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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IHAI INTERNATIONAL HOLDING LTD.
颐海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于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1579)
(1)独立非执行董事之变动;
及
(2)董事会委员会组成之变动
颐海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董事(「董事」)谨此宣布:
(i) 已罢免彭龙先生(「彭先生」)独立非执行董事职务,于2025年7月17日生
效,其董事会委员会的职务亦随即终止;
(i) 李平女士(「李女士」)获委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及
(i) 李女士已获委任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成员、董事会提名委
员会(「提名委员会」)成员及董事会薪酬委员会(「薪酬委员会」)主席。
罢免独立非执行董事
兹提述本公司日期为2025年7月4日的公告。董事会谨此宣布,已根据本公司经第
四次修订和重述的组织章程大纲和章程细则(「大纲和细则」)第16.18(f)条,至少
四分之三(如果不是整数则以最接近的较小整数为准)的在职董事(包括彭先生)签
署并发送书面通知罢免彭先生独立非执行董事职务,于2025年7月17日生效(「罢
免」)。该决定乃经考虑彭先生自2025年7月1日起失去联络及如本公司日期为2025
年7月4日的公告所述彭先生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接受调查,导致其未能履行作
为独立非执行董事的整体职责而作出。
于罢免后,彭先生不再担任审计委员会成员、薪酬委员会主席及提名委员会成
员。董事会认为,罢免将不会对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的经营有任何重大不利影
响,且符合本公司及其股东(「股东」)的最佳利益。
由于未能联络彭先生,故本公司无法取得其确认彼与董事会是否并无意见分歧,
且是否无其他有关罢免的事宜须敦请股东垂注。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董事会并不知悉彭先生与董事会之间有任何意见分歧,而董
事会亦不知悉有任何其他有关罢免的事宜须敦请股东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联交所」)垂注。
委任独立非执行董事
董事会谨此进一步宣布,李女士已获委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于2025年7月17日
生效。李女士履历详情如下:
李平女士,70岁,为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主要负责就公司管治、董事及高级
管理层薪酬、提名董事及审计有关事宜提供意见。李女士曾担任中国人民大学商
学院管理科学与工程系教授。
李女士拥有超过30年的企业管理和产业经济研究及教学经验。彼此前于1987年7
月至2018年1月担任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教师,在此期间,彼于2001年6月至2010
年10月亦担任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副院长。
李女士于1987年6月取得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硕士学位,并于2001年6月取得中国
人民大学经济学博士学位。
李女士已与本公司签订委任函,初始任期为三年,自2025年7月17日起生效,惟
须遵守大纲和细则及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的规定于本公司股东周
年大会上轮值退任及膺选连任,据此,李女士的任期将直至彼获委任后本公司首
次股东周年大会为止,并将于该大会上符合资格膺选连任。委任函可以由任何一
方向另一方发出不少于一个月的书面通知后终止。李女士有权收取董事酬金每年
400,000港元并由董事会参考其于本公司的职责进行检讨。
提名委员会及董事会在收到委任李女士为独立非执行董事的建议及其资料后,已
考虑多项因素,包括但不限于性别、年龄、文化及教育背景、专业经验、技能、
知识以及行业和地区经验,以确定李女士担任独立非执行董事的合适程度。董事
会在审阅(其中包括)其就上市规则第3.13条的独立性、专业资格和工作经验后,
经考虑并接纳提名委员会的建议,委任李女士为独立非执行董事。
于本公告日期,李女士已确认(i)彼并无担任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的任何其他
职务;(i)彼与本公司任何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或控股东概无任何关
系;(i)彼并无拥有任何《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法例第571章)第XV部所界定涵
义的本公司股份权益;及(iv)彼于过去三年内概无在证券于香港或海外任何证券市
场上市的任何公众公司担任何董事职务。概无其他有关其委任的资料,根据上
市规则第13.51(2)(h)至(v)条的规定须予披露,亦概无其他有关委任独立非执行董
事的事宜需提请股东垂注。
李女士进一步确认(i)彼符合上市规则第3.13(1)至(8)条所述的独立性;(i)彼过去
或目前概无于本公司或其附属公司业务中拥有财务或其他权益,且与本公司任何
核心关连人士(定义见上市规则)概无任何关连;及(i)于获委任时并无任何其他
可能会影响其独立性的因素。
李女士获委任前已取得上市规则第3.09D条所述的法律意见,并确认其了解上市
规则项下的董事责任。
董事会谨此热烈欢迎李女士获委任为董事会成员。
审计委员会、薪酬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组成的变动
于罢免及李女士获委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后,董事会委员会的组成已根据提名
委员会的建议作出变动,于2025年7月17日生效:李女士获委任为审计委员会成
员、提名委员会成员及薪酬委员会主席。
承董事会命
颐海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董事长
施永宏
香港,2025年7月17日
于本公告日期,本公司执行董事为施永宏先生、郭强先生、孙胜峰先生、
舒萍女士及赵晓凯先生;本公司非执行董事为张勇先生;以及本公司独立非执行
董事为崔劲女士、王新先生及李平女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