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896 猫眼娱乐 通函:有关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末期股息的以股代息计划
此乃要件 请即处理
阁下如对本通函任何方面或应采取的行动有任何疑问,应咨询 阁下的股票经纪
或其他注册证券交易商、银行经理、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阁下如已出售或转让名下所有猫眼娱乐股份,应立即将本通函连同随附的选择表
格交予买主或承让人或经手买卖或转让的银行、注册证券交易商或其他代理商,
以便转交买主或承让人。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通函的内容概不负责,
对其准确性或完备性亦无发表声明,并表明不会就本通函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
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Maoyan Entertainment
猫眼娱乐
(于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1896)
执行董事:
郑志昊先生(首席执行官)
非执行董事:
王长田先生(董事长)
李晓萍女士
王牮女士
孙忠怀先生
陈少晖先生
唐立淳先生
独立非执行董事:
汪华先生
陈尚伟先生
尹红先生
刘琳女士
注册办事处:
Walkers Corporate Limited
190 Elgin Avenue
George Town
Grand Cayman KY1–9008
Cayman Islands
香港主要营业地点:
香港
湾仔
皇后大道东248号
大新金融中心40楼
敬启者:
有关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末期股息的以股代息计划
1. 绪言
于2025年6月25日举行之股东周年大会上,猫眼娱乐(「本公司」)股东(「股东」)
在本公司董事(「董事」)建议下,已批准向于2025年7月4日(星期五)(「记录日期」)营
业时间结束时名列本公司股东名册的股东(「合资格股东」)就本公司股本中每股面
值0.00002美元的股份(「股份」)派发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末期股息每股0.32
港元(「末期股息」)。末期股息将以现金方式全数支付,然而股东亦可选择收取已缴
足股款的新股份(「代息股份」)以代替现金(「以股代息计划」)。
为确定合资格股东享有获派发末期股息的权利,本公司已于2025年7月2日(星
期三)至2025年7月4日(星期五)(包括首尾两日)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为享
有末期股息,所有填妥的转让表格连同相关股票,须于2025年6月30日(星期一)下
午4时30分前交回本公司的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分处,以办理登记手续。
本通函旨在载列以股代息计划适用的程序、条件及合资格股东就此应采取的
行动。
2. 以股代息计划的详情
根据以股代息计划,合资格股东可选择以下方式收取末期股息(身居香港以
外之股东须遵照下文所载条件):
(i) 每股份收取0.32港元现金;或
(i) 获配发市值(按下文所载方式计算)相等于(就零碎股份作出调整除外)股
东有权以现金收取的末期股息金额之有关代息股份(其数目按以下说明
厘定)。
为计算根据以股代息计划而将配发的代息股份数目,代息股份的市值已厘定
为每股7.294港元,即每股份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于截至2025
年7月4日(星期五)(包括该日在内)止五个连续交易日所报的平均收市价(「平均收
市价」)。因此,合资格股东就于记录日期彼等名下登记的现有股份可收取的代息
股份数目,将按以下公式计算:
(1) 可用于选择代息股
份的最高股息金额
(约整至最接近仙位)
=
于记录日期持有及
选择收取代息股份数目
(如适用)
x
(每股末期股息)
0.32港元
- =
可用于选择代息股份的最高股息金额
(约整至最接近仙位)
7.294港元(平均收市价)
* 向下舍入至最接近的整数
合资格股东有权选择欲收取末期股息的方式的最后日期及时间为2025年8月
1日(星期五)下午4时30分。将发行予每名合资格股东的代息股份数目将向下调整
至最接近的整数。上述第(i)项选择的代息股份的零碎股将不予发行,而其收益将
拨归本公司所有。将根据以股代息计划而发行的代息股份获发行后,除无权享有
是次末期股息外,在其他各方面将与本公司现有股份享有同等权利。代息股份将
以本公司可分派储备资本化的方式配发并属于不可弃权。股东收取代息股份代替
全部或部分现金股息的权利不得转让。
于本通函日期,董事会并无接获本公司主要股东任何资料,表明其拟以现金、
或以代息股份收取末期股息。
3. 以股代息计划的好处
以股代息计划为股东提供机会,可按市值增加其在本公司之投资而毋须承担
经纪佣金、印花税及相关之买卖成本。对本公司而言,以股代息计划亦属有利,原
因为如股东选择全部收取代息股份,则该等原应派付予股东之现金将可由本公司
保留运用。
4. 以股代息计划的条件
以股代息计划须待联交所上市委员会批准根据以股代息计划而将发行的代息
股份上市及买卖后方可作实。
倘上述条件未能达成,以股代息计划将不会生效,而选择表格(定义见下文)
