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323 华盛国际控股 财务报表/环境、社会及管治资料:年报2024/2025

Huasheng International Holding Limited

华盛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于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1323)

2024/2025

年报


目录

12024/25

年年报

公司资料

主席报告书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董事及高级管理层简介

企业管治报告

董事会报告

独立核数师报告

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报表

综合财务状况报表

综合权益变动报表

综合现金流量报表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财务概要


公司资料

华盛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注册办事处

Cricket Square, Hutchins Drive

P.O. Box 2681

Grand Cayman, KY1-1111

Cayman Islands

香港主要营业地点

香港

中环德辅道中

远东发展大厦

2301-03

开曼群岛股份过户登记总处

Suntera (Cayman) Limited

Suite 3204, Unit 2A

Block 3, Building D

P.O. Box 1586, Gardenia Court

Camana Bay, Grand Cayman

KY1-1100, Cayman Islands

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分处

卓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

香港

金钟夏悫道

远东金融中心

主要往来银行

东亚银行有限公司

星展银行(香港)有限公司

核数师

中汇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香港九龙

九龙湾宏照道

企业广场第五期

执行董事

黄铭禧先生

江志强先生

非执行董事

李仁杰先生(主席)

独立非执行董事

郭锦添先生

曹炳昌先生

朱晓佳女士

审核委员会成员

郭锦添先生(主席)

曹炳昌先生

朱晓佳女士

薪酬委员会成员

郭锦添先生(主席)

曹炳昌先生

朱晓佳女士

提名委员会成员

曹炳昌先生(主席)

郭锦添先生

朱晓佳女士

授权代表

黄铭禧先生

邝蔼文女士

公司秘书

邝蔼文女士

上市资料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主板

股份代号:

公司网址

www.huashengih.com


主席报告书

32024/25

年年报

各位股东:

本人谨代表华盛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董事」)会(「董事会」)欣然提呈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

(「本集团」)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年度」)的经审核年度业绩。

于本年度,本集团所处营商环境多变而又充满挑战。尽管物业市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政府出台

的诸如放宽房贷限制及经济刺激措施等举措下稍有回暖迹象,房地产投资者对市场不确定性仍持审慎

态度。此外,尽管中国在重点地区进行了若干专项投资,但其基础设施发展步伐仍不均衡,故混凝土的

总体需求保持低迷。全球经济形势依然困难重重,通胀压力持续,利率环境长期高于历史水平。地缘政

治紧张局势进一步加剧了国际贸易及供应链发展的复杂性,该等因素共同对我们的营运成本及市场前

景构成影响。

于本年度,混凝土业务历经预拌商品混凝土需求疲软。由于中国的政策调整趋紧及市场重新校准,新建

房地产项目减少,已有基础设施项目施工进度延迟,导致房地产开发及基础设施投资放缓,混凝土业务

收益由上年度的约

547,800,000

港元减少约

175,200,000

港元或

32.0%

至本年度的约

372,600,000

港元。

此外,我们的收益亦受本年度混凝土产品平均售价因海南省市场竞争加剧而下降所影响。

尽管混凝土业务收益由于中国物业及基础设施市场疲软而有所下跌,但我们的混凝土业务仍为本集团

的强劲收入来源。基于政府近期出台的扶持政策及措施,我们对混凝土业务的复苏仍然充满信心。

展望未来,我们对混凝土业务持审慎乐观态度。在政府旨在加速基础设施增长的支持性政策推动下,海

南自由贸易港的持续发展将继续加速。这些发展赋予本集团把握该地区新兴机遇的机会。我们将继续复

盘评估现有业务并梳理调整资源,将其投入至日后可为本集团创造价值的业务或投资。我们将继续于市

场寻求潜在投资机会,以多元化我们的业务并分散财务风险。我们将继续评估我们的业务组合,确保其

与市场趋势及长期盈利目标一致。


主席报告书

华盛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本人谨此对董事、管理层及全体辛勤付出的员工在本年度的不懈努力及投入致以最衷心的感谢。彼之贡

献乃为本集团攻坚克难的中坚力量。未来,让我们同心协力共同驱动本集团迈向繁荣长青。

主席

李仁杰

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52024/25

年年报

业务及财务回顾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年度」),本集团主要从事生产及销售预拌商品混凝土(「混凝土

业务」)。此外,本集团亦从事提供放债服务(「放债业务」),该业务已于本年度出售并分类为已终止经营

业务。详情披露于本报告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本集团于本年度录得本公司拥有人应占亏损净额约

92,400,000

港元,而截至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

年度(「上年度」)为约

31,400,000

港元。

持续经营业务

收益

于本年度,本集团持续经营业务项下唯一的业务分部,即混凝土业务持续面临预拌商品混凝土需求

疲弱。混凝土业务收益由上年度的约

547,800,000

港元减少约

175,200,000

港元或

32.0%

至本年度的约

372,600,000

港元,主要由于海南省对预拌商品混凝土产品需求缩减及市场竞争加剧。于二零二四年内,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房地产市场持续面临密集的政策调整及市场重构,导致房地产开发及基建投资

减少。于本年度,新开工房地产项目减少以及现有项目施工进度放缓对混凝土产品的生产及销售造成负

面影响。此外,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下,混凝土产品的售价稳定下降,导致每立方米混凝土产品的平均售

价较上年度同期下降约

9%

下表载列本集团于本年度根据客户注册成立地点按地区划分的持续经营业务收益明细与上年度之比较

数字:

截至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

按地区划分:

-中国,中国内地

547,762

毛利及毛利率

混凝土业务的毛利由上年度的约

136,300,000

港元大幅减少约

71,100,000

港元或

52.2%

至本年度的约

65,200,000

港元,主要由于本年度混凝土产品需求疲软,进而导致混凝土产品的销量及平均售价下降,

并进一步受原材料成本增加而缩减。

截至三月三
二零二五年
千港元
372,566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华盛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业务及财务回顾(续)

持续经营业务(续)

毛利及毛利率(续)

本集团的毛利率由上年度的约

24.9%

减少至本年度的约

17.5%

。毛利大幅下降乃主要由于本年度原材料

成本增加的同时混凝土产品的平均售价因激烈的市场竞争减少,导致本年度混凝土业务毛利率进一步

减少。

其他收入

持续经营业务的其他收入主要包括租金收入、应收可换股债券的利息收入、佣金收入及诉讼收入。其他

收入由上年度的约

9,200,000

港元(经重列)减少约

3,500,000

港元至本年度的约

5,700,000

港元,乃主要由

于佣金收入减少约

4,300,000

港元所致。

其他收益及亏损净额

于本年度,持续经营业务的其他收益及亏损净额主要包括应收贸易账款、应收保固金及其他应收款项减

值亏损约

21,600,000

港元;应收承兑票据之减值亏损约

13,800,000

港元;及撇销物业、厂房及设备之亏

损约

4,400,000

港元。

本集团于本年度录得其他亏损净额约

42,800,000

港元,而上年度则为约

25,200,000

港元(经重列)。其他

亏损净额增加乃主要由于以下各项所致:

(i)

应收贸易账款、应收保固金及其他应收款项增加约

7,900,000

港元;

(ii)

撇销与本年度海南省台风所造成损害有关的物业、厂房及设备以及存货的亏损合共约

6,600,000

港元;及

(iii)

于本年度确认的应付债券贴现收益为零,而上年度确认的收益约为

6,100,000

港元。

销售及分销开支

持续经营业务的销售及分销开支主要包括运输开支、分销小组的员工成本及支付予销售代理的佣金。于

本年度,销售及分销开支较上年度减少约

6,600,000

港元或

12.6%

,主要由于销量下降导致运输开支下

降,而交通服务供应商收取的运输服务费用增加抵销了此下降。

行政开支

持续经营业务的行政开支主要包括员工成本(包括董事薪酬)、法律及专业费用、咨询费用及所持资产与

使用权资产的折旧费用。行政开支减少约

11.9%

至本年度的约

45,000,000

港元。行政开支减少主要由于

员工成本及员工人数较上年度有所下降。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72024/25

年年报

业务及财务回顾(续)

持续经营业务(续)

融资成本

持续经营业务的融资成本主要包括应付债券、借贷及租赁负债之利息开支。融资成本由上年度的约

18,400,000

港元(经重列)增加约

3,100,000

港元或

17.0%

至本年度的约

21,500,000

港元,乃由于

(i)

本年度

确认本集团于二零二四年三月期间发行的公司债券的十二个月全期之实际利息;及

(ii)

混凝土业务于本年

度的平均借贷金额增加及借贷利率上升导致借贷利息增加所致。

除所得税前亏损

于本年度,本集团录得持续经营业务的除所得税前亏损约

84,700,000

港元,而上年度则为约

3,200,000

元(经重列)。于本年度,除所得税前亏损增加主要由于以下各项所致:毛利大幅减少约

71,100,000

港元;

(ii)

较上年度,应收贸易账款、应收保固金及其他应收款项减值亏损增加约

7,900,000

港元及出售放债业

务的

65%

股权产生一次性亏损约

14,800,000

港元。

所得税抵免╱(开支)

本集团的溢利全部来自中国内地及香港,本集团须在中国内地及香港缴纳所得税。

于本年度,本集团录得持续经营业务的所得税抵免约

6,100,000

港元,而上年度录得所得税开支约

3,400,000

港元(经重列)。于本年度,本公司之附属公司之适用税率并无重大变动。所得税抵免增加主要

由于本年度应收贸易账款及应收保固金的减值亏损拨备增加。

已终止经营业务

放债业务业绩于终止合并入账时分类为已终止经营业务并于截至二零二五年及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

日止年度的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报表内呈列为单一项目。本年度已终止经营业务亏损净额约为

13,700,000

港元(二零二四年:约

24,900,000

港元)。已终止经营业务业绩的详情载于本报告综合财务报

表附注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华盛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业务及财务回顾(续)

应收贸易账款及应收保固金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来自混凝土业务的应收贸易账款及应收保固金净额约为

666,900,000

元,较上年度略为减少约

36,100,000

港元。

于本年度,已就应收贸易账款及应收保固金确认预期信贷亏损(「预期信贷亏损」)拨备约

19,600,000

元。于计算预期信贷亏损时,本集团已设立根据其过往信贷亏损经验、结余账龄、存在争议、交易方信

用及外部迹象计算之拨备矩阵,并按债务人的特定前瞻性因素及经济环境作出调整。于二零二五年三月

三十一日,董事认为,考虑到应收贸易账款及应收保固金净额仍可收回,因为该等客户之信贷质素并无

显著恶化,且于本年度有持续作出后续偿付,故已就应收贸易账款及应收保固金计提足够预期信贷亏损

拨备。

预付款项、按金及其他应收款项

预付款项及按金主要包括租金及水电费按金、潜在投资按金、预付供应商款项及预付租金以及其他开

支。预付款项及按金由上年度的约

124,100,000

港元减少约

34.2%

至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的约

81,700,000

港元,主要由于通过还款或使用材料而使预付供应商款项减少。

其他应收款项主要指就向客户转介及转售原材料而产生的应收款项。其他应收款项总额由二零二四年

三月三十一日的约

122,700,000

港元减少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的约

106,500,000

港元,乃由于本

年度内客户持续付款。本集团管理层已委任独立专业估值师进行预期信贷亏损估值,当中已考虑客户

特有的前瞻性因素、经济环境、过往结算经验、与客户就还款时间表进行的最新协商情况及因于本年

度于综合财务报表中确认其他应收款项减值亏损约

2,000,000

港元。本年度结束后直至本报告日期,约

18,300,000

港元已于其后进一步结清。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92024/25

年年报

业务及财务回顾(续)

减值

于本年度,本集团之减值如下:

(a)

应收贸易账款、应收保固金及其他应收款项减值亏损约

21,600,000

港元,其中

(i)

19,600,000

港元

与混凝土业务的应收贸易账款及应收保固金的预期信贷亏损有关,已采用拨备矩阵计算预期信贷

亏损。拨备率按具有类似亏损模式的多个债务人的组别基于本集团之历史结付经验及历史可收回

率计算,当中计及前瞻性资料;及

(ii)

2,000,000

港元与其他应收款项的预期信贷亏损(由独立专业

估值师进行评估)有关。

(b)

就出现信用问题的逾期贷款确认之应收贷款之减值亏损约为

6,600,000

港元。本集团认为该等借款

人之违约风险相对较高,故应收贷款减值被视为属必要。本集团已根据规定的内部步骤采取多项措

施收回逾期贷款,包括就出售贷款组合进行磋商及向逾期借款人提起法律诉讼。

(c)

就长期拖欠还款确认之应收承兑票据减值亏损约为

13,800,000

港元。本集团认为债务人的违约风

险高,即使本集团已采取多项措施以收回未偿还应收款项,惟应收承兑票据的进一步减值仍被视为

属必要。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年内全面亏损总额

于本年度,本公司拥有人应占年内全面亏损总额约为

62,500,000

港元,而上年度则为约

44,500,000

元。

流动资金及财务资源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本集团拥有债务(包括应付债券及借贷约

226,000,000

港元(二零二四年:

328,600,000

港元)。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本集团拥有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约

76,000,000

港元(二零二四年:约

163,400,000

港元),以港元(「港元」)、人民币(「人民币」)及美元(「美元」)计值。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本集团的流动比率(根据流动资产除以流动负债计算)约为

2.1

(二零二四

年:约

2.5

),反映财务资源充足。本集团的资本负债比率约为

29.6%

(二零二四年:约

34.2%

),乃根据总

债务约

266,000,000

港元(二零二四年:约

328,600,000

港元)除以股东权益约

897,900,000

港元(二零二四

年:约

960,400,000

港元)计算得出。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华盛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业务及财务回顾(续)

资本架构

本集团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之资本架构概述如下:

(A)

股本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本公司已发行

755,654,743

股普通股(二零二四年:

755,654,743

股普

通股,本集团股东权益总额约为

897,900,000

港元(二零二四年:约

960,400,000

港元)。本公司的股

本架构于本年度概无任何变动。

(B)

应付债券

于二零二一年三月十日,本公司按相当于债券面值的发行价向一名独立第三方发行一款七年期公

司债券,本金额为

20,000,000

美元(相当于约

154,800,000

港元)。公司债券以美元计值并以本公司

若干附属公司的股权作抵押。应付公司债券的本金按年利率

4.2

厘计息,须每半年支付。于二零二五

年三月三十一日,债券由本公司若干附属公司的股权作担保。

于二零二一年十一月十五日,本公司直接全资附属公司向一名独立第三方发行本金额为

25,000,000

港元的三年期非上市债券,发行价相等于债券的面值。该债券以港元计值。应付非上市

债券的本金按年利率介乎

8%

10%

计息,须每半年支付。于二零二四年十一月十二日,债券持有人

与发行人订立修订契约,据此,到期日已延长

2.5

年,延长期间按年利率

8%

收取利息,利息须每半年

支付。

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二十五日,本公司按相当于债券面值的发行价向一名独立第三方发行一款六年

期公司债券,本金额为

63,000,000

港元。公司债券以港元计值。应付公司债券的本金按年利率介乎

3.5

厘至

10.5

厘计息,须每半年支付。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债券以本公司若干附属公司之股

权作抵押。

有关上述应付债券的进一步详情载于本报告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有关本集团其他借贷之详情载于本报告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12024/25

年年报

业务及财务回顾(续)

货币及利率风险

本集团大部分交易以港元、人民币及美元计值。本集团意识到人民币及美元兑换港元的汇率波动可能带

来的潜在外币风险,其已采取保守的财务政策,大部分银行存款以营运中的附属公司的当地货币存放,

以尽量减少外汇风险。本集团并无外币对冲政策。然而,管理层监控外汇风险,并将于有需要时考虑对

冲重大外币风险。于本年度,本集团并无外汇合约、利率或货币掉期或其他用于对冲的金融衍生产品。

本集团的现金流量利率风险主要集中于来自本集团银行结余的利率波动,且本集团就银行结余面对的

利率风险预期并不重大。

资产押记

于二零二五年及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本集团已抵押其若干附属公司的股权,以为本公司发行之两

份公司债券项下之还款义务作担保。若干金额之资产亦已抵押,以为本集团应付票据及保理贷款作担

保。进一步详情载于本报告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或然负债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本集团并无任何会对财务状况或经营业绩造成重大影响之或然负债或担保

(二零二四年:无)。

资本承担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本集团并无任何重大资本承担(二零二四年:无)。

雇员资料及薪酬政策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本集团雇用合共

名(二零二四年:

名(经重列))雇员。本年度,员

工成本(包括持续经营业务项下的董事酬金)约为

29,800,000

港元(二零二四年:

33,800,000

港元(经重

列))。

本集团坚信雇员乃为最重要的资源,并为其雇员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本集团雇员的薪金及福利维持在

具竞争力水平,本集团定期检讨雇员之表现以厘定雇员之调薪水平及晋升。本集团将向雇员支付基于个

人绩效的酌情年终花红作为对其贡献的认可及奖励。除法定强积金计划、法定退休福利及医疗福利外,

本集团亦为其雇员提供在职培训。

本公司于二零一五年二月二十六日采纳购股权计划(「购股权计划」)以向合资格参与者授出可认购本公

司股份的购股权,以表掦彼等对本集团的贡献。购股权计划已于二零二五年二月二十六日到期。本年度

内概无采纳新购股权计划。本年度内,本公司购股权计划项下概无购股权获授出、归属、行使、失效或注

销,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购股权计划项下亦无尚未行使的购股权(二零二四年:无)。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华盛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筹资活动

本公司于本年度内概无进行任何股权筹资活动。

所持重大投资,附属公司、联营公司及合营企业的重大收购及出售事项

(i)

收购

Wisdom Moon (BVI) Limited

(「

Wisdom Moon

」)已发行股本

于二零二四年十一月十二日,本集团透过一间全资附属公司与卖方(为本集团独立第三方)就收购

Wisdom Moon 0.452

A

类股份(占已发行

A

类股份

4.52%

)订立买卖协议,代价为

45,000,000

港元

(「收购事项」)。

由于本集团已于

Wisdom Moon

已发行

A

类股份中拥有

13.40%

权益,故于完成后,本集团于

Wisdom

Moon

已发行

A

类股份合共

17.92%

中拥有间接权益。

Wisdom Moon

不会作为本集团附属公司入账,

而是于本集团财务报表中按公平值确认为股权投资。进一步详情载于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四年

十一月十二日及二零二四年十二月十一日的公布。收购事项已于二零二四年十一月十九日完成。

(ii)

出售诚信财务有限公司(「诚信财务」)

65%

股本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Bright World Group Holdings Limited

(即本公司之直接全资附属公司)

(作为卖方)(「卖方」)与贷方便财务有限公司(「买方」)(为本集团独立第三方)(作为买方)订立买

卖协议,据此,卖方同意出售,而买方同意收购诚信财务之

65,000

股普通股份(占诚信财务之

65%

本),代价为

32,500,000

港元。

出售事项之代价

32,500,000

港元已由买方于完成时按下列方式支付:

(i)

支付现金

12,000,000

港元;

(ii)

余额

20,500,000

港元透过发行本金额分别为

12,500,000

港元及

8,000,000

港元的承兑票据

I

及票

II

支付。

于完成后,诚信财务已不再为本公司之附属公司,且其财务业绩将不再于本公司之财务业绩内综合

入账。出售事项所得款项净额将用于本集团之一般营运资金,以及为日后之任何投资机会提供资

金。进一步详情载于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的公布。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本集团于本年度内概无其他重大投资、附属公司、联营公司及合营企业的重大

收购及出售事项。

重大投资或资本资产的未来计划

除本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一节下文「报告期后事项」一段所披露的收购物业外,本集团于本报告日期并无任

何重大投资或资本资产的确实意向或具体计划。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32024/25

年年报

报告期后事项

收购物业

于二零二五年四月九日,本集团透过本公司的数家间接全资附属公司与卖方(为本集团的独立第三方)订

立购买协议,以收购位于香港的四处工业大楼单位(「该(等)物业」),总代价为

16,500,000

港元(「物业收

购事项」)。该等物业中有三处受将于二零二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到期的现有租约所规限,余下一处该物

业由卖方自用,且本集团同意与卖方就租赁该物业签订租赁协议,该租赁将于二零二七年十二月三十一

日到期。相当于代价

10%

之初始按金合共

1,650,000

港元须于签订购买协议时支付,代价之余下

90%

须于

物业收购事项完成时支付。

董事会认为,物业收购事项将为本集团提供机会能够随著时间产生稳定的租金收入及╱或资本增值。物

业收购事项于二零二五年六月完成。进一步详情载于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五年四月九日及二零二五年

四月二十二日之公布。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后及直至本报告日期,本集团并无发生任何须予以披露

的其他重大事项。

前景

展望未来,本集团仍将面临巨大挑战。尽管国家房地产政策持续优化且数个核心城市已逐渐松绑法规,

但房地产及建筑市场尚未从低谷复苏,仍处于相对低迷状态,预拌混凝土产品需求预期于未来几年期间

仍将萎靡以及原材料成本及劳工成本的增加在短期内将持续挑战本集团的营运及财务表现。

鉴于目前经济形势不明朗且困难重重,本集团将定期检讨其现有的业务策略,并可能作出必要的调整,

以灵活应对未来任何挑战。在优化资源利用的目标下,本集团将严格遵守成本控制政策,并将采取必要

行动以降低成本并提高效率,以维持盈利能力和市场竞争力。另一方面,本集团亦会积极寻求所有合适

的投资机会,实现本集团的业务组合多元化,从而加强本集团的整体业务表现及长期发展。


董事及高级管理层简介

华盛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

黄铭禧先生(「黄先生」),

岁,于二零一五年九月获委任为执行董事。彼于二零一六年九月至二零二二

年三月获委任为本公司营运总监。彼于二零一三年七月加入本集团担任主席助理,其后分别于二零一四

年七月及二零一五年一月晋升至本公司一间全资附属公司升朗企业有限公司的项目统筹和高级项目主

管。

黄先生于二零零八年取得澳洲墨尔本皇家理工大学应用科学(实验医学)学士学位,并于二零一三年取得

澳洲迪肯大学工商管理学(国际)硕士学位。黄先生亦为香港董事学会会员及香港混凝土协会会员。加入

本集团前,黄先生于二零零七年二月至二零一三年六月期间曾于澳洲数间医院担任医疗专家。

江志强先生(「江先生」),

岁,已获委任为本集团执行董事兼营运总监,自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一日起生

效。江先生于二零一二年八月加入本集团,主要负责本集团业务运营。江先生于香港及中华人民共和国

建筑行业项目管理领域拥有逾

年经验。江先生持有香港浸会大学工商管理学士学位。江先生已接任本

公司若干附属公司的董事管理职位。

非执行董事

李仁杰先生(「李先生」),

岁,已获委任为本集团非执行董事兼主席,自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一日起生

效。李先生就读于印第安纳大学伯明顿分校信息学学士学位。李先生于信息技术行业拥有丰富经验。彼

于二零一五年五月至二零一六年二月担任杭州码车科技有限公司首席科技官;于二零一六年四月至二

零一七年六月担任杭州杭东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首席科技官;于二零一七年八月至二零一八年八月担任

杭州书山府科技有限公司首席科技官;于二零一八年八月至二零二二年六月担任杭州切入点科技有限

公司行政总裁;且现为嘉计科技(金华)有限公司行政总裁。李先生现为本公司若干附属公司之董事。


董事及高级管理层简介

152024/25

年年报

独立非执行董事

郭锦添先生(「郭先生」),

岁,于二零一二年四月加入本公司担任独立非执行董事。郭先生目前为本公

司审核委员会及薪酬委员会各自之主席及本公司提名委员会成员。郭先生为英国特许公认会计师公会、

香港会计师公会、香港公司治理公会及英国特许公司治理公会资深会员。郭先生持有香港科技大学颁授

之工程学士学位及香港理工大学颁授之会计学文学士学位及公司管治硕士学位。彼曾于一间国际会计

师事务所工作并于会计、核数及财务管理方面积逾二十三年经验。

曹炳昌先生(「曹先生」),

岁,于二零一五年二月加入本公司担任独立非执行董事。曹先生目前为本公

司提名委员会主席及本公司审核委员会及薪酬委员会各自之成员。彼毕业于香港理工大学,于二零零三

年十一月取得会计学文学士学位,并于二零一三年十月取得香港理工大学公司管治硕士学位。曹先生于

会计及财务管理方面有逾十九年的经验。于二零零三年九月至二零零七年七月以及二零零七年八月至

二零零八年十一月,曹先生分别任职于跨国会计师事务所安永会计师事务所(香港办事处)及安永会计师

事务所(深圳办事处),离职前之职位为经理。曹先生现为香港会计师公会、英国特许公认会计师公会、

英国特许公司治理公会以及香港公司治理公会资深会员。

自二零一三年一月起,曹先生一直担任会计师行天恒会计师事务所之独资经营者。曹先生现为盛龙锦秀

国际有限公司(一家于联交所

GEM

上市之公司,股份代号:

)之独立非执行董事。彼亦为丰城控股有

限公司(一家于联交所主板上市的公司,股份代号:

)的独立非执行董事。曹先生于二零一四年五月

至二零二三年五月及二零一九年九月至二零二四年一月分别担任国恩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号:

及俊盟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号:

)(两家公司均为联交所

GEM

上市公司)各自的独立非执行董

事。


董事及高级管理层简介

华盛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独立非执行董事(续)

朱晓佳女士(「朱女士」),

岁,已获委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以及审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薪酬委员会

成员,自二零二四年四月一日起生效。朱女士持有吉林财经大学物流管理学士学位。朱女士亦获得上海

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培训证书。加入本集团之前,朱女士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汽车产业及制造业

的项目管理方面拥有丰富的经验。

高级管理层

陈建业先生(「陈先生」),

岁,自二零一五年九月加入本公司担任财务总监。陈先生担任本公司多间附

属公司之董事,承担管理职责。陈先生毕业于香港理工大学,持有会计学文学士学位。彼于二零零七年

九月至二零零九年三月担任永耀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永耀」,股份代号:

)的内部监控顾问及于二零

零九年三月至二零一二年三月获委任为永耀的执行董事。彼于审计、内部监控及库务领域经验丰富及为

香港会计师公会会员。


企业管治报告

172024/25

年年报

华盛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及本公司董事(「董事」)会(「董事会」)

致力于达致及推动高水平的企业管治,此乃由于董事会相信,有效企业管治常规对增加股东价值及保障

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者之利益而言乃属重要。因此,本公司已采纳良好企业管治原则,强调有效内部控

制、严格披露行为、对所有利益相关者之透明度及问责性。

企业管治常规

于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年度」)及直至本报告日期,本公司一直遵守香港联合交易所

有限公司(「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

附录

C1

所载之企业管治守则(「企业管治守则」)之所有

守则条文。

董事进行证券交易

本公司已采纳一项董事进行证券交易之行为守则,其条款不逊于上市规则附录

C3

载列的上市发行人董

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标准守则」)。本公司已对全体董事作出具体查询,而全体董事已确认于本

年度内均已遵守标准守则所订标准及有关证券交易的行为守则。

董事会

责任

主席为董事会提供领导及监管以为整体董事会及个别董事之效益创造条件,并保证所有重要及适当的

问题能够在董事会上及时进行讨论。

本公司整体业务由董事会负责管理,董事会承担领导及控制本公司之责任,且董事共同负责透过指导及

监督本公司事务以及监管策略性计划之实行,以提升股东价值,从而引领本公司迈向成功。董事须以本

公司及其股东之整体利益为依归,客观地作出决策。

一般而言,董事会负责本公司事务之所有主要范畴,包括:

制定整体策略及检讨其财务表现及业绩以及内部监控及风险管理制度;

有关本公司主要业务及财务目标之政策;

重大交易,包括收购、投资、出售资产或资本开支;

委任、罢免或重新委任董事会成员、核数师及公司秘书;

与主要利益相关者(包括股东及监管机构)沟通;及

就末期股息及宣派任何中期股息向股东提供推荐意见。


企业管治报告

华盛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董事会(续)

责任(续)

董事会有责任保存完备之会计记录,以便监察并合理准确地披露本集团之财务状况。董事会透过中期及

年度报告及业绩公布以及根据有关法例、规则及规例之规定就内幕消息及其他规定作出之披露适时刊

发报告及公布,从而向股东更新本集团之营运及财务状况。

董事亦可于有需要时获提供独立专业意见,以履行彼等作为董事之义务,费用由本公司支付。

全体董事(包括独立非执行董事)就本公司之稳健发展与成功向股东负责。彼等知悉彼等应以诚信态度及

为本公司最佳利益履行职务。

董事会授权执行董事及高级管理层团队以在行政总裁及╱或营运总监(「营运总监」)的领导下实行董事

会决策,而部门主管则负责业务的不同方面。我们的行政总裁及╱或营运总监负责整体营运管理及向董

事会汇报。在交托管理及行政职能予管理层团队时,董事会就授予管理层之权力提供清晰指引,并规定

于代表本公司作出重要决策及承担前或当时须取得董事会之事先批准。

董事会认为已有足够的权力平衡。本公司之日常业务管理之责任乃由执行董事共同分担,且所有重大决

定均经董事会成员及董事会辖下之适当委员会商议后才作出。

组成

董事会之组成反映对本公司之有效领导而言属合宜之所需技能及经验平衡。

最新之董事名单与其角色和职能已刊登于本公司及联交所网站。于本年度及本年报日期,董事会由两名

执行董事(即黄铭禧先生及江志强先生);一名非执行董事(即李仁杰先生(主席));及三名独立非执行董

事(即郭锦添先生、曹炳昌先生及朱晓佳女士)组成。董事履历及其关系(如有)之详情载于本年报第

页,并登载于本公司网站。

董事会于本年度之整个年度,均符合上市规则有关委任至少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且至少一名独立非执

行董事拥有适当之专业资格或会计或相关财务管理专长之规定。

除本年报「董事及高级管理层简介」一节中所披露的董事履历外,概无董事与任何其他董事或任何主要行

政人员有任何私人关系(包括财务、业务、家族或其他重要/相关关系)。


企业管治报告

192024/25

年年报

保险

本公司已就针对其董事及行政人员之任何法律诉讼安排恰当之保险。保险之保障范围会每年检讨。

非执行董事

本公司有一名非执行董事(即李仁杰先生)及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即郭锦添先生、曹炳昌先生及朱晓佳

女士)。非执行董事就策略及重要事务向本公司提供意见。董事会认为,各非执行董事之丰富经验及专长

促进董事会之建设性运作。

非执行董事按三年特定任期委任,除非由任何一方发出不少于一

(1)

个月的书面通知以告终止。所有独立

非执行董事按两年特定任期委任,除非由任何一方发出不少于一

(1)

个月的书面通知以告终止。所有董事

须根据本公司之组织章程细则(「细则」)轮值告退及重选连任,细则规定每届股东周年大会上三分之一在

任董事须轮值告退及重选连任。

每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已根据上市规则第

3.13

条就其独立身份作出年度书面确认。提名委员会已评估彼等

之独立性,并认为所有独立非执行董事均为独立。

委任、重选及罢免董事

细则载有委任董事会新董事之正式程序。任何获董事会委任以填补临时空缺的董事将任职至其获委任

后本公司首次股东大会为止,并须于该大会上重选连任,而任何获董事会委任加入现有董事会的董事将

仅留任至本公司下届股东周年大会为止,惟届时合资格重选连任。

董事及核数师对综合财务报表之责任

董事知悉彼等有责任编制本集团于各财政期间之综合财务报表,以真实而公平地呈列本集团该期间之

财务状况及财务业绩与现金流量。董事有责任作出一切合理而必需的步骤,保障本集团之资产,并且防

止及侦查欺诈及其他不正常情况。董事亦保证本集团之综合财务报表将可适时刊发。

编制本年度之综合财务报表时,董事会已选取适用会计政策并贯彻使用,以及按持续经营、公平及合理

基准编制综合财务报表。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董事并不知悉有任何重大不明朗事件或情况可能

会对本集团持续经营之能力构成重大疑问。

本公司核数师有关彼等就本集团本年度之综合财务报表之申报责任之声明载于本年报「独立核数师报

告」一节。


企业管治报告

华盛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就任及持续专业培训

每名新委任之董事于其首次获委任时获得全面、正式及特为其而设之就任须知,以确保其可适当掌握本

公司业务及运营以及其全面理解根据上市规则及相关法规之责任及义务。

本公司提供持续专业培训,且董事亦会定期获取有关本集团业务及有关本集团不时经营所在地之立法

及监管环境变动及发展之最新消息及简报。此外,全体董事须向本公司提供彼等接受其他培训之记录。

本公司亦鼓励全体董事出席相关培训课程,费用均由本公司承担。董事知悉持续专业发展之需要,致使

彼等可持续为本公司作出贡献,而本公司将于相关及需要时提供支持。

于本年度,全体董事已参加与本集团业务、经济、市场趋势、企业管治、规则及法规、会计、财务或其他

专业技能或董事职责及责任相关的专业培训。有关专业发展乃以参加简报会、会议、论坛、课程及研讨

会的方式完成。本公司亦就上市规则及其他适用监管规定之最新发展安排内部简报会及向董事提供阅

读资料,以确保董事遵守企业管治守则第

C.1.4

条的规定及提高彼等对良好企业管治常规之认识。本公

司已接获各董事于本年度之培训记录。

会议

董事会每年最少举行四次会议,并因应业务需要而举行会议。本公司之组织章程大纲及细则容许透过电

话及其他电子方式参与会议。董事可在其认为有需要时在任何时间全面查阅有关本集团之资料。

董事会于本年度曾举行

次会议。各董事出席董事会、委员会会议及股东大会之情况如下:

已出席╱合资格出席之会议数目

董事董事会会议

审核委员会

会议

提名委员会

会议

薪酬委员会

会议股东大会

执行董事:

黄铭禧先生

6/6

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1/1

江志强先生

6/6

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1/1

非执行董事:

李仁杰先生(主席)

6/6

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1/1

独立非执行董事:

郭锦添先生

6/62/21/11/11/1

曹炳昌先生

6/62/21/11/11/1

朱晓佳女士

6/62/21/11/11/1


企业管治报告

212024/25

年年报

会议(续)

已就所有董事会会议发出合理通知。董事获发所有资料,以便董事会作出知情决定。除在细则所容许之

情况下,于提呈至董事会以供考虑之任何合同、交易、安排或任何其他类别建议中拥有重大利益之董事

将会就相关决议案放弃表决,而该董事亦不得计入法定人数。

董事委员会

董事会已于二零一零年十二月十七日成立审核委员会、薪酬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委员会」),其具有明

确界定之书面职权范围。委员会之主要角色及责任(包括董事会授予委员会之所有权力)均载于各自之职

权范围内。委员会之独立意见及建议确保本集团之达致预期上市公司水平之妥善控制。各委员会之主席

向董事会汇报委员会会议之结果,以进行进一步讨论及批准及行使授予委员会的权力。

1.

审核委员会

董事会已成立本公司审核委员会(「审核委员会」),其具体书面职权范围载有董事会所授出之职务、

责任及权力。审核委员会之主要职务及责任包括

(i)

就续聘外聘核数师向董事会作出建议、批准委聘

外聘核数师之薪酬及条款、根据适用标准审阅及监管外聘核数师之独立性和客观性以及核数过程

之成效,以及制定及实行委聘外聘核数师以提供非审核服务之政策;

(ii)

监管本集团之财务报表及报

告之完整性及审阅当中所载之重大财务报告判断;及

(iii)

审阅本集团之财务报告、风险管理及内部监

控系统之成效。

审核委员会由全体独立非执行董事组成,并由一名身为会计师并具备相关财务管理专长的独立非

执行董事担任主席。审核委员会秘书一职由本公司公司秘书(「公司秘书」)担任。于二零二五年三月

三十一日,审核委员会成员为郭锦添先生(主席)、曹炳昌先生及朱晓佳女士。

于本年度,审核委员会为了履行职责,举行

次会议以审阅截至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

年度报告、截至二零二四年九月三十日止六个月之中期报告、本集团内部监控及风险管理事宜、举

报政策及续聘核数师。于本年度举行之

次会议中,审核委员会与本公司外聘核数师中汇安达会计

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进行了两次会面及讨论,以审阅本集团财务报表及定期报告中所载之重大财务

报告判断,以及审阅核数师之管理层函件、核数师向管理层提出的关于会计记录、财务账目或控制

系统的任何重大疑问以及管理层的回应。


企业管治报告

华盛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董事委员会(续)

1.

审核委员会(续)

为监督本集团的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系统,审核委员会已于本年度会见履行本集团内部审计职能

的外部顾问公司的代表。有关报告的详情载于「内部监控及风险管理」分节。此外,审核委员会与本

集团管理层讨论了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系统。讨论内容包括本集团在会计及财务汇报职能方面的

资源、员工资历及经验是否足够,以及员工所接受的培训课程及有关预算是否充足。审核委员会对

管理层已履行其职责制定本年度有效系统表示满意。

本集团已采取举报政策,旨在就雇员及本集团的其他交易方举报财务报告或其他事宜的可能不当

行为提供汇报渠道及指引,并向根据举报政策报告疑虑的人士保证,本集团将保护彼等免受不公平

的纪律处分或因任何真实检举而受害。审核委员会已审阅该政策,并对已作出适当安排以便公正独

立地调查该等事项以及就本年度采取适当的后续行动表示满意。

审核委员会的书面职权范围可于联交所及本公司网站查阅。

核数师酬金

于本年度,就法定审核及非审核服务而已付╱应付本公司外聘核数师中汇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

公司之酬金分别为约

1,250,000

港元(截至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约

1,500,000

港元)及约

15,000

港元(截至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约

15,000

港元)。非审核服务指就同意本集团本

年度之初步业绩公布编制报告。

审核委员会已制定并实施聘请外聘核数师提供非审核服务的政策,并对中汇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有

限公司的非审核服务规定于本年度内未危及其独立性及客观性表示满意。

内部监控及风险管理

董事会负责本集团的内部监控及风险管理系统并审阅其有效性。内部监控及风险管理系统将由董

事会于同一财政年度╱期间进行年度审阅。本集团内部监控及风险管理系统旨在管理影响实现业

务目标的风险,而非彻底消除风险,只提供合理保证,并不保证可完全避免重大错误陈述及损失。

本集团订有有关内幕消息的处理及传播方面的政策,该政策列明及时处理及发布内幕消息的程序

及内部控制,以及向董事、高级管理层及相关雇员提供监察消息披露及回应查询的一般指引。此

外,本公司已实施监控程序,以确保严禁擅自获取及使用内幕消息。


企业管治报告

232024/25

年年报

董事委员会(续)

1.

审核委员会(续)

内部监控及风险管理(续)

本集团的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系统的管理架构明确,并列明行政管理层在实施主要业务流程和办

公职能上的权限。这涵盖既定框架内的所有相关财务、运营、合规控制和风险管理职能。

本集团各部门透过日常营运、营运及财务数据分析、营运变动等方式进行单独内部评估,以识别其

业务流程及办公职能中出现的潜在风险。已识别风险均应由其各自部门进行评估,该部门负责制定

适当的风险舒缓措施,以监测及管理有关风险。各部门会定期进行内部控制评估,以确认妥为遵守

控制政策,识别即将面临的新风险,并评估其对本集团的潜在影响,然后设计和制定适当的舒缓措

施以管理此类风险,并向审核委员会和董事会报告内部评估结果,包括任何重大内部控制缺陷。

本集团亦已委聘外部顾问公司履行内部审计职能,于本年度内评估及检讨本集团主要实体及业务

流程的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系统的有效性及效率,并且每年选择特定的重点领域,以轮流审查业务

实体。

于本年度,已涵盖预拌商品混凝土业务的财务报告及披露、税务、现金及库务管理系统。审阅范围

包括(其中包括)会计政策及程序制定、能力与报告关系(包括会计与财务以及库务与税务功能、财

务审批与报告架构、税务申报与记录管理、税务合规、税务规划、处理税务纠纷及税务拨备计算与

记录的程序、库务管理政策及程序、投资决策程序、投资与借贷管理、实物现金管理以及向董事及

雇员预支现金的政策)。评估包括审查相关政策和程序,访问各个流程负责人及╱或管理人,以确

定设计、关键控制、实施和运营缺陷。我们会透过定性分析来评估风险发生的重要性及可能性,并

根据已识别风险的显著性级别给予建议。检讨期间,我们会讨论改善措施,以提升风险管理及内部

控制系统的整体效率,并妥善跟进建议,以确保建议可于合理期限内实施。我们于本年度并未发现

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系统存在重大缺陷及弱项,已向审核委员会报告审计结果,并向董事会提出建

议。

经考虑

(i)

内部评估结果;

(ii)

我们的合规纪录;

(iii)

外部顾问公司报告;及

(iv)

审核委员会意见,董事会认

为本集团的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系统有效及充足,亦无可能影响股东于本年度直至本报告日期的

权益的任何重要关注事项。


企业管治报告

华盛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董事委员会(续)

2.

薪酬委员会

本公司薪酬委员会(「薪酬委员会」)负责(其中包括)就董事及高级管理层薪酬之政策和结构及就有

关薪酬之制定政策成立正式及透明程序向董事会作出建议;通过参考董事会不时决议之企业目标

及宗旨审阅并批准管理层薪酬建议;及厘定执行董事及高级管理层之具体薪酬待遇,包括实物福

利、退休权利及补偿付款(包括就离职或终止其职务或委任而应付之任何补偿),以审阅及╱批准上

市规则第

章项下有关股份计划的事项。各董事概无参与决定其本身的薪酬。

薪酬委员会由全体独立非执行董事组成。薪酬委员会秘书一职由公司秘书担任。于二零二五年三月

三十一日,薪酬委员会成员为郭锦添先生(主席)、曹炳昌先生及朱晓佳女士。

薪酬委员会于本年度曾举行

次会议,经参考现行市况、本公司表现及彼等于本公司之本集团事务

中投入之时间、精力及专业知识,薪酬委员会成员于该会议中就执行董事的表现进行检讨及评估,

并就现任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待遇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薪酬委员会的书面职权范围可于联交所及本公司网站查阅。

3.

提名委员会

本公司提名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负责参照董事会多元化政策定期审阅董事会架构、规模及组成

(包括但不限于技能、性别、知识及经验),并就任何建议变动向董事会作出建议;参照董事会提名

政策物色合资格成为董事会成员之人士,并就选择提名作董事之人士向董事会作出建议,尤其是可

通过其于策略性业务范围方面之贡献为管理层增值及其委任将导致强势董事会之候选人;审阅董

事会成员多元化政策及提名政策;评估独立非执行董事之独立性;及就有关委任或重新委任董事和

董事(尤其是主席及行政总裁)之继任计划之相关事宜向董事会作出建议。

提名委员会由全体独立非执行董事组成。提名委员会秘书一职由公司秘书担任。于二零二五年三月

三十一日,提名委员会成员为曹炳昌先生(主席)、郭锦添先生及朱晓佳女士。


企业管治报告

252024/25

年年报

董事委员会(续)

3.

提名委员会(续)

提名委员会于本年度曾举行

次会议,提名委员会成员于该会议中就重选退任董事进行讨论及向董

事会提出建议,检讨董事会的规模、架构、组成及多元化,评估独立非执行董事的独立性、讨论主席

及行政总裁的合并职责。

提名委员会的书面职权范围可于联交所及本公司网站查阅。

董事会提名政策

提名政策提供有关提名董事之指引,以确保董事会拥有本公司业务所需之均衡技能、经验及多元化

观点。

于评估建议候选人之合适性时,提名委员会应计及候选人之诚信信誉、可投放之时间及相关利益、

资格、技能、经验、独立性及各方面之多元性(包括但不限于性别、年龄(

岁或以上)、文化及教育

背景、种族、专业经验、技能、知识及服务任期)。上述因素仅供参考,并非详尽无遗及具决定性。提

名委员会有权酌情提名其认为适合之任何人士。

提名委员会物色、甄选及建议候选人并向董事会作出建议,以供考虑。建议候选人将会被要求提交

必要个人资料以及其同意获委任为董事之同意书。如有需要,提名委员会可要求候选人提供额外资

料及文件。所有有关考虑候选人之合适性之必要资料将于董事会会议举行前提供予董事会。于董事

任期完结前,提名委员会将根据提名政策内之相同准则评估及审议彼之连任。提名委员会将于其后

向董事会提交建议,以供考虑。

提名委员会将定期检讨董事会提名政策以确保其有效性。提名委员会将讨论任何可能需要之修订

并向董事会建议任何有关修订,以供考虑及批准。

董事会成员多元化政策

本公司明白董事会成员多元化对提升其表现素质禆益良多。本公司视董事会成员日益多元化为支

持其达到战略目标及可持续发展的要素。

本公司在设计董事会成员组成时,会从多个方面考虑,如性别、年龄、文化及教育背景、种族、专业

经验、技能、知识及服务任期。董事会成员所有委任均以用人唯才为原则,并以客观条件考虑人选,

同时会充分顾及董事会成员多元化的禆益。


企业管治报告

华盛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董事委员会(续)

3.

提名委员会(续)

董事会成员多元化政策(续)

已制定可测量目标(包括性别、年龄、文化及教育背景、专业经验、技能、知识及服务年期)以实施董

事会成员多元化政策,有关目标将不时检讨以确保其合适性及确定达成该等目标之进展。

董事会现时由一名女性董事及五名男性董事组成。经考虑董事会之组成及可测量目标后,提名委员

会认为本公司已于本年度内达成该等目标,原因是各董事具备的知识和技能组合平均,包括于天然

资源交易、商业行政、企业管理、财务、会计、投资、审计、内部控制及企业管治等领域的知识和经

验。此外,董事成员的年龄介乎

岁到

岁不等,董事的服务年期由一年至十三年不等。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在本集团雇员(包括高级管理层)中,约

27.3%

为女性及

72.7%

为男性。

本集团致力于参照利益相关者的期望以及国际及当地推荐的最佳惯例来实现性别多元化的适当平

衡。此外,本集团将实施全面的计划,旨在物色及培训我们具有领导力及潜力的女性员工,目标是

晋升她们至高级管理层或董事会。为努力保持性别多元化,本集团各业务部门于招聘及筛选主要管

理人员及其他人员时亦会考虑类似情况。本集团并不知悉任何缓解因素或情况将让雇员(包括高级

管理层)实现性别多元化更具挑战性或相关性降低。

有关本集团性别比例及相关数据的详情,请参阅本公司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

提名委员会将定期检讨董事会成员多元化政策,并不时审阅制定可测量目标以实施董事会成员多

元化政策的必要性,以确保其适当性,并确定达成该等目标之进展。提名委员会将讨论任何可能需

要之修订并向董事会建议任何有关修订,以供考虑及批准。


企业管治报告

272024/25

年年报

公司秘书

自二零二三年九月起,受外部服务供应商委派,邝蔼文女士(「邝女士」)获委任为公司秘书。邝女士确

认,彼已符合上市规则规定的所有资格、经验及专业培训要求。于本年度内,邝女士已进行不少于

时的相关专业培训。邝女士的主要公司联系人为本公司执行董事江志强先生。

根据细则,公司秘书的任命及免职均须董事会在现场会议批准。

企业管治职能

董事会亦负责履行以下企业管治职能及其书面职权范围:

(a)

制定及检讨本公司的企业管治政策及常规;

(b)

检讨及监察董事及高级管理层的培训及持续专业发展;

(c)

检讨及监察本公司在遵守法定及监管规定方面的政策及常规;

(d)

制定、检讨及监察适用于雇员及董事的操守守则及合规手册(如有);及

(e)

检讨本公司遵守企业管治守则的情况及于企业管治报告中作出的披露。

于本年度内,董事会已审阅本公司企业管治政策及企业管治报告。

股东权利

股东召开股东特别大会之程序

根据细则第

条,任何于递交请求书当日持有不少于十分之一的本公司缴足股本(附有在本公司股东大

会上投票的权利)的任何一名或多名股东,将有权随时通过向董事会或公司秘书发出书面请求,要求董

事会就处理该等请求书内列明的任何事宜召开股东特别大会;及该等大会须于递交该等请求书后两

(2)

个月内举行。倘董事会在递交日期起计二十一

(21)

日内,未有妥为安排召开股东特别大会,则请求人本身

(彼等本身)可以相同方式召开该等大会,及请求人因董事会未能召开大会而产生的全部合理费用将由

本公司向请求人作出补偿。


企业管治报告

华盛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股东权利(续)

股东召开股东特别大会之程序(续)

诚如本年报第

页「公司资料」一节所述,有关请求书应送达本公司的香港主要营业地点,并以董事会或

公司秘书为收件人。

为免生疑虑,股东须递交并发送正式签署的书面请求原件,并提供其全名、联系方式及身份证明,以使

其生效。

股东于股东大会上提呈建议的程序

有意动议决议案的股东可根据上述程序以请求书方式召开股东特别大会。

向董事会作出查询

如对董事会有任何查询,可根据上述程序邮寄或电邮至

general@huashengih.com

,并以公司秘书为收件

人。

投资者关系

股东沟通政策

本集团每年最少两次向股东提交报告,透过尽早公布中期及全年业绩令股东得悉本集团的表现。本公司

的股东大会乃股东与董事会交流的平台。本公司鼓励所有股东出席股东周年大会,商讨本集团的业务进

展。各委员会的主席均会在各次股东大会上回答提问。股东大会上会就每一重要事项提呈独立决议案,

包括重选董事。股东大会通告根据上市规则及细则规定予全体股东传阅。投票结果于举行大会后于联交

所及本公司网站刊登。

所有与股东之通讯亦载于联交所网站

(www.hkexnews.hk)

及本公司网站

(www.huashengih.com)

。本公司

网站为本公司与股东及有意投资者提供沟通的渠道。除根据上市规则向股东披露之所有必要资讯外,本

公司网站载有本公司业务发展及营运的最新消息。

本公司已审阅股东沟通政策的执行情况及有效性,并认为其属有效。


企业管治报告

292024/25

年年报

投资者关系(续)

股息政策

根据企业管治守则内的守则条文第

F.1.1

条,本公司已采纳股息政策。于考虑派付股息时,须于为本集团

业务增长维持充足资金与股东回报之间取得平衡。

董事会亦须于考虑宣派及派付股息时计及(其中包括):

