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521 CWT INT’L 公告及通告:关连交易 – 就商品贸易订立销售合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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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任何部份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之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CWT INTERNATIONAL LIMITED
(于香港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521)
关连交易
就商品贸易订立销售合约
销售合约
于二零二五年七月十七日(交易时段后),本公司间接全资附属公司MRI
Trading与GTS Shiping订立销售合约,据此,GTS Shiping同意向MRI Trading购
买电解铜。合约代价不得超逾5,000,000美元(相当于约港币39,000,000元)。
上市规则之涵义
于本公告日期,GTS Shiping为海航信管之间接附属公司,而海航信管为持
有已发行股份总数约51.26%之控股东。因此,根据上市规则第14A章,GTS
Shiping为本公司之关连人士。故此,根据上市规则第14A章,订立销售合约
构成本公司之关连交易。
由于有关销售合约的一项或多项适用百分比率(盈利比率除外)超过0.1%但低
于5%,故销售合约须遵守上市规则第14A章项下的申报及公告规定,惟获豁
免遵守通函及独立股东批准规定。
销售合约
兹提述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五年六月六日的自愿性公告,当中本公司拟与海航
科技订立不具有约束力的合作框架协议,以计划在商品贸易领域(包括通过其附
属公司)开展合作。双方最终决定订立具有约束力的销售合约,而非上述不具有
约束力的合作框架协议。
于二零二五年七月十七日(交易时段后),本公司间接全资附属公司MRI Trading
与GTS Shiping订立销售合约,据此,GTS Shiping同意向MRI Trading购买电解铜。
销售合约之主要条款概述如下:
日期:二零二五年七月十七日(交易时段后)
订约方:1. MRI Trading AG;及
2. GTS Shiping Management Co. Limited。
材料及品质:非伦敦金属交易所(LME)注册A级电解铜,来源地
按MRI Trading所定为刚果民主共和国(「该等材料」)
数量╱货运:200至500公吨加╱减5%,按MRI Trading所定。该等
材料将于二零二五年七月付运。货运将视乎合适船
只╱集装箱的可用情况而定。
交付:该等材料将按成本、保险费加运费(CIF)交付至中国
上海集装箱堆场(CY),并遵循二零二零年国际商业
条款,即国际商会出版的标准贸易定义的二零二零
年版本。
合约代价:销售合约项下的合约代价不得超逾5,000,000美元(相
当于约港币39,000,000元)。
合约代价以伦敦金属交易所(LME)所报的浮动铜价
为基准,并可能在此之上或加或减一定溢价或折扣。
具体溢价或折扣的水平价将按每单发生时市场情
况及其他成本而定。本集团将向GTS Shiping提供
货物流、运输及保险等服务。合约代价大约相当
于电解铜公吨的最大值,其为MRI Trading电解铜贸
易业务的典型批货量。
付款:暂定付款:
GTS Shiping应在扫描文件副本后,以电汇(T/T)方
式向MRI Trading的指定银行帐户以美元支付105%
的暂定付款。付款应在3日内生效,最迟应在船只
到达卸货港口的预计到达时间(ETA)前1日生效。
最终付款:
暂定付款与该等材料的最终价值(包括其他费用(如
适用)之间的任何差额,应由欠款方在开出最终发
票并确认该等材料的最终价值后3个工作日内以电
汇方式结清。
终止:倘不可抗力事件持续连续180日或更长时间且未能
达成其他协议,则各订约方有权终止销售合约。不
可抗力事件包括战争、自然灾害、爆炸、抵制及罢
工、政府作为或不作为、对MRI Trading拟定供货来
源的限制,或订约方任何一方无法控制的任何其他
不可预见及无法避免的事件。
在下列情况下,MRI Trading有权宣布终止销售合同:
(a) GTS Shiping未能付款;
(b) GTS Shiping破产、无力偿债等;
(c) GTS Shiping未能在其一般债务到期时付款;
(d) GTS Shiping委任或须委任管理人、清盘人、财
产接管人等;
(e) GTS Shiping的资产价值在任何时候低于其负
债金额;或
(f) 不可抗力情况持续连续60日或以上,且未另行
达成协议。
销售合约之条款乃按公平原则订立,且不逊于GTS Shiping自独立第三方可取得
之条款。
销售合约订约方之资料
本公司是一家主要从事综合物流服务及相关工程服务的香港投资控股公司。本
公司还从事商品贸易及金融服务的附属业务。
MRI Trading为一家于瑞士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并为本公司的间接全资附属公司。
其主要从事卑金属有色精矿之商品贸易。