将会作废。在此情况下,末期股息将全数以现金支付。
于记录日期,本公司董事长、非执行董事王长田先生于471,465,845股份中拥
有权益(占已发行股份约40.95%)。假设王长田先生选择以代息股份收取全部末期
股息,而所有其他合资格股东选择或被视为选择以现金收取全部末期股息,其因
收取该等代息股份后的投票权总百分比不会产生《公司收购、合并及股份回购守则》
(「收购守则」)规则26项下的任何责任,且王长田先生并无责任根据收购守则提出
全面要约收购股份。
鉴于上述情况,不会向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企业融资部执行董事或执
行董事的任何代表提交豁免申请。
5. 以股代息计划的影响
根据于记录日期已发行股份数目1,151,334,949股计算,倘全体股东选择以现金
收取末期股息,则本公司应付现金股息总额将为368,427,183.7港元。倘全体股东选
择以代息股份代替现金股息的形式(按平均收市价计算)收取其所有应收末期股息,
则最多可发行50,510,993股代息股份,相当于本公司于记录日期现时已发行股本约
4.39%及本公司经发行代息股份扩大的当时已发行股本的约4.20%。
合资格股东务须留意,接纳任何代息股份可能导致需要根据(香港法例第571
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的规定作出披露。合资股东如就该等条文对彼等可能构
成之影响有任何疑问,应寻求专业顾问的意见。合资股东如对彼等之税务状况有
任何疑问,亦应寻求专业顾问的意见。
除本公司于2018年7月23日采纳的首次公开发售前购股权计划,及于2018年7
月23日采纳、并于2023年6月28日修订的首次公开发售后购股权计划外,于本通函
日期,本公司概无可转换或附带权利认购、转换或兑换为任何股份(视乎情况而定)
的其他已发行而尚未行使之购股权、认股权证或其他证券。
6. 选择表格
随函附奉有关以股代息计划的选择表格(「选择表格」),以便合资格股东选择
收取代息股份作为全数末期股息形式收取,以代替现金。务请仔细阅读以下指示
及列印在选择表格上的指示。
(a) 只收取现金股息
阁下如欲只以收取现金方式收取末期股息,则毋须采取任何行动。因此,
请勿交回选择表格。
(b) 只收取代息股份作为末期股息
阁下如欲只以收取代息股份方式收取末期股息,则只须于选择表格上签
名、填上日期并交回选择表格。
选择表格须按照其印备的指示填妥,并于2025年8月1日(星期五)下午4
时30分前交回本公司的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分处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
地址为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17M楼。倘有关合资格股东未能按
照选择表格上印备的指示填妥及交回选择表格,则其末期股息将全部以现金
形式派付。交回选择表格将不会获发收据。有关选择表格经签署并交回本公
司的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分处后,就末期股息作出的选择一概不得撤回、撤销、
取代或修改。
倘八号或以上热带气旋警告信号或「黑色」暴雨警告信号或因超强台风
导致出现「极端情况」于以下期间在香港生效,则交回选择表格最后时间将按(a)
或(b)(视乎情况而定)延期:
(a) 于2025年8月1日(星期五)中午12时正前任何时间生效并于中午12时
正后取消,交回选择表格最后时间将会延至同一个营业日下午5时正;
或
(b) 于2025年8月1日(星期五)中午12时正至下午4时30分期间生效,交
回选择表格最后时间将会延至下一个营业日下午4时30分,前提是
该下一个营业日上午9时正至下午4时30分期间概无上述任何信号
生效。
倘 阁下为非登记股东,即 阁下的股份乃通过中介(例如银行、托管商或证
券经纪)持有或以 阁下的代名人名义登记, 阁下将不会收到选择表格。倘 阁下
希望就末期股息收取代息股份而非现金,请直接联系 阁下的中介或代名人。
7. 居于香港境外之股东
本通函及选择表格将不会根据任何司法权区的证券法或同等法例进行登记或
备案。任何股东名册所示登记地址位于香港以外地区的股东(「海外股东」)如在香
港以外任何司法权区收到本通函及╱或选择表格副本,概不可视之为参与以股代
息计划之邀约,除非本公司可在毋须遵照有关司法权区之任何登记或其他规定或
手续的情况下合法向其作出有关邀约。收取代息股份代替现金的人士亦须有责任
遵守有关司法管辖区的法律(包括程序或任何其他类似手续),及可能适用于香港
以外地区的任何有关股份转让或出售的限制。居住在本公司发出该邀请属违法的
司法权区的股东应被视为已收到本通函及╱或选择表格,仅供参考。
(a) 中华人民共和国
于记录日期,5名登记地址位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就本通函而言,
不包括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之股东(「中国股东」,不包括下文界定
之中国港股通投资者)持有合共4,905,937股份(占现有已发行股份约0.43%)。
董事会已就有关扩展以股代息计划至中国股东之中国法律向其法律顾
问进行法律查询。根据中国法律顾问之意见,概无明确监管限制或禁止向中
国股东发送本通函或选择表格。中国股东有责任遵守中国任何备案、登记或
其他法律规定、政府或监管程序或任何其他类似手续。
此外,根据联交所网站(w.hkexnews.hk)上提供的「沪港通及深港通持股纪录
