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938 LFG投资控股 委任代表表格:股东周年大会适用的代表委任表格

LFG Investment Holdings Limited

LFG 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于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3938)

股东周年大会适用的代表委任表格

本人╱吾等(姓名) (请用正楷)

(地址为)

为LFG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股本中每股面值0.01港元的(见附注1) 股

股份的持有人兹委任(姓名)

(地址为)

或如彼未能出席,则(姓名)

(地址为)

或如彼未能出席,则大会主席(见附注2)为本人╱吾等的委任代表,代表本人╱吾等出席本公司谨订于2025年8月20日

(星期三)下午三时正假座香港中环毕打街20号会德丰大厦15楼1505室举行的股东周年大会及其任何续会,并为本人╱吾

等就该大会上提呈的任何决议案或动议代表本人╱吾等进行投票。本人╱吾等的委任代表已获授权及指示就下述决议案

按以下方式(见附注3)投票:

日期:2025年月日 签署:(见附注5)

附注:

  1. ;如无填写数目,则本代表委任表格将被视为与本公司股本中所有以 阁下名义登记的股份有关。
  1. ,则该名股东可按其选择委任超过一名委任代表。如委任代表,请删去「大会主席」字样,并在空栏内填上所委任

代表的姓名。本代表委任表格的任何更改须由签署人简签示可。

  1. :阁下如欲投票赞成任何决议案,请在「赞成」空格内加上「✔」号。如欲投票反对任何决议案,请在「反对」空格内加上「✔」号。如并无在空

格内加上「✔」号,则 阁下的委任代表可酌情投票。 阁下的委任代表亦有权就召开大会的通告内并无提及而于大会上正式提呈的任何决议案酌情

投票。

  1. ,则本表格必须加盖法团印章,或经高级职员、律师或获其正式授权的其他人士亲笔签署。
  1. ,则仅须由任何一名持有人签署,惟须列出所有联名持有人的姓名。

如属本公司任何股份的联名持有人,则任何一名该等联名持有人均可就有关股份亲身或委派代表于大会上投票,犹如其为有关股份的唯一持有人;

惟倘超过一名该等联名持有人亲身出席大会,则排名首位所作出的投票(不论亲身或委派代表)方获接纳,而其他联名持有人的投票将不获接纳。就

排名先后而言,以上出席人士中在有关股份的股东名册排名首位者将唯一有权就有关股份投票。

  1. (或为其经公证核证副本)(如有),最迟须于大会或其任何续会指定举行时间48小

时前交回本公司的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分处卓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夏悫道16号远东金融中心17楼),方为有效。填妥及交回代表委任表格

后,本公司股东届时仍可依愿亲身出席上述大会(或其任何续会)并于会上投票,在此情况下,本代表委任表格将被视为撤销。

普通决议案(见附注3)赞成反对
1.省览及采纳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的本公司经审核综合财务报表、本公 司董事(「董事」)会报告及本公司独立核数师(「核数师」)报告。
2.(a) 重选以下退任董事:
(i) 梅浩彰先生为执行董事;
(ii) 吴肇轩先生为执行董事;及
(iii) 潘礼贤先生为独立非执行董事。
(b) 授权董事会(「董事会」)厘定董事酬金。
3.续聘香港立信德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核数师,并授权董事会厘定其截 至2026年3月31日止年度之酬金。
4.(A) 授予董事一般授权以配发、发行及处理不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不 包括任何库存股份)总数20%的额外股份(包括出售或转让持作库存股 份的任何股份)。
(B) 授予董事一般授权以购回不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不包括任何库存 股份)总数10%的股份。
(C) 通过加入根据第4(B)项普通决议案所购回的股份数目扩大根据第4(A) 项普通决议案授予董事发行股份的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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