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382 互太纺织 公告及通告:股东周年大会通告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通告的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

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通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

承担任何责任。

(股份代号: 01382)

(于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东周年大会通告

兹通告本公司谨订于2025年8月14日(星期四)上午10时正假座香港新界葵涌大连排道48–56号东海工业

大厦B座8楼B1室举行股东周年大会,借以处理下列事项:

  1. ,并授权董事局厘定董事酬金:

(a) 杜结威先生为执行董事;

(b) 施国荣先生为独立非执行董事;及

(c) 芦谷健二郎先生为执行董事。

  1. ,并授权董事局厘定核数师酬金。
  1. (不论作出修订与否)为本公司之普通决议案:

普通决议案

「动议:

(a) 在本决议案(c)段之限制下,一般及无条件批准本公司董事(「董事」)于有关期间(定义见下

文)内行使本公司一切权力,以配发、发行及处理本公司股本中之额外股份(「股份」)及出

* 仅供识别


售或转让购回股份及本公司作为库存持有之股份(「库存股份」),及作出或授予将会或可能

需要发行、配发或处置股份或将予购入或将予转让的库存股份之售股建议、协议、购股权

或购股权证;

(b) 本决议案(a)段之批准授权董事于有关期间内作出或授予将会或可能需要于有关期间内或

有关期间结束后发行、配发或处置股份或将予购入或将予转让的库存股份之售股建议、协

议、购股权或认股权证;

(c) 董事根据本决议案(a)段的批准配发或同意有条件或无条件配发(不论是根据购股权或以其

他形式进行)的股本面值总额(惟根据(i)配售新股(定义见下文);或(ii)因任何认股权证或可

转换为本公司股份的任何证券所附认购或转换权获行使而发行股份;或(iii)因根据当时就

发行本公司股份而采纳的任何购股权计划或类似安排而可能获授购股权或收购本公司股份

的权利获行使而发行股份;或(iv)依据本公司组织章程细则以任何以股代息计划或其他类似

安排配发股份取代本公司股份的全部或部份股息除外),不得超过于本决议案获通过当日本

公司已发行股本面值总额的10%(不包括库存股份),而上述批准亦须受此限制;及

(d) 就本决议案而言:

「有关期间」指本决议案获通过之日起至下列三者中最早时限止之期间:

(i) 本公司下届股东周年大会结束;

(ii) 本公司之组织章程细则或任何适用之开曼群岛法例规定本公司须举行下届股东周年

大会之期限届满;及

(iii) 本公司股东在股东大会上以普通决议案撤销或修订本决议案所授予之权力;

「供股」乃指董事于指定期间内,向于指定记录日期名列股东名册之本公司股份持有人按

彼等当时之持股比例提出售股建议,惟董事有权就零碎股权或就任何有关司法权区之法例

规定下之任何限制或责任或香港以外任何地区内任何认可监管机构或任何证券交易所之规

定,按其认为所需或权宜排除有关股东在外或作出其他安排。」


  1. (不论作出修订与否)为本公司之普通决议案:

普通决议案

「动议:

(a) 在本决议案(b)段之限制下,一般及无条件批准本公司董事(「董事」)于有关期间(定义见下

文)内行使本公司一切权力,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或联交所及证券及期

货事务监察委员会就此认可之任何其他证券交易所(本公司证券可能于该交易所上市)购回

其自身股份,惟须遵守一切适用法例及经不时修订之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或有关其他证券

交易所之相同规则或规例;

(b) 根据本决议案(a)段之批准,本公司在有关期间内购回或同意有条件或无条件购回之本公司

股本面值总额,不得超过本决议案获通过当日本公司已发行股本面值总额之10%(不包括本

公司购回股份及本公司作为库存持有之股份),而上述批准亦须受此限制;及

(c) 就本决议案而言:

「有关期间」乃指本决议案获通过之日起至下列三者中最早时限止之期间:

(i) 本公司下届股东周年大会结束;

(ii) 本公司之组织章程细则或任何适用之开曼群岛法例规定本公司须举行下届股东周年

大会之期限届满;及

(iii) 本公司股东在股东大会上以普通决议案撤销或修订本决议案所授予之权力。」

  1. (不论作出修订与否)为本公司之普通决议案:

普通决议案

「动议待召开本大会通告所列第5项和第6项决议案获通过后,扩大董事根据召开本大会通告所载

第5项决议案所获授可行使本公司一切权力以配发、发行及处理本公司股本中额外股份及出售或

转让库存股份之一般授权,加入相当于本公司根据召开本大会通告所载第6项决议案所获授权而


购回本公司股份之面值总额之数额,惟本公司购回股本的数额不得超过本决议案获通过当日本公

司已发行股本面值总额之10%(不包括本公司购回股份及本公司作为库存持有之股份)。」

承董事局命

互太纺织控股有限公司

首席财务总监兼公司秘书

杜结威

香港,2025年7月15日

附注:

(i) 凡有权出席大会并于会上投票之本公司股东,均有权委任一名或多名代表代其出席并投票。委任代表毋须为本公

司股东。

(ii) 委任代表之文据及经签署之授权书或其他授权文件(如有)或经公证人签署核证之授权书或授权文件副本,须于股

东周年大会或任何续会指定举行时间48小时前送交本公司股份过户登记处香港分处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

地址为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17M楼,方为有效。

(iii) 本公司将由2025年8月11日至2025年8月14日(首尾两天包括在内)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以便厘定股东出席

股东周年大会并于会上投票之资格,于该期间将不会进行本公司任何股份过户登记。为符合出席股东周年大会之

资格,所有过户文件连同有关股票最迟须于2025年8月8日下午4时30分前交回本公司股份过户登记处香港分处香

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17楼1712–1716号舖。

(iv) 本公司将由2025年8月21日至2025年8月25日(首尾两天包括在内)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以便厘定股东获派

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之末期股息之资格,于该期间将不会进行本公司任何股份过户登记。为符合获派末期

股息之资格,所有过户文件连同有关股票最迟须于2025年8月20日下午4时30分前交回本公司股份过户登记处香港

分处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17楼1712–1716号舖。

(v) 就第3及第5至第7项决议案,有关重选董事和发行及购回股份的一般授权资料详列于日期为2025年7月15日致股东

之通函内。

(vi) 本通告之中文译本仅供参考之用。中英文本内容如有差异,概以英文为准。

于本公告日期,执行董事为奥富胜先生、杜结威先生及芦谷健二郎先生;以及独立非执行董事为陈裕光博士、

伍清华先生、施国荣先生及凌致和女士。

留下评论

您的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