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397 碧瑶绿色集团 公告及通告:须予披露交易收购物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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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

分内容而产生或因依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BAGUIO GREN GROUP LIMITED

碧瑶绿色集团有限公司

(于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

须予披露交易

收购物业

董事会谨此宣布,于二零二五年七月十日,买方(本公司的间接全资附属公司)与

卖方订立协议,据此,买方同意收购而卖方同意出售该物业,代价为

18,600,000.00

港元。

由于收购事项根据上市规则第

14.07

条计算的一项或多项适用百分比率高于

5%

低于

25%

,故根据上市规则第

章,收购事项构成本公司的须予披露交易,并因而

须遵守上市规则项下的申报及公告规定。

董事会谨此宣布,于二零二五年七月十日,买方(本公司的间接全资附属公司)与卖

方订立协议,据此,买方同意收购而卖方同意出售该物业,代价为

18,600,000.00

元。


协议

经各方协定的协议的主要条款概述如下:

日期︰二零二五年七月十日

订约方:

(1)

买方:碧瑶清洁服务有限公司,一间于香港注册

成立的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间接全资附属公

司;及

(2)

卖方:创峰企业有限公司,一间于香港注册成立

的有限公司。

据董事经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后所深知、全悉及确信,

(i)

卖方主要从事投资业务;及

(i)

卖方及其最终实益拥

有人(即由卢楚锵及董爱丽(均为个人)各自持有

50%

为独立第三方。

主体事项:将予收购的该物业为香港九龙琼林街

号龙翔工业

大厦

F

室。该物业为工业用物业,总建筑面积约为

5,679

平方呎。

收购事项的代价:收购事项的代价为

18,600,000.00

港元,将由买方按以

下方式向卖方支付︰

(i)

初步按金总计

558,000.00

港元已于二零二五年六

月十六日支付;

(i)

进一步按金总计

1,302,000.00

港元已于二零二五年

六月二十四日支付;及


(i)

代价余额

16,740,000.00

港元将于完成时(现订于二

零二五年九月十五日)支付。

代价的基础:代价乃由买方与卖方参考(其中包括)该物业之现时市

值,按一般商业条款经公平磋商后厘定。代价将由内

部资源拨付。

完成:有关交易将于二零二五年九月十五日完成。

有关本集团及买方的资料

本集团及买方主要从事提供清洁及环境服务。买方为一间于香港注册成立的有限公

司,并为本公司的间接全资附属公司。

进行收购事项的理由及裨益

为支持本集团的业务发展及扩展,鉴于该物业与本集团主要营业地点位于同一楼

层,近在咫尺,董事认为购买该物业可为本集团提供额外稳定的办公空间,对本集

团有利。本集团拟持有该物业作其办公及行政用途。

经考虑上述各项后,董事认为,协议的条款属公平合理且按一般商业条款进行,而

订立协议亦符合本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

上市规则的涵义

由于收购事项根据上市规则第

14.07

条计算的一项或多项适用百分比率高于

5%

但低

25%

,故根据上市规则第

章,收购事项构成本公司的须予披露交易,并因而须遵

守上市规则项下的申报及公告规定。


释义

于本公告内,除文义另有所指外,下列词汇具有以下涵义:

「收购事项」指买方根据协议向卖方收购该物业

「协议」指卖方与买方就买卖该物业订立日期为二零二五年七月

十日的协议

「董事会」指不时之董事会

「本公司」指碧瑶绿色集团有限公司,于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之有限

公司,其股份在联交所主板上市(股份代号:

「完成」指完成收购事项

「关连人士」指具有上市规则所赋予的涵义

「代价」指收购事项的总代价,即

18,600,000.00

港元

「董事」指本公司董事

「本集团」指本公司及其不时的附属公司

「港元」指香港法定货币港元

「独立第三方」指经董事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后所深知、尽悉及确信,并

非本集团关连人士(定义见上市规则)之一名或多名人


「上市规则」指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经不时修订、补充或以其他方

式修改

「百分比率」指具有上市规则所赋予的涵义

「该物业」指香港九龙琼林街

号龙翔工业大厦

F

「买方」指碧瑶清洁服务有限公司,于香港注册成立的有限公

司,为本公司的间接全资附属公司

「股份」指本公司之普通股

「股东」指股份持有人

「联交所」指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附属公司」指具上市规则所赋予的相同涵义

「卖方」指

Charm Hil Enterprises Limited

创峰企业有限公司,于香

港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为独立第三方

%

」指百分比

承董事会命

碧瑶绿色集团有限公司

主席

吴永康

香港,二零二五年七月十八日

于本公告日期,董事会包括本公司执行董事吴永康先生、吴玉群女士及梁淑萍女士;

以及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冼浩钊先生、刘志贤先生、郑大昭教授及陈健勤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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