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018 东方企控集团 财务报表/环境、社会及管治资料:2025年度报告


目录

东方企控集团有限公司

2025年度报告

页次

公司资料 2

管理层讨论及分析 3

董事会报告书 7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个人资料 17

企业管治报告 19

独立核数师报告书 35

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 40

综合财务状况表 41

综合权益变动表 43

综合现金流量表 45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47

五年财务概要 111

主要物业表 112


公司资料

董事会

执行董事

马澄发先生,BS

主席

马竟豪先生

副主席

林顺泉先生

行政总裁

非执行董事

黎庆超先生

独立非执行董事

湛祐楠先生

林日辉先生

叶静华女士

常务委员会

马澄发先生,BS(主席)

马竟豪先生

林顺泉先生

审核委员会

林日辉先生(主席)

黎庆超先生

叶静华女士

薪酬委员会

林日辉先生(主席)

叶静华女士

提名委员会

林日辉先生(主席)

林顺泉先生

叶静华女士

投资委员会

马竟豪先生(主席)

林顺泉先生

林日辉先生

企业社会责任委员会

马澄发先生,BS(主席)

湛祐楠先生

叶静华女士

公司秘书

黄嘉邦先生

法律顾问

姚黎李律师行

郭叶陈律师事务所

核数师

富睿玛泽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执业会计师

主要往来银行

交通银行(香港)

恒生银行

东亚银行

注册办事处

香港

大埔工业邨

大昌街23号

东方传媒中心

股份登记及过户处

卓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

香港

夏悫道16号

远东金融中心17楼

股份代号

联络资料

电话:+852 3600 1125

传真:+852 3600 1100

电邮:finance@on.c

网址:htps:/oeh.on.c


管理层讨论及分析

东方企控集团有限公司

2025年度报告

业绩

东方企控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于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报告期

间」)的收入为约港币545,087,000元,较去年同期约港币628,996,000元减少约港币83,909,000元,或约13%。归属本

公司拥有人经审核综合年度溢利为约港币52,434,000元,与去年同期约港币75,096,000元比较下跌约港币22,662,000

元,或约30%。溢利下跌主要由于印刷媒体业务因出版及广告收入下跌及投资物业估值下跌等因素令整体业绩下跌。

财务资源及流动资金

本集团的流动资金保持充裕。于2025年3月31日的流动资产净值约港币1,039,603,000元(2024年:约港币

1,137,831,000元),其中包括定期存款、银行结余及现金约港币526,248,000元(2024年:约港币560,937,000元)。于

2025年3月31日,本集团的资本负债比率(按总借贷占股东权益总额百分比计算)为0.4%(2024年:0.4%)。

资本性支出

于报告期间内,本集团的资本性支出约港币6,051,000元(2024年:约港币16,117,000元)。

或然负债

于2025年3月31日,本集团并无重大或然负债。

股息

本公司董事(「董事」)建议派发报告期间之末期股息每股份港币1仙(2024年:末期股息港币3仙及特别股息港币3仙)

予于2025年8月28日(星期四)名列在本公司股东名册上之本公司股东(「股东」)。连同已派发之中期股息每股港币1仙

(2024年:无),全年派发股息为每股港币2仙(2024年:港币6仙)。建议之末期股息将于2025年9月10日(星期三)前后

派发。


管理层讨论及分析

截止过户登记

为确保股东有权出席本公司于2025年8月20日(星期三)举行之股东周年大会(「2025年股东周年大会」)及于会上投票,

本公司将由2025年8月14日(星期四)至2025年8月20日(星期三)(首尾两天包括在内)暂停办理股票过户手续。股票持有

人如欲出席及于2025年股东周年大会上投票,须将所有股份过户文件连同有关股票于2025年8月13日(星期三)下午四

时三十分前交回本公司之股份登记及过户处-卓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办理登记手续,其办公地址位于「香港夏悫道16号

远东金融中心17楼」。

待股东于2025年股东周年大会通过后,所建议之末期股息将派发予于2025年8月28日(星期四)名列在本公司股东名册

上之股东,为确保股东有权收取建议之末期股息,本公司将于2025年8月28日(星期四)暂停办理股票过户手续。股票持

有人如欲获派发建议之末期股息,须将所有股份过户文件连同有关股票于2025年8月27日(星期三)下午四时三十分前交

回本公司之股份登记及过户处-卓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办理登记手续,其办公地址位于「香港夏悫道16号远东金融中心

17楼」。

业务回顾

本集团整体业务表现继续因本港经济受市民及来港旅客消费模式转变未见有太大起色及楼市交投因港元利率维持于近

年高水平而变得淡静所影响,本集团的媒体业务于报告期间的经营面对重大挑战,整体收入与去年同期比较下跌约港

币63,742,000元,或约11%。其中《东方日报》的出版及广告收入约港币419,017,000元与去年同期比较下跌约港币

45,796,000元,或约10%;数码媒体业务收入约港币81,417,000元与去年同期比较下跌约港币17,946,000元,或约

18%。本年度印刷媒体原材料的成本与去年同期比较录得下跌约港币22,179,000元,或约25%。在充满挑战及艰难的

经营环境下,管理层继续严控成本,员工成本开支比去年同期减少约港币22,844,000元,或约6%,弥补部分收入下跌。

本集团持有位于北角的本地商业楼宇物业大部分已租出,租金收入于报告期间为约港币3,514,000元,下跌约港币

34,000元,或约1%。在本港经济持续低迷以及本地写字楼空置率位处近年高位等不明朗因素下,本集团持有位于香港

的投资物业于报告期末的估值相比去年的估值下跌约港币14,700,000元,或约10%。然而,本集团的澳洲分部表现稳

定,带动本集团持有的酒店物业估值比去年上升480,000澳元,或约1%,抵消部分本地投资物业的估值亏损。


管理层讨论及分析

东方企控集团有限公司

2025年度报告

融资业务受本地物业价值下跌及港元利率维持于近年高水平的影响,于报告期末的应收贷款额为约港币468,620,000

元,相比去年减少约港币55,297,000元,或约11%;于报告期末平均贷款价值比率为约87%。客户于报告期间的应收

贷款加权平均实际利率为约每年11厘,总贷款利息收入约港币25,843,000元,与去年同期比较下跌约港币19,610,000

元,或约43%。本集团融资业务作风稳健,一直严选优质客户以物业第一按揭贷款,并以承造短期借款为主。每笔贷款

均需经谨慎审批按揭比率及利率以控制贷款风险,并持续注视按揭还款情况及已抵押物业市值走势以减低违约风险。截

至报告期末,共有三项抵押贷款,由属于三位借款人的三项物业抵押,总额约为港币353,048,000元(包括应计利息)。

该等贷款的还款期限已过,但本集团的帐目中并无作出减值拨备(「贷款」)。追讨贷款的传讯令状已分别于2024年5月、

2024年7月及2024年11月发出。于2025年5月,本集团自一名借款人取得其中一项已抵押资产的管有权,现正物色合适

机会实现已抵押资产的价值,以收回有关借款人未偿还的贷款及应收利息。与另外两名借款人有关的其他两项借贷仍正

由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原讼法庭处理当中,预期于2026年作出最终判决。考虑到抵押品于2025年3月31日之总市

值约港币388,000,000元及可执行之后续结算安排,董事认为无须就预期信贷亏损作出拨备。于报告期内,融资业务并

没有坏帐记录。

于报告期末,本集团应收贷款组合如下:

应收贷款金额贷款单位贷款年利率扺押品

于贷款审批时

贷款价值比率贷款期

(每单港币)(个)概约概约(年)

多于10,000,00059% – 12%香港物业61% – 70%1

不多于10,000,000 (*)1不多于2%香港物业68%20

(*) 员工贷款

业务展望

由于本地消费市道受市民及来港旅客消费模式的转变仍然疲弱,加上环球贸易保护主义抬头、关税战升级,以及各地战

火未见平息,我们预期本港经济复苏之路仍然漫长,并预视2025年本集团媒体业务经营仍然困难及运输成本的形势仍

然不明朗。为减轻媒体业务的经营压力,本集团于2024年10月调升《东方日报》的零售价及于2025年3月已推出电子报

收费版。同时,管理层会继续推行节流措施,并会不时注视原材料市场状况调整存货量,在保持足够生产原料同时尽力

将成本降至最低,董事会有信心印刷媒体的业绩可保持稳定。


管理层讨论及分析

本港整体商业物业空置率维持近年高水平并受经济低迷影响,我们预期来年的租金收入将有所下调及本地物业估值亦有

下跌压力。而澳洲旅游业保持畅旺,亦令本集团持有的酒店物业估值有所上升,酒店营运费用亦有稳定增长。本集团持

有该酒店超过二十年,营运费收入稳定,物业价值升幅不少,本集团继续积极物色买家出售该酒店以锁定利润及增加现

金流。

融资业务以大额优质物业按揭为本集团的主要客户对象,近月受住宅物业楼价下跌及港元利息维持于近年高水平等因素

影响,我们预期融资业务的经营压力大增,管理层会通过严谨的审批及风险调节措施,务求将融资业务的回报达致最高

同时减低其风险。

外汇风险

本集团主要于香港营运,而本集团大部分交易以港币为单位。本集团面对其实体各自以功能货币以外之货币为单位之交

易汇兑风险,产生此风险之主要外币为澳元。本集团目前并无外币对冲政策,惟管理层持续监察汇兑风险,于适当时候

考虑对冲重大汇兑风险。

雇员及薪酬政策

于2025年3月31日,本集团聘用雇员779人(2024年:856人)。员工薪酬(包括医疗福利)乃按业内惯例、雇员表现、工

作经验、现行市况及本公司的薪酬政策厘定。本集团并设有植树计划以培育新一代的新闻从业人员,以及为雇员提供与

工作相关的培训。

承董事会命

东方企控集团有限公司

主席

马澄发

香港,2025年6月19日


董事会报告书

东方企控集团有限公司

2025年度报告

董事谨提呈报告期间本集团董事会报告书及经审核综合财务报表(「综合财务报表」)。

主要业务

本公司为投资控股公司及提供公司管理服务,其主要附属公司之业务则载于经审核综合财务报表附注第37项内。

业绩及股息

本集团报告期间的业绩载于本公司本年度报告(「年度报告」)第40页的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内。

本集团及本公司于2025年3月31日的财务状况分别载于本年度报告第41至42页的综合财务状况表及第106页的本公司财

务状况表内。

报告期间的综合现金流量表载于本年度报告第45至46页内。

董事会建议派发报告期间之末期股息每股港币1仙,予于2025年8月28日(星期四)名列在本公司股东名册上之股东,预

期总计达港币23,979,000元,待股东于2025年股东周年大会通过后,所建议之末期股息预期于2025年9月10日(星期

三)前后派发。

物业、厂房及设备

本集团物业、厂房及设备于报告期间之变动详情载于综合财务报表附注第15项内。

股本

本公司股本于报告期间之变动详情载于综合财务报表附注第30项内。

储备

本集团及本公司储备于报告期间之变动详情分别载于本年度报告第43至44页的综合权益变动表及综合财务报表附注第

39项内。

可供分派储备

于报告期间按公司条例(香港法例第622章)(「公司条例」)第6部分计算之可供分派储备为约港币62,559,000元(2024

年:约港币178,122,000元)。


董事会报告书

五年财务概要

本集团过往五个财政年度之业绩、资产及负债概要载于本年度报告第111页内。

购买、出售或赎回本公司之上市证券

于报告期间,本公司或任何附属公司概无购买、出售或赎回本公司之任何上市证券。

业务审视

按公司条例附表5规定,本集团业务之中肯审视包括于报告期间之表现讨论及分析、面对的主要风险、未来发展及不明

朗因素等描述,已载于本年度报告第3页至第6页之「管理层讨论及分析」内。

报告期间结束后之重大事项

于2025年3月31日后,除综合财务报表其他地方所披露者外,本集团并无重大后续事项。

环境政策及表现

有关本集团环境政策及表现之讨论,已载于本集团「2025年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内。

本集团的环境政策主要以减少废弃物及污染,善用资源为目标。董事会认为有效的环保措施不但有助于保护环境,亦可

减低生产成本。本集团多年来积极推动各项措施,务求达到既定的目标。

本集团在营运过程中所产生的排放物(包括化学废弃物、污水、废纸及废气)主要来自生产厂房、员工餐厅及车队。在减

少废弃物及污染方面,由生产厂房所产生的化学废弃物会定期交由持牌废弃物收集商进行废弃物收集及作适当处理,而

废纸则由合资格承办商收集。至于由员工餐厅所产生的污水会经隔油程序后才排放,并经合资格承办商定期收集隔油池

内废弃物运往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指定堆填区处理。而车队方面,排放的废弃偈油由合资格承办商定期收集再运送至香

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核准的弃置地点处理。本集团亦要求采访车严格遵守「停车熄匙」法例,从而减低排废量,集团全部厂

车已更换符合欧盟五期废气排放标准之车辆。


董事会报告书

东方企控集团有限公司

2025年度报告

为达致保护环境及善用资源的目标,本集团使用可再生能源及推动以下绿色措施:

  1. ,善用太阳能发电技术,减低二氧化碳的排放量,为环保出一分力;
  1. ,减低耗电量。此外,我们于办公室每楼层采用高效能T5

节能光管或悭电光管,节约能源;

  1. 、员工餐厅及办公室之洗手间采用自动式出水系统,减少用水量;
  1. ,广泛使用电子沟通方式、电子拣相系统及循环再用纸,并以内联网作内部沟通途径,既

减少纸张耗量,亦提高行政效率;

  1. ,减低耗电量及排放热能;
  1. ,于非繁忙时段关闭部分员工餐厅以节约能源。此外亦提供半份餐供员工选择,

以减少废物;及

  1. ,生产部主管将监管和控制白报纸运用得宜。

于报告期间,该等措施有助本集团达至其减少污染及善用资源的目标。管理层会不时检讨各项措施的成效及监察各部组

执行有关环保措施的情况。

相关法律和规例的遵守

在业务及营运层面上,本集团通过编采部及海外具规模的通讯社取得世界各地的新闻资料。在使用任何资料或相片作出

版用途前,本集团先确定资料╱新闻的准确性、版权拥有人身份及有关版权作品的拥有权,并获版权拥有人同意方使

用。为遵守知识产权法例,本集团亦会付费购买版权拥有人的作品作出版用途(如有需要)。另外,在收到任何内容涉及

法律问题的广告订单后,在接受刊登前法律团队会审阅有关广告。

为保障本集团于营运业务时所收集之个人资料,本集团将定期提醒员工维护个人资料安全的重要性。于收集及处理个人

资料时,本集团将严谨奉行《个人资料(私隐)条例》(香港法例第486章)(「私隐条例」)及香港个人资料私隐专员公署所发

出的指引。本集团已采纳措施防止未经授权取得个人资料。


董事会报告书

在人力资源管理方面,我们相信本集团的持续成功在很大程度上有赖雇员的贡献和支持。本集团致力遵守适用法律及法

规的要求,包括私隐条例、性别歧视条例(香港法例第480章)、残疾歧视条例(香港法例第487章)、家庭岗位歧视条例

(香港法例第527章)、种族歧视条例(香港法例第602章)、雇佣条例(香港法例第57章)、最低工资条例(香港法例第608

章)、雇员补偿条例(香港法例第282章)以及职业安全及健康条例(香港法例第509章)。我们致力于促进雇员在不同领域

的平等机会,包括招聘、薪酬和福利、培训、员工晋升、调职及解雇。所有雇员均根据其能力、表现和贡献接受评估,

不论其国籍、种族、宗教、性别、年龄或家庭状况。本集团致力于雇员的健康、安全和福利。我们承诺全面遵守所有职

业健康及安全法例,并于报告期间为雇员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本集团已在防止贿赂政策及举报政策中订立清晰指引,

概述本集团对商业道德的期望及要求,以及涉嫌贪污行为的调查及举报机制。本集团亦定期提供培训及发出通告,提醒

雇员商业道德的重要性。

在企业层面,本集团已遵守公司条例、组织章程细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

及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有关资料披露、企业管治及上市规则附录C3所载上市发行人

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标准守则」)的规定。本公司已就处理及传播内幕消息制定及维持相关程序及内部监控。

本集团可能拥有本公司内幕消息的雇员亦须遵守证券买卖限制。任何内幕消息及任何可能潜在构成内幕消息的资讯均会

被迅速识别、评估及呈交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会,并由董事会决定是否需要披露。本公司的企业管治常规的详情载于本

年度报告「企业管治报告」一节。

于报告期间,就本公司所知、所悉及所信,本公司并无发现任何违反相关法律及法规而对本公司造成重大影响的情况。

与员工、顾客及供应商的关系

本集团明白优秀员工乃重要资产,协助本集团把握任何机遇。为留住人才,本集团会根据各员工的表现及生产力,提供

培训及奖励员工。我们设立植树计划,致力培育新一代新闻从业员并为编采部组员工提供与工作有关的培训及系统性的

培训课堂,由资深员工提供适切指导。本集团亦为行政部组的员工提供相关课程及讲座加强员工掌握工作知识、技能和

态度,与时并进。本集团重视员工的意见,并提供多种沟通渠道收集员工对公司政策、行政措施或福利的意见,令本集

团不断进步。


董事会报告书

东方企控集团有限公司

2025年度报告

为了激励和奖励雇员的辛勤工作及贡献,本集团不时举办员工派对,为员工提供娱乐活动,让员工在欢乐中解压,亦会

送赠节日礼品予雇员。

本集团报告期间之员工自然流失率占总员工人数约6.6%(2024年:约10.6%)。

广告商及广告代理(统称「广告商」)和本集团旗下报章及网站的读者(「读者」)均为本集团的主要客户。本集团旗下报章及

网站的优质内容及广大的读者群为广告商提供有效的宣传及推广平台,而大部分的广告商已经与本集团建立了长期及巩

固的业务关系,为本集团产生稳定的广告收入。于报告期间,本集团与广告商并没有发生严重及重大的纠纷及争议。至

于读者方面,本集团设有热线电话及电子邮箱让读者可以就报章的质素及报道的内容提供意见,本集团会迅速按个别情

况处理读者的意见。

本集团的主要供应商为白报纸及印刷物料的生产商或供应商(「供应商」),本集团与供应商已建立了长久、良好及稳固的

商业关系,有助于确保印刷原材料供应及品质的稳定性。于报告期间,本集团与供应商并没有发生严重及重大的纠纷及

争议。

董事

于报告期间及截至本董事会报告书日止之董事为:

执行董事

马澄发先生,BS,主席

马竟豪先生,副主席

林顺泉先生,行政总裁

非执行董事

黎庆超先生

独立非执行董事

湛祐楠先生

林日辉先生

叶静华女士

根据本公司的组织章程细则第103条,马澄发先生、林顺泉先生及林日辉先生将于2025年股东周年大会上轮值退任,惟

彼等符合资格且愿意膺选连任。由于需要投放更多时间处理其他事务,湛祐楠先生决定不再膺选连任及将于2025年股

东周年大会结束时退任。


董事会报告书

附属公司之董事

以下为于报告期间及截至本年度报告日附属公司的董事:

林顺泉先生

林顺财先生

马兴富先生

Bin XU先生

于本年度报告日的董事会成员

企业管治

于报告期间,本公司已遵守上市规则附录C1《企业管治守则》(「企业管治守则」)载列之所有适用守则条文及采纳大部分

当中之建议最佳常规。

审核委员会

本公司审核委员会已检讨本集团所采纳之会计准则及惯例及报告期间之全年业绩及综合财务报表。

董事于竞争性业务之权益

董事于报告期间概无于任何足以或可能直接或间接与本集团业务构成竞争之业务中拥有任何权益。

关连交易

于报告期间,本公司并无任何须遵守上市规则所规定之关连交易。其他根据上市规则的规定获豁免的交易已载于综合财

务报表附注第31项。

关联交易

本集团于报告期间的关联交易详情载于综合财务报表附注第31项。该等交易不构成上市规则第十四A章所界定的关连交

易或持续关连交易。因此,该等交易均完全免除股东批准、年度审查和所有披露要求。

管理合约

于报告期间,本公司并无签订或存在有关管理及经营本公司全部或任何主要部分业务之合约。


董事会报告书

东方企控集团有限公司

2025年度报告

董事及行政总裁的权益及淡仓

于2025年3月31日,各董事及本公司行政总裁于本公司或其任何相联法团(定义见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的股份、相

关股份及债劵证中持有:(a)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第7及8分部而须通知本公司及联交所之权益及淡仓;或(b)须记

入本公司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352条而置存之登记册之权益及淡仓;或(c)根据标准守则须通知本公司及联交所之权益

及淡仓如下:

于本公司之权益

董事姓名身份普通股数(好仓)附注

持股权概约

百分比

马澄发先生酌情信托之成立人1,547,851,284(i)64.55%

受控制法团之权益149,870,000(i)6.25%

马竟豪先生受控制法团之权益95,916,000(i)4.00%

附注:

(i) 马澄发先生为Ocean Trust之成立人,而Conyers Truste Services (BVI) Limited以Ocean Trust受托人之身份,间接持有

Magicway Investment Limited 57.3%之权益及Ever Holdings Limited全部已发行股本。Magicway Investment Limited及Ever

Holdings Limited分别持有本公司1,222,941,284股份及324,910,000股份。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马澄发先生作为Ocean

Trust之成立人,须被视为拥有等同Ocean Trust在信托资产内所拥有的股份权益。

(i) 马澄发先生持有Perfect Deal Trading Limited全部已发行股本。Perfect Deal Trading Limited持有本公司149,870,000股份。根

据证券及期货条例,马澄发先生须被视为拥有等同Perfect Deal Trading Limited所拥有的股份权益。

(i) 马竟豪先生持有时昌贸易有限公司全部已发行股本。时昌贸易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95,916,000股份。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

马竟豪先生须被视为拥有等同时昌贸易有限公司所拥有的股份权益。

(iv) 持股权百分比乃根据本公司截至2025年3月31日的已发行股份总数(即2,397,917,898股)计算。

于相联法团之权益

董事姓名联营法团名称身份普通股数(好仓)

持股权概约

百分比

马澄发先生Magicway Investment Limited实益拥有人26026.00%

马竟豪先生Magicway Investment Limited实益拥有人16716.70%


董事会报告书

董事取得股份或债券的权利

除本年度报告所披露者外,于报告期间,本公司或任何附属公司概无参与任何安排,以使董事可透过收购本公司或任何

其他法人团体之股份或债券而获得利益。

董事于重大交易、安排及合约中之利益

除于综合财务报表附注第31项及第40项所披露者外,各董事或其关连方于报告期间末或报告期间任何时间,并无直接

或间接在本公司或任何附属公司订立与本集团业务有关之重要交易、安排及合约中享有重大利益。

董事之服务合约

各董事均与本公司订立委任书,任期三年,惟需按本公司组织章程细则规定轮值告退,亦可按委任书的有关条款终止服

务合约。

各董事并无与本公司或任何一间附属公司签订于一年内本集团不可在不予赔偿(法定赔偿除外)之情况下终止的委任书。

控股东在重大合约中的权益

于报告期间及至本年度报告日,本公司或其任何一间附属公司并无与本公司或其任何一间附属公司的控股东订立任何

重大合约。

获准许的弥偿条文

根据本公司的组织章程细则,各董事有权因履行其职责或与此有关方面而可能蒙受或招致的所有亏损或负债获得从本公

司的资产支付之弥偿。

在整个报告期间及至本年度报告日,本公司已投保及续投董事责任保险,为董事及附属公司的董事提供适当保险保障。


董事会报告书

东方企控集团有限公司

2025年度报告

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须予披露的股东权益及淡仓

以各董事及本公司行政总裁所知,于2025年3月31日,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336条规定而置存之登记册所载,拥有本

公司股份或相关股份权益及淡仓人士(董事或本公司行政总裁除外)如下:

于本公司之权益

名称身份

普通股数

(好仓)附注

持股权概约

百分比

Conyers Truste Services (BVI)

Limited

受托人1,547,851,284(i)64.55%

Ocean Greatnes Limited受控制法团之权益1,547,851,284(i)64.55%

Marsun Holdings Limited受控制法团之权益1,547,851,284(i)64.55%

Magicway Investment Limited实益拥有人1,222,941,28451.00%

Ever Holdings Limited实益拥有人324,910,00013.55%

Perfect Deal Trading Limited实益拥有人149,870,0006.25%

洪梅芳女士配偶权益1,697,721,284(iv)70.80%

附注:

(i) Conyers Truste Services (BVI) Limited以Ocean Trust受托人之身份,持有Ocean Greatnes Limited 100%之权益,而Ocean

Greatnes Limited持有Marsun Holdings Limited 100%之权益,Marsun Holdings Limited持有Magicway Investment Limited

57.3%之权益及Ever Holdings Limited全部已发行股本,Magicway Investment Limited及Ever Holdings Limited分别持有

1,222,941,284股份及324,910,000股份。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Conyers Truste Services (BVI) Limited作为Ocean Trust之

受托人,须被视为拥有等同Magicway Investment Limited及Ever Holdings Limited及在Ocean Trust信托资产内所拥有的股份权

益。

(i) Ocean Greatnes Limited持有Marsun Holdings Limited 100%之权益,而Marsun Holdings Limited持有Magicway Investment

Limited 57.3%之权益及Ever Holdings Limited全部已发行股本,并由于其在Marsun Holdings Limited所持权益,而须被视为拥

有等同于Magicway Investment Limited及Ever Holdings Limited所拥有的股份权益。

(i) Marsun Holdings Limited持有Magicway Investment Limited全部已发行股本之57.3%及Ever Holdings Limited全部已发行股

本,并由于其在Magicway Investment Limited及Ever Holdings Limited所持权益,而须被视为拥有等同于Magicway Investment

Limited及Ever Holdings Limited所拥有的股份权益。

(iv) 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因马澄发先生为Ocean Trust之成立人,因此洪梅芳女士作为马澄发先生之配偶,须被视为拥有等同在

Ocean Trust信托资产内所拥有的股份权益。此外,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因马澄发先生持有Perfect Deal Trading Limited全部已

发行股本,故洪梅芳女士作为马澄发先生之配偶,亦须被视为拥有等同Perfect Deal Trading Limited所拥有之股份权益。

(v) 持股权百分比乃根据本公司截至2025年3月31日的已发行股份总数(即2,397,917,898股份)计算。


董事会报告书

退休福利计划

本集团退休福利计划的详情载于综合财务报表附注第34项。

公众持股量

于报告期间及至本年度报告日,根据本公司取得的公开资料及据董事所知悉,本公司保持上市规则所要求之足够公众持

股量。

主要客户及供应商

于报告期间,本集团首五大客户共占本集团营业额约62%,而本集团最大客户所占之营业额约29%。

本集团报告期间向首五大供应商之采购金额占本集团采购总额约73%,而本集团最大供应商所占之采购额约21%。

各董事、彼等之联系人或就董事会所知拥有本公司已发行股份逾5%之股东概无拥有该等客户或供应商之股本权益。

股份计划

根据上市规则第十七章,本公司及附属公司并无股份计划。

股票挂钩协议

本公司于报告期间并无订立或于报告期末存续股票挂钩协议。

捐款

于报告期间,本集团作出慈善及其他捐款港币1,000,000元(2024年:无)。

核数师

报告期间之综合财务报表已由富睿玛泽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核。富睿玛泽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自2021年起已出

任本集团的核数师,彼将于2025年股东周年大会上退任及寻求重选连任。

承董事会命

东方企控集团有限公司

主席

马澄发

香港,2025年6月19日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个人资料

东方企控集团有限公司

2025年度报告

执行董事

马澄发先生(「马澄发先生」),BS,现年65岁,于2005年5月17日获委任为执行董事及董事会主席。马澄发先生亦为

董事会常务委员会及企业社会责任委员会主席。马澄发先生于1985年加入本集团,于1991年12月11日至1999年10月

4日期间,马澄发先生获委任为本公司执行董事。于2004年11月20日至2005年5月17日期间,马澄发先生为本公司总

裁。马澄发先生毕业于香港珠海书院新闻系。彼为马竟豪先生之胞兄,亦为林顺泉先生之外甥。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

第XV部第2及3分部的条文须向本公司披露,马澄发先生亦为 Ocean Greatnes Limited、Marsun Holdings Limited、

Magicway Investment Limited、Ever Holdings Limited及Perfect Deal Trading Limited的董事,该等公司均拥有股份权

益。

马竟豪先生(「马竟豪先生」),现年63岁,于2005年9月28日获委任为执行董事及董事会副主席。马竟豪先生亦为董事

会常务委员会成员及投资委员会主席。马竟豪先生于1986年加入本集团,并于1995年2月20日至1999年10月4日期间

获委任为执行董事。彼于1996年7月1日至1999年10月4日期间获委任为董事会副主席。于2002年8月31日至2005年9

月28日期间,马竟豪先生为本公司之高级副总裁。马竟豪先生曾于美国Dominican Colege of California接受教育,主修

工商管理。彼为马澄发先生之胞弟,亦为林顺泉先生之外甥。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第2及3分部的条文须向本公

司披露,马竟豪先生亦为Ocean Greatnes Limited、Marsun Holdings Limited、Magicway Investment Limited、Ever

Holdings Limited及Perfect Deal Trading Limited的董事,该等公司均拥有股份权益。

林顺泉先生(「林顺泉先生」),现年76岁,自1999年10月获委任为本公司执行董事,现为本公司之行政总裁,主要负责

本集团业务的日常管理。林顺泉先生亦为董事会常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投资委员会成员。林顺泉先生亦为大部分附

属公司的董事。林顺泉先生于1972年加入本集团,负责刊物发行事务。彼为马澄发先生及马竟豪先生之舅父。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个人资料

非执行董事

黎庆超先生,现年78岁,自1998年8月起获委任为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现为非执行董事及本公司之授权代表。黎先

生亦为董事会审核委员会成员。黎先生乃香港姚黎李律师行之高级合伙人,该律师行为本集团及其控股东之法律顾

问。彼为香港执业律师,亦在英格兰、新加坡共和国、澳洲新南威尔斯省及维多利亚省获得执业资格。黎先生为庄士中

国投资有限公司之非执行董事,该公司为联交所上市的公司(股份代号:298)。

独立非执行董事

湛祐楠先生,现年78岁,自2006年3月起获委任为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为董事会企业社会责任委员会成员。湛先生

拥有逾二十年证券业经验。彼于加拿大St. Mary’s University取得理学士学位、Nova Scotia Technical Colege取得电机

工程学士学位及University of British Columbia取得工商管理硕士学位。湛先生为Deswel Industries, Inc.之非执行董事及

该公司之审核委员会主席,该公司乃于美国NASDAQ上市的公司(股份代号:DSWL)。

林日辉先生(「林日辉先生」),现年59岁,自2004年9月起获委任为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现为董事会审核委员会、薪

酬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主席。彼亦为董事会投资委员会成员。林日辉先生亦为天大药业有限公司之独立非执行董事,该

公司乃于联交所上市之公司(股份代号:455)。林日辉先生现职执业会计师。彼为香港会计师公会及英国特许公认会计

师公会资深会员。彼于审计、税务、企业融资及会计等方面累积多年经验。

叶静华女士,现年45岁,自2023年8月起获委任为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为董事会审核委员会、薪酬委员会、提名委

员会及企业社会责任委员会成员。叶女士于企业管治及内部监控方面拥有超过十年经验。彼担任一间专门提供企业服务

及企业管理的公司的董事。叶女士持有都柏林爱尔兰国立大学商业(财务)学位。

高级管理人员

黄嘉邦先生,现年47岁,自2021年起为本公司之公司秘书及自2023年起兼为会计总监。彼负责本集团的财务规划、内

部监控、财务报告及公司秘书事宜。

除在审计、企业融资、税务及企业管治方面拥有丰富经验外,黄先生于2013年获香港理工大学颁授专业会计硕士学

位。黄先生自2005年起为香港会计师公会员及自2010年起为特许公认会计师公会资深会员。


企业管治报告

东方企控集团有限公司

2025年度报告

企业管治常规

维持高水平的企业管治一直是本集团的首要任务。董事会相信良好的企业管治与本集团的管理文化息相关,有利于本

集团业务的长远发展及增加股东的投资信心。

为保障股东利益及提升本集团表现,本公司已采纳企业管治守则之守则条文作为本身之企业管治守则。就董事会所知,

于报告期间,本公司已遵守企业管治守则之相关守则条文,并已采纳其中所载之大部分建议最佳常规。

企业策略、业务模式及文化

本公司的目的为本公司股东创造价值。本集团的主要业务源自报章出版,以求准、求快和拼搏见称,因而孕育出高效率

而专业的公司文化,此为董事会及管理层的价值观念。本集团重视员工意见,以人为本,并设立多种渠道收集员工意

见。本集团亦设立灵活的奖励机制,员工除每年透过考勤而获薪金调整外,还会因应各自的工作表现而获额外调薪、花

红和其他奖励。

本集团的投资策略以稳健为主,重视资本安全,在制定长远发展目标时,会因时和地调整策略以减低投资风险和保障股

东的利益。董事会亦不时监察本集团投资的表现和成效。此外,董事会亦履行监管企业管治的职责。

本集团致力于在所有活动和营运中保持高标准的商业道德和企业管治。董事、管理层和员工均须以合法、合乎道德和负

责任的方式行事,而所需的标准和规范已明确载于所有新员工的培训材料中,并纳入多项集团政策,包括防止贿赂政策

及举报政策。我们不时举办培训,以强化道德与诚信方面的规定标准。

本集团相信,致力于劳动力发展、工作场所安全与健康、多元化及可持续发展的文化,能让人们对本集团的使命产生承

诺感和情感投入,为强大且具生产力的劳动力定下基调,以吸引、发展及留住最优秀的人才,并生产出最高品质的工作

成果。此外,本公司的业务发展和管理策略乃实现长期、稳定和可持续的增长,同时充分考虑环境、社会及管治方面的

因素。


企业管治报告

董事会

董事会及管理层职能

董事会负责指导及监督本集团的业务事务,并领导管理层,监控本公司的财务表现,并制定发展策略和方针。董事会已

将本集团日常管理的权限及责任授权予管理层,包括编制年度报告及中期报告,并落实执行由董事会制订之风险管理、

内部监控、业务策略及计划。董事会审议和决定重大的投资项目,决定年度预算等;管理层按照董事会通过的财政预算

决定日常的开支,并选择供应商和其他合作伙伴。此外,董事会亦已授权董事会委员会履行多项职责。有关该等委员会

的进一步详情载于本年度报告。

董事会的组成

于报告期间及截至本年度报告日止,本公司之董事为:

执行董事

马澄发先生,BS,主席

马竟豪先生,副主席

林顺泉先生,行政总裁

非执行董事

黎庆超先生

独立非执行董事

湛祐楠先生

林日辉先生

叶静华女士

董事个人资料及其关系载于本年度报告「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个人资料」一节。


企业管治报告

东方企控集团有限公司

2025年度报告

马澄发先生和马竟豪先生为兄弟,彼等亦为林顺泉先生之外甥。据本公司深知,除(i)「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个人资料」一

节所披露各董事之间的关系;及(i)分别载于本年度报告内的「董事及行政总裁的权益及淡仓」及「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须

予披露的股东权益及淡仓」各段外,董事会成员之间(特别是主席、副主席及行政总裁)并无其他财务、业务、家族或其

他重大或关连的关系。

董事会由三名执行董事、一名非执行董事及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组成。董事具有不同范畴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包括行政

管理、法律、财务会计、证券投资、企业管治及内部监控等。董事会三分之一以上成员为独立非执行董事,而其中两位

独立非执行董事具备根据上市规则第3.10(2)条文所要求之适当会计或有关财务管理专业知识。董事会认为董事会的组成

属合适,足以提供足够的审查及制衡以保障股东及本集团的整体利益。

董事会的独立性

本公司相信董事会的独立性对良好的企业管治及董事会的效能而言尤其重要。董事会已采纳各项机制,确保董事会能够

听取任何董事的独立意见,以作出更客观和有效的决定。董事会每年均会透过提名委员会检讨企业管治框架及以下机制

的成效:

  1. (已符合上市规则第3.13条规定的独立性准则)不参与本公司的日常管理工作;
  1. ,费用由本公司承担;
  1. ,并拥有丰富的行政管理经验,为本公司引入新思维和独特观点;及

于报告期间,董事会已检讨该等机制的实施情况,并确定其属有效。


企业管治报告

董事会议及股东大会

本公司定期召开董事会议,最少每年四次,大约每季一次。本公司公司秘书(「公司秘书」)负责协助主席制订董事会

议程。召开董事会议的通知最少于会议前十四天发出,主席须确保会议程及有关文件齐备及清晰,并于会议前最

少三天呈交所有董事审阅。所有董事均可于议程内加入其有意于会议上讨论之任何事项。主席须确保董事会议有效地

进行。公司秘书负责准备会议纪录,以记录董事会在会上审议的事宜及作出的决策。在会议举行后的合理时间内向所有

董事传阅董事会议纪录初稿,以供董事提供意见,而会议纪录的最后定稿亦会呈交所有董事参考及存档。各董事会委

员会亦采纳及沿用上述程序进行董事会委员会议。

除定期的董事会议外,本公司每月均向所有董事提供业务表现、状况和前景的资料。

董事会负责与股东保持续对话,特别是利用本公司股东周年大会(「股东周年大会」)或其他股东大会与股东沟通,并鼓

励股东参与。董事会要求董事会主席及审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薪酬委员会的主席(或在彼等缺席时,则其他成员)出

席股东周年大会,以回答问题及收集股东的意见。

董事会议事程序

董事会于报告期间曾召开并举行四次会议,以:

  1. ,以及于本公司于2024年8月21日举行的股东周年大会(「2024年股东周年大会」)上所审议之

事宜;

  1. ;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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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报告

于报告期间董事会议、董事会委员会议及2024年股东周年大会董事出席纪录

董事姓名

董事会

会议

审核委员会

会议

薪酬委员会

会议

提名委员会

会议

常务委员会

会议

企业社会责任

委员会议

2024年股东

周年大会

出席╱举行会议次数

  • ,BS4/4–1/11/11/1
  • /4–1/1–1/1
  • /4–1/11/1–1/1

^

黎庆超先生4/42/2–0/1

#

湛祐楠先生4/4–1/11/1

#

林日辉先生4/42/21/11/1–1/1

#

叶静华女士4/42/21/11/1–1/11/1

* 执行董事

^

非执行董事

#

独立非执行董事

除董事会议外,主席于报告期间亦与独立非执行董事举行一次没有其他董事出席的会议。所有董事会成员于报告期间

均有出席所有董事会议及委员会议,并对本集团的发展策略及各项政策作出有效而宝贵的贡献。因此,本公司相信

所有董事会成员均投放足够时间及关注于本集团的业务上。

董事培训

本公司鼓励所有董事参与持续专业发展(「持续专业发展」)培训更新知识及技能,不时为董事提供上市规则的最新发展和

修订资料及其他相关法律及监管规定的最新要求。于报告期间,本公司为董事安排四次由合资格专业人士主讲的持续专

业发展培训课程及提供阅读材料作内部培训,持续专业发展培训课程主题包括财务管理、企业管治及上市规则的修订。

各董事需向本公司提供其接受持续专业发展培训的资料。就董事所提供的资料,全体董事于报告期间均已符合企业管治

守则第二部分守则条文C.1.4条有关持续专业发展的要求。


企业管治报告

主席及行政总裁

主席为马澄发先生,而本公司行政总裁为林顺泉先生。

非执行董事及独立非执行董事

于报告期间及至本年度报告日,董事会一直符合上市规则有关委任最少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占董事会三分之一)的规

定。该等独立非执行董事来自不同背景及行业,其中两名成员具备合适的会计及相关财务管理专长。

各非执行董事(包括独立非执行董事)均与本公司订立委任书,任期三年,惟需按本公司组织章程细则规定最少每三年一

次于股东周年大会上轮值告退。因此,本公司认为已采取足够措施确保本公司之企业管治之严谨程度不逊于企业管治守

则所订立之规定。

董事会辖下的委员会

董事会已成立六个委员会,包括常务委员会、审核委员会、薪酬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投资委员会及企业社会责任委员

会,以根据其界定的职责及职权范围,监督本公司特定方面的事务。委员会所提供的意见和建议,可确保本公司得到适

当的监控和持续保持高水平企业管治。

该等董事会委员会获提供足够资源以履行其职责,并在合理要求下,可在适当情况下寻求独立专业意见,费用由本公司

支付。

各委员会获董事会授权,根据其职权范围审查任何事项及索取所需资料,亦可在有需要时,寻求外界法律或其他独立专

业人士之意见,并要求其他具相关经验及专长之第三者出席会议。

审核委员会

审核委员会职权范围根据上市规则的要求制订,并同时刊载于本公司及联交所网站。审核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为监察本公

司之财务报表、报告、帐目及财务监控的完整性;检讨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系统;监察外聘核数师的核数程序,就外聘

核数师的委任、续聘及罢免向董事会提供建议,并批准外聘核数师的薪酬及聘用条款,以及处理任何有关外聘核数师辞

任或罢免的问题;审阅本集团的中期及年度报告及帐目;以及监督本公司的财务汇报制度(包括负责本公司财务汇报职

能的员工的资源、资历及经验是否足够,以及其培训安排及预算)。

审核委员会由两名独立非执行董事林日辉先生及叶静华女士及一名非执行董事黎庆超先生组成。林日辉先生出任审核委

员会主席。于报告期间,审核委员会已审阅本集团截至2024年3月31日止年度经审核综合财务报表、截至2024年9月30

日止6个月之未经审核中期简明综合财务报表、风险管理报告及内部监控报告,并已厘定核数师酬金。


企业管治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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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报告

