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927 富士高实业 委任代表表格:代表委任表格
登记持有人(请以正楷填写。所有联名持有人之名字亦须清楚列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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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姓名╱名称 | ||
登记地址 | ||
股票号码(附注8) | 签署( | 附注4) |
登记持股(附注2) | ||
日期 |
代表(附注1)(请以正楷填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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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股份数目(附注3) | ||
地址 |
普通决议案 | 赞成(附注5) | 反对(附注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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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省览及采纳本公司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经审核综合财务报 表、董事会报告及核数师报告。 | ||
2. | 宣派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的末期股息。 | ||
3(a) | 重选源而细先生为本公司执行董事(「董事」)。 | ||
3(b) | 重选杨少聪先生为执行董事。 | ||
3(c) | 重选吴宏斌博士为独立非执行董事。 | ||
3(d) | 授权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厘定董事薪酬。 | ||
4. | 续聘本公司之核数师及授权董事会厘定其酬金。 | ||
5. | 授予本公司董事一般授权,以配发、发行或以其他方式处理不超过 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不包括库存股份(如有))20%的额外股 份。(附注10) | ||
6. | 授予本公司董事一般授权,以购回不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 (不包括库存股份(如有))10%的本公司股份。(附注10) | ||
7. | 扩大第5项决议案项下授予本公司董事之一般授权,以配发、发行 或以其他方式处理不超过本公司所购回已发行股份数目之额外股份 总数。(附注10) |
代表委任表格
谨订于2025年8月22日(星期五)上午10时30分假座香港新界沙田沙田乡事会路138号新城市中央广场第1座16楼
举行之股东周年大会(或其任何续会)之代表委任表格。
本人╱吾等为富士高实业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的登记持有人,兹委任下列代表
(附注1)
,若其未克出席,则
委任大会主席代表本人╱吾等出席本公司将于2025年8月22日(星期五)上午10时30分假座香港新界沙田沙田乡
事会路138号新城市中央广场第1座16楼举行之股东周年大会(「大会」)及其任何续会,并于会上代表本人╱吾
等及以本人之名义依照下列指示之各项决议案投票,如并无作出任何指示,则由本人╱吾等之代表自行酌情投
票。
*仅供识别
附注:
1.阁下如欲委任大会主席以外之其他人士为代表,请在指定位置填上所拟委派代表之姓名及地址。凡符合
资格出席本大会并于会上投票的股东,可委派一名或多名代表代其出席及投票。本代表委任表格上之每
项更改,均须由签署人简签示可。委任代表毋须为本公司股东,惟须代表阁下出席大会(或其任何续
会)。
2.请填上以持有人名义登记之股份数目。
3.请填上与此代表委任表格有关之股份数目。如未有填上股数,则本代表委任表格将被视为与其上所示所
有以持有人名义登记之股份有关。
4.本代表委任表格必须由阁下或阁下以书面正式授权的人士签署并注明日期。如股东为一间公司,则
代表委任表格须加盖法团印章或由公司正式授权人亲笔签署。如属联名股东,任何一位联名股东均可签
署代表委任表格,惟若亲自或委派代表出席的联名股东多于一人,则由较优先的联名股东所作出表决,
不论是亲自或由代表作出的,须被接受为代表其余联名股东的唯一表决。就此而言,股东的优先次序须
按本公司股东名册内与有关股份相关的联名股东排名先后而定。
5.重要提示:阁下如欲投票赞成任何决议案,请在「赞成」栏下的相关栏目填上「✔」号。阁下如欲投票
反对任何决议案,请在「反对」栏下的相关栏目填上「✔」号。如并无就决议案的任何相关栏目填上「✔」
号,则阁下之代表可自行酌情就该决议案投票或放弃投票。阁下之代表亦有权就召开大会通告所载
以外而于会上正式提呈之任何决议案自行酌情投票或放弃投票。
6.代表委任表格及经签署的授权书或其他授权文件(如有),或经由公证人签署证明的有关授权书副本,
须在可能情况下尽快及无论如何在(不迟于2025年8月20日(星期三)上午10时30分(香港时间)或不迟于
大会(或其任何续会)指定举行时间前48小时送达本公司之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分处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
限公司,地址为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17M楼,方为有效。
7.填妥及交回本代表委任表格并不影响阁下依愿出席大会并于大会上投票的权利。
8.如可以,请提供一股票号码以方便处理。
9.为免存疑,任何在本代表委任表格上的额外手写指示,本公司将不予处理。
10.该等决议案的说明仅为概要,全文载于本公司所刊发日期为2025年7月18日的召开大会的通告内。
11.台风或黑色暴雨警告之安排
(i)倘于大会当日上午8时30分悬挂或持续悬挂「黑色」暴雨警告讯号或八号或以上热带气旋警告讯
号,则本公司将于2025年8月22日上午10时30分假座香港新界沙田沙田乡事会路138号新城市中
央广场第1座16楼举行之大会,届时将于2025年8月29日(星期五)上午10时30分假座香港新界沙
田沙田乡事会路138号新城市中央广场第1座16楼举行。
(i)于黄色或红色暴雨警告讯号生效,大会将会如期举行。在恶劣天气情况下,股东须考虑其本身之
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出席大会。如决定出席大会,务请加倍注意及小心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