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616 高山企业 委任代表表格:股东周年大会适用之代表委任表格(或其任何续会)
普通决议案# | 赞成(附注4) | 反对(附注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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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省览、考虑及采纳本公司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之经审核综合财务报 表连同董事会报告及核数师报告。 | ||
2. | 重选雷玉珠女士为本公司执行董事。 | ||
3. | 重选刘善明先生为本公司之独立非执行董事。 | ||
4. | 授权本公司董事(「董事」)会(「董事会」)厘定截至2026年3月31日止年度之 董事酬金。 | ||
5. | 续聘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为本公司核数师并授权董事会厘定其酬金。 | ||
6. | (A) 授予董事一般授权以配发、发行及处理不超过大会当日本公司已发行 股份总数20%之本公司新股份。 | ||
(B) 授予董事一般授权以购回不超过大会当日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10% 之本公司股份。 | |||
(C) 透过加入根据第6(B)项决议案所购回的本公司股份总数,以扩大根据 第6(A)项决议案授予董事配发、发行及处理本公司新股份之一般授权。 |
EMINENCE ENTERPRISE LIMITED
高山企业有限公司
(于百慕达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616)
股东周年大会适用之代表委任表格
(或其任何续会)
本人╱吾等
(附注1)
,
地址为,
高山企业有限公司(「本公司」)股本中每股面值0.01港元之普通股(「股份」)共
(附注2)
股
之登记持有人,兹委任
(附注3)
,
地址为,
或(如其未克出席)本公司股东周年大会(「大会」)主席(「主席」)为本人╱吾等之代表,代表本人╱吾等出席订于2025年8月
21日(星期四)上午9时30分,假座香港九龙长沙湾青山道481-483号香港纱厂大厦第6期7楼A座举行之大会(或其任何续会),
借以考虑并酌情通过本公司日期为2025年7月22日之召开大会之通告(「大会通告」)所载之决议案(不论有否修订)代表本人╱
吾等,并于上述大会以本人╱吾等名义,按下列指示代表本人╱吾等就决议案表决,如无任何指示,则本人╱吾等之受委
代表可自行酌情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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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议案全文载于大会通告内。
日期:2025年 签署
(附注5)
:
附注:
- 。请列明所有联名持有人之姓名。
- 。如未有填上股份数目,则本代表委任表格将被视为与股份中所有以 阁下名义登
记之股份有关。
- ,请于空格内填上拟委派代表之全名及地址。如无填上,则主席将被委任为 阁下之代表。本代表委任
表格如有任何修改,必须由签署人简签为证。
- :倘 阁下拟投票赞成有关决议案,请在「赞成」栏内填上「✔」号;倘 阁下拟投票反对有关决议案,则请在「反对」栏内填上「✔」号。倘
未在栏内作出任何指示或填上数字,则 阁下之受委代表有权自行酌情投票。 阁下之受委代表并有权就大会通告未有载述而在大会上正式提
呈之任何决议案自行酌情投票或放弃投票。
- ;倘股东为公司,则代表委任表格须加盖公司印鉴,或由高级职员、授权人
士或其他获正式授权人士签署。
- (如有),或经核实之该等授权书或授权文件副本,须于大会或其任何续会指定举行时
间48小时前,一并交回本公司于香港之股份登记及过户分处(「股份过户处」)卓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夏悫道16号远东金融中心17楼,
方为有效。
- ,则任何一名该等人士均可于大会上就该等股份投票(不论亲身或委派代表出席),犹如彼为唯一有权投票者;
惟倘超过一名该等联名持有人亲身或委派代表出席大会,则仅有在本公司股东名册内就该等股份排名首位之出席者方有权就该等股份投票。
- ,均有权委派其他人士为受委代表代其出席,并代其投票。一名持有两股或以上股份之本公
司股东可委任多于一名受委代表出席同一大会。受委代表毋须为本公司之股东。
- ,本公司股东仍可亲身出席大会或其任何续会并于会上或于以投票方式进行表决时投票,在此情况下,委任受委代表文据
将被视为已撤销论。
收集个人资料声明
(i) 本声明中所指的「个人资料」具有《个人资料(私隐)条例》(香港法例第486章)(「《私隐条例》」)中「个人资料」的涵义。
(i) 阁下是自愿向本公司提供 阁下个人资料,该等资料用以处理 阁下在代表委任表格上所述的指示。
(i) 除非按法例规定,例如应法庭命令或执法机关的要求,否则 阁下的个人资料将不会转交任何第三方(股份过户处除外)及将在适当期间保留作
需要的核实及纪录用途。
(iv) 阁下及 阁下委任之代表有权根据《私隐条例》的条文要求查阅及╱或修改相关的个人资料。任何该等要求均须以书面方式向香港卓佳证券登记
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夏悫道16号远东金融中心17楼)的个人资料私隐主任提出。
本代表委任表格中、英文版如有任何歧义,概以英文版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