查询服务」,于记录日期,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结算」)持有合共
200,677,644股份,占本公司现时已发行股份约17.42%。
根据联交所就有关上市规则的诠释所发出的常问题系列29(于2014年11月
17日发出及于2016年11月4日及2018年7月13日更新),透过中国结算(作为沪港通
及深港通代名人)而持有股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就本通函而言,不包括台湾、香港
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投资者(「中国港股通投资者」)可透过中国结算
参与以股代息计划。中国结算会根据相关法例和规定就中国港股通投资者持有的
所有或部分股份提供代名人服务,以供其选择收取代息股份。
中国港股通投资者应就中国结算要求的组织安排详情向其中介人(包括经纪、
托管人、代名人或中国结算参与者)及╱或其他专业顾问征询意见,并就有关选择
收取代息股份的事宜向该等中介提供指示。
香港境外任何地区的股东接获本通函副本及╱或选择表格,均不得将其视为
选择股份的邀请,除非该邀请在有关地区可合法向其发出而毋须本公司遵从任何
注册或其他法律规定、政府或监管程序或任何其他类似手续。任何居住香港境外
的股东如欲根据以股代息计划收取代息股份,均有责任遵守有关司法管辖区的法
律(包括程序或任何其他类似手续)。任何人士如收取代息股份代替现金股息,亦
有责任遵守香港境外地区适用于转售股份的任何限制。
于记录日期,除于本通函中所披露外,概无股东于本公司股东名册上所示登
记地址位于香港境外地区。
尽管本公司向其法律顾问作出查询,任何海外股东如欲就末期股息收取代息
股份,其须自行承担责任,遵守一切任何有关司法权区之法律规定,包括获得任何
政府或其他同意或遵守任何规定及办理所需手续。海外股东如对其地位有任何疑问,
应咨询其本身的专业顾问。
8. 上市及买卖
本公司将向联交所上市委员会申请批准根据以股代息计划而将配发及发行的
代息股份上市及买卖。
预期有关的股息单及股票将于2025年8月22日(星期五)寄予各股东,如有邮误,
由收件人负责,而代息股份预期将于2025年8月25日(星期一)(需待有关合资格股东
收妥代息股份的股票)起于联交所买卖。除股东向本公司的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分处
发出书面指示外,股东有权就所收取的所有代息股份将获发一张股票。
根据以股代息计划而将获配发及发行的代息股份获准在联交所上市及买卖,
则该等代息股份将获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接纳为合资格证劵,可于中央结算及
交收系统(「中央结算系统」)内寄存、结算及交收。在中央结算系统内进行的一切活
动均受不时生效的中央结算系统一般规则及中央结算系统运作程序所规限。股份
买卖可透过中央结算系统交收, 阁下应就该等交收安排的详情及该等交收安排
对 阁下权利及权益的影响寻求股票经纪或其他专业顾问的意见。
本公司股份仅于联交所上市。本公司概无将部份本公司股本和债务证券于任
何其他证劵交易所上市或买卖,本公司目前并无寻求于任何其他证劵交易所将其
证劵上市。
9. 推荐建议及意见
根据选择以新股方式收取全部末期股息而向合资格股东发行之新股可能会以
碎股(少于一手(即200股份)之方式获配发。本公司将不会作出特别买卖安排以
方便买卖或处理以碎股方式发行之新股。合资格股东应注意,碎股之买卖价与整
手股份之买卖价相比通常会有折让。
阁下可依据个人的情况作出认为有利的选择,收取全部现金或代息股份。所
有相关决定及因此而引致的一切后果纯属各合资格股东的责任。倘 阁下对应采
取的行动有任何疑问,应咨询 阁下的专业顾问。
作为受托人的合资格股东应就彼等是否有权选择收取代息股份及对有关受托
契约内的条款的影响咨询专业意见。
10. 时间表
记录日期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025年7月4日
(星期五)
交回选择表格的最后时间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于2025年8月1日
(星期五)下午4时30分
预期寄发股息单及股票日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025年8月22日
(星期五)
预期买卖代息股份的首日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025年8月25日
(星期一)
(需待有关合资格股东收妥代息股份的股票)
附注:
- 「黑色」暴雨警告信号或因超强台风导致出现「极端情
况」于2025年8月1日(星期五)下午4时30分前任何时间在香港生效,则交回选择表格的最
后时间将延期。进一步详情载于本通函「6.选择表格」一节。
- 。
11. 责任声明
本通函遵照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而提供有关本公司之资料,董事愿就本通函
共同及个别承担全部责任。董事经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后确认,就彼等所深知及深
信,本通函所载资料于各重大方面均属准确完整,且无误导或欺诈成份,亦无遗漏
任何其他事项,致使本通函所载任何声明或本通函有所误导。
此 致
猫眼娱乐列位股东 台照
承董事会命
猫眼娱乐
执行董事
郑志昊
2025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