薪酬委员会

薪酬委员会职权范围根据上市规则的要求制订,并同时刊载于本公司及联交所网站。薪酬委员会之主要职责包括就董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向董事会提供协助及建议;制定全体董事薪酬策略及政策,并落实该政策正规及透明的程序;检

讨及批准执行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服务合约条款(包括因丧失或终止职务而应向其支付的赔偿);及根据上市规则第十

七章审议及╱或批准有关任何股份计划的事宜。

薪酬委员会由两名独立非执行董事林日辉先生及叶静华女士组成,并由林日辉先生出任薪酬委员会主席。于报告期间,

薪酬委员会已完成检讨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及向董事会建议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酬金。董事及高级管理人

员的酬金按董事的表现、在本公司之职责、本公司现行薪酬标准及市场情况而定。

提名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职权范围根据上市规则的要求制订,并同时刊载于本公司及联交所网站。提名委员会之主要职责包括最少每

年一次检讨董事会架构、人数及组成(包括技能、知识、经验及多元化观点),评核独立非执行董事的独立性,就董事的

委任或重新委任以及董事(尤其是主席及行政总裁)的继任规划向董事会提出建议;监察提名政策及董事会成员多元化政

策的执行,定期检讨该等政策以确保其有效性,物色具备合适资格可担任董事会成员的人士,并挑选或向董事会推荐获

提名担任董事的人士。

提名委员会由一名执行董事林顺泉先生及两名独立非执行董事林日辉先生及叶静华女士组成,并由林日辉先生出任提名

委员会主席。于报告期间,提名委员会已检讨董事会架构、人数及组成,评核独立非执行董事的独立性,检讨董事会成

员多元化政策及建议于2024年股东周年大会中推选及重选的董事人选。


企业管治报告

董事会已采纳提名政策,由提名委员会考虑并向股东建议于股东大会上选举董事或委任董事以填补临时空缺。于报告期

间,提名委员会一直遵守提名政策。提名政策的概要如下:

  1. ,包括向董事会提名合适的董事人选;
  1. 、观点、经验、独立性和性别;
  1. ,包括性别、年龄、文化及教育背景,并每年评估董事会成员多元化的状

况;

  1. ;及
  1. ,监察提名政策以确保其行之有效,并适时与行内的其他上市公司作比较。

董事提名的程序规定,当提名委员会物色到合适资格可担任董事的候选人后,委员会成员先安排与候选人会面,了解其

品格、专业、技能、观点、经验和成就,然后再召开提名委员会议,以评估候选人的性别、年龄(18岁或以上)、独

立性、文化及教育背景、专业经验、才能及技能如何对董事会成员组合多元化作出贡献,若候选人多于一人,提名委员

会应将候选人以优先次序排名推荐予董事会作委任的考虑。

常务委员会

常务委员会主要负责一般管理和发展本公司业务,协助订定董事会议的议程,并检讨企业管治政策及向董事会提出建

议。

常务委员会由三名执行董事马澄发先生、马竟豪先生及林顺泉先生组成。马澄发先生出任常务委员会主席。

投资委员会

投资委员会主要负责加强本公司风险管理,就本公司的投资政策提供意见,提供市场资讯及向董事会提出有关本公司有

意投资非本集团核心业务的意见及忠告。

投资委员会由两名执行董事马竟豪先生、林顺泉先生及一名独立非执行董事林日辉先生组成,并由马竟豪先生出任投资

委员会主席。

报告期间并无举行投资委员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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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社会责任委员会

企业社会责任委员会(「企业社会责任委员会」)主要负责制订和检讨本公司的企业社会责任策略和政策,并监察本公司的

环境及社会管治符合法律和监管要求,企业社会责任委员会亦负责编制年度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以提交董事会审议。

企业社会责任委员会由一名执行董事马澄发先生及两名独立非执行董事湛祐楠先生及叶静华女士组成,并由马澄发先生

出任企业社会责任委员会主席。

企业管治职能

于报告期间,企业社会责任委员会已履行的企业管治守则第二部分A.2.1条所载的职能包括:

  1. ,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1. 、检讨及监察雇员及董事的操守准则;及
  1. 《企业管治报告》内的披露。

公司秘书

黄嘉邦先生已于2021年9月1日获委任为本公司的公司秘书。彼向主席汇报,并负责就企业管治事宜向董事会提供建

议。黄先生的个人资料载于本年度报告「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个人资料」一节。

为遵守上市规则第3.29条的规定,黄先生于报告期间曾接受不少于15小时的相关专业培训。


企业管治报告

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

本公司已采纳上市规则附录C3所载上市发行人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标准守则」)中有关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

行为守则。

经本公司作出特定查询后,所有董事已书面确认于整个报告期间一直遵守标准守则所订立的要求标准。

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

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对本集团相当重要,能有助实践企业策略及增强竞争力。因此,本集团已制订针对本集团业务的具

体性质及实际需要之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系统及政策。董事会负责维护本集团的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系统,并每年至少

一次对其有效性进行检讨。

风险管理

本集团已采纳一套全面风险管理政策及系统,令董事会能有效及有效率地识别、评估、分析及减缓本集团为达到策略目

标、营运目标、财务汇报及合规目标而可能遇到的风险。

本集团将风险管理汇入于业务程序中。由各部组主管负责识别并向管理层汇报其营运范围内之风险类型(包括潜在风

险),发生该等风险之可能性及影响程度,以及建议减缓风险之策略。管理层与相关部组主管商讨后会进行评估及分

析,并向审核委员会建议应采纳的风险管理程序及减缓风险措施。审核委员会其后与管理层商讨,并作出建议供董事会

考虑及批准。管理层及各部组主管将持续监察风险管理程序及减缓风险措施之有效性,并向董事会提交定期报告。

内幕消息的披露

本集团已采纳内幕消息披露政策,为申报及披露内幕消息提供指引。本公司亦已根据上市规则附录C3采纳董事买卖本

公司证券的行为守则。可能拥有本公司内幕消息的董事、行政人员及其他本集团雇员均须遵守交易限制。任何内幕消息

及任何可能潜在构成内幕消息的资讯均会被迅速识别、评估及呈交公司秘书及董事会,并由董事会决定是否需要披露。

内幕消息及其他根据上市规则须予披露的消息将在联交所及本公司各自的网站公布。

环境、社会及管治的风险

董事会已审阅本集团2025年度「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认为当中涉及的环境及社会层面均没有重大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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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报告

内部监控及内部审计

董事会授权审核委员会负责检讨及监察本集团的内部监控系统的执行。内部监控系统有助本集团达致业务目标,保管资

产以防未经授权使用或处理,确保适当的会计记录得以保存,并可提供可靠的财务资料供内部使用或对外发放,同时确

保符合相关条例及法规。

董事会亦授权管理层负责执行已制订的企业策略、政策和合约,并处理有关事务。管理层将定期召开会议,以检讨日常

营运表现及订立营运方针和策略。本集团各部组主管负责向管理层汇报工作进度,反映意见和商讨现行政策。管理层亦

负责与其他部组加强联系、协调和改善工作质素,以达到业务目标。营运预算由有关部门制订,并经管理层定期审阅方

可实行。本集团已订立程序,用作评估、检讨及批核主要的资本性及经常性开支,并分析和比较营运业绩与预算之差

异,定期向董事会汇报。

宏展国际评估有限公司(「宏展国际」)为一间独立合资格的专业内部监控及风险管理顾问公司,受聘对本集团的内部监控

系统和风险管理机制的有效性进行内部审计、评估及测试。

于报告期间,宏展国际已审阅本集团的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系统。检讨范围包括1)贷款融资业务;2)企业管治监控环

境;3)销售及收入监控(出版报章业务);及4)现金及库务管理。在审阅过程中并无发现重大缺失,宏展国际认为本集团

的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系统已有效及充分地运作。

于报告期间,董事会及审核委员会亦已对本集团的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系统的有效性作出年度检讨及审阅由宏展国际提

交之内部监控检讨报告。根据检讨结果,本集团已遵守企业管治守则中有关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的条文,并无发现不寻

常的情况或额外的风险。董事会亦认为本集团的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系统有效及足够。

本集团尚未根据企业管治守则的守则条文第D.2.5条的规定建立内部审计功能。审核委员会及董事会将继续每年检讨内

部审计功能的需要。


港币千元
1,180
249
1,429

企业管治报告

核数师酬金及核数师相关事宜

于报告期间核数师所得之酬金为约港币1,429,000元,全数为提供审计服务及非审计服务之已付或应付审计费用。

于报告期间之核数师酬金分析如下︰

富睿玛泽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澳洲当地核数师(非富睿玛泽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总额

董事会成员多元化政策

本公司旨在保持与公司业务增长相关的多元化观点合适的平衡,并致力为董事会及其以下的各个雇员阶层设立合适的聘

用及甄选机制,以将不同背景的候选人纳入考虑。

董事会已采纳董事会成员多元化政策,旨在实现本公司的可持续均衡发展。本公司认同并接受董事会成员多元化的好

处。尽管所有董事会委任将继续以用人唯才为原则,本公司将确保董事会在技能、经验及多元化观点方面达致平衡,以

切合本公司的业务需要。候选人的甄选将根据本公司的提名政策和一系列多元化观点,包括但不限于性别、年龄、文化

和教育背景、种族、专业经验、技能及知识以及服务年期。

委任董事会成员的候选人将根据客观标准进行考虑,其中不时考虑基于我们的业务模式和特殊需求的因素,并充分顾及

董事会多元化的益处以及董事会的需求。提名委员会负责监督董事会成员多元化政策的实施,定期检讨董事会成员多元

化政策,并提出修订建议供董事会批准,以确保其有效性。董事会已于2023年委任一名女性董事,以改善董事会的性

别组成比例及年龄分布,使董事会成员更加多元化。

提名委员会及董事会认为董事会现时的成员组成充分多元化,而董事会并无设立任何可量化目标。

董事会建议于2025年股东周年大会委任曾鸿基先生为独立非执行董事及企业社会责任委员会成员,以填补湛祐楠先生

退任后产生的空缺。曾先生的提名乃由提名委员会根据本公司的提名政策作出,并由董事会批准。委任曾先生的详情载

于2025年股东周年大会通函内。

在雇员多元化方面,于报告期间,本集团的雇员性别按职级比例为:

职级男性员工人数女性员工人数

高级管理层及主管级166

中级管理层13142

一般员工392192


企业管治报告

东方企控集团有限公司

2025年度报告

为达到雇员性别多元化的目标,管理层在招聘员工时会考虑性别因素,尽可能恰当地分配员工的性别比例,惟女性在工

作场所有一定的局限,尤其是需要更多体力劳动和负责夜更等职位。

考虑到本公司的业务模式以及其多元化及包容性目标,董事会认为本集团雇员现时的性别比例属合理。董事会继续每

年检讨及监督董事会成员多元化政策的实施,以确保其有效性,并作出任何可能需要的修订,以及建议任何该等修订供

董事会考虑及批准。

股东权利

本公司鼓励股东出席所有股东大会。公司条例第566条规定,持有所有股东的总表决权至少5%的股东(单独或与他人联

名)均可要求董事召开股东大会,并可于会上提出议程供股东考虑。股东可将有关要求和建议讨论的议程以书面或电子

格式送交公司秘书。如董事在该要求送达后二十一天内,未有安排一次在召开会议通知书发出日期后二十八天内召开的

会议,则该等请求人或任何占全体请求人一半以上总表决权的请求人,可自行召开会议,但如此召开的会议不得在要求

送达日起计三个月届满后举行。

再者,公司条例第580条规定,代表(a)持有所有股东的总表决权至少2.5%的股东;或(b)至少五十名有权投票的股东,

可在股东周年大会上提呈议案供审议,惟所有议案必须以书面或电子格式提交,并于股东周年大会日期前至少7日送交

本公司。

欢迎股东向董事会作出查询,该等查询可邮寄致公司秘书,地址为「香港大埔工业邨大昌街23号东方传媒中心」,或电邮至

「 finance@on.c 」向董事会提出。

股东通讯政策

本公司已制定股东通讯政策,旨在促进本公司与股东的有效沟通,鼓励股东参与本公司事务及使股东能行使其权益。

根据股东通讯政策,本公司适时及持续地分别在本公司网站(htps:/oeh.on.c)及联交所网站(w.hkexnews.hk)向股

东提供企业通讯,包括但不限于年度报告、中期报告、会议通告、通函、代表委任表格及根据上市规则要求发放的公告

及其他文件。股东周年大会乃本公司与股东之间的主要沟通途径,因此本公司鼓励所有股东出席会议。

董事会已于报告期间检讨股东通讯政策,认为该政策有效地达致本公司与其股东的良好沟通及已于报告期间妥为实施。


企业管治报告

财务汇报

董事就财务报表的职责

董事会承认其有责任编制本公司于各财政年度之综合财务报表,该等财务报表均真实与公允地反映本集团及本公司之财

务状况及本集团在该年度之业绩及现金流量。在编制报告期间的综合财务报表时,董事会已选择合适的会计政策,并贯

彻应用该等政策;作出审慎、公平及合理的判断及估计,并按持续经营基准编制帐目。

董事负责采取一切合理及必要的步骤,以保障本集团的资产,并防止及侦测欺诈及其他违规行为。

董事经适当查询后,认为本集团有足够资源在可预见的未来继续营运,因此,采用持续经营基准编制综合财务报表属适

当。

薪酬的水平及组成及其披露

董事薪酬由薪酬委员会建议,再交董事会审批。薪酬委员会每年检讨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表现和责任后,再参

考本公司的营运业绩、本集团的薪酬政策、个人表现及可资比较市场统计资料而厘定其薪酬。任何董事或其任何联系人

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参与厘定其自身的薪酬。

高级管理人员酬金

本年度董事之酬金详情载于本年度报告第108及109页的综合财务报表附注40(a)项内。根据企业管治守则第二部分E.1.5

条,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同时为执行董事),于报告期间之薪酬范围呈列如下:

薪酬范围(港币千元)人数

2,500至 3,0001

15,000至 21,0002


企业管治报告

东方企控集团有限公司

2025年度报告

股息政策

本集团已采纳股息政策,为董事会决定是否向股东宣派及派付股息以及股息水平提供指引。在决定是否建议派发股息及

厘定应派发的股息金额时,董事会将考虑多项因素,包括:

  • ,包括经济状况及资本市场状况;及

本公司宣派及派付股息仍由董事会全权酌情厘定,并须受公司条例、上市规则及本公司组织章程细则以及任何其他适用

法律法规之任何限制所规限。本公司并无任何预定的股息分派比率。本公司过往之股息分派记录不得作为厘定本公司未

来可能宣派或派付股息水平之参考或依据。

本公司将定期审查股息政策,并保留随时更新、修订及╱或修改股息政策的唯一绝对酌情权,且股息政策绝不构成本公

司将以任何特定金额支付股息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承诺,及╱或绝不规定本公司有义务随时或不时宣派股息。

举报政策

为遵守企业管治守则第二部份之守则条文第D.2.6条,董事会已采纳举报政策,以提供正式渠道及指引,方便本集团雇

员及与本集团有业务往来者(如客户、供应商、债权人及债务人)(各称「举报者」)在无须担心报复的情况下,以保密方式

提出所关注的事宜。本集团已制定程序,使举报者可向本集团举报涉嫌不当行为。


企业管治报告

防止贿赂政策

为遵守企业管治守则第二部分的守则条文第D.2.7条,董事会已采纳防止贿赂政策,列明董事、全职及兼职员工及代表

本集团处理其业务或事务之代理人、本集团之客户、供应商、业务伙伴及任何其他与本集团有潜在业务往来之个人、公

司及机构之指引及责任。本集团致力于在业务运作中保持高标准的诚信、公开和纪律。本政策为内部监控框架(包括企

业管治守则及举报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概述本集团在防止贿赂及维持本集团所实施诚实正直行为方面的期望。

建议采纳新组织章程细则

报告期间内,本公司的组织章程细则并无变动。

董事会建议采纳一套本公司的新组织章程细则,以(i)使本公司的组织章程细则符合有关扩大无纸化上市制度之最新监管

规定及上市规则之相关修订;(i)为本公司提供更灵活之股东大会举行方式,允许以实体会议、混合模式会议或纯电子方

式召开及举行股东大会;(i)允许本公司以库存方式持有购回股份以供日后转售;及(iv)作出若干内务管理修订。建议采纳

一套新组织章程细则须待股东于2025年股东周年大会上以特别决议案方式批准后,方可作实。


独立核数师报告书

东方企控集团有限公司

2025年度报告

致东方企控集团有限公司各股东

(于香港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意见

本核数师已审核刊于第40至110页之东方企控集团有限公司(「贵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统称「贵集团」)之综合财务报表,

其中包括于2025年3月31日结算之综合财务状况表,以及截至该日止年度之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综合权益变动

表及综合现金流量表,以及综合财务报表附注,包括重大会计政策资料。

本核数师认为,该等综合财务报表已根据香港会计师公会(「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之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会计准则真实与

公平地反映 贵集团于2025年3月31日之财务状况及 贵集团截至该日止年度之财务表现及现金流量,并已按照《公司

条例》妥为编制。

意见之基础

吾等已根据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之香港审计准则(「香港审计准则」)进行审计。在该等准则下,吾等之责任在吾等之报

告内「核数师就审核综合财务报表须承担之责任」一节进一步阐述。根据香港会计师公会之「专业会计师道德守则」(「守

则」),吾等独立于 贵集团,并已遵循守则履行其他道德责任。吾等相信,吾等所获得之审计凭证足以及恰当为吾等之

审计意见提供基础。

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为吾等审核于本年度之综合财务报表时,根据吾等专业判断为最重要之事项。吾等在审核综合财务报表及

就此达致意见时处理此等事项,而不会就此等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Forvis Mazars CPA Limited

nd

Flor, Central Plaza

18 Harbour Road, Wanchai, Hong Kong

(cid:27688)(cid:16574)(cid:17138)(cid:8547)(cid:16574)(cid:17138)(cid:25314)18(cid:22766)(cid:8380)(cid:18239)(cid:12658)(cid:10947)42(cid:15522)

Tel(cid:27018)(cid:23808): (+852) 2909 5555

Fax(cid:9026)(cid:18862): (+852) 2810 0032

Email(cid:27018)(cid:25476): info.hk@forvismazars.com

(cid:11867)(cid:18958)(cid:18169)(cid:16947)(cid:14738)(cid:23703)(cid:12474)(cid:8474)(cid:9576)(cid:13519)(cid:14744)(cid:26847)(cid:9211)(cid:9863)

Website(cid:20545)(cid:19816): w.forvismazars.com/hk


独立核数师报告书

关键审计事项(续)

关键审计事项本核数师之审计如何处理关键审计事项

物业、厂房及设备之减值评估

兹提述综合财务报表附注4、5及15

于2025年3月31日, 贵集团拥有帐面值约港币316,844,000

元的物业、厂房及设备,占 贵集团资产总值约17.5%。

鉴于传统报业近年面临来自数码媒体的严峻挑战,加

上 贵集团对行业展望及经营计划进行的检讨, 贵集团

管理层发现物业、厂房及设备存在减值迹象。 贵集团管

理层委聘独立专业估值师评估物业、厂房及设备的使用价

值,使用价值乃基于包括物业、厂房及设备之各现金产生

单位(「现金产生单位」)之可收回金额。减值评估涉及管

理层对若干领域的估计,包括贴现率及基于未来市场供需

状况的相关现金流量预测。管理层估计的任何变动可能

对 贵集团造成重大财务影响。

由于结余属大额,加上管理层对物业、厂房及设备进行减

值评估时涉及的判断及估计,吾等已将物业、厂房及设备

的减值评估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

贵集团管理层认为现金产生单位的可收回金额高于其帐面

值,因此本年度无需作出额外减值拨备。

吾等之主要程序(其中包括)包括:

  • 、了解其如何厘定物业、厂

房及设备减值迹象及减值评估所用方法;

• 涉及吾等的内部评估专家协助吾等评估独立专业估

值师编制的估值;

  • 、能力及客观性;

• 了解于估计相关现金产生单位可收回金额时所用估

值方法及所用的主要输入数据,并评估其是否合理

及有理据支持;

  • (如预期收益)进行敏感度分析,并评

估 贵集团管理层所用主要输入数据及假设(包括贴

现率)的合理性;

  • ,与独立专业估值师讨

论估值,并对估值所采纳重大估计(包括有关于将按

持续使用资产计算得出之未来现金流量之估计以及

贴现率)作出评估;及

  • 、厂房

及设备所作减值评估的合理性;及考虑 贵集团有

关减值评估的披露是否充足。


独立核数师报告书

东方企控集团有限公司

2025年度报告

关键审计事项本核数师之审计如何处理关键审计事项

投资物业估值

兹提述综合财务报表附注4、5及18

于2025年3月31日, 贵集团之投资物业位于香港及澳洲,按

公允价值计量约为港币344,698,000元,占 贵集团资产

总值约19.1%。

公允价值乃由 贵集团根据其委聘独立专业估值师进行估

值后厘定。估值取决于若干关键假设,管理层须就此作出

重大判断,包括估值技术之确定及估值模型不同输入数据

之选择。

由于结余属大额,加上公允价值计量时涉及的判断及估

计,吾等已将投资物业估值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

吾等之主要程序(其中包括)包括:

  • 、重大假设及估算

的制定及有关估值模型的主要输入数据;

• 涉及吾等的内部评估专家协助吾等评估独立专业估

值师编制的估值;

  • 、能力及客观性;
  • ,以评估所用方法及重大假

设之合适性;

• 根据物业市场之近期交易价格考虑独立专业估值师

所估计转售价值及市场单位租金之合适性;

  • ,将估值模型所载租赁资料与相关合约

及有关文件进行比较;及

  • ,透过与过往费率及可用市场数据进行

比较,并考虑可资比较性及其他本地市场因素,与

独立专业估值师讨论估值及对估值所采纳重大估计

(包括有关售价及市场单位租金之估计)作出评估。

关键审计事项(续)


独立核数师报告书

其他资料

贵公司董事须对其他资料承担责任。其他资料包括载入 贵公司2025年度报告之资料,惟不包括综合财务报表及吾

等之有关核数师报告。

吾等对综合财务报表作出之意见并无涵盖其他资料,而吾等不会对其他资料发表任何形式之核证结论。

就吾等审核综合财务报表而言,吾等之责任为阅读其他资料,从而考虑其他资料是否与综合财务报表或吾等在审核过程

中获悉之资料存在重大不符,或似乎存在重大错误陈述。倘若吾等基于已进行之工作认为其他资料出现重大错误陈述,

吾等须报告有关事实。就此,吾等毋须作出报告。

董事及负责管治人员就综合财务报表须承担之责任

贵公司董事须负责根据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之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会计准则及《公司条例》编制可真实与公平地呈列之综合

财务报表,并落实 贵公司董事认为有必要之内部监控,以使综合财务报表之编制不存在由于欺诈或错误而导致之重大

错误陈述。

于编制综合财务报表时, 贵公司董事须负责评估 贵集团持续经营之能力,并在适用情况下披露与持续经营有关之事

项,以及使用持续经营为会计基础,除非 贵公司董事有意将 贵集团清盘或停止经营,或别无其他实际的替代方案。

负责管治人员负责监督 贵集团的财务汇报过程。

核数师就审核综合财务报表须承担之责任

吾等之目标为根据《公司条例》第405条,合理保证此等综合财务报表整体而言不会存在由于欺诈或错误而导致之重大错

误陈述,并仅向 阁下(作为整体)发出载有吾等意见之核数师报告,不作其他用途。吾等概不就本报告之内容对任何其

他人士负责或承担任何责任。

合理保证属高层次之核证,惟根据香港审计准则进行之审核工作不能保证总能察觉所存在之重大错误陈述。错误陈述可

因欺诈或错误产生,倘个别或整体在合理预期情况下可影响使用者根据综合财务报表作出之经济决定时,则被视为重大

错误陈述。

在根据香港审计准则进行审计之过程中,吾等运用专业判断,保持专业怀疑态度。吾等亦:

  • 、设计及执行审计程序以应对该等风

险,以及获取充足和适当之审计凭证,作为吾等意见之基础。由于欺诈可能涉及串谋、伪造、蓄意遗漏、虚假陈

述或凌驾内部监控之情况,因此未能发现因欺诈而导致之重大错误陈述之风险高于未能发现因错误而导致之重大

错误陈述之风险。


独立核数师报告书

东方企控集团有限公司

2025年度报告

核数师就审核综合财务报表须承担之责任(续)

  • ,以设计适当之审计程序,惟并非旨在对 贵集团内部监控之有效性发表意见。
  • ,并根据所获取之审计凭证,确定是否存在与可能导致对 贵集

团之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之事项或情况有关之重大不确定性。倘吾等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则有必要在

核数师报告中提请使用者注意综合财务报表中之相关披露。倘有关披露不足,吾等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吾等

结论乃基于截至核数师报告日期止所取得之审计凭证。然而,未来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 贵集团无法持续经营。

  • 、结构及内容,包括披露资料,以及综合财务报表是否中肯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 ,以便对综合财务报表发表意见。吾等负责

集团审计之方向、监督和执行。吾等为审核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吾等与负责管治人员就(其中包括)审计之计划范围、时间安排及重大审计发现作出沟通,该等发现包括吾等在审计过程

中识别之内部监控之任何重大缺失。

吾等亦向负责管治人员作出声明,指出吾等已符合有关独立性之相关道德要求,并与彼等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会影响吾

等独立性之所有关系及其他事宜,以及为消除威胁而采取的行动或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负责管治人员沟通之事项中,吾等厘定对本期间综合财务报表之审计至关重要之事项,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吾

等在核数师报告中描述该等事项,除非法律或法规不允许公开披露该等事项,或在极端罕见之情况下,倘合理预期在吾

等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之负面后果超出产生之公众利益,则吾等决定不应在报告中传达该事项。

富睿玛泽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执业会计师

香港,2025年6月19日

就本独立核数师报告进行审核工作之委聘董事为:

林国燊

执业证书编号P08281


2025年
港币千元
545,087
49,128
(67,031)
(346,202)
(21,876)
(82,203)
(12,260)
(890)
(51)
986
(582)
64,106
(10,999)
53,107
(20,012)
33,095
52,434
673
53,107
33,103
(8)
33,095
港币2.19仙

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

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

2024年

附注港币千元

收入6628,996

其他收入,净额651,316

所用原料及消耗品(89,210)

员工成本,包括董事酬金8(369,046)

物业、厂房及设备折旧(32,641)

其他经营开支(87,077)

租赁楼宇减值15(5,224)

投资物业之公允价值损失净额18(4,519)

按公允价值计入损益(「按公允价值计入损益」)之金融资产之

公允价值(亏损)╱收益192,400

汇兑损失净额(340)

出售物业、厂房及设备之收益净额170

财务成本10(1,403)

除税前溢利993,422

所得税开支11(16,884)

年度溢利76,538

年度其他全面亏损,扣除税项之净额

期后可能重新分类至损益之项目:

—换算海外业务之汇兑差额(11,953)

年度总全面收益64,585

年度溢利归属:

本公司拥有人75,096

非控股权益1,442

76,538

总全面收益归属:

本公司拥有人63,512

非控股权益1,073

64,585

每股盈利

基本及摊薄13港币3.13仙


2025年
港币千元
316,844
17,328
344,698
10,670
3,432
4,155
2,408
699,535
56,780
32,648
472,971
14,224
6,686
526,248
1,109,557
3,393
38,663
13,914
4,849
1,688
7,447
69,954
1,039,603
1,739,138
3,455
76,003
79,458
1,659,680

综合财务状况表

于2025年3月31日结算

东方企控集团有限公司

2025年度报告

2024年

附注港币千元

非流动资产

物业、厂房及设备15332,785

租赁土地1618,116

投资物业18367,679

按公允价值计入损益之金融资产1911,560

应收贷款及利息233,620

其他应收款项、按金及预付款项244,159

递延税项资产202,006

739,925

流动资产

存货2162,645

应收帐项2245,109

应收贷款及利息23523,219

其他应收款项、按金及预付款项2416,432

可收回所得税8,504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25560,937

总流动资产1,216,846

流动负债

应付帐项264,304

其他应付款项、应计款项及已收按金2747,921

合约负债2814,714

应缴所得税2,796

租赁负债171,688

借贷297,592

总流动负债79,015

流动资产净值1,137,831

总资产减流动负债1,877,756

非流动负债

租赁负债174,851

递延税项负债2078,465

83,316

资产净值1,794,440


2025年
港币千元
1,413,964
232,681
1,646,645
13,035
1,659,680

综合财务状况表

于2025年3月31日结算

2024年

附注港币千元

资本及储备

股本301,413,964

储备367,433

本公司拥有人之权益1,781,397

非控股权益13,043

权益总额1,794,440

本综合财务报表载于第41至42页已获董事会于2025年6月19日批准及授权付印,并由下列董事代表董事会签署:

马澄发马竟豪

董事董事


1,413,964(33,783)9,700391,5161,781,39713,0431,794,440
52,43452,43467353,107
(19,331)(19,331)(681)(20,012)
(19,331)52,43433,103(8)33,095
(71,938)(71,938)(71,938)
(71,938)(71,938)(71,938)
(23,979)(23,979)(23,979)
(167,855)(167,855)(167,855)
1,413,964(53,114)9,700276,0951,646,64513,0351,659,680

综合权益变动表

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

东方企控集团有限公司

2025年度报告

本公司拥有人之权益

股本汇兑储备*

物业

重估储备保留溢利总额非控股权益总额

(附注30)(附注(i))(附注(i))

港币千元港币千元港币千元港币千元港币千元港币千元港币千元

于2023年4月1日1,413,964(22,199)9,700316,4201,717,88511,9701,729,855

年度溢利–75,09675,0961,44276,538

其他全面亏损

期后可能重新分类至

损益之项目:

—换算海外业务之

汇兑差额–(11,584)–(11,584)(369)(11,953)

年度总全面收益–(11,584)–75,09663,5121,07364,585

于2024年3月31日1,413,964(33,783)9,700391,5161,781,39713,0431,794,440

  • ,681,000元(2024年:约港币367,433,000元)。

综合权益变动表

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

附注:

(i) 汇兑储备

汇兑储备包括换算海外业务所产生之所有外币汇兑差额。

(i) 物业重估储备

物业重估储备包括于过往年度转拨至投资物业之物业、厂房及设备项下物业估值所产生之储备。


2025年
港币千元
64,106
(25,869)
582
(667)
21,876
51
788
12,260
890
(986)
73,031
5,865
13,128
50,436
2,212
(911)
(9,258)
(800)
133,703
(12,293)
4,372
125,782
(6,051)
1,068
25,869
20,886

综合现金流量表

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

东方企控集团有限公司

2025年度报告

2024年

附注港币千元

经营业务

除税前溢利93,422

调整:

来自银行结余及短期银行存款之利息收入6(26,086)

财务成本101,403

应收帐项预期信贷亏损(「预期信贷亏损」)的亏损拨备回拨36(b)(750)

物业、厂房及设备折旧1532,641

汇兑亏损净额340

租赁土地摊销16788

投资物业之公允价值损失净额184,519

按公允价值计入损益之金融资产之公允价值损失╱(收益)19(2,400)

租赁楼宇减值155,224

出售物业、厂房及设备之收益净额(170)

营运资金变动前之经营现金流108,931

营运资金变动:

存货11,838

应收帐项14,415

应收贷款及利息(225,622)

其他应收款项、按金及预付款项(5,278)

应付帐项(7,072)

其他应付款项、应计款项及已收按金(2,700)

合约负债2,512

经营业务所得╱(所用)现金(102,976)

已付银行透支的利息(849)

已付所得税(16,663)

退回所得税7,295

经营业务所得╱(所用)现金净额(113,193)

投资业务

购买物业、厂房及设备(8,584)

出售物业、厂房及设备所得款项178

已收银行结余及短期银行存款之利息26,086

投资业务所得现金净额17,680


2025年
港币千元
(167,855)
(1,396)
(338)
(169,589)
(22,921)
560,937
(11,768)
526,248

综合现金流量表

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

2024年

附注港币千元

融资业务

已付股息12(b)–

支付租赁负债之本金部分41(a)(994)

支付租赁负债之利息部分41(a)(306)

融资业务所用现金净额(1,300)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之减少净额(96,813)

报告期初之现金及现金等价物665,196

外币汇率变动之净影响(7,446)

报告期末之现金及现金等价物25560,937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

东方企控集团有限公司

2025年度报告

1. 一般资料

东方企控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为一间于香港注册成立之有限责任公司,其注册办事处位于香港大埔工业邨大

昌街23号东方传媒中心,而其主要营业地点为香港。本公司之股份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主板上

市。

本公司之主要业务为投资控股及提供公司管理服务,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之主要业务及其他资料

载于综合财务报表附注37。

2. 合规说明

综合财务报表乃根据香港会计师公会(「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之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会计准则(其为包括所有适用之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香港财务报告准则」)、香港会计准则(「香港会计准则」)及诠释之统称)、香港普遍采纳之会计

原则以及公司条例而编制。综合财务报表亦符合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之适用披露规定。除另有指明

外,综合财务报表以港币(「港币」)呈列,而所有金额均四舍五入至最接近之千元(「千元」)。

除了综合财务报表附注3载列所采用之与本集团有关且自本年度生效之新订╱经修订之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会计准

则,综合财务报表按与本集团截至2024年3月31日止年度综合财务报表所采用之会计政策一致之基准编制。

本集团所采用之主要会计政策摘要载列于综合财务报表附注4。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

  1. ╱经修订之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会计准则

本集团已首次应用以下新订╱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会计准则︰

香港会计准则第1号(修订本)将负债分类为流动或非流动

香港会计准则第1号(修订本)附有契诺的非流动负债

香港诠释第5号(修订本)财务报表之呈报-借款人对包含可随时要求偿还条款之定期贷款之分类

香港会计准则第7号及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第7号(修订本)

供应商融资安排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修订本)售后租回的租赁负债

香港会计准则第1号(修订本):将负债分类为流动或非流动

该等修订本旨在透过帮助公司厘定财务状况表中具有不确定结算日期的债务及其他负债是否应分类为流动(于一年

内到期或可能到期结算)或非流动,以提高应用有关规定的一致性。对于公司可透过将其转换为权益进行结算的债

务,该等修订本亦澄清了分类规定。

采纳该等修订本对综合财务报表并无任何重大影响。

香港会计准则第1号(修订本):附有契诺的非流动负债

该等修订本订明于报告日期后遵守的契诺不会影响于报告日期将债务分类为流动或非流动。反之,该等修订本要

求公司于综合财务报表附注披露与该等契诺有关的资料。

采纳该等修订本对综合财务报表并无任何重大影响。

香港诠释第5号(修订本):财务报表之呈报-借款人对包含可随时要求偿还条款之定期贷款之分类

该诠释乃因应上述香港会计准则第1号(修订本)而修订,以使相应措辞一致,结论并无变化。

采纳本诠释的修订本对综合财务报表并无任何重大影响。

香港会计准则第7号及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7号(修订本):供应商融资安排

该等修订本引入新的披露规定以提升供应商融资安排的透明度及其对实体负债、现金流量及流动资金风险的影响。

采纳该等修订本对综合财务报表并无任何重大影响。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

东方企控集团有限公司

2025年度报告

  1. ╱经修订之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会计准则(续)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修订本):售后租回的租赁负债

该等修订本要求卖方-承租人于其后以其不会确认与其所保留使用权有关的任何收益或亏损金额的方式,厘定售

后租回所产生的租赁付款。新要求不会防止卖方-承租人于损益确认与部分或全面终止租赁有关的任何收益或亏

损。

采纳该等修订本对综合财务报表并无任何重大影响。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会计准则的日后变动

于授权综合财务报表当日,本集团并无提早采纳香港会计师公会已颁布,惟于本年度尚未生效的下列新订╱经修

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会计准则。

香港会计准则第21号(修订本)缺乏可兑换性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及香港财务报告

准则第7号(修订本)

金融工具分类及计量(修订本)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会计准则的年度改进第11册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及香港财务报告

准则第7号(修订本)

涉及依赖自然能源生产电力的合约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8号财务报表的呈列及披露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9号非公共受托责任附属公司:披露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0号及

香港会计准则第28号(修订本)

投资者与其联营公司或合营企业之间的资产出售或注资

于2025年1月1日或之后开始的年度期间生效

于2026年1月1日或之后开始的年度期间生效

于2027年1月1日或之后开始的年度期间生效

生效日期待定

本公司董事预期于未来期间采纳新订╱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会计准则概不会对本集团的财务表现及财务状况

造成任何重大影响。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

4. 主要会计政策

计量基准

除下文会计政策所阐释按公允价值计量之按公允价值计入损益的投资物业及金融资产外,编制综合财务报表所用

之计量基准为历史成本。

综合帐目基准

综合财务报表包括本公司及其所有附属公司之财务报表。附属公司之财务报表乃采用一致会计政策按与本公司之

相同报告期间而编制。

所有集团内公司间结余、交易及集团内公司间交易所产生之收入及开支以及盈亏均悉数对销。附属公司之业绩乃

自本集团获取控制权日期开始作综合入帐,并继续综合入帐直至有关控制权终止日期为止。

非控股权益于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内与本公司拥有人分开呈列,并于综合财务状况表内权益中呈列。于被

收购方之非控股权益(为现有拥有权益,并赋予持有人权利可于清盘时按比例分占被收购方资产净值)乃初步按

公允价值或按现有拥有权文据分占被收购方可识别资产净值之已确认金额计量。所选计量基准会因应不同收购事

项而定。除非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会计准则规定采用另一项计量基准,否则其他类别之非控股权益初步按公允价值

计量。

分配全面收益总额

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各组成部分均归属于本公司拥有人及非控股权益。全面收益总额归属于本公司拥有人以及非

控股权益,即使此举会导致非控股权益出现亏绌结余。

拥有权益变动

本集团于现有附属公司之拥有权益变动倘并无导致本集团对附属公司失去控制权,则以权益交易入帐。本集团

之权益及非控股权益帐面值经调整,以反映彼等于附属公司之有关权益变动。非控股权益调整金额与已付或已收

取代价之公允价值间任何差额直接于权益中确认并归属于本公司拥有人。

倘本集团失去对附属公司的控制权,出售时的损益按下列两者的差额计算:(i)于失去控制权当日已收取代价公允价

值及任何保留权益公允价值之总额及(i)于失去控制权当日附属公司及任何非控股权益的资产(包括商誉)及负债的

承前帐面值。先前于其他全面收益确认的有关该附属公司的所有金额以假设控股公司直接出售相关资产或负债的

同一基准入帐。于失去控制权当日于前附属公司保留的任何投资之公允价值被视为金融资产初始确认或(如适用)

于联营公司或合营公司之投资的初始确认成本之公允价值。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

东方企控集团有限公司

2025年度报告

  1. (续)

附属公司

附属公司指受本集团控制的实体。倘本集团就参与实体业务所得可变动回报承担风险或享有权利,并能透过其于

该实体之权力影响该等回报,则本集团对该实体有控制权。如有事实及情况显示一项或多项控制权元素出现变

化,则本集团会重新评估其对被投资者之控制权。

于此等附注所呈列的本公司财务状况表中,投资附属公司按成本减去减值亏损列帐。倘投资的帐面值高于可收回

金额,则相关帐面金额按个别基准减至可收回金额。附属公司业绩由本公司按已收及应收股息基准入帐。

物业、厂房及设备

物业、厂房及设备(包括为用于生产或供应货品或服务或为行政用途而持有之楼宇)按成本减去累计折旧及累计减

值亏损(如有)于综合财务状况表列帐。一项物业、厂房及设备之成本包括其购入价以及使该资产就其拟定用途达

致其使用状态及位置之任何直接应占成本。

后续成本仅在与该项目相关之未来经济利益很有可能流入本集团及该项目的成本可以可靠计量的情况下,方计入

该资产之帐面值或确认为独立资产(如适用)。所有其他维修及保养均于其产生期间内在损益中确认。

折旧按直线法基准计算以按资产预计可使用年期就其剩余价值撇销资产成本。就此目的所用主要年度比率如下:

香港租赁楼宇按租赁年期或估计使用年期(以较短者为准)

租赁土地按租赁年期或估计使用年期(以较短者为准)

使用权资产-印刷设备按租赁年期或估计使用年期(以较短者为准)

厂房、机械及印刷设备5.0%–33.3%

家私、装置及设备20.0%–33.3%

租赁楼宇装修20.0%

汽车18.8%–25.0%

估计可使用年期、剩余价值及折旧方法会于各结算日检讨,任何估计变动之影响按预先计提之基准列帐。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

  1. (续)

物业、厂房及设备(续)

融资租赁下所持有之资产乃以与自置资产相同之基准按其估计可使用年期予以折旧。然而,倘无法合理确定将于

租赁期末获得拥有权,则资产会按租赁期或彼等之可使用年期(以较短者为准)予以折旧。

当出售物业、厂房及设备项目或继续使用该资产而不会于未来带来经济利益时,该项目被终止确认。当该项物

业、厂房及设备被出售或作废时,按出售所得款项净额及其帐面值之差额计算而产生之收益或亏损于损益中确认。

倘本集团作为业主自用物业所占有之物业成为按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物业,本集团按照「物业、厂房及设备」一节

下所述之政策就有关物业直至其用途变更日期入帐,而于该日期有关物业之帐面值及公允价值之任何差额乃作为

重估盈余或亏绌入帐。唯一例外情况如下:

(i) 当重估出现亏绌时,亏绌额将计入损益,但亏绌额不得超过紧接重估前同一资产的储备金数额;及

(i) 当重估出现盈余时,将计入损益,但前提是之前同一资产的重估亏绌已计入损益。

投资物业

投资物业乃为赚取租金及╱或资本增值而持有之物业(包括酒店物业)。投资物业按成本(包括交易成本)初始计

量。初始确认后,投资物业于结算日按公允价值列帐。公允价值变动带来的任何收益或亏损于损益中确认。投资

物业之公允价值乃基于独立专业估值师之估值而定,该估值师持有认可专业资格并在获估值之物业之位置及类别

有近期估值经验。

公允价值反映(其中包括)现有租赁之租金收入及市场参与者在现行市况下竞价投资物业时将使用之其他假设,且

就独立确认资产或负债作出调整,以避免重复计算资产或负债。

倘投资物业项目因其用途变更(如业主自用开始)而转拨为物业、厂房及设备,该物业认定成本的后续会计处理须

为其用途变更日期之公允价值。

倘本集团作为业主自用物业所占有之物业因其用途变更而转拨为投资物业,其时该项物业获重新分类并在其后作

为投资物业入帐。

当出售投资物业或当该投资物业被永久终止使用及预期出售该投资物业再无未来经济利益时,该投资物业被终止

确认。终止确认物业所产生之任何收益或亏损(按出售所得款项净额及资产之帐面值之差额计算)于该物业终止确

认期间计入损益中。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

东方企控集团有限公司

2025年度报告

  1. (续)

金融工具

金融资产

确认及终止确认

金融资产乃当且仅当本集团成为工具合约条文之订约方时按交易日基准确认。

金融资产乃当且仅当(i)本集团对该项金融资产生之未来现金流量之合约权利届满时;或(i)本集团转让该项金融资

产及(a)本集团已转移该项金融资产拥有权之绝大部分风险及回报,或(b)本集团既无转移及保留该项金融资产拥有

权之绝大部分风险及回报,亦无保留该项金融资产之控制权时终止确认。

倘本集团仍保留已转让金融资产拥有权之绝大部分风险及回报,本集团会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以及确认已收所得

款项之有抵押借贷。

倘本集团既不转移亦不保留已转让资产拥有权之绝大部分风险及回报,且继续控制该已转让资产,本集团按其持

续参与程度及可能须支付之相关负债金额确认该金融资产。

分类及计量

金融资产(并无重大融资成分之应收帐项除外)按公允价值初始确认,倘金融资产并非按公允价值计入损益列帐,

则加上直接归属于收购金融资产之交易成本。有关应收帐项按其交易价格初始计量。

于初始确认时,金融资产分类为(i)按摊销成本计量;(i)按公允价值计入其他全面收益(「按公允价值计入其他全面收

益」)计量之债务投资;(i)按公允价值计入其他全面收益计量之股权投资;或(iv)按公允价值计入损益计量。

于初始确认时,金融资产之分类取决于本集团有关管理金融资产之业务模式及金融资产之合约现金流量特点。金

融资产于初始确认后不会重新分类,除非本集团改变其管理金融资产之业务模式,在此情况下,所有受影响的金

融资产于业务模式变更后之首个年度报告期间首日重新分类。

1) 按摊销成本计量之金融资产

倘符合以下条件且并非指定为按公允价值计入损益,则金融资产乃按摊销成本计量:

(i) 该金融资产由一个旨在通过持有金融资产收取合约现金流量之业务模式所持有;及

(i) 其合约条款在指定日期产生现金流量,且该现金流量仅为支付尚未偿还本金之本金及利息。

按摊销成本计量之金融资产其后使用实际利率法计量,并须进行减值。减值、终止确认或于摊销过程中产生

之收益及亏损乃于损益中确认。

本集团按摊销成本计量之金融资产包括应收贷款及利息、贸易及其他应收帐款以及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

  1. (续)

金融工具(续)

金融资产(续)

分类及计量(续)

2) 按公允价值计入损益之金融资产

该等投资包括并非按摊销成本或按公允价值计入其他全面收益的金融资产,包括持作买卖金融资产、于初始

确认后指定按公允价值计入损益之金融资产、业务合并中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3号适用之或然代价安排所产

生之金融资产及须另行以按公允价值计入损益计量之金融资产。该等金融资产均以公允价值列帐,所产生之

任何收益及亏损于损益中确认,当中不包括有关金融资产所赚取之任何股息或利息。股息或利息收入与公允

价值损益分开呈列。

金融资产如符合以下条件,则分类为持作买卖:

(i) 主要为于短期内出售而收购;

(i) 属于一并管理及于初始确认时近日有实际短期获利模式证据之可识别金融工具组合之其中部分;或

(i) 并非金融担保合约或并非指定及实际对冲工具之衍生工具。

仅于可消除或大幅减少以其他方式计量资产或负债或以不同基准确认收益或亏损而产生不一致之计量或确认

之情况下,金融资产方会指定于初始确认时按公允价值计入损益。

强制按公允价值计入损益计量之本集团金融资产包括会籍。

金融负债

确认及终止确认

金融负债当且仅当本集团成为该工具合约条文之订约方时确认。

金融负债当且仅当负债消除时方终止确认,即有关合约订明之责任获解除、注销或届满时。

分类及计量

金融负债初始按公允价值计量,倘金融负债并非按公允价值计入损益列帐,则加上直接归属于发行金融负债之交

易成本。

本集团之金融负债包括贸易及其他应付款项及借贷。所有金融负债(按公允价值计入损益之金融负债除外)使用实

际利率法按公允价值初始确认,并于其后按摊销成本计量,惟倘折现之影响轻微,则按成本列帐。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

东方企控集团有限公司

2025年度报告

  1. (续)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项下金融资产及其他项目之减值

本集团就按摊销成本计量之金融资产(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之减值规定适用)之预期信贷亏损确认亏损拨备。除

下文详述之指定处理外,于各报告日期,倘金融资产之信贷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显著增加,则本集团按相等于全期

预期信贷亏损之金额计量金融资产之亏损拨备。倘金融资产之信贷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无显著增加,则本集团按

相等于12个月之预期信贷亏损之金额计量金融资产之亏损拨备。

预期信贷亏损计量

预期信贷亏损为于金融工具预期存续期内概率加权信贷亏损估计(即目前所有现金短缺之现值)。

就金融资产而言,信贷亏损为根据合约应付予一间实体之合约现金流量与实体预期收到之现金流量之间之差额之

现值。就应收租赁而言,用以厘定预期信贷亏损之现金流量应与按照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用以计量应收租赁

之现金流量一致。

全期预期信贷亏损指于金融工具之预期存续期内所有可能违约事件将产生之预期信贷亏损,而12个月之预期信贷

亏损指预期于报告日期后12个月内金融工具可能违约事件预期将产生之全期预期信贷亏损的一部分。

当预期信贷亏损按整体基准计量,金融工具按共同信贷风险的逾期资料进行分组。

违约之定义

本集团认为以下情况就内部信贷风险管理目的而言构成违约事件,因为过往经验表明,倘金融工具符合以下任何

标准,则本集团可能无法收取尚未偿还合约金额款项:

(i) 内部产生或获取自外部来源的资料表明,债务人不太可能向债权人(包括本集团)全额还款(不考虑本集团持

有的任何抵押品);或

(i) 交易对手违反财务契诺。

尽管有上述分析,本集团认为,倘金融资产逾期超过90日时则发生违约,除非本集团有合理且有依据的资料证明

更滞后之违约标准属更合适,则作别论。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

  1. (续)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项下金融资产及其他项目之减值(续)

信贷风险大幅增加之评估

评估金融工具信贷风险自初始确认以来是否大幅增加时,本集团会比较金融工具于报告日期发生违约的风险与该

金融工具于初始确认日期发生违约的风险。作出评估时,本集团会考虑合理及有依据的定量及定性资料,包括过

往经验及毋须花费不必要成本或精力即可获得之前瞻性资料。具体而言,有关评估会考虑以下资料:

  • (如有)的实际或预期重大恶化;
  • ;及
  • 、市场、经济或法律环境有实际或预期的变动,对债务人履行对本集团责任的能力构成或可能构成重大

不利影响。

不论上述评估的结果如何,本集团推断当合约付款逾期超过30日,金融工具信贷风险已自初始确认起大幅增加。

低信贷风险

在以下情况下,金融工具会被厘定为具有低信贷风险:

(i) 其具有低违约风险;

(i) 借款人有稳健能力履行近期之合约现金流量责任;及

(i) 经济及商业状况之长期不利变动有可能但未必会降低借款人履行合约现金流量责任之能力。

诚如综合财务报表附注36(b)所详述,本集团之现金及现金等价物获厘定为具有低信贷风险。

预期信贷亏损之简化方法

就并无重大融资部分或本集团应用实际权宜法并无就重大融资部分入帐之贸易及其他应收帐款以及应收经营租赁

而言,本集团应用简化方法计算预期信贷亏损。本集团根据各报告日期之全期预期信贷亏损确认亏损拨备,并已

设立根据其过往信贷亏损经验计算之拨备矩阵,并按债务人之特定前瞻性因素及经济环境作出调整。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

东方企控集团有限公司

2025年度报告

  1. (续)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项下金融资产及其他项目之减值(续)

信贷减值金融资产

当发生对金融资产的估计未来现金流量产生不利影响的一项或多项事件之时,该金融资产即出现信贷减值。金融

资产信贷减值的证据包括有关以下事件的可观察数据:

(a) 发行人或借款人陷入严重财政困难。

(b) 违反合约,例如违约或逾期事件。

(c) 借款人的贷款人出于与借款人财政困难相关的经济或合约原因,而向借款人授予贷款人原本不会考虑的优

惠。

(d) 借款人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e) 因财政困难以致该金融资产失去活跃市场。

(f) 以大幅折扣购买或引入一项金融资产,该折扣反映已产生信贷亏损。

撇销

当本集团无法合理预期收回金融资产全数或部分合约现金流量时,本集团撇销金融资产。本集团预期不会就撇销

金额收回大量金额。然而,在考虑法律意见(如适用)后,已撇销之金融资产仍可根据本集团之收回到期款项之程

序实施强制执行。任何其后收回款项于损益中确认。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就综合现金流量表目的而言,现金及现金等价物指银行及手头现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之定期存款以及收购时

将于三个月内到期并随时可转换为已知数额现金且价值变动风险不大之短期高度流通投资,减去按要求偿还并构

成本集团现金管理必要部分之银行透支(如有),其亦计入现金及现金等价物部分。

收入确认

酒店物业营运许可费收入根据相关协议在承包期所涵盖之期间内以直线法于损益确认。

来自投资物业之租金收入于相关租赁协议期间按直线法于损益确认。

利息收入乃按金融资产之帐面总值计算,除非该金融资产出现信贷减值,在此情况下,利息收入乃按金融资产之

摊销成本计算。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

  1. (续)

收入确认(续)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内客户的合约收益

货品或服务的性质

本集团提供之货品或服务性质如下:

(i) 出版报章及广告业务(包括互联网订阅及广告);及

(i) 其他业务包括餐厅营运及其他服务收入。

识别履约责任

于合约开始时,本集团评估与客户订立之合约内承诺之货品或服务,而向客户转移以下各项承诺被识别为履约责

任:

(a) 可区别的货品或服务(或一篮子货品或服务);或

(b) 向客户转移具有相同模式之一系列大致相同之可区别货品或服务。

倘符合以下两项准则,向客户承诺之货品或服务为可区别:

(a) 客户可得益自货品或服务本身或连同其他随时可供客户使用之资源(即货品或服务视为可区别);及

(b) 本集团向客户转移货品或服务的承诺与合约内其他承诺可分开识别(即转移货品或服务之承诺于合约之涵义

内为可区别)。

收益确认之时间

收益当(或于)本集团透过向客户转移所承诺之货品或服务(即资产)完成履约责任时确认。一项资产当(或于)客户

取得该项资产的控制权时即获转移。

倘本集团并非于某一段时间内履行履约责任,则本集团乃于客户取得所承诺资产之控制权之某一时间点履行履约

责任。于厘定控制权转移发生之时间时,本集团考虑控制权之概念及法定所有权、实物拥有权、收款权、资产所

有权之重大风险及回报以及客户接纳等有关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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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续)

收入确认(续)

收益确认之时间(续)

本集团的收入确认政策的进一步详情如下:

(i) 出版报章收入于向分销商或客户完成交付之某一时间点确认。

(i) 互联网订阅收入于相关内容获授权予订阅人士之某一时间点确认。

(i) 广告收入于刊登或广播相关广告之某一时间点确认。

(iv) 餐厅营运收入于提供餐饮膳食之某一时间点确认。

(v) 服务收入于按照相关协议于履行责任时确认。

就根据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随时间确认的收入而言,倘履约责任结果可合理计量,则本集团应用输入法(即根

据迄今所应用实际输入与估计总输入比较之比例)计量履约责任完成履行的进度,原因为本集团的输入数据与转让

货品或服务控制权予客户以及(如适用)本集团可使用以应用该方法之可靠资料之间有直接关系。否则,仅就直至

履约责任结果可合理计量时产生的成本确认收入。

交易价格:重大融资部分

倘合约涵盖重大融资部分(即客户或本集团因为转让货品或服务予客户拨资而获得之重大利益),于厘定交易价格

时,本集团就货币时间价值的影响调整承诺代价。重大融资部分的影响确认为利息收入或利息开支(有别于损益中

的客户合约收益)。

本集团参考(倘适用)合约隐含利率(即将货品或服务的现金售价折现至预付或应计款项的利率)、现行市场利率、

本集团的借款利率及本集团客户之其他相关信誉资料厘定有关利率(相等于合约开始时,将于本集团与其客户进行

的一项独立融资交易反映之利率)。

本集团已应用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第63段内的实际权宜法,且并无于融资期为一年或以下的情况下就重大融

资部分影响调整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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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续)

收入确认(续)

可变代价:基于数量的回扣

本集团若干广告服务合约可向若干客户提供销量回扣,惟该客户需于合约期内突破一定销售限额并结付所有应付

票据。销量回扣产生可变代价。本集团应用最有可能之金额方法估计可变代价。退款负债将按照将支付予客户之

基于数量的回扣最有可能之估计金额予以确认。参考客户过去应得的回扣及至今的累计采购,本集团估算最有可

能之销量回扣金额并随确认有关销售确认其为收入扣减。回扣拨备将于「其他应付款项、应计款项及已收按金」内

确认为其他应付款项(如有)。

交易价格分配:单独售价

就广告收入合约而言,货品或服务通常于不同会计期内转移至客户。因此(如适用)交易价格须按其相对单独售价

分配至履约责任,有关单独售价乃于合约开始时按可观察价格(如适用)或经调整市场或预期成本加利润法予以估

算。

合约资产及合约负债

倘本集团透过于客户支付代价前或在付款到期应付前将货品或服务转移予客户,合约将呈列为合约资产,不包括

呈列为应收款项之任何金额。相反,倘客户支付代价,或本集团有权无条件取得代价金额,其于本集团向客户转

移货品或服务前,则合约于作出付款或付款到期应付(以较早者为准)时呈列为合约负债。应收款项为本集团无条

件或在支付到期代价前仅需时间流逝即可取得代价之权利。

单一合约或一组相关合约以合约资产净值或合约负债净额呈列。非相关合约之合约资产及合约负债不会按净额基

准呈列。

就本集团业务而言,本集团通常于完成服务或交付货品前(即该等交易的收入确认时间)自客户收取全部或部分合

约款项。本集团确认合约负债直至其确认为收入。在有关期间内,任何重大的融资部分(倘适用)将计入合约负债

及将作为应计费用支销,除非利息开支合资格作资本化。

本集团向客户开具的发票大致与收入确认时间一致且概无重大合约资产获确认。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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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续)

外币换算

本集团各实体之财务报表所列项目,乃按该实体经营所在之主要经济环境货币(「功能货币」)计量。本公司及其附

属公司之功能货币为港币,惟于澳洲注册成立之若干附属公司除外,该等附属公司之功能货币为澳元(「澳元」)。

于编制各独立集团实体之财务报表时,以该实体功能货币以外之货币所作之交易于交易日期以当前汇率换算为功

能货币。以外币列值之货币项目以结算日之汇率换算。结付或换算货币项目所产生之差额于损益表中确认。

以外币列值按公允价值入帐之非货币项目按于厘定其公允价值日期之当前汇率重新换算。以外币列值按历史成本

计量之非货币项目概不重新换算。

货币项目汇兑差额于其产生期间于损益中确认,惟下列各项除外:

  • ,当其被视为对该等外币借贷利息成本的调

整,计入该等资产的成本;

  • (见下文会计政策)订立的交易的汇兑差额;及
  • ,其结算并无计划及不大可能出现(因此组成海外业务的投资净值

部分),该差额初始于其他全面收益确认及按货币项目的还款由权益重新分类至损益。

为呈列综合财务报表,本集团海外业务的资产和负债均以各结算日的当前汇率换算为本集团呈列货币。收入与开

支项目均按期内平均汇率换算,惟倘期内汇率大幅波动,则使用交易当日的汇率。所产生汇兑差额(如有)于其他

全面收益确认及累计入权益项下外币换算储备(视情况归属于非控股权益)。

于出售海外业务,包括出售本集团于海外业务之全部权益,或涉及失去对包括海外业务在内的附属公司的控制权

的出售,或出售于包括海外业务在内的合营安排或联营公司内的权益(当中保留权益不再以权益会计法入帐)时,

于其他全面收益确认及于权益独立部分累计有关海外业务汇兑差额之累计款项,于确认出售收益或亏损时由权益

重新分类至损益。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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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续)

外币换算(续)

此外,就并不引致本集团失去对附属公司之控制权之部分出售附属公司而言,于权益独立部分确认之按比例分占

累计汇兑差额重新归属于该海外业务之非控股权益,且并不重新分类至损益中。就所有其他部分出售(包括并不引

致本集团失去重大影响力或共同控制之部分出售联营公司或共同控制实体)而言,于权益独立部分确认之按比例分

占累计汇兑差额重新分类至损益中。

透过收购海外业务所得之可识别资产及负债承担,继而衍生之商誉及公允价值调整作为该海外业务之资产及负债

处理,并按各结算当日之汇率换算。所产生之汇兑差额于其他全面收益中确认。

存货

存货乃按成本或可变现净值(以较低者为准)列帐。成本(包括所有购买成本及(如适用)于使存货达致其当前位置及

状况时产生的其他成本)按先入先出法计算。可变现净值为日常业务过程中之估计售价减去进行有关销售之必要估

计成本。

当售出存货时,该等存货之帐面值于确认相关收益之期间确认为开支。存货撇减至可变现净值之任何金额及所有

存货亏损于撇减或亏损发生期间确认为开支。存货之任何撇减出现任何拨回之金额确认为于拨回发生期间确认为

开支之存货金额扣减。

其他资产减值

于各结算日,本集团检讨内部及外部资料以厘定是否有任何迹象显示其物业、厂房及设备、租赁土地及本公司于

附属公司之投资出现减值,或先前已确认之减值亏损不再存在或可能已经减少。倘存在任何有关迹象,本集团将

根据资产公允价值减去出售成本或可使用价值(以较高者为准),估计该资产之可收回金额。倘不可能估计个别资

产之可收回金额,则本集团就独立产生现金流量之最小资产组别(即现金产生单位(「现金产生单位」)估计可收回

金额。

倘本集团估计某项资产或现金产生单位之可收回金额低于其帐面值,则该项资产或现金产生单位之帐面值须减低

至其可收回金额。减值亏损乃随即于损益确认为开支。

减值亏损拨回仅限于在过往年度并未确认减值亏损时原应厘定之资产或现金产生单位帐面值。减值亏损拨回即时

于损益确认为收入。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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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续)

借贷成本

已产生之借贷成本(扣除有关直接用于收购、建筑或制造合资格资产(即须长时间方可用于拟定用途或出售之资产)

特定借款之暂时投资所得之任何投资收入)须拨充资本,作为该等资产之部分成本。倘该等资产大致完成可作拟定

用途或出售时,借贷成本将停止拨充资本。所有其他借贷成本均于其产生期间确认为开支。

拨备

倘本集团因过往事件而产生当前责任(法定或推定),而履行该责任很可能需要未来资源流出,则确认拨备,惟须

可就该责任的金额作出可靠估计。

拨备按于结算日履行当前责任所须代价的最佳估计而计量,其乃经考虑围绕该责任的风险及不确定性。当拨备按

履行当前责任之估计现金流量计量时,其帐面值为该等现金流量的现值(倘货币的时间价值影响属重大)。

当不大可能须有经济利益流出,或未能对有关金额作可靠估计时,该责任将披露为或然负债,除非经济利益流出

属极不可能。可能产生的责任(其存在仅在发生或没有发生一项或多项并不完全属本集团控制范围内之未来不确定

事件时始能确定)亦将披露为或然负债,除非经济利益流出的可能性甚微。

租赁

租赁的定义

倘合约为换取代价而给予于一段时间内控制已识别资产用途的权利,则该合约属于或包含租赁。

就于首次应用日期或之后订立或修改合约或因业务合并而产生的合约而言,本集团根据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

的定义于开始、修订日期或收购日期(如适用)评估合约是否属于或包含租赁。除非合约的条款及条件其后出现变

动,否则有关合约将不予重新评估。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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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续)

