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745 中国国家文化产业 公告及通告:执行董事委任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的内容概不负责,

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表明概不对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

内容而产生或因依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CHINA NATIONAL CULTURE GROUP LIMITED

中国家文化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于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745)

执行董事委任

本公告乃由中国家文化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

集团」)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

13.51(2)条作出。

董事会欣然宣布,自二零二五年七月十八日起,王仕棣先生(「王先生」)已获委任

为本公司执行董事。

王先生的履历详情如下:

王先生,27岁,拥有丰富的企业管理及发展经验,并在文化艺术领域拥有广泛的人

脉。王先生于2023年7月创立的上海棣国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担任董事。王先生还活

跃于多个文化组织,包括但不限于中国长城学会文化艺术专业委员会。

根据本公司与王先生所订立委任函,(i)王先生之聘任并无固定服务期限。王先生

仅应任职至本公司下届股东大会,并有资格于该大会上获重选连任;(i)王先生作

为执行董事的任期亦受限于根据本公司组织章程细则于股东周年大会上退任及重

选连任;及(i)王先生的薪酬尚未厘定并将由董事会根据本公司薪酬委员会的推

荐建议并参考当前市场水平、本公司薪酬政策、彼于本公司所承担职责及责任以

及彼对本公司所作贡献而厘定。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于本公告日期,王先生已确认,彼(i)并无于本公司或其任何附

属公司担任何其他职位;(i)于过去三年并无在香港或海外任何其他上市公众公

司担任何其他董事职务;(i)与本公司任何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主要或控股

东概无任何关系;(iv)并无拥有或不被视为拥有本公司股份或相关股份的任何权

益或淡仓(定义见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王先生确认并无有关委任彼的其他事宜须敦请股东垂注,亦

无有关王先生的其他资料须根据上市规则第13.51(2)(h)至(v)条予以披露。

董事会谨借此机会欢迎王先生成为新任董事会成员。

承董事会命

中国家文化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

孙薇

香港,二零二五年七月十八日

于本公告日期,董事会由执行董事孙薇女士、满巧珍女士及王仕棣先生,以及独立

非执行董事廖广生先生、王妙君女士及王玉洁女士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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