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403 星光集团 委任代表表格:定于二零二五年八月二十七日举行之二零二五年度股东周年大会之代表委任表格
本代表委任表格相 关之股份数目(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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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决议案 | 赞成 | 反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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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省览及采纳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公司经审核账目及董事会报告及核数师报告。 | ||
2a. | 重选林光如先生为执行董事。 | ||
2b. | 重选杨翠女士为非执行董事。 | ||
2c. | 重选罗君美女士为独立非执行董事。 | ||
2d. | 重选钟治塘先生为执行董事。 | ||
2e. | 授权董事会厘定董事酬金。 | ||
2f. | 授权董事会委任替任董事。 | ||
3. | 重新委聘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作为本公司核数师,并授权董事会厘定其酬金。 | ||
4a. | 全面授权董事会配发、发行及处理本公司之额外股份。 | ||
4b. | 全面授权董事会回购本公司股本中之股份。 | ||
4c. | 藉加入回购股份之数目,扩大授予董事会配发、发行及处理股份之全权。 |
(Incorporated in Bermuda with limited liability)
STOCK CODE 股份代号:403
(于百慕达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定于二零二五年八月二十七日举行之
二零二五年度股东周年大会之代表委任表格
本人╱吾等
(2)
地址为
为星光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之登记股东,现委任
(3)
大会主席,或
地址为
为本人╱吾等之代表,代表本人╱吾等出席本公司定于二零二五年八月二十七日星期三下午四时正假座香港九龙柯士甸道西一
号环球贸易广场香港丽思卡尔顿酒店八楼碧玉厅举行之二零二五年度股东周年大会(「股东周年大会」),并代表本人╱吾等以本
人╱吾等名义,就召开所述会议通告所载决议案,依照下列指示在大会(或其任何续会)投票。如无任何指示,则由本人╱吾等
之代表酌情投票。
日期:二零二五年月日签署
(6)
附注:
1.请填上与本代表委任表格相关的股份数目。如未有填上股份数目,则本代表委任表格将被视为与本公司所有以阁下名义登记的股份有
关。如委派一名以上代表,则必须列明每一名受委代表所代表的股份数目。
2.请以正楷填上全名及地址。
3.如委任大会主席以外人士为代表,请将「大会主席」字样删去,并于有关空栏内填上欲委任之代表之姓名及地址。本代表委任表格之任何
修改均须由签署人简签示可。
4.注意:若阁下投票赞成决议案,请在「赞成」栏内划上「H」号。倘阁下欲投票反对决议案,则在「反对」栏内划上「H」号。如无划上「H」
号,则阁下之代表有权自行酌情投票。阁下之代表亦可就大会通告所述者以外而在大会正式提呈之其他决议案自行酌情投票。
5.代表委任表格及在董事会要求下经授权人签署之授权书或其他授权文件(如有),或经由公证人签署证明之授权书或授权文件之副本,须
于大会或续会指定举行时间最少四十八小时前送达本公司之香港股票过户登记分处卓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金钟夏悫道16号
远东金融中心17楼。方为有效。
6.本代表委任表格须由阁下或阁下之正式书面授权人签署。如为公司,则必须盖上公司印鉴,或经由公司负责人或正式授权人签署。
7.如属联名股份持有人,任何其中一位人士均可亲自或委派代表在会上投票,犹如彼为唯一有权者,惟如超过一位联名持有人亲自或委派
代表出席大会,则出席者中只有在股东名册排名首位者方有权投票。
8.受委代表毋须为本公司股东但必须亲自出席大会以代表阁下。
9.阁下即使已填写及交回此代表委任表格,仍可亲自出席大会(或任何续会)及投票。在此情况下,本代表委任表格将视作已撤回。
收集个人资料声明
阁下是自愿提供阁下及阁下委任代表的姓名及地址,以用于处理就本公司的股东周年大会有关阁下委任代表的任命及投票指示(「该等用
途」)。我们可能向为本公司提供行政、电脑及其他服务的代理人、承办商或第三者服务供应商,以及其他获法例授权而要求取得有关资料的人
士或其他与上述所列出的该等用途有关以及需要接收有关资料之人士提供阁下及阁下委任代表的姓名及地址。阁下所提供阁下及阁
下委任代表的姓名及地址将就履行上述该等用途所需的时间保留。有关存取及更正相关个人资料的要求可按照《个人资料(私隐)条例》提出,而
有关要求均须以书面邮寄至本公司╱本公司之香港股票过户登记分处卓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金钟夏悫道16号远东金融中心17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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