租赁(续)

本集团作为承租人

将代价分配至合约的组成部分

倘合约包含一个租赁部分以及一个或多个额外的租赁或非租赁部分,则本集团应基于租赁部分的相关单独价格及

非租赁部分的单独价格总和,将合约的代价在各租赁部分之间进行分配。

短期租赁及低价值资产租赁

本集团对自租赁开始日期起计租期为12个月或更短的租赁及不包含购买选择权的租赁应用短期租赁的确认豁免。

本集团亦对低价值资产租赁应用确认豁免。与该等租赁相关联的租赁付款在租期内采用直线法或另一种系统性基

准确认为开支。

使用权资产

使用权资产的成本包括:

  • ,减去已收取的任何租赁优惠;
  • ;及
  • 、复原相关资产所在地或将相关资产复原至租赁条款及条件所规定的状态所产生

的预计成本,除非该等成本乃因生产存货而产生。

除该等分类为投资物业并按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使用权资产外,使用权资产其后按成本减累计折旧及累计减值亏

损(如有)计量,并就租赁负债的任何重新计量作出调整。

对于本集团可合理确定在租期结束时取得相关租赁资产所有权的使用权资产,自租赁开始日期至可使用年期结束

期间内计提折旧。否则,使用权资产应按估计可使用年期或租赁期(以较短者为准)以直线法计提折旧。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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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续)

租赁(续)

本集团作为承租人(续)

租赁负债

于租赁开始日期,本集团按于该日期的未付租赁付款现值确认及计量租赁负债。计算租赁付款现值时,倘不易于

确定租赁的内含利率,本集团则使用租赁开始日期的增量借款利率。

计入计量租赁负债之租赁付款包括就于租赁期内使用相关资产之权利而并未于开始日期支付之款项如下:

‧ 固定付款(包括实质固定付款)减任何应收租赁优惠;

‧ 取决于指数或费率的可变租赁付款,初步计量时使用开始日期的指数或利率;

‧ 本集团预期应付的余值担保金额;

‧ 倘本集团合理确定将行使购买选择权的选择权行使价;及

‧ 终止租赁的罚款金额,倘租期反映本集团将行使终止租赁的选择权。

于开始日期后,租赁负债通过利息增加及租赁付款进行调整。

当出现以下情况,租赁负债将予重新计量(并对相关使用权资产作出相应调整):

  • ,在此情况下,使用重新评估日期修正后的折现率对修正

后的租赁付款进行折现以重新计量相关租赁负债。

  • ,在此情况下,使用初始折现率对修正后的租赁付款额进

行折现以重新计量相关租赁负债(除非赁租付款变动乃因浮动利率变动所致,在此情况下则使用修正后的折

现率)。

  • ,在此情况下租赁负债按于实际修改日期使用修

正后的折现率对修正后的租赁付款进行折现而计量。

如果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本集团将租赁修改作为一项单独租赁入帐:

  • ;及

• 租赁代价增加的金额与针对扩大租赁范围的单独价格及为反映特定合约的具体情况而对单独价格作出的任何

适当的调整相称。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

  1. (续)

租赁(续)

本集团作为承租人(续)

租赁负债(续)

对于并不作为一项单独租赁入帐的租赁修改,于租赁修改生效日期:

  • ,本集团透过减少使用权资产的帐面值对租赁负债的重新计量入帐,借以反映

部分或全面终止该租赁并于损益内确认部分或全面终止该租赁的任何收益或亏损。

  • ,本集团透过对使用权资产作出相应调整对租赁负债的重新计量入帐。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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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续)

租赁(续)

本集团作为出租人

租赁的分类及计量

本集团作为出租人的租赁被分类为融资租赁或经营租赁。当租赁条款实质上将所有权附带的全部风险及回报转移

至承租人,则该合约获分类为融资租赁。所有其他租赁则分类为经营租赁。

经营租赁的租金收入于相关租赁期内按直线法于损益中确认。磋商及安排经营租赁时产生的初始直接成本计入租

赁资产的帐面值,有关成本于租期内按直线法确认为开支,惟按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物业除外。

诚如综合财务报表附注6所载,于本集团日常业务过程中产生的租金收入呈列在「收入」项下。

将代价分配至合约的组成部分

当合约包含租赁及非租赁部分,本集团按其相对单独销售价格将合约代价分配至租赁及非租赁部分。

可退回租金按金

已收取的可退回租金按金根据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入帐,并初始按公允价值计量。初始确认时的公允价值调整

视为承租人的额外租赁付款。

租赁修改

不属原有条款及条件一部分的租赁合约代价变动入帐列作租赁修订,当中包括透过免租或减租所提供的租赁优惠。

本集团自修改生效日期起将经营租赁修作为一项新租赁作会计处理,并将任何与原租赁相关的预付或应计租赁付

款视为新租赁的租赁付款的一部分。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

  1. (续)

雇员福利

退休福利

退休福利乃透过定额供款计划向雇员提供。

本集团根据《强制性公积金计划条例》(「强积金条例」),为其所有合资格参加强积金计划之雇员设立定额供款退休

福利计划(「强积金计划」)。供款乃按雇员基本薪金之百分比计算并受限于强积金条例最高供款额。

供款在雇员提供服务之报告期内于损益中确认为开支。本集团于强积金计划下之责任仅限于应付之固定百分比供

款。

短期雇员福利

雇员应得之年假于其享有时确认。就雇员提供服务至报告期末而可享有年假之估计负债已计提拨备。

非累积之有薪假期(如病假及产假),于休假时方予以确认。

长期服务金

于本集团服务特定的年份之雇员有权获得长期服务金。本集团对于长期服务金之净负债相等于雇员于本期或过往

期间透过提供服务换取之日后福利,金额乃根据香港适用法例计算。

税项

所得税开支指目前应付之税项及递延税项之总额。

即期所得税支出乃根据本期间的业绩计算,并就毋须课税或不可扣减项目作出调整。计算时所使用的税率为于结

算日已颁行或实际上已颁行的税率。

递延税项是指在综合财务报表确认之资产与负债之帐面值与以相应税基计算应课税溢利之暂时性差异。递延税项

负债一般是就所有应课税暂时性差异确认列帐,而递延税项资产则会在预期应课税溢利可供用作抵销可予扣减暂

时性差异时确认入帐。倘暂时性差异是因商誉或因一项交易涉及之其他资产及负债进行初步确认时(不包括业务合

并)产生而不会影响应课税溢利或会计溢利,且不会产生等值应课税及可扣减暂时性差异,该等递延税项资产及负

债则不会确认列帐。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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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续)

税项(续)

与附属公司及联营公司之投资,以及于合营公司之权益相关之应课税暂时性差异,予以确认为递延税项负债,惟

本集团可控制该暂时性差异的回拨及该暂时性差异不大可能于可见未来作出回拨时除外。而与该等投资及权益相

关之可扣减暂时性差异所产生之递延税项资产在未来有可能产生足以抵销暂时性差异之应课税溢利及预计于可见

未来拨回之情况下,则该递延税项资产可予以确认。

递延税项资产之帐面值于各结算日被检讨,并调低相关幅度至预期可足以供日后应课税溢利用作抵扣之全部或部

分资产。

递延税项资产及负债乃按预期于负债清偿或资产变现期间按于结算日已实施或近乎实施之税率(及税例)计量。

计量递延税项资产及负债时,须反映本集团预期于结算日可收回或将偿还该资产或负债帐面值之方式所产生之税

项结果。

就计量递延税项资产或递延税项负债而言,利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之投资物业之帐面值乃假设通过销售全数收

回,惟该假设被推翻则除外。当投资物业可予折旧及于业务模式目标为随时间而非透过销售消耗投资物业所包含

的绝大部分经济利益内持有时,有关假设会被推翻。

当有法定权利可将即期税项资产与即期税项负债抵销,且当该等即期税项资产及负债与由相同税务机关向相同的

应课税实体征收的所得税有关,则可将递延税项资产与负债互相抵销。

报告期间之本期或递延税项于损益中确认,惟倘该等税项与于其他全面收益或直接于权益中确认之项目有关时,

本年度之本期或递延税项亦须分别于其他全面收益或直接于权益中确认。倘因业务合并之初步会计方法而产生本

期税项或递延税项,有关税务影响包括于业务合并之会计处理。

于评估所得税处理之不确定性时,本集团考虑相关税务机关是否可能接受个别集团实体在其所得税申报中使用或

拟使用的不确定税务处理进行税务申报。如果可能,即期及递延税项与所得税申报中的税务处理一致。如果相关

税务机关不太可能接受不确定税务处理,则使用最可能的金额或预期值来反映每个不确定性的影响。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

  1. (续)

关连方

关连方为与本集团有关连之人士或实体。

(a) 倘属以下情况,一名人士或该名人士家庭之近亲为与本集团有关连:

(i) 该名人士对本集团有控制权或共同控制权;

(i) 该名人士对本集团有重大影响力;或

(i) 该名人士为本集团或本集团控股公司之主要管理层成员。

(b) 倘下列任何一项条件适用,则一实体为与本集团有关连:

(i) 该实体与本集团属同一集团之成员公司(即控股公司、附属公司及同系附属公司各自与彼此有关连)。

(i) 一实体为另一实体(或另一实体为当中的成员公司之集团成员公司之联营公司或合营企业)之联营公司

或合营企业。

(i) 各实体均为同一第三方之合营企业。

(iv) 一实体为一第三方之合营企业且另一实体为该第三方之联营公司。

(v) 该实体为本集团或与本集团有关连之实体就雇员福利设立之离职后福利计划。倘本集团本身为该计

划,提供资助之雇主亦与本集团有关连。

(vi) 该实体受(a)所识别之人士控制或共同控制。

(vi) 于(a)(i)所识别人士对实体有重大影响力或属该实体(或该实体之控股公司)主要管理层成员。

(vi) 实体或所属集团之任何成员公司向本集团或本集团之控股公司提供主要管理人员服务。

一名人士家庭之近亲为其与该实体进行交易时,预期可能会影响该名人士或受该名人士影响的家庭成员,包括:

(a) 该名人士之子女及配偶或家庭伙伴;

(b) 该名人士之配偶或家庭伙伴之子女;及

(c) 该名人士或该名人士之配偶或家庭伙伴之受养人。

于关连方定义中,联营公司包括该联营公司之附属公司,且合营企业包括该合营企业之附属公司。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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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报告

  1. (续)

分部呈报

本集团按定期向本公司执行董事(即主要营运决策者)呈报的内部财务资料识别其经营分部及编制分部资料,以

供彼等决定本集团各业务组成部分之资源分配并检讨该等组成部分之表现。呈报之内部财务资料中之业务组成部

分,乃按本集团之主要产品及服务类型厘定。本集团识别出两个须予呈报之经营分部,即出版报章及贷款业务。

出版报章分部包括互联网订阅及相关广告收入。

本集团根据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8号就呈报分部所采用之计量政策与其根据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会计准则编制之综合

财务报表所采用者一致,惟于计算经营分部之经营业绩时,并无包括非属于任何经营分部之直接应占业务活动的

公司收入及开支。

5. 关键会计估计及判断

于编制综合财务报表时,本公司董事须就影响政策应用以及资产、负债、收入及开支的呈报金额作出判断、估计

及假设。有关估计及相关假设乃基于过往经验及相信在有关情况下属合理的若干其他因素而定,其结果乃为就不

易从其他途径得悉之资产及负债帐面值作出之判断形成基础。实际结果可能有别于该等估计。

有关估计及相关假设经持续检讨。倘会计估计修订仅影响修订该估计之期间,则该修订于该期间确认;倘会计估

计修订影响当前及未来期间,则该修订于修订期间及未来期间确认。

下文载述于结算日有关未来的主要假设及其他估计不确定性的主要来源,且有关假设具有重大风险于下一个财政

报告期间导致资产及负债帐面值出现重大调整。

估计不确定性的主要来源

(i) 投资物业公允价值估计

在缺乏类似物业于活跃市场之现行价格下,本集团管理层考虑各方资料,包括在同一位置及状况之类似物业

于较不活跃市场的销售交易,并就反映主要估值属性的差异作出调整,以于金额反映当时市场对不确定性之

评估。本集团管理层与独立专业估值师紧密合作,以建立适当的估值技术及模型输入数据。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

  1. (续)

估计不确定性的主要来源(续)

(i) 物业、厂房及设备减值

本集团物业、厂房及设备按成本减累计折旧及累计减值亏损(如有)列帐。当内部及外部资料来源显示减值帐

面值或属不可收回,则审阅有关帐面值。减值亏损就该资产之帐面值超过其可收回金额之金额予以确认。可

收回金额为资产之公允价值减去出售成本或使用价值(以较高者为准)。在估计资产可收回金额时,将作出若

干假设,包括与非流动资产相关联之未来现金流量及折现率。倘未来事件并不符合有关假设,可收回金额需

予修订,此可能影响本集团经营业绩或财务状况。

(i) 物业、厂房及设备使用年期

本集团按直线法基准就估计使用年期对物业、厂房及设备计提折旧,有关年期自该等资产投入生产日期起

计。估计使用年期反映管理层就本集团拟透过使用本集团物业、厂房及设备来获取未来经济利益之期间的估

计。

(iv) 应收贷款及利息预期信贷亏损之亏损拨备

应收贷款及利息的预期信贷亏损乃单独评估。对并无显著增加之信贷风险之应收贷款使用12个月预期信贷亏

损计量预期信贷亏损,而信贷风险自初始确认起有显著增加之应收贷款则按全期预期信贷亏损进行评估。本

集团管理层根据应收贷款之持有抵押品、借款人的信誉、无法偿还或拖欠利息或本金、借款人的业务及借款

人所属行业以及当地经济状况而估算预期信贷亏损金额。于各报告期末,本集团管理层通过比较于报告日期

与初始确认日期之间的预计使用期发生之违约风险,来评估自初始确认以来信贷风险的承担是否显著增加。

预期信贷亏损之亏损拨备容易受估计变动所影响。

(v) 应收帐项预期信贷亏损之亏损拨备

本集团管理层透过评估预期信贷亏损估计应收帐项预期信贷亏损之亏损拨备金额,当中需要采取估计及判

断。评估预期信贷亏损需要本集团管理层根据不同客户的信贷状况预计信贷亏损率、应收帐项帐龄、过往结

算记录、其后结算状况、预期未偿还结余的变现时间及金额以及与相关客户的持续业务关系。预期信贷亏损

之亏损拨备容易受估计变动所影响。


2025年
港币千元
419,017
81,417
3,908
25,843
11,388
3,514
545,087
1,497
14,360
6,588
25,869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

东方企控集团有限公司

2025年度报告

  1. (续)

估计不确定性的主要来源(续)

(vi) 长期服务金拨备

本集团之长期服务金拨备乃根据雇员截至结算日向本集团提供服务所可赚取的服务金之最佳估计。长期服务

金的支付乃取决于日后情况而近期付款记录未必反映未来付款情况。拨备的任何增加或减少,将影响往后期

间的盈利或亏损。

6. 收入及其他收入

年内确认之收入如下:

2024年

港币千元

于某一时点确认的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内之

客户合约之收入:

出版报章及广告收入464,813

互联网订阅及广告收入99,363

餐厅营运收入4,284

其他收入来源:

应收贷款利息45,453

酒店物业之营运许可费收入11,535

投资物业之租金收入3,548

628,996

其他收入的主要项目如下:

于某一时点确认的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内之

客户合约之其他收入:

出售废料1,749

其他服务收入14,416

于某一时段确认的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内之

客户合约之其他收入:

其他服务收入7,871

其他来源之其他收入:

来自银行存款及短期存款之利息收入26,086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

7. 分部资料

按定期向本公司执行董事(即主要营运决策者)呈报的内部财务资料,以供彼等决定本集团各业务组成的资源分

配并审阅该等组成的表现,本公司执行董事识别出须予呈报的经营分部,包括出版报章、贷款业务及其他经营分

部。出版报章包括出版报章及广告收入以及互联网订阅及广告收入。贷款业务包括提供贷款融资所赚取之利息收

入。来自其他经营分部之收入包括投资物业之租金收入、酒店物业之营运许可费收入及餐厅营运收入。

须予呈报分部收入及业绩相等于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的本集团收入。分部业绩指各分部未经分配银行利息

收入、杂项收入、汇兑差额净额等公司收入、董事酬金及财务成本等公司开支之盈亏。

须予呈报分部资产代表所有资产均分配至按公允价值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及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以外的各经营分

部。须予呈报分部负债代表所有负债均分配至各经营分部。


2025年
港币千元
500,434
64,611
180
(21,363)
5,946
2025年
港币千元
25,843
15,159
2025年
港币千元
18,810
(7,187)
487
(1,301)
(12,260)
105
2025年
港币千元
545,087
72,583
38,342
(51)
(46,768)
64,106
667
(22,664)
(12,260)
6,051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

东方企控集团有限公司

2025年度报告

  1. (续)

须予呈报分部收入及业绩与本集团之除税前溢利之对帐呈列如下:

须予呈报分部收入及业绩

出版报章贷款业务所有其他经营分部总额

2024年2024年2024年2024年

港币千元港币千元港币千元港币千元

来自外部客户之须予呈报分部收入564,17645,45319,367628,996

须予呈报分部业绩66,31134,510(5,556)95,265

未分配公司收入44,395

未分配汇兑亏损(340)

未分配公司开支(45,898)

除税前溢利93,422

其他资料

应收帐项预期信贷亏损的亏损

拨备回拨120–630750

折旧及摊销(31,046)–(2,383)(33,429)

投资物业之公允价值损失净额–(4,519)(4,519)

添置之物业、厂房及设备16,106–1116,117

租赁楼宇减值–(5,224)(5,224)


2025年
港币千元
415,438
100,921
2025年
港币千元
479,954
41
2025年
港币千元
376,782
48,450
2025年
港币千元
1,272,174
10,670
526,248
1,809,092
149,412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

  1. (续)

本集团按经营分部划分的资产及负债分析如下:

须予呈报分部资产及负债

出版报章贷款业务所有其他经营分部总额

2024年2024年2024年2024年

港币千元港币千元港币千元港币千元

资产

分部资产455,810527,468400,9961,384,274

未分配资产

按公允价值计入损益之金融资产11,560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560,937

资产总值1,956,771

负债

分部负债110,67367350,985162,331


2025年
港币千元
533,699
11,388
545,087
2025年
港币千元
473,332
205,538
678,870
2025年
港币千元
155,772
145,327
301,099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

东方企控集团有限公司

2025年度报告

  1. (续)

地理资料

本集团来自外部客户之收入及其非流动资产(不包括按公允价值计入损益之金融资产、应收贷款及利息、其他应收

款项、按金及预付款项及递延税项资产)分为以下地区:

来自外部客户之收入非流动资产

2024年2024年

港币千元港币千元

香港617,461504,711

澳洲11,535213,869

628,996718,580

客户之地理位置乃根据提供服务或交付货物之地点厘定。非流动资产(不包括按公允价值计入损益之金融资产、应

收贷款及利息、其他应收款项、按金及预付款项及递延税项资产)之地理位置乃根据资产之实际所在位置厘定。为

呈报本集团来自外部客户之收入及本集团之非流动资产(不包括按公允价值计入损益之金融资产、应收贷款及利

息、其他应收款项、按金及预付款项及递延税项资产)所在之地理位置,地区乃参照本公司大多数附属公司的主要

业务之经营所在地而厘定。

以下为截至2025年及2024年3月31日止年度,贡献本集团销售总额超过10%之来自出版报章分部之客户收入:

2024年

港币千元

客户A161,630

客户B156,097

317,727


2025年
港币千元
333,713
1,540
10,949
346,202
2025年
港币千元
1,429
788
67,031
1,894
(4,590)
17,545
(667)
14,294
(3,514)(3,548) 344
59
(3,455)
2025年
港币千元
244
338
582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

  1. ,包括董事酬金

2024年

港币千元

工资、薪金、花红、长期服务金及其他短期雇员福利356,475

终止合约福利855

退休金成本-既定供款计划11,716

369,046

附注: 就截至2025年及2024年3月31日止年度而言,概无可供减少本集团强积金计划现有供款水平之没收供款。

9. 除税前溢利

本集团之除税前溢利已扣除╱(计入)以下各项:

核数师酬金*

租赁土地摊销*

所用原料及消耗品

土地税开支*

长期服务金(回拨)╱拨备

^

维修及保养*

应收帐项预期信贷亏损的亏损拨备回拨*

水及电力*

投资物业之租金收入(酒店物业除外)

#

减:来自产生租金收入的投资物业的直接经营开支*

投资物业扣除直接经营开支后之租金收入(酒店物业除外)

  • 「其他经营开支」

#

记录为「收入」

^

记录为「员工成本,包括董事酬金」

10. 财务成本

2024年

港币千元

借贷之利息248

银行透支之利息849

租赁负债之利息306

1,403


2025年
港币千元
9,170
2,697
5
(873)
10,999
2025年
港币千元
64,106
10,577
2,979
(3,546)
1,163
5
9
(165)
(23)
10,999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