(i)

本集团之整体营运业绩、财务状况、资金需求、

现金流量及未来前景;

(ii)

本公司之分派储备金额;及

(iii)

董事会认为有关之其他因素。本公司宣派及派付

股息受所有适用法律及法规以及本公司组织章程细则所规限。

董事会将继续检讨股息政策,并保留全权及绝对酌情权以随时更新、修订、修改及╱或取消有关政策。

组织章程文件

于本年度内,本公司组织章程文件并无任何变动。


董事会报告

华盛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董事」或统称「董事会」)欣然呈列华盛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统称「本

集团」)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年度」)的年报及经审核综合财务报表。

主要业务

本公司之主要业务为投资控股。于本年度,本集团的主要业务为生产及销售预拌商品混凝土。本公司主

要附属公司的主要业务详情载于本年报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且其构成本董事会报告之一部分。

业绩及股息

本集团于本年度的财务表现载于第

页的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报表,且其构成本董事会报告之一

部分。

董事不建议于本年度派发末期股息(二零二四年:无)。

财务概要

本集团过去五个财政年度的业绩及资产及负债概要载于本年报第

页,该概要构成本董事会报告之一

部分。此概要并不构成经审核综合财务报表的一部分。

业务回顾及表现

于本年度内,本集团业务回顾及本集团表现之讨论及分析及本集团未来业务发展及前景之讨论载于本

年报第

页之「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一节,且其构成本董事会报告之一部分。


董事会报告

312024/25

年年报

与员工、供应商及客户之关系

本集团致力于为所有员工提供健康、安全及舒适的工作环境。本集团已制定完善的培训计划及多样的职

业发展路径。

本集团亦深知与其供应商及客户保持良好关系对实现彼等的即时及长远的目标至关重要。为维持行业

内之市场竞争力,本集团旨在持续为其客户提供高水准之优质产品及服务。

环境、社会及管治

环境保护仍然是本集团之一大工作重点。本集团在业务营运中审慎利用资源,并采纳最佳常规,以达到

其保护环境之承诺。本集团遵守环保法例并致力提升雇员之环保意识,例如,鼓励员工根据实际需求消

耗电及纸张,从而降低能耗及减少不必要的浪费。

本公司本年度遵守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附录

C2

中环境、社

会及管治报告指引所载的相关条文的情况将于本年报刊发同日载于将于本公司及联交所网站刊发的单

独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中。

遵守法律及法规

本集团已制定合规程序,以确保遵守上市规则、公司条例及其他适用法律、规则及法规(尤其是对本集团

产生重大影响者)。相关员工及相关经营单位会不时获悉适用法律、规则及法规之任何变动。

据本公司所知,其已于本年度在重大方面遵守对本公司之业务及营运有重大影响之相关法律及法规。


董事会报告

华盛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主要风险及不确定性

本集团之财务状况、经营业绩、业务及前景可能受多项风险及不确定因素影响。除本年报第

页「管理层

讨论与分析」一节(其构成本董事会报告之组成部分)所讨论之有关风险及不确定性外,本集团识别之若

干主要风险及不确定性如下:

(i)

原材料风险

本集团业务依靠于原材料供应及成本,有关原材料的任何供应中断或价格波动将对本集团业务、经

营业绩、财务状况及前景带来重大不利影响。

(ii)

信贷风险

经济表现疲弱时期,客户坏账风险通常增加。为将信贷风险降至最低,本集团管理层已委派特定人

员负责处理厘定信贷限额、信贷审批及其他监控程序,以确保及时跟进所有应收账款。此外,本集

团会于报告期末检讨应收账款之可收回情况,以确保就不可收回款项计提足够之减值亏损。

(iii)

业务及财务风险

倘任何主要客户终止与本集团的业务关系,盈利能力及财务状况可能遭受重大不利影响。倘本集团

经营所在地区之整体经济衰退,业务及财务状况或会受到重大不利影响。

(iv)

营运风险

营运风险指因内部程序、人员或制度不足或缺失,或因外部事件导致损失之风险。管理营运风险之

责任基本上由各个功能之分部及部门肩负。本集团确认,营运风险不能完全消除,且消除风险的工

作很多时候都未必会达致成本效益。

金融风险管理目标及政策之详情载于本年报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38(b)

(其构成本董事会报告之组成部

分)。内部监控及风险管理之详情乃载于本年报第

页企业管治报告「内部监控及风险管理」一段

(其构成本董事会报告之组成部分)。除本集团已知者外,可能会有其他风险及不确定性,或目前未必属

于重大但日后可能变成重大之风险。


董事会报告

332024/25

年年报

物业、厂房及设备

本年度本集团物业、厂房及设备的变动详情载于本年报所载的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其构成本董事会报

告之组成部分。

股本及已发行股份

本年度本公司股本及已发行股份的变动详情载于本年报所载的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其构成本董事会

报告之组成部分。

股票挂钩协议

除本董事会报告「购股权计划」一段中所披露,并无将会或可能会导致本公司发行股份或要求本公司订立

任何协议而将会或可能会导致本公司发行股份的股票挂钩协议由本公司于年内订立或于年度终结日仍

有效。

购股权计划

本公司于二零一五年二月二十六日采纳购股权计划(「购股权计划」),购股权计划旨在鼓励及奖赏董事

会全权认为曾经或将会对本公司或其附属公司作出贡献的人士,如

(a)

本公司及╱或本公司任何附属公

司的任何全职或兼职雇员;

(b)

本公司及╱或本公司任何附属公司的任何董事(包括执行、非执行及独立

非执行董事);及

(c)

本公司及╱或本公司任何附属公司的任何顾问或咨询人、分销商、承包商、供应商、

服务供应商、代理商、客户及业务伙伴。

董事会可根据有关持有购股权之最短期限及╱或行使购股权前须达到之表现目标之条款及条件及╱或

董事会可能全权酌情厘定之任何其他条款授出任何购股权。概无对须持有购股权之最短期限设有一般

规定。


董事会报告

华盛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购股权计划(续)

购股权计划之期限由采纳日期(二零一五年二月二十六日)起计十年,此后,将不再授出购股权,惟购股

权计划之条文就已授出之购股权将继续有效。

认购价(可根据购股权计划的条款作出任何调整)须由董事会决定并通知各承授人,惟不得低于下列者中

之最高者:

(a)

于要约日期在联交所每日报价表所报之每股股份的收市价;

(b)

紧接要约日期前五

(5)

个营业

日于联交所每日报价表所报之每股股份平均收市价;及

(c)

股份面值。

因行使根据购股权计划及本集团采纳之可授出购股权以购买或认购股份之任何其他购股权计划所有已

授出而尚未行使之购股权而可能发行之股份总数上限,不得超过本公司不时已发行股份数目之

30%

。倘

授出购股权将导致该上限被超过,则不得根据购股权计划授出购股权。

受限于上述限制,因行使所有将根据购股权计划及本集团其他购股权计划授出之购股权而可发行之股

份总数,合共不得超过购股权计划之采纳日期本公司已发行股份之

10%

,惟于股东大会上获得更新计划

授权上限之股东批准除外,更新之计划授权上限不得超过批准当日本公司已发行股份之

10%

。进一步授

出任何购股权须在股东大会上获得股东事先批准(「计划授权上限」)。现有计划授权上限已于二零二一

年八月十三日之本公司股东周年大会上获股东批准。于二零二四年四月一日及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

日,购股权计划下可供发行之股份总数分别为

34,998,098

份及

份,分别占于本年报日期本公司已发行

股份数目之

4.63%

。购股权计划项下概无服务供应商分项上限。

各合资格参与者于任何

个期间因行使其获授购股权(包括购股权计划下已行使及尚未行使之购股权)

而已获发行及将获发行之股份总数,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之

1%

。倘向合资格参与者进一步授出

购股权将超过该上限,则有关进一步授出须在股东大会上获得股东批准,而有关合资格参与者及其联系

人士须放弃投票。

根据购股权计划,承授人接纳购股权要约时须就每份授出之要约向本公司支付

1.00

港元,作为授出购股

权之代价。购股权必须于向承授人授出购股权日期起计

日内接纳。购股权于成为可行使前并无须持有

的最短归属期,且已授出购股权应于董事会决定的期间内行使,然而并无购股权可于授出后超过十年行

使。


董事会报告

352024/25

年年报

购股权计划(续)

向关连人士或其任何联系人士授出任何购股权必须获得全体独立非执行董事(不包括身为承授人之任

何独立非执行董事)批准。倘于截至及包括授出日期前

个月内向主要股东或独立非执行董事或彼等

各自之任何联系人士建议授出购股权,该建议授出购股权会使该人士因行使所有已获授及将获授购股权

(包括已行使、注销及尚未行使之购股权)而已发行和将发行之股份总数合共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之

0.1%

,该授出购股权须在股东大会上获得股东以投票方式表决批准。

于本财政年度初,概无尚未行使的购股权,本年度概无购股权根据购股权计划获授出、归属、行使、注销

或失效。购股权计划已于二零二五年二月二十六日到期且本年度并无新购股权计划获采纳。

有关购股权计划的更多详情载于本年报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可供分派储备

本集团于本年度的储备变动详情载于本年报第

页综合权益变动报表。本公司于二零二五年三月

三十一日的可供分派储备详情载于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且其构成本董事会报告之一部分。

捐款

于本年度,本集团并无作出任何慈善捐款(二零二四年:零港元)。

董事

于本年度及截至本年报日期止的董事如下:

执行董事

黄铭禧先生

江志强先生

非执行董事

李仁杰先生(主席)

独立非执行董事

郭锦添先生

曹炳昌先生

朱晓佳女士

根据本公司组织章程细则(「细则」)第

83(3)

条,任何获董事会委任填补临时空缺的董事任期至彼获委任

后的第一届股东大会及须于该大会上膺选连任,而任何获董事会委任加入现有董事会的董事任期仅至

本公司下一届股东周年大会,届时将合资格膺选连任。


董事会报告

华盛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董事(续)

根据细则第

条,于每届股东周年大会上,当时为数三分之一的董事(或如董事人数并非三

(3)

的倍数,则

须为最接近但不少于三分之一的董事人数)均须轮席退任并符合资格于每届股东周年大会上重选连任,

惟各董事须至少每三年于股东周年大会上告退一次。

董事之履历详情载于本年报第

页,其构成本董事会报告之组成部分。

每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已根据上市规则第

3.13

条就其独立身份作出年度书面确认。提名委员会认为,全体

独立非执行董事均为独立。

拟于应届股东周年大会(「股东周年大会」)上重选连任之董事概无与本公司订立本公司不可于一年内不

作赔偿(法定赔偿除外)而终止之服务合约。

黄铭禧先生已订立担任执行董事之委任函件,自二零一六年九月一日起生效,除非任何一方发出不少于

(1)

个月的书面通知予以终止,否则将于其后继续生效。

江志强先生已订立担任执行董事之委任函件,自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一日起生效,为期三

(3)

年,除非任何

一方发出不少于一

(1)

个月的书面通知予以终止。

李仁杰先生已就担任非执行董事与本公司订立委任函件,自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一日起生效,为期三

(3)

年,除非任何一方发出不少于一

(1)

个月的书面通知予以终止。

郭锦添先生及曹炳昌先生各自已订立委任函件,自二零二四年一月一日起生效,为期两

(2)

年,并可于当

时现有期限届满后自动重续,除非任何一方发出不少于一

(1)

个月的书面通知予以终止。

朱晓佳女士已订立委任函件,自二零二四年四月一日起生效,为期两

(2)

年,除非任何一方发出不少于一

(1)

个月的书面通知予以终止。


董事会报告

372024/25

年年报

准许弥偿条文

根据细则第

164(1)

条,每名董事就其执行职务或与此有关所蒙受或招致之一切损失或负债,均有权从本

公司资产及溢利中获得弥偿保证,而各董事概无须就其执行职务或与此有关而使本公司出现或招致之

任何损失、不幸情况或损害负责。

本公司已作出适当投保安排,就其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企业活动面临之法律诉讼,为董事及行政人员

之责任投保。基于董事利益之获准许弥偿条文根据公司条例(香港法例第

章)第

条之规定生效。

管理合约

于本年度,除服务合约外,本公司并无订立或存在任何有关本公司全部或其中任何主要部份业务之管理

及行政之合约。

董事于竞争性业务之权益

就董事所知,本年度概无董事或彼等紧密联系人于与本集团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之业务中拥

有任何权益或与本集团有任何其他利益冲突。

董事及控股股东于重大交易、安排及合约中之权益

据本公司所深知及本公司可得资料,除本年报第

页「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一节「所持重大投资,附属公

司、联营公司及合营企业的重大收购及出售事项」一段项下所披露者外,

(i)

于本年度任何时间或本年度末

概无存续与本集团业务有关而本公司或其附属公司、控股公司或同系附属公司为其订约方,且董事或其

关连实体于其中直接或间接持有重大权益之重大交易、安排及合约;及

(ii)

本公司或其一间附属公司与控

股股东或其任何附属公司之间并无重大合约(包括该等提供服务之合约)。

董事及主要行政人员的权益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概无董事及本公司主要行政人员于本公司及其相联法团(定义见证券及期

货条例(「证券及期货条例」)第

XV

部)之股份、相关股份及债权证中登记拥有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

XV

分部已知会本公司及联交所,或已载入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

条须存置之登记册,或已根据

上市规则附录

C3

所载上市发行人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标准守则」)另行知会本公司及联交所

之注册权益及淡仓。


董事会报告

华盛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主要股东权益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以下人士(非董事或本公司主要行政人员)于本公司股份及相关股份中,拥

有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

XV

部第

分部条文已向本公司披露,或已载入本公司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

条须存置之登记册之权益或淡仓如下:

于股份之好仓

姓名╱名称权益性质持有股份总数

占本公司

权益概约百分比

(附注

Lam Kwok Hung Raymond

实益拥有人

55,000,0007.28%

Tang Hon Kwong

实益拥有人

50,693,8006.71%

Capital Wealth Global Limited

(附注

实益拥有人

160,058,10021.18%

Chang Chia-Hsiang

(附注

)受控法团权益

160,058,10021.18%

附注:

1. Capital Wealth Global Limited

Chang Chia-Hsiang

先生全资拥有。因此,

Chang Chia-Hsiang

先生被视为于

Capital Wealth Global

Limited

持有之股份中拥有权益。

2.

该百分比指拥有权益之股份数目除以本公司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之已发行股份数目(即

755,654,743

股股份)。

除本年报所披露者外,本公司概无获知会任何其他人士(董事或本公司主要行政人员除外)于二零二五年

三月三十一日于本公司之股份或相关股份中拥有已载入本公司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

条须存置之

登记册之权益或淡仓。

购买股份或债权证之安排

除上文「购股权计划」分节所披露者外,于本年度及截至本年报日期止任何时间,概无任何董事或任何彼

等各自之配偶或未成年子女获授可藉购买本公司之股份或债权证而获得利益之权利,而彼等亦无行使

任何该等权利,且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亦无订立任何安排,致使董事可于任何其他法人团体中获得

该等权利。

关连交易

于本年度,本公司并无上市规则第

14A

章项下所界定之关连交易或持续关连交易,该等交易须遵守上市

规则项下之申报、公告、年度审阅或独立股东批准规定之任何规定。


董事会报告

392024/25

年年报

关联方交易

本集团关联方交易披露于本年报所载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且其构成本董事会报告之一部分。根据上市

规则第

14A

章,该等关联方交易并不属于关连交易或持续关连交易之定义。

薪酬政策

本集团薪酬政策之一般说明载于本年报第

页「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一节内「雇员资料及薪酬政策」分节,

并构成本董事会报告之一部分。

董事酬金乃由本公司薪酬委员会根据本公司之表现及个别董事就本集团事务付出之时间、努力及专业

知识进行检讨并作出推荐,以供董事会批准。有关董事及雇员薪酬之详情载于本报告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其构成本董事会报告之组成部分)。

退休福利计划

于本年报日期,除设立香港强制性公积金计划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营办的国家管理退休福利计划外,本

集团并无为本集团雇员设立任何其他退休福利计划。有关退休福利计划之详情载于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退休金责任」分节(其构成本董事会报告之组成部分)。

购买、出售或赎回上市证券

于本年度,概无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购买、出售或赎回任何于联交所上市的本公司证券。

优先购买权

细则或开曼群岛法律并无任何有关本公司须向其现有股东按比例发售新股份的优先购买权规定。

税项减免

董事并不知悉股东因彼等持有本公司证券而可获得之任何税项减免。

公众持股量的充足性

根据本公司可公开获得的资料及就董事所知,于本年报日期,本公司已维持充足的公众持股量。

主要供应商及客户

于本年度,本集团的最大供应商占本集团持续经营业务采购总额的

46.2%

(二零二四年:

45.1%

)。本集

团五大供应商占本集团持续经营业务采购总额的

83.4%

(二零二四年:

86.0%

)。

于本年度,本集团向其五大客户作出的销售占本集团持续经营业务总销售额的

22.0%

(二零二四年:

22.9%

)。本集团最大客户占本集团持续经营业务总销售额的

6.0%

(二零二四年:

6.7%

)。


董事会报告

华盛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主要供应商及客户(续)

概无董事或任何彼等的紧密联系人(定义见上市规则)或任何股东(就董事所知,其拥有本公司已发行股

份数目超过

5%

)于本集团五大客户或五大供应商中拥有实益权益。

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

为厘定有权出席将于二零二五年八月十五日(星期五)举行之应届股东周年大会(「股东周年大会」)及于

会上投票之股东,本公司将于二零二五年八月十二日(星期二)至二零二五年八月十五日(星期五)(包括

首尾两天)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为符合资格出席股东周年大会及于会上投票,所有股份过户文件连

同有关股票,最迟须于二零二五年八月十一日(星期一)下午四时三十分前送达本公司于香港的股份过户

登记分处卓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夏悫道

号远东金融中心

楼。

审核委员会审阅财务报表

本公司审核委员会已审阅本集团所采纳的管理会计原则及惯例,亦已讨论审核、内部控制及财务报告事

宜,包括审阅本集团于本年度的经审核综合财务报表。

企业管治

本公司已刊发其企业管治报告,其乃载于本年报第

页,构成本董事会报告之组成部分。

核数师

于过去三年任何年度内,核数师未发生任何变更。

本集团本年度之综合财务报表由中汇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中汇安达」)审核,其将于股东周年大

会结束时退任,且符合续聘资格并有意获续聘连任。

委任中汇安达为本公司核数师之决议案将于应届股东周年大会上提呈。

代表董事会

执行董事

黄铭禧

香港,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


独立核数师报告

412024/25

年年报

致华盛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于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列位股东之独立核数师报告

意见

吾等已审核载列于第

页之华盛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贵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统称「贵集团」)之

综合财务报表,该等综合财务报表包括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之综合财务状况报表与截至该日止

年度之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报表、综合权益变动报表及综合现金流量报表,以及综合财务报表之附

注,包括重大会计政策资料。

吾等认为,综合财务报表已根据香港会计师公会(「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的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会计准则

真实而公平地反映 贵集团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的综合财务状况以及其截至该日止年度的综合

财务表现及其综合现金流量,并已遵照香港公司条例的披露要求妥为编制。

意见之基础

吾等根据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的香港审计准则(「香港审计准则」)进行审核。在该等准则下,吾等的责任

在吾等的报告内核数师就审核综合财务报表须承担的责任一节进一步阐述。根据香港会计师公会的专

业会计师道德守则(「守则」),吾等独立于 贵集团,并已遵循守则履行其他道德责任。吾等相信,吾等所

获得的审核凭证能充足及适当地为吾等的意见提供基础。

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乃根据吾等的专业判断,认为对本期综合财务报表的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该等事项在吾

等审计整体综合财务报表及出具意见时进行处理。吾等不会对该等事项提供单独的意见。


独立核数师报告

华盛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其他无形资产及商誉减值

请参阅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贵集团对其他无形资产及商誉金额进行减值测试。此减值测试对吾等之审核而言属重大,此乃由于其他

无形资产及商誉之结余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分别约为

21,447,000

港元及

125,821,000

港元,对综

合财务报表而言属重大。此外, 贵集团之减值测试包含判断之应用,且测试乃基于假设及估计进行。

吾等之审核程序包括(其中包括):

评估相关现金产生单位之识别;

将实际现金流量与现金流量预测进行比较;

评估主要假设(包括收益增长、利润率、终端增长率及贴现率)之合理性;

将输入数据与有关凭证作比对;

取得外部估值报告,并与外聘估值师举行会议,以就估值程序、所采用之方法及为支持于估值模型

中所应用之重大判断及假设而使用之市场凭证等进行讨论及提出质疑;及

检查估值模型之算术准确性。

吾等认为, 贵集团之其他无形资产及商誉减值测试已获现有凭证支持。

应收贸易账款、应收保固金及其他应收款项以及预付款项

请参阅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贵集团对应收贸易账款、应收保固金及其他应收款项以及预付款项金额进行减值测试。此减值测试对吾

等之审核而言属重大,此乃由于应收贸易账款、应收保固金及其他应收款项以及预付款项之结余于二零

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约为

856,786,000

港元,对综合财务报表而言属重大。此外, 贵集团之减值测试包

含判断之应用,且测试乃基于假设及估计进行。

吾等之审核程序包括(其中包括):

评估 贵集团向客户及其他债务人授出信贷限额及信贷期之程序;

评估 贵集团与客户及其他债务人之关系及交易历史;

评估 贵集团之减值评估;

评估债务之账龄;

评估客户及其他债务人之信用可靠程度;


独立核数师报告

432024/25

年年报

应收贸易账款、应收保固金及其他应收款项以及预付款项(续)

检查客户及其他债务人之后续结算;及

评估 贵集团于综合财务报表中有关信贷风险之披露。

吾等认为, 贵集团之应收贸易账款、应收保固金及其他应收款项以及预付款项减值测试已获现有凭证

支持。

按公平值计入其他全面收益之股权投资

请参阅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贵集团透过公平值计量其按公平值计入其他全面收益之股权投资,公平值变动于综合其他全面收益报

表确认。是次公平值计量对吾等之审核至关重要,原因为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之按公平值计入

其他全面收益之股权投资结余约为

201,600,000

港元及截至该日止年度之公平值收益约为

38,546,000

元,此乃对综合财务报表属重大。此外,本集团公平值变动涉及判断应用并基于假设及估计。

吾等之审核程序包括(其中包括):

评估客户委聘之外部估值师之能力、独立性及诚信;

获取外部估值报告并与外部估值师会面以讨论及质询所使用的估值过程、方法及市场证据以支持

估值模型所用的重大判断及假设;

检查估值模型中支持性证据的关键假设及输入数据;

检查估值模型的算术准确性;及

评估综合财务报表之公平值计量披露。

吾等认为 贵集团按公平值计入其他全面收益之股权投资之公平值计量有可用证据予以支持。

其他资料

贵公司董事须对其他资料负责。其他资料包括 贵公司年报内之所有资料,但不包括综合财务报表及吾

等就此之核数师报告。

吾等对综合财务报表之意见并不涵盖其他资料,吾等将不对该等其他资料发表任何形式之鉴证结论。


独立核数师报告

华盛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其他资料(续)

就吾等对综合财务报表之审计而言,吾等之责任为于获得其他资料后阅读该等资料,在此过程中,考虑

其他资料是否与综合财务报表或吾等在审计过程中所了解之情况存在重大抵触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误

陈述之情况。基于吾等已执行之工作,倘吾等认为该等其他资料存有重大错误陈述,吾等须报告该事

实。于此方面,吾等无任何报告。

董事就综合财务报表须承担的责任

贵公司董事须负责根据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的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会计准则及香港公司条例的披露要

求,编制真实而公平地反映情况的综合财务报表,及落实董事厘定对编制综合财务报表属必要的有关内

部监控,以使综合财务报表不会存在由于欺诈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误陈述。

在编制综合财务报表时,董事负责评估 贵集团持续经营的能力,并披露与持续经营有关的事项(如适

用)。除非董事拟将 贵集团清盘或停止营运,或除此之外并无其他实际可行的办法,否则须采用以持续

经营为基础的会计法。

核数师就审核综合财务报表须承担的责任

吾等的目标为合理确定综合财务报表整体而言不会存在由于欺诈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误陈述,并发

出载有吾等意见的核数师报告。吾等仅向 阁下整体报告,除此以外,本报告不作其他用途。吾等概不

就本报告的内容对任何其他人士负责或承担任何责任。合理确定属高层次的核证,惟根据香港审计准则

进行的审核工作不能保证总能察觉所存在的重大错误陈述。错误陈述可因欺诈或错误产生,倘个别或整

体在合理预期情况下可影响使用者根据该等综合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定时,则被视为重大错误陈述。

吾等就审核综合财务报表承担之责任之更详尽描述载于香港会计师公会之网站:

http://www.hkicpa.org.hk/en/standards-setting/standards/our-views/auditre

该描述构成本核数师报告之一部分。

中汇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执业会计师

施连灯

审核委聘董事

执业证书号码

P03614

香港,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


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报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452024/25

年年报

二零二四年

附注千港元

(经重列)

持续经营业务

收益

5547,762

销售成本

(411,449)

