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018 东方企控集团 委任代表表格:于2025年8月20日(星期三)举行之2025年股东周年大会及其任何续会之代表委任表格
普通决议案 | 赞成(注4) | 反对(注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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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省览及接纳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之经审核财务报表及董事会与独立核数师 报告书。 | ||
(2) | 宣布派发由董事会建议之末期股息每股港币1仙。 | ||
(3) | (i) (a) 重选马澄发先生任本公司执行董事; | ||
(b) 重选林顺泉先生任本公司执行董事; | |||
(c) 重新委任在本公司任期超过九年的林日辉先生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 |||
(d) 委任曾鸿基先生为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及 | |||
(ii) 授权董事会厘定董事酬金。 | |||
(4) | 续聘富睿玛泽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核数师及授权董事会厘定其酬金。 | ||
(5) | 授予董事一般授权,以回购不超过本决议案通过当日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不 包括库存股份(如有))10%之股份。 | ||
(6) | 授予董事一般授权,以配发、发行及处理(包括自库存中出售及转让任何库存股 份)不超过本决议案通过当日已发行股份总数(不包括库存股份(如有))20%之额外 股份。 | ||
(7) | 扩大授予董事配发、发行及处理额外股份之一般授权,数额为本公司回购股份之 数目。 | ||
特别决议案 | 赞成(注4) | 反对(注4) | |
(8) | 批准采纳本公司新组织章程细则。 |
(于香港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18)
于2025年8月20日(星期三)举行之2025年股东周年大会及其任何续会之
代表委任表格
本人╱吾等(注1)
地址为
为东方企控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之股份(注2) 股之登记持有人,
兹委任大会主席或(注3)
地址为
为本人╱吾等之代表,代表本人╱吾等出席本公司于2025年8月20日(星期三)上午十一时正在香港大埔工业邨大昌街23号东方传媒
中心4楼举行之2025年股东周年大会(及其任何续会),并代表本人╱吾等以本人╱吾等按以下指示就该等决议案投票(注4)。
除另有界定外,本公司日期为2025年7月18日之通函(「通函」)所界定之词汇于本代表委任表格内使用时具有相同涵义。
# 各相关普通决议案及特别决议案全文载于载有召开2025年股东周年大会通告的通函内。
日期 股东签名(注5)
附注︰
- 。
- 。倘未有填上股份数目,则本代表委任表格将被视为与所有登记于 阁下名下之本公司股份
有关。
- ,请将「大会主席或」字样删去,并在空栏内填上 阁下所拟委派代表之全名及地址。
- : 阁下如欲投票赞成一项决议案,请在有关决议案之「赞成」栏内填上「✓」号; 阁下如欲投票反对一项决议案,请在有关决议案之「反对」栏内填
上「✓」号。如无任何指示,则 阁下之委派代表可自行酌情投票, 阁下之委派代表亦有权酌情对召开大会之通告所载以外,并在会上适当提出之任何决
议案投票。
- 。如股东为一间公司,则代表委任表格须盖上公司印鉴,或由行政人员或获正式授权之授权
人签署。
- ,则任何一位该等人士均可于大会上就该等股份投票(不论亲身或委派代表),如同彼为唯一有权投票者,惟倘超过一
位有关之联名持有人亲身或委派代表出席大会,则该股东名册内有关联名持有人中排名首位并如此出席者方有权就该等股份投票。
- (如有)或经由公证人签署证明之该等文件之副本,最迟须于上述大会或任何续会(视乎情
况而定)举行时间四十八小时前送达本公司之注册办事处香港大埔工业邨大昌街23号东方传媒中心,方为有效。
- ,亦有权委任委派代表代 阁下出席大会及在会上投票。受委任委派代表无须为本公司之股东,但须亲自出席
大会以代表 阁下。
- 。在此情况下,本代表委任表格所授予的授权将被视作已撤销论。
- ,均须由签署人简签认可。
- (星期四)至2025年8月20日(星期三)(首尾两天包括在内),暂停办理本公司的股份登记过户手续。凡欲符合出席2025年股东周
年大会资格者,须于2025年8月13日(星期三)下午四时三十分前,将过户文件连同有关股票,一并送达本公司之股份登记及过户处卓佳证券登记有限公
司,地址为香港夏悫道16号远东金融中心17楼,以办理有关过户手续。
收集个人资料声明
阁下是自愿向本公司提供 阁下及 阁下委派代表的姓名及地址,以用于处理就本公司股东周年大会有关 阁下委派代表之任命及╱或投票指示(「该等用途」)。
本公司可能因该等用途向本公司的股份登记及过户处及代理或其他获法例授权而要求取得有关资料的人士转交此等资料。 阁下所提供的资料将在适当时间保
留作核实及纪录用途。 阁下及 阁下委派代表有权随时按照《个人资料(私隐)条例》的条文查阅及╱或更正相关个人资料。任何有关要求均须以书面方式向卓佳
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夏悫道16号远东金融中心17楼)的私隐条例事务主任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