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004 中国智慧能源 公告及通告:内幕消息 有关清盘呈请的更新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的内容概不负责,
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
部份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CHINA SMARTER ENERGY GROUP HOLDINGS LIMITED
中国智慧能源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
(于百慕达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1004)
内幕消息
有关清盘呈请的更新
本公告乃由中国智慧能源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
为「本集团」)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
则」)第13.09(2)(a)条及13.25(1)(b)条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项下第
XIVA部项下内幕消息条文(定义见上市规则)作出。
兹提述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五年四月十五日、二零二五年五月二十一日及二零
二五年六月二十日内容有关针对本公司之清盘呈请之公告(「该等公告」)。除另有
界定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该等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本公司与呈请人已同意达成和解方案。于二零二五年七月十六日举行的安柏呈请
聆讯中,高等法院颁令将安柏呈请聆讯进一步押后至二零二五年十月八日。
本公司将就安柏呈请的任何重大进展另行刊发公告。
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证券时应审慎行事。
承董事会命
中国智慧能源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主席兼执行董事
陈夏轩
香港,二零二五年七月十七日
于本公告日期,陈夏轩先生、薄大腾先生及岳璐女士为本公司执行董事;及潘孝汶
先生、卢家麒先生及蔡本立先生为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 仅供识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