毛利

136,313

其他收入

69,213

其他收益及亏损净额

7(25,193)

销售及分销开支

(52,756)

行政开支

(51,083)

融资成本

8(18,357)

分占联营公司业绩

(1,290)

来自持续经营业务的除所得税前亏损

(3,153)

所得税抵免(开支)

9(3,414)

来自持续经营业务的年度亏损

10(6,567)

已终止经营业务

来自已终止经营业务的年度亏损

12(24,874)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年度亏损

(31,441)

其他全面收益(亏损):

其后可重新分类至损益的项目:

-海外业务换算产生的汇兑差异

(13,412)

-分占联营公司其他全面亏损

(750)

(14,162)

不会重新分类至损益的项目:

-按公平值计入其他全面收益(「按公平值计入

其他全面收益」)之股权投资之公平值变动

1,072

年度其他全面收益(亏损)(扣除所得税)

(13,090)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年度全面亏损总额

(44,531)

(经重列)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每股亏损

来自持续及已终止经营业务

基本及摊薄(港仙)

(6.21)

来自持续经营业务

基本及摊薄(港仙)

(1.30)

来自已终止经营业务

基本及摊薄(港仙)

(4.91)

二零二五年
千港元
372,566
(307,367)
65,199
5,739
42,798
(46,129)
(44,998)
(21,473)
(259)
(84,719)
6,055
(78,664)
(13,716)
(92,380)
(8,370)
(341)
(8,711)
38,546
29,835
(62,545)
(12.22)
(10.40)
(1.82)

综合财务状况报表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华盛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二零二四年

附注千港元

非流动资产

物业、厂房及设备

1534,159

使用权资产

16(a)6,747

其他无形资产

1733,702

商誉

18125,821

于联营公司的权益

2053,632

按公平值计入其他全面收益之股权投资

21118,054

应收可换股债券

22–

应收保固金

2583,050

递延税项资产

319,559

464,724

流动资产

存货

238,002

应收贷款

2497,418

应收贸易账款、应收保固金及

其他应收款项以及预付款项

25888,725

应收承兑票据

2613,750

银行结余及现金

27163,360

1,171,255

流动负债

应付贸易账款及其他应付款项以及应计款项

28331,929

租赁负债

16(b)7,338

借贷

2994,865

应付债券

3025,918

应付税项

460,804

流动资产净值

710,451

资产总额减流动负债

1,175,175

二零二五年
千港元
33,662
3,124
21,447
125,821
70,112
201,600
40,321
60,599
8,819
565,505
6,661
796,187
20,500
76,556
899,904
335,396
3,180
56,844
25,740
421,160
478,744
1,044,249

综合财务状况报表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472024/25

年年报

二零二四年

附注千港元

非流动负债

租赁负债

16(b)2,434

借贷

2958,252

应付债券

30149,590

递延税项负债

314,502

214,778

资产净值

960,397

资本及储备

股本

3275,565

储备

884,832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权益

960,397

页的综合财务报表已由董事会于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批准及授权刊发,并由以下董事代为

签署:

江志强先生黄铭禧先生

董事董事

二零二五年
千港元
36,671
106,774
2,952
146,397
897,852
75,565
822,287
897,852

综合权益变动报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华盛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本公司拥有人应占

股本股份溢价特别储备汇兑储备其他储备

按公平值

计入其他

全面收益储备累计亏损权益总计

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

(附注

(i)

)(附注

(ii)

于二零二三年四月一日

41,9811,741,8876782,709(6,000)259(817,212)964,302

年度亏损

––––––(31,441)(31,441)

其他全面(亏损)收益(扣除所得税):

-海外业务换算产生的汇兑差异

–––(13,412)–––(13,412)

-分占联营公司其他全面亏损

–––(750)–––(750)

-按公平值计入其他全面收益之股权投资之公平值变动

–––––1,072–1,072

年度全面(亏损)收益总额

–––(14,162)–1,072(31,441)(44,531)

根据配售协议发行股份(附注

8,3965,038–––––13,434

根据供股发行股份(附注

25,1883,778–––––28,966

发行供股股份应占之交易成本(附注

–(1,505)–––––(1,505)

发行配售股份应占之交易成本(附注

–(269)–––––(269)

与拥有人之交易

33,5847,042–––––40,626

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

75,5651,748,929678(11,453)(6,000)1,331(848,653)960,397

年度亏损

––––––(92,380)(92,380)

其他全面(亏损)收益(扣除所得税):

-海外业务换算产生的汇兑差异

–––(8,370)–––(8,370)

-分占联营公司其他全面亏损

–––(341)–––(341)

-按公平值计入其他全面收益之股权投资之公平值变动

–––––38,546–38,546

年度全面(亏损)收益总额

–––(8,711)–38,546(92,380)(62,545)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75,5651,748,929678(20,164)(6,000)39,877(941,033)897,852

附注:

(i)

特别储备指本公司所发行的股本面值及股份溢价与本集团旗下附属公司为准备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的集团重组前的

股本面值之间的差额。

(ii)

其他储备指对集团重组前本集团旗下一间附属公司的前股东的免息垫款(使用实际利率法按摊销成本计量)的公平值与借出垫款时

的本金额之间的差额

6,000,000

港元。


综合权益变动报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492024/25

年年报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本公司拥有人应占

股本股份溢价特别储备汇兑储备其他储备

按公平值

计入其他

全面收益储备累计亏损权益总计

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

(附注

(i)

)(附注

(ii)

于二零二三年四月一日

41,9811,741,8876782,709(6,000)259(817,212)964,302

年度亏损

––––––(31,441)(31,441)

其他全面(亏损)收益(扣除所得税):

-海外业务换算产生的汇兑差异

–––(13,412)–––(13,412)

-分占联营公司其他全面亏损

–––(750)–––(750)

-按公平值计入其他全面收益之股权投资之公平值变动

–––––1,072–1,072

年度全面(亏损)收益总额

–––(14,162)–1,072(31,441)(44,531)

根据配售协议发行股份(附注

8,3965,038–––––13,434

根据供股发行股份(附注

25,1883,778–––––28,966

发行供股股份应占之交易成本(附注

–(1,505)–––––(1,505)

发行配售股份应占之交易成本(附注

–(269)–––––(269)

与拥有人之交易

33,5847,042–––––40,626

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

75,5651,748,929678(11,453)(6,000)1,331(848,653)960,397

年度亏损

––––––(92,380)(92,380)

其他全面(亏损)收益(扣除所得税):

-海外业务换算产生的汇兑差异

–––(8,370)–––(8,370)

-分占联营公司其他全面亏损

–––(341)–––(341)

-按公平值计入其他全面收益之股权投资之公平值变动

–––––38,546–38,546

年度全面(亏损)收益总额

–––(8,711)–38,546(92,380)(62,545)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75,5651,748,929678(20,164)(6,000)39,877(941,033)897,852

附注:

(i)

特别储备指本公司所发行的股本面值及股份溢价与本集团旗下附属公司为准备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的集团重组前的

股本面值之间的差额。

(ii)

其他储备指对集团重组前本集团旗下一间附属公司的前股东的免息垫款(使用实际利率法按摊销成本计量)的公平值与借出垫款时

的本金额之间的差额

6,000,000

港元。


综合现金流量报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华盛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

(经重列)

经营活动

除所得税前亏损

-来自持续经营业务

(3,153)

-来自已终止经营业务

(23,700)

(26,853)

调整:

其他无形资产摊销

12,255

银行利息收入

(226)

应收可换股债券之利息收入

(630)

物业、厂房及设备折旧

8,019

使用权资产折旧

6,566

应收可换股债券之公平值亏损

2,489

租赁修订收益

应付债券贴现收益

(6,054)

应收贷款减值亏损

18,107

商誉减值亏损

19,714

应收承兑票据减值亏损

13,750

借贷之利息开支

9,998

应付债券之利息开支

7,971

租赁负债之利息开支

承兑票据之利息开支

出售附属公司之亏损

出售物业、厂房及设备亏损

物业、厂房及设备撇销之亏损

存货撇销之亏损

提早赎回承兑票据亏损

提早赎回应付债券亏损

应收贸易账款、应收保固金及其他应收款项减值亏损

13,738

分占联营公司业绩

1,290

应收贸易账款撇销

营运资金变动前之经营现金流量

82,398

存货(增加)减少

应收贷款减少

49,303

应收贸易账款、应收保固金及其他应收款项、预付款项减少

77,091

应付贸易账款及其他应付款项以及应计款项增加(减少)

(104,051)

经营活动所得现金

105,573

已付所得税

(8,453)

已付租赁利息

(372)

经营活动所得现金净额

96,748

二零二五年
千港元
(84,719)
(13,716)
(98,435)
12,255
(102)
(956)
7,102
4,808
635
(167)
6,644
13,750
10,590
10,565
368
14,820
13
4,420
2,197
316
21,624
259
10,706
(988)
31,082
80,808
9,273
130,881
(1,810)
(368)
128,703

综合现金流量报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512024/25

年年报

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

(经重列)

投资活动

出售附属公司所产生之现金流入净额

购买物业、厂房及设备

(6,049)

购买按公平值计入其他全面收益之股权投资

认购应收可换股债券

出售物业、厂房及设备所得款项

应收可换股债券的已收款项

15,606

受限制现金(增加)减少

(3)

已收利息

投资活动(所用)╱所得现金净额

9,901

融资活动

借贷所得款项

97,997

配售股份所得款项净额

13,165

发行供股股份所得款项净额

27,461

应付债券的所得款项

63,000

偿还承兑票据

(7,850)

偿还借贷

(122,646)

偿还应付债券

(63,000)

租赁付款本金部分

(6,948)

已付利息

(12,794)

融资活动所用现金净额

(11,615)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减少)增加净额

95,034

年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15,092

汇率变动的影响

年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以银行结余及现金代表

110,827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分析

银行结余及现金

148,360

购买时到期日少于三个月之非质押定期存款

15,000

受限制现金

(52,533)

110,827

二零二五年
千港元
11,946
(11,819)
(45,000)
(40,000)
4
(4,805)
102
(89,572)
17,472
(78,625)
(46,076)
(7,751)
(14,322)
(129,302)
(90,171)
110,827
(475)
20,181
76,556
(56,375)
20,181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华盛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1.

一般资料

华盛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于二零一零年六月九日根据开曼群岛公司法第

章(一九六一年

法例,经综合及修订)注册成立为一间获豁免公司,并于开曼群岛注册为有限公司。本公司股份自二

零一一年一月十三日起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主板上市。本公司之注册办事处及

主要营业地点披露于年报内公司资料一节。

本集团的主要业务为生产及销售预拌商品混凝土(「混凝土业务」)。本集团亦曾从事提供放债服务

(「放债业务」),该业务已于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内出售并分类为已终止经营业

务。其进一步详情载于附注

2.

采纳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会计准则之修订本

2.1

于二零二四年四月一日或之后开始之年度期间生效的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会计准则之修订本

本集团已于本年度采纳香港会计师公会(「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的与其业务相关并于二零

二四年四月一日开始的会计年度生效的所有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会计准则之修订本。香港财务

报告准则会计准则包括香港财务报告准则(「香港财务报告准则」)、香港会计准则(「香港会计

准则」)及诠释。于本年度应用该等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会计准则之修订本并无对本集团于该等

综合财务报表中所列示的当前或过往期间的财务状况和业绩及╱或披露产生重大影响。

香港会计准则第

号(修订本)财务报表的呈列:将负债分类为流动或非流动

(「二零二零年修订本」)

香港会计准则第

号(修订本)财务报表的呈列:附带契诺的非流动负债

(「二零二二年修订本」)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

号(修订本)售后租回的租赁负债

香港会计准则第

号及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

号(修订本)

供应商融资安排

香港诠释第

号(经修订)财务报表的呈报:借款人对载有按要求还款条文

之定期贷款之分类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532024/25

年年报

2.

采纳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会计准则之修订本(续)

2.2

已颁布但尚未生效之新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会计准则及其修订本

本集团并无于综合财务报表内应用下列已颁布但尚未生效之新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会计准则

及其修订本。本集团拟于该等新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会计准则及其修订本(倘适用)生效后应

用该等准则。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

号及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

号(修订本)

金融工具的分类与计量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

号及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

号(修订本)

依赖自然能源生产电力的合约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

号及

香港会计准则第

号(修订本)

投资者与其联营公司或合营企业之间的

资产出售或注资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会计准则(修订本)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会计准则的年度改进-

香港会计准则第

号(修订本)缺乏可交换性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

号财务报表中的呈列及披露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

号非公共受托责任之附属公司:披露

1.

于二零二五年一月一日或之后开始之年度期间生效。2.

于二零二六年一月一日或之后开始之年度期间生效。3.

于二零二七年一月一日或之后开始之年度期间生效。4.

于待定日期或之后开始的年度期间生效。

除下文所述者外,本公司董事(「董事」)预期应用所有其他新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会计准则及

其修订本于可见将来不会对综合财务报表造成任何重大影响。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

号「财务报表中的呈列及披露」(「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

号」)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

号载列对财务报表中的呈列及披露的规定,将取代香港会计准则第

「财务报表的呈列」(「香港会计准则第

号」)。该新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

号,在沿袭香港

会计准则第

号多项规定的同时,引入了新要求,要求在损益表中呈列特定类别及界定的小计

金额;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由管理层界定的业绩计量指标,以及改进在财务报表中披露信

息的汇总及分拆方式。此外,香港会计准则第

号的部分段落已移至香港会计准则第

号「会计

政策、会计估计变动及错误」和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

号「金融工具:披露」。香港会计准则第

「现金流量表」及香港会计准则第

号「每股盈利」亦作出细微修订。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

号以及对其他准则的修订将于二零二七年一月一日或之后开始的年度

期间生效,允许提前采用。预计采用新订准则将影响损益表的呈列及未来财务报表的披露。本

集团正评估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

号对本集团综合财务报表的具体影响。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华盛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3.

重大会计政策

编制基准

综合财务报表已根据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会计准则(其统称包括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之所有适用香港

财务报告准则、香港会计准则及诠释)编制。此外,综合财务报表包括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及香港公

司条例规定要求的适用披露。

综合财务报表乃根据历史成本惯例编制,惟按公平值计入其他全面收益(「按公平值计入其他全面

收益」)之股权投资及应收可换股债券则以公平值计量。

历史成本一般根据换取货物的代价的公平值计量。

综合财务报表以港元(「港元」,为本公司之功能货币)呈列,除特别说明外,所有价值均调整至最接

近的千位数。

编制符合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会计准则之综合财务报表需要使用若干重要假设及估计。其亦要求本

集团管理层在应用会计政策的过程中行使其判断力。涉及对该等综合财务报表为重要的假设及估

计之关键判断及范畴乃于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披露。

下文为编制综合财务报表所采纳之重大会计政策概要,该等政策并无于综合财务报表其他附注披

露。除另有说明外,该等政策已贯彻应用于呈列的所有期间。综合财务报表乃为组成华盛国际控股

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的集团编制。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552024/25

年年报

3.

重大会计政策(续)

综合基准

综合财务报表包括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编制日期为三月三十一日之财务报表。附属公司为本集团

对其拥有控制权之实体。当本集团因参与该实体而承担可变回报的风险或享有可变回报的权利,并

有能力透过其对该实体的权力影响此等回报时,本集团即控制该实体。当本集团之现有权利赋予其

可指示相关活动(即对实体回报有重大影响之活动)之当前能力时,则本集团对该实体拥有权力。

于评估控制权时,本集团考虑其潜在投票权及由其他人士持有之潜在投票权,以厘定其是否拥有控

制权。仅在持有人能实际行使潜在投票权之情况下,方会考虑有关权利。

附属公司由控制权转移至本集团当日起综合入账。其由控制权终止当日起终止综合入账。

出售一间导致失去控制权之附属公司之收益或亏损乃指

(i)

出售代价之公平值加于该附属公司之任

何保留投资公平值与

(ii)

本公司分占该附属公司资产净值加与该附属公司有关之任何余下商誉以及

任何相关累计汇兑储备两者间之差额。

集团内公司间之交易、结余及未变现溢利将予抵销。未变现亏损亦予抵销,除非该交易有证据显示

所转让资产已减值。附属公司之会计政策已于必要情况作出调整,确保与本集团所采纳政策一致。

非控股权益指于本公司并非直接或间接应占之附属公司权益。非控股权益于综合财务状况报表及

综合权益变动报表内以权益呈列。非控股权益于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报表内按非控股股东与

本公司拥有人间之年内损益及全面收益总额分配呈列。

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各项目乃于本公司拥有人及非控股股东之间分配,即使此举导致非控股权益

产生亏绌亦然。

并无导致失去控制权之本公司于附属公司之拥有权权益变动乃按权益交易入账(即与以拥有人身份

进行之拥有人交易)。控股及非控股权益的账面值经调整以反映其于附属公司相关权益之变动。非

控股权益数额的调整额与已付或已收代价之公平值两者间之任何差额直接于权益确认,并归属于

本公司拥有人。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华盛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3.

重大会计政策(续)

业务合并及商誉

于业务合并中收购附属公司乃按收购法入账。收购成本按于收购当日所交付资产、所发行权益工

具、所产生负债及或然代价之公平值计算。与收购有关之成本于产生成本及获得服务之期间确认为

开支。所收购附属公司之可识别资产及负债乃按其于收购当日之公平值计量。

倘收购成本超出本公司应占附属公司之可识别资产及负债之净公平值,则差额将以商誉入账。倘本

公司摊分可识别资产及负债之净公平值高于收购成本,则有关差额将于综合损益确认为本公司应

占之议价收购收益。

倘业务合并分阶段完成,过往所持附属公司的股权按收购日期的公平值重新计量,而由此产生的盈

亏则于综合损益内确认。该公平值会加进收购成本以计算商誉。

倘过往所持附属公司股权的价值变动已于其他全面收益内确认(如按公平值计入其他全面收益之股

权投资),则于其他全面收益内确认的金额按过往所持股权被出售时所需的相同基准确认。

商誉于每年进行减值测试,或倘出现可能减值之事宜或情况出现变动,则会作更频密测试。商誉乃

按成本减累计减值亏损计量。商誉减值亏损之计算方法与下文会计政策所载之「非金融资产减值」

所用者相同。商誉之减值亏损于综合损益内确认且不会于其后拨回。就减值测试而言,商誉会被分

配至预期将受惠于收购之协同效益之现金产生单位(「现金产生单位」)。

于附属公司的非控股权益初步按非控股股东于收购日期所占附属公司可识别资产及负债的净公平

值的比例计量。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572024/25

年年报

3.

重大会计政策(续)

联营公司

联营公司是指本集团对该公司有重大影响力,即参与投资对象财务及经营政策决定之权力,惟对该

等政策并无控制或共同控制权的实体。于评估本集团是否具有重大影响力时,将会考虑现时可予行

使或兑换之潜在投票权(包括其他实体所持有之潜在投票权)之存在及影响。于评估潜在投票权是

否构成重大影响力时,持有人之动机及有否财政能力行使或转换该权利均不予考虑。

于联营公司之权益乃采用权益法于综合财务报表入账,并初步按成本确认。所收购联营公司之可识

别资产及负债乃按其于收购当日之公平值计量。倘收购成本超出本集团应占联营公司之可识别资

产及负债之净公平值,则差额将以商誉入账。商誉乃计入投资之账面值,并于有客观证据显示该项

投资已减值时于各报告期末连同该项投资进行减值测试。倘本集团摊分可识别资产及负债之净公

平值高于收购成本,则有关差额将于综合损益确认。

本集团应占联营公司收购后溢利或亏损于综合损益确认,而其应占收购后储备变动则于综合储备

内确认。收购后之累计变动于投资之账面值作出调整。倘本集团应占联营公司亏损相等于或多于其

于联营公司之权益(包括任何其他无抵押应收款项),则本集团不会进一步确认亏损,除非其已产生

责任或代联营公司付款。倘联营公司其后录得溢利,则本集团仅于其应占溢利相等于其应占未确认

之亏损后,方会恢复确认其应占之该等溢利。

导致失去重大影响力的出售联营公司之盈亏为

(i)

出售代价之公平值加上所保留该联营公司任何投

资之公平值与

(ii)

本集团应占该联营公司净资产加上与该联营公司有关之任何剩余商誉及任何相关

累计外币换算储备之差额。倘一项于联营公司之投资变成合营企业投资,本集团将继续应用权益法

并不再重新计量保留权益。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华盛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3.

重大会计政策(续)

收益确认

客户合约收益

收益乃根据与客户订立的合约所订明的代价参考惯常业务惯例计量,而不包括代表第三方收取的

金额。对于客户付款与承诺产品或服务转移期间超过一年的合约,乃就显著融资成分的影响对代价

进行调整。

本集团于透过将产品或服务的控制权转移予客户而达成履约责任时确认收益。视乎合约条款及适

用于该合约的法例,履约责任可随时间或在某个时间点达成。倘符合以下情况,履约责任将随时间

达成:

客户同时获得及耗用本集团履约所提供的利益;

本集团之履约创造或加强客户于创造或加强资产时控制的该资产;或

本集团之履约不会创造可由本集团另作其他用途的资产,且本集团对迄今完成的履约付款拥

有可强制执行的权利。

倘履约责任随时间达成,则参照达成履约责任的完成进展确认收益。否则,收益于客户取得产品或

服务的控制权的时间点确认。

其他收益

利息收入按累计制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所使用的利率为将金融工具在预计存续期的估计未来现

金收款额贴现为该金融资产账面净额的利率。

租金收入于租赁期按直线基准确认。

佣金收入于客户自本集团采购服务中受益当日确认。本集团与客户订立若干合约,以向若干供应商

购买商品。根据该等合约,本集团确定于商品转让予客户之前并不拥有对商品的控制权,而实质上

为向其客户提供采购服务。本集团作为代理商并为该等安排保留的净额确认收入。

政府资助及补贴

倘有合理保证将可获得政府资助,且符合所有附带条件,则政府资助及补贴可按公平值确认。倘补

贴与开支项目有关,则在必须将补贴于拟补偿的成本支出期间有系统地确认为收入。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592024/25

年年报

3.

重大会计政策(续)

物业、厂房及设备

物业、厂房及设备(包括持作生产或供应产品或服务或作行政用途的楼宇)乃按成本减其后累计折

旧及累计减值亏损(如有)于综合财务状况报表列账。

其后成本仅于与该项目有关之未来经济利益可能流入本集团,而该项目之成本能可靠计量时,方列

入资产之账面值或确认为独立资产(如适用)。所有其他维修及保养于产生期间之损益确认。

物业、厂房及设备之折旧按足以于估计可使用年期内撇销其成本减剩余价值之比率,使用直线法计

算。估计可使用年期及剩余价值如下:

厂房及机器十年

汽车五年

租赁装修按租约年期内或十年折旧,以较短者为准

家私、固定装置及设备五年

估计可使用年期、剩余价值及折旧法乃于各报告期末审阅,而估计的任何变动的影响乃按预期基准

入账。

在建工程(主要指厂房及机器建造)以成本减任何已识别减值亏损列账。成本包括建设、安装及测试

期间产生之直接成本。在建工程无须计提折旧。在建工程于完工及资产可使用时重新分类为物业、

厂房及设备中的适当类别。

物业、厂房及设备项目于出售时或于预计不会从持续使用该项资产中获得未来经济利益时终止确

认。任何因出售或废弃物业、厂房及设备项目所产生的收益或亏损乃按出售所得款项与该资产的账

面值两者之差额厘定,并于损益内确认。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华盛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3.

重大会计政策(续)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财务状况报表中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包括手头现金及银行现金,以及到期日通常在三个月内的短

期高流动性存款,其可随时转换为已知数额的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及为满足短期现金承担而

持有。就综合现金流量报表而言,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包括手头及银行现金以及上文所界定的短期存

款,减须按要求偿还并构成本集团现金管理组成部分的银行透支。

租赁

租赁的定义

倘合约于一段时间内转移已识别资产的使用控制权以换取代价,则合约为租赁或包含租赁。

就于首次应用日期或之后订立或修订或因业务合并而产生的合约而言,本集团根据香港财务报告

准则第

号的定义于开始、修订日期或收购日期(如适用)评估该合约是否为租赁或包含租赁。除非

合约的条款及条件其后出现变动,否则有关合约将不予重新评估。

本集团作为承租人

本集团对所有租赁(惟短期租赁及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采取单一确认及计量方法。本集团确认租

赁负债以作出租赁款项,而使用权资产指使用相关资产的权利。

(a)

使用权资产

本集团于租赁开始日期(即相关资产可供使用当日)确认使用权资产。使用权资产按成本减任

何累计折旧及任何减值亏损计量,并就任何重新计量租赁负债作出调整。使用权资产成本包括

已确认租赁负债的款额、已产生初始直接成本及于开始日期或之前作出的租赁款项减任何已

收租赁奖励。使用权资产按直线法于租期及估计可使用年期(以较短者为准)折旧(如下所示):

楼宇

于租期内

倘租赁资产的拥有权于租期结束前转让予本集团或成本反映行使购买选择权,则按资产估计

可使用年期计算折旧。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612024/25

年年报

3.

