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938 LFG投资控股 财务报表/环境、社会及管治资料:年报2024/2025

Annual Report

2023/24

年报

2024/25


目录

02公司资料

03财务概要

04主席报告

05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3董事及高级管理层

19董事会报告

41企业管治报告

55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

80独立核数师报告

86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

88综合财务状况表

90综合权益变动表

92综合现金流量表

94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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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报2024/2025

公司资料

注册办事处

Cricket Square, Hutchins Drive

P.O. Box 2681

Grand Cayman KY1-1111

Cayman Islands

总部及香港主要营业地点

香港中环

毕打街20号

会德丰大厦

15楼1505室

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分处

卓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

香港

夏悫道16号

远东金融中心17楼

主要往来银行

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

香港

花园道1号

恒生银行有限公司

香港

德辅道中83号

中国工商银行(亚洲)有限公司

香港中环

花园道3号

中国工商银行大厦33楼

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

香港

皇后大道中1号

公司网站

www.legogroup.hk

股份代号

董事

执行董事

梅浩彰先生(主席兼行政总裁)

廖子慧先生

吴肇轩先生

何思敏女士

邓振辉先生

独立非执行董事

林延芯女士

潘礼贤先生

黄浩麒博士

审核委员会

林延芯女士(主席)

潘礼贤先生

黄浩麒博士

薪酬委员会

潘礼贤先生(主席)

林延芯女士

黄浩麒博士

提名委员会

梅浩彰先生(主席)

林延芯女士

潘礼贤先生

黄浩麒博士

授权代表

梅浩彰先生

吴肇轩先生

公司秘书

吴肇轩先生

核数师

香港立信德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执业会计师

注册公众利益实体核数师

香港

干诺道中111号

永安中心

25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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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概要

业绩

资产及负债

截至3月31日止年度2025年2024年2023年2022年2021年
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
32,924
25,171
(35,114)
(35,140)
(35,140)
(8.6港仙)
于3月31日2025年2024年2023年2022年2021年
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
254,049
155,628
98,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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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报告

尊敬的各位股东:

本人代表LFG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称「本集团」)董事(「董事」)会(「董事会」),向 阁下提呈本公

司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财政年度」)的年报。

于财政年度,香港经济经历过去几年的重重挑战后持续复苏。尽管如此,惟主要受宏观经济持续波动及全球贸易战影响,

香港资本市场的整体营商环境仍充满不确定性。此外,中国内地房地产开发商的流动性问题、中美关系持续紧张以及中东

及乌克兰地缘政治的紧张局势升级,亦持续对投资者情绪产生影响。

香港新股市场呈现复苏迹象,惟活跃程度仍低于疫情前的正常水平。然而,大盘股市场与小盘股市场之间亦出现差异,小

盘股继续表现挣扎。

香港立法会近期通过《稳定币条例草案》,以在香港设立法币稳定币发行人的发牌制度,完善对虚拟资产活动的监管框架。

在组织完善及规范的营商环境下,相信虚拟资产的应用及交易活动可逐步以合法合规及系统性的方式发展,亦为香港金融

机构创造巨大机遇。

于财政年度,在全球资本市场充满挑战的环境下,本集团录得亏损业绩。尽管如此,展望未来,我们仍对香港资本市场的

前景持乐观态度。我们将密切关注有关发展以及最新规则及规例,适时把握有关机遇,并推出投资及融资业务的新服务,

扩大我们的地理覆盖范围及联盟,从而拓展多元化的收入来源,应对金融市场风险。作为活跃于香港的一站式金融服务供

应商,未来我们将继续加强业务网络,延揽不同专业人士,以提供多元化的服务及增加项目储备。

本人谨借此代表董事会感谢本集团管理层及各位员工的努力付出,同时感谢客户及合作伙伴的支持及信任。我们会继续为

本集团及股东创造长远价值。

主席、行政总裁兼执行董事

梅浩彰

香港,2025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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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概览

本集团乃活跃于香港的金融服务供应商,获发牌从事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项下第1类(证券交易)、第4类(就证

券提供意见)、第6类(就机构融资提供意见)及第9类(提供资产管理)受规管活动。本集团透过其主要营运附属公司(即力高

企业融资有限公司、力高证券有限公司及力高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主要从事提供(i)企业融资顾问服务;(ii)证券及融资服务;

及(iii)资产管理服务。

本集团提供的企业融资顾问服务包括:(i)担任寻求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主板或GEM上市的公司的保荐人;

(ii)担任财务顾问及独立财务顾问;及(iii)担任合规顾问。另一方面,本集团亦向其客户提供配售及包销服务、证券交易及经

纪服务、保证金融资服务及资产管理服务。

企业融资顾问业务仍然是主要业务驱动力,本集团计划凭借其能力不断为其客户提供高质素的企业融资顾问服务。于财政

年度,企业融资顾问服务已为本集团创造大部分收益。

在企业融资顾问服务建立的基础的支持下,本集团继续发展证券及融资服务以及资产管理服务。于财政年度,本集团已完

成七个包销及配售项目。就资产管理服务而言,管理及╱或投资顾问项下基金于2025年3月31日的资产净值减少至约2.9百

万美元(相当于约22.5百万港元)(2024年:约4.5百万美元(相当于约34.7百万港元))。

回顾

市场回顾

于财政年度,香港各行业整体上仍面对艰难的经济环境,但呈现韧性并开始复苏。恒生指数由2024年3月28日的16,541.42

点上涨至2025年3月19日的最高点24,771.14点,该指数保持高位,于2025年3月31日收于23,119.58点。

于2025年,全球经济面临多重挑战,包括经济衰退恐慌、全球关税战及通胀压力以及地缘政治持续不稳。聪明的投资者正

在寻找分散风险的方法。在此背景下,香港资本市场出现复苏。恒生指数反弹且成交量增加,重新激活了首次公开发售及

并购市场。中国中央政府出台的经济刺激措施进一步提振市场情绪,香港及内地市场情绪重拾乐观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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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续)

在充满挑战的商业环境下,本集团采取审慎的风险管理及成本控制。本集团拥有一支实力雄厚、信誉良好的专业团队,为

经常性客户及配套业务提供一站式服务,以满足彼等需求。本集团维持充足的财务资源及强劲的资产负债表,以为其持续

的业务需求、营运及财务责任提供资金。本集团已采取稳健的信贷控制方法监控未收回应收款项,以控制潜在信贷风险及

管理流动资金风险。尽管该行业及其业务对企业融资顾问及包销服务的需求有赖于市况好坏,并受上述不确定因素影响,

但本集团的项目储备仍然稳固。

业务回顾

回顾上一财政年度,受到全球经济前景不明朗、新兴市场竞争及若干客户财务状况恶化的冲击,本集团面对充满挑战的商

业环境。本集团利用其声誉,继续拓展多元化的收入来源,并维持审慎的成本及资本管理策略。

于财政年度,本集团大部分收益依旧来自其企业融资顾问服务,占本集团总收益约85.3%(2024年:约64.0%)。本集团其

他业务,即(i)证券及融资服务;及(ii)资产管理服务及按公平值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的(亏损)╱收益净额,于财政年度分别

占本集团总收益约44.3%及负29.7%(2024年:约20.9%及15.1%)。

企业融资顾问服务

本集团的企业融资顾问服务包括(i)首次公开发售保荐服务;(ii)财务及独立财务顾问服务;及(iii)合规顾问服务。

本集团的企业融资顾问业务的收益由截至2024年3月31日止年度约60.3百万港元减少约64.3%至财政年度约21.5百万港

元。该减少乃主要由于与上一个年度期限较长的若干复杂项目相比,于财政年度进行的委聘平均而言复杂性较低。

于财政年度,本集团参与合共109个企业融资顾问项目,包括7个首次公开发售保荐项目、100个财务及独立财务顾问项目

以及2个合规顾问项目,而本集团于截至2024年3月31日止年度共参与94个企业融资顾问项目,包括7个首次公开发售保荐

项目、83个财务及独立财务顾问项目以及4个合规顾问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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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续)

(i) 首次公开发售保荐服务

于财政年度,本集团获委聘进行7个首次公开发售保荐项目(2024年:7个项目)。

于财政年度,首次公开发售保荐服务所得收益约为3.2百万港元(2024年:约7.9百万港元)。

(ii) 财务及独立财务顾问服务

本集团担任:(i)客户的财务顾问,以就彼等拟进行交易的条款及结构以及香港监管框架(包括(其中包括)联交所证券

上市规则(「上市规则」)及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颁布之公司收购、合并及股份回购守则(「收购守则」))项下的相

关涵义及合规事宜向彼等提供意见;或(ii)香港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委员会及╱或独立股东的独立财务顾问,提供推荐

建议及意见。

于财政年度,财务及独立财务顾问服务所得收益约为17.9百万港元(2024年:约51.5百万港元)。于财政年度,本集

团获委聘进行62个财务顾问项目及38个独立财务顾问项目(2024年:分别为49个及34个)。

(iii) 合规顾问服务

本集团担任香港上市公司的合规顾问,就上市后合规事宜向彼等提供意见,以获得顾问费。

于财政年度,合规顾问服务所得收益约为0.4百万港元(2024年:约0.9百万港元)。于财政年度,本集团获委聘进行2

个合规顾问项目(2024年:4个项目)。

证券及融资服务

本集团(i)通过担任首次公开发售中上市申请人的全球协调人、账簿管理人、牵头经办人或包销商及二级市场交易的包销商

或配售代理提供配售及包销服务,以获得配售及╱或包销佣金收入;(ii)就买卖联交所及其他海外市场的证券提供证券交易

及经纪服务;及(iii)通过为二级市场上的证券购买提供保证金融资,及为首次公开发售中的新股认购提供首次公开发售融

资,为其客户提供证券融资服务。

于财政年度,本集团录得配售及包销业务收益约1.8百万港元(2024年:约1.9百万港元)。本集团完成担任首次公开发售包

销商的一项交易,并完成担任二级市场集资活动包销商及╱或配售代理的四项交易(2024年:分别为一项及六项)。

证券交易及经纪于财政年度产生的收益约为2.3百万港元(2024年:约6.7百万港元),主要由于客户的证券交易活动于财政

年度减少。

于2025年3月31日,保证金贷款的未偿还结余总额约为35.7百万港元(2024年3月31日:约85.4百万港元),而证券融资服

务于财政年度产生的利息收入则约为7.1百万港元(2024年:约11.1百万港元)。本集团正在更换抵押品质素较低的保证金

贷款,旨在向抵押品质素较好的客户提供保证金融资服务,导致于2025年3月31日的保证金贷款余额较上一个年度有所减

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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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续)

资产管理服务及投资基金

本集团向其客户提供资产管理服务。

于2025年3月31日,本集团所管理及╱或投资顾问项下基金的资产净值约为2.9百万美元(相当于约22.5百万港元)(2024年3

月31日:约4.5百万美元(相当于约34.7百万港元))。财政年度资产管理服务所得收益约为0.3百万港元(2024年:约4.9百万

港元)。

于财政年度自上市债券利息收入、上市证券的股息收入及按公平值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的变动净值所得的投资基金收益约

为负7.8百万港元(2024年:约9.3百万港元)。该亏损主要由于财政年度内投资基金的表现不佳。

财务回顾

收益

于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本集团录得收益(不包括投资基金)约32.9百万港元(2024年:约84.9百万港元)。本集团的

总收益(不包括投资基金)由截至2024年3月31日止年度约94.2百万港元减少约73.3%至财政年度约25.2百万港元,乃主要

由于企业融资顾问服务、证券及融资服务收益减少以及投资基金亏损。

其他收入以及收益或亏损净额

其他收入以及收益或亏损净额由截至2024年3月31日止年度约负2.2百万港元增加约7.4百万港元至财政年度约5.2百万港

元。其他收入以及收益或亏损净额主要包括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外币换算差额、人寿保单投资及可换股债券的公平值变动

收益或亏损以及分占其他可赎回参与股东应占综合投资基金业绩。

其他开支

本集团其他开支由截至2024年3月31日止年度约27.5百万港元减少约23.4%至财政年度约21.1百万港元,主要由于使用权

资产折旧减少及客户进行证券交易活动减少,导致证券交易相关开支减少。

员工成本

员工成本由截至2024年3月31日止年度约54.5百万港元减少约35.4%至财政年度约35.2百万港元。有关减少主要是由于财

政年度平均员工人数及酌情花红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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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续)

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项的预期信贷亏损及坏账开支

于财政年度,本集团录得应收账款的预期信贷亏损约7.2百万港元(2024年:约11.2百万港元)及其他应收款项的预期信贷

亏损拨回约0.4百万港元(2024年:确认约1.2百万港元)。本集团亦录得坏账开支约24,000港元(2024年:约18,000港元)。

预期信贷亏损乃主要由于COVID-19疫情后债务的财务状况持续转弱,导致企业咨询及其他服务产生的若干债务人应收款项

账龄延长,以及证券保证金融资服务产生的若干债务人所持抵押品估值因市场波动下降。

本集团按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的规定应用简化方法对企业顾问服务产生的应收账款作出预期信贷亏损拨备。本集团经

参考泓亮咨询及评估有限公司编制的预期信贷亏损(「预期信贷亏损」)估值,以对信贷风险并无显著增加的项目计提12个月

预期信贷亏损拨备及对信贷风险增加的项目计提全期预期信贷亏损拨备为基准,透过应用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的一般

方法对所有证券保证金融资服务产生的应收账款进行减值评估。于财政年度,由于证券抵押品的市场价值下降,若干证券

保证金融资服务产生的应收账款被视为信贷风险显著增加。因此,对该等应收账款的预期信贷亏损评估乃以全期预期信贷

亏损为基准。该等债务人各自的信贷评级乃经参考以下因素估计:(1)信贷风险总额;(2)逾期天数;(3)还款时间表及还款往

绩记录;及(4)结算能力。预期信贷亏损率乃根据上述因素分配信贷评级计算,并以香港实际本地生产总值(GDP)百分比变

化为代表的前瞻性经济进行调整。该计算方法反映概率加权的结果、货币的时间价值及现有最佳前瞻性信息。应收账款的

预期信贷亏损详情载于本报告综合财务报表附注17。

本集团根据不同客户的信贷状况、历史结算记录、预期时间表及未偿还结余变现金额等资料对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项的

可收回性及减值充足性进行定期评估。本集团亦考虑可能影响客户偿还未偿还结余能力的前瞻性资料,以估计预期信贷亏

损。

融资成本

融资成本指就使用权资产确认的利息开支及本集团管理项下的基金产生的银行及其他借款及保证金融资应付利息开支。本

集团于财政年度录得融资成本约2.3百万港元(2024年:约1.9百万港元)。融资成本增加主要由于财政年度与租赁负债相关

的融资成本增加。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亏损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财政年度亏损约为35.0百万港元(2024年:亏损约4.0百万港元),乃主要由于企业融资顾问及证券及融

资服务收益减少及投资基金表现不佳所致,部分被其他收入及收益或亏损净额增加及员工成本、其他开支以及应收账款的

预期信贷亏损减少所抵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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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续)

流动资金、财务资源及资本架构

于财政年度,本集团的营运资金及其他资本需求乃主要由本集团营运产生的现金、银行借款、保证金融资及资本支付。

于2025年3月31日,本集团的流动资产净值约为88.2百万港元(2024年3月31日:约125.0百万港元),以流动比率(流动资

产╱流动负债)表示的流动性约为1.6倍(2024年3月31日:约2.3倍)。现金及银行结余以及已抵押银行存款合共约为56.1百

万港元(2024年3月31日:约51.3百万港元)。于2025年3月31日,本集团的银行借款、应付经纪人账款、可换股债券及租

赁负债分别约为5.5百万港元、0.4百万港元、零及16.1百万港元(2024年3月31日:分别约为24.6百万港元、7.3百万港元、

0.7百万港元及0.4百万港元)。于2025年3月31日,本集团所产生的债务总额(包括银行借款、应付经纪人账款、可换股债

券及租赁负债)约为22.0百万港元(2024年3月31日:约33.0百万港元),相当于资产负债比率约22.4%(2024年3月31日:

约24.7%)。

资产负债比率乃根据于财政年度末的借款总额除以权益总额计算。

于2023年12月27日,本集团订立自2024年4月1日起的新办公室租赁协议,导致于财政年度确认使用权资产。于2025年3

月31日,租赁物业的使用权资产为14,879,000港元。有关使用权资产及租赁负债的详情载于本报告综合财务报表附注25及

本公司日期为2023年12月27日的公告。

资产质押

于2025年3月31日,本集团(i)有已抵押银行存款10.0百万港元(2024年3月31日:10.0百万港元);及(ii)将价值3.7百万港元

的人寿保单转让予一间银行作为银行借款的担保(2024年3月31日:3.6百万港元)。

外汇风险

本集团大部分收益以港元及美元计值,且本集团账目以港元编制。因此,本集团外汇汇率波动风险敞口并不重大。

资本承担及或然负债

于2025年3月31日,本集团并无任何重大资本承担及或然负债(2024年3月31日:无)。

雇员及薪酬政策

于2025年3月31日,本集团雇用39名员工(包括执行董事)(2024年3月31日:42名)。本集团雇员的薪酬一般包括月薪(乃根

据(其中包括)雇员的经验、资历、职位及职责而厘定)以及花红(由管理层根据(其中包括)相关雇员的表现及本集团的财务

表现全权酌情厘定)。此外,本集团向雇员提供培训计划或资助雇员参加各项职业相关培训课程。雇员福利开支主要包括执

行董事及本集团雇员的薪金、花红及津贴,以及强制性公积金供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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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续)

除基本薪酬外,经参考本集团的表现以及个人贡献后,合资格雇员可根据本公司的购股权计划获授购股权。本公司于2024

年8月13日采纳2024年股份计划,以激励及挽留为本集团的成功作出贡献的员工。董事相信,与市场标准及惯例相比,本

集团向其员工提供的薪酬待遇具有竞争力。

重大收购及出售附属公司、联营公司、合营企业及资本资产

本集团于财政年度并无进行附属公司、联营公司、合营企业及资本资产的任何重大收购及出售。

本集团持有的重大投资

截至2025年3月31日,本集团向本集团管理的基金Lego Vision Fund SP(「LVF」)(作为种子基金)投资3.0百万美元(相当于约

23.4百万港元)。LVF宗旨为投资于一个主要由朝阳行业的公司(具备卓越管理、业务模式、产品及稳健财务状况,可实现长

期可持续增长)的股票、债券及其他证券组成的投资组合。

于2025年3月31日,本集团于LVF持有28,807.172股无投票权股份(相当于LVF无投票权股份总数约55.2%),总价值约为1.6

百万美元(相当于约12.4百万港元),占本集团总资产的4.9%。LVF之每股资产净值由2024年3月31日的75.3美元(相当于约

587.5港元)减少至2025年3月31日约55.3美元(相当于约431.2港元),整体负回报率约为26.6%。

于财政年度,全球市场因宏观经济状况而承压。美国的高息及高通胀环境令企业经营困难。中国房地产市场进一步恶化,

拖累整体经济。然而,人工智能(「人工智能」)革命已成为未来几年经济增长的主要及重要动力,被视为第四次工业革命。

人工智能尚未开始变现,但初创企业及科技巨头正积极奠定基础,如大型语言模型及数据中心。人工智能芯片市场无疑成

为大赢家,若干基础设施企业亦表现理想。随著微软及苹果分别推出Copilot+ PC及Apple Intelligent,基金经理正在见证人

工智能推理技术的诞生。一旦人工智能融入日常生活,其将成为前景非常明朗的投资机会。

重大投资或资本资产的未来计划

本集团于2025年3月31日并无拥有重大投资及资本资产的任何计划。

风险管理

本集团的风险管理目标为于风险及回报之间取得适当的平衡,并减少对经营业绩的负面影响,实现股东价值最大化。本集

团的风险管理策略为识别和分析本集团面临的各种风险,建立适当的风险承受能力,及时有效可靠地衡量和监控风险,确

保风险控制在可承受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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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续)

遵守法律及法规

于财政年度,据董事会所知,本集团已遵守在所有重大方面对本集团具有重大影响之相关法律及法规。

前景及展望

由于全球经济前景不明朗,全球及亚洲经济继续面临重重挑战。全球贸易战、经济衰退恐慌、地缘政治关系持续紧张及中

国内地房地产开发商的流动性问题等诸多因素,将继续阻碍香港经济活动复苏。任何不利的市场状况或市场气氛或会对客

户于其集资需求及并购计划的规模、时机及平台方面的决定造成影响,从而可能导致对集资及并购活动以及本集团服务的

需求降低、延迟或终止有关活动。

凭借本集团多元化的业务组合于业务线与本集团就公司交易广泛范围提供意见的经验之间创造协同效应,不仅包括集资活

动,亦包括复牌、重组及其他公司行动,本集团仍有能力获得新的授权并维持健康的项目管道。尤其是,鉴于当前市场及

监管环境,本集团积极寻求复牌及重组项目的商机。然而,倘不确定因素持续抑制市场前景,本集团的业务及收益可能会

受到不利影响。

展望未来,预计资本市场活动将逐步恢复,风险偏好上升。本集团将继续坚持其严格且审慎的风险管理及合规策略,对业

务发展采取审慎态度。本集团亦将提升其市场推广力度,不仅在香港,亦在中国、新加坡、北美及全球各地寻求新商机。

本集团将会遵从香港发展虚拟资产中心并加强发展环境、社会及管治的方向,进一步评估该等新商机及制定符合最新监管

要求的业务策略。本集团旨在巩固其作为提供金融及证券服务的综合平台的良好声誉,并利用其市场地位分散收入来源及

扩大其客户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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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及高级管理层

董事

执行董事

梅浩彰先生(「梅先生」),50岁,于2016年1月加入本集团。彼于2018年6月21日获委任为董事,并于2019年3月25日调任

为本公司主席、行政总裁兼执行董事。梅先生亦为力高金融集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力高企业融资有限公司、力高证券有

限公司、力高资产管理有限公司、Lego Asset Management (Cayman) Limited及Lego Funds SPC Limited的董事。自2016年

1月起,梅先生就证券及期货条例项下第6类(就机构融资提供意见)受规管活动担任力高企业融资有限公司的负责人员,

并为力高企业融资有限公司的保荐主事人之一。梅先生亦为提名委员会主席。梅先生主要负责本集团的整体策略规划、管

理、营运及业务发展。

梅先生在金融及投资银行业拥有逾25年经验,在领导及监督不同类型的企业融资交易方面拥有丰富的经验。在加入本集

团之前,彼曾于多间持牌法团担任高级领导职位。于2009年1月至2016年1月期间,彼任职于华富嘉洛企业融资有限公司

(现称中国通海企业融资有限公司)(「华富嘉洛」),彼于该公司的最后职位为副行政总裁及华富嘉洛的有关第6类(就机构融

资提供意见)受规管活动的负责人员。在此之前,彼于2005年9月至2009年1月期间曾任职于创越融资有限公司(「创越融

资」),就第6类(就机构融资提供意见)受规管活动担任创越融资的负责人员。彼于2000年8月至2005年9月任职于德勤企业

财务顾问有限公司,彼于该公司的最后职位为联席董事,及于1999年8月至2000年8月期间于太平洋兴业融资有限公司任

职,其最终职位为经理。

梅先生于1997年4月自澳洲悉尼新南威尔斯大学获得会计及金融学士学位,并自2019年2月起成为澳洲会计师公会的资深

会员。

廖子慧先生(「廖先生」),50岁,于2016年1月加入本集团。彼于2019年3月25日获委任为董事,并于同日调任为执行董

事。廖先生亦为力高企业融资有限公司的董事。自2016年1月起,廖先生就证券及期货条例项下第6类(就机构融资提供意

见)受规管活动担任力高企业融资有限公司的负责人员,并为力高企业融资有限公司的保荐主事人之一。廖先生自2021年

5月起亦为力高证券有限公司证券及期货条例项下第1类(证券交易)受规管活动的持牌代表。廖先生主要负责本集团之整体

管理,以及监督及管理我们的企业融资顾问业务。

廖先生于证券及投资银行业累积逾25年经验。于加入本集团前,彼于多家持牌法团汲取企业融资顾问经验。于2009年2月

至2016年1月期间,彼于华富嘉洛任职,其最终职位为财务顾问部董事及就第6类(就机构融资提供意见)受规管活动担任华

富嘉洛的负责人员。在此之前,于2005年4月至2009年1月期间,彼于创越融资任职且最终职位为联席董事,于2004年5月

至2005年3月期间在南华财务及管理有限公司任职且最终职位为副经理,于2001年9月至2004年5月期间在好盈融资有限公

司任职且最终职位为副经理,以及于2000年8月至2001年9月期间在太平洋兴业融资有限公司担任企业融资主任。在此之

前,彼于1997年7月至2000年3月期间在英皇证券(香港)有限公司之交收部任职且最终职位为项目主任。

廖先生于1997年12月获香港浸会大学颁发工商管理(管理资讯系统专业)学士学位。

廖先生自2024年12月起一直担任中国融众金融控股有限公司(一间于联交所主板上市的公司(股份代号:3963))的独立非执

行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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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报2024/2025

董事及高级管理层(续)

吴肇轩先生(「吴先生」),44岁,于2016年1月加入本集团。彼于2019年3月25日获委任为董事,及于同日调任为执行董

事。彼于2023年12月30日获委任为本公司之公司秘书。吴先生亦担任力高企业融资有限公司的董事。吴先生自2016年1月

起就证券及期货条例项下第6类(就机构融资提供意见)受规管活动担任力高企业融资有限公司的负责人员,并为力高企业

融资有限公司的保荐主事人之一。吴先生亦自2017年10月起就证券及期货条例项下第1类(证券交易)受规管活动担任力高

证券有限公司之持牌代表。吴先生主要负责本集团之整体管理,以及监督及管理我们的企业融资顾问业务。

吴先生于会计及投资银行业方面累积逾20年的多元化经验。于加入本集团前,彼于2007年3月至2016年1月期间于华富

嘉洛任职,其最终职位为财务顾问部董事并就第6类(就机构融资提供意见)受规管活动担任华富嘉洛的负责人员。在此之

前,彼于2006年1月至2007年1月期间于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担任高级审计员,及于2003年11月至2005年12月期间于

安永会计师事务所担任核证及咨询业务服务部的审计员。

吴先生于2003年12月获得香港大学精算学学士学位。吴先生自2012年6月起为特许公认会计师公会的资深会员,并自2015

年8月起为特许金融分析师协会的特许金融分析师。

何思敏女士(「何女士」),43岁,于2016年1月加入本集团。彼于2019年3月25日获委任为董事,及于同日调任为执行董

事。何女士亦为力高企业融资有限公司的董事。何女士自2016年1月起就证券及期货条例项下第6类(就机构融资提供意见)

受规管活动担任力高企业融资有限公司的负责人员,并为力高企业融资有限公司的保荐主事人之一。何女士主要负责本集

团之整体管理,以及监督及管理我们的企业融资顾问业务。

何女士于证券及投资银行业累积超过20年经验。于加入本集团前,彼已于多家持牌法团积累证券及企业融资顾问经验。彼

于2014年9月至2016年1月期间在时富融资有限公司任职,于离职前担任投资银行部的企业融资执行董事并就第6类(就机

构融资提供意见)受规管活动担任时富融资有限公司的负责人员。在此之前,彼于2006年7月至2014年9月期间任职于华富

嘉洛,其最后职位为财务顾问部董事并就第6类(就机构融资提供意见)受规管活动担任华富嘉洛的负责人员。在此之前,

彼于2005年1月至2006年7月期间曾在华富嘉洛证券有限公司(现称中国通海证券有限公司)担任分析师;并于2003年9月至

2005年1月期间于百德能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一间从事金融服务的公司)任职,彼于该公司的最后职位为研究分析师。

何女士于2003年5月获加拿大英属哥伦比亚省温哥华英属哥伦比亚大学颁发商业学士学位。

何女士自2024年11月起一直担任连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一间于联交所GEM上市的公司(股份代号:8635))的独立非执行

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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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报2024/2025

董事及高级管理层(续)

邓振辉先生(「邓先生」),51岁,于2020年4月1日获委任为执行董事。彼于2018年12月加入本集团,并为力高企业融资有

限公司的董事总经理。自2019年6月起,邓先生就证券及期货条例项下第6类(就机构融资提供意见)受规管活动担任力高企

业融资有限公司的负责人员,并就证券及期货条例项下第1类(证券交易)受规管活动担任力高证券有限公司之持牌代表。

邓先生于会计及投资银行业拥有逾25年经验。加入本集团之前,彼于2009年7月至2018年12月期间于高银融资有限公司任

职,其最后职位为投资银行部董事及第6类(就机构融资提供意见)受规管活动的负责人员。在此之前,彼就第6类(就机构

融资提供意见)受规管活动担任创越融资的负责人员。彼亦于交银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德勤企业财务顾问有限公司及罗兵咸

永道会计师事务所任职。

邓先生于1996年5月获得美国马萨诸塞大学阿默斯特分校颁布的工商管理学士学位。

邓先生自2025年1月起一直担任Neo Concept International Group Holdings Limited(一间于纳斯达克资本巿场上市的公司(股

份代号:NCI))的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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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报2024/2025

董事及高级管理层(续)

独立非执行董事

林延芯女士(原名林忆萍)(「林女士」),48岁,于2019年9月10日获委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彼为审核委员会的主席以及薪

酬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的成员。

林女士于会计方面拥有逾18年经验。彼于以下公司任职期间,主要负责监管公司财务报表的审计事宜、审阅公司内部监控

系统及会计处理程序或管理公司的日常运营。林女士于2017年7月加入True Fitness Holdings (Singapore) Pte. Ltd.,且自其

获委任后一直担任董事。彼于2017年7月至2025年1月担任集团首席营运官及于2018年5月至2025年1月同时担任首席财务

官。在此之前,于2016年4月至2017年6月期间,彼曾于新加坡Ernst & Young Solutions LLP担任执行董事。于2014年1月至

2016年3月期间,彼于CFO (HK) Limited担任区域总监。于2007年7月至2013年9月期间,彼于宝德隆企业服务(香港)有限

公司担任执行董事。于2004年6月至2007年6月期间,彼于德勤企业财务顾问有限公司任职,最后职位为经理。于2002年

6月至2004年5月期间,彼于Deloitte & Touche Financial Advisory Services Pte Ltd担任高级助理。于2000年1月至2002年6月

期间,彼于新加坡安达信会计师事务所任职,离职前的职位为高级会计师。

林女士于1999年12月获澳大利亚昆士兰大学颁发商业学士学位,并于2006年4月获澳大利亚特许会计师协会颁发硕士文

凭。自2006年7月及2006年9月起,彼分别为澳大利亚特许会计师协会及香港会计师公会的会员。

于2015年9月至2016年3月期间,林女士担任安悦国际控股有限公司(现称为善裕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一间于联交所GEM上

市的公司(股份代号:8245))的独立非执行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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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及高级管理层(续)

潘礼贤先生(「潘先生」),53岁,于2019年9月10日获委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彼为薪酬委员会主席、审核委员会及提名委

员会成员。

潘先生于财务报告、业务咨询、审计及会计方面拥有逾20年经验。自2017年8月起,潘先生为华康生物医学控股有限公司

(一家于联交所GEM上市的公司(股份代号:8622))的执行董事。彼为君诚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的创办人及自2013年4月起一

直担任该公司董事。于2000年11月至2002年3月期间,彼于安达信会计师事务所担任高级会计师。于2000年2月至2000年

11月期间,彼曾于李家梁合伙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工作,担任高级审计。于1997年3月至1999年6月期间,彼任职于何

欧阳会计师事务所且最后职位为中级审计。于1995年3月至1997年2月期间,彼任职于陈泽仲会计师事务所且最后职位为

高级审计。

自2019年6月以来,潘先生一直担任骏码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一家于联交所GEM上市的公司(股份代号:8490))的独立非

执行董事。自2017年8月起,潘先生亦担任Cityneon Holdings Limited(一家先前于新加坡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的公司)的独

