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432 太平洋酒吧 公告及通告:股东周年大会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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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BAR PACIFIC GROUP HOLDINGS LIMITED
太平洋酒吧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于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
)
股东周年大会通告
兹通告太平洋酒吧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谨订于
年
月
日(星期五)下午二时正于
香港上环文咸东街
35–45B
号
楼召开并举行股东周年大会(「股东周年大会」)或其续会,借以处
理下列事项:
作为普通事项
1.
考虑及省览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截至
年
月
日止年度的经审核综合财务报表以及
本公司的董事会报告及独立核数师报告。
2. (a)
重选陈静女士为本公司执行董事;
(b)
重选钱隽永先生为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3.
授权本公司董事会厘定本公司董事截至
年
月
日止年度的酬金。
4.
续聘天职香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独立核数师及授权本公司董事会厘定其酬
金。
5.
考虑及酌情通过下列决议案(不论有否修订)为普通决议案:
「动议:
(a)
在本决议案下文
(c)
段的规限下及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
GEM
证
券上市规则,一般及无条件批准本公司董事(「董事」)于有关期间(定义见下文)内行
使本公司一切权力,以配发、发行及处理本公司股本中的额外股份(「股份」)或可兑
换或交换股份的证券或购股权或认股权证或可认购任何股份,再出售本公司库存股
份的类似权利;或作出或授出可能须行使该等权力的售股建议、协议及购股权;
(b)
本决议案
(a)
段所述的批准将在给予董事的任何其他授权之上,并授权董事于有关
期间内作出或授出可能须于有关期间结束后行使有关权力的售股建议、协议及购股
权;
(c)
董事依据本决议案上文
(a)
段的批准配发或同意有条件或无条件配发、发行或处理
(不论是否依据购股权或其他方式)的股份总数及再出售本公司的库存股份,不得
超过于本决议案通过当日已发行股份总数(不包括库存股份)的
20%
,惟根据
(i)
供股
(定义见下文);或
(i)
行使本公司股份计划项下授出的任何购股权;或
(i)
根据本公
司不时生效的组织章程细则(「章程细则」)代替有关股份的全部或部分股息进行的任
何股份发行除外,而上述批准须受此限制;及
(d)
就本决议案而言:
「有关期间」指由本决议案通过日期起至下列时间的较早者止期间:
(i)
本公司下届股东周年大会结束时;
(i)
章程细则、开曼群岛法例第
章公司法(
年第三册,经不时综合或修订)或
任何其他适用法例规定本公司须举行下届股东周年大会的期限届满时;或
(i)
本决议案所载授权由本公司股东在股东大会通过普通决议案撤销及修订当日;
「供股」指在董事指定的期间内,向于指定记录日期名列本公司股东名册的股份持有
人,按彼等当时持有的股份比例提呈发售股份或提呈或发行认股权证、购股权或附
带权利可认购股份的其他类似工具(惟董事可就零碎配额或顾及适用于本公司的任
何司法权区项下法律或适用于本公司的任何认可监管机构或任何证券交易所规定
的限制或责任或就确定是否存在有关法律或规定项下任何限制或责任或其程度所
涉及的开支或延误,作出其认为必须或合宜的豁免或其他安排)。」
6.
考虑及酌情通过下列决议案(不论有否修订)为普通决议案:
「动议:
(a)
在本决议案下文
(b)
段的规限下,一般及无条件批准董事于有关期间(定义见下文)内
行使本公司一切权力,在联交所或已发行股份可能上市且获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
察委员会(「证监会」)与联交所就此认可的任何其他证券交易所购回股份,惟须受限
于及符合开曼群岛法例第
章公司法(
年第三册,经不时综合或修订)或任何其
他适用法例、证监会所批准的股份回购守则及联交所
GEM
证券上市规则的规定;
(b)
本公司于有关期间(定义见下文)根据本决议案
(a)
段的批准可购回的股份总数,不得
超过于本决议案通过当日已发行股份总数(不包括库存股份)的
10%
,而根据本决议
案
(a)
段授出的授权须以此为限;及
(c)
就本决议案而言:
「有关期间」指由本决议案通过日期起至下列时间的较早者止期间:
(i)
本公司下届股东周年大会结束时;
(i)
本公司章程细则、开曼群岛法例第
章公司法(
年第三册,经不时综合或修
订)或任何其他适用法例规定须举行下届股东周年大会的期限届满时;或
(i)
本决议案所载授权由本公司股东在股东大会通过普通决议案撤销及修订当
日。」
7.