重大会计政策(续)

租赁(续)

本集团作为承租人(续)

(b)

租赁负债

租赁负债于租赁开始日期按租赁期内作出的租赁款项现值确认。租赁款项包括定额付款(含实

质定额付款)减任何应收租赁优惠、取决于指数或利率的可变租赁款项以及预期根据剩余价值

担保支付的金额。租赁款项亦包括本集团合理确定行使的购买选择权的行使价及倘租期反映

本集团行使终止选择权,有关终止租赁的罚款。不取决于指数或利率的可变租赁款项在出现触

发付款的事件或条件的期间内确认为支出。

于计算租赁款项的现值时,由于租赁内所含利率不易厘定,故本集团应用租赁开始日期的增量

借款利率计算。于开始日期后,租赁负债金额的增加反映利息的增加,并因支付租赁款项而减

少。此外,倘有任何修改、租期变更、租赁款项变更(例如指数或利率变动导致对未来租赁款项

发生变化)或购买相关资产的选择权评估的变更,则重新计量租赁负债的账面值。

(c)

短期租赁及低价值资产租赁

本集团将短期租赁确认豁免应用于机器及设备的短期租赁,即租期为自开始日期起计十二个

月或以下且不包括购买选择权的租赁。其亦就低价值资产租赁应用确认豁免。当本集团就低价

值资产订立租赁时,本集团按个别租赁基准决定是否将租赁资本化。短期租赁及低价值资产租

赁之租赁付款于租赁期内按直线法确认为开支。

本集团作为出租人

当本集团作为出租人时,其于租赁开始时(或发生租赁变更时)将其各项租赁分类为经营租赁或融

资租赁。

本集团并无转移与资产拥有权有关的绝大部份风险及回报的租赁分类为经营租赁。当合约包含租

赁及非租赁部分时,本集团以相对独立的销售价格为基准将合约代价分配至每个组成部分。租金收

入在租赁期内按直线法入账,并于损益表内确认。磋商及安排经营租赁所产生的初始直接成本加至

租赁资产的账面值,并在租赁期内以与租金收入相同的基准确认。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华盛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3.

重大会计政策(续)

租赁(续)

本集团作为出租人(续)

如有关租赁将绝大部份拥有权之回报及风险转移至本集团(除法定业权外),则有关租赁入账列为

融资租赁。融资租赁生效时,租赁资产成本按最低租赁款项之现值资本化,连同租赁责任一并记录

(不包括利息部份),以反映其购买价及融资费用。按资本化融资租赁持有之资产(包括融资租赁项

下之预付土地租赁付款)被计入物业、厂房及设备内,并按资产之租赁期及估计可使用年期之较短

者予以折旧。该等租赁之融资成本自损益表扣除,以于租赁期内维持恒定的费用率。

外币换算

(i)

功能及呈列货币

本集团各实体之财务报表所载项目均以实体经营所在主要经济环境之货币(「功能货币」)计

量。综合财务报表以港元呈列,而港元为本公司之功能货币及本集团之呈列货币。

(ii)

财务报表之交易及结余

外币交易于首次确认时按交易日之现行汇率折算为功能货币。以外币计值之货币资产及负债

按各报告期完结日之汇率折算。该折算政策所产生之盈亏于损益确认。

按公平值计量及以外币计值之非货币项目乃按厘定公平值当日之汇率折算。

当非货币项目之盈亏于其他全面收益确认时,该盈亏之任何汇兑部分于其他全面收益确认。当

非货币项目之盈亏于损益确认时,该盈亏之任何汇兑部分于损益确认。

(iii)

综合时换算

功能货币与本集团呈列货币不同之所有本集团实体之业绩及财务状况按下列方式折算为本集

团之呈列货币:

各财务状况报表所呈列之资产及负债按该财务状况报表日期之收市汇率折算;

收入及支出按平均汇率折算(除非该平均汇率并非交易日汇率之累计影响之合理近值,则

在此情况下,收入及支出乃按交易日之汇率换算);及

所有因此而产生之汇兑差额于汇兑储备确认。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632024/25

年年报

3.

重大会计政策(续)

外币换算(续)

(iii)

综合时换算(续)

于综合时,换算境外实体投资净值及借贷所产生之汇兑差额于汇兑储备内确认。倘境外业务获

出售,则有关汇兑差额乃于综合损益确认并列作出售之部分收入或亏损。

因收购境外实体而产生之商誉及公平值调整乃列作境外实体之资产及负债,并按收市汇率折

算。

借款成本

收购、建造或生产合资格资产(即需要相当长期间以达致其拟定用途或销售的资产)直接应占的借

款成本资本化为该等资产的部分成本,直至该等资产大致可用作其拟定用途或销售之有关时间为

止。用于合资格资产的特定借款在其尚未支销时用作暂时投资所赚取的投资收入,乃于合资格资本

化的借款成本中扣除。

倘一般性借入资金用于获取一项合资格资产,则合资格资本化的借款成本金额乃透过对该资产的

开支应用资本化率厘定。资本化率为适用于本集团于该期间尚未偿还借款(为获取一项合资格资产

而专门借入的借款除外)的加权平均借款成本。

所有其他借款成本均于其产生期间于损益中确认。

短期雇员福利

短期雇员福利是指预计在雇员提供了相关服务的年度报告期末后

个月以前将全数结付的雇员福

利(离职福利除外)。短期雇员福利于雇员提供相关服务的年度内确认。

退休金责任

本集团向所有合资格雇员均可参加之定额供款退休福利计划进行供款。本集团及雇员之计划供款

按规则所指定之比率计算。自损益扣除之退休福利计划成本指本集团应向基金支付之供款。

香港

本集团根据香港强制性公积金计划条例设有定额供款的强制性公积金退休福利计划(「强积金计

划」)。根据强积金计划,雇员须按其月薪

5%

或最高

1,500

港元作出供款,且彼等可选择作出额外供

款。雇主每月供款按雇员月薪

5%

或最高

1,500

港元计算(「强制性供款」)。雇员于

岁退休、身故或

完全丧失工作能力时享有

100%

雇主强制性供款。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华盛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3.

重大会计政策(续)

退休金责任(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

本集团在中国的附属公司雇员为由一个集团实体营运所在的中国市政府设立的国营退休福利计划

的成员。该等附属公司须按雇员工资的特定百分比作出退休福利计划供款以资助有关福利。本集团

对该等退休福利计划的唯一责任为作出特定供款。

以股份结算之付款

本集团为其雇员(包括董事)之薪酬设立购股权计划。

所有为换取授予任何购股权的已收服务乃按其公平值计量。此乃参考所授予购股权公平值而间接

厘定。其价值于授出日期评值并排除任何服务及非市场表现归属条件(例如,盈利能力及销售增长

目标)的影响。

倘归属条件适用,所有已收服务最终于归属期间于损益中确认为开支,或倘所获授之购股权即时

归属,则于授出日期全数确认为开支,惟倘有关开支合资格获确认为资产则除外,并导致权益内之

「购股权储备」相应提高。倘服务或非市场表现条件适用,则按对预期归属之购股权数目之最佳估

计于归属期内确认为开支。就预期归属之购股权数目作出假设时,须计及非市场表现及服务条件。

如有任何迹象显示预期归属之购股权数目有别于过往估计,须于其后修订估计。修订原有估计的影

响(如有)于损益确认,使累计开支反映经修订的估计,并相应调整购股权储备。

倘若授出之购股权被注销,则视为已于注销日期归属,而尚未就有关授出确认之任何开支,均会即

时确认。这包括非归属条件在本集团或雇员控制范围内但尚未达成之任何授出。

行使购股权时,过往于购股权储备确认之金额将转拨至股本及股份溢价。倘购股权于归属日期后遭

没收或于到期时尚未行使,则过往于购股权储备确认之金额将转拨至保留溢利╱累计亏损。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652024/25

年年报

3.

重大会计政策(续)

税项

所得税指即期税项及递延税项的总和。

即期应付税项按年内应课税溢利计算。由于应课税溢利不包括其他年度应课税或可扣税的收支项

目,亦不包括毋须课税或不可扣税的项目,故与于损益确认的溢利不同。本集团的即期税项负债按

报告期末已颁布或大致已颁布的税率计算。

递延税项乃按财务报表内的资产及负债账面值与计算应课税溢利所用的相应税基之间的差额确

认。一般会就所有应课税暂时差额确认递延税项负债,而倘可动用应课税溢利扣除可扣税暂时差

额、未动用税项亏损或未动用税项抵免,则确认递延税项资产。倘若暂时差额由商誉或概不影响应

课税溢利或会计溢利的交易中其他资产及负债的初步确认(业务合并除外)产生,则不会确认该等

资产及负债。

递延税项负债乃就与于附属公司及联营公司的投资及于合营企业的权益产生的应课税暂时差额确

认,惟倘本集团能够控制暂时差额之拨回及暂时差额于可见将来不会拨回则除外。

递延税项资产的账面值于各报告期末检讨。倘不再可能有足够应课税溢利,以收回全部或部分资

产,则削减递延税项资产的账面值。

递延税项乃按预期于负债清偿或资产变现期间适用的税率计算,有关税率为于报告期末已颁布或

实质上已颁布的税率。递延税项于损益确认,惟倘递延税项与在其他全面收益或直接在权益中确认

的项目有关,于该情况下,递延税项亦在其他全面收益或直接于权益中确认。

递延税项资产及负债的计量,反映于报告期末,本集团预计收回或偿付其资产及负债账面值时产生

的税务后果。

就计量利用公平值模型计量之投资物业之递延税项而言,有关物业之账面值乃假设透过销售收回,

除非该假设被推翻则另作别论。当投资物业为可予折旧及以本集团之业务模式(其业务目标为随时

间而非透过销售耗用投资物业包含之绝大部分经济利益)持有,则有关假设会被推翻。倘该假设被

推翻,则有关投资物业的递延税项按有关物业将被收回的预计方式计量。

当有可依法强制执行权利可以即期税项资产抵销即期税项负债及当其与同一税务机关征收的所得

税有关时,递延税项资产及负债予以抵销,且本集团拟按净额基准结清其即期税项资产及负债。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华盛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3.

重大会计政策(续)

其他无形资产

于业务合并中收购的其他无形资产乃于商誉以外另行确认,并于收购日按其公平值(视为其成本)

予以初步确认。

于初步确认后,有限定使用年期的其他无形资产乃按成本减累计摊销及任何累计减值亏损列账。有

限定使用年期的其他无形资产按直线法于其估计可使用年期内予以摊销如下:

客户网络 七至十年

无限定使用期限之其他无形资产并无摊销。本公司将每年审核无限定期限之无形资产之使用期限

以厘定能否继续支持无限定期限之评估。倘未能支持,则使用期限评估乃按往后基准由无限定期限

转为有限定期限(请参阅下文与非金融资产减值亏损有关的会计政策)。

存货

存货乃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的较低者列账。成本乃使用加权平均法计算得出。可变现净值为日常业

务过程中的估计售价减所有估计完工成本及进行销售所需的成本。

金融工具

确认及取消确认金融工具

倘本集团成为工具合约条文的订约方时,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于综合财务状况报表确认。

于收取资产现金流量之合约权利届满;本集团实质上转移资产所有权之绝大部分风险及回报;或本

集团实质上既无转移亦无保留资产所有权之绝大部分风险及回报,但不保留资产之控制权时,取消

确认金融资产。取消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时,资产账面值与已收代价之总和间之差额于损益中确认。

于相关合约订明之责任解除、注销或届满时,则取消确认金融负债。已取消确认之金融负债之账面

值与已付代价之差额于损益确认。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672024/25

年年报

3.

重大会计政策(续)

金融工具(续)

金融资产

倘根据合约购买或出售一项资产,而合约条款规定须于有关市场确立之时限内交付资产,则按交易

日基准确认及取消确认金融资产,并初步按公平值另加直接应占交易成本确认(除按公平值计入损

益(「按公平值计入损益」)之金融资产外)。按公平值计入损益之金融资产之收购事项直接应占交易

成本即时于损益确认。

本集团之金融资产分类至以下类别:

按摊销成本计量之金融资产;

按公平值计入损益之金融资产;及

按公平值计入其他全面收益之金融资产。

(i)

按摊销成本计量之金融资产

倘达成以下两项条件,则金融资产(包括应收贸易账款、应收贷款及其他应收款项)分类至本

类别:

资产乃按目标为持有资产以收取合约现金流之业务模式持有;及

资产之合约条款导致于特定日期产生仅为支付本金及尚未偿还本金额之利息之现金流。

该等资产其后使用实际利息法按摊销成本减预期信贷亏损(「预期信贷亏损」)之亏损拨备计

量。

(ii)

按公平值计入损益之金融资产

倘金融资产不符合按摊销成本计量之条件及按公平值计入其他全面收益之债务投资之条件,

除非本集团于初始确认时将并非持作买卖之股权投资指定为按公平值计入其他全面收益,否

则金融资产分类至此类别。

按公平值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衍生金融资产及按公平值计入损益的投资。

按公平值计入损益之金融资产其后按公平值计量,公平值变动产生的任何收益或亏损于损益

中确认。于损益确认的公平值收益或亏损乃扣除任何利息收入及股息收入。利息收入及股息收

入于损益中确认。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华盛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3.

重大会计政策(续)

金融工具(续)

金融资产

(续)

(iii)

按公平值计入其他全面收益之金融资产

倘金融资产符合以下条件,则将其分类为该类别,随后按公平值计入其他全面收益进行计量:

金融资产在目标为通过出售和汇集合约现金流量来实现的商业模式中持有;及

合约条款规定在指定日期产生现金流量,且该等现金流量仅为支付未偿付本金额的本金

及利息。

按公平值计入其他全面收益之金融资产包括按公平值计入其他全面收益之股权投资。

股权投资指定为按公平值计入其他全面收益。按公平值计入其他全面收益之权益工具投资随

后以公平值计量,公平值变动产生的损益计入其他全面收益并累积在按公平值计入其他全面

收益储备中;且不用进行减值评估。累计损益不会重新分类为出售股权投资的损益,并将转拨

至保留溢利。

该等权益工具投资的股息在本集团收取股息的权利确定时于损益确认,除非股息明确表示收

回部分投资成本。股息计入损益中的「其他收入」项目。

金融资产之减值

本集团就根据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

号须予减值的金融资产(包括应收贷款、应收贸易账款、应收保

固金及其他应收款项及银行结余及现金)的预期信贷亏损确认亏损拨备。预期信贷亏损金额于各报

告日期更新,以反映自初步确认以来信贷风险的变化。

全期预期信贷亏损指相关工具的预计年期内所有可能的违约事件将产生的预期信贷亏损。相反,

个月预期信贷亏损(「

个月预期信贷亏损」)指预期于报告日期后

个月内可能发生的违约事件导

致的部分全期预期信贷亏损。评估乃根据本集团过往信贷亏损经验进行,并就债务人特有的因素、

一般经济状况以及对报告日期的当前状况及未来状况预测的评估作出调整。

本集团一直就并无重大融资部分的应收贸易账款及应收保固金确认全期预期信贷亏损。该等资产

的预期信贷亏损乃就具有巨额结余的债务人个别评估及使用具有合适分组的拨备矩阵集体评估。

就所有其他工具而言,本集团计量的亏损拨备相等于

个月预期信贷亏损,除非信贷风险自初始确

认起大幅增加,则本集团会确认全期预期信贷亏损。应否确认全期预期信贷亏损乃按自初始确认起

发生违约的可能性或风险有否大幅增加而作出评估。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692024/25

年年报

3.

重大会计政策(续)

金融工具(续)

金融资产之减值(续)

(i)

信贷风险大幅增加

评估信贷风险自初始确认以来有否大幅增加时,本集团会就金融工具于报告日期发生违约的

风险与金融工具于初始确认当日发生违约的风险进行比较。在进行该评估时,本集团会考虑合

理且可靠的定量及定性资料,包括过往经验及毋须付出不必要的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前瞻

性资料。

具体而言,在评估信贷风险是否大幅增加时会考虑以下资料:

金融工具外部(如有)或内部信贷评级的实际或预期显著恶化;

信贷风险的外部市场指标显著恶化,例如债务人的信贷息差、信贷违约掉期价格显著

上升;

商业、金融或经济状况出现预计会导致债务人偿债能力显著下降的现有或预期不利变化;

债务人经营业绩实际或预期显著恶化;或

债务人的监管、经济或技术环境有实际或预期的显著不利变动,导致债务人偿债能力显

著下降。

无论上述评估的结果如何,本集团假设倘合约付款逾期超过

日,则信贷风险自初始确认以来

大幅增加,除非本集团有能说明信贷风险并无大幅增加的合理可靠资料,则作别论。

本集团定期监察就确定信贷风险曾否大幅增加所用标准之成效,并视适当情况修订有关标

准,以确保其能够于款项逾期前确定信贷风险大幅增加。

(ii)

违约定义

就内部信贷风险管理而言,本集团认为,违约事件在内部制定或取自外界来源的资料显示债务

人不大可能悉数向其债权人(包括本集团)还款(未计及本集团所持任何抵押品)时发生。不论

上述,本集团认为,违约于金融资产逾期超过

日时发生,除非本集团有合理可靠资料显示更

加滞后的违约标准更为恰当。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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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重大会计政策(续)

金融工具(续)

金融资产之减值(续)

(iii)

信贷减值之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在一项或多项违约事件(对该金融资产估计未来现金流量构成不利影响)发生时出现

信贷减值。金融资产出现信贷减值的证据包括有关以下事件的可观察数据:

发行人或借款人出现重大财政困难;

违约,如拖欠或逾期事件;

借款人的贷款人因有关借款人出现财政困难的经济或合约理由而向借款人授出贷款人不

会另行考虑的优惠;

借款人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或

由于财政困难,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

(iv)

撇销政策

本集团于有资料显示交易方处于严重财政困难且无实际复苏前景时,例如交易方处于清盘程

序或已进入破产程序时,或就应收贸易账款及应收保固金而言,相关金额逾期超过两年(以较

早者为准)撇销金融资产。于计及法律意见(如适用)的情况下,已撇销的金融资产可仍然受限

于根据本集团的收回程序进行的强制执行工作。撇销乃构成终止确认事件。任何后续收回款项

于损益确认。

(v)

计量及确认预期信贷亏损

计量预期信贷亏损取决于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程度(即倘发生违约之损失程度)及违约风险。

违约概率及违约损失率程度之评估乃根据过往数据以前瞻性资料作出调整。估计预期信贷亏

损反映无偏概率加权平均金额,此乃以发生违约的相关风险为权重厘定。

一般而言,预期信贷亏损为根据合约应付本集团之所有合约现金流量与本集团预期将收取之

现金流量之间之差额,并按初始确认时厘定之实际利率贴现。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712024/25

年年报

3.

重大会计政策(续)

金融工具(续)

金融资产之减值(续)

(v)

计量及确认预期信贷亏损(续)

倘预期信贷亏损按集体基准计量以迎合个别工具层面之证据未必存在的情况,则金融工具按

以下基准归类:

债务人的性质、规模及行业;

逾期状况;及

金融工具的性质(即本集团之应收贷款、应收贸易账款及应收保固金以及其他应收款项各

项评为独立组别)。

本集团透过调整其账面值于损益确认所有金融工具的减值收益或亏损,惟应收贷款、应收贸易

账款及应收保固金除外,其相应调整乃透过亏损拨备账予以确认。

金融负债及权益工具

金融负债及权益工具乃根据所订立合约安排之内容以及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会计准则中金融负债及

权益工具之定义予以分类。权益工具为带有本集团资产剩余权益(经扣除其所有负债)之任何合约。

就特定金融负债及权益工具采纳之会计政策于下文载列。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华盛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3.

重大会计政策(续)

金融工具(续)

金融负债及权益工具(续)

应付贸易账款及其他应付款项

应付贸易账款及其他应付款项乃按公平值初始确认,其后使用实际利率法按摊销成本计量,除非贴

现之影响属不重大,于该情况下则按成本列账。

借贷

借贷于初始确认时以公平值(扣除直接应占交易成本)计算。初始确认后,借贷随后使用实际利率法

按摊销成本计量,除非贴现之影响属不重大,于该情况下则按成本列账。收益及亏损在负债终止确

认时通过实际利率摊销程序在损益表内确认。

摊销成本经计及任何收购折让或溢价以及属实际利率主要组成部分之费用或成本计算。实际利率

摊销计入损益表的融资成本内。

借贷被分类为流动负债,除非本集团有无条件权利在报告期结束后至少

个月内延迟清偿负债。

承兑票据及应付债券

承兑票据及应付债券初步按公平值扣除直接应占交易成本确认。在初步确认后,承兑票据其后使用

实际利率法按摊销成本计量,除非贴现之影响属不重大,于该情况下则按成本列账。收益及亏损在

负债终止确认时通过实际利率摊销程序在损益表中确认。

摊销成本经计及任何收购折让或溢价以及属实际利率主要组成部分之费用或成本计算。实际利率

摊销计入损益表的融资成本内。

股本工具

本公司发行之股本工具乃按已收取之所得款项扣除直接发行成本入账。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732024/25

年年报

3.

重大会计政策(续)

非金融资产减值

于报告期末,本集团审阅其有限使用年期非金融资产账面值,以厘定该等资产有否出现任何减值亏

损迹象。倘出现任何有关迹象,则估计该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以厘定减值亏损(如有)的程度。倘未

能估计个别资产的可收回金额,则本集团估计该资产所属现金产生单位的可收回金额。

无限定使用期限之无形资产及未可供使用之无形资产每年进行减值测试,及于有迹象显示资产可

能出现减值时进行减值测试。

可收回金额为公平值减去出售成本及使用价值两者中之较高者。于评估使用价值时,估计未来现金

流量乃以税前贴现率贴现至其现值,该贴现率反映当前市场对货币时间值之评估及资产特定风险。

倘资产(或现金产生单位)之可收回金额估计低于其账面值,则资产(或现金产生单位)之账面值会减

少至其可收回金额。减值亏损会即时于损益确认,惟倘相关资产以重估金额列账,则在此情况下减

值亏损按重估减少处理。

倘其后拨回减值亏损,资产(或现金产生单位)的账面值将增至其经修订的估计可收回金额,惟增加

后的账面值不会超过于过往年度假设资产并无确认减值亏损而厘定的账面值(扣除摊销或折旧)。

减值亏损的拨回即时于损益确认为收入,惟倘相关资产以重估金额列账,则在此情况下减值亏损拨

回按重估增加处理。

分部报告

经营分部及于财务报表内呈报之各分部项目金额从财务资料中确认,而该等财务资料乃定期提供

予本集团最高级行政管理人员,以分配资源并评估本集团各项业务之表现。

除非个别重大之经营分部之经济特征相似,且在产品及服务性质、生产过程性质、顾客类别或等

级、用以分销产品或提供服务之方式,以及监管环境性质方面均相似,否则该等分部并不为财务申

报而合并计算。倘个别非重大之经营分部共同具有上述大部分之特征,则可能会合并计算。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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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重大会计政策(续)

关连方

关连方是指与本集团相关的人士或实体。

(a)

倘属以下人士,则该人士或该人士之近亲与本集团有关连:

(i)

控制或共同控制本集团;

(ii)

对本集团有重大影响力;或

(iii)

为本集团或本公司母公司的主要管理人员;或本公司母公司的主要管理人员;

(b)

倘符合下列任何条件,则实体与本集团有关连:

(i)

该实体与本集团属同一集团之成员公司(即彼此的母公司、附属公司及同系附属公司互有

关连);

(ii)

一间实体为另一实体的联营公司或合营企业(或另一实体所属集团旗下成员公司之联营

公司或合营企业);

(iii)

两间实体均为同一第三方的合营企业;

(iv)

一间实体为第三方实体的合营企业,而另一实体为该第三方实体的联营公司;

(v)

实体为本集团或与本集团有关连之实体为雇员利益设立的离职福利计划。倘本集团本身

为该计划,则提供资助的雇主亦与本集团有所关连;

(vi)

实体受

(a)

所指人士控制或受共同控制;

(vii)

(a)(i)

所指人士对实体有重大影响力或属该实体(或该实体的母公司)主要管理人员;或

(viii)

实体(或其所属集团之任何成员)向本集团或向本公司之母公司提供主要管理人员服务。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752024/25

年年报

3.

重大会计政策(续)

拨备及或然负债

倘因过往事件而令本集团产生现时法定或推定责任,且将有可能需要流出经济利益以解除责任,

及该责任之金额能够可靠估计,则须就不确定时间或金额之负债确认拨备。倘货币之时间价值属重

大,则拨备按预期就解除责任所需开支之现值列账。

倘不大可能需要流出经济利益,或倘无法可靠估计责任金额,则该责任将披露为或然负债,除非经

济利益流出之可能性极低则作别论。其存在与否将仅可透过一项或多项未来事件发生或不发生而

确定之可能责任亦披露为或然负债,除非经济利益流出之可能性极低则作别论。

报告期后事项

提供有关本集团于报告期末之状况之额外资料或显示持续经营假设为不适当之报告期后事项为调

整事项,并反映于综合财务报表内。并非调整事项之报告期后事项如属重大,则于综合财务报表附

注内披露。

4.