立非执行董事。于2019年3月至2023年11月,潘先生为Teamway International Group Holdings Limited(一家于联交所主板

上市的公司(股份代号:1239))的独立非执行董事。于2006年11月至2022年6月,潘先生为中国上城集团有限公司(一家于

联交所主板上市的公司(股份代号:2330))的独立非执行董事。

潘先生于1995年6月取得加拿大约克大学行政学学士学位,于1998年7月取得澳大利亚莫纳什大学会计专业硕士学位,于

2022年10月取得香港城市大学行政人员工商管理硕士学位及于2024年1月取得中国清华大学公共管理硕士学位。潘先生自

2009年7月起成为香港会计师公会的资深会员,并自2000年3月起成为澳洲会计师公会会员。潘先生已于2016年通过中国

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从业资格考试。于2022年12月,潘先生荣获欧洲金融分析师联合会(European Federation of Financial

Analysts Societies)颁授认证环境、社会及管治分析师(CESGA)称号。

黄浩麒博士(「黄博士」),47岁,于2019年9月10日获委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彼为审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薪酬委员会

成员。

黄博士于学术领域积约12年经验及于法律行业积逾10年经验。彼于2012年8月加入翁宗荣律师行担任见习律师,于2014年

9月至2022年10月成为该律师行的律师。彼现为该律师行的合伙人,目前从事民事及刑事诉讼。自2009年3月至2009年8

月,彼担任翁宗荣律师行诉讼文员。于2007年8月至2008年12月期间,彼于香港中文大学担任研究助理。于2006年8月至

2007年8月期间,彼于香港理工大学担任讲师。黄博士亦于2004年8月至2016年1月期间在香港中文大学专业进修学院担任

兼职讲师。

黄博士于2001年11月、2003年12月及2006年12月分别获香港中文大学文学学士学位(主修哲学)、哲学硕士学位及哲学博

士学位。黄博士亦分别于2011年12月及2012年7月获得香港中文大学法律博士学位及法学专业证书。彼于2014年9月获准

担任香港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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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报2024/2025

董事及高级管理层(续)

高级管理层

蔡光华先生(「蔡先生」),61岁,于2018年8月加入本集团并担任力高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投资总监。蔡先生亦为Lego Asset

Management (Cayman) Limited及Lego Funds SPC Limited的董事。自2019年3月1日起,蔡先生就证券及期货条例项下第4类

(就证券提供意见)及第9类(提供资产管理)受规管活动担任力高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负责人员。蔡先生主要负责管理本集

团的资产管理业务。

蔡先生于资产管理及投资行业累积超过30年经验,于此期间,彼管理客户投资组合及提供投资意见。于加入本集团前,于

2006年3月至2018年7月期间,彼于中国泛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前称华富嘉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及现称中国通海资产管理

有限公司)任职,最终职位为投资总监,并为第4类(就证券提供意见)及第9类(提供资产管理)受规管活动的负责人员。在

此之前,彼于1993年2月至2011年2月期间曾担任盛世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盛世」)的董事,该公司当时为一家从事第4类

(就证券提供意见)及第9类(提供资产管理)受规管活动的持牌法团。自2003年4月至2005年10月,彼就第4类(就证券提供

意见)及第9类(提供资产管理)受规管活动担任盛世的负责人员。

蔡先生于1990年7月获得英国拉夫堡理工大学(Loughborough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的设计及技术学士学位及于1995年

5月取得亚洲(澳门)国际公开大学的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李颖冲先生(「李先生」),41岁,于2017年1月加入本集团。彼为力高证券有限公司及力高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董事。李先

生自2017年1月19日起担任力高证券有限公司就证券及期货条例项下第1类(证券交易)受规管活动的负责人员及自2020年7

月13日起担任力高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就证券及期货条例项下第4类(就证券提供意见)及第9类(提供资产管理)受规管活动的

负责人员。李先生主要负责管理本集团包销及证券业务的日常营运。

李先生于证券及期货行业拥有超过10年经验,彼于该期间负责证券及期货交易与咨询。加入本集团前,彼曾任职于亿声证

券有限公司,为第1类(证券交易)及第4类(就证券提供意见)受规管活动的负责人员。在此之前,彼于辉立证券(香港)有限

公司及海通国际证券有限公司任职约5年。

李先生获香港理工大学颁发社会政策及行政学士学位。

公司秘书

吴肇轩先生于2023年12月30日获委任为本公司之公司秘书。有关彼之履历详情,请参阅上文「执行董事」一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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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报2024/2025

董事会报告

董事会欣然提呈其报告连同本集团于财政年度之经审核综合财务报表。

股份发售

本公司于2018年6月21日在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为获豁免有限公司,其股份于2019年9月30日(「上市日期」)在联交所主板上

市。

主要业务

本公司为投资控股公司。本集团主要从事提供企业融资顾问服务、证券及融资服务及资产管理服务。本集团按各服务划分

的收益分析载于本年报综合财务报表附注6。

业绩

本集团于财政年度的业绩载于本年报第83及84页的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

末期股息

董事会已议决不宣派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的任何末期股息(2024年:无)。

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

本公司的应届股东周年大会(「股东周年大会」)定于2025年8月20日(星期三)举行。为厘定有权出席股东周年大会的本公司

股东(「股东」)身份,本公司将于2025年8月15日(星期五)至2025年8月20日(星期三)(包括首尾两日)暂停办理本公司股份

过户登记手续,在此期间将不会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为符合资格出席股东周年大会,所有股份过户文件连同相关股票

须于2025年8月14日(星期四)下午四时三十分前送交本公司的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分处卓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

夏悫道16号远东金融中心17楼,以办理登记。

业务回顾

本集团于财政年度的业务回顾及表现分析以及香港法例第622章香港公司条例附表5规定的其他资料载于本年报第4页的

「主席报告」一节、本年报第5至12页的「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一节及本报告内。本集团未来业务发展的描述载于本年报第4页

「主席报告」一节及本年报第12页「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前景及展望」一段。

财务概要

本集团过去五个财政年度之业绩以及资产及负债概要载列于本年报第3页。本概要并不构成经审核综合财务报表的一部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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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报2024/2025

董事会报告(续)

主要客户及供应商

主要客户

于财政年度,本集团五大客户的交易额占本集团总收益的约33%(2024年:37%),而我们单一最大客户的交易额占本集团

总收益的约10%(2024年:18.3%)。

于财政年度,概无董事、任何彼等的紧密联系人或任何股东(据董事所知拥有本公司的已发行股份数目的5%以上)于本集

团前五大客户中拥有权益。

主要供应商

由于本集团主要业务活动的性质,本集团并无主要供应商。

物业、厂房及设备

本公司及本集团之物业、厂房及设备于财政年度的变动详情载于本年报综合财务报表附注14。

股本

本公司之股本于财政年度的变动详情载于本年报综合财务报表附注28。

储备

本公司及本集团之储备于财政年度的变动详情载于本年报第90及91页的综合权益变动表及本年报综合财务报表附注29。

可供分派储备

于2025年3月31日,本公司并无可供分派储备(于2024年3月31日:无)。

税务减免

本公司并不知悉股东因持有股份而可获得的任何税务减免。倘若股东不确定购买、持有、出售、买卖股份或行使与股份有

关的任何权利所涉及的税务影响,务请咨询专业顾问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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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报2024/2025

董事会报告(续)

银行贷款及其他借款

于2025年3月31日,本集团有尚未偿还银行借款约5.5百万港元(2024年:约24.6百万港元)及本集团投资基金产生的短期保

证金融资约0.4百万港元(2024年:约7.3百万港元)。本集团于2025年3月31日之银行借款及本集团管理项下的基金产生的

保证金融资的详情分别载于本年报综合财务报表附注27及22。

董事

于财政年度及直至本年报日期,董事如下:

执行董事:

梅浩彰先生(主席兼行政总裁)

廖子慧先生

吴肇轩先生

何思敏女士

邓振辉先生

独立非执行董事:

林延芯女士

潘礼贤先生

黄浩麒博士

根据组织章程细则第83(3)条,董事应有权不时及于任何时间委任任何人士为董事,以填补董事会临时空缺或作为现有董事

会新增成员。任何如此获委任的董事任期将仅直至其获委任后本公司首届股东周年大会为止,届时将符合资格于该股东周

年大会上重选连任。

根据组织章程细则第84(1)条,于每届股东周年大会上,当时为数三分之一的董事(或如董事人数并非三(3)的倍数,则须为

最接近但不少于三分之一之数目)须轮席退任,每位董事须至少每三年在股东周年大会上轮席退任一次。

因此,梅浩彰先生、吴肇轩先生及潘礼贤先生须于股东周年大会上轮值告退,且彼等符合资格并愿意重选连任。

将于股东周年大会上重选连任之董事详情载于将派发予股东之通函。

董事及高级管理层

董事及本公司的高级管理层的履历详情载于本年报第13至18页「董事及高级管理层」一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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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报告(续)

董事资料变更

廖子慧先生自2024年12月起一直担任中国融众金融控股有限公司(一间于联交所主板上市的公司(股份代号:3963))的独立

非执行董事。

邓振辉先生自2025年1月起一直担任Neo Concept International Group Holdings Limited(一间于纳斯达克资本巿场上市的公

司(股份代号:NCI))的独立董事。

除上文所述者,自本公司截至2024年9月30日止六个月中期报告刊发以来概无任何须根据上市规则第13.51(2)(a)条至(e)条

及(g)条须予披露有关任何董事的任何资料的变动。

独立非执行董事独立性的确认

本公司已收到各独立非执行董事根据上市规则第3.13条作出的独立性确认,而本公司认为于财政年度及直至本年报日期全

体独立非执行董事均为独立人士。

董事服务合约及委任函

各执行董事,即梅浩彰先生、廖子慧先生、吴肇轩先生及何思敏女士已与本公司订立服务合约,初步任期自上市日期起计

三年,并将于其后继续生效,直至任何一方发出不少于三个月事先书面通知或根据服务合约之条款及条件予以终止为止。

执行董事邓振辉先生已与本公司订立服务合约,初步任期由2020年4月1日起计三年,并将于其后继续生效,直至任何一方

发出不少于三个月事先书面通知或根据服务合约之条款及条件予以终止为止。

各独立非执行董事,即林延芯女士、潘礼贤先生及黄浩麒博士已与本公司订立委任函,初步任期自上市日期起计一年,并

将于其后自动重续,直至任何一方发出不少于一个月事先书面通知或根据委任函之条款及条件予以终止为止。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各董事概无与或拟与本公司订立不可于一年内由本公司终止而毋须给予赔偿(法定赔偿除外)的服务合

约及委任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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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报2024/2025

董事会报告(续)

董事于重大交易、安排或合约的权益

除本年报综合财务报表附注17、31、35及37所披露者外,于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及直至本年报日期,概无董事于本

公司、其任何附属公司或同系附属公司作为其订约方且对本集团业务而言属重大的任何交易、安排或合约中直接或间接拥

有重大权益。

管理合约

于财政年度及直至本年报日期,概无就本公司全部或任何主要业务部份订立或订有任何管理及行政合约。

薪酬政策

本公司薪酬委员会之设立旨在审阅本集团的薪酬政策及本集团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层之薪酬架构(经考虑本集团之经营业

绩、董事及高级管理层之个人表现及可资比较市场惯例)。

于财政年度,董事及五名最高薪酬人士的薪酬详情载于本年报综合财务报表附注9。

退休及雇员福利计划

本公司退休及雇员福利计划详情载于本年报综合财务报表附注31及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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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报告(续)

董事及最高行政人员于股份、相关股份及债权证中的权益及淡仓

于2025年3月31日,董事及本公司最高行政人员于本公司或其任何相联法团(定义见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的股份、相关

股份及债权证中拥有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第7及8分部规定须知会本公司及联交所的权益及淡仓(包括根据证券及期

货条例有关条文被当作或视作拥有的权益及淡仓),或须记录于本公司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352条须存置的登记册的权益

及淡仓,或根据上市规则附录C3所载「上市发行人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标准守则」)须另行知会本公司及联交所

的权益及淡仓如下:

(i) 于股份及相关股份的权益

董事姓名身份╱权益性质

所持╱

拥有权益的

股份数目

(1)

持股概约

百分比

(2)

梅浩彰先生(「梅先生」)受控制法团权益

(3)

299,492,188 (L)73.77%

实益拥有人

(4)

14,858,070 (L)3.66%

廖子慧先生(「廖先生」)实益拥有人

(5)

1,439,298 (L)0.35%

吴肇轩先生(「吴先生」)实益拥有人

(6)

1,439,298 (L)0.35%

何思敏女士(「何女士」)实益拥有人

(7)

1,439,298 (L)0.35%

邓振辉先生(「邓先生」)实益拥有人

(8)

789,737 (L)0.09%

林延芯女士(「林女士」)实益拥有人

(9)

400,000 (L)0.10%

潘礼贤先生(「潘先生」)实益拥有人

(10)

400,000 (L)0.10%

黄浩麒博士(「黄博士」)实益拥有人

(11)

400,000 (L)0.10%

附注:

  • 「L」指该人士于有关股份或相关股份的好仓。
  • ,962,965股股份。
  • %的权益并为其唯一董事。因此,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梅先生被视为于力高

金融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299,492,188股股份中拥有权益。

  • ,858,070股及12,000,000股相关股份拥有权益,该等相关股份为悉数行使分别根据本公司于2019年3月6日批准及采纳之首次公开发

售前购股权计划(「首次公开发售前购股权计划」)及本公司于2019年9月10日批准及采纳之购股权计划(「购股权计划」)授予其之所有购股权时可

能向其配发及发行的相关股份。

  • ,039,298股及400,000股相关股份拥有权益,该等相关股份为悉数行使分别根据首次公开发售前购股权计划及购股权计划授予其之所

有购股权时可能向其配发及发行的相关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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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报2024/2025

董事会报告(续)

  • ,039,298股及400,000股相关股份拥有权益,该等相关股份为悉数行使分别根据首次公开发售前购股权计划及购股权计划授予其之所

有购股权时可能向其配发及发行的相关股份。

  • ,039,298股及400,000股相关股份拥有权益,该等相关股份为悉数行使分别根据首次公开发售前购股权计划及购股权计划授予其之所

有购股权时可能向其配发及发行的相关股份。

  • ,737股及400,000股相关股份拥有权益,该等相关股份为悉数行使分别根据首次公开发售前购股权计划及购股权计划授予其之所有

未行使购股权时可能向其配发及发行的相关股份。

  • ,000股相关股份拥有权益,该等相关股份为悉数行使根据购股权计划授予其之所有购股权时可能向其配发及发行的相关股份。
  • ,000股相关股份拥有权益,该等相关股份为悉数行使根据购股权计划授予其之所有购股权时可能向其配发及发行的相关股份。
  • ,000股相关股份拥有权益,该等相关股份为悉数行使根据购股权计划授予其之所有购股权时可能向其配发及发行的相关股份。

(ii) 于相联法团股份的权益

董事姓名相联法团身份╱权益性质所持股份数目

(1)

占相联

法团股权的

概约百分比

梅先生力高金融集团有限公司实益拥有人8,450 (L)90.38%

廖先生力高金融集团有限公司实益拥有人350 (L)3.74%

吴先生力高金融集团有限公司实益拥有人350 (L)3.74%

何女士力高金融集团有限公司实益拥有人200 (L)2.14%

附注:

  • 「L」指该名人士于相联法团相关股份中的好仓。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于2025年3月31日,概无董事或本公司最高行政人员于本公司或其相联法团(定义见证券及期货条例第

XV部)的股份、相关股份或债权证中拥有或被视作拥有任何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第7及8分部须知会本公司及联交所

的权益或淡仓(包括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有关条文彼等被当作或视作拥有的权益及淡仓)、或须记录于本公司根据证券及期

货条例第352条须存置的登记册内的权益或淡仓、或根据标准守则须另行知会本公司及联交所的权益或淡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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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报告(续)

