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685 世界华文媒体 委任代表表格:2025年8月15日(星期五)上午十时正举行之股东周年大会适用之代表委任表格
决议案 | 赞成(注五) | 反对(注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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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决议案 | |||
1. | 省览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财政年度之经审核财务报表、董事会报告及独立核数师 报告 | ||
2. | 批准支付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财政年度之非执行董事袍金及福利160,000美元 | ||
3. | 重选黄康元先生为董事 | ||
4. | 重选张怡嘉女士为董事 | ||
5. | 重选叶冠荣先生为董事 | ||
6. | 重选林婵丽女士为董事 | ||
7. | 重选杨文佳先生为董事 | ||
8. | 批准支付自本次股东周年大会结束起至本公司于2026年之下届股东周年大会止期 间之董事袍金(包括董事委员会袍金(如有)),非执行主席为每年300,000马币;马来 西亚非执行董事各自为每年102,000马币;及香港非执行董事为每年260,000港元 | ||
9. | 批准支付自本次股东周年大会结束起至下届股东周年大会止期间之非执行董事福 利(不包括董事袍金及董事委员会袍金)最多16,000美元 | ||
10. | 续聘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来年之核数师及授权董事厘定其酬金 | ||
11. | 批准本公司及╱或其附属公司更新属收入或交易性质之经常性关连方交易 | ||
12. | 授予董事购回股份之一般授权 | ||
13. | 授予董事发行新股份之一般授权 | ||
14. | 扩大授予董事发行新股份之一般授权 |
MEDIA CHINESE INTERNATIONAL LIMITED
世界华文媒体有限公司
(于 百 慕 达 注 册 成 立 之 有 限 公 司)
(马 来 西 亚 公 司 编 号:200702000044(995098-A)
(香 港 股 份 代 号:685,马 来 西 亚 股 份 代 号:5090)
2025年8月15日(星期五)上午十时正举行之股东周年大会适用之
代表委任表格
本人╱吾等
(注二)
地址为
为世界华文媒体有限公司(「本公司」)股本中每股面值0.10港元股份共
(注三)
股之登记持有人,
兹委任
(注四)
,
地址为 ,
及╱或
地址为 ,
或如其未克出席,则委任大会主席为本人╱吾等之代表,代表本人╱吾等出席于2025年8月15日(星期五)上午十时正假座(i)星洲
媒体集团有限公司,地址为No. 78, Jalan Prof. Diraja Ungku Aziz, Seksyen 13, 46200 Petaling Jaya, Selangor Darul Ehsan, Malaysia;及(i)香
港柴湾嘉业街18号明报工业中心A座15楼举行之本公司股东周年大会(「股东周年大会」)或其任何续会,并依照以下指示表决,如
无作出指示,则本人╱吾等之代表可自行酌情表决。
除另有界定者外,本表格所用词汇与本公司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年报所载召开本股东周年大会之通告(「通告」)所界定者具
有相同涵义。
- 。
日期:2025年月日 股东签署
(注七)
:
附注:
- 。
- ,如未有填上股数,则本代表委任表格将被视为与所有以 阁下名义登记之本公司股本中之股
份有关。
- 。如未有填上姓名,则大会主席将出任 阁下之受委代表。
- : 阁下如欲表决赞成某一项决议案,请在有关决议案之「赞成」栏内填上「✓」号, 阁下如欲表决反对某一项决议案,请在有关决议案之「反对」
栏内填上「✓」号。如无任何明确指示,则 阁下之受委代表可自行酌情表决。 阁下之受委代表亦有权酌情就并无载于召开大会之通告而于会上正式提
呈之任何决议案表决。
- ,仅于2025年8月7日名列本公司存管人记录之股东方有权出席大会或委任一名或多名受委代表代其出席并于会上表决。
- 。如股东为公司,则本代表委任表格须加盖公司印鉴或经由公司负责人或正式授权人亲笔
签署。本代表委任表格之每项更正,均须由签署人加签认可。
- ,均有权委任一名或多名受委代表代其出席及表决。如股东委任超过一名受委代表,除非该股东指明各受
委代表将代表之持股比例,否则有关委任将属无效。倘表决以举手方式进行,名列首位之受委代表将代表 阁下表决。受委代表毋须为本公司之股东,
但须亲身出席大会以代表 阁下。
- (如有)或经由公证人签署证明之授权书或授权文件之副本,最迟须于大会或其任何续会指定
举行时间四十八小时前送达(i)马来西亚股份过户登记分处,地址为Unit 32–01, Level 32, Tower A, Vertical Busines Suite, Avenue 3, Bangsar South, No. 8, Jalan
Kerinchi, 59200 Kuala Lumpur, Malaysia(或位于Unit G–3, Ground Flor, Vertical Podium, Avenue 3, Bangsar South, No. 8, Jalan Kerinchi, 59200 Kuala Lumpur, Malaysia之
客户服务中心);或(i)本公司之香港总办事处及主要营业地点,地址为香港柴湾嘉业街18号明报工业中心A座15楼,方为有效。
马来西亚股东可透过htps:/tih.online 以电子方式递交代表委任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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