重要判断及估计

编制本集团综合财务报表需要管理层作出判断、估计及假设,而该等判断、估计及假设影响收益、

开支、资产及负债的列报金额及其随附披露及或然负债的披露。此等假设及估计的不明朗因素可能

引致日后需对受影响的资产或负债的账面值作出重大调整的后果。

(a)

估计不确定性的主要来源

于报告期末所作出有关未来的主要假设及估计不确定因素的其他主要来源(具有重大风险,可

能导致须于下个财政年度就资产及负债的账面值作出重大调整)载列如下。本集团作出的估计

及假设是基于在编制综合财务报表时所得的参数。然而,现有情况与有关未来发展的假设,可

能因市场变化或本集团控制以外之情况而有所变更。会计估计及假设的修订前瞻性确认,并可

能影响未来期间之资产与负债的公平值与账面值、经营业绩及现金流量之金额及时间。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华盛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4.

重要判断及估计(续)

(a)

估计不确定性的主要来源(续)

(i)

商誉及其他无形资产减值

于厘定商誉及其他无形资产有否减值时,须估计商誉及其他无形资产所获分配现金产生

单位之使用价值。本集团计算使用价值时须估计预期自现金产生单位产生之未来现金流

量及合适贴现率,以计算其现值。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之商誉及其他无形资产账

面值分别为约

125,821,000

港元及约

21,447,000

港元。计算减值亏损之详情载于附注

(ii)

其他无形资产之可使用年期

资产的估计可使用年期反映董事根据客源流失等若干假设估计其他无形资产预期将为本

集团带来净现金流的年期。实际经济年期可能与估计可使用年期不同。定期检讨可能令

估计可使用年期出现变动,因而导致在未来数年之摊销开支及减值亏损有所变动。其他

无形资产之详情载于附注

(iii)

应收贸易账款、应收保固金及其他应收款项之估计减值

本集团遵循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

号的指引,估计应收贸易账款、应收保固金及其他应收

款项之预期信贷亏损之亏损拨备金额。本集团采用拨备矩阵为应收贸易账款及应收保固

金计算预期信贷亏损。拨备率基于本集团之历史结付经验及历史可收回率计算,作为具

有类似亏损模式的多个债务人的组别。拨备矩阵乃根据拨备率厘定,当中计及不需过高

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合理及有根据的前瞻性资料。于各报告日期,历史观察违约率会

予以重新评估,而前瞻性资料的变动会获考虑。此外,具有重大结余及出现信贷减值之应

收贸易账款及应收保固金以及其他应收款项会就预期信贷亏损个别进行评估。

预期信贷亏损拨备对估计变动较为敏感。有关本集团应收贸易账款、应收保固金及其他

应收款项之预期信贷亏损之资料于附注

披露。

(iv)

金融工具之公平值

公平值之最佳证据为交投活跃市场公开价格之报价。在缺乏该等资料之情况下,公平值

由独立专业估值师厘定。有关估值受所采纳之估价模型之限制及管理层在假设中使用之

估计之不确定性而规限。如估计及有关估价模型之参数有任何变动,在无报价情况下若

干金融工具之公平值将会有重大变动。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772024/25

年年报

4.

重要判断及估计(续)

(a)

估计不确定性的主要来源(续)

(v)

物业、厂房及设备以及折旧

本集团就本集团之物业、厂房及设备厘定估计可使用年期、剩余价值及相关折旧支出。此

项估计乃按照性质及用途相似之物业、厂房及设备之实际可使用年期及剩余价值之过往

经验而作出。倘可使用年期及剩余价值与先前估计不同,本集团会修正折旧支出或撇销

或撇减技术上已过时或已废弃或已出售的非策略性资产。

(vi)

物业、厂房及设备减值

当事件或情况变化表明资产的账面值超过其可收回金额时,对物业、厂房及设备进行减

值检讨。可收回金额乃经参考估计未来现金流量之现值厘定。倘未来现金流量低于预期

或者存在不利事项及事实和情况变化导致估计未来现金流量的修订,可能发生重大减值

损失。

(b)

气候相关事宜

本集团适时在估计和假设中考虑气候相关事宜。该评估包括实体风险及转型风险对本集团可

能产生的广泛影响。尽管本集团相信其业务模式及产品在向低碳经济转型后仍然可行,但气候

相关事宜增加支撑财务报表的估计和假设的不确定性。尽管气候相关风险目前可能不会对计

量产生重大影响,但本集团正在密切关注相关变化及发展,例如新气候相关立法。

5.

收益及分部资料

向董事(即主要经营决策者(「主要经营决策者」))呈报以作资源分配及评估分部表现用途之资料乃

专注于所交付或提供之货品或服务类别。此亦为本集团之组织基准。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本集团完成出售诚信财务有限公司(其负责本集团全部放债业务)

65%

股权。于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放债业务分部业绩根据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

「持作出售的非流动资产及已终止经营业务」呈列为已终止经营业务。因此,放债业务分部的财务

表现不再另行单独呈列。

主要经营决策者将本集团的混凝土业务视作一个单独的经营分部并相应审阅综合财务报表。由于

本集团仅有一个经营分部合资格为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

号「经营分部」项下的报告分部,故并无于

综合财务报表中呈列单独的分部分析。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华盛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5.

收益及分部资料(续)

收益

来自持续经营业务客户合约之收益分类:

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

(经重列)

持续经营业务

来自客户合约之收益:

来自混凝土业务之货品销售

547,762

截至二零二五年及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客户合约收益于某一时间并基于经营地点产

生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中国内地。

货品销售之收益于交付货品及已转移所有权且以下所有条件获达成时确认:

本集团已向买家转移货品拥有权之重大风险及回报;

本集团并无持续参与一般与已售货品拥有权相关之管理,对已售货品亦无实际控制权;

能可靠地计量收益金额;

交易相关之经济利益将可能流入本集团;及

能可靠地计量交易已产生或将予产生之成本。

有关地区的资料

于厘定本集团有关地区的资料时,持续经营业务的收益乃根据客户的位置进行分析。

于截至二零二五年及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团按地理市场(而无论货物来源)划分

的来自外部客户的持续经营业务收益均源于中国-中国内地业务。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位于中国内地及香港的分类为非流动非金融资产分别约为

233,858,000

港元(二零二四年:

246,746,000

港元)及

20,308,000

港元(二零二四年:

7,315,000

元)。

有关主要客户的资料

于截至二零二五年及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概无本集团单一客户收益占本集团来自持

续经营业务的总收益逾

10%

二零二五年
千港元
372,566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792024/25

年年报

6.

其他收入

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

(经重列)

持续经营业务

银行利息收入

租金收入

应收可换股债券的利息收入

诉讼收入(附注

政府资助╱补贴(附注

2,540

佣金收入

4,306

杂项收入

9,213

附注:

1.

本集团向若干贸易债务人提出诉讼索偿,以要求即时偿还未结算应收贸易账款及应收保固金。根据相关法院的判决,于截至

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团自该等贸易债务人收取利息、罚款及相应的法律费用合共约

2,150,000

港元(二零

二四年:

383,000

港元)。

2.

概无与资助╱补贴有关的条件或或有事项尚未达成。

7.

其他收益及亏损净额

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

(经重列)

持续经营业务

汇兑差异

出售物业、厂房及设备之亏损

(849)

撇销物业、厂房及设备之亏损(附注)

撇销存货之亏损(附注)

提前赎回承兑票据之亏损

(111)

提前赎回应付债券之亏损

(823)

应收可换股债券之公平值亏损

(2,489)

应付债券贴现收益

6,054

应收贸易账款、应收保固金及其他应收款项减值亏损

(13,738)

应收承兑票据减值亏损

(13,750)

应收贸易账款撇销

(49)

租赁修订收益

(25,193)

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团一间位于中国内地的仓栈因台风受损,导致本集团的其中一个仓栈及存放于此的部分

存货无法使用。因此,本集团已撇销该等物业、厂房及设备的账面值约

4,420,000

港元及存货账面值约

2,197,000

港元。

二零二五年
千港元
102
438
956
2,150
2,013
80
5,739
二零二五年
千港元
(10)
(13)
(4,420)
(2,197)
(316)
(635)
(21,624)
(13,750)
167
(42,798)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华盛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8.

融资成本

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

(经重列)

持续经营业务

应付债券之实际利息

7,971

借贷之利息

9,998

承兑票据之利息

租赁负债之利息

18,357

9.

所得税抵免(开支)

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

(经重列)

持续经营业务

即期税项:

-香港利得税

(59)

-中国企业所得税(「中国企业所得税」)

(8,601)

(8,660)

过往年度超额拨备:

-中国企业所得税

1,204

递延税项:

-本年度

4,042

所得税抵免(开支)

(3,414)

(i)

香港

二零二五年的香港利得税拨备按年内香港产生的估计应课税利润的

16.5%

(二零二四年:

16.5%

)计算。在两级利得税税制下,合资格公司首

2,000,000

港元(二零二四年:

2,000,000

元)的应课税利润按

8.25%

(二零二四年:

8.25%

)的税率纳税,超过

2,000,000

港元(二零二四

年:

2,000,000

港元)的利润按

16.5%

(二零二四年:

16.5%

)的税率纳税。

二零二五年
千港元
10,565
10,590
318
21,473
二零二五年
千港元
1,002
5,053
6,055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812024/25

年年报

9.

所得税抵免(开支)(续)

(ii)

中国内地

中国经营附属公司之估计应课税利润之中国企业所得税税率均按

25%

(二零二四年:

25%

)计

算,惟本公司被确认为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的附属公司除外,且根据中国相关法律

法规,附属公司于本年度有权享有高新技术企业之优惠税率,即

15%

(二零二四年:

15%

)企业

所得税税率。

(iii)

其他司法管辖区

于其他司法管辖区产生之税项按相关司法管辖区之现行税率计算。根据开曼群岛及英属处女

群岛(「英属处女群岛」)的规则及规例,本集团无须缴纳任何所得税。

年内所得税抵免(开支)与根据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报表的来自持续经营业务的除所得税前亏

损对账如下:

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

(经重列)

来自持续经营业务的除所得税前亏损

(3,153)

按法定税率计算之税项

(6,243)

应占联营公司业绩之税务影响

(167)

不可扣税开支之税务影响

(1,616)

不可扣税收入之税务影响

4,727

尚未确认的暂时差额之税务影响

(58)

尚未确认的税项亏损之税务影响

(1,261)

过往年度超额拨备

1,204

年内来自持续经营业务的所得税抵免(开支)

(3,414)

二零二五年
千港元
(84,719)
7,553
(3,526)
1,716
(59)
(631)
1,002
6,055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华盛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9.

所得税抵免(开支)(续)

根据中国企业所得税法,凡在中国成立的公司向非中国税项居民投资者宣派有关二零零八年一月

一日以后获取利润的股息,必须缴纳

10%

的预扣所得税。于香港注册成立的合资格投资者,可按条

约税率

5%

缴纳预扣所得税。

除附注

所载之本集团未确认税项亏损外,于两个年度各报告期间结束时,并无其他重大未拨备之

递延税项。

10.

年度亏损

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

(经重列)

持续经营业务

本集团经扣除下列各项之年度亏损:

董事酬金(附注

4,316

其他员工成本

25,497

退休福利计划供款(附注

a

3,962

员工成本总额

33,775

核数师酬金

-核数服务

1,500

-非核数服务

已售存货成本(附注

b

408,821

物业、厂房及设备折旧

7,494

使用权资产折旧

5,761

其他无形资产摊销

12,255

附注:

(a)

于年内并无没收供款可供抵销现有供款(二零二四年:无)。

(b)

已售存货成本包括与员工成本及折旧开支相关的约

16,240,000

港元(二零二四年:

17,875,000

港元),该等金额亦纳入上文就

各类支出单独披露之相关总额中。

二零二五年
千港元
1,883
24,485
3,425
29,793
1,250
15
305,881
7,102
4,246
12,255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832024/25

年年报

11.

董事及雇员酬金

董事

年内董事的薪酬根据上市规则、香港公司条例第

383(1)(a)

(b)

(c)

(f)

条以及公司(披露董事利益资

料)规例第

部披露如下: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执行董事:

江志强先生(附注

(i)

黄铭禧先生

陈健龙先生(附注

(v)

非执行董事:

李仁杰先生(附注

(ii)

独立非执行董事:

郭锦添先生

曹炳昌先生

朱晓佳女士(附注

(iii)

李国泰先生(附注

(vi)

薪金及退休福利
袍金其他福利计划供款总计
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
13061218760
19510205
360360
216216
198198
144144
1,243612281,883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华盛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11.

董事及雇员酬金(续)

董事(续)

截至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袍金

薪金及

其他福利

退休福利

计划供款总计

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

执行董事:

黄伟升先生(附注

(iv)

2,534–122,546

陈健龙先生(附注

(v)

江志强先生(附注

(i)

黄铭禧先生

195–10205

非执行董事:

李仁杰先生(附注

(ii)

120––120

独立非执行董事:

郭锦添先生

216––216

李国泰先生(附注

(vi)

144––144

曹炳昌先生

198––198

朱晓佳女士(附注

(iii)

––––

3,577693464,316

附注:

(i)

江志强先生已获委任为执行董事,自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一日起生效。

(ii)

李仁杰先生已获委任为本公司非执行董事兼主席,自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一日起生效。

(iii)

朱晓佳女士已获委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自二零二四年四月一日起生效。截至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并无已付或

应付朱晓佳女士的酬金。

(iv)

黄伟升先生已辞任本公司执行董事、行政总裁及主席之职务,自二零二三年十一月三十日起生效。

(v)

陈健龙先生已辞任执行董事,自二零二四年四月一日起生效。

(vi)

李国泰先生已辞任独立非执行董事,自二零二四年四月一日起生效。

已付执行董事或为执行董事支付之袍金、薪金、津贴及实物福利通常为就与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管

理事项有关之该等人士之其他服务而支付或应收之酬金。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852024/25

年年报

11.

董事及雇员酬金(续)

雇员

在本集团的五名最高薪人士中,一名(二零二四年:两名)为董事,而彼等之酬金载于上文董事酬金

之详情。其余四名(二零二四年:三名)非董事人士的酬金如下:

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

薪金及其他津贴

3,278

退休福利计划供款

3,332

已付或应付余下四名(二零二四年:三名)非董事人士的酬金介乎以下范围:

二零二四年

人数

零至

1,000,000

港元

1,000,001

港元至

1,500,000

港元

1,500,001

港元至

2,000,000

港元

于两个年度,本集团并无向任何董事或五名最高薪人士(包括董事及雇员)支付酬金,作为加入或于

加入本集团时的奖励或作离职补偿。于两个年度,并无董事放弃或同意放弃任何酬金之安排。

高级管理层

已付或应付高级管理层成员(不包括董事)的酬金介乎以下范围:

二零二四年

人数

零至

1,000,000

港元

1,000,001

港元至

1,500,000

港元

二零二五年
千港元 3,757
72
3,829
二零二五年
人数 3
1
二零二五年
人数 1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华盛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12.

已终止经营业务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本集团透过其直接全资附属公司

Bright World Group Holdings

Limited

与独立第三方就出售诚信财务有限公司(「诚信财务」)之

65%

股权订立买卖协议,总代价为

32,500,000

港元(「诚信财务出售事项」)。诚信财务代表本集团的整个放债业务分部,因此,诚信财

务出售事项完成后,本集团之放债业务已终止经营。出售事项之详情载于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五年

三月三十一日之公布。

诚信财务出售事项已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完成。于完成后,诚信财务不再为本公司之附属公

司,而诚信财务之财务业绩亦不再综合并入本集团。出售资产及负债之详情及出售亏损之计算于附

披露。

放债业务自二零二四年四月一日起至其出售日期止期间及截至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

财务表现及现金流量分类至并计入截至二零二五年及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已终止经营

业务的一部分,并已于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报表内单独呈列为单一项目,详情如下:

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

利息收益

18,144

其他收入

其他收益及亏损净额

(37,821)

行政开支

(3,980)

融资成本

(44)

来自已终止经营业务的除所得税前溢利(亏损)

(23,700)

所得税开支

(1,174)

来自已终止经营业务的除所得税后溢利(亏损)

(24,874)

出售附属公司之亏损

来自已终止经营业务的亏损

(24,874)

以下各方应占已终止经营业务亏损:

-本公司拥有人

(24,874)

来自已终止经营业务的现金流量

经营活动所得现金净额

投资活动所得现金净额

融资活动所用现金净额

(760)

银行结余及现金(减少)增加净额

二零二五年
千港元 10,718
4
(6,644)
(2,924)
(50)
1,104
1,104
(14,820)
(13,716)
(13,716)
644
4
(91 0)
(262)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872024/25

年年报

13.

股息

董事并不建议就截至二零二五年及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支付任何股息。

14.

每股亏损

来自

(i)

持续经营及已终止经营业务;

(ii)

持续经营业务;及

(iii)

已终止经营业务的每股基本亏损乃根据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年内亏损及于年内各自已发行普通股加权平均数计算得出。

于二零二五年及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每股摊薄亏损与每股基本亏损相同,乃由于年内本集团

并无潜在摊薄普通股。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每股基本亏损的计算乃按以下数据得出:

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

(经重列)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年内亏损

(i)

持续经营及已终止经营业务

(31,441)

(ii)

持续经营业务

(6,567)

(iii)

已终止经营业务

(24,874)

股份数目:

就每股基本亏损而言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506,124,429

二零二五年
千港元
(92,380)
(78,664)
(13,716)
755,654,743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华盛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15.

物业、厂房及设备

厂房

及机器汽车租赁装修

家私、

固定装置

及设备在建工程总计

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

成本

于二零二三年四月一日

28,90710,8283,9572,6143,18749,493

添置

252681–595,0576,049

出售

–(4,002)–––(4,002)

转移

4,323––397(4,720)–

汇兑调整

(1,123)(980)–(69)(108)(2,280)

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

32,3596,5273,9573,0013,41649,260

添置

5,7143558741454,73111,819

出售

–(354)–––(354)

撇销

(3,504)–(874)–(320)(4,698)

出售附属公司(附注

––(2,021)(431)–(2,452)

转移

–––499(499)–

汇兑调整

(689)(424)–(48)(62)(1,223)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33,8806,1041,9363,1667,26652,352

累计折旧

于二零二三年四月一日

5,9141,9261,9081,425–11,173

年内开支

3,0483,661848462–8,019

出售时对销

–(3,032)–––(3,032)

汇兑调整

(353)(669)–(37)–(1,059)

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

8,6091,8862,7561,850–15,101

年内开支

4,4661,0161,042578–7,102

出售时对销

–(337)–––(337)

撇销时对销

(84)–(194)––(278)

出售附属公司时对销(附注

––(1,840)(392)–(2,232)

汇兑调整

(290)(347)–(29)–(666)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12,7012,2181,7642,007–18,690

账面净值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21,1793,8861721,1597,26633,662

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

23,7504,6411,2011,1513,41634,159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892024/25

年年报

16.

使用权资产及租赁负债

(a)

使用权资产

二零二四年

租赁相关项目之披露:千港元

于三月三十一日:

使用权资产

土地及楼宇

6,747

本集团根据未贴现现金流量作出租赁负债之

到期分析如下:

一年内

7,672

一年至两年

2,471

两年至五年

10,143

使用权资产之折旧费用

土地及楼宇

6,566

租赁利息

租赁现金流出总额

7,320

添置使用权资产

8,425

出售附属公司(附注

本集团租赁各种土地使用权及物业。租赁协议一般为固定期限,期限为一至五年。租赁条款乃

按个别基准磋商且包含各种不同的条款及条件。租赁协议不作任何契诺,租赁资产不得用作借

贷抵押。

二零二五年
千港元
3,124
3,222
3,222
4,808
368
8,119
3,113
684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华盛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16.

使用权资产及租赁负债(续)

(b)

租赁负债

二零二四年

租赁付款

租赁

付款现值

千港元千港元

于一年内

7,6727,338

于第二至第五年(包括首尾两年)

2,4712,434

10,143

减:未来融资费用

(371)

租赁负债现值

9,7729,772

减:于

个月内到期结算的款项

(于流动负债项下列示)

(7,338)

个月后到期结算的款项

2,434

适用于租赁负债的加权平均增量借贷利率介乎

4.75%

5.875%

(二零二四年:

4.2%

5.875%

)。

二零二五年 租赁
租赁付款付款现值
千港元 3,222千港元 3,180
3,222
(42)
3,1803,180
(3,180)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912024/25

年年报

17.

其他无形资产

客户网络

千港元

成本

于二零二三年四月一日、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及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85,787

累计摊销及减值

于二零二三年四月一日

39,830

年内开支

12,255

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

年内开支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账面净值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

33,702

客户网络指本集团与

Alpha Youth Limited

及其附属公司(统称「

Alpha Youth

集团」)的客户建立的长期

和密切的业务关系,于本集团于过往年度收购

Alpha Youth

集团后首次确认,并已分配至混凝土业务

现金产生单位。

Alpha Youth

集团的客户网络按七年期根据直线法进行摊销。

有关其他无形资产减值测试之详情载于附注

52,085
12,25 5
64,340
21,447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华盛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18.

商誉

混凝土业务

现金产生单位

放债业务

现金产生单位总计

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

成本

于二零二三年四月一日及

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

154,50521,795176,300

出售附属公司(附注

–(21,795)(21,795)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154,505–154,505

累计减值亏损

于二零二三年四月一日

28,6842,08130,765

已确认减值亏损

–19,71419,714

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

28,68421,79550,479

出售附属公司(附注

–(21,795)(21,795)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28,684–28,684

账面净值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125,821–125,821

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

125,821–125,821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于过往年度产生的商誉与收购

Alpha Youth

集团有关,并已分配至混凝

土业务现金产生单位。

已确认现金产生单位的商誉预期不会就所得税目的予以扣减。

有关商誉减值测试之详情载于附注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932024/25

年年报

19.

其他无形资产及商誉之减值测试

于二零二五年及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为了进行减值测试,分别载于附注

之其他无形资

产及商誉已分配至两个独立的现金产生单位。于二零二五年及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分配至该

等单位的其他无形资产及商誉的账面值如下:

具有限可使用年期的

客户网络商誉

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

放债业务现金产生单位

混凝土业务现金产生单位

125,821

125,821

截至二零二五年及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团厘定混凝土业务现金产生单位的其他

无形资产及商誉并无减值。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放债业务现金产生单位概无商誉

减值(二零二四年:约

19,714,000

港元)。上述现金产生单位可收回金额的基准及其主要相关假设概

述如下:

放债业务现金产生单位

此现金产生单位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之可收回金额约为

45,085,000

港元,此乃参考独立专

业估值师之专业估值,根据使用价值计算方法厘定。该项计算方法涵盖本集团估计为无限期之期

间,此乃由于于预期现金产生单位为本集团带来经济利益之期间并无可预见的限制。计算方法采用

现金流量预测,以管理层批准涵盖五年期的财政预算为基准。超过预测期之现金流量使用零增长率

推断。预测现金流量税前贴现率为

15.31%

。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放债业务现金产生单位项

下商誉已获悉数减值。

根据放债业务现金产生单位之减值评估,分配至放债业务现金产生单位的商誉已厘定为减值。商誉

减值亏损约

19,714,000

港元已于截至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综合损益中确认为其他收

益及亏损净额。于截至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已确认减值亏损,乃主要由于因其他市场参

与者竞争加剧导致贷款组合预期回报出现不利变动及五年预测期经营成本增加。

客户网络 二零二四年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 33,702千港元 –
21,447125,821
21,44733,702125,821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华盛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19.

其他无形资产及商誉之减值测试(续)

混凝土业务现金产生单位

此现金产生单位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之可收回金额乃参考独立专业估值师之专业估值,根

据使用价值计算方法(二零二四年:使用价值计算方法)厘定。该项计算方法涵盖本集团估计为无

限期之期间,此乃由于于预期现金产生单位为本集团带来经济利益之期间并无可预见的限制。计算

方法采用现金流量预测,以管理层批准涵盖五年期(二零二四年:五年期)的财政预算为基准。超过

预测期之现金流量使用零增长率(二零二四年:零增长率)推断。预测现金流量税前贴现率为

15.1%

(二零二四年:

18.5%

)。

用于厘定赋予收益增长及预算毛利率价值之基准,乃为管理层对相关现金产生单位市场发展及未

来表现之预期。所用贴现率反映与相关现金产生单位行业有关之特定风险。

20.

于联营公司之权益

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

投资成本

-未上市

56,240

分占收购后溢利及其他全面收益,扣除已收股息

(2,608)

53,632

二零二五年
千港元
73,340
(3,228)
70,112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952024/25

年年报

20.

于联营公司之权益(续)

于二零二五年及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的联营公司详情载列如下,其中未上市法人实体市场报

价不详。

于三月三十一日本集团

持有的可归属权益

联营公司名称

注册成立及

营业地点注册/缴付股本详情

二零二四年

主要业务

(%)

海南叁丰小额贷��限�司

(「海南叁丰」)

中国人民币

100,000,000

为中国中小型企业

提供贷款

凯沃国�贸易(海南)�限�司

(「凯沃国�」)

中国人民币

100,000,000

于海南省从事

进口汽车贸易

诚信财�

(i)

香港

17,858,240

港元

不适用于香港提供放贷服务

附注:

(i)

本集团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完成出售诚信财务

65%

股权。因此,于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于诚信财务

的余下权益获分类为于联营公司的投资,其详情载列于附注

上述所有联营公司于综合财务报表中均采用权益法入账。

持有的可
二零二五年 (%)
30
20
35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华盛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20.

