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401 源想集团 公告及通告:执行董事变更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对本公告的内

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

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

任。

Stream Ideas Group Limited

源想集团有限公司

(于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8401)

执行董事变更

委任执行董事

源想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董事(「董事」)会

(「董事会」)欣然宣布,伏淘先生(「伏先生」)已获委任为本公司执行董事(「执行董

事」),由二零二五年七月二十一日起生效。

伏先生,45岁,取得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法学士学位及南京大学软件工程硕士学

位。伏先生于企业管理、投资银行及企业融资方面拥有逾15年经验。彼历任国家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际合作中心主任科员、幸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法律合规

与风险管理部总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地产金融事业部总监助理、天弘创新

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总经理、金榜(北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首席风险

官。加入本公司前,彼为广发控股(香港)有限公司中国投资银行部董事,并为证

券及期货条例(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下第1类及第6类受规管活

动(分别为证券交易及就机构融资提供意见)之负责人员。

伏先生已与本公司订立服务合约,自二零二五年七月二十一日起为期三年,于服

务合约日期起计满三周年之日届满。伏先生之任命亦受限于按照本公司组织章程

细则及联交所GEM证券上市规则(「GEM上市规则」)轮值退任及膺选连任。彼将

任职至其获委任后本公司首次股东周年大会为止,届时将符合资格重选连任。根

据服务合约,伏先生有权享有董事袍金每年240,000港元,相关董事袍金乃由董事

会经本公司薪酬委员会推荐,并参考其资格、经验、职责、工作量及投放于本集

团之时间、个人及本集团之表现以及本公司之薪酬政策后厘定。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于本公告日期,伏先生确认(i)彼并无于本集团及本集团其他

成员公司担任何其他职位,于过去三年并无于其证券在香港或海外任何证券市

场上市之其他公众公司担任何其他董事职务,亦无拥有任何其他主要任命及专

业资格;(i)彼与本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层、主要或控股东概无任何关系

(定义见GEM上市规则);及(i)彼并无于本公司股份中拥有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

第XV部须予披露之任何权益。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董事会并不知悉任何有关委任伏先生之资料须根据GEM上市

规则第17.50(2)(h)至(v)条披露,亦概无与委任伏先生为执行董事有关之其他事宜

须提请本公司股东垂注。

董事会借此机会欢迎伏先生担任执行董事。

执行董事辞任

梁伟伦先生(「梁先生」)因其他业务承担而辞任执行董事,自二零二五年七月三十

一日起生效。梁先生仍将留任本集团资讯科技总监。

梁先生已确认,彼与董事会并无意见分歧,亦无有关其辞任之事宜须提请本公司

证券持有人或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垂注。

董事会谨此对梁先生于任期内向本公司作出之宝贵努力及贡献致以衷心感谢。

承董事局命

源想集团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

李永亮

香港,二零二五年七月二十一日

于本公告刊发日期,董事会包括六名执行董事,即张莉女士、李永亮先生、梁伟

伦先生、蔡倩宜女士、蔡颖女士及伏淘先生;以及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即关志

康先生、范德伟先生及何浩东先生。

本公告的资料乃遵照GEM上市规则而刊载,旨在提供有关本公司的资料;董事愿

就本公告的资料共同及个别承担全部责任。各董事在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后,确认

就彼等所知及所信,本公告所载资料在各重要方面均属准确完备,没有误导或欺

诈成分,且并无遗漏其他事项,足以令本公告或其所载任何陈述产生误导。


本公告将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网址w.hkexnews.hk「最新上市公司公告」一页

内登载,自刊登日起计最少保留七日,并将载于本公司网址w.stream-ideas.com

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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