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341 艾硕控股 委任代表表格:代表委任表格

普通决议案赞成反对
1.采纳本公司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经审核财务报表及董事会报告与核数 师报告。
2.重新委聘长青(香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之核数师,并授权董事会厘定其酬金。
3.重选陈少忠先生为执行董事。
4.重选余韵琪女士为独立非执行董事。
5.授权董事会厘定董事之酬金。
6.(A) 授予董事一般授权,以发行本公司之新股份。
(B) 授予董事一般授权,以购回本公司之股份。
(C) 扩大授予董事之一般授权,可于根据第6(B)项决议案所载之一般授权购回本公司 之股份后发行新股份。

AESO HOLDING LIMITED

代表委任表格

供股东于二零二五年九月三十日(星期二)下午四时正假座香港皇后大道中99号中环中心12楼2室举行的股东周年大会(或其任何续会)使用的代表

委任表格

本人╱吾等(附注a)

地址为

为艾硕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每股面值0.01美元的股份共 股(附注b)

的持有人,兹委任本公司股东周年大会(「大会」)主席或

地址为 ,

为本人╱吾等的受委代表(附注c),代表本人╱吾等出席于二零二五年九月三十日(星期二)下午四时正假座香港皇后大道中99号中环中心12楼2室

举行的大会或其任何续会,并按下述指示代表本人╱吾等投票。

请于适当的方格内填上记号,以示 阁下就下列有关决议案的投票意愿(附注d)。

#

全文载于召开大会之通告内。

日期: 股东签署(附注e、f、g及h):

附注:

  • 。须列出所有联名持有人姓名。
  • 。如未有填上数目,则本代表委任表格将被视为与本公司股本中所有以 阁下名义登记的股份有关。
  • 。 阁下如拟委派大会主席以外的人士为 阁下的受委代表,请将「本公司股东周年大会(「大会」)主席或」字样删去,并在空栏内填

上受委代表人士的姓名及地址。

  • ,请在「赞成」一栏的方格内加上「✓」号赞成有关决议案。 阁下如欲投票反对决议案,则请在「反对」一栏的方格内加上「✓」

号反对有关决议案。倘交回的代表委任表格已妥为签署但并无就任何已提呈的决议案作出特定指示,则受委代表将就所有决议案酌情投票或放弃投票;或倘未有

就某项已提呈的决议案作出特定指示,则受委代表将就该特定已提呈的决议案酌情投票或放弃投票。受委代表亦将有权就召开大会的通告所载以外但正式提呈大

会的任何决议案酌情投票。

  • ,则本代表委任表格可由任何一名联名持有人签署,但如多于一名联名持有人亲身或委派受委代表出席大会,则就有关联名持股于股东名册上排名

首位的该名联名持有人方有权就该等持股投票。

  • ,或如股东为公司,则必须盖上法团印章,或经由负责人或获正式授权的受权人亲笔签署。
  • (如有)或经签署核证的授权书或其他授权文件文本,须于大会或任何续会指定举行时间48小时

前送达本公司的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分处卓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夏悫道16号远东金融中心17楼,方为有效。

  • ,均须表格签署人简签示可。
  • , 阁下仍可依愿亲身出席大会或其任何续会及于会上投票。

收集个人资料声明

阁下是自愿提供 阁下及 阁下受委代表的姓名及地址,以用于处理就本公司大会有关 阁下委任受委代表的任命及投票指示(「该等用途」)。我们

可能向为我们提供用于该等用途之行政、电脑及其他服务的代理人、承办商或第三者服务供应商,以及获法例授权而要求取得有关资料的人士或其

他与上述所列出的该等用途有关以及需要接收有关资料之人士提供 阁下及 阁下受委代表的姓名及地址。 阁下及 阁下受委代表的姓名及地址

将就履行该等用途所需的时间保留。有关查阅及╱或更正相关个人资料的要求可按照《个人资料(私隐)条例》之规定提出,而有关要求均须以书面

邮寄至本公司╱卓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私隐条例事务主任之上述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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