于联营公司之权益(续)

本集团联营公司的财务资料概要载列于下文。下述的财务资料概要为联营公司财务报表中显示的

金额,并已针对会计政策的任何差异进行调整。

海南叁丰凯沃国际诚信财务

于三月三十一日

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

流动负债

非控股权益

海南叁丰凯沃国际诚信财务

截至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收益

年内溢利(亏损)

年内其他全面亏损

年内全面收益(亏损)总额

上述财务资料概要与综合财务报表中确认的本集团于联营公司的权益账面值的对账情况如下:

海南叁丰凯沃国际诚信财务

联营公司拥有人应占资产净值

本集团实际权益

本集团分占联营公司的资产净值

海南凯沃诚信财务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五年二零二五年
千港元 111,147千港元 114,641 90 (175) –千港元 212,418千港元 218,160 1,028 (121,824) (1,041)千港元 46,415
526334,347
(161)(114,448)(236)
(3,019)
海南凯沃诚信财务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五年二零二五年
千港元 3,142千港元 10,330千港元 4,733千港元 15,018千港元 10,718
(1,509)3,720 – 3,720967(12,032) (3,749) (15,781)1,104
(1,707)
(1,509)(740)1,104
海南凯沃诚信财务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五年二零二五年
千港元 111,038千港元 114,556千港元 95,584千港元 96,323千港元 50,526
30%30% 34,36720%20% 19,26535%
33,31119,11717,684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972024/25

年年报

21.

按公平值计入其他全面收益之股权投资

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

非上市股权投资

118,054

非上市股权投资指本公司于

Wisdom Moon (BVI) Limited

(「

Wisdom Moon

」)

A

类股份的

17.92%

(二

零二四年:

13.4%

)中拥有的股权。

Wisdom Moon

为一间于英属处女群岛注册成立的私人实体,主

要从事投资控股。于二零二三年一月十三日,本公司的全资附属公司以总代价

15,000,000

美元(相

当于约

117,000,000

港元)收购

Wisdom Moon

A

类股份的

13.4%

股权。于二零二四年十一月十九

日,本集团进一步以代价

45,000,000

港元收购

Wisdom Moon

A

类股份的

4.52%

股权。于采纳香港

财务报告准则第

号后,本集团将其于

Wisdom Moon

之按公平值计入其他全面收益(非经常性)之投

资指定为持作长期战略投资。于截至二零二五年及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两个年度,并无从此

项投资获得股息。

于二零二五年及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本集团委聘独立专业估值师对股权投资进行估值。股

权投资之公平值已采用贴现现金流量法按以收入为基准估值技术厘定。超过预测期之现金流量

使用估计增长率

2%

(二零二四年:

2%

)推断。预测现金流量税前贴现率为

18.12%

(二零二四年:

22.63%

)。

上述股权投资之公平值变动乃于其他全面收益确认,并于权益下按公平值计入其他全面收益储备

累计。于终止确认相关股权投资时,本集团将金额从按公平值计入其他全面收益储备转拨至累计亏

损。

倘贴现率上升或下降

1%

,于

Wisdom Moon

17.92% A

类股份股权的公平值将减少约

15,411,000

元或增加约

23,296,000

港元。倘增长率上升或下降

1%

,于

Wisdom Moon

17.92% A

类股份股权的

公平值将增加约

15,590,000

港元或减少约

7,706,000

港元。

二零二五年
千港元 201,600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华盛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22.

应收可换股债券

二零二八年应收

8%

可换股债券

于二零二四年十二月十三日,本公司的直接全资附属公司

Golden Star Group Holdings Limited

(「

Golden Star

」)与

Saveur Limited

(一间于香港注册成立的私人公司)订立认购协议,以认购本金

额为

40,000,000

港元之非上市

8%

票息有担保及有抵押可换股债券(「二零二八年应收

8%

可换股债

券」),于发行日期的第四周年(「二零二八年到期日」)到期。二零二八年应收

8%

可换股债券的认购

已于二零二四年十二月十三日完成。

二零二八年应收

8%

可换股债券以港元计值,年利率为

8%

,每半年支付一次。除非先前已赎回或转

换或购买及注销,否则发行人可于发行日期后直至赎回日期止任何时间按本金额的

100%

连同所有

应计未付利息提前赎回于二零二八年到期日前尚未行使的二零二八年应收

8%

可换股债券。

二零二八年应收

8%

可换股债券赋予债券持有人权利于发行日期起直至紧接二零二八年到期日前一

日(不包括二零二八年到期日)根据认购协议项下之转换公式,将全部或部分本金额转换为

Saveur

Limited

之股份。

二零二八年应收

8%

可换股债券由叶俊达先生(

Saveur Limited

之唯一股东)提供个人担保,并以

Saveur Limited

的存货、现金、应收账款及银行账户为担保物之浮动抵押债券作为抵押。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二零二八年应收

8%

可换股债券的公平值已参照独立合资格专业估值

师进行的估值进行评估。公平值亏损约

635,000

港元于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综合

损益中确认为其他收益及亏损净额。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并无提前赎回或转换二零二八年应收

8%

可换股债券。

二零二五年应收

8%

可换股债券

于二零二零年七月二十八日,本公司的直接全资附属公司

Golden Star

ARTE Investment Group

Limited

(「

ARTE Investment

」)(一间在英属处女群岛注册成立的私人公司)订立认购协议,以认购

ARTE Investment

发行的本金为

2,000,000

美元的非上市

8%

票息可换股债券(「二零二五年应收

8%

换股债券」),于发行日期的第五周年(「到期日」)到期。可换股债券的认购于二零二零年七月三十一

日完成。

二零二五年应收

8%

可换股债券的持有人有权在到期日之前的任何时间将全部或部分本金额转换为

发行人将发行的可转换股份。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992024/25

年年报

22.

应收可换股债券(续)

二零二五年应收

8%

可换股债券(续)

二零二五年应收

8%

可换股债券的年利率为

8%

。一半的利息(即每年

4%

)每

个月支付一次,其余

一半的利息(即另外的每年

4%

)则累积并于

(i)

发行日期的第四周年(「第一次赎回日」)或

(ii)

到期日或

(iii)

提前赎回或转换日期(以较早者为准)一次性支付。于行使转换权时,将不支付利息。未偿还的二

零二五年应收

8%

可换股债券将于

(i)

第一次赎回日(由债券持有人酌情决定);或

(ii)

到期日后的第五个

营业日或之前按本金及累积利息金额的

100%

赎回。二零二五年应收

8%

可换股债券以美元计值。

截至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公司提前全数赎回

2,000,000

美元(相当于约

15,606,000

元)之二零二五年应收

8%

可换股债券。因此,应收可换股债券之公平值亏损约

2,489,000

港元于截至

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综合损益中确认为其他收益及亏损净额。

变动详情载列如下:

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

于年初

17,465

于认购日

利息收入

于损益确认的公平值变动

(2,489)

提前赎回

(15,606)

于年末

二零二五年
千港元 –
40,000
956
(635)
40,321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华盛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23.

存货

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

按成本值:

原材料

3,851

在制品

燃料及消耗品

3,683

8,002

24.

应收贷款

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

应收贷款

-有抵押

19,000

-无抵押

144,326

163,326

累计应收利息

42,139

205,465

减:已确认减值亏损

(108,047)

97,418

本集团放债业务之应收贷款全部以港元计值。授予客户的首次贷款期限主要于两年内。若干应收贷

款以香港及中国内地的物业作抵押。

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向客户提供的贷款按固定月利率介乎每年

8%

18%

计息。上述应收

贷款的实际年利率介乎

8%

20%

应收贷款(扣除呆账拨备)基于相关合约载列的初始贷款开始日期的账龄分析如下:

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

超过

69,215

二零二五年
千港元
4,914
582
1,165
6,661
二零二五年
千港元
二零二五年
千港元 –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1012024/25

年年报

24.

应收贷款(续)

应收贷款呆账拨备的变动如下:

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

于年初

89,940

已确认减值亏损净额

18,107

出售附属公司

于年末

108,047

本集团管理层根据客户还款记录及抵押品(如有)之公平值个别检讨及评估减值。截至二零二五年

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按个别评估基准就应收贷款及应计利息确认减值亏损约

6,644,000

港元(二零

二四年:

18,107,000

港元)。

25.

应收贸易账款、应收保固金及其他应收款项以及预付款项

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

应收贸易账款总额

397,500

减:已确认减值亏损

(30,151)

应收贸易账款净额

367,349

应收保固金总额

359,048

减:已确认减值亏损

(23,408)

应收保固金净额

335,640

其他应收款项总额

122,656

减:已确认减值亏损

其他应收款项净额

122,656

应收票据

22,038

预付款项及按金

124,092

可收回税项

应收贸易账款、应收保固金及其他应收款项以及预付款项

971,775

就报告而言分析为:

流动

888,725

非流动

-应收保固金

83,050

971,775

附注:

(i)

应收贸易账款及其他应收款项乃按相关集团实体的功能货币计值。

二零二五年
千港元 108,047
6,644
(114,691)
二零二五年
千港元 443,956
(46,914)
397,042
295,017
(25,143)
269,874
106,516
(2,030)
104,486
1,625
81,701
2,058
856,786
796,187
60,599
856,786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华盛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25.

应收贸易账款、应收保固金及其他应收款项以及预付款项(续)

应收贸易账款

本集团一般向其贸易客户提供

日(二零二四年:

日)的平均信贷期。然而,混凝土业务

应收贸易账款之特定部分(即保固金部分)将允许贸易客户于建造完工后

日结付。

于报告期末,本集团应收贸易账款(扣除保固金部分及减值亏损)根据发票日期的账龄分析如下:

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

33,029

8,646

29,638

超过

296,036

367,349

截至二零二五年及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所有应收票据之账龄为

日以内。

在接纳任何新客户前,本集团会评估潜在客户的信贷质素,基于该等客户的过往信贷记录设定信贷

限额。

本集团根据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

号应用简化方法,就所有应收贸易账款使用全期预期亏损拨备作

出预期信贷亏损拨备。为计量预期信贷亏损,应收贸易账款已根据共同信贷风险特征及逾期日数进

行分组。预期信贷亏损亦纳入前瞻性资料。

有关本集团应收贸易账款之信贷风险资料载列如下:

即期

逾期

逾期

逾期

逾期

以上总计

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加权平均预期亏损率

应收金额

亏损拨备

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

加权平均预期亏损率

2.95%2.20%2.51%2.79%9.75%

应收金额

34,2469,42330,97047,817275,044397,500

亏损拨备

(1,010)(207)(777)(1,332)(26,825)(30,151)

二零二五年
千港元 37,631
5,209
23,906
330,296
397,042
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
2.92%2.04%3.97%4.61%12.62%
39,0316,21525,33931,117342,254443,956
(1,138)(127)(1,006)(1,434)(43,209)(46,914)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1032024/25

年年报

25.

应收贸易账款、应收保固金及其他应收款项以及预付款项(续)

应收贸易账款(续)

应收贸易账款之呆账拨备之变动如下:

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

于年初

21,233

已确认减值亏损净额

9,947

坏账撇销

(328)

汇兑调整

(701)

于年末

30,151

既未逾期亦未减值的应收贸易账款与客户有关,该等客户近期并无违约记录。

已减值应收贸易账款主要来自应收客户之长期未偿还结余,由于相关客户基本面临财政困难或已

长期拖欠还款,故本集团管理层认为收回的机会甚微。本集团并无就该等结余持有任何重大抵押

品。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概无先前已减值的应收贸易账款已个别获确定予以撇销(二零二四

年:约

328,000

港元)。该等应收贸易账款长期未获偿还,故管理层评估有关应收贸易账款为不可收

回。

应收保固金

本集团应收保固金指就已交付货品所支付已认证合约付款,其中合约价值的

20%

30%

由客户于

每次付款时预扣作保固款项,最高金额根据合约金额之指定百分比计算。应收保固金应于项目完工

(本集团货品成功通过检查及符合市场惯例)后根据有关合约条文转拨予本集团。管理层认为,待

年后收取之应收保固金于综合财务状况报表内分类为非流动资产,乃由于预期本集团不会于其

正常营运周期内变现应收保固金。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本集团有权收取应收保固金约

269,874,000

港元(二零二四年:

335,640,000

港元),惟受限于本集团货品成功通过检查,原因是本集团收取该最终付款的权利须待

本集团货品成功通过检查后方可作实。

二零二五年
千港元 30,151
17,429
(666)
46,914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华盛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25.

应收贸易账款、应收保固金及其他应收款项以及预付款项(续)

应收保固金(续)

本集团根据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

号应用简化方法,就所有应收保固金使用全期预期亏损拨备作出

预期信贷亏损拨备。为计量预期信贷亏损,应收保固金已根据共同信贷风险特征及逾期日数进行分

组。预期信贷亏损亦纳入前瞻性资料。

下表提供有关应收保固金的信贷风险敞口的资料,信贷风险敞口乃根据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

日之全期预期信贷亏损(无信贷减值)内之拨备矩阵予以评估。

即期

逾期

逾期

逾期

逾期

以上总计

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加权平均预期亏损率

应收金额

亏损拨备

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

加权平均预期亏损率

2.38%1.77%1.76%4.83%17.30%

应收金额

232,89214,64510,530414100,567359,048

亏损拨备

(5,541)(259)(185)(20)(17,403)(23,408)

应收保固金之亏损拨备之变动如下:

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

于年初

20,377

已确认减值亏损

3,791

坏账撇销

(72)

汇兑调整

(688)

于年末

23,408

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
2.54%5.00%5.38%4.01%16.21%
164,4211,081390274128,851295,017
(4,175)(54)(21)(11)(20,882)(25,143)
二零二五年
千港元 23,408
2,165
(430)
25,143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1052024/25

年年报

26.

应收承兑票据

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

于年初

27,500

认购承兑票据

减:已确认减值亏损

(13,750)

于年末

13,750

于二零二一年三月十日,本公司的直接全资附属公司与一名独立第三方(「买方」)订立一份买卖协

议,以出售博颖(集团)有限公司的全部股权,总代价为

40,000,000

港元。为支付购买价格,买方于二

零二一年三月三十一日发行本金为

36,000,000

港元的港元承兑票据。该承兑票据由股份押记作担

保,其由买方于博颖(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全部股权作押记,不计息,于二零二二年三月三十日到

期。

本集团与买方就偿还过往年度的未偿还应收承兑票据持续商讨,并定期检讨及评估买方的信贷

风险及抵押品(如有)的公平值。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就应收承兑票据确认减值亏损约

13,750,000

港元(二零二四年:

13,750,000

港元)。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根据诚信财务出售事项,出售诚信财务

65%

股权之代价为

32,500,000

港元,其中

12,000,000

港元以现金支付,剩余

20,500,000

港元由买方透过发行承兑票据

I

及承兑票据

II

支付。

承兑票据

I

II

为港元承兑票据,本金额分别为

12,500,000

港元及

8,000,000

港元。承兑票据

I

II

以诚

信财务

65,000

股普通股的股份押记作为偿还承兑票据

I

II

的担保。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

年度并无提前赎回承兑票据

I

II

二零二五年
千港元 13,750
20,500
(13,750)
20,500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华盛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27.

银行结余及现金

(a)

银行结余及现金

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

银行结余及现金

148,360

于购入时原订于三个月内到期之非抵押定期存款

15,000

减:受限制现金(附注)

(52,533)

110,827

附注: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本集团抵押予银行的受限制现金约为

56,375,000

港元(二零二四年:

52,533,000

港元),用于签发

以第三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备用信用证。受限制现金于综合现金流量报表的「投资活动」中呈列。

银行结余及现金包括本集团持有的现金及原定期限为三个月或以下的短期存款。

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

受限制现金、银行现金及手头现金以

以下货币计值:

-人民币(「人民币」)

57,812

-美元

17,209

-港元

88,314

-英镑

163,360

将以人民币计值的结余兑换成外币,以及将以该等外币计值的银行结余及现金汇出中国,均受

限于中国政府颁布的有关外汇管制的规则及规定。

本集团之银行结余按以下市场年利率范围计息:

二零二四年

银行结余

0.00%

0.30%

二零二五年
千港元 76,556
(56,375)
20,181
二零二五年
千港元
68,918
68
7,485
85
76,556
二零二五年 0,00% 至 0.30%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1072024/25

年年报

27.

银行结余及现金(续)

(b)

来自融资活动之负债对账

下表为本集团来自融资活动之负债变动详情,包括现金及非现金变动。来自融资活动之负债

乃为现金流量或未来现金流量于本集团综合现金流量报表分类为来自融资活动现金流量之

负债。

借贷承兑票据租赁负债应付债券总计

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

(附注

于二零二三年四月一日

178,6147,6798,473181,538376,304

来自融资现金流变动:

借贷所得款项

97,997–––97,997

偿还借贷

(122,646)–––(122,646)

应付债券所得款项

–––63,00063,000

偿还承兑票据

–(7,850)––(7,850)

偿还租赁负债

––(7,320)–(7,320)

偿还应付债券

–––(63,000)(63,000)

已付利息

(4,653)––(8,141)(12,794)

来自融资现金流变动总额

(29,302)(7,850)(7,320)(8,141)(52,613)

其他变动:

利息开支

9,998603727,97118,401

应付债券贴现之收益

–––(6,054)(6,054)

提前赎回应付债券之亏损

–––823823

提前赎回承兑票据之亏损

–111––111

于年内订立新租赁导致租赁负债增加

––8,425–8,425

其他变动

(6,193)–(178)(629)(7,000)

其他变动总额

3,8051718,6192,11114,706

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

153,117–9,772175,508338,397

来自融资现金流变动:

借贷所得款项

偿还借贷

偿还租赁负债

偿还应付债券

已付利息

来自融资现金流变动总额

其他变动:

利息开支

提前赎回应付债券之亏损

因提前终止租赁而终止确认租赁负债

出售附属公司(附注

于年内订立新租赁导致租赁负债增加

其他变动

其他变动总额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17,47217,472
(78,625)(78,625)
(8,119)(8,119)
(46,076)(46,076)
(6,52 1)(7,80 1)(14,32 2)
(67,67 4)(8,11 9)(53,87 7)(129,67 0)
10,59036810,56521,523
316316
(1,401)(1,401)
(504)(504)
3,1133,113
(2,51 8)(4 9)2(2,56 5)
8,07 21,52 710,88 320,48 2
93,5153,180132,514229,209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华盛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28.

应付贸易账款及其他应付款项以及应计款项

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

应付贸易账款(附注

a

105,013

应付票据

105,105

合约负债(附注

b

8,321

其他应付款项及应计款项

113,490

331,929

附注:

(a)

于报告期末,本集团应付贸易账款根据发票日期的账龄分析如下:

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

15,847

5,026

超过

84,140

105,013

本集团上述应付贸易账款及其他应付款项乃以相关集团实体的功能货币计值。

(b)

于二零二五年及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客户按金为合约负债及本集团预期并无退还任何预收款项。影响已确认合约负债

金额的一般付款条款如下:

本集团于客户签署混凝土供应协议时向彼等收取按金。按金根据个别情况与客户协商。该等按金于确认收益超过按金金额之

前确认为合约负债。

合约负债变动

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

于年初

5,936

于年内收取客户按金导致合约负债增加

5,377

于年内确认收益(于年初计入合约负债)导致合约负债减少

(2,831)

汇兑调整

(161)

于年末

8,321

二零二五年
千港元 149,176
112,703
9,544
63,973
335,396
二零二五年
千港元 22,863
7,399
45,479
73,435
149,176
二零二五年
千港元 8,321
5,148
(3,768)
(157)
9,544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1092024/25

年年报

29.

借贷

二零二四年

到期千港元

流动

有抵押

-保理贷款(附注

(i)

)二零二四年

94,865

无抵押

-贷款的流动部分(附注

(ii)

94,865

非流动

无抵押-贷款(附注

(ii)

)二零二五年至

二零二九年

58,252

借贷总额

153,117

即期及非即期借贷之还款日期分析如下:

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

按要求或一年内

94,865

第二年

21,183

第三至第五年(包括首尾两年)

37,069

153,117

结欠款项乃基于借贷协议所载之预定还款日期,并无载列按要求还款条款。

附注:

(i)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公司一间间接全资附属公司与独立第三方订立多项保理协议,以取得金额为约人民

30,000,000

元(相当于约

32,509,000

港元)(二零二四年:人民币

89,100,000

元(相当于约

94,865,000

港元))的追索保理贷款。

该等保理贷款以人民币计值,按年利率介乎

2.47%

6%

计息(二零二四年:年利率介乎

6%

15%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

日,全部未偿还保理贷款账龄为一年内并以应收贸易账款约

52,056,000

港元(二零二四年:

123,575,000

港元)作抵押。

(ii) Alpha Youth

集团与前股东及与前股东有关联之公司订立若干贷款协议,以于过往年度将应付彼等之金额转换为无抵押长期贷

款(「贷款」)。

贷款以人民币计值及无抵押,自贷款协议日期起计

年到期。贷款初始按

1%

固定年利率计息,并须按年偿还。于截至二零

二一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贷款之年利率由

1%

修订为零。贷款之加权平均实际年利率为

6.96%

二零二五年
到期千港元
32,509
二零二五年
24,335
二零二五年56,844
二零二七年至36,671
二零二九年93,515
二零二五年
千港元 56,844
36,671
93,515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华盛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30.

应付债券

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

于年初

181,538

发行债券

56,946

产生利息开支

7,971

支付利息

(8,141)

赎回

(63,000)

提前赎回之亏损

汇兑调整

(629)

于年末

175,508

以呈报为目的分析为:

流动负债

25,918

非流动负债

149,590

175,508

二零二八年七年期债券

于二零二一年三月十日,本公司向独立第三方发行本金为

20,000,000

美元(相当于约

154,752,000

港元)的七年期公司债券,发行价相等于债券的面值(「二零二八年七年期债券」)。二零二八年七年

期债券以美元计值。二零二八年七年期债券的本金按年利率

4.2%

计息,利息每半年分期支付。二零

二八年七年期债券须受一项契约所规限,只要任何债券尚未偿还,则本集团资产净值(经参考本公

司最近发布之中期报告或最近发布之未经审核综合账目)将不少于

600,000,000

港元,债券持有人

提供之书面批准除外。契约每半年进行一次测试,分别于九月三十日及三月三十一日进行。本集团

并无迹象表明其将难以遵守有关契约。

于二零二二年五月六日,本集团与二零二八年七年期债券持有人订立股份抵押协议,其中

Alpha

Youth Limited

及欣贤集团有限公司的全部股本为二零二八年七年期债券作抵押,直至到期或全部赎

回。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公司已提前赎回部分二零二八年七年期债券,金额为

5,907,000

美元(相当于约

46,076,000

港元)(二零二四年:

8,063,000

美元(相当于约

63,000,000

元))。因此,本公司确认提前赎回应付债券之亏损约

316,000

港元(二零二四年:

823,000

港元)。

于报告期末,二零二八年七年期债券的账面值包括本金及应计利息,分别为

6,029,000

美元(二零

二四年:

11,581,000

美元)及

116,000

美元(二零二四年:

30,000

美元)。

二零二五年
千港元 175,508
10,565
(7,801)
(46,076)
316
2
132,514
25,740
106,774
132,514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1112024/25

年年报

30.

应付债券(续)

二零二四年三年期债券(延长至二零二七年)

于二零二一年十一月十五日,本公司直接全资附属公司向独立第三方发行本金为

25,000,000

港元

的三年期非上市债券,发行价相等于债券的面值(「二零二四年三年期债券」)。二零二四年三年期债

券为无抵押及以港元计值。二零二四年三年期债券本金带利息,利息每半年分期支付。利率载列如

下:

自发行日期起计第一周年的年利率为

8%

紧随发行日期第一周年日期起至发行日期第二周年日期的年利率为

9%

;及

紧随发行日期第二周年日期起至到期日的年利率为

10%

本公司可于二零二四年三年期债券发行日期一周年后至到期日前的任何时间提前赎回应付二零

二四年三年期债券,惟最少提前一个月通知债券持有人。

债券持有人可于二零二四年三年期债券发行日期一周年后至到期日前的任何时间提前赎回应付二

零二四年三年期债券,惟最少提前三个月通知本公司。

于二零二四年十一月十二日,债券持有人与发行人订立修订契约,据此,到期日已进一步延长

2.5

年至二零二七年。延长期间按年利率

8%

收取利息,须每半年支付。债券持有人及本公司均可于二零

二五年五月十六日后至经延长到期日前的任何时间提前赎回应付债券,惟最少提前一个月书面通

知对手方。

于截至二零二五年及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团并无提前赎回二零二四年三年期债券

(延长至二零二七年)。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华盛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30.

