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250 山高新能源 公告及通告:自愿性公告惠誉常青ESG主体评级结果更新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的内容概不负责,

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

部份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于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

自愿性公告

惠誉常青

ESG

主体评级结果更新

本公告乃由山高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

自愿作出,旨在知会本公司之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有关本集团的最新业务发展。

本公司欣然宣布,于二零二五年七月十一日,惠誉常青可持续评估有限公司(「惠誉

常青」)确认本公司「

」的环境、社会及管治(「

ESG

」)主体评级(评级等级以「

」至「

主体评级,「

」为最佳评级)以及

分的主体评分,较

年评级提升

分,反映了本

公司在考虑联合国可持续发展目标并将其纳入本公司策略方面作出的改进。在各项

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指标方面均获得了「良好」评级,反映本公司的

ESG

表现良好

且已将

ESG

考量因素融入其业务、策略及管理,助力本公司业务和管理创新。

惠誉常青认为本集团的光伏发电和风力发电主业对减缓气候变化作出了重大贡献

以及本集团的区域供暖业务较独立供暖系统有更高能效。同时认为,本公司符合国

家长远发展目标,即在

前实现「碳达峰」,到

前在运营层面实现「碳中和」。在

社会和治理层面,本公司得益于完善的供应链管理体系、零社会事故的良好记录和

健全的风险管理体系。此外,本集团的「新能源

+

算力」和「新能源

+

交通」营运模式有

助于减少对化石燃料的依赖,助力能源转型;正在完善的绿电、绿证交易管理体系

已在多个省份取得显著成效,促进了可再生能源的整合,并鼓励向更可持续的能源

实践转型。


上述评级仅供参考,不得用于其他目的。该评级不构成购买、出售或持有本公司任

何证券的推荐建议,惠誉常青可能随时暂停、调整或撤销该评级。本公司投资者及

股东于买卖本公司证券时,务请不要依赖本公告所披露的资料并应审慎行事。本公

司的任何投资者或股东如有疑问,应征求专业顾问的意见。

承董事会命

山高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主席

李天章

香港,二零二五年七月十四日

于本公告日期,董事会包括执行董事李天章先生、朱剑彪先生、王文波先生、刘志杰

先生、廖剑蓉女士、李力先生及王萌先生;及独立非执行董事秦泗钊教授、黄伟德先

生、杨祥良先生及赵公直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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