东方企控集团有限公司

2025年度报告

11. 所得税开支

香港利得税乃根据年内估计应课税溢利的16.5%(2024年:16.5%)计算,惟合资格实体的首港币2,000,000元应课

税溢利按8.25%税率计算除外。两级利得税率制度将适用于本集团截至2025年及2024年3月31日止年度的一间实

体。

截至2025年及2024年3月31日止年度,本集团在澳洲成立的实体按30%的法定税率缴交企业所得税。澳洲资本收

益与所得税分开计算,乃透过识别自指定资本收益税项事件,包括出售资产所得的资本所得款项以及税务合并规

则所引致的事件后,扣除相关成本基础计得,且不计及可根据普通所得税规则征税的金额。资本亏损仅可抵销可

课税资本收益,而不得抵销任何普通收入,惟普通或贸易亏损亦可抵销可课税资本收益净额。

2024年

港币千元

本年度税项:

-香港利得税9,929

-澳洲企业所得税2,680

过往年度拨备不足╱(超额拨备)(102)

递延税项(附注20)

-暂时性差额产生4,377

16,884

年内所得税开支可与除税前溢利对帐如下:

2024年

港币千元

除税前溢利93,422

本公司及其大多数附属公司之香港所得税以税率16.5%

(2024年:16.5%)计算之税项15,415

于其他司法权区经营之附属公司不同税率之影响4,295

毋须课税收入之税务影响(3,069)

不可扣减开支之税务影响2,115

过往年度拨备不足╱(超额拨备)(102)

使用之前未获确认税务亏损(1,557)

未获确认税务亏损–

未获确认暂时性差异之税务影响(3)

利得税两级制之税务影响(165)

税款宽减之税务影响(45)

所得税开支16,884


2025年
港币千元
23,979
23,979
47,958
2025年
港币千元
71,938
71,938
23,979
167,855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

12. 股息

(a) 年度股息分配

2024年

港币千元

已付中期股息

每股港币1仙(2024年:无)–

建议之末期股息

每股港币1仙(2024年:每股港币3仙)71,938

建议之特别股息

无(2024年:每股港币3仙)71,938

143,876

董事会建议之末期股息每股本公司股份(「股份」)港币1仙(2024年:末期股息港币3仙及特别股息港币3仙)须

由股东于即将举行之本公司股东周年大会上批准。

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中期股息每股港币1仙(2024年:无)已宣派及支付予本公司股东。

(b) 已于年内确认派发之股息

2024年

港币千元

2024年末期股息–

2024年特别股息–

2025年中期股息–

13. 每股盈利

每股基本盈利乃根据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溢利约港币52,434,000元(2024年:约港币75,096,000元)及截至2025年3

月31日止年度内已发行普通股2,397,917,898(2024年:2,397,917,898)股计算。

由于截至2025年及2024年3月31日止年度概无可构成摊薄影响的股份,故经摊薄每股盈利与基本每股盈利相同。


2025年
港币千元
8,320
18
8,338
2025年
1
1
2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

东方企控集团有限公司

2025年度报告

14. 五名最高薪酬人士

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内,五名最高薪人士包括三名(2024年:三名)董事,彼等之酬金已载于综合财务报表

附注40(a)。应付余下两名(2024年:两名)非董事最高薪雇员之酬金如下:

2024年

港币千元

薪金、花红及其他福利8,320

既定供款计划之供款18

8,338

薪酬属于以下组别的余下两名(2024年:两名)非董事最高薪雇员人数如下:

雇员人数

2024年

港币2,000,001元至港币2,500,000元1

港币5,500,001元至港币6,000,000元1

于截至2025年及2024年3月31日止年度,本集团概无向五名最高薪酬人士支付,或应付予彼等的任何酬金,作为

吸引彼等加入或于加入本集团时之奖励,或作为离职补偿。截至2025年及2024年3月31日止年度,概无五名最高

薪酬人士放弃或同意放弃任何酬金之安排。


585,335818,7257,533119,52610,82323,8651,565,807
1,7902174,0446,051
(4,476)(565)(4,201)(9,242)
(145)(70)(215)
585,335815,8947,533119,17810,82323,6381,562,401
285,113799,2241,130116,50010,01421,0411,233,022
13,0403,4551,5071,2134092,25221,876
(4,469)(546)(4,145)(9,160)
(115)(66)(181)
298,153798,0952,637117,16710,42319,0821,245,557
287,18217,7994,8962,0114004,556316,844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

  1. 、厂房及设备

香港

租赁楼宇

厂房、机器

及印刷设备

使用权资产

-印刷设备

家私、装置

及设备

租赁楼宇

装修汽车总额

港币千元港币千元港币千元港币千元港币千元港币千元港币千元

成本值

于2023年4月1日641,020816,728–118,51610,82322,7571,609,844

添置–4,2017,5331,632–2,75116,117

出售–(2,118)–(622)–(1,600)(4,340)

转移至投资物业(附注18)(55,685)–(55,685)

汇兑调整–(86)–(43)(129)

于2024年3月31日及

2024年4月1日

添置

出售

汇兑调整

于2025年3月31日

累计折旧及减值

于2023年4月1日275,744787,711–115,2659,60521,2371,209,562

本年度拨备14,11313,6961,1301,8504091,44332,641

出售–(2,117)–(615)–(1,600)(4,332)

年内确认减值5,224–5,224

转移至投资物业(附注18)(9,968)–(9,968)

汇兑调整–(66)–(39)(105)

于2024年3月31日

及2024年4月1日

本年度拨备

出售

汇兑调整

于2025年3月31日

帐面值

于2025年3月31日

于2024年3月31日300,22219,5016,4033,0268092,824332,785


2025年
港币千元
17,328
18,116
(788)
17,328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

东方企控集团有限公司

2025年度报告

  1. 、厂房及设备(续)

截至2024年3月31日止年度内,一项自用租赁楼宇从当时的用途退役。根据与本集团并无关连的独立合资格专业

估值师宏展国际评估有限公司(「宏展国际」)编制的估值,本集团估计该物业的可收回金额为公允价值减出售成本

及该物业的使用价值之较高者。该物业的估值采用收入法,经参照现有租约的过往租金收入及租约期满后之潜在

租金水平,或在适用情况下参考于相关市场上可供比较之销售凭证而得出。因此,该物业的帐面值已减少约港币

5,224,000元,以反映在空置日期的减值亏损。

一项自用租赁楼宇于其用途变更后于租赁市场放租,其后获本集团管理层重新分类为投资物业。于变更日期,物

业的帐面值约为港币45,717,000元。

16. 租赁土地

本集团位于香港之租赁土地之权益指预付租赁款项,其帐面值分析如下:

2024年

港币千元

于香港持有之租赁18,116

于报告期初18,904

预付租赁款项之每年开支(788)

于报告期末18,116


2025年
港币千元
1,688
1,592
1,863
3,455
5,143
2025年
港币千元
367,679
(12,260)
(10,721)
344,698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

17. 租赁

租赁负债的到期日详情如下:

2024年

港币千元

即期部分1,688

非即期部分

超过1年但2年内1,592

超过2年但5年内3,259

4,851

6,539

本集团租用多项印刷设备以应付日常运作,租约年期为5年。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内计入损益的使用权资产

折旧约为港币1,507,000元(2024年︰港币1,130,000元)。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租赁的现金流出总额约为

港币1,734,000元(2024年︰港币1,300,000元)。

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内,概无于损益确认低价值资产租赁之开支(2024年︰无)。

于2025年3月31日,本集团租赁负债的实际年利率为5.88%(2024年︰5.88%)。

18. 投资物业

2024年

港币千元

按公允价值

于报告期初332,649

转拨自物业、厂房及设备(附注15)45,717

公允价值变动(4,519)

汇兑调整(6,168)

于报告期末367,679


2025年
港币千元
204,898
139,800
344,698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

东方企控集团有限公司

2025年度报告

  1. (续)

本集团全部物业权益乃根据租赁持有,以赚取租金收入或作资金增值,其使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并分类及入帐

为投资物业。本集团的投资物业位于香港及澳洲。

位于澳洲的酒店投资物业,于2025年及2024年3月31日由Mesrs. Jefrey Perkins & Asociates, Property Valuers

& Consultants(「Jefrey Perkins」)进行估值。Jefrey Perkins为与本集团无关连的独立合资格专业估值师。投资物

业的估值采用直接比较法,经参照于报告期末在相关市场上的可资比较销售凭证,并就各有关物业的潜在逆转作

充份拨备。

位于香港的投资物业于2025年及2024年3月31日由宏展国际进行重估。宏展国际为与本集团无关连的独立合资格

专业估值师。投资物业的估值采用收入法,经参照现有租约的过往租金收入及租约期满后之潜在租金水平,或在

适用情况下参考于报告期末在相关市场上可供比较之销售凭证。

投资物业须承受剩余价值风险。因此,租赁合约包括一项剩余价值担保,据此本集团有权于租赁期结束时就投资

物业的任何损失向租户收取费用。此外,本集团已购买保险,保障其免受有关物业的意外或物理伤害而可能会产

生的任何损失。

本集团概无按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物业获分类为第一级及第二级。本集团公允价值获分类为第三级之投资物业如

下:

2024年

港币千元

投资物业

位于澳洲213,179

位于香港154,500

367,679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

  1. (续)

下表提供如何厘定主要投资物业之公允价值之资料(尤其是所用估值技术及输入值)。

物业估值技术重大不可观察输入值

不可观察输入值与

公允价值之关系敏感度

位于383 Bulwara

Road

Ultimo

NSW Australia

的酒店

采用现有销售案例之

直接比较法

悉尼核心商业区占用率持续

改善,房价提高,惟物业

座落核心商业区「边缘」位

置,故改善轻微

回报于目前的高息环境有所

回软

经2023年利率强劲增长后出

现经济考量。然而,目前

情况已放缓

物业价值等同每间客房约

440,000澳元(2024年:约

435,000澳元)及等同每平

方米约16,391澳元(2024

年:约16,205澳元)之物业

录得国际客户上升,被常规

客户录得下跌所抵销,因

此,公允价值维持相对稳

相对正面未来前景,将会导致

价值改善

中度敏感,前景略有

改善

然而,随著利率增加及

生活成本之考虑导致

经济考虑

位于香港北角英皇道

510号港运城港运

大厦22楼1至5室及

6B室之办公室物业

收入法市场单位月租每平方呎约

港币27.9元至港币34.9元

(2024年:约港币28.0元至

港币35.0元)

期限收益率为2.9%(2024年:

2.6%)

复归收益率为3.4%(2024年:

3.1%)

每月市场租金,经考虑位置及

个别因素的差异,即可达

性及环境

已使用的期限收益率及

复归收益率稍微上升

将导致公允价值下跌

(反之亦然)

所使用市场租金稍微上

升将导致公允价值稍

微上升(反之亦然)

公允价值计量乃基于投资物业的最高及最佳使用,与其现有用途并无分别。于2025年及2024年3月31日所使用的

估值技术并无变更。


2025年
港币千元
10,670
2025年
港币千元
11,560
(890)
10,670
22,76853,990(299)76,459
(1,313)731(291)(873)
(29)(2,007)45(1,991)
21,42652,714(545)73,595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

东方企控集团有限公司

2025年度报告

19. 按公允价值计入损益之金融资产

2024年

港币千元

会籍11,560

按公允价值计入损益之金融资产变动分析如下:

2024年

港币千元

于报告期初9,160

公允价值之变动2,400

于报告期末11,560

根据宏展国际于2025年及2024年3月31日的估值,公允价值减会籍转让费用约为港币10,670,000元(2024年:约

港币11,560,000元)。宏展国际为与本集团无关连的独立专业估值师。估值乃经参考获估值资产与近期售出的可资

比较资产之间的比较后采用市场法达致,并获分类为公允价值层级第二级。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公允价

值下降约港币890,000元(2024年:公允价值增加约港币2,400,000元)于损益确认。

20. 递延税项

递延税项乃采用于报告期末税务司法权区之适用税率,按负债法就所有暂时差异计算。

递延税项(资产)╱负债于截至2025年及2024年3月31日止年度之变动如下:

加速税项

折旧物业重估其他总计

港币千元港币千元港币千元港币千元

于2023年4月1日23,86049,905(588)73,177

在损益确认(附注11)(1,085)5,1882744,377

汇兑调整(7)(1,103)15(1,095)

于2024年3月31日及

2024年4月1日

在损益确认(附注11)

汇兑调整

于2025年3月31日


2025年
港币千元
(2,408)
76,003
73,595
2025年
港币千元
39,600
14,903
2,277
56,780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

  1. (续)

以下为就财务申报而言之递延税项结余分析:

2024年

港币千元

递延税项资产(2,006)

递延税项负债78,465

于报告期末76,459

可就结转之税项亏损确认递延税项资产,而此相关税项优惠之变现须视乎未来应课税溢利可否落实而作计算。于

2025年3月31日,本集团就累计未确认税项亏损出现递延税项影响约港币567,000元(2024年:约港币558,000

元),因为未来应课税溢利不可能可供附属公司动用有关利益。此等税项亏损并无到期日。

若干海外附属公司的累计溢利须于其分派时扣缴所得税。分派此等海外实体的累计溢利之估计扣缴税项影响约为

7,078,000澳元(相当于约港币34,336,000元)(2024年:6,622,000澳元(相当于约港币33,805,000元)。本公司董

事认为,此等累计溢利于现时须用作融资海外附属公司的持续营运,于可见未来亦不会作出分派。因此,于综合

财务报表概无就递延税项作出拨备。

21. 存货

2024年

港币千元

白报纸及印刷物料46,118

零件及供应品14,497

其他2,030

62,645

总额为约港币14,903,000元(2024年:约港币14,497,000元)之零件及供应品存货预计在业务过程中可消耗十二个

月以上并于损益中确认。


2025年
港币千元
34,141
(1,493)
32,648
2025年
港币千元
17,699
5,344
9,605
32,648
2025年
港币千元
2,313
6,729
563
9,605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

东方企控集团有限公司

2025年度报告

22. 应收帐项

2024年

港币千元

应收帐项48,029

减:预期信贷亏损的亏损拨备(2,920)

45,109

本集团给予其贸易客户平均90日之付款期,不计利息。就拥有良好付款纪录之个别客户而言,本集团给予彼等更

长之付款期。所有应收帐项均以港币及澳元计值。

根据发票日期,于报告期末扣除预期信贷亏损的亏损拨备后之应收帐项帐龄分析如下:

2024年

港币千元

0–60日23,504

61–90日5,816

超过90日15,789

45,109

无逾期亦无减值之应收帐项源自大量多元化的客户,彼等近期并无拖欠纪录。

于报告日期完结时,本集团应收帐项当中,帐面值为约港币9,605,000元(2024年:约港币15,789,000元)之款项

已逾期惟尚未减值。

基于发票日期已逾期惟尚未减值应收帐项之帐龄分析如下:

2024年

港币千元

91–120日3,101

121–365日11,889

超过365日799

15,789

截至2025年及2024年3月31日止年度,应收帐项的减值评估详情及预期信贷亏损的亏损拨备变动载于综合财务报

表附注36(b)。


2025年
港币千元
43,919
31,207
2025年
港币千元
472,971
3,432
476,403
2025年
港币千元
472,971
190
588
2,654
476,403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

  1. (续)

计入结余为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来自客户合约之应收帐项:

2024年

港币千元

于4月1日54,472

于3月31日43,919

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预期信贷亏损的亏损拨备回拨约港币180,000元(2024年:约港币120,000元)确认

为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来自客户合约之应收帐项。

23. 应收贷款及利息

2024年

港币千元

分析为:

即期523,219

非即期3,620

526,839

于报告期末,应收贷款全部由位于香港的房地产物业抵押,其附带加权平均实际利率,每年10.69%(2024年:每

年10.36%),到期日介乎1至18年(2024年:1至19年),并以港币计值。本金额于各到期日将为应收帐项,或将以

每月分期付款偿付。

本集团应收贷款及利息的到期日如下:

2024年

港币千元

一年内523,219

超过一年但不多于两年187

超过两年但不多于五年579

超过五年2,854

尚未逾期526,839


2025年
港币千元
6,201
4,155
8,023
18,379
14,224
4,155
18,379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

东方企控集团有限公司

2025年度报告

  1. (续)

本集团务求对其批核之贷款及未偿还应收贷款维持严格监控,以减低信贷风险。本集团管理层批准及监察该等贷

款的审批,并定期检讨到期结余的可收回性。于2025年3月31日,本公司董事参照同类物业的近期市价,重新评

估位于香港的所有抵押品,总市值约港币539,300,000元(2024年:约港币704,900,000元)。

倘客户根据贷款协议偿还所有本金及利息,则抵押品被解除及该交易视为完成。倘客户违约(定义见相关合约),

本集团经咨询法律意见后可通过法律程序收取及出售抵押品。本金及利息未获收回之风险由该等抵押品之可变现

价值抵偿。

有关减值评估详情载于综合财务报表附注36(b)。

  1. 、按金及预付款项

2024年

港币千元

其他应收款项6,568

按金5,079

预付款项8,944

20,591

分析为:

即期16,432

非即期4,159

20,591

其他应收款项帐面值并未过期或减值。

有关其他应收款项的减值评估详情载于综合财务报表附注36(b)。


2025年
港币千元
180,301
345,947
526,248
2025年
港币千元
71,876
231,262
221,670
817
623
526,248
2025年
港币千元
2,858
156
379
3,393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

25.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2024年

港币千元

银行及手头现金47,918

短期银行存款513,019

560,937

本集团银行及手头现金以及短期银行存款的帐面值均以下列货币计值:

2024年

港币千元

港币117,070

美元(「美元」)220,701

澳元221,936

人民币914

其他货币316

560,937

银行存款以每日银行存款利率为基准之浮动利率计息。短期银行存款之年利率介乎3.40厘至5.58厘(2024年:2.18

厘至5.78厘),到期时限为三个月或更短,并可在不收取上一存款期利息之条件下即时撤销。

26. 应付帐项

本集团获其供应商授予之信贷期介乎30日至90日。根据发票日期,于报告期末之应付帐项帐龄分析如下:

2024年

港币千元

0–60日3,922

61–90日150

超过90日232

4,304


2025年
港币千元
13,115
3,334
22,214
38,663
21,093106
(4,590)
(2,891)
13,612106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

东方企控集团有限公司

2025年度报告

  1. 、应计款项及已收按金

2024年

港币千元

其他应付款项14,506

已收按金2,875

应计款项30,540

47,921

应计款项结余中包括长期服务金拨备及诉讼拨备,截至2025年及2024年3月31日止年度有关变动如下:

长期服务金诉讼

港币千元港币千元

于2023年4月1日17,899106

年度拨备4,251–

付款产生之减少(1,057)–

于2024年3月31日及2024年4月1日

年度拨备回拨

付款产生之减少

于2025年3月31日

于2022年6月,香港立法会通过了《2022年雇佣及退休计划法例(抵销安排)(修订)条例》(修订条例),取消雇主利

用其强积金计划供款抵销其应付雇员的长期服务金的法定权利。现行抵销安排将于2025年5月1日起正式取消。香

港政府亦将提供一个为期25年的资助计划,为雇主分担增加的营运成本。

于报告期末,有数宗针对本集团的未决诽谤及其他诉讼。本集团已就该等申诉作出有力抗辩。基于法律意见,本

公司董事认为已于本综合财务报表作出充足拨备以应付来自有关诉讼的任何潜在负债。


2025年
港币千元
14,714
8,214
(9,014)
13,914
2025年
港币千元
7,447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

28. 合约负债

截至2025年及2024年3月31日止年度,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来自客户合约的合约负债之变动(产生自同年内

的增加及减少除外)如下:

2024年

港币千元

报告期初12,202

预收款项10,624

确认为收益(8,112)

于报告期末14,714

合约负债指收取自客户有关刊登广告的垫款。

本集团采用可行权宜方法,且不会就原预期限为一年或以下之余下履约责任披露有关资料。

29. 借贷

2024年

港币千元

其他贷款7,592

于2025年及2024年3月31日,其他贷款以澳元为货币单位,并由本公司其中一间附属公司之非控股东借出。该

项贷款为无抵押、利息以年利率4厘计算及须按要求偿还。

30. 股本

股份数目港币千元

已发行及缴足:

于2023年4月1日、2024年3月31日、2024年4月1日及2025年3月31日2,397,917,8981,413,964


2025年
港币千元
13,559
13,735
12,911
40,205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

东方企控集团有限公司

2025年度报告

31. 关连方交易

除于本综合财务报表其他章节内已披露的交易及结余外,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本集团向姚黎李律师行支