董事购买股份或债权证的权利

除本年报另有所披露者外,本公司或其附属公司概无于财政年度的任何时间订立任何安排,致使董事可藉购买本公司或任

何其他法人团体的股份或债权证而获益,且并无董事或彼等之配偶或18岁以下的子女获授予任何权利以认购本公司或任何

其他法人团体的股本或债务证券,或已行使任何该等权利。

主要股东于股份及相关股份的权益及淡仓

于2025年3月31日,据董事所深知,下列人士(不包括董事或本公司最高行政人员)于股份或相关股份中拥有根据证券及期

货条例第XV部第2及3分部条文须向本公司披露的权益或淡仓或须记录于本公司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336条须存置的登记

册内的权益或淡仓:

名称╱姓名身份╱权益性质

所持╱拥有

权益的股份╱

相关股份数目

(1)

持股概约

百分比

(2)

力高金融集团有限公司实益拥有人299,492,188 (L)73.77%

黄永成先生实益拥有人20,820,312 (L)5.13%

附注:

  • 「L」指该人士于有关股份或相关股份的好仓。
  • ,962,965股股份。

除上文披露者外,于2025年3月31日,董事并不知悉任何人士(并非董事或本公司最高行政人员)于股份或相关股份中拥有

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第2及3分部条文须向本公司披露的权益或淡仓,或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336条须记入该条所

述登记册的权益或淡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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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报告(续)

股份计划

本公司已采纳两项股份计划,即(1)首次公开发售前购股权计划;(2)购股权计划及(3) 2024年股份计划。

财政年度结束时根据本公司所有计划授出的购股权而可能发行的股份数目除以财政年度内已发行股份(不包括库存股份)的

加权平均数约为5.6%。

(a) 首次公开发售前购股权计划

本公司已有条件采纳当时唯一股东于2019年3月6日通过的书面决议案批准的首次公开发售前购股权计划。

(i) 首次公开发售前购股权计划的目的

首次公开发售前购股权计划旨在表彰已经及╱或将会为本集团作出贡献的本集团若干职员并对彼等提供奖励,

以激励及挽留彼等协助本集团营运及发展。

(ii) 可参与的人士

首次公开发售前购股权向为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的全职或兼职雇员或高级人员(包括任何执行或非执行董

事,惟不包括独立非执行董事)的任何人士(「参与人士」)开放。董事会有权根据首次公开发售前购股权计划向董

事会全权酌情认为已经及╱或将会为本集团业务作出宝贵贡献之参与人士授出购股权。

(iii) 首次公开发售前购股权计划的期限

董事会有权于自首次公开发售前购股权计划采纳日期起至2019年9月8日(即招股章程最后可行日期)期间(「计划

期」)任何时间不时根据首次公开发售前购股权计划向不多于50名承授人授出购股权,惟不受此约束。首次公开

发售前购股权计划计划期一经届满,将不得再授出购股权,惟首次公开发售前购股权计划的条文于其他所有方

面仍具十足效力及作用。于紧接计划期届满前所有已授出及获接纳以及仍未获行使的购股权须根据首次公开发

售前购股权计划的条款持续有效及可行使。

(iv) 股份数目上限

根据首次公开发售前购股权计划可授出购股权的股份数目上限为34,000,000股,占本公司于上市日期(惟任何根

据购股权计划授出或可能授出的任何购股权获行使而可能发行的股份除外)已发行股份总数(即405,794,080股)

的8.38%。

(v) 股份的认购价

承授人可行使根据首次公开发售前购股权计划授出的购股权认购股份的每股价格(「认购价」)将为每股0.6港元

(不包括任何佣金及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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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 接纳购股权及承授人个人权利

(a) 授出购股权自授出日期起计五日期间内全部或部分可供承授人接纳,惟相关授出于计划期届满后或首次

公开发售前购股权计划终止后不再供接纳。接纳购股权的授出的应付代价为1港元并不可退还。

(b) 购股权属承授人个人所有,不可出让。承授人不得以对或就任何购股权以任何第三方为受益人以任何方

式进行出售、转让、出让、抵押、按揭、设立产权负担或增设任何合法或实益权益或宣称如此行事。倘

承授人进行上述任何违约行动,则本公司有权注销相关承授人全部或部份未行使购股权。

(vii) 行使及归属期

购股权可全部或部分行使(但在部分行使时,仅可就整手或整手的任何完整倍数行使),且购股权应归属于承授

人,并且可以由承授人在购股权期间(「购股权期间」)行使,即于上市日期(即2019年9月30日)开始并于2027年

3月6日(即采纳首次公开发售前购股权计划日期的第八个周年日)结束的期间,并根据本公司向承授人发行的购

股权授权函件中提供的方式进行,惟可根据首次公开发售前购股权计划进行任何调整。于2025年3月31日,首

次公开发售前购股权计划的剩余年期约为1年11个月。购股权仅可按下列方式获行使:

(a) 于自上市日期开始至紧接上市日期第一个周年日的日期前止期间(「首个归属期」),于首次公开发售前购

股权计划项下所有购股权所包含的股份中,归属承授人及可行使者不得多于10,200,000股(相当于不超过

根据首次公开发售前购股权计划所有购股权获行使而将予配发及发行的股份总数的30%);

(b) 于上市日期第一个周年日的日期开始至紧接上市日期第二个周年日的日期前止期间(「第二个归属期」),

于首次公开发售前购股权计划项下所有购股权所包括的股份中,归属于承授人及可行使者不得多于

10,200,000股(相当于不超过根据首次公开发售前购股权计划所有购股权获行使而将予配发及发行的股份

总数的30%);及

(c) 首次公开发售前购股权计划项下购股权包含的余下股份(不超过13,600,000股,相当于不超过根据首次公

开发售前购股权计划所有购股权获行使而将予配发及发行的股份总数的40%)将于自上市日期第二个周年

日的日期开始至紧接上市日期第三个周年日的日期前止期间(「第三个归属期」)归属于承授人并成为可予

行使。为免生疑问,于首个归属期结束时任何未授出及未获行使的购股权将转入第二个归属期并将可于

第二个归属期行使。于第二个归属期结束时任何未授出及未获行使的购股权将转至第三个归属期,并将

于第三个归属期及直至购股权期间结束可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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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ii) 首次公开发售前购股权计划项下可发行的股份总数

首次公开发售前购股权计划项下可发行的股份总数为8,080,540股,占于本年报日期已发行股份总数(即

405,962,965股)约1.99%。自上市日期起,概无可根据首次公开发售前购股权计划进一步授出购股权。

董事、本集团最高行政人员、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雇员于首次公开发售前购股权计划项下购股权的权益详情载

列如下:

承授人姓名授出日期行使期

每股认购价

(港元)

于2024年

4月1日

与未行使

购股权有关

的股份数目

于财政

年度授出

于财政

年度行使

于财政

年度注销

于财政

年度失效

于2025年

3月31日

与未行使

购股权有关

的股份数目

董事

梅先生2019年3月6日首个归属期0.61,429,035––––1,429,035

第二个归属期0.61,429,035––––1,429,035

廖先生2019年3月6日首个归属期0.6519,649––––519,649

第二个归属期0.6519,649––––519,649

吴先生2019年3月6日首个归属期0.6519,649––––519,649

第二个归属期0.6519,649––––519,649

何女士2019年3月6日首个归属期0.6519,649––––519,649

第二个归属期0.6519,649––––519,649

邓先生2019年3月6日第二个归属期0.6389,737––––389,737

小计6,365,701––––6,365,701

高级管理层及

其他员工合计

2019年3月6日第二个归属期0.61,714,839––––1,714,839

总计8,080,540––––8,080,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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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注:

  • %个人限额。
  • (包括就首次公开发售前购股权计划采纳的会计准则及政策)载于本年报综合财务

报表附注31。

(b) 购股权计划

本公司已采纳当时股东于2019年9月10日通过书面决议案批准并于上市日期生效的购股权计划。经股东于2024年8月

13日举行的股东周年大会上批准采纳2024年股份计划后,购股权计划已被终止及其项下将不再作出任何授出,而根

据购股权计划已授出的未行使购股权将继续根据购股权计划的条款归属、有效及可行使。

(i) 购股权计划的目的

购股权计划的目的是令董事会向合资格人士(定义见下文)授出购股权作为彼等对本集团所作贡献或潜在贡献的

激励或奖励及╱或招聘及挽留高质素合资格人士及吸引对本集团而言属宝贵的人力资源。

(ii) 可参与的人士

根据购股权计划的条文,董事可按其绝对酌情权并受其认为合适的条款、条件、限定或限制所规限,于采纳购

股权计划日期起计10年期内任何时间及不时提呈以每份购股权1港元的代价,向属于以下参与者类别的任何人

士(「合资格人士」)授出购股权:

(a) 本集团旗下任何成员公司或投资实体的任何雇员或建议雇员(不论全职或兼职,包括任何董事);及

(b) 提供产品或服务的任何供应商;提供研究、开发或其他技术支援的任何客户、任何人士或实体;对本集

团或任何投资实体的发展及增长作出贡献的任何股东或其他参与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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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i) 股份数目上限

(a) 不论是否与本报告所述内容相抵触,因根据购股权计划及本公司任何其他购股权计划已授出而有待行使

的全部尚未行使购股权获行使而可予发行的最高股份数目,合共不得超过不时已发行股份总数的30%。

(b) 根据购股权计划及本公司任何其他购股权计划可能授出的购股权所涉及的股份总数合共不得超过于上市

日期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计划限额」)(假设超额配股权并无获行使及根据首次公开发售前购股权计划

授出的任何购股权并无获行使),除非根据下文(d)分段获得股东批准。根据购股权计划或本公司任何其他

购股权计划的条款而失效的购股权将不予计算在计划限额内。

(c) 本公司可另行召开股东大会寻求股东批准更新计划限额,惟经更新限额不得超过于股东批准更新计划限

额当日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根据购股权计划或本公司任何其他购股权计划于先前授出的购股权(包括

根据购股权计划或本公司任何其他购股权计划的条款尚未行使、已注销、已失效或已行使的购股权)将不

予计算在经更新限额内。

为寻求股东批准,一份载有上市规则规定资料的通函须由本公司寄发予股东。

(d) 本公司可另行召开股东大会寻求股东批准授出超过计划限额的购股权,惟超出计划限额的购股权只授予

本公司在寻求有关批准前已特别指定的合资格人士,且建议承授人及其紧密联系人(或倘建议承授人为关

连人士则其联系人)须于股东大会上放弃投票。为寻求股东批准,本公司须向股东寄发一份通函,当中载

有有关购股权的指定建议承授人的一般描述、将予授出的购股权数目及条款、向建议承授人授予购股权

的目的,连同购股权的条款如何符合该目的之解释及上市规则所规定的任何其他资料。

(iv) 各合资格人士的最高限额

倘向任何合资格人士进一步授出购股权将导致于直至授出日期(包括该日)止12个月期间因已授予及将授予该合

资格人士的全部购股权(包括已行使、已注销及尚未行使的购股权)获行使而发行及将予发行的股份超逾不时已

发行股份总数的1%(「参与者限额」),则不会向该合资格人士授出购股权,除非:

(a) 有关授出已按上市规则第17章有关条文所规定的方式经股东于股东大会上以决议案正式批准,而该合资

格人士及其紧密联系人须于会上放弃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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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经已按上市规则第17章有关条文所规定的形式向股东寄发一份有关进一步授出的通函,当中载有上市规

则第17章有关条文所规定的资料(包括合资格人士的身份、将授予该合资格人士的购股权及先前已授予该

人士的购股权的数目及条款);及

(c) 该等购股权的数目及条款(包括认购价)于寻求股东批准前厘定。

(v) 向关连人士授出购股权

(a) 向任何董事、本公司最高行政人员或主要股东(不包括建议董事或最高行政人员)或任何彼等各自的联系

人授出任何购股权须经全体独立非执行董事(不包括任何作为购股权受要约人的独立非执行董事)批准,

并须遵守上市规则第17章的有关条文。

(b) 倘将向主要股东或独立非执行董事(或彼等各自的任何联系人)授出购股权,而上述授出将引致直至授出

日期(包括该日)止12个月期间因根据购股权计划及本公司任何其他购股权计划已授予及将授予该人士的

全部购股权(包括已行使、已注销及尚未行使的购股权)获行使而已发行及将予发行的股份:(1)总数超过

已发行股份总数的0.1%(或联交所可能不时指定的其他百分比);及(2)总价值(按各授出日期股份于联交

所每日报价表的收市价计算)超过5百万港元(或联交所可能不时指定的其他数额),则上述授出将无效,

除非:(aa)已按上市规则第17章有关条文所规定的形式向股东寄发一份通函,当中载有授出详情及上市规

则第17章有关条文所规定的事宜(尤其包括独立非执行董事(不包括任何作为购股权承授人的独立非执行

董事)向独立股东作出有关如何投票的推荐意见);及(bb)独立股东已于股东大会上以投票表决方式批准有

关授出,而建议承授人、其联系人及本公司所有核心关连人士须于会上就授出放弃投赞成票。

(c) 倘对向主要股东或独立非执行董事(或彼等各自的任何联系人)授出的任何购股权条款作出任何变动,除

非有关变动按照上文(b)分段要求已获独立股东于股东大会上批准,否则将属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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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 购股权接纳及行使期限

授出购股权的要约可由合资格人士于本公司发出的要约函件所订明的日期内全部或部分接纳,该日期为不迟于

作出要约日期起计21日(包括该日),到时合资格人士必须接纳要约或被视为已拒绝接纳,惟该日期不得超过采

纳购股权计划日期后或购股权计划终止后10年。作出要约后,倘某人士不再为合资格人士,则其不得接受该要

约。

当合资格人士接受要约之妥为签署的副本,连同该人士为相关授予而向本公司支付每份购股权1港元代价的证

明送达本公司,则要约须视为于当日获接受。有关代价于任何情况下均不予退还。受购股权计划的规则所规

限,承授人可于董事会将厘定及知会承授人的期间届满前随时全部或部分行使购股权,惟该期间无论如何不得

迟于要约函件日期起计10年,并将于该10年期最后一日届满。

(vii) 股份认购价

根据购股权计划所授出的任何特定购股权所涉及的股份认购价为董事会厘定的有关价格,最低价格须为下列三

者中的最高者:(i)股份于董事会通过决议案,批准向一名合资格人士作出授予购股权要约的日期(「要约日期」,

该日须为交易日)于联交所每日报价表所报的收市价;(ii)股份于紧接要约日期前五个交易日于联交所每日报价表

所报的平均收市价;及(iii)于要约日期一股股份的面值。

倘将授出购股权,则于董事会会议上提呈该授出的董事会会议日期须被视为该购股权的要约日期。就计算认购

价而言,倘购股权于股份在联交所上市后五个交易日内授出,新发售价须被视为上市前一段时期内任何营业日

的收市价。

(viii) 购股权计划的期限

除本公司于股东大会或由董事会提早终止外,购股权计划的有效期为自采纳购股权计划日期起计10年,其后不

会授出进一步购股权。于紧接购股权计划到期前授出、接受及仍未行使的所有购股权将继续为有效并可根据购

股权计划的条款行使。于2025年3月31日,购股权计划的剩余年期约为4年5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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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x) 购股权计划项下可发行的股份总数

于本公司在2021年8月12日举行的股东周年大会上,本公司获授权更新计划授权限额,以根据购股权计划发行

最多40,596,296份购股权。于2024年4月1日及2025年3月31日,根据购股权计划的计划授权可供授出的购股权

数目分别为36,596,296份及零份。于2025年3月31日及本年报日期,根据购股权计划可供发行的新股份总数均

为14,800,000股,相当于本年报日期已发行股份总数(即405,962,965股)约3.65%。

于2024年4月23日,本公司向董事授出合共6,800,000份购股权,以认购合共6,800,000股股份。有关详情,请参阅本

公司日期为2024年4月23日的公告。

董事、本集团最高行政人员、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雇员于购股权计划项下购股权的权益详情载列如下:

承授人姓名授出日期行使期归属日期

每股认购价

(港元)

于2024年

4月1日

与未行使

购股权有关的

股份数目

于财政

年度授出

于财政

年度行使

于财政

年度注销

于财政

年度失效

于2025年

3月31日

与未行使

购股权有关的

股份数目

董事

梅先生2021年4月1日

(5)