GTS Shiping为一家于香港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其主要从事船运、投资控股及
商品贸易。GTS Shiping为海航科技的间接全资附属公司,而海航科技为一家于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公司(股份代号:600751),主要从事干散货运及商品贸
易等业务。海航科技为控股东海航信管之间接非全资附属公司。其由海航信
管透过其若干全资附属公司间接拥有约29.47%(即海航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拥有
20.76%、大新华物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拥有8.67%、海航科技集团(香港)有限公
司拥有0.03%及上海尚融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拥有0.01%)。
订立销售合约之理由及裨益
订立销售合约可增强本集团在商品贸易方面的商机。引入GTS Shiping为新客户
后,本集团可受惠于商品贸易毛利及毛利率的增长。
董事(包括独立非执行董事)认为,销售合约乃于本集团日常及一般业务过程中
按一般商业条款或更佳条款订立,订立销售合约属公平合理,并符合本公司及
其股东的整体利益。执行董事王侃先生、赵权先生、汪琪先生及尚多旭先生目前
担任海航信管或海航信管之若干有关连公司的高级行政人员。尽管于销售合约
中不构成重大利益冲突,但彼等仍自愿就批准销售合约的董事会决议案放弃投票。
销售合同项下的交易完成后,本集团与GTS Shiping(或海航科技旗下任何附属
公司)将继续商讨并考虑是否于商品贸易领域进一步订立任何具约束力的框架
协议。因此,本公司将相应遵守上市规则的必要规定。
上市规则之涵义
于本公告日期,GTS Shiping为海航信管之间接附属公司,而海航信管为持有已
发行股份总数约51.26%之控股东。因此,根据上市规则第14A章,GTS Shiping
为本公司之关连人士。故此,根据上市规则第14A章,订立销售合约构成本公司
之关连交易。
由于有关销售合约的一项或多项适用百分比率(盈利比率除外)超过0.1%但低于5%,
故订立销售合约须遵守上市规则第14A章项下的申报及公告规定,惟获豁免遵守
通函及独立股东批准规定。
释义
在本公告内,除文义另有指明者外,下列词汇具有以下涵义:
「董事会」指董事会
「本公司」指CWT International Limited,一家于香港注册成立之
有限公司
「合约代价」指销售合约项下的合约代价不得超逾5,000,000美元
(相当于约港币39,000,000元)
「销售合约」指MRI Trading与GTS Shiping于二零二五年七月十
七日就商品贸易订立的销售合约
「董事」指本公司董事
「本集团」指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
「GTS Shiping」指GTS Shiping Management Co. Limited,一家于香港
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于本公告日期为海航科技
的间接全资附属公司
「海航科技」指海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一家于中国注册成立之
股份有限公司,其股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股
份代号:600751)
「海航信管」指海南海航二号信管服务有限公司,一家于中国成
立之有限责任公司及控股东
「香港」指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
「上市规则」指经不时修订之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
「MRI Trading」指MRI Trading AG,一家于瑞士注册成立之有限公
司,于本公告日期为本公司的间接全资附属公司
「中国」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就本公告而言不包括香港、中
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
「股东」指本公司股份持有人
「联交所」指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附属公司」指具有上市规则所赋予该词之涵义
「港币」指港币,香港法定货币
「美元」指美元,美利坚合众国法定货币
「%」指百分比
承董事会命
CWT INTERNATIONAL LIMITED
执行董事
王侃
香港,二零二五年七月十七日
就本公告而言,除另有指明外,美元兑港币所用概约汇率为1.00美元兑港币7.80
元。该汇率仅供说明,并不表示任何港币及美元款项均已、应已或可按该汇率或
任何其他汇率兑换。
于本公告日期,董事会由王侃先生(执行董事兼主席)、赵权先生(执行董事)、
汪琪先生(执行董事)、尚多旭先生(执行董事兼行政总裁)、林健锋先生(独立非
执行董事)、刘忆霏女士(独立非执行董事)及卢永仁博士(独立非执行董事)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