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635 大象控股集团 公告及通告:恢复公众持股量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之内容概不

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公告全

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Elephant Holdings Group Limited

大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于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8635)

恢复公众持股量

兹提述

(i)

永续控股有限公司(「要约人」)与大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就

要约发出之日期为二零二五年四月八日之综合要约及回应文件(「综合文件」);

(i)

要约人与本公司刊发之日期为二零二五年四月二十九日之联合公告,内容

有关(其中包括)要约截止、要约结果及本公司公众持股量(「截止公告」);及

(i)

本公司刊发之日期为二零二五年五月二十日之公告,内容有关授出严格遵守

GEM

上市规则第

11.23(7)

条之豁免(「豁免公告」)。除另有界定者外,本公告所用

词汇与综合文件、截止公告及豁免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董事会获要约人告知,其持有的

135,000

股份(相当于本公告日期本公司全部

已发行股本约

0.03%

),已于二零二五年七月十七日在公开市场出售(「出售事

项」),旨在恢复本公司的公众持股量。

紧随出售事项完成后及于本公告日期,公众人士持有

100,000,000

股份(相当于

本公告日期本公司全部已发行股本

25.00%

)。因此,自出售事项完成起,本公司

已恢复最低公众持股量,并遵守

GEM

上市规则第

11.23(7)

条。


下表载列

(i)

紧接出售事项完成前;及

(i)

紧随出售事项完成后及于本公告日期

本公司的股权架构:

股东紧接出售事项完成前

紧随出售事项完成后及

于本公告日期

股份数目

占已发行股份

概约百分比股份数目

占已发行股份

概约百分比

要约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士

-要约人(附注

300,135,00075.03300,000,00075.00

公众股东

99,865,00024.97100,000,00025.00

总计

400,000,000100.00400,000,000100.00

附注:

1.

要约人由董事会主席兼执行董事狄女士合法、实益及全资拥有。

2.

本表格所载若干百分比数字已作四舍五入调整。呈列为总数的数字不一定为上列数字的

算术总和。

承董事会命

大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主席兼执行董事

狄小光

香港,二零二五年七月十七日

于本公告日期,董事会由以下成员组成:狄小光女士为董事会主席兼执行董

事;钱前先生为执行董事兼本公司行政总裁;秦月女士及王永凯先生为执行董

事;及李新娟女士、刘慧卿女士及何思敏女士为独立非执行董事。

本公告的资料乃遵照

GEM

上市规则而刊载,旨在提供有关本集团的资料;各董

事愿就本公告的资料共同及个别地承担全部责任。各董事在作出一切合理查

询后,确认就其所知及所信,本公告所载资料在各重要方面均属准确完备,没

有误导或欺诈成分,且并无遗漏任何事项,足以令致本公告或其所载任何陈述

产生误导。

本公告将由刊登日期起最少七日保留于联交所之网站

w.hkexnews.hk

内「最新

上市公司公告」网页,亦将同时刊登于本公司之网站

w.elephant8635.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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