2021年4月1日至

2031年3月31日

不适用0.2854,000,000––––4,000,000

2022年7月14日

(5)

2022年7月14日至

2032年7月13日

不适用0.1704,000,000––––4,000,000

2024年4月23日2024年4月23日至

2034年4月22日

2025年4月23日0.136–4,000,000–––4,000,000

廖先生2024年4月23日2024年4月23日至

2034年4月22日

2025年4月23日0.136–400,000–––400,000

吴先生2024年4月23日2024年4月23日至

2034年4月22日

2025年4月23日0.136–400,000–––400,000

何女士2024年4月23日2024年4月23日至

2034年4月22日

2025年4月23日0.136–400,000–––400,000

邓先生2024年4月23日2024年4月23日至

2034年4月22日

2025年4月23日0.136–400,000–––400,000

林女士2024年4月23日2024年4月23日至

2034年4月22日

2025年4月23日0.136–400,000–––4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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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报告(续)

承授人姓名授出日期行使期归属日期

每股认购价

(港元)

于2024年

4月1日

与未行使

购股权有关的

股份数目

于财政

年度授出

于财政

年度行使

于财政

年度注销

于财政

年度失效

于2025年

3月31日

与未行使

购股权有关的

股份数目

潘先生2024年4月23日2024年4月23日至

2034年4月22日

2025年4月23日0.136–400,000–––400,000

黄博士2024年4月23日2024年4月23日至

2034年4月22日

2025年4月23日0.136–400,000–––400,000

总计8,000,0006,800,000–––14,800,000

附注:

  • %个人限额。
  • (包括就购股权计划采纳的会计准则及政策)载于本年报综合财务报表附注31。

(c) 2024年股份计划

本公司已采纳于2024年8月13日(「采纳日期」)获股东批准的2024年股份计划。

(i) 2024年股份计划的目的

2024年股份计划旨在为本公司提供吸引合资格参与者(定义见下文)、向其提供报酬、激励、挽留、奖励、补偿

合资格参与者及╱或向其提供利益的灵活方法,通过向其提供获得本公司股本权益的机会,使合资格参与者的

利益与本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一致,及鼓励合资格参与者为本公司的长期增长、表现及溢利作出贡献以及提升本

公司及股份的价值使本公司及股东整体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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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 可参与的人士

2024年股份计划的合资格参与者(「合资格参与者」)包括:

(i) 雇员参与者,本集团董事及雇员(包括全职及兼职雇员),包括获授奖励作为与本集团订立雇佣合约的诱

因之人士;

(ii) 关联实体参与者,身为关联实体的雇员(无论为全职或兼职或其他雇佣关系)、董事或高级人员的任何人

士;及

(iii) 服务提供者参与者,按董事会或计划管理人根据2024年股份计划规则所载标准厘定,于本集团日常及一

般业务过程中持续或经常向本集团提供服务并符合本集团长期增长利益的任何人士(雇员参与者或关联实

体参与者除外,仅就以雇员或董事身份提供服务而言)。

(iii) 股份数目上限

就根据2024年股份计划将予授出的所有奖励可能发行的新股份总数不得超过采纳日期已发行股份(不包括任何

库存股份)的10%(「计划授权限额」),即40,596,296股股份。在计划授权限额内,就根据2024年股份计划向服

务提供者参与者授出的所有购股权及股份奖励可能发行的股份总数不得超过采纳日期已发行股份(不包括任何库

存股份)总数的1%(「服务提供者分项限额」),即4,059,629股股份,惟计算服务提供者分项限额时,根据2024

年股份计划条款失效的购股权或股份奖励将不被视为已使用。本公司可于采纳日期或上次更新起计三年后,在

股东大会上寻求股东批准「更新」2024年股份计划项下的计划授权限额或服务提供者分项限额。

(iv) 每名合资格参与者的最高配额

倘向合资格参与者授出任何购股权或奖励将导致于截至授出日期(包括该日)止12个月期间就授予该合资格参与

者的所有购股权及奖励(不包括根据2024年股份计划的条款已失效的任何购股权及奖励)而已发行及将予发行的

股份合计超过已发行股份(不包括库存股份)的1%(「1%个人限额」),则该授出必须于股东大会上另行获股东批

准,而该合资格参与者及其紧密联系人(或倘若合资格参与者为关连人士,则其联系人)须放弃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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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 向关连人士授出奖励

(i) 向董事、本公司最高行政人员或本公司主要股东或任何彼等各自的联系人授出任何奖励须取得独立非执

行董事(不包括身为承授人的独立非执行董事)的批准。此外,向任何个人合资格参与者授出奖励须根据

上市规则第17章要求遵守额外批准规定(即经股东进一步批准及╱或经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及独立董事批

准)。

(ii) (a)倘任何12个月期间(包括最近一次授出日期)内根据授予独立非执行董事、本公司主要股东或彼等各自

的联系人的所有奖励(不包括根据2024年股份计划已失效的奖励)发行及将发行的股份合计超过已发行股

份(不包括任何库存股份)的0.1%,亦须遵守1%个人限额;(b)倘任何12个月期间(包括最近一次授出日期)

内根据授予董事(不包括独立非执行董事)、本公司最高行政人员或彼等各自的联系人的所有股份奖励(非

购股权)(不包括根据2024年股份计划已失效的股份奖励)发行及将发行的股份合计超过已发行股份(不包

括任何库存股份)的0.1%;及(c)倘任何12个月期间(包括最近一次授出日期)内根据授予其他合资格参与者

的所有奖励(不包括根据2024年股份计划已失效的奖励)发行及将发行的股份合计超过已发行股份(不包括

任何库存股份)的1%,除非于股东大会上取得股东批准(承授人、其紧密联系人或(倘承授人为关连人士)

其联系人须于会上放弃投票赞成有关授予),否则有关授予将无效。

(vi) 接纳金额及时间

2024股份计划的计划管理人(「计划管理人」)可全权酌情厘定申请或接纳奖励时应付的金额(如有)及须作出任何

该等付款的期间,而有关金额(如有)及期间须载于奖励函内。有关金额将为1.0港元或零。除非奖励函另有规

定,否则承授人须于授出日期起计20个营业日内接纳奖励,其后未被承授人接纳的部分将自动失效,除非计划

管理人另行全权酌情厘定则另作别论。

(vii) 购股权的行使价及股份奖励的发行价

计划管理人可全权酌情厘定行使股份奖励的发行价及╱或以股份奖励及╱或购股权(视情况而定)形式的购股权

奖励的行使价,且有关价格应载于奖励函内。

购股权的行使价不得低于以下两者中的较高者:(a)股份于授出日期的收市价;及(b)股份于紧接授出日期前五个

营业日的平均收市价。

计划管理人须考虑计划之目的、本公司的利益及各承授人的个别情况,按个别基准厘定各承授人的股份奖励发

行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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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报告(续)

(viii) 2024年股份计划项下授出的购股权或奖励的归属期

计划管理人可厘定归属期,并于奖励函中指明有关期间。归属期不得少于自授出日期起计12个月。计划管理人

根据2024年股份计划所载的情况可酌情向雇员参与者授出较短归属期。

(ix) 2024年股份计划的期限

除本公司于股东大会或由董事会提早终止外,2024年股份计划的有效期为自采纳日期起计10年,其后不会授出

进一步购股权。于紧接2024年股份计划到期前授出、接受及仍未行使的所有奖励将继续为有效并可根据2024年

股份计划的条款行使。于2025年3月31日,2024年股份计划的剩余年期约为9年5个月。

(x) 2024年股份计划项下可发行的股份总数

于采纳日期及2025年3月31日,根据计划授权限额及服务提供者分项限额可供授出的购股权数目及╱或奖励分

别为40,596,296份及4,059,629份。于2025年3月31日及本年报日期,根据2024年股份计划可供发行的新股份

总数均为40,596,296股,相当于本年报日期已发行股份总数(不包括库存股份)(即405,962,965股)约10.0%。

自采纳日期以来,2024年股份计划项下概无授出购股权及奖励。

股票挂钩协议

除上文「股份计划」一节及综合财务报表附注26所披露者外,于财政年度,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概无订立股票挂钩协

议。

购买、赎回或出售上市证券

于财政年度,本公司概无持有库存股份。

于财政年度,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概无购买、赎回或出售任何本公司上市证券(包括出售库存股份)。

优先购买权

组织章程细则或开曼群岛法律项下并无优先购买权条文,规定本公司须按比例基准向现有股东发售新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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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报告(续)

关联方交易及豁免持续关连交易

本集团于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进行的关联方交易于本年报综合财务报表附注37披露。该等交易乃根据本集团与各关

联方之间协定的条款进行。

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本集团已向梅先生(为本公司关连人士)提供证券经纪及╱或融资服务(「该等交易」)。该等交

易符合上市规则第14A章所界定之「关连交易」或「持续关连交易」,惟全面获豁免遵守上市规则第14A章有关股东批准、年

度审阅及所有披露的规定。

除该等交易外,本年报综合财务报表附注37所披露的其他关联方交易概不符合上市规则第14A章所界定之「关连交易」或「持

续关连交易」。

控股股东于合约的权益

除本年报综合财务报表附注17、31、35及37所披露者外,于财政年度,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概无与本公司控股股东或

其附属公司订立任何重大合约,或就控股股东或其附属公司向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提供服务订立任何重大合约。

捐款

于财政年度,本集团作出慈善及其他捐款3,000港元(2024年:39,800港元)。

重大法律诉讼

于财政年度,本公司概无涉及任何重大法律诉讼或仲裁。就董事所深知,亦不存在任何尚未完结或对本公司存在威胁性的

重大法律诉讼或索赔。

获准许的弥偿条文

根据组织章程细则,与本公司任何事务有关的每一位董事或本公司其他职员均有权免于所有在其行使职权时可能发生或蒙

受的诉讼、费用、收费、损失、损害及支出;可从本公司的资产获得弥偿及可获确保免就此受任何损害,惟以该弥偿不得

扩大至任何有关欺诈或不诚实的事项为限。

本公司已为董事及其职员可能面对的法律诉讼作适当的投保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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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报告(续)

财政年度后事项

财政年度后发生的重大事项之详情载于本年报综合财务报表附注41。

审核委员会

本公司的审核委员会(「审核委员会」)已与董事会及本公司的外聘核数师共同审阅本集团所采纳的会计原则及惯例,连同本

集团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之经审核综合财务报表。

企业管治

本公司致力于维持高水平的企业管治常规。本公司所采纳企业管治常规的详情载于本年报第41至54页的企业管治报告。

公众持股量

根据本公司可公开获得的资料及就董事所深知,于财政年度的任何时间及直至本年报日期,本公司全部已发行股本至少有

25%(即联交所及上市规则规定的最低公众持股量)由公众人士持有。

核数师

香港立信德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获委任为本公司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的核数师。香港立信德豪会计师事务所有

限公司已审核随附的财务报表(根据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编制)。

香港立信德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须于股东周年大会上退任,并符合资格及愿意于股东周年大会上膺选连任。有关续聘

香港立信德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核数师的决议案将于股东周年大会上提呈。本公司于过去三年并无更换核数师。

承董事会命

董事会主席

梅浩彰

香港,2025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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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管治报告

企业管治常规

本公司致力于维持高水准的企业管治,以保证股东的利益并提升企业价值及加强问责制。本公司已采纳上市规则附录C1第

二部分所载企业管治守则(「企业管治守则」)作为其自身企业管治守则。除本年报所披露者外,本公司于财政年度遵守企业

管治守则项下的所有适用守则条文。本公司将继续检讨及监督其企业管治常规,以确保遵守企业管治守则。

董事会

职责

董事会负责本集团的整体领导,监督本集团的战略决策及监控业务与表现。董事会已向本集团高级管理层授予有关本集团

日常管理及经营方面的权力及职责。为监督本公司事务的特定方面,董事会已成立三个董事委员会,包括审核委员会、薪

酬委员会(「薪酬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提名委员会」)(统称「董事委员会」)。董事会已向董事委员会授权彼等各自职权范

围所载的职责。

所有董事均本其真诚履行职责,符合适用的法律及规例,并时刻为本公司及股东的利益行事。

本公司已就针对其董事提起法律诉讼而产生的责任安排适当保险范围,并将每年对该等保险范围进行检讨。

董事会组成

于本年报日期,董事会由五名执行董事及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组成,详情如下:

执行董事:

梅浩彰先生

廖子慧先生

吴肇轩先生

何思敏女士

邓振辉先生

独立非执行董事:

林延芯女士

潘礼贤先生

黄浩麒博士

董事履历载于本年报之「董事及高级管理层」一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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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管治报告(续)

于财政年度,董事会一直遵守上市规则第3.10(1)及3.10(2)条有关委任至少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的规定,而其中至少有一名

独立非执行董事拥有适当的专业资格或会计或相关财务管理专长。

于财政年度,本公司亦遵守上市规则第3.10A条有关委任占董事会人数至少三分之一的独立非执行董事。

各独立非执行董事均已根据上市规则第3.13条确认其独立性,且本公司认为彼等均属独立。

除本年报「董事及高级管理层」一节所载董事履历中所披露者外,概无董事与任何其他董事或任何主要行政人员有任何个人

关系(包括财务、业务、家族或其他重大╱相关关系)。

全体董事(包括独立非执行董事)均为董事会带来不同范畴的宝贵业务经验、知识及专业知识,使其高效及有效地运作。独

立非执行董事应邀于审核委员会、薪酬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任职。

关于企业管治守则项下守则条文要求董事披露于公众公司或机构所担任职务的数量及性质及其他重大承担,以及彼等的身

份及向发行人投入的时间,董事已同意及时向本公司披露彼等的承担。

董事会多元化政策

本公司相信董事会成员多元化将对提升本公司的表现益处良多。因此,本公司已采纳董事会多元化政策(「董事会多元化政

策」),当中载列实现及维持董事会具有与业务增长相关的适当且均衡的多元化视角的措施。根据董事会多元化政策,甄选

董事会候选人时将基于一系列多元化视角,包括但不限于性别、年龄、文化及教育背景、种族、专业资格、技能、知识及

行业经验。最终决策将视乎经甄选候选人的质素及将对董事会带来的贡献而定。

董事会已实现董事会多元化政策中的可计量目标。董事会目前由八名董事组成,其中两名为女性及六名为男性。董事会致

力在物色合适董事人选时进一步改善性别多元化。提名委员会将继续检讨董事会多元化政策(如适用),以确保其成效及讨

论可能需要的任何修订,并向董事会推荐任何有关修订以供考虑及批准。

于2025年3月31日,我们的员工(包括高级管理层)包括19名男性雇员及20名女性雇员,分别占员工总数约48.7%及

51.3%。性别比例维持在合理水平,与我们的业务性质一致。

提名委员会负责确保董事会的多元化。提名委员会将不时检讨董事会多元化政策以确保其持续有效,且本公司将按年度基

准于其企业管治报告中披露董事会多元化政策的执行情况。于财政年度,董事会及提名委员会已检讨董事会多元化政策的

实施及成效。为确保董事会获得独立意见及建议,本公司已设立机制以确保董事会获得独立意见及建议。于财政年度,董

事会已检讨上述机制的实施及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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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管治报告(续)

入职及持续专业发展

所有新委任的董事均获提供必要的入职培训及资料,以确保其对本公司的营运及业务以及其于相关法规、法例、规则及条

例项下的责任有适当的了解。本公司亦定期安排以不时为董事提供有关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法律及监管规定最新发展及变

动的更新资料。董事亦定期获提供有关本公司表现、状况及前景的更新资料,使董事会全体及各董事得以履行彼等的职责。

根据董事提供的资料,于财政年度,董事接受的培训概述如下:

董事姓名持续专业发展性质

执行董事

梅浩彰先生A、C及D

廖子慧先生A、C及D

吴肇轩先生A、B、C及D

何思敏女士A、C及D

邓振辉先生A、C及D

独立非执行董事

林延芯女士A、B及D

潘礼贤先生A、B、C及D

黄浩麒博士A及D

附注:

A: 出席研讨会及╱或会议及╱或论坛及╱或简报会

B: 于研讨会及╱或会议及╱或论坛致辞

C: 参加律师事务所提供的且与本公司业务有关的培训

D: 阅读多种议题(包括企业管治事宜、董事职责及责任、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法律)的材料

主席兼行政总裁

根据企业管治守则第C.2.1条守则条文,其中规定主席及行政总裁的角色应予以区分且不应由同一人士担任。

梅浩彰先生目前同时担任上述两个职位。执行董事及控股股东梅先生自2016年3月起已成为本集团的主要领导,负责本集

团的整体策略规划、管理、运营及业务发展。董事(包括独立非执行董事)认为,梅先生为该两个职位的最佳人选,且目前

的安排有益于且符合本集团及股东的整体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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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管治报告(续)

董事将于每个财政年度对企业管治政策及企业管治守则的合规情况进行审阅,并于将予纳入年度报告的企业管治报告内应

用「遵守或解释」原则。

董事的经验及行业背景均衡组合,包括但不限于在企业融资、法律、业务咨询及会计行业的经验。三名拥有不同行业背景

的独立非执行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以上。

委任及重选董事

执行董事梅浩彰先生、廖子慧先生、吴肇轩先生及何思敏女士各自已与本公司订立服务合约,初始期限为自上市日期起计

为期三年,且其后将继续有效,直至任何一方发出至少三个月的事先书面通知或在其他情况下根据服务合约的条款及条件

予以终止为止。

执行董事邓振辉先生已与本公司订立服务合约,初始期限为自2020年4月1日起计为期三年,且其后将继续有效,直至任何

一方发出至少三个月的事先书面通知或在其他情况下根据服务合约的条款及条件予以终止为止。

独立非执行董事林延芯女士、潘礼贤先生及黄浩麒博士各自已与本公司订立委任函,初始期限为自上市日期起计为期一

年,且其后将自动重续,除非任何一方发出至少一个月的事先书面通知或在其他情况下根据委任函的条款及条件予以终止

为止。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董事概无与本集团订立或建议订立服务合约或委任函(不包括一年内届满或雇主可于一年内不作赔偿

(法定赔偿除外)而终止的合约)。

根据组织章程细则第83(3)条,董事有权不时及随时委任任何人士担任董事,以填补董事会的临时空缺或增加现有董事会成

员。任何以此方式获委任之董事,任期仅至其获委任后的本公司第一次股东周年大会为止,且届时合资格于该股东周年大

会上重选连任。根据组织章程细则第84(1)条,于每届股东周年大会上,当时为数三分之一的董事(或如董事人数并非三(3)

的倍数,则须为最接近但不少于三分之一的董事人数)须轮流退任,惟每一名董事须最少每三年于股东周年大会退任一次。

董事的委任、重选连任及罢免程序及过程载于组织章程细则。提名委员会负责检讨董事会的组成,并就董事的委任、重新

委任及董事的继任计划向董事会提供推荐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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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管治报告(续)

董事会会议

本公司将采纳定期举行董事会会议之惯例,每年召开至少四次董事会会议,大约每季举行一次。全体董事将获发不少于

十四日之通知以召开全部定期董事会会议,令全体董事均获机会出席定期会议并讨论议程事项。

就其他董事会会议及董事委员会会议而言,已向董事作出合理通知。于每次举行该等董事会会议之前至少三日,董事或董

事委员会成员均获寄发有关议程及相关董事会文件,确保彼等有足够的时间审阅有关文件并充分准备出席定期会议。倘董

事或董事委员会成员未能出席会议,则彼等会获悉将予讨论的事宜及于会议召开前有机会知会主席有关彼等的意见。本公

司的公司秘书应备存会议纪录,并提供该等会议纪录副本予所有董事作其参阅及纪录之用。

董事会会议及董事委员会会议的会议纪录会详尽记录董事会及董事委员会所考虑的事宜及所达致的决定,包括董事提出的

任何问题。各董事会会议及董事委员会会议的会议纪录草拟本于会议举行后的合理时间内寄送至各董事,以供彼等考虑。

董事会会议的会议纪录公开供董事查阅。

于财政年度,董事会召开五次会议。各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载列如下:

董事姓名出席╱举行会议的次数

执行董事

梅浩彰先生5/5

廖子慧先生5/5

吴肇轩先生5/5

何思敏女士5/5

邓振辉先生5/5

独立非执行董事

林延芯女士5/5

潘礼贤先生5/5

黄浩麒博士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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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管治报告(续)

股东大会

于财政年度,本公司于2024年8月13日举行股东周年大会。各董事出席情况载列如下。

董事姓名出席╱举行会议的次数

执行董事

梅浩彰先生1/1

廖子慧先生1/1

吴肇轩先生1/1

何思敏女士1/1

邓振辉先生1/1

独立非执行董事

林延芯女士1/1

潘礼贤先生1/1

黄浩麒博士1/1

进行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

自上市日期起,本公司已采纳上市规则附录C3所载的标准守则作为其自身有关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行为守则。经向董事作

出具体查询后,全体董事已确认,彼等于财政年度内一直遵守标准守则所载的标准规定。

董事会的授权

董事会对本公司所有重大事宜保留决策权,包括:批准及监督一切政策事宜、整体策略及预算、内部监控、合规及风险管

理系统、重大交易(特别是可能牵涉利益冲突者)、财务资料、委任董事及其他主要财务及营运事宜。董事于履行彼等职责

时可寻求独立专业意见,费用由本公司承担且鼓励彼等向本公司高级管理层进行独立咨询。

本集团的日常管理、行政及营运授权予高级管理层负责。董事会定期检讨所授权职能及职责。订立任何重大交易前须取得

董事会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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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管治职能

董事会确认,企业管治应属董事的共同责任,其中企业管治职能包括:

(a) 检讨及监察本公司在遵守法律及监管规定方面之政策及常规;

(b) 检讨及监察董事及高级管理层之培训及持续专业发展;

(c) 制定、检讨及监察适用于雇员及董事之操守守则及合规手册;

(d) 制定及检讨本公司之企业管治政策及常规,并就有关事宜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及进行汇报;及

(e) 检讨本公司对企业管治守则之遵守情况及在企业管治报告之披露。

董事委员会

董事会已成立三个委员会,即审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薪酬委员会,以监督本公司特定方面的事务。所有董事委员会均

订有特定书面职权范围,清楚说明其职权及职责,并获提供充足资源以履行其职责。董事委员会履行职责时如有需要,应

寻求独立专业意见,费用由本公司承担。

审核委员会

审核委员会由三名成员组成,即林延芯女士、潘礼贤先生及黄浩麒博士,均为独立非执行董事。审核委员会由林延芯女士

担任主席。

审核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包括以下各项:

  • 、重新委任及罢免向董事会提供建议,批准外聘核数师的薪酬及聘用条款,及考虑任何

有关该核数师辞职或辞退该核数师的问题;

  • 、年报及账目、半年度报告及季度报告(若拟刊发)的完整性,并审阅当中所载有关财务申报的

重大判断;

  • 、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系统的成效;及
  • ,确保高级管理层已履行职责建立有效的系统。检讨内容应包括本集团

在会计及财务申报职能方面的资源、员工资历及经验是否足够,以及员工所接受的培训课程及有关预算是否充足。

审核委员会的书面职权范围于联交所及本公司网站可供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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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财政年度内,审核委员会已举行四次会议,以审阅及讨论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之中期、季度及年度业绩;与外聘核数师

讨论以评估新会计准则的影响;考虑续聘本公司外聘核数师及检讨其审核范围及费用,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以供批准,以

及检讨及讨论本集团的财务监控、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系统。

于财政年度内,各审核委员会成员出席审核委员会会议的情况载于下表:

董事姓名出席╱举行会议的次数

林延芯女士(主席)4/4

潘礼贤先生4/4

黄浩麒博士4/4

提名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现时由四名成员组成,包括一名执行董事梅浩彰先生及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林延芯女士、潘礼贤先生及黄浩麒

博士。提名委员会由梅浩彰先生担任主席。

提名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包括以下各项:

  • 、人数及多元化(包括但不限于性别、年龄、文化及教育背景、种族、专业资历、技能、

知识及行业经验),并就任何为配合本公司企业策略而对董事会拟作的变动提出建议;

  • ,并挑选提名有关人士出任董事或就此向董事会提供意见。于物色合适候

选人时,提名委员会应适当考量董事会多元化政策来考虑候选人的优点及对董事会的贡献;

  • (特别是本公司董事会主席及行政总裁)的继任计划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及
  • ,以及检讨达成该等目标的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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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名政策

提名委员会将会物色符合资格或适合成为董事会成员的候选人,并就甄选提名为董事的候选人向董事会提呈推荐建议。

为达致可持续均衡发展,本公司寻求在董事会层面适当及平衡地实现及维持与业务增长相关的多元化观点,乃支持实现其

战略目标及可持续发展目标的关键元素。设计董事会组成时,董事会多元化已自董事会多元化政策所载的多种角度进行考

虑,包括但不限于性别、年龄、文化及教育背景、种族、专业资格、技能、知识及行业经验。董事会所有委任均以用人唯

才为原则,并在考虑人选时以客观标准充分顾及董事会成员多元化的裨益及本公司不时的业务需要。

甄选标准

甄选候选人将以一系列多元化范畴为基准,并参考本公司的业务模式及特定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性别、年龄、文化及教育

背景、专业资格、技能、知识及行业经验。

就甄选独立非执行董事而言,应考虑上市规则第3.13条载列的独立性标准。董事会亦应考虑建议候选人正担任的上市公司

董事职位数目,倘建议候选人(获本公司委任后)将担任七个或以上的上市公司董事职位,董事会应提供董事会认为建议候

选人仍能为董事会投入足够时间的理由。

物色董事会候选人的程序及过程

  • ,包括董事会成员、专业猎头公司及本公司股东之推荐建议;
  • ,基于获批准之选择标准评估候选人;
  • ;及

重选董事的程序

提名委员会应审查以下事项,并就重选本公司董事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 ;及
  • (倘为本公司退任的独立非执行董事)评估其独立性,并考虑彼等是否仍属独立及适合继续担任有关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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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名委员会信纳,已备有董事会继任的适当计划及程序确保董事会及其委员会内均拥有均衡的技能人才。于财政年度,提

名委员会已讨论及检讨董事会的架构、规模及组成(「该架构」)以及董事会多元化政策及提名政策,并认为该架构及上述政

策的实施适当且有效。

提名委员会的书面职权范围于联交所及本公司网站可供查阅。

于财政年度内,提名委员会举行一次会议,出席情况如下:

董事姓名出席╱举行会议的次数

梅浩彰先生(主席)1/1

林延芯女士1/1

潘礼贤先生1/1

黄浩麒博士1/1

薪酬委员会

薪酬委员会现由三名成员组成,即潘礼贤先生、林延芯女士及黄浩麒博士,均为独立非执行董事。薪酬委员会由潘礼贤先

生担任主席。

薪酬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包括以下各项:

  • ,及就为制订薪酬政策设立正规而具透明度的程序,向董事会提出

建议;

  • ,并向董事会建议个别执行董事及高级管理层的薪酬待遇(此应包括实物福

利、退休金权利及赔偿金额(包括丧失或终止职务或委任的任何应付赔偿));

  • ,检讨及批准管理层基于表现的薪酬建议;
  • ,以确保该等赔偿与合约条款

一致;若未能与合约条款一致,赔偿亦须公平合理,不致过多;

  • ,以确保该等安排与有关合约条款一致,若未能与合约

条款一致,赔偿款项亦须合理适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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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及

薪酬委员会的书面职权范围于联交所及本公司网站可供查阅。

薪酬委员会已采纳企业管治守则的守则条文第E.1.2(c)(ii)条所述的模式,就所有个别执行董事及高级管理层的薪酬待遇向董

事会提出建议。

于财政年度内,薪酬委员会已检讨董事及本公司高级管理层的薪酬待遇、于2024年4月23日根据购股权计划授出的

6,800,000份购股权(无回拨机制)、评价本公司的薪酬政策、首次公开发售前购股权计划及购股权计划以及其实施过程。

于财政年度内,薪酬委员会举行五次会议,出席情况如下:

董事姓名出席╱举行会议的次数

潘礼贤先生(主席)5/5

林延芯女士5/5

黄浩麒博士5/5

董事及高级管理层之薪酬

本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层成员(彼等之履历载于本年报第13页至第18页)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的薪酬范围详情载于下

文:

薪酬范围(港元)人数

0港元至1,000,000港元4

1,000,000港元以上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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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管治报告(续)

董事有关财务报表的财务申报责任

董事明白彼等须编制本公司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的财务报表的职责,以真实公平地反映本公司及本集团的状况以及

本集团的业绩及现金流量。

董事并不知悉与可能对本集团持续经营能力构成重大疑问的事件或状况有关的任何重大不确定因素。

本公司的核数师就彼等有关本公司综合财务报表的申报责任作出的声明载于本年报第80至85页的独立核数师报告。

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

董事会负责维持健全及有效的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包括环境、社会及管治风险)系统,以保障本公司的资产及股东的利

益,亦负责每年监控本公司的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系统的有效性,以确保现行的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系统为充分足够。有

关系统旨在管理而非消除未能达致业务目标之风险,仅可就重大错误陈述或损失提供合理而非绝对保障。本集团并无内部

审核职能。经考虑本集团业务的规模、性质及复杂程度,董事会拥有充足的能力监督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系统的设计及实

施,并可评估其有效性,因此毋须即时于本集团建立内部审核职能。

于财政年度内,本公司已委聘独立咨询公司检讨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系统的有效性。该独立咨询公司已向管理层提交调查

结果及需要改善范畴报告,且管理层已据此采纳该等改善措施。经考虑(i)设有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系统;(ii)独立咨询公司

调查结果;及(iii)管理层已考虑独立咨询公司所建议的需要改善范畴及进一步完善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系统,董事会及审核

委员会认为,本集团并无重大内部监控失当,而其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系统属有效且足够。

反贪污

本集团非常重视反贪污责任。本集团的反贪污政策载列所有雇员均须遵守的行为准则。本集团已有指定电邮,让相关

持份者以保密方式向董事会报告任何非法或欺诈行为。作出有关举报的雇员均受到保护。指定电邮可于本公司网站

www.legogroup.hk查阅。本集团亦定期检讨其业务常规及反贪污措施及指引,以及举报不当行为的调查。

本集团为雇员及有关第三方(如客户、供应商、债权人、债务人)设立有效的举报政策,透过特定渠道举报涉嫌违规、欺诈

及贪污行为。所有举报事项将进行独立调查,同时,所有自举报人收到的资料及其身份将保密。本集团亦持续改善其内部

监控及监察系统。如发现任何违规行为,本集团会立即采取行动,对贪污采取零容忍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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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管治报告(续)

董事会及审核委员会将定期检讨举报政策及机制以提高其成效。

股息政策

本公司已采纳股息政策。根据该政策,董事会于决定是否建议派发股息及厘定股息金额时须考虑(其中包括)以下因素:(i)

经营及财务业绩;(ii)现金流量情况;(iii)业务条件及策略;(iv)未来经营及收益;(v)税务考虑事项;(vi)已付中期股息(如有);

(vii)资本要求及支出计划;(viii)股东权益;(ix)法定及监管限制;(x)有关派付股息的任何限制;及(xi)董事会可能认为有关的任

何其他因素。其亦受限于股东批准、公司法、组织章程细则以及任何适用法律。本公司目前旨在就各财政年度派付股息总

额不少于其相应财政年度可供分派溢利之30%,惟须待考虑上述因素后,方可作实。

核数师薪酬

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本公司核数师香港立信德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及BDO Cayman Limited提供的核数及非核

数服务的薪酬大致如下:

服务类型千港元

核数服务770

投资基金的核数服务185

非核数服务(包括中期报告的商定程序)37

总计992

公司秘书

于财政年度,吴肇轩先生为本公司的公司秘书。吴先生已根据上市规则第3.29条接受不少于15小时的相关专业培训。

与股东的沟通及投资者关系

本公司认为,与股东的有效沟通对加强投资者关系及使投资者了解本公司的业务、表现及策略非常重要。本公司亦深信及

时与非选择性地披露资料以供股东及投资者作出知情投资决策的重要性。

股东周年大会提供股东与董事直接沟通的机会。本公司主席及本公司董事委员会主席(或倘其缺席,则有关委员会其他成

员)将出席股东周年大会解答股东提问。本公司核数师亦将出席股东周年大会,并解答有关审计、核数师报告的编制及内

容、会计政策及核数师独立性的问题。

为促进有效的沟通,本公司采纳股东通讯政策,旨在促进与股东及其他持份者的有效沟通,并于本公司网站

www.legogroup.hk刊登有关其业务营运及发展的最新资讯、财务资料、企业管治常规及其他资料,以供公众人士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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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管治报告(续)

股东应向本公司的股份过户登记分处提出有关其股权的查询,地址为香港夏悫道16号远东金融中心17楼。股东可随时要求

索取本公司的公开资料。

股东、投资者及媒体亦可透过以下方式向董事会作出查询:

电话: (852) 2128 9400

邮寄: 香港中环毕打街20号会德丰大厦15楼1505室

电邮: IR@legogroup.hk

根据我们对股东通讯政策及上述措施的检讨,我们认为财政年度内股东通讯政策的实施情况令人满意且有效。

股东权利

召开股东特别大会及提呈建议

根据组织章程细则,股东可于本公司股东大会上提出建议以供考虑。任何一名或以上于递呈要求当日持有本公司有权于本

公司股东大会上投票并缴足股本不少于十分之一的股东,有权随时透过向董事会或本公司公司秘书发出书面要求,要求由

董事会召开本公司股东特别大会,以处理有关要求中指明的任何事项;上述会议应于相关要求递呈后两个月内举行。倘递

呈后21日内董事会未有召开该大会,则递呈要求人士可自行按相同的方式召开大会,而递呈要求人士因董事会未有召开会

议而产生的所有合理开支应由本公司向要求人士作出偿付。

股东须将书面请求寄往本公司之总部及香港主要营业地点(地址为香港中环毕打街20号会德丰大厦15楼1505室),向本公司

董事会或公司秘书提出请求。该书面请求须列明股东之持股资料、其联络详情及其拟于股东大会提呈有关任何具体交易╱

事宜之建议及其支持文件。

向董事会查询

股东如须向董事会查询有关本公司的事宜,可提交查询至本公司的总部及香港主要营业地点(地址为香港中环毕打街20号

会德丰大厦15楼1505室)。

更改章程文件

本公司章程文件于财政年度并无变动。经第三次修订及重列组织章程细则的最新版本可于本公司网站及联交所网站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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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

关于我们

LFG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本集团」)乃活跃于香港的金融服务供应商,获发牌从事香港法例第571

章证券及期货条例(「证券及期货条例」)项下第1类(证券交易)、第4类(就证券提供意见)、第6类(就机构融资提供意见)及

第9类(提供资产管理)受规管活动。本集团透过其主要营运附属公司(即力高企业融资有限公司、力高证券有限公司及力高

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主要从事提供(i)企业融资顾问服务;(ii)证券及融资服务;及(iii)资产管理服务。

关于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

本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阐释本集团于环境、社会及管治(「环境、社会及管治」)方面的表现。

财政年度

除另有订明外,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涵盖本集团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财政年度」或「2025年」)在环境、社会及管

治方面的活动、挑战及措施。

报告范围

于财政年度,本报告范围已作调整,以涵盖所有属本集团主要收益来源并于年报中披露的业务,其包括本集团的香港总部

办事处。

报告框架

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附录C2所载的环境、社会及管

治报告指引(「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指引」)编制。有关本集团企业管治常规的资料,请参阅年报第55至79页的企业管治报

告。四个汇报原则(即重要性、量化、平衡及一致性)构成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的支柱:

重要性:本集团报告一些被认为对环境及社会具有重大影响,并且对持份者较重要的事宜。本集团已进行重要性评估以识

别财政年度的重大事宜。有关事宜的重要性已由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审阅及确认。有关进一步详情,请参阅「持份者参

与」及「重要性评估」各节。

量化:本集团确保关键绩效指标(「关键绩效指标」)可以衡量,并附有解释其计算方法及适用假设的说明。

一致性:本集团致力于在未来的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中采用一致的方法,以对本集团的环境、社会及管治表现进行有意

义的比较。如披露范围及计算方法有任何变动,可能影响与过往报告的比较,本集团将就相应数据提供解释。诚如「报告范

围」一节所述,本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的报告范围已作调整。

平衡:本集团致力于遵循不偏不倚原则编制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本集团确保报告本集团取得的成就以及所面临的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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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续)

环境、社会及管治的管治架构

本集团致力于在解决对环境及社会整体产生深远影响的可持续发展问题时保持高标准的企业管治,使本集团能够快速应对

环境、社会及管治挑战。

董事会全面负责本集团的可持续发展管治,并负责监督本集团营运相关的环境、社会及管治事宜的潜在影响及风险。董事

会定期检讨涵盖节能、减排及废弃物管理方面的环境、社会及管治相关目标表现,以配合企业可持续发展策略,响应碳中

和的国际愿景,提升企业声誉。董事会亦负责确保本集团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系统的有效性,并审批在环境、社会及管治

报告中的披露。

本集团已指派各职能部门的雇员(「指定人员」)协助系统地管理与本集团相关的环境、社会及管治事宜,并促进董事会监督

环境、社会及管治事宜。指定人员负责收集及分析环境、社会及管治数据,并协助监控及评估本集团的环境、社会及管治

表现、追踪及检讨本集团的环境、社会及管治相关目标进度、确保遵守环境、社会及管治相关法律及规例、进行重要性评

估及编制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指定人员向董事会汇报,协助评估及识别本集团的环境、社会及管治风险及机遇,以及

确保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系统的实施及有效性。

合规管理

不遵守对本集团营运产生重大影响的法律及规例,可能导致罚款及诉讼等监管执法行动。本集团已建立程序,以定期检讨

及监控相关法律及规例的合规情况。对本集团具有重大影响的适用法律及规例的合规详情载于下文合适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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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续)

持份者参与

本集团深明有效及持续与持份者沟通的重要性。为了解持份者的关注及期望,并更好地服务持份者,本集团透过下表所示

透明平台的多种沟通渠道积极与各持份者组别沟通。本集团可透过持续改善沟通渠道,以识别重要的环境及社会问题,更

好地概述营运及环境、社会及管治策略。

持份者沟通渠道期望
股东及投资者• 企业管治 • 投资回报 • 业务合规• 财务报告 • 公告及通函 • 股东大会及其他股东大会 • 公司网站
董事会• 企业管治 • 财务表现 • 策略发展• 董事会会议 • 董事委员会会议
客户及业务合作伙伴• 优质产品及服务• 客户支援热线 • 电邮
雇员• 雇员薪酬及福利 • 健康及安全工作环境 • 职业发展• 定期绩效检讨 • 培训、研讨会及简报会 • 电邮及告示板
供应商及分包商• 可持续供应链• 供应商评估
监管机构及政府部门• 遵守法律及规例• 公司秘书 • 合规经理
媒体、非政府组织(「非政府组织」)及 公众• 参与社区 • 环保意识• 社区投资活动 • 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 • 媒体 • 公益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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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续)

重要性评估

本集团采用系统化的方法进行年度重要性评估,以更好地了解持份者对本集团环境、社会及管治表现的看法。就本集团业

务发展策略及行业惯例而言,本集团识别并确定重大环境、社会及管治事宜清单,其涵盖五大范畴:企业管治、环境保

护、雇佣惯例、营运惯例及社区投资。本集团按照清单编制问卷调查,并邀请相关持份者根据环境、社会及管治事宜对本

集团及持份者的重要程度,对潜在重大事宜进行评级。本集团根据对调查结果的分析编制重要性矩阵。重要性矩阵及已识

别的重大事宜会经由董事会审阅及确认,并于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作出披露。于财政年度,本集团的重要性矩阵如下:

联络我们

本集团重视持份者意见。如 阁下对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内容或本集团的环境、社会及管治表现有任何疑问或建议,请

发送电邮至IR@legogroup.hk与本集团联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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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续)

环境

A1. 排放物

本集团对营运过程中产生的排放物实施严格管理,以符合相关排放标准。考虑到我们的业务性质,本集团的业务活动

对环境及能源消耗的影响甚微。本集团致力将环境保护融入日常业务营运,以减少对环境的影响。为展示我们对可持

续发展的承诺,本集团已制定《环境保护政策声明》,并定期进行检讨,以确保该政策得到有效执行,并严格遵守监管

机构规定的所有相关法规。

于财政年度,本集团不知悉任何与废气及温室气体(「温室气体」)排放、向水及土地的排污、有害及无害废弃物的产

生有关的环境法律及规例的不合规案例,包括但不限于《空气污染管制条例》(香港法例第311章)、《水污染管制条例》

(香港法例第358章)及《废物处置条例》(香港法例第354章)。

废气排放

本集团废气排放的主要来源是车辆消耗的汽油。本集团已制定五年计划,自2022年起逐步减少本集团的总废气排放

密度。为减少排放,本集团于考虑各项因素后将积极实施以下措施:

  • ,防止因零件损坏产生过量废气排放;
  • ,以减少排放(如必要);及
  • ,并于必要时使用公共交通工具。

于财政年度,由于必要的商务差旅恢复,本集团的废气排放总量有所增加,反映了疫情后客户联系恢复及持份者合作

增强。本集团正持续追踪其减排目标及积极落实上述措施以实现其目标。

温室气体排放

本集团温室气体排放的主要来源是公司车辆消耗汽油产生的直接温室气体排放(范围1)及消耗外购电力产生的能源间

接温室气体排放(范围2)。本集团倡导绿色办公,减少对环境的负面影响。因此,本集团已制定五年计划,自2022年

起逐步减少本集团的温室气体排放总量。针对上述排放源,本集团积极采取以下减排措施以实现目标:

  • ,于本层面「废气排放」一节说明;及
  • ,于层面A2「能源管理」一节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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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续)

由于本集团有效推行节能措施,本集团于财政年度的温室气体排放总量密度保持于最低水平。

污水排放

由于本集团的营运不产生工业废水,因此只产生生活污水。由于物业管理公司完全控制供水及排水,本集团无法从相

关管理处取得用水量及排放量数据。因此,本集团无法提供用水量及排放量统计数据。

废弃物管理

有害废弃物

由于本集团为金融服务供应商,在办公室营运,故并无发现重大环境问题,且本集团的业务活动并无产生有害废弃

物,因此并无设定相关目标。作为一家负责任的公司,本集团已制定政策处理所产生的任何有害废弃物。本集团委托

合资格化学废弃物收集商处理该等废弃物,以遵守相关环境法律及法规。对于电子废弃物,本集团将根据废电器电子

产品生产者责任计划(「WPRS」)进行处理。

无害废弃物

由于本集团在办事处营运,本集团在日常营运过程中产生的无害废弃物为办公用纸。本集团已制定五年计划,自

2022年起逐步减少本集团的无害废弃物密度。本集团致力减少废纸量,并透过引入以下「3R」原则(即「减少使用

(Reduce)」、「重复使用(Reuse)」及「循环利用(Recycle)」)的节约用纸措施,加强雇员的环保意识:

  • ,减少用纸;及
  • ,以回收营运中产生的废纸。

于财政年度,由于本集团有效推行节约措施,本集团的无害废弃物密度保持于最低水平。本集团将继续监测废弃物处

理情况,旨在尽量减少废弃物产生、提高回收率及为其整体目标作出贡献。

A2. 资源使用

我们致力于及时遵守及检讨影响环境、社会及管治事宜的相关法规,以实现有效使用资源、减少废弃物及节能。考虑

到业务性质,本集团消耗的主要资源为电力、汽油及水。本集团已制定《环境保护政策声明》,以规范资源使用,不断

提高资源使用效率,以少量的能源消耗创造更显著的社会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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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续)

能源管理

本集团的主要能源消耗为办公室耗电及车辆耗油。我们的目标是不断提高能源使用效率,以实现节能目的,并已制定

五年计划,自2022年起逐步减少本集团的能源消耗总量。为更好地管理资源使用及提高资源使用率,除层面A1「废气

排放」一节所述的车辆节能措施外,本集团已采取重要措施以减少资源消耗,包括:

  • ,当显示器闲置一段时间后自动进入待机模式;
  • ;及
  • ,实现绿色出行。

由于本集团有效推行节能措施,本集团于财政年度的能源消耗总量密度保持于最低水平。

水源管理

本集团的用水主要为生活用水。本集团在为其业务营运求取适用水源上并无遇到任何问题。物业管理公司仅控制办公

室的供水,办公室并无独立水表。因此,本集团无法取得耗水量的统计数据,亦无设定相关目标。尽管如此,本集团

致力减少用水,将继续探索实现此目标的方法,例如在主要办公地点张贴通告。此举将促进节约用水,并鼓励雇员有

效用水。

使用包装材料

作为服务供应商,本集团并无提供任何实物产品,故本集团业务不涉及使用包装材料。

A3. 环境及自然资源

尽管本集团的现有业务不大可能对环境造成重大影响,但本集团致力透过实施有效措施将其影响减至最低。本集团将

定期检讨其《环境保护政策声明》并加强其环境保护措施。本集团希望持续改善将为全球生态环境作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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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环保意识

本集团将绿色低碳发展融入企业文化。本集团鼓励所有雇员参与绿色办公室。为提高雇员的环保意识,本集团已制定

严格规定雇员执行的保护措施。此外,本集团亦透过电邮向其雇员发出绿色常规指引。另外,本集团将探索更可行及

合适的方法,以提高雇员对环境及天然资源的意识。

A4. 气候变化

当前,气候变化对人类的影响已成为全球关注的问题,气候变化正在影响我们生活的各个方面。为减轻气候变化的影

响,本集团密切监察全球气候变化的趋势,且为减轻气候变化的影响,本集团已实施《气候变化政策》,概述本集团在

气候相关问题上的管理方针,以及在其营运及整个价值链中对减缓、适应及抵御气候变化的承诺。

本集团根据气候相关财务披露工作小组(「TCFD」)制定的报告框架实施气候风险评估常规,以识别及减轻其营运中的

潜在气候相关风险,包括实体风险及转型风险。基于上述方法,本集团识别出以下对业务的潜在重大影响所产生的风

险:

实体风险影响管理及减缓措施
严重• 极端天气事件(如台风、 暴雨、风暴及极端寒冷或 炎热天气事件)的频率及 严重程度增加• 增加电力故障及办公场 所损坏的风险,从而增 加维修或修复受损物业 的成本。 • 供应链及业务中断导致 收入损失。 • 危及雇员安全。• 本集团已在《集团政策 手册》制定特别的工作 安排,确保所有人员在 极端天气状况下做好 准备,以减少或避免损 失,并确保雇员在恶劣 天气对场所造成损害时 的健康与安全。 • 本集团密切监察当地政 府发布的最新天气新闻 及建议,作为应对措施。
慢性• 热应激• 雇员患上与热应激有关 的疾病,导致生产力下 降及工作日数损失增 加,长远来看会导致收 入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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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

B1. 雇佣

我们业务的成功取决于全体雇员的不懈努力及竭诚服务。雇员是本集团最宝贵的资产。本集团的政策为聘用胜任职位

业务的人士。为吸引新人才及现有人才,本集团已建立多元化及公平的工作环境。

本集团已制定《雇佣及劳工常规政策声明》及《集团政策手册》,规范与雇佣有关的政策、守则及其他常规。加入本集团

后,本集团确保雇员清楚了解其权利及责任、保障各雇员及本集团权益及合法权利的重要性。

本集团为雇员提供具竞争力的薪酬待遇。本集团亦已遵守相关雇佣法律及法规。

转型风险影响管理及减缓措施
政策及法律• 监管力度加大,报告责任 增加• 实施更严格的环境法 律、法规及政策,可能 会提高合规成本及加大 不遵守新规的法律风险。 • 倘未能符合气候变化合 规要求,可能令本集团 面临申索及诉讼。• 密切关注政府政策发展 及为员工提供更多有关 新规的培训以确保遵守 新规。 • 提升应对气候相关问题 的能力,及时作出调整。
声誉• 客户偏好不断改变• 倘未能把握消费者观念 的变化及持续改善服务 和运营,将有可能失去 若干对气候议题日益关 注的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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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续)

