02202 万科企业 公告及通告:海外监管公告-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本公告乃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13.10B条作出。兹载列

该公告如下,仅供参阅。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的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

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

因依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CHINA VANKE CO., LTD.

*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2202)

海外监管公告

* 仅供识

中国,深圳,2025年7月21日

于本公告日期,本公司董事会成员包括:执行董事郁亮先生及王蕴女士;非执

行董事辛杰先生、胡国斌先生、黄力平先生及雷江松先生;以及独立非执行董

事廖子彬先生、林明彦先生、沈向洋博士及张懿宸先生。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债券代码 债券简称

149297.SZ 20万科08

149358.SZ 21万科02

149478.SZ 21万科04

149568.SZ 21万科06

149815.SZ 22万科02

149931.SZ 22万科04

149976.SZ 22万科06

148099.SZ 22万科07

148380.SZ 23万科01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受托管理人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签署日期:2025年7月17日


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

为准则》,以及《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

券受托管理协议》《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住房

租赁专项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

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

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下合称“《受托管理协议》”)等相

关规定、公开信息披露文件以及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

“公司”)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以及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受托管理人中信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

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中信证券所作的承诺

或声明。


债券代码债券简称债券全称
149297.SZ20万科08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 司债券(第四期)(品种二)
149358.SZ21万科02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住 房租赁专项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二)
149478.SZ21万科04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 司债券(第二期)(品种二)
149568.SZ21万科06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住 房租赁专项公司债券(第三期)(品种二)
149815.SZ22万科02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 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二)
149931.SZ22万科04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 司债券(第二期)(品种二)
149976.SZ22万科06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 司债券(第三期)(品种二)
148099.SZ22万科07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 司债券(第四期)(品种一)
148380.SZ23万科01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 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以下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持续密切关注对债券

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近日,发行人披露了《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业绩预告》,根

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及受托管理人与发行

人签订的《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现就下述重大事项予以报告。

一、预计业绩亏损情况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期间,发行人预计净利润为负值。其

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预计亏损1,000,000万元-1,200,000万元,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预计亏损950,000万元-1,150,000万元。

业绩亏损原因详见发行人披露的《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业

绩预告》。

二、影响分析

截至目前,发行人存续债券均正常付息兑付,不存在延迟付息兑付或违约情


况。

三、拟采取的措施

上述事项属于《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规定之重大事项,中信

证券作为发行人所有存续境内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在知悉上述重大事项后及时

确认具体情况,并确认发行人对公司债券偿付情况,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

执业行为准则》的有关规定出具本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中信证券后续将密切关注发行人对公司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以及其他对债

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将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

准则》《受托管理协议》等规定和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

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请投资者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

四、受托管理人联系方式

有关受托管理人的具体履职情况,请咨询受托管理人的指定联系人。

联系人:受托管理人项目组

联系电话:010-60838888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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