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071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 公告及通告:建议变更董事及总经理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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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Huadian Power International Corporation Limited*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注册成立之中外合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码:1071)
建议变更董事及总经理变更
副董事长、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辞任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仅此宣布,陈斌先生(「陈先生」)因
个人工作调动原因,已提出辞任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副董事长、执行董事及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
上述辞任将自本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董事之日起生效。陈先生同时提出辞任本公司总经理
职务,该辞任自二零二五年七月十七日辞任报告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上述辞任均生效后,陈先
生将不再担任本公司的任何职务。
陈先生确认,其与董事会及本公司并无意见分歧,亦无有关其辞任之任何事宜须敦请本公司股东及
债权人垂注。陈先生在本公司任职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董事会对陈先生为本公司发展所做
出的卓越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建议选举执行董事及委任总经理
本公司进一步宣布,董事会已于二零二五年七月十七日举行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董
事会议」)上审议并一致同意于股东大会上提呈一项普通决议案以审议及批准建议选举李泉城先
生(「李先生」)为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执行董事,任期自该股东大会结束时起至第十届董事会任期
届满之日止,届时可重选连任。同时,李先生已获委任为本公司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议结束时
起至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李先生的履历详情载列如下:
李泉城先生,中国籍,生于一九七二年二月,正高级会计师,高级经济师,毕业于中央财政金融
学院,经济信息管理专业,经济学士,现任本公司总经理。李先生曾先后就职于中恒信会计师事
务所、国家电力公司、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华电置业有限公司、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李先生在
财务风控、金融业务、资本运营、司库建设等方面有三十年以上工作经验。
就董事所知及除上文所披露者外,李先生概无于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担任何其他职务,亦无
于过去三年内在任何上市公司担任何董事职务,且无其他主要的任命及专业资格,李先生与本公
司任何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或控股东概无任何关系。于本公告日期,李先生并
无持有任何按《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法例第571章)第XV部的定义所指之本公司股份权益。
李先生将不会自本公司收取任何担任董事职务的薪酬或津贴,彼就担任本公司总经理所收取薪酬
由基本年薪和绩效年薪两部分构成,具体金额将根据本公司薪酬政策及其资历、经验等因素厘定,
亦会参考市况变动情况。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概无有关建议选举李先生为本公司执行董事及委任其为总经理的其他事宜须
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13.51(2)条披露,亦无其他事宜须敦请股东垂注。
承董事会命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秦介海
董事会秘书
于本公告日期,董事会由下列董事组成:
刘雷(董事长、执行董事)、陈斌(副董事长、执行董事)、朱鹏(副董事长、非执行董事)、赵
伟(非执行董事)、曾庆华(非执行董事)、曹敏(非执行董事)、王晓渤(非执行董事)、李国
明(执行董事)、丰镇平(独立非执行董事)、李兴春(独立非执行董事)、王跃生(独立非执行
董事)及沈翎(独立非执行董事)。
中国 • 北京
二零二五年七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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