考虑及酌情通过下列决议案(不论有否修订)为普通决议案:
「动议待召开本大会的通告(「通告」)所载第
及第
项决议案获通过后,扩大根据通告所载
第
项决议案授予本公司董事的一般及无条件授权,方式为加入根据通告所载第
项决议
案授出的授权所购回本公司股本中的股份(「股份」)总数,惟扩大的数额不得超过于本决
议案获通过当日已发行股份总数(不包括库存股份)的
10%
。」
承董事会命
太平洋酒吧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主席、行政总裁兼执行董事
陈静
香港,
年
月
日
注册办事处:
P.O. Box 31119, Grand Pavilion,
Hibiscus Way, 802 West Bay Road,
Grand Cayman KY1-1205
Cayman Islands
总部及香港主要营业地点:
香港
九龙
红磡
鹤园街
2G
号
恒丰工业大厦
期
楼
D2
室
附注:
1.
凡有权出席股东周年大会或其续会(视乎情况而定)并于会上表决的本公司股东(「股东」)有权委任一名(或
倘持有两股以上股份则一名以上)受委代表,代其出席及表决。受委代表毋须为股东,惟必须亲身出席股
东周年大会以代表股东。如委任超过一名代表,则须列明各获委任代表所代表的股份数目。
2.
填妥及交回代表委任表格后,股东仍可依愿亲身出席股东周年大会并于会上投票。倘已递交代表委任表
格的股东亲身出席股东周年大会,代表委任表格将被视为已撤销。
3.
填签妥当的代表委任表格连同签署表格的授权书或其他授权文件(如有)或该等授权书或授权文件的认证
副本,最迟须于股东周年大会或其续会(视乎情况而定)指定举行时间
小时前,送达本公司的香港股份过
户登记分处卓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卓佳」),方为有效。卓佳地址为香港金钟夏悫道
号远东金融中心
楼。
4.
本公司将由
年
月
日(星期二)至
年
月
日(星期五)(包括首尾两日)期间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
记(「股份过户登记」),期间不会登记任何股份转让,以便确认股东出席股东周年大会并于会上表决的资
格。为符合资格出席股东周年大会并于会上表决,未登记股东须将所有过户文件连同有关股票,于
年
月
日(星期一)下午四时三十分前送交至本公司的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分处卓佳,以作登记。卓佳地址为
香港金钟夏悫道
号远东金融中心
楼。
5.
就上文建议决议案第
项,陈静女士及钱隽永先生符合资格,将愿意于股东周年大会重选连任。上述董事
的详情载于本公司日期为
年
月
日的通函(「通函」)附录一。
6.
就上文建议决议案第
项,董事会认同审核委员会的意见,并建议续聘天职香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
本公司独立核数师。
7.
就上文建议决议案第
项,根据联交所
GEM
证券上市规则(「
GEM
上市规则」)征求股东批准向董事授出一
般及无条件授权以授权配发及发行股份和╱或再出售本公司库存股份。董事并无即时计划发行任何新股
份或再出售任何库存股份。
8.
就上文建议决议案第
项,董事谨此表示彼等将仅于认为对本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属合适时行使获赋予的
本公司权力购回股份。载有
GEM
上市规则所规定使股东可就表决建议决议案作出知情决定的所需资料的
说明函件载于通函附录二。
9.
根据
GEM
上市规则第
17.47(4)
条,本通告所载所有建议决议案均须以按股数投票方式进行表决。本公司将
按照
GEM
上市规则第
17.47(5)
条规定的方式公布按股数投票结果。
10.
倘属股份的联名登记持有人,则该等联名持有人其中任何一人均可亲身或委派受委代表于股东周年大会
上就该等股份表决,犹如彼为唯一有权表决者;惟倘多于一名有关联名持有人亲身或委派受委代表出席
大会,则上述出席人士中于本公司股东名册内就有关股份排名首位者方有权就此表决。
11.
若八号或以上热带气旋警告信号或超强台风引发的「极端情况」,或黑色暴雨警告信号于任何时间
生效并在股东周年大会举行前
小时仍然生效,股东周年大会将延期举行。本公司将于联交所网站
(w.hkexnews.hk)
及本公司网站
(w.barpacific.com.hk)
发表公告,通知股东重新举行之股东周年大会的
日期、时间及地点。
12.
本通告的中文译本仅供参考。中英文本如有任何歧义,概以英文本为准。
于本公告日期,执行董事为陈静女士(主席兼行政总裁)及陈枳曈女士;非执行董事陈枳桥女
士及独立非执行董事为陈振洋先生、钱隽永先生及邓荣林先生。
本公告将由刊登日期起计最少一连七天载于联交所网站
w.hkexnews.hk
「最新上市公司公
告」网页内。本公告亦将会刊载于本公司网站
w.barpacific.com.hk
内。
本公告中英文版本如有歧义,概以英文版本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