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320 金宝通 公告及通告:股东周年大会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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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
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COMPUTIME GROUP LIMITED
金宝通集团有限公司*
(于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320)
股东周年大会通告
兹通告金宝通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谨订于二零二五年九月四日(星期四)上午九时
三十分假座香港新界沙田香港科学园科技大道西10号浚湖楼2楼会议厅07举行股东周年大
会,以处理下列事项:
- 、
董事会报告及核数师报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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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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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仅供识别
- (不论是否有任何修订)以下决议案为普通决议案:
「动议:
(a) 在下文(b)段之规限下,一般及无条件地批准董事于有关期间(定义见下文)内
行使本公司一切权力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或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
委员会以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认可之其他证券交易所购回其股份,惟
须符合适用法例并受其规限;
(b) 根据上文(a)段批准购回之本公司股份总数不得超过于本决议案获通过当日本
公司已发行股份(不包括库存股份)总数之10%,而上述批准亦须受此限制;
及
(c) 就本决议案而言,「有关期间」指本决议案获通过当日起直至以下较早时限止
之期间:
(i) 本公司下届股东周年大会结束之时;
(i) 本决议案所授予权力经本公司股东于股东大会通过普通决议案撤销或修
订之时;及
(i) 本公司之章程细则或任何适用法例规定本公司须举行下届股东周年大会
期限届满时。」;
- (不论是否有任何修订)以下决议案为普通决议案:
「动议:
(a) 在下文(c)段之规限下,一般及无条件地批准董事于有关期间(定义见下文)内
行使本公司一切权力,以配发、发行及处理本公司股本中之法定及未发行股
份,并作出或授出可能须行使有关权力之售股建议、协议及购股权;
(b) 上文(a)段之批准将授权董事于有关期间内作出或授出将会或可能须于有关期
间结束后行使该等权力之售股建议、协议及购股权;
(c) 董事根据上文(a)段之批准所配发或有条件或无条件同意配发的本公司股份总
数,除根据:
(i) 供股(定义见下文);
(i) 行使本公司购股权计划项下购股权;及
(i) 依照本公司章程细则实行之任何以股代息计划或类似安排,以配发股份
代替本公司股份之全部或部分股息外,
不得超过于本决议案获通过当日本公司已发行股份(不包括库存股份)总数之
20%,而上述批准亦以此数额为限;及
(d) 就本决议案而言:
「有关期间」指本决议案获通过当日起直至以下较早时限止之期间:
(i) 本公司下届股东周年大会结束之时;
(i) 本决议案所授予权力经本公司股东于股东大会上通过普通决议案撤销或
修订之时;及
(i) 本公司章程细则或任何适用法例规定本公司须举行下届股东周年大会期
限届满时;及
「供股」指董事于指定期间内,向于指定记录日期名列股东名册之本公司股份
或任何类别股份持有人,按彼等当时所持有关股份或类别股份之比例,提出
股份发售建议,惟董事有权就零碎配额,或在考虑任何有关司法权区法例之
任何限制或责任或任何认可监管机构或任何证券交易所之规定情况下,作出
彼等认为属必要或合宜之豁免或其他安排。」;
- (不论是否有任何修订)以下决议案为普通决议案:
「动议待载于召开本大会通告(「通告」)第8及9项之决议案获通过后,扩大通告第
9项所载决议案所指一般授权,于董事根据该等一般授权可能配发及发行或同意有
条件或无条件配发及发行之本公司股份(不包括库存股份)总数上,加上本公司根
据通告第8项所载决议案所指授权购回之股份数目之数额,惟该数额不得超过于本
决议案获通过当日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之10%。」
承董事会命
金宝通集团有限公司
主席兼行政总裁
欧阳伯康
香港,二零二五年七月十八日
附注:
- ,均有权委任一名代表代其出席大会及于会上
投票。受委任代表毋须为本公司股东。持有两股或以上本公司股份之股东可委任一名以上代表
代其出席大会及于会上代其投票。倘委任多于一名委派代表,有关委任须注明各就此委任代表
所涉及之股份数目及类别。
- (如有)或经签署证明之该等授权书或授
权文件副本,必须尽快但无论如何于大会或其任何续会指定举行时间48小时前(即不迟于二零
二五年九月二日(星期二)上午九时三十分),交回本公司之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分处卓佳证券登记
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夏悫道16号远东金融中心17楼,方为有效。本公司股东于交回代表委任
表格后,仍可亲身出席大会并于会上投票,在此情况下,代表委任表格将被视作撤回论。
- ,本公司将于二零二五年九月一日(星期一)至二零
二五年九月四日(星期四)(首尾两天包括在内)暂停办理股东登记手续,期间概不办理任何本
公司股份过户登记。确定股份持有人有权出席上述大会并于会上投票的记录日期将为二零二五
年九月四日(星期四)。为符合资格出席上述大会及于会上投票,尚未登记之本公司股份持有人
务请确保所有股份过户文件连同有关股票于二零二五年八月二十九日(星期五)下午四时三十分
前,送交本公司之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分处卓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夏悫道16号远东
金融中心17楼,以办理股份登记手续。
- ,本公司亦将于二零
二五年十月二日(星期四)至二零二五年十月六日(星期一)(首尾两天包括在内)暂停办理股东
登记手续,期间概不办理任何本公司股份过户登记。为符合资格有权获发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
三十一日止年度之上述拟派末期股息,尚未登记之本公司股份持有人务请确保所有股份过户文
件连同有关股票于二零二五年九月三十日(星期二)下午四时三十分前,送交本公司之香港股份
过户登记分处卓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夏悫道16号远东金融中心17楼,以办理股份
登记手续。
5. 若上述会议当日上午七时三十分至上午九时三十分之任何时间悬挂八号或以上热带气旋
警告信号又或黑色暴雨警告信号生效,上述会议将延期举行。本公司将于本公司网站
(w.computime.com)及联交所网站(w.hkexnews.hk)上载公告,通知本公司股东续会的日
期、时间及地点。
- 。
于本通告日期,董事会由以下董事组成:
执行董事
欧阳伯康先生(主席及行政总裁)
黄华舜先生
非执行董事
甘志超先生
王俊光先生
独立非执行董事
何百川先生
李尚玉女士
梅敏仪女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