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035 骏高控股 公告及通告:联合公布寄发有关金益金融集团有限公司代表PACIFIC CROUCH LIMITED提出强制性无条件现金要约以收购骏高控股有限公司全部已发行股份(要约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士已拥有及╱或同意收购者除外)及注销所有尚未行使购股权的综合要约及回应文件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联合公布的内容概不
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联合公
布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
任。
本联合公布仅供参考,并不构成收购、购买或认购本公司任何证券之邀请或要
约,亦不构成在任何司法权区索求任何投票或批准,亦不得在与适用法律相抵触
之情况下在任何司法权区销售、发行或转让本公司证券。
本联合公布之全部或部分内容不得在、向或从任何将构成违反其适用法律或法规
之司法权区发布、刊发或分发。
PacificCrouchLimited
(于英属维尔京群岛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JancoHoldingsLimited
骏高控股有限公司
(于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8035)
联合公布
寄发有关
金益金融集团有限公司代表PACIFICROUCHLIMITED
提出强制性无条件现金要约
以收购骏高控股有限公司全部已发行股份
(要约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士已拥有及╱或同意收购者除外)及
注销所有尚未行使购股权
的综合要约及回应文件
要约人的联席财务顾问
SILVERBRICKS SECURITIES CO., LTD.
元库证券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委员会的独立财务顾问
–
–
兹提述(i)PacificCrouchLimited(「要约人」)及骏高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为
2025年6月13日有关(其中包括)要约的联合公布(
「规则3.5公布」);
(i)要约人及本
公司日期为2025年7月4日有关延迟寄发综合文件的联合公布;及(i)要约人及本
公司日期为2025年7月18日联合刊发的综合要约及回应文件(「综合文件」)。除文
义另有所指外,本公布所用词汇与综合文件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寄发综合文件
一份载有(其中包括)(i)要约详情(包括预期时间表及要约条款);(i)独立董事委
员会就要约致独立股东及购股权持有人的意见函件;及(i)独立财务顾问就要约
致独立董事委员会的意见函件的综合文件连同接纳表格已于2025年7月18日根据
收购守则寄发予独立股东及购股权持有人。
预期时间表
下文所载的时间表仅供参考,可能会有所变动。倘时间表有任何变动,要约人及
本公司将适时联合公布。
综合文件及随附之接纳表格的寄发日期及
要约开始日期(附注1).2025年7月18日(星期五)
接纳要约的最后时间及日期(附注2及4).2025年8月8日(星期五)
下午四时正前
截止日期(附注2及4).2025年8月8日(星期五)
于联交所网站刊登要约结果公布(附注2).2025年8月8日(星期五)
下午七时正前
就根据要约接获有效接纳寄发汇款的
最后日期(附注3及4).2025年8月19日(星期二)
–
–
附注:
1.在所有方面均为无条件的要约于综合文件刊发之日作出,并可于该日起至截止日期下午四时
正接纳。直接作为投资者参与者或间接通过经纪或托管人参与者于中央结算系统持有其股份
的股份实益拥有人应注意根据中央结算系统一般规则及中央结算系统运作程序向中央结算系
统发出指示的时间要求。
2.根据收购守则,要约必须于刊登综合文件日期后至少21天内可供接纳。除非要约人根据收购
守则修订或延长要约,否则接纳要约的最后时间及日期将为2025年8月8日(星期五)下午四时
正。要约人及本公司将不迟于2025年8月8日(星期五)下午七时正透过联交所网站联合刊发公
布,说明要约是否已修订、延长或届满。倘要约人决定修订或延长要约,本公司将于要约结
束前至少14日以公布方式向尚未接纳要约的该等独立股东及购股权持有人发出通知。
3.与就根据要约呈交要约股份及购股权应付的现金代价有关的汇款(扣除卖方从价印花税(如
有)后)将尽快以平邮方式寄发予接纳要约的独立股东及购股权持有人,邮误风险概由彼等自
行承担,惟无论如何不迟于股份过户登记处接获所有致使有关接纳根据收购守则为完整及有
效的相关文件之日后7个营业日(定义见收购守则)内寄发。除非收购守则另行允许,否则要
约接纳不可撤回,亦无法撤回。有关可撤回接纳的情况的进一步详情,请参阅综合文件附录
一「6.撤回权利」一段。
4.倘香港天文台及╱或香港政府于以下任何最后期限(「主要最后期限」)发出八号或以上热带气
旋警告讯号或「极端情况」或「黑色暴雨警告讯号」(统称为「恶劣天气状况」):(a)接纳要约以及
根据收购守则规则19.1提交及刊登截止公布的截止日期及最后时间;及(b)根据要约就有效接
纳应付款项寄发汇款的最后日期,
(a)倘任何恶劣天气状况于任何主要最后期限中午十二时正前的任何当地时间在香港生效但
于中午十二时正及╱或之后不再生效,则该主要最后期限将仍为同一营业日;或
(b)倘于任何主要最后期限的中午十二时正及╱或其后的任何本地时间,任何恶劣天气状况
于香港生效,则该主要最后期限将重订为中午十二时正及╱或其后的任何时间概无任何
该等警告或状况于香港生效的下一个营业日或执行人员根据收购守则可能批准的有关其
他日期。
除上述者外,倘接纳要约的最后时间未能于上述日期及时间生效,则上述其他日
期可能会受到影响。要约人及本公司将在切实可行情况下尽快以联合公布形式通
知独立股东及购股权持有人有关预期时间表的任何变动。
本联合公布及随附之接纳表格中对所有日期及时间之提述均指香港日期及时间。
–
–
警告
股东于决定是否接纳要约前,务请细阅综合文件及接纳表格,包括独立财务顾问
就要约向独立董事委员会提供的意见以及独立董事委员会就要约向独立股东及购
股权持有人提供的推荐建议。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于买卖股份时务请审慎行
事。任何人士如对其状况有任何疑问,应咨询其股票经纪、持牌证券交易商或注
册证券机构、银行经理、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承董事会命
PacificCrouchLimited
董事
郑汉溢
承董事会命
骏高控股有限公司
主席兼非执行董事
谭梓洋
香港,2025年7月18日
于本联合公布日期,执行董事为陈国威先生、黎仲荣先生及罗伟华先生;非执行
董事为谭梓洋先生(主席)及梁宇希先生;及独立非执行董事为戚伟珍女士、梅以
和先生及余国辉先生。
董事愿就本联合公布所载资料(有关要约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士之任何资料除外)之
准确性共同及个别地承担全部责任,并在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后确认,就彼等所深
知,本联合公布所表达意见(要约人董事所表达者除外)乃经审慎周详考虑后达
致,且本联合公布并无遗漏任何其他事实,致使本联合公布所载任何声明有所误
导。
于本联合公布日期,要约人董事为郑汉溢先生及戴彩云女士。要约人董事愿就本
联合公布所载资料(有关本集团及董事之任何资料除外)之准确性共同及个别地承
担全部责任,并在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后确认,就彼等所深知,本联合公布所表达
意见(董事所表达者除外)乃经审慎周详考虑后达致,且本联合公布并无遗漏任何
其他事实,致使本联合公布所载任何声明有所误导。
本联合公布将由刊登日期起最少七天登载于联交所网站(w.hkexnews.hk)「最新上
市公司公告」网页。本联合公布亦将于本公司网站(w.jancofreight.com)刊登。
如有任何歧义,概以本联合公布的英文本为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