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62 梁志天设计集团 公告及通告:正面盈利预告 – 中期业绩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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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

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STEVE LEUNG DESIGN GROUP LIMITED

梁志天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于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

2262)

正面盈利预告

中期业绩改善

本公告乃梁志天设计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

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09(2)(a)条及证券

及期货条例(香港法例第571章)第XIVA部之内幕消息条文(定义见上市规则)而

刊发。

本公司董事(「董事」)会(「董事会」)欣然知会本公司股东(「股东」)及潜在投资

者,根据本集团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本期间」)之未经审核简明综

合管理账目之初步评估及董事会目前可取得之其他资料,对比截至2024年6月30

日止六个月期间之本公司股权持有人应占简明综合净亏损约6.1百万港元,预期本

集团于本期间之简明综合业绩大幅改善,录得介乎本公司股权持有人应占简明综

合亏损约3.0百万港元至简明综合净利润约2.0百万港元(惟此须经进一步调整及减

值评估后方告作实)。

根据目前可取得之资料,董事会认为本集团于本期间之财务表现得到显著改善乃

由于(i)因市场持续改善导致收入以及毛利增加;(i)其他收益及其他收入因Design

Hub会员费收入增加及诉讼拨备减少而增加;及(i)因本期间平均银行借款减少,

导致财务成本下降。收益增加部分由(i)收入增加导致贸易应收账款结余上升,导

致预期信用损失模式项下之贸易应收款项及合同资产减值亏损增加;及(i)因本期

间员工成本普遍上升,导致销售及行政费用增加所抵销。


本公告所载之资料乃董事会经参考本集团之未经审核简明综合管理账目、财务资

料及董事会目前可取得之其他资料而作出之初步估计及评估。该等资料以及本集

团之未经审核简明综合管理账目未经本公司核数师或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阅。由

于本公司仍在落实其本期间之中期业绩,本期间之实际中期业绩或有别于本公告

所载资料。有关中期业绩之进一步详情将载入本公司之中期业绩公告中,有关公

告预期将于2025年8月底前发表。

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

承董事会命

Steve Leung Design Group Limited

梁志天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主席

许兴利

香港,2025年7月18日

于本公告日期,执行董事为梁志天先生(铜紫荆星章)、萧文熙先生(首席执行

官)及叶玨鸿先生(首席财务官);非执行董事为许兴利先生(主席)、丁敬勇先生

及黄文熙先生;及独立非执行董事为曾浩嘉先生、刘珝先生及王婉君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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