付法律费用约港币799,000元(2024年:约港币862,000元)。本公司非执行董事黎庆超先生为该律师行之高级合

伙人。本公司董事认为该等交易价格与估计市值相若。

本公司董事认为,主要管理人员仅为本公司董事,彼等之酬金详情载于综合财务报表附注40(a)。

32. 经营租赁安排

本集团以初步为期一年至五年(2024年:一年至五年)之经营租赁安排出租其投资物业,有关租赁可选择于到期日

或本集团与有关租户共同协定之日期重续租赁条款。该等租赁条款一般规定租户缴交保证金。该等租赁概无包括

或然租金。

下表为于各报告期末根据不可撤销的经营租赁而产生并将由本集团在未来期间收取的未折现租赁款的到期分析:

2024年

港币千元

一年内15,481

超过一年但在两年内12,826

超过两年但在三年内13,064

超过三年但在四年内13,587

54,958

33. 资本承担

于报告期末,本集团并无资本承担(2024年:无)。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

34. 退休福利计划

长期服务金

于本集团服务至少五年之雇员有权获得长期服务金。该长期服务金额乃根据香港适用法例计算。拨备与付款之

详述,可参阅综合财务报表附注27。

既定供款计划

本集团在香港的员工乃受强积金计划保障,强积金为既定供款退休福利计划,而资产则由信托人管理。本集团为

香港聘用的所有由18至65岁兼且工作逾六十天的员工,均参与强积金计划。本集团按员工有关收入的5%作出供

款。每名员工供款的最高有关收入为每月港币30,000元。不论在本集团的服务年资,员工有权收取本集团供款的

100%连同应计回报,但按法例规定该福利须保留至65岁的退休年龄方可提取。

覆盖位于海外的雇员之退休计划为定额供款计划,根据当地惯例及规例有不同的费率。

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既定供款计划所作供款达约港币10,949,000元(2024年:约港币11,716,000元)。

35. 资本管理政策及程序

本集团管理资本之主要目的为保障本集团可持续经营,使本集团可按风险程度确立产品及服务价格,继续为股东

提供回报及向其他权益持有人提供利益。

本集团按经济条件变动及相关资产之风险特征管理资本结构并加以调整。为维持或调整资本结构,本集团或会调

整派付予股东之股息金额、发行新股、退还资本予股东、提出新债务融资或售卖资产以减少债务。

本集团按净债务对经调整资本比率基准监察资本。于2025年3月31日,本集团之净债务对经调整资本比率为极少

(2024年:极少)。就计算净债务对经调整资本比率而言,本集团界定净债务为负债总额(不包括递延税项负债减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而经调整资本为全部权益组成部分(不包括非控股权益)。


2025年
港币千元
32,648
476,403
6,201
526,248
1,041,500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

东方企控集团有限公司

2025年度报告

36. 财务风险管理及公允价值计量

本集团并无制订书面财务风险管理政策及指引。然而,本公司董事定期会面以分析及制订有关管理本集团信贷风

险、流动资金风险及市场风险之措施,包括主要针对利率风险及汇率风险之变动。

本集团并无积极参与金融资产交易以达到投机目的。本集团面对之最重大财务风险于下文详述。按类别划分之金

融资产及负债概要可参阅综合财务报表附注36(f)。

(a) 外币风险

外币风险指金融工具之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会因外币汇率之变动而波动。本集团主要于香港营运,而本

集团大部分交易以港币为单位。本集团面对其实体各自以功能货币以外之货币为单位之交易汇兑风险,产生

此风险之主要外币为澳元。本集团目前并无外币对冲政策,惟本集团管理层持续监察汇兑风险,并于适当时

候考虑对冲重大汇兑风险。

管理层经参考澳元兑港币过往汇率趋势后评估汇率于下一个报告期末前期间可能出现之合理变动(即升

值╱贬值10%),并认为澳元外汇风险对本集团而言属不重大。截至2025年及2024年3月31日止年度之分析

乃按相同基准进行。就美元之外币风险而言,乃假设由于美元与港币间之联系汇率,因此并无受重大影响。

(b) 信贷风险

信贷风险指金融工具的交易对手未能根据金融工具之条款履行其责任,导致本集团产生财务亏损。本集团之

信贷风险主要源自应收帐项、应收贷款及利息、其他应收款项及现金及现金等价物。本集团以持续基准监察

该等信贷风险。

所面对之最大信贷风险即各项金融资产之帐面值。

2024年

港币千元

金融资产类别

应收帐项45,109

应收贷款及利息526,839

其他应收款项6,56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560,937

1,139,453

本集团管理层监控须作出减值拨备的金融资产,以评估信贷风险自初步确认以来有否大幅增加。


一年内超过一年总额
港币千元港币千元港币千元
32,0842,05734,141
1,4931,493
0.00%72.58%4.37%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

  1. (续)

(b) 信贷风险(续)

应收帐项

本集团的客户基础包括类型广泛的客户,应收帐项乃按能够代表客户根据合约条款偿还所有到期款项的能力

之常见风险特征作分类。本集团管理层持续监察客户及其他交易方的财务状况,并将此资料载入其信贷风险

监控措施。倘价格合理,本集团将会取用对客户及其他交易方之外界报告。

落实监控程序可确保采取跟进行动以收回逾期债务。此外,本集团按预期信贷亏损模式对应收帐项进行减值

评估。就此,本公司董事认为本集团的信贷风险大幅减少。

为计算预期信贷亏损,过往亏损率已进行调整,以反映影响客户及其他交易方结付应收款项能力的宏观经济

因素的现时及前赡性资料。

于2025年3月31日

帐面总值

预期信贷亏损的亏损拨备

预期信贷亏损率

一年内超过一年总额

港币千元港币千元港币千元

于2024年3月31日

帐面总值45,5752,45448,029

预期信贷亏损的亏损拨备1,2651,6552,920

预期信贷亏损率2.78%67.44%6.08%


2025年
港币千元
2,920
(667)
(754)
(6)
1,493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

东方企控集团有限公司

2025年度报告

  1. (续)

(b) 信贷风险(续)

应收帐项(续)

有关应收帐项的预期信贷亏损之亏损拨备变动概述如下:

2024年

港币千元

报告期初3,855

应收帐项的预期信贷亏损的亏损拨备回拨(750)

撇销为不可收回金额(72)

汇兑调整(113)

报告期末2,920

本集团有集中信贷风险,原因为应收帐项之约17%(2024年:约20%)及约32%(2024年:约34%)分别来自

于2025年3月31日本集团出版报章分部中的最大应收款及五大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项

基于债务人并无违约记录,加上他们具备雄厚实力可于短期内履行其合约现金流责任,故本公司董事评估其

他应收款项的预期信贷亏损并不重大。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基于银行结余主要存于属优质信贷金融机构且信誉良好的银行,故本公司董事评估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预期

信贷亏损并不重大。

应收贷款及利息

本集团存在集中信贷风险,原因为应收贷款及利息总额之约32%(2024年:约29%)及约99%(2024年:约

92%)分别来自于2025年3月31日本集团贷款业务分部中的最大应收款及五大应收款。

就应收贷款及利息而言,本集团于作出贷款前将审阅借款人的财政能力、借款目的及还款能力,以确保借款

人具备良好财务还款能力。本集团透过分析影响违约概率的因素,包括但不限于对方的财政状况、业务前景

及管理、宏观经济发展、行业及主权风险以及过往表现,评估各个别借款人的信贷状况。本集团亦不时检讨

借款人及相应抵押品的财政状况。


2025年
利率港币千元
每年3.40%–5.58%345,947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

  1. (续)

(b) 信贷风险(续)

应收贷款及利息(续)

就所有应收贷款及利息而言,本集团就应收贷款及利息持有抵押品。所有抵押品均为用作抵押结余的香港物

业。个别风险限额乃根据借款人提供的抵押品价值及本集团根据限额而设定的内部评级而定。信贷限额之使

用情况受定期监察。

本集团根据应收贷款及利息之持有抵押物、借款人的信誉、无法偿还或拖欠利息或本金、借款人的业务及借

款人所属行业以及当地经济状况而作出预期信贷亏损估计。

于2025年3月31日,计入应收贷款及利息的结余约为港币353,048,000元,来自三名已逾期但未减值的借款

人。本集团已分别于2024年5月、2024年7月及2024年11月向借款人发出传票,要求偿还追讨欠款及相关费

用。于2025年5月,本集团自一名借款人取得其中一项已抵押资产的管有权,现正物色合适机会实现已抵押

资产的价值,以收回有关借款人未偿还的贷款及应收利息。与另外两名借款人有关的其他两项借贷仍正由香

港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原讼法庭处理当中,预期于2026年作出最终判决。经考虑抵押品于2025年3月31日

的总市值约港币388,000,000元及可执行的后续结算安排,本公司董事认为于2025年3月31日毋须就预期信

贷亏损作出亏损拨备(2024年3月31日:无)。

其余应收贷款及利息于2025年3月31日并未逾期亦无减值。

本公司董事已审阅应收贷款及利息,以根据应收贷款及利息的抵押品、借款人的信誉、利息或本金付款的拖

欠或违约、借款人的业务及借款人所属行业以及社会经济状况评估预期信贷亏损。本公司董事认为,由于信

贷风险并无重大变动,且抵押品之公允价值高于该等应收款项于2025年3月31日之帐面值,故毋须为应收贷

款及利息之预期信贷亏损作出亏损拨备(2024年3月31日:无)。

(c) 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指金融工具之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会因市场利率之变动而波动。本集团就利率风险变动面对之利率

风险主要与为本集团带来利息收入之本集团短期银行存款相关。本集团并无采用衍生金融工具对冲其利率风

险。

下表详述于报告期末本集团之短期银行存款利率情况。

2024年

利率港币千元

短期银行存款每年2.18%–5.78%513,019


3,3933,3933,393
35,32935,32935,329
7,4477,4477,447
5,1435,6351,7341,7342,167
51,31251,80447,9031,7342,167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

东方企控集团有限公司

2025年度报告

  1. (续)

(c) 利率风险(续)

敏感度分析

于2025年3月31日,倘估计利率整体上升╱下降0.5%(2024年:0.5%),而所有其他变数维持不变,则本集

团除税前业绩将增加╱减少约港币1,730,000元(2024年:约港币2,565,000元)。

上述敏感度分析乃假设利率已于报告期初出现变动,并已于报告期末应用于金融工具利率风险而厘定。上升

或下降0.5%(2024年:0.5%)代表管理层于下一个报告期末前期间就利率可能出现合理变动之评估。此分析

乃按截至2024年3月31日止年度相同之基准进行。

(d) 流动资金风险

流动资金风险涉及本集团将无法履行与其金融负债责任相关之风险,而该等金融负债是以现金或其他金融资

产交付结算。

本集团就结付应付帐项及其融资责任而面对流动资金风险,亦就其现金流量管理面对流动资金风险。本集团

之目标为透过动用银行及其他借贷以维持续资金及灵活弹性之平衡。

本集团于报告期末按已订约未贴现金额计算之金融负债到期情况如下:

总帐面值

已订约

未贴现金

流量总额

一年内或

按要求

超过一年

但在两年内

超过两年

但在五年内

港币千元港币千元港币千元港币千元港币千元

于2025年3月31日

应付帐项

其他应付款项及应计款项

借贷

租赁负债

于2024年3月31日

应付帐项4,3044,3044,304–

其他应付款项及应计款项45,04645,04645,046–

借贷7,5927,5927,592–

租赁负债6,5397,3691,7341,7343,901

63,48164,31158,6761,7343,901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

  1. (续)

(e) 公允价值计量

公允价值层级

本集团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按经常性基准于报告期末计量,并分类为三层级公允价值(定义见香港财务报告

准则第13号「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计量所归类的层级乃经参考以下估值技术所用的输入数据的可观察

性及重要性而厘定:

  • (最高级):本集团于计量日期可以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于活跃市场之报价(未经调整)。
  • :就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地可观察之输入值(第一级内包括的报价除外)。
  • (最低级):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数据。

按经常性基准以公允价值计量之金融资产之公允价值

本集团按公允价值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于各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计量。有关如何厘定按公允价值计入损益的

金融资产之公允价值的资料载于综合财务报表附注19。

截至2025年及2024年3月31日止年度,概无公允价值计量在第一级与第二级之间转拨,亦无在第三级内转

入或转出。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之金融资产及负债之公允价值

于2025年及2024年3月31日,本集团按摊销成本列帐的金融资产及负债帐面值与其公允价值并无重大差异。


按公允价值 计入损益 之金融 资产按摊销成本 计量之金融 资产总额
港币千元港币千元港币千元
10,67010,670
32,64832,648
476,403476,403
6,2016,201
526,248526,248
10,6701,041,5001,052,170
按摊销成本
港币千元
3,393
35,329
7,447
5,143
51,312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

东方企控集团有限公司

2025年度报告

  1. (续)

(f) 按类别划分之金融资产及负债概要

本集团于报告期末确认之金融资产及负债帐面值可按以下类别划分:

于2025年3月31日

金融资产

按公允价值计入损益之金融资产

应收帐项

应收贷款及利息

其他应收款项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金融负债

应付帐项

其他应付款项及应计款项

借贷

租赁负债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

  1. (续)

(f) 按类别划分之金融资产及负债概要(续)

于2024年3月31日

金融资产

按公允价值

计入损益

之金融

资产

按摊销成本

计量之金融

资产总额

港币千元港币千元港币千元

按公允价值计入损益之金融资产11,560–11,560

应收帐项–45,10945,109

应收贷款及利息–526,839526,839

其他应收款项–6,5686,56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560,937560,937

11,5601,139,4531,151,013

金融负债按摊销成本

港币千元

应付帐项4,304

其他应付款项及应计款项45,046

借贷7,592

租赁负债6,539

63,481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

东方企控集团有限公司

2025年度报告

37. 主要附属公司

于2025年及2024年3月31日,主要附属公司详情如下:

附属公司名称

注册成立╱

经营地点已发行及缴足股本拥有权益百分比主要业务

直接间接

东邦物业有限公司香港币1元–100%投资控股

朗兆餐饮有限公司香港币1元100%–员工餐厅业务

祥亮汽车有限公司香港币1元100%–运输服务

东网有限公司香港币2元–100%网站服务供应商

东方日报有限公司香港币100元–100%广告代理

东方日报督印有限公司香港币100元–100%出版报章

东方融资有限公司香港币100元100%–贷款

东方财库有限公司香港币2元100%–库房公司

东方人力资源有限公司香港币2元100%–人力资源服务

东方传媒中心有限公司香港币100元100%–物业持有

东方印刷有限公司香港币100元–100%印刷服务

东方出版社有限公司香港币100元–100%出版服务

平安兴业有限公司香港币10元–100%物业投资

彩报督印有限公司香港币1元–100%印刷杂志

ORO GROUP PTY LIMITED澳洲8,500,000澳元–100%物业投资

PACIFIC RESORT HOLDING PTY

LIMITED

澳洲3,500,000澳元–90%酒店物业投资

上表载列本公司董事认为对本报告期间业绩有重大影响或属本集团资产及负债主要部分之本公司附属公司。本公

司董事认为,详列其他附属公司之资料会令细节过于冗长。

各附属公司于本报告期末或本报告期内任何时间概无任何债务证券。

本公司财务状况表所报告之应收附属公司款项(载于综合财务报表附注38)为无抵押、不计息及须应要求偿还。


2025年
港币千元
3,300
10,670
1
13,971
326
1,462,647
633
2,134
1,465,740
2,959
2,959
1,462,781
1,476,752
229
1,476,523
1,413,964
62,559
1,476,523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

38. 本公司财务状况表

2024年

附注港币千元

非流动资产

物业、厂房及设备2,103

按公允价值计入损益之金融资产1911,560

附属公司投资1

13,664

流动资产

其他应收款项、按金及预付款项425

应收附属公司款项371,578,471

可收回所得税–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2,397

1,581,293

流动负债

其他应付款项、应计款项及已收按金2,610

应付所得税89

2,699

流动资产净值1,578,594

总资产减流动负债1,592,258

非流动负债

递延税项负债172

资产净值1,592,086

资本及储备

股本301,413,964

储备39178,122

权益总额1,592,086

本财务状况表已于2025年6月19日获董事会批准及授权付印,并由下列董事代表董事会签署:

马澄发马竟豪

董事董事


(71,938)
(71,938)
(23,979)
52,292
62,559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

东方企控集团有限公司

2025年度报告

39. 本公司储备

保留溢利

港币千元

于2023年4月1日80,251

全年溢利及全面收益总额97,871

于2024年3月31日及2024年4月1日178,122

已付2024年末期股息(附注12(b))

已付2024年特别股息(附注12(b))

已付2025年中期股息(附注12(b))

全年溢利及全面收益总额

于2025年3月31日


19,2001,6001820,818
15,0001,2501816,268
2,4201902,610
150150
150150
185185
18 018 0
66536,6203,0403640,361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

40. 董事利益及权益

(a) 董事酬金

截至2025年及2024年3月31日止年度,根据适用的上市规则及公司条例而披露董事酬金如下:

袍金薪金及津贴酌情花红

既定供款

计划之供款总额

港币千元港币千元港币千元港币千元港币千元

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

执行董事

马澄发先生,BS

马竟豪先生

林顺泉先生

非执行董事

黎庆超先生

独立非执行董事

湛祐楠先生

林日辉先生

叶静华女士

截至2024年3月31日止年度

执行董事

马澄发先生,BS–18,0001,5001819,518

马竟豪先生–14,4001,2001815,618

林顺泉先生–2,520210–2,730

非执行董事

黎庆超先生160–160

独立非执行董事

湛祐楠先生150–150

林日辉先生193–193

叶静华女士

^

106–106

浦炳荣先生,JP*77–77

68634,9202,9103638,552

^

叶静华女士已获委任为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自2023年8月16日起生效。

  • ,自2023年8月16日起生效。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

东方企控集团有限公司

2025年度报告

  1. (续)

(a) 董事酬金(续)

上文所载董事酬金主要就彼等管理本公司及本集团事务所提供之服务而支付。

董事酬金乃参考董事于本公司之职责、本公司现行薪酬标准及市场情况而厘定。

于截至2025年及2024年3月31日止年度内,本公司董事并无订立豁免或同意豁免任何酬金之安排。

于截至2025年及2024年3月31日止年度内,本集团并无向本公司董事支付任何酬金,作为促使彼等加入或

于加入本集团时之奖励,或作为离职补偿。

(b) 董事于交易、安排或合约之重大权益

于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的年末或截至2025年及2024年3月31日止年度内任何时间,除综合财务报表附

注31中所披露者外,本公司董事认为,本公司概无订立令本公司董事或本公司董事的关连实体直接或间接拥

有重大权益之有关本公司业务的重要交易、安排及合约。

(c) 惠及董事之贷款、类似贷款及其他交易

于截至2025年及2024年3月31日止年度内,概无惠及本公司董事之贷款、类似贷款或其他交易。


6,5397,592
(1,73 4)
338244
(389)
338(145)
5,1437,447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

41. 综合现金流量表附注

(a) 与融资活动所产生负债之对帐

下表详述本集团融资活动所产生负债之变动,包括现金及非现金变动。融资活动所产生负债为现金流量已经

或未来现金流量将会于本集团综合现金流量表分类为融资活动所得现金流量之负债。

租赁负债其他贷款

港币千元港币千元

于2023年4月1日–7,572

现金流量变动:

支付租赁负债之本金及利息部分(1,300)–

非现金变动:

添置7,533–

利息开支306248

外汇兑换–(228)

7,83920

于2024年3月31日及2024年4月1日

现金流量变动:

支付租赁负债之本金及利息部分

非现金变动:

利息开支

外汇兑换

于2025年3月31日

(b) 于截至2024年3月31日止年度,本集团已转拨有关物业、厂房及设备添置的应收帐项约港币158,000元。

(c) 于截至2024年3月31日止年度,本集团已透过产生租赁负债确认使用权资产约港币7,533,000元。

42. 报告期后事项

于2025年3月31日后,除综合财务报表其他地方所披露者外,本集团并无重大后续事项。


2025年
港币千元
545,087
52,434
1,809,092
(149,412)
(13,035)
1,646,645

五年财务概要

东方企控集团有限公司

2025年度报告

截至3月31日止年度

2021年2022年2023年2024年

港币千元港币千元港币千元港币千元

收入699,619735,782677,165628,996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溢利211,238166,744166,56475,096

资产总值2,082,4112,057,8881,892,1771,956,771

负债总额(143,956)(193,833)(162,322)(162,331)

非控股权益(7,933)(8,592)(11,970)(13,043)

本公司拥有人之权益1,930,5221,855,4631,717,8851,781,397


主要物业表

于2025年3月31日,本集团主要物业之资料如下:

土地及楼宇

地点楼面积约数类别租约期

本集团

所占权益现时用途

香港

大埔

大埔工业邨

大昌街23号

东方传媒中心

490,000平方呎工业中期100%自用

香港

北角

英皇道510号

港运城

港运大厦

22楼1至5室及6B室

12,548平方呎商业中期100%投资物业

香港

北角

英皇道510号

港运城

港运大厦

22楼6A室

1,964平方呎商业中期100%自用

Metro Aspire Hotel

383 Bulwara Roa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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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000平方呎商业永久业权90%经营特许酒店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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