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213 万保刚集团 公告及通告:有关末期股息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期间之澄清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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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保刚集团有限公司*
(于百慕达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1213)
有关
末期股息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期间之
澄清公布
兹提述载于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五年七月十一日的通函(「股东周年大会通函」)的本公司
刊发日期为二零二五年七月十一日的股东周年大会通告(「股东周年大会通告」)。除另有
界定或文义另有所指外,本公布所用词汇与股东周年大会通函所界定者具相同涵义。
本公司谨此澄清,就厘定收取末期股息之权利而言,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期间将由二
零二五年八月十九日(星期二)(而非二零二五年八月十八日(星期一)起至二零二五年八
月二十一日(星期四)止(首尾两日包括在内)。因此,股东周年大会通告中关于暂停办理
股份过户登记期间的相关陈述应重列如下:
本公司将于(i)二零二五年八月八日(星期五)至二零二五年八月十三日(星期三)(首尾两
日包括在内);及(i)二零二五年八月十九日(星期二)至二零二五年八月二十一日(星期
四)(首尾两日包括在内)期间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以分别确定(i)出席大会之权利
及(i)收取末期股息(如有)之权利。
除上文披露者外,股东周年大会通函及股东周年大会通告所载的所有其他资料及内容将
维持不变。
承董事会命
万保刚集团有限公司
主席
洪剑峰
香港,二零二五年七月十七日
于本公布日期,董事会成员包括执行董事洪剑峰博士、杨敏仪女士、洪英峰先生及
杨国梁先生;以及独立非执行董事叶富华先生、梁伟祥博士及古永康先生。
*仅供识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