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765 希教国际控股 债券及结构性产品:无条件及不可撤回地提供担保的尚未清偿于2026年到期的零息有担保可转换债券的电子同意结果公告

仅供在美国境外分派予「美籍人士」(定义见1933年美国证券法(经修订)(「证券法」)S规例)以外的人

士。不得在或向发布、刊发或分派本公告即属违法的任何其他司法权区或向位于或居于该等司法

权区的任何人士发布、刊发或分派。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的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

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

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本公告仅供说明用途,并不构成在美国或根据任何有关司

法权区的证券法律登记或符合资格前作出有关要约、招揽或销售将属违法的任何其他司法权区要

约出售或招揽要约购买任何证券。在并无根据证券法项下适用登记规定登记或取得其豁免下,本

公告所指的证券不得在美国或向或为任何美籍人士(定义见证券法)的利益提呈发售或出售。证券

将不会在美国进行公开发售。

有关

TequMayflowerLimited

(于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之获豁免有限公司)

(「发行人」)

发行

XJ International Holdings Co., Ltd.

希教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于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之获豁免有限公司)

(「本公司」或「担保人」)

无条件及不可撤回地提供担保的

尚未清偿于2026年到期的零息有担保可转换债券

(股份代号:40600)(「可转换债券」)

(ISIN:XS2307183694;通用编码:230718369)的

电子同意结果公告


兹提述日期均为

日的有关可转换债券的同意征求备忘录(「同意征求备忘

录」)、有关可转换债券的以电子同意传阅决议案及大会的通告(「通告」)以及发行人

有关同意征求的公告(「该公告」)。

本公告所用而未有界定之词汇具有同意征求备忘录、通告及该公告赋予该等词汇的

涵义。

电子同意结果

发行人欣然宣布,于电子同意期限(即

日下午四时正(伦敦时间),资

料及制表代理已收到占尚未偿还可转换债券本金总额

95.94%

的合资格债券持有人

发出的有效同意指示,指示投票赞成特别决议案。因此,电子同意已获授出且资格

条件亦已获达成。

因此,特别决议案已于电子同意期限作为以电子同意传阅决议案生效,犹如特别决

议案已于大会上获通过,并将对所有债券持有人具有约束力,而不论彼等有否参与

电子同意,以及特别决议案将不会在大会(将于

日上午十时三十分(香

港时间)举行)上提呈省览。

修订日期

在特别决议案获通过及资格条件获达成后,修订文件将由订约方于

(即修订日期)或前后签立及(如适用)交付。修订文件仅于重组生效日期生效,惟须

遵守修订文件所载条件。

发行人及本公司谨此对债券持有人给予支持致以最深的谢意。

进一步详情

有关同意征求以及建议修订、撤回、豁免及解除的条款及条件的详尽陈述,债券持

有人应参阅同意征求备忘录及通告。同意征求备忘录将通过同意网

(htps:/clients.dfkingltd.com/xjinternational)

提供予合资格债券持有人。

本公司已委聘

D.F.KingLtd.

担任同意征求的资料及制表代理。


债券持有人如有任何疑问,务请联络同意征求的资料及制表代理

D.F.KingLtd.

(电话:

+442079209700

(伦敦)或

+85239537208

(香港);电邮:

xjinternational@dfkingltd.com

同意网站:

htps:/clients.dfkingltd.com/xjinternational

)。

除另有所指外,有关同意征求(包括同意征求的结算)的所有公告将由发行人通过结

算系统向直接参与者通讯、同意网站及香港联交所网站作出。由于向结算系统交付

通告可能会经历重大延迟,故务请债券持有人联络资料及制表代理。

TequMayflowerLimited

免责声明

本公告必须连同意征求备忘录、通告及该公告一并阅读。同意征求备忘录包含重

要资料,务请于作出有关同意征求的任何决定前仔细阅读。任何债券持有人对建议

修订、撤回、豁免及解除及╱或特别决议案及╱或其应采取的行动的任何方面如有

任何疑问,建议就同意征求备忘录、通告及该公告的内容寻求独立法律意见,并就

其应采取的行动自其股票经纪、银行经理、律师、会计师或其他获适合授权的独立

财务或其他顾问寻求独立财务及法律意见。凡属其可转换债券乃由经纪、交易商、

银行、托管商、信托公司或其他代名人代表持有的人士或公司如有意参与同意征

求,则必须联络有关人士。发行人、本公司、资料及制表代理、受托人、代理、彼

等各自的董事、雇员、高级职员、顾问、代理或联属人士或控制彼等任何一方的任

何人士,一概未曾亦将不会对同意征求的益处或同意征求对债券持有人(作为一个

类别或作为个别人士)利益的影响作出任何评估,亦一概不会就债券持有人应否同

意建议修订、撤回、豁免及解除作出任何推荐意见。


在若干司法权区分派本公告可能受到法律限制。管有本公告的人士须自行知悉及遵

守任何有关限制。本公告一概并不构成或拟定在任何司法权区进行任何证券的要

约、要约购买或招揽要约出售,而在债券持有人参与同意征求即属违法的任何情况

下,有关参与将不获接纳。除同意征求备忘录内有关征求及分派限制的声明外,参

与同意征求的各债券持有人将被视为声明其于截至记录日期为合资格债券持有人。

无法作出该等声明的债券持有人的任何同意指示将不获接纳。各发行人、本公司、

受托人、代理及资料及制表代理保留权利全权酌情调查(就提交任何同意指示)债券

持有人作出的任何有关声明是否正确,而倘有关调查已经采取且发行人因而厘定

(就任何理由)有关声明并不正确,则有关同意指示可能会遭拒绝受理。

同意征求备忘录、通告、该公告及本公告内的前瞻性陈述(其中包括与同意征求有

关的陈述)乃基于目前的预期。该等陈述并非对未来事件或结果的保证。未来事件

及结果均涉及风险、不确定性及假设,难以作出任何精确预测。实际事件及结果可

能因多项因素而与该等文件所载描述有重大差异,当中包括本集团业务及财务状况

的变动以及金融及资本市场的整体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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