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816 中广核电力 公告及通告:海外监管公告 – 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项帐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的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
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内容而产生或因依
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CGN Power Co., Ltd.*
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1816)
海外监管公告
本公告由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
券上市规则第13.10B条作出。
以下为本公司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之《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项帐户并签订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仅供参阅。
承董事会命
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尹恩刚
财务总监、联席公司秘书及董事会秘书
中国,2025年7月16日
于本公告日期,本公司董事会成员包括执行董事为高立刚先生;非执行董事为
杨长利先生、李历女士、庞松涛先生、冯坚先生及刘焕冰先生;独立非执行董事
为王鸣峰先生、李馥友先生及徐华女士。
* 仅供识别
证券代码:003816 证券简称:中国广核 公告编号:2025-051
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19日收到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中国广
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5〕479号),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490,000.00万元的可转换公司债
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90,000.00万元,扣除各
项发行费用215.81万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489,784.19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5年7月15日全部划至公司指定账户,毕马威华振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验证,并出具了《中
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验证报告》
(毕马威华振验字第2500508号)。
二、募集资金专户开立及三方监管协议签订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的规定,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中广核陆丰核电有限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
市分行(以下简称“开户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
序号 | 开户主体 | 开户行 | 专户账号 | 募投项目 名称 | 金额(万 元) |
---|---|---|---|---|---|
1 | 中国广核电力 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工商银 行股份有限 公司深圳市 分行 | 4000023029202641990 | 广东陆丰 核电站 5、6号机 组项目 | 489,950.00 |
2 | 中广核陆丰核 电有限公司 | 4000023029202656681 | 0.00 |
并与开户银行、本次发行的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
人”)分别于近日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前述监管协议内容符合深圳
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的要求,不存在重大差
异。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可转债募集资金专户开立及存储情况如下(账
户余额与募集资金总额的差额为已扣除的含税保荐承销费):
三、《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以下所称甲方为公司或公司与子公司中广核陆丰核电有限公司,乙方为开户
银行,丙方为保荐人。
为规范甲方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
定,甲、乙、丙三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 (以下简称专户),账号为
4000023029202641990/4000023029202656681。该专户仅用于甲方广东陆丰核电
站5、6号机组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甲方以存单方式存放的募集资金人民币/万元(若有),开户日期为/年/月/日,
期限/个月。甲方承诺上述存单到期后将及时转入本协议规定的募集资金专户进
行管理或以存单方式续存,并通知丙方。甲方存单不得质押。
-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
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 ,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者其他工
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丙方应当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
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并可以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
甲方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每半年对甲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
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检查。
- 、吴昊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
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
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
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 (每月10日前)向甲方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丙方。乙方应当保
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6. 甲方一次或者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人民币五千万元
或者募集资金净额的20%的,乙方应当及时以邮件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
的支出清单。
- 。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的,
应当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本协议第十一条的要求书面通知更换
后保荐代表人的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8. 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丙方出具对账单或者向丙方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
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或者丙方可以要求甲方单方面终
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 、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
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依法销户之日起失效。
四、备查文件
1、经各方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国广核电力股份
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验证报告》(毕马威华振验
字第2500508号)。
特此公告。
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