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673 中国卫生集团 公告及通告:完成有关和解契据之须予披露交易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布之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

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布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依赖该等

内容而引致之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ChinaHealthGroupLimited

中国卫生集团有限公司

(以

CHGHSLimited

名称在香港经营业务)

(于百慕达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

完成有关和解契据之须予披露交易

兹提述中国卫生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五年七月三日之公布,内容有关(其中包

括)收购津美发展有限公司

100%

股权之和解契据(「该公布」)。除文义另有所指外,本公布所用词

汇与该公布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本公司欣然宣布,和解契据所载先决条件已获达成,且和解(包括转让)已于二零二五年七月十八

日完成。根据和解契据,

(i)

本金额为

146,000,000

港元之承兑票据已予取消;

(i)

隆恒于目标公司之

全部股权已转让予票据持有人;及

(i)

本公司已向票据持有人发行本金额为

12,000,000

港元之和

解票据。

紧随和解完成后,目标公司及其附属公司已不再为本公司之附属公司。

承董事会命

中国卫生集团有限公司

行政总裁兼执行董事

钟浩

香港,二零二五年七月十八日


于本公布日期,董事会包括三名执行董事张凡先生(主席)、钟浩先生及邢勇先生;两名非执行董

事黄连海先生及王景明先生;及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蒋学俊先生、杜严华先生及赖亮全先生。

董事愿就本公布所载资料之准确性共同及个别承担全部责任,并于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后确认,就

彼等所深知,本公布所表达之意见乃经审慎周详考虑后达致,且本公布并无遗漏其他事实,致使

本公布所载任何陈述具有误导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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