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442 域能控股 公告及通告:股东周年大会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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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MAINEPOWERHOLDINGSLIMITED

域能控股有限公司

(于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442)

股东周年大会通告

兹通告域能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将于

日(星期四)上午

分假座香港

铜锣湾礼顿道

号礼顿中心

楼举行股东周年大会,议程如下:

一般事项

1.

省览及考虑截至

日止年度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经审核综合财务报表以及截

日止年度本公司董事(「董事」)及独立核数师报告。

2.(A)

重选苏树辉博士为执行董事。

(B)

重选宁睿先生为非执行董事。

(C)

重选邱伯瑜先生为独立非执行董事。

(D)

重选林颖女士为独立非执行董事。

3.

授权董事会厘定董事酬金。

4.

续聘本公司核数师及授权董事会厘定本公司核数师酬金。

5.

考虑并酌情通过下列决议案为本公司普通决议案(不论有否修订):

(A)

「动议:

(a)

在本决议案

(c)

段之规限下,谨此一般及无条件批准董事于有关期间(定义见下

文)内行使本公司一切权力以发行、配发并处理本公司股本中之额外股份(倘上

市规则允许,包括从库存中出售或转让任何库存股份(具有证券上市规则(「上


市规则」)赋予该词的涵义)以及作出或授出可能需要行使该等权力之要约、协

议及购股权;

(b)

本决议案

(a)

段之批准授权董事于有关期间内作出或授出可能须于有关期间结束

后行使有关权力之要约、协议及购股权;

(c)

董事根据本决议案

(a)

段之批准配发或同意有条件或无条件配发(不论根据购股

权或其他方式)(或从库存中转让)之本公司股份总数(惟因

(i)

供股(定义见下

文);

(i)

行使根据本公司发行的任何认股权证或可转换为本公司股份的任何证

券的条款享有的认购权或转换权;

(i)

行使根据当时采纳以向本公司及╱或其

任何附属公司之高级职员、雇员或其他合资格人士授出或发行股份或购买本公

司股份权利之任何购股权计划或类似安排授出之任何购股权;或

(iv)

任何以股

代息或类似安排规定配发须根据本公司组织章程细则代替本公司股份股息全部

或部分现金款项的股份除外)不得超过于本决议案日期本公司已发行股份(不包

括库存股份)总数之

20%

,而上述批准亦须受此限制;及

(d)

就本决议案而言:

「有关期间」指自本决议案获通过当日起至下列各项中最早发生者止期间:

(i)

本公司下届股东周年大会结束;

(i)

本公司之组织章程细则或任何适用法律规定本公司须举行下届股东周年大

会之期限届满;及

(i)

本决议案所述授权经由本公司股东于股东大会上通过普通决议案予以撤销

或修订当日。


「供股」指于董事指定的期间内,向于指定记录日期名列股东名册的本公司股份

或任何类别股份持有人,按彼等当时持有该等股份或类别股份的比例提呈发售

本公司股份或其他证券(惟董事可就零碎股权或经考虑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

别行政区以外任何地区的法例或任何认可监管机构或任何证券交易所的规定下

的任何限制或责任后,作出其认为必要或权宜的豁免或其他安排)。」

(B)

「动议:

(a)

在本决议案

(b)

段之规限下,谨此一般及无条件批准董事于有关期间(定义见下

文)内行使本公司一切权力以根据所有适用法律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

券上市规则或任何其他证券交易所之规定(经不时修订)并在其规限下,购回本

公司股份以及厘定所购回的有关股份须由本公司以库存股份方式持有或另行注

销;

(b)

根据本决议案

(a)

段的批准可能购买的本公司股份总数不得超过于本决议案获通

过日期本公司已发行股份(不包括库存股份)总数的

10%

,且上述批准亦须受此

限制;及

(c)

就本决议案而言:

「有关期间」指自本决议案获通过当日起至下列各项中最早发生者止期间:

(i)

本公司下届股东周年大会结束;

(i)

本公司之组织章程细则或任何适用法律规定本公司须举行下届股东周年大

会之期限届满;及

(i)

本决议案所述授权经由本公司股东于股东大会上通过普通决议案予以撤销

或修订当日。」


(C)

「动议待上述

(A)

项及

(B)

项决议案获通过后,本公司根据上文

(B)

项决议案所述授予

董事的授权可购回的本公司股份总数,加入董事根据上文

(A)

项决议案可能配发或

同意有条件或无条件配发的本公司股份总数。」

特别事项

6.

作为特别事项,考虑并酌情通过下列决议案为本公司特别决议案(不论有否修订):

「动议批准及采纳本公司第四次经修订及重订组织章程大纲及细则(「新组织章程大纲及

细则」)(其注有「

A

」字样之副本已提呈大会,并由大会主席简签)以取代及剔除本公司

现有组织章程大纲及细则,并于本大会结束后即时生效;及授权本公司任何一名或多

名董事及公司秘书个别采取其认为必要的所有行动及事宜、签署其他文件及采取所有

步骤,以实施及落实采纳新组织章程大纲及细则,并授权及指示本公司的注册办事处

供应商向开曼群岛公司注册处长进行本决议案所需的有关备案。」

承董事会命

域能控股有限公司

主席兼执行董事

苏树辉博士

香港,

注册办事处:

Windward3

RegataOficePark

POBox1350

GrandCayman

KY1-1108

CaymanIslands


香港主要营业地点:

香港

湾仔

皇后大道东

胡忠大厦

2203A

附注:

1.

凡有权出席大会并于会上投票的股东,均有权委任一名或(倘其为一股以上股份的持有人)多名代表出席

并代其投票。受委代表毋须为本公司股东。

2.

按指定方式填妥的代表委任表格连同经签署的授权书或其他授权文件(如有),最迟须于大会指定举行时

小时(即

日(星期二)上午

分)前或其任何续会指定举行时间

小时前送达本公司

的股份过户登记分处卓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夏悫道

号远东金融中心

楼,方为有效。

3.

本公司将于

日(星期一)至

日(星期四)(包括首尾两日)暂停办理股东登记,期

间不会登记本公司股份过户,以厘定有权出席股东周年大会并于会上投票的股东的身份。为符合资格出

席将于

日(星期四)举行的股东周年大会并于会上投票,所有股份过户文件连同有关股票及

过户表格,最迟须于

日(星期五)下午

分前送达本公司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分处卓佳证券

登记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夏悫道

号远东金融中心

楼。厘定本公司股东出席股东周年大会并于会上

投票资格的记录日期为

日(星期四)。

4.

代表委任文据必须由委任人或其正式书面授权人亲自签署,或倘委任人为公司,则须加盖公司印鉴,或

经由行政人员、授权人或其他获正式授权的人士签署。

5.

交回代表委任表格后,股东仍可亲身出席所召开的大会并于会上投票,而于该情况下,代表委任表格将

视为已撤销。

6.

倘于

日(星期四)上午

时正后任何时间香港悬挂八号或以上热带气旋警告信号或「黑色」暴

雨警告信号或超强台风引起的「极端情况」生效,则股东周年大会将根据本公司公司细则举行续会,并通

知股东有关续会的日期、时间及地点,及(如有必要)根据本公司公司细则就此发出通告。股东周年大会

于悬挂三号或以下热带气旋警告信号或黄色或红色暴雨警告信号生效时仍如期举行。在恶劣天气

下,阁下应自行决定是否出席大会,如选择出席大会,则务请小心注意安全。

于本公布日期,执行董事为苏树辉博士及谢祺祥先生;非执行董事为陈维端先生及宁睿先生;及独立非执行

董事为邱伯瑜先生、钟卫民先生及林颖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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