应付债券(续)

二零三零年六年期债券

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二十五日,本公司向独立第三方发行本金为

63,000,000

港元的六年期公司债券,

发行价相等于债券的面值(「二零三零年六年期债券」)。二零三零年六年期债券为无抵押及以港元

计值。二零三零年六年期债券的本金带利息,利息每半年分期支付。利率载列如下:

自发行日期起计第一及第二周年的年利率为

3.5%

紧随发行日期第二周年日期起至发行日期第四周年日期的年利率为

7.0%

;及

紧随发行日期第四周年日期起至到期日的年利率为

10.5%

二零三零年六年期债券受契诺约束,即凡有任何未偿还债券,则本公司经审核综合账目所示财政年

度或本公司中期报告所示财政半年度最后一日的股东权益将不少于

300,000,000

港元。本集团于九

月三十日及三月三十一日每半年对契诺进行测试。尚无迹象表明本集团于遵守契诺方面存在困难。

本公司可于二零三零年六年期债券发行日期后至到期日前的任何时间提前赎回应付二零三零年六

年期债券,惟最少提前一个月通知债券持有人。

于二零二四年八月三十日,本集团与二零三零年六年期债券持有人订立股份抵押协议,其中

Alpha

Youth Limited

及欣贤集团有限公司(均为本公司间接全资附属公司)的全部股本为二零三零年六年

期债券作抵押,直至到期或全部赎回。

截至二零二五年及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公司并无提前赎回二零三零年六年期债券。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1132024/25

年年报

31.

递延税项资产╱(负债)

于年内,递延税项资产及负债之变动如下:

递延税项资产

应收贷款减

值亏损拨备税项亏损

应收贸易

账款及应收

保固金减值

亏损拨备总计

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

于二零二三年四月一日

1,1564,1452,7148,015

(自损益扣除)计入损益

–(1,174)2,8021,628

汇兑调整

––(84)(84)

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

1,1562,9715,4329,559

计入损益

出售附属公司时对销(附注

汇兑调整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递延税项负债

物业、厂房

及设备

折旧拨备

其他无形

资产的

公平值调整总计

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

于二零二三年四月一日

–5,7425,742

自损益扣除(计入损益)

470(1,710)(1,240)

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

4704,0324,502

计入损益

汇兑调整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本集团的未动用税项亏损为约

83,875,000

港元(二零二四年:约

98,062,000

港元),可供用作抵销各集团实体之未来溢利,且概无税项亏损确认为递延税项资产,由

于本集团无法预测各集团实体之未来利润流,故并无就余下未动用税项亏损确认递延税项资产(二

零二四年:约

18,009,000

港元)。

3,5113,511
(1,156)(2,971)(4,127)
(124)(124)
8,8198,819
(76)(1,466)(1,542)
( 8)( 8)
3862,5662,952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华盛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31.

递延税项资产╱(负债)(续)

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本集团就应收贷款之减值亏损而产生的可扣减暂时差额约

25,110,000

港元可供用作抵销各集团实体之未来溢利。由于不大可能有应课税溢利可供用作抵销

可扣减暂时差额,故该等可扣减暂时差额概无确认为递延税项资产(二零二四年:约

7,003,000

元)。

依据中国企业所得税法,于中国成立之外资企业向海外投资者宣派股息须征收

10%

预扣税。有关规

定自二零零八年一月一日起生效及适用于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后赚取之盈利。倘中国及海

外投资者之司法权区订有税务条约,则可应用较低预扣税率。就本集团而言,适用税率为

10%

。因

此,本集团须就该等于中国成立之附属公司自二零零八年一月一日起赚取之盈利而派付之股息缴

纳预扣税。

因此,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本集团中国附属公司未分派溢利有关的暂时预扣税差异约为

474,230,000

港元(二零二四年:

493,774,000

港元)。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由于本集团控制

该等附属公司的股息政策且已确定于可预见的未来该等附属公司将不会分派股息,故未就分派保

留盈利而须缴付的税项确认递延税项负债约

47,423,000

港元(二零二四年:

49,337,000

港元)。截至

二零二五年及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并无其他未拨备之重大递延税项。

32.

股本

股份数目金额

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

法定:

普通股

于年初(每股面值

0.1

港元)

(二零二四年:每股面值

0.01

港元)

100,000

股份合并(附注

(ii)

于年末(每股面值

0.1

港元)

100,000

已发行及缴足:

于年初

41,981

配售股份(附注

(i)

8,396

股份合并(附注

(ii)

发行供股股份(附注

(iii)

25,188

于年末

75,565

股份数目 二零二四年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五年
10,000,000,000 (9,000,000,000)千港元
1,000,000,000100,000
1,000,000,0001,000,000,000100,000
4,198,098,293 839,600,000 (4,533,928,464) 251,884,914
755,654,74375,565
755,654,743755,654,74375,565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1152024/25

年年报

32.

股本(续)

附注:

(i)

根据于二零二三年十月六日及二零二三年十月二十五日订立的配售协议,本公司于二零二三年十一月三日按配售价每股

0.016

港元发行

839,600,000

股新股份。

根据于二零二二年四月十九日订立的配售协议,本公司于二零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按配售价每股

0.105

港元发行

699,000,000

股新股份。

(ii)

于二零二三年十一月二十三日,董事会建议按每十股每股面值

0.01

港元的已发行及未发行现有普通股合并为一股每股面值

0.1

港元的合并股份的基准实行股份合并(「股份合并」)。股份合并于二零二三年十二月十三日获得股东批准并于二零二三年

十二月十五日生效。因此,已发行股本总数于二零二三年十二月十五日由

5,037,698,293

股合并为

503,769,829

股。

(iii)

于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二十八日,本公司建议以供股方式,按合资格股东于记录日期每持有两股现有股份获发一股供股股份之

基准,以每股供股股份

0.115

港元之认购价发行最多

251,884,914

股供股股份(「供股股份」)筹集所得款项总额约

29,000,000

元(扣除开支前)(「供股」)。

于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二十八日,本公司与配售代理订立配售协议,以认购未获认购供股股份(「配售事项」)。供股及配售于二

零二四年一月十九日完成。

供股及配售之所得款项净额(扣除相关供股及配售佣金、专业费用及所有相关开支后)为约

27,461,000

港元,其中约

25,188,000

港元及

2,273,000

港元分别录入股本及股份溢价账。进一步详情分别载于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四年一月二十二日

的供股章程及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九日、二零二四年二月十四日及二零二四年二月二十日的公布。

所有于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发行的股份在所有方面与当时存有之股份享有相同地

位。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华盛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33.

附属公司权益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本公司于下列主要附属公司(均为私人公司)拥有直接╱间接权益。于

二零二五年及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的附属公司详情载列如下:

附属公司名称

已发行及

缴足股本╱

实缴资本

注册成立╱

成立地点及日期

本集团于三月三十一日

持有的应占股权主要业务及经营地点

二零二四年

%

升朗企业有限公司

10,000

港元

香港

二零一二年五月十五日

于香港提供管理服务

Bright World Investment Limited*1

美元英属处女群岛

二零一五年一月十二日

投资控股

Star World International Holdings Limited*1

美元英属处女群岛

二零一四年十二月十九日

投资控股

星域环球有限公司

*1

美元英属处女群岛

二零一四年十月二十一日

投资控股

Virtual Garden Investments Limited*1

美元英属处女群岛

二零一四年七月二十八日

投资控股

Bright World Group Holdings Limited*1

美元英属处女群岛

二零一五年一月九日

投资控股

诚信财务

(iii)17,858,240

港元

香港

二零零七年九月十九日

于香港提供放债服务

Alpha Youth Limited200

美元英属处女群岛

二零一六年五月十日

投资控股

欣贤集团有限公司

港元香港

二零一六年四月十二日

投资控股

海南�盛��土�限�司

(i)

人民币

20,000,000

中国

二零零六年五月二十三日

于中国生产及销售

混凝土

三沙�盛�型建�材料�限�司

(ii)

人民币

5,000,000

中国

二零二一年十一月九日

于中国生产及销售

水泥及建造材料

汇竣控股有限公司

1,000,000

港元香港

二零一九年三月十二日

投资控股

Sharp Benefit Limited1

港元香港

二零二五年一月一日

物业投资

Stand Rich Limited1

港元香港

二零二四年十二月六日

物业投资

持有的
二零二五年 %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35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1172024/25

年年报

33.

附属公司权益(续)

*

该附属公司由本公司直接拥有。

(i)

该附属公司为根据中国法律成立的外商独资企业。

(ii)

该附属公司为根据中国法律成立的内资公司。

(iii)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于完成出售诚信财务的

65%

股本后,诚信财务不再为本公司之附属公司,且诚信财务的财务业

绩将不再综合并入本集团。

上表列出本公司附属公司,董事认为该等公司对本集团收入净额有重大贡献或持有本集团资产或

负债之主要部分。董事认为,详列其他附属公司资料将会使篇幅过于冗长。

于报告期末或年内任何时间,附属公司概无任何未偿还之债务证券。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华盛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34.

以股份为基础的付款交易

本公司实施一项以股权结算、股份为基础的薪酬计划,旨在为对本集团成功经营作出贡献的合资格

参与人士提供奖励及回报。

根据该目标,批准采纳购股权计划(「购股权计划」)的普通决议案于本公司于二零一五年二月

二十六日举行的股东周年大会上获通过。购股权计划之期限由采纳日期起计十年,该期间后,将不

再授出进一步购股权,惟购股权计划之条文就已授出之购股权将继续有效。各购股权的行使价、归

属期、行使期及股份数目将于授出时由董事会厘定。

现时获准根据购股权计划授出的未行使购股权最高数目于彼等行使时相等于本公司任何时间已发

行股份的

30%

。于任何十二个月期间内,根据购股权可发行予各购股权计划的合资格参与者的股份

最高数目限于本公司任何时间已发行股份的

1%

。任何进一步授出超出此限额的购股权须于股东大

会上获股东批准。

向本公司董事或主要股东或彼等之任何联系人士授出购股权,须获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事先批

准。此外,于任何十二个月期间内,向本公司主要股东或独立非执行董事或彼等之任何联系人士授

出任何超出本公司任何时间已发行股份

0.1%

以及总值(按本公司股份于授出日期的价格计算)超过

5,000,000

港元的购股权须于股东大会上获股东事先批准。

授出购股权的提呈可于提呈指定日期内由承授人支付象征式代价合共

港元后获接纳。获授出购股

权的行使期可经本公司董事厘定,于一定归属期间后开始,并于不超过购股权授出日期起十年之日

或购股权计划届满日期(以较早者为准)结束。

购股权计划于二零二五年二月二十六日失效。截至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及直至购股权

计划失效日期,概无购股权根据购股权计划获授出、行使或失效。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1192024/25

年年报

35.

关连方披露

除于该等综合财务报表其他部分所披露者外,本集团与其他关连方之交易详情披露如下。

主要管理人员酬金

董事及其他主要管理层成员于年内的酬金如下:

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

袍金、薪金及其他津贴

5,288

退休福利计划供款

5,352

36.

资产质押

于报告期末,本集团将其若干附属公司的股权质押以担保根据本公司发行的应付二零二八年七年

期债券及二零三零年六年期债券偿还约

106,774,000

港元(二零二四年:

92,644,000

港元)的还款义

务。此外,具有以下账面值的资产已质押以担保本集团应付票据及保理贷款:

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

已质押银行结余

52,533

应收贸易账款及应收保固金

123,575

176,108

二零二五年
千港元 3,055
46
3,101
二零二五年
千港元 56,375
52,056
108,431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华盛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37.

资本风险管理

本集团的资本管理旨在确保本集团内实体均可持续经营,同时透过优化债务及股本间的平衡,尽量

为利益相关者带来最大回报。本集团之整体策略于有关年间保持不变。

本集团的资本架构包括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权益(包括已发行股本及储备)。

本集团管理层定期检讨资本架构。作为此项检讨的一部分,管理层会考虑各类资本的成本及相关风

险。根据管理层的建议,本集团将透过支付股息、筹集新资本以及发债以平衡其整体资本架构。

38.

金融工具

(a)

金融工具的类别

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

金融资产

按摊销成本计量(包括银行结余及现金)

1,152,560

按公平值计入其他全面收益计量

118,054

按公平值计入损益计量

1,270,614

金融负债

按摊销成本计量

666,641

666,641

(b)

金融风险管理目的及政策

本集团的主要金融工具包括应收贷款、应收贸易账款、应收保固金及其他应收款项、应收可换

股债券、应收承兑票据、按公平值计入其他全面收益的股权投资、银行结余及现金、应付贸易

账款及其他应付款项、租赁负债、借贷及应付债券。此等金融工具的详情于各自的附注披露。

若干该等金融工具所附带的风险包括市场风险、信贷风险及流动资金风险,有关如何减轻该等

风险的政策载列如下。

管理层管理及监控此等风险以确保适时及有效地采取适当的措施。

二零二五年
千港元
900,084
201,600
40,321
1,142,005
553,664
553,664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1212024/25

年年报

38.

金融工具(续)

(b)

金融风险管理目的及政策(续)

市场风险

本集团承担的市场风险或管理与衡量该风险的方式并无变更。

(i)

货币风险

由于本集团的大部分业务交易、资产及负债主要以本集团实体的功能货币计值,因此本

集团面临的外币风险极微。本集团目前并无外币对冲政策。然而,管理层监控外汇风险,

并将会于有需要时考虑对冲重大外汇风险。

本集团拥有银行结余及现金约

68,000

港元(二零二四年:

17,209,000

港元)、按公平值计入

其他全面收益的股权投资约

150,750,000

港元(二零二四年:

118,054,000

港元)及应付债

券约

46,560,000

港元(二零二四年:

92,644,000

港元),均以美元计价。由于港元与美元挂

钩,董事认为美元的货币风险不大。因此,概无呈列美元的敏感度分析。

本集团亦有若干交易以人民币计值,惟董事认为有关风险对综合财务报表而言并不重

大,因此,概无呈列人民币的敏感度分析。

由于本集团并无面对重大货币风险,本集团的收入及经营现金流量基本不受外币汇率变

动影响。

(ii)

利率风险

本集团因当前市场利率波动就浮息银行结余面对现金流利率风险。由于银行结余的利率

波动属微不足道,故董事认为本集团的银行结余面对现金流利率风险并不重大。就利率

风险而言,本集团目前并无任何利率对冲政策。董事持续监控本集团之风险,并将于有需

要时考虑对冲利率风险。

由于本集团并无面对重大利率风险,本集团的收入及经营现金流量基本不受利率变动

影响。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华盛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38.

金融工具(续)

(b)

金融风险管理目的及政策(续)

信贷风险

于报告期末,本集团面对因对手方未能履行责任而构成本集团财务亏损的最高信贷风险,由综

合财务状况报表所列各项已确认金融资产之账面值所产生。

本集团之信贷风险主要来自其应收贸易账款、应收保固金及其他应收款项、应收贷款及银行

结余。

为尽量减低信贷风险,本集团于报告期末审阅每项债项的可收回金额,以确保就未能收回金额

提拨足够的减值亏损。

银行结余乃存放于不同认可金融机构,而董事认为该等认可金融机构的信贷风险微小。

本集团在五大应收贸易账款有集中的信贷风险,彼等在本集团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的

应收贸易账款总额占

22.0%

(二零二四年:

24.0%

)。该五大应收贸易账款包括过往与本集团的

信贷记录良好的中国内地国有企业。本集团按可得之合理及可靠前瞻性资料计量应收贸易账

款之亏损拨备。

本集团透过比较金融资产于报告日期的违约风险及于初始确认日期的违约风险,考虑各报告

期的金融资产的信贷风险有否持续大幅增加。本集团考虑可得合理及有理据支持的前瞻性资

料。

尤其使用下列资料:

内部信贷评级;

外部信贷评级(如有);

业务、财务或经济状况出现预期导致债务人履行责任的能力出现重大变动的实际或预期

重大不利变动;

债务人营运业绩的实际或预期重大变动;

同一债务人的其他金融工具的信贷风险大幅增加;

抵押品价值或担保或信贷提升措施的质素出现重大变动;及

债务人的预期表现及行为的重大变动,包括债务人的付款状况变动。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1232024/25

年年报

38.

金融工具(续)

(b)

金融风险管理目的及政策(续)

信贷风险(续)

倘债务人逾期超过

日作出合约付款,则假定信贷风险大幅增加。当交易对手无法于合约付款

到期后

日内支付款项,则属金融资产违约。

金融资产于合理预期无法收回(例如债务人无法与本集团达成还款计划)时撇销。倘债务人于

逾期

日后未能作出合约付款,则本集团通常会撇销有关贷款或应收款项。倘贷款或应收款

项已经撇销,则本集团(在实际可行及符合经济效益的情况下)继续采取强制行动试图收回到

期应收款项。

本集团将非应收贸易账款分为两类以反映其信贷风险及亏损拨备如何按各类别厘定。于计算

预期信贷亏损率时,本集团考虑各类别的过往亏损率,并就前瞻性数据进行调整。就履约类别

(违约风险低及支付能力强)而言,已使用

个月预期亏损作亏损拨备。就不履约类别(信贷风

险大幅增加)而言,已使用全期预期亏损作亏损拨备。

类别定义亏损拨备

表现理想违约风险低,付款能力强

个月预期亏损

表现欠佳信贷风险大幅增加全期预期亏损

流动资金风险

就管理流动资金风险而言,本集团监察及维持管理层认为足够拨付本集团业务之现金及现金

等价物水平,以及减轻现金流量波动的影响。

下表为根据协定还款条款,本集团的金融负债余下合约到期日的详情。下表根据本集团可能须

支付金融负债的最早日期的未贴现现金流量编制。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华盛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38.

金融工具(续)

(b)

金融风险管理目的及政策(续)

流动资金风险(续)

流动资金及利率风险表

加权平均

合约年利率

少于

日或

按要求

超过

但于一年内超过一年

未贴现现金

流量总额账面值

%

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借贷

租赁负债

应付贸易账款及其他应付款项

应付债券

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

借贷

5.5–94,86571,899166,764153,117

租赁负债

–2,3075,3652,47110,1439,772

应付贸易账款及其他应付款项

–328,244––328,244328,244

应付债券

5.925,9186,128192,439224,485175,508

(c)

公平值

董事认为,综合财务报表内按摊销成本入账的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的账面值与其公平值相若。

其他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的公平值乃根据贴现现金流量分析以一般公认之定价模式厘定。

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
1.416,52444,42942,457103,41093,515
1,7691,4533,2223,180
324,456324,456324,456
5.726,0004,180136,035166,215132,514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1252024/25

年年报

39.

金融工具的公平值计量

下表以估价方法分析按公平值列值的金融工具,各级别定义如下:

第一级:相同资产或负债之活跃市场报价(未经调整);

第二级:除所报价格(计入第一级)外,资产或负债之直接(即例如价格)或间接(即源自价格)可

观察输入资料;及

第三级:并非根据可观察市场数据厘定之资产或负债输入资料(即不可观察输入资料)。

第一级第二级第三级总计

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资产

按公平值计入其他全面收益之

股权投资

应收可换股债券

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

资产

按公平值计入其他全面收益之

股权投资

––118,054118,054

公平值估计

应收可换股债券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应收可换股债券的公平值乃透过应用

Hull-white

单因子模型估计。应

用于预估公平值的信贷利差为

4.89%

。倘信贷利差增加,应收可换股债券的公平值将减少,反之亦

然。

按公平值计入其他全面收益之股权投资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及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按公平值计入其他全面收益之股权投

资的公平值利用收益法估值技术中的贴现现金流量法估计。超过预测期之现金流量使用估计增

长率

2%

(二零二四年:

2%

)推断。用于贴现预测现金流量的税前贴现率为

18.12%

(二零二四年:

22.63%

)。倘估计增长率增加,按公平值计入其他全面收益之股权投资的公平值将会增加,反之亦

然。倘税前贴现率增加,按公平值计入其他全面收益之股权投资的公平值将会减少,反之亦然。

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
201,600201,600
40,32140,321
241,921241,921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华盛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39.

金融工具的公平值计量(续)

于年内,第三级公平值计量之结余变动如下:

应收

可换股债券

按公平值

计入其他

全面收益之

股权投资总计

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

于二零二三年四月一日

17,465116,982134,447

提早赎回

(15,606)–(15,606)

公平值(亏损)收益

-计入损益(计入其他收益及

亏损净额)

#

(2,489)–(2,489)

-计入其他全面收益

–1,0721,072

利息收入

630–630

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

添置

公平值(亏损)收益

-计入损益(计入其他收益及亏损净额)

#

-计入其他全面收益

利息收入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

已计入其他收益及亏损净额的所有该等结余为于报告期末持有。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第一级及第二级之间并无任何转移,亦无任何转入或转出

第三级(二零二四年:无)。本集团的政策是于转移发生的报告期末确认公平值架构级别之间的

转移。

118,054118,054
40,00045,00085,000
(635)(635)
38,54638,546
95 695 6
40,321201,600241,921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1272024/25

年年报

40.

出售附属公司

出售诚信财务

出售诚信财务已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完成,代价为

32,500,000

港元。于完成后,诚信财务不

再为本公司附属公司及其财务业绩、资产及负债亦不再与本集团的业绩、资产及负债合并入账。诚

信财务剩余

35%

股权成为本集团的联营公司并于综合财务报表中采用权益法入账。

出售诚信财务的详情载于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的公布。

下表概述出售诚信财务之已收代价及诚信财务于出售日期之资产净值:

千港元

按以下方式偿付代价:

现金

12,000

应收承兑票据

20,500

32,500

出售资产及负债于出售当日之分析:

千港元

物业、厂房及设备(附注

使用权资产

商誉(附注

递延税项资产(附注

4,127

应收贷款

59,692

预付款项及按金

银行及现金结余

应付贸易账款及其他应付款项以及应计款项

(236)

租赁负债

(504)

所出售的资产净值

65,004

本集团作为于一间联营公司的权益持有的诚信财务股权公平值

(17,684)

出售附属公司亏损

(14,820)

已收代价总额

32,500

出售日期产生的现金净流入:

现金代价

12,000

出售的银行结余及现金

(54)

11,946

出售诚信财务的亏损已计入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报表中

的来自已终止经营业务的亏损(附注

)。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华盛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41.

本公司财务状况报表

于报告期末有关本公司财务状况报表之资料如下:

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

非流动资产

附属公司权益

886,087

886,087

流动资产

预付款项

银行结余及现金

105,018

105,664

流动负债

其他应付款项及应计款项

23,484

23,484

流动(负债)资产净值

82,180

总资产减流动负债

968,267

非流动负债

应付债券

149,590

149,590

净资产

818,677

资本及储备

股本

75,565

储备

743,112

总权益

818,677

本公司财务报表已由董事会于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批准及授权刊发,并由以下董事代为签署:

江志强先生黄铭禧先生

董事董事

二零二五年
千港元
920,851
920,851
444
7,344
7,788
22,900
22,900
(15,112)
905,739
106,774
106,774
798,965
75,565
723,400
798,965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1292024/25

年年报

41.

本公司财务状况报表(续)

本公司的个别储备组成于年初及年末之间的变动的详情如下:

股份溢价实缴盈余累计亏损总计

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

于二零二三年四月一日

1,741,887654(945,573)796,968

年内亏损及全面亏损总额

––(60,898)(60,898)

根据配售协议发行股份

5,038––5,038

发行配售股份应占之交易成本

(269)––(269)

根据供股发行股份

3,778––3,778

发行供股股份应占之交易成本

(1,505)––(1,505)

与拥有人之交易

7,042––7,042

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

1,748,929654(1,006,471)743,112

年内亏损及全面亏损总额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储备的可分派性

本公司可供分派予股东的储备包括股份溢价及累计亏损,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该等储备合

计约为

722,746,000

港元(二零二四年:

742,458,000

港元)。根据开曼群岛公司法(修订版),本公司

的股份溢价可用于向股东支付分派或股息,惟须符合其组织章程大纲及细则的规定,并且于紧随支

付分派或股息后,本公司能够支付其于日常业务过程中的到期债务。根据本公司的组织章程,分派

应从本公司的利润或其他储备(包括股份溢价账)中支付。

42.

报告期后重大事项

收购物业

于二零二五年四月九日,本集团透过本公司的数家间接全资附属公司与卖方(为本集团的独立第三

方)订立购买协议,以收购位于香港的四处工业大楼单位(「该(等)物业」),总代价为

16,500,000

元(「物业收购事项」)。该等物业中有三处受将于二零二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到期的现有租约所规

限,余下一处该物业由卖方自用,且本集团同意与卖方就租赁该物业签订租赁协议,该租赁将于二

零二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到期。相当于代价

10%

之初始按金合共

1,650,000

港元须于签订购买协议

时支付,代价之余下

90%

须于物业收购事项完成时支付。物业收购事项于二零二五年六月完成。

(19,712)(19,712)
1,748,929654(1,026,183)723,400

财务概要

华盛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业绩

截至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二四年二零二三年二零二二年二零二一年

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

持续及已终止经营业务

收益

565,906690,082864,508928,691

年内(亏损)溢利

(31,441)(54,774)31,29343,887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年内全面

(亏损)收益总额

(44,531)(62,366)46,80350,195

资产及负债

截至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二四年二零二三年二零二二年二零二一年

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

总资产

1,635,9791,798,8022,025,2531,734,467

总负债

(675,582)(834,500)(1,069,778)(815,298)

净资产

960,397964,302955,475919,169

二零二五年
千港元
383,284
(92,380)
(62,545)
二零二五年
千港元 1,465,409
(567,557)
897,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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