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966 康宁杰瑞制药-B 公告及通告:自愿公告 – 董事及高级管理层增持股份及董事行使购股权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的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

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内容而产生或因倚

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ALPHAMAB ONCOLOGY

康宁杰瑞生物制药

(于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9966)

自愿公告

董事及高级管理层增持股份

董事行使购股权

本公告乃由康宁杰瑞生物制药(「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自愿

作出。

董事及高级管理层增持股份

本公司董事(「董事」)会(「董事会」)已获执行董事及本公司若干高级管理层成员

告知,自2025年7月14日至7月16日,彼等已于公开市场按7.257港元的平均交易

价格购入合共900,000股本公司股份(「股份」)(「本次增持」)。

董事行使购股权

董事会已获本公司首席执行官兼执行董事徐霆博士进一步告知,继徐霆博士于

2020年5月21日(紧接该日前股份的收市价为23.10港元)根据本公司于2018年10

月16日采纳的首次公开发售前购股权计划一(经不时修订)(「首次公开发售前购

股权计划一」)行使4,552,950份购股权后,彼已于2025年7月16日(紧接该日前股

份的收市价为7.49港元)进一步行使根据首次公开发售前购股权计划一授予彼的

9,005,890份购股权(「行使购股权」)。

上述董事及高级管理层成员表示对本公司的整体发展前景、增长潜力及其股份的

长期投资价值充满信心。在遵守适用法律及监管规定的前提下,并不排除其可能

适时进一步增持本公司股份。


根据本公司所得资料及据董事会所知,于行使购股权及本次增持完成后,本公司

遵守适用法律、规则及条文(包括《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

市规则》」)第8.08条)维持其已发行股份有足够的公众持股量;而行使购股权及本

次增持已遵照《上市规则》附录C3所载的《上市发行人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标准守

则》进行。

承董事会命

康宁杰瑞生物制药

董事长兼执行董事

徐霆博士

香港,2025年7月16日

于本公告日期,董事会包括董事长兼执行董事徐霆博士及执行董事刘阳女士;非

执行董事左敏先生;及独立非执行董事黄欣琪女士、高翔博士及吴冬先生。

留下评论

您的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