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176 珠光控股 公告及通告:有关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年报所载无法表示意见之最新情况之补充公告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之内容概不

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公告

全部或任何部份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之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

任。

ZHUGUANG HOLDINGS GROUP COMPANY LIMITED

珠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于百慕达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

有关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年报

所载无法表示意见之最新情况

之补充公告

兹提述珠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日期

为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之公告,内容有关其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

日止年度之年报(「二零二四年报」)所载之无法表示意见(「该公告」)。除文义

另有所指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该公告及二零二四年报所界定者具有相同

涵义。

董事会谨此就该公告内有关本公司为解决无法表示意见而采取的计划及措施

提供以下补充资料:

  • ,000,000,000港元进行沟通,

以避免要求即时还款。于本公告日期,概无贷款人要求即时偿还未偿还贷

款,且本公司亦不知悉贷款人有任何迹象表明对本公司展开任何法律诉

讼。

#

仅供识别


  • (预定还款日期

为十二个月内)进行磋商,同时亦探讨向现有及潜在新贷款人取得额外信

贷融资的可能性,以支持其营运及策略需要。

  • 。根据本集团获得之最近期未经审

核资料:

(i) 截至二零二五年五月三十一日止五个月,本集团已就五个城市更新

项目成功收回逾17,000,000港元。

(i) 截至二零二五年五月三十一日止五个月,城市更新项目所得新合约

总值逾27,000,000港元。

(i) 本集团落实削减成本措施,以控制其行政成本及管理其资本开支。尤

其是本集团已精简人员,将其雇员人数由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

日的642人减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的599人。

本公司将根据上市规则于适当时候就上述措施的最新情况刊发进一步公告。

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

代表董事会

珠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主席

朱庆凇

香港,二零二五年七月十七日

于本公告日期,董事会包括(i)六名执行董事,即朱庆凇先生(又名朱庆伊先生)

(主席)、刘捷先生(行政总裁)、廖腾佳先生(副主席)、黄佳爵先生(副主席)、朱

沐之先生(又名朱拉伊先生)及叶丽霞女士;及(i)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即梁和

平先生太平绅士、黄之强先生及冯科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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