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92 晋安实业 公告及通告:股东特别大会通告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的内容概不负

责,对其准确性或完备性亦无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告全部或

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依赖该等内容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Thing On Enterprise Limited

晋安实业有限公司

(于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2292)

股东特别大会通告

兹通告晋安实业有限公司(「本公司」)将于二零二五年八月二十五日(星期一)于上

午十一时正于香港湾仔告士打道66号笔克大厦3楼302室举行股东特别大会(「股东

特别大会」)(或紧随根据开曼群岛大法院的指示于同日同地召开的计划股份持有

人大会(定义见下文所述计划)结束后举行(以较后者为准),以考虑及酌情通过

(不论是否修改)下列决议案:

特别决议案

「动议:

(A) 批准于日期为二零二五年七月十八日的综合计划文件(「计划文件」)所载,本

公司与计划股东订立日期为二零二五年七月十八日的安排计划(定义见计划

文件)(「计划」)(该安排计划已以印刷本形式提交本次大会并由本次大会主席

签署以资识别,或以开曼群岛大法院可能批准或施加的其他形式及条款及条

件订立);及


(B) 为使计划生效,于生效日期(定义见计划文件),本公司已发行股本将透过注

销及剔除计划股份(定义见计划文件)而削减。」

普通决议案

「动议:

(A) 在第1(B)项决议案所述削减股本生效后的规限下且紧随其后,本公司股本将

增加至其原有数额,方法为采用因上述注销计划股份而产生的储备,按面值

向控股公司悉数缴足相等于因计划而注销的计划股份数目的入账列作缴足

以供发行的新股份(定义见计划文件),并授权本公司董事配发及发行该等股

份;

(B) 授权本公司任何一名董事作出其认为与实施计划有关的所有必要或可取的

行动及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同意开曼群岛大法院认为适合对计划作出的任何

修订或增补或削减股本;及

(C) 授权本公司任何一名董事向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申请撤销股份上市。」

代表董事会

晋安实业有限公司

主席

王聪德

谨启

香港,二零二五年七月十八日


香港主要营业地点:

香港

湾仔

告士打道56号

东亚银行港湾中心

17楼

附注:

(i) 除本通告另有界定或文义另有所指外,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五年七月十八日的综合计划文

件(本通告构成其中一部分)(「计划文件」)所界定的词汇与本通告所用者具有相同涵义。

(i) 股东特别大会之表决将根据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及香港公司收购及合并守则

以投票方式进行,投票结果将根据上市规则于联交所及本公司网站刊发。

(i) 凡有权出席本通告召开的股东特别大会及于会上投票的股东,均有权委派另一人士为其代

表代其出席大会并于会上投票。持有两股或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委任超过一名代表代其出席

股东特别大会并于会上投票。受委代表毋须为本公司股东。

(iv) 计划文件随附适用于股东特别大会的白色代表委任表格(「代表委任表格」)。

(v) 代表委任表格须按照表格上印备的指示填妥及签署,并连同经签署的授权书或其他授权文

件(如有)或经核证的授权书或授权文件副本,最迟须于二零二五年八月二十三日(星期六)

上午十一时正或任何续会举行时间48小时前,送交至本公司的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分处卓佳

证券登记有限公司(「股份登记处」)的办事处,地址为香港夏悫道16号远东金融中心17楼,方

为有效。

(vi) 填妥及交回白色代表委任表格后,股东仍可亲身出席股东特别大会或其任何续会并于会上

投票。倘股东于递交其代表委任表格后出席股东特别大会并于会上投票,则其代表委任表

格将被视为已撤销。

(vi) 就股份的联名持有人而言,参与表决的名列首位的持有人(不论亲身或委任代表)的投票将

获接纳,而其他联名持有人的投票概不受理,就此而言,排名先后乃就股份名列本公司股东

名册的次序排名而厘定。


(vi) 为确定有权出席股东特别大会并于会上投票,本公司将于二零二五年八月十八日(星期一)

至二零二五年八月二十五日(星期一)(包括首尾两天)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于该期间

将不会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为符合资格出席股东特别大会并于会上投票,所有股份过

户文件连同有关股票须于二零二五年八月十五日(星期五)下午四时三十分前送交股份登记

处,地址为香港夏悫道16号远东金融中心17楼。

(ix) 倘于股东特别大会当日上午七时正或之后任何时间悬挂八号或以上台风信号或因超

强台风引致的「极端情况」或黑色暴雨警告信号生效,则股东特别大会将根据本公司组

织章程细则延期或押后举行。本公司将于联交所网站(w.hkexnews.hk)及本公司网站

(htp:/w.toenterprise.com)刊发公告,以通知本公司股东改期会议的日期、时间及地点。

于本公告日期,董事会包括董事会主席兼非执行董事王聪德先生;执行董事王家扬

先生及陈彩云女士;以及独立非执行董事陈锦萍女士、王经纬先生及熊梓仁先生。

留下评论

您的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