于财政年度,本集团并不知悉任何不遵守有关薪酬及解雇、招聘及晋升、工作时数、休息时间、出勤及准时、职业道

德、平等机会、多元化、反歧视以及其他待遇及福利的法律及规例的情况。本集团完全遵守《雇佣条例》(香港法例第

57章)、《雇员补偿条例》(香港法例第282章)、《强制性公积金计划条例》(香港法例第485章)及《最低工资条例》(香港

法例第608章)。

雇佣惯例

本集团在招聘新人才加入本集团业务时确保公平公正。当部门经理物色新雇员或替换人员时,该等要求将传达至本集

团部门主管及行政总裁(「行政总裁」)以供批准。招聘开始及求职者根据其对职位的适合性及符合本集团当前及未来需

求的可能性进行评估。

薪酬待遇一般参考市场条款、个人资历、经验及表现而厘定。薪金一般会定期检讨。酌情年终付款(如有)将根据个人

表现评估及其他相关因素(如本集团的经营业绩及市况)提供。当个人的工作表现、态度、资历超出及达到若干预期

时,亦会提供加薪及晋升机会。

除基本薪金及强制性公积金外,本集团亦为雇员提供其他权利及福利,包括法定假期、年假、婚假、考试假、陪审员

假等。本集团亦为雇员提供医疗保险。商务差旅保险亦适用于所有需要出差的永久全职雇员。

本集团绝不容忍任何不合理解雇雇员。管理层将与部门主管及人力资源部评估所有个案,以确保有合理理据及在采取

行动前已遵守香港的适用法律及法规。

本集团明白专业团队多元化的重要性,从不同性别、年龄、国籍、种族、民族、宗教、家庭岗位、家庭组成、性取

向、政治信仰、社会地位等多个方面不断促进员工组成的公平公正。本集团亦旨在消除营运中所有形式的歧视。雇员

在雇佣、培训及职业发展方面应享有相互尊重及平等机会。本集团坚决禁止任何形式的歧视或骚扰,并为雇员提供安

全保密的举报渠道。本集团确保会认真对待任何或潜在的骚扰报告,并将采取适当的调查及处理程序。此外,在工作

场所提倡使用性别包容性语言,以促进包容及尊重。

本集团重视雇员的反馈,并提供回应平台。本集团已建立有效的沟通渠道,让员工表达与本集团相关的工作或其他意

见。雇员的建议如适用,将获重视,其后部门主管将会在寻求人力资源部及行政总裁接纳后提出改进。这无疑提高了

本集团的营运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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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2. 健康与安全

本集团认为健康与安全是其整体业务业绩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并一直重视其雇员的健康及工作安全。尽管本集团的工

作环境不会因本集团的业务性质而导致雇员面临重大安全隐患,但本集团致力为雇员提供健康与安全的工作环境。为

尽量减少发生工伤、疾病或职业危害的可能性,本集团的《雇佣及劳工常规政策声明》已订明职业健康与安全措施。

本集团并不知悉任何不遵守有关健康与安全的相关法律及法规的情况。《职业安全及健康条例》(香港法例第509章)为

此方面的适用法律。于最近三年(包括财政年度),本集团并无因工作关系而死亡的事故。于财政年度,本集团亦无因

工伤问题而损失工作日数。

职业健康与安全

本集团维持若干措施及良好常规,以尽量减少办公室营运的职业危害,例如维持本集团的实物资产处于良好状况,以

减少因办公室家具及设备老化及损坏而产生的任何危险问题。此外,本集团定期参与防火演习,以提高雇员的安全及

防火意识。另外,本集团亦于财政年度内购买医疗保险及赔偿保险,以保障雇员权益。员工可从人力资源部获得医疗

计划的详情。本集团以实际行动保障员工身心健康,让员工安心工作,与本集团共同成长。

本集团遵守相关法律及法规,包括但不限于《职业安全及健康条例》。据董事所深知,于财政年度及过去两个财政年度

并无录得因工受伤或死亡的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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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3. 发展及培训

本集团视雇员为本集团的重要资产,因此本集团致力培育人才团队,推动持续专业发展,为雇员提供必要的学习及培

训机会,以加强彼等的专业知识及行业技能,以及提升彼等的工作表现,从而实现企业目标。

培训计划

本集团根据雇员的职位需要及本集团的业务发展,定期为其安排不同培训。本集团鼓励雇员参加培训课程,并根据课

程的相关性向雇员提供部分或全额资助,并安排不同主题的培训,包括但不限于洗黑钱、保荐人尽职审查、公司上市

及监管合规。合规部门负责确保持牌人士每个历年就每项受规管活动完成足够的持续专业培训时数,并保存记录。

本集团透过年度表现评估定期与雇员进行评估,并确定充分培训、个人发展及职业晋升的领域。通过收集雇员的反

馈,本集团能够丰富课程或研讨会的多样性,并为雇员的职业发展提供充分支持。本集团定期举办团队建设活动,以

提升人际交往能力及情商。通过鼓励员工参与该等互动环节,本集团旨在加强团队活力,造就一个更包容的环境,让

每个人都能向上发展。

此外,定期的进度审查允许及时调整培训计划,确保其保持相关性及有效性。管理层与员工之间的持续对话有助于制

定符合个人愿望及组织目标的发展计划,营造对双方都有利的成长道路。

B4. 劳工准则

由于本集团的业务性质,童工及强迫劳工的风险相对较低。本集团对所有形式的童工及强制劳工保持警觉及零容忍,

并采取一切必要措施消除有关情况。于财政年度,本集团并不知悉任何不遵守法律及规例的情况,亦无发现有关雇佣

及劳工准则的童工或强迫劳工的任何案例,包括但不限于《雇佣条例》(香港法例第57章)。

防止童工及强迫劳工

本集团已于《集团政策手册》中详述所有招聘程序及要求。本集团拥有完善的招聘流程及雇佣程序,从源头禁止雇用童

工或强制劳工。于招聘过程中,本集团会核实所有雇员的年龄及相关资历。在聘用过程中,本集团要求员工填写员工

档案并提供有效身份证件,以于开始聘用前由人力资源部核实实际年龄。未能符合法律规定的申请人将不获聘用。一

旦发现违规行为,本集团将立即进行调查并予以处罚。

《集团政策手册》详细说明雇员职责及权利的所有相关条款及条件,以及工作时间及加班规定。雇员加班安排必须在

《雇佣合约》中自愿同意。概无雇员被安排违背其意愿的工作,或以强制劳工的身份工作,或因工作而承受任何类型的

体罚或胁迫。本集团对供应商雇用童工及强制劳工的行为持零容忍态度。任何强制劳工的迹象将被停止及调查。本集

团将采取纠正措施以解决最高级别的问题,亦会定期检讨及修订其政策及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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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5. 供应链管理

基于业务性质,本集团并无任何实物产品的重大采购及生产。本集团的供应商主要包括专业服务供应商、物业管理公

司及办公用品供应商等。本集团已制定《供应链管理、产品责任及反贪污政策声明》,涵盖如何实现负责任供应链管理

的实践。

于财政年度,本集团共有约20名供应商,其中19名位于香港及1名来自开曼群岛。

采购机制

于报告期间,本公司的采购管理成效显著。本集团于采购阶段透过定期检讨供应商在质素、价格、环境、社会及道德

价值方面的表现甄选供应商。为确保公平甄选,采购费用超过50,000港元的产品或服务时必须取得至少三份报价。

其后须经本集团部门主管及行政总裁批准,而报价的最终决定须由行政部门记录及妥善存档。本集团亦加强财务控制

及审计监督,以确保账实相符。此外,还共同努力提高采购人员对廉正及自律的意识。

供应链环境及社会风险管理

本集团关注供应商的社会、道德及环境表现。为与供应商发展可持续关系,本集团使用问卷评估及了解其环境(如资

源效率、废弃物)及社会表现(如劳工常规、人权、商业道德、动物福利),并考虑其行为是否可符合环境、社区及企

业可持续发展需求。本集团重视可持续采购原则,已制定《可持续供应链政策》,以监控供应链的环境及社会风险。此

外,本集团亦会留意其所委聘供应商与环境或社会影响有关的不利消息。如有发现,本集团将进行内部讨论,以决定

是否需要更换供应商。本公司鼓励供应商在其运营中优先考虑环境、社会及管治因素。其包括采用更具环境可持续性

的生产流程及更具社会责任感的员工雇佣,并努力创建一个诚实及可持续的商业生态系统,促进更具韧性的供应链管

理。

B6. 产品责任

作为金融服务供应商,本集团重视客户并尊重客户权利。在向客户提供各种金融产品或金融服务时,本集团清楚解释

与其客户有关的相关风险。本集团已制定《供应链管理、产品责任及反贪污政策声明》,以改善服务质素。

于财政年度,本集团已遵守有关所提供产品及服务的法律及规例。相关规则包括《个人资料(私隐)条例》(香港法例第

486章)、证券及期货条例、上市规则等。由于金融服务的性质,概无与产品及服务相关的健康与安全问题,亦无因

健康与安全理由而回收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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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质素

由于服务质素是影响本集团成功的关键因素,故本集团专注于向客户提供优质服务。本集团一直维持高质素的服务标

准,并要求其雇员根据《合规手册》及《集团政策手册》履行及提供高质素的服务。雇员须以专业态度代表本集团行事,

并维持良好声誉。本集团亦遵守及更新最佳市场惯例,并明确向雇员传达,以防止任何商业不当行为。

本集团重视客户感受,时刻与客户保持友好关系。为识别客户遇到的任何不当行为及不良体验,本集团已建立投诉系

统。本集团已在手册中详细说明其投诉处理程序,所有投诉均得到及时及适当的处理。合规部应就每宗个案填写完整

的投诉表格,并保存于投诉登记册内。当确认投诉的理据后,本集团应进行详细调查。本集团尝试透过改善客户体验

及提高其对本集团的忠诚度来挽留客户。视乎投诉事项的严重程度,该等案件将由合规部、高级管理层处理,或进一

步向证监会报告。

于财政年度,本集团无接获投诉。

保障客户私隐

本集团深明持份者对资料私隐的关注,并明白保密及防止客户流失至关重要。本集团及其雇员于处理该等资料时一直

遵守《个人资料(私隐)条例》(第486章)及个人资料私隐专员公署发出的任何相关实务守则。

新员工入职时须签署《员工申报表》,以确保彼等能保护及保障客户资料。本集团亦已制定多项措施保护已储存的客户

资料,包括职能分隔以及限制查阅客户资料的文件夹的权限。本集团严禁未经授权的硬件及软件安装。该等措施有效

减少客户资料泄露。

知识产权

本集团深明知识产权的价值。本集团的《集团政策手册》已清楚列明相关指引。不得侵犯版权、商业秘密、专利或其他

知识产权。雇员不得安装或分发盗版软件或未经本集团许可使用的软件。本集团亦严格禁止未经授权复制受版权保护

的材料(如数字化),以及分发来自杂志、书籍或其他来源受版权保护的照片。本集团将继续监察,确保不会侵犯任何

知识产权。

广告及标签

基于本集团的业务性质,本集团仅进行有限的广告活动。因此,广告相关风险并不重大。在极少数情况下,本集团应

确保广告及营销材料准确且无误导成分,刊发、分发、发布或其他传播前须经管理委员会事先批准。于刊发前须经证

监会进一步批准。本集团已遵守有关广告及标签的法律及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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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7. 反贪污

作为金融服务供应商,本集团致力秉持高标准的商业道德及诚信,亦强调诚实及公平作为其所有营运的核心价值。本

集团相信,坚守该等价值可确保客户信任、保障本集团声誉及在市场上保持竞争优势。此外,本集团对诚实及公平的

承诺促进透明及问责文化,这对建立信任及成功的业务伙伴关系至关重要。本集团恪守《供应链管理、产品责任及反

贪污政策声明》所载承诺,确保所提供的服务符合香港的适用法律及规例以及专业操守守则。

于财政年度,本集团并不知悉任何相关法律及规例的不合规案例,包括但不限于《打击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条例》

(香港法例第615章)及《防止贿赂条例》(香港法例第201章)。于财政年度,本集团及本集团雇员并无涉及任何有关贪

污的已结案法律案件。

反腐倡廉

本集团董事会及其委员会对反贪污业务常规作出坚定承诺,对贪污及欺诈采取零容忍态度。作为金融服务供应商,预

防及侦查洗黑钱为核心社会责任的一部分。本集团相信有效的监察及监督有助从源头预防及消除贪污及其他欺诈行

为。《合规手册》已列明雇员于防止洗黑钱及恐怖融资方面的标准及责任,雇员须就任何利益冲突备案,以确保所提供

服务的独立性及中立性。就客户而言,本集团亦会对客户进行接洽前评估,以确保潜在客户不存在利益冲突或道德商

业风险。本集团将定期监察及检讨以确保反贪污措施有效及最新。

同时,本集团亦为董事及雇员提供培训及定期进行沟通,举办有关反贪污商业道德、反洗黑钱及反恐怖分子筹资活动

的研讨会,以提高彼等的自律意识以及强调合规及商业行为的重要性。于财政年度,本集团所有董事及雇员已各自接

受约一小时的反贪污培训。本集团相信,董事会及雇员的道德及贪污问题的认知可透过培训加强。此外,有关培训有

助使董事会及各级雇员熟悉其相应角色及责任。

举报机制

本集团对所有雇员进行反贪污意识教育,并鼓励雇员举报任何贪污或舞弊活动。此外,本集团已建立全面的举报渠

道,以确保雇员以安全、可靠及保密的方式报告任何相关可疑事项,本集团将及时进行检查并采取必要措施,同时保

护举报人的身份,以防止可能损害本集团及其持份者的利益冲突或行为。本集团将定期监察及检讨举报机制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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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8. 社区投资

本集团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将公益事业及社区服务作为创造社会价值的重要途径。本集团鼓励及支持雇员参与公益慈

善活动,开展多元化的义工服务活动,并提供额外的慈善假期,鼓励雇员参与社区义工活动,以展示履行社会责任及

创造社会价值的重要力量。本集团已制定《社区投资政策声明》,其承诺如下:

  • ;及

于财政年度,本集团的社区投资不涉及动用资源。展望未来,本集团将坚定不移地履行其企业社会责任,积极寻求更

多机会参与有意义的慈善事业和公益活动,调配更多资源投资社区,回馈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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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概要

• 环境绩效

类别单位2025年2024年
废气排放1
氮氧化物(NOx)千克10.138.43
硫氧化物(SOx)千克0.060.05
颗粒物(PM)千克0.750.62
温室气体排放2
范围1-直接温室气体排放
• 流动源燃料的燃烧吨二氧化碳当量11.439.77
范围2-能源间接温室气体排放
• 外购电力吨二氧化碳当量26.0338.38
温室气体排放总量(范围1及2)吨二氧化碳当量37.4648.15
温室气体排放总量密度3吨二氧化碳当量╱ 平方呎0.010.01
废弃物管理
无害废弃物总量
• 纸张40.620.65
无害废弃物总量密度千克╱平方呎0.110.10
资源使用5
直接能源消耗
• 汽油兆瓦时38.1732.65
间接能源消耗
• 外购电力兆瓦时43.458.16
能源消耗总量兆瓦时81.5790.81
能源消耗总量密度兆瓦时╱平方呎0.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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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会绩效

类别6单位2025年2024年
雇员明细
总计人数3942
按性别
男性人数1921
女性人数2021
按年龄组别
30岁以下人数913
30至50岁人数2123
50岁以上人数96
按雇佣类型
全职人数3841
兼职人数11
按地区
香港人数3942
员工流失率
总计6百分比27.16%19.57%
按性别7
男性百分比35%17.78%
女性百分比19.51%21.28%
按年龄组别7
30岁以下百分比63.64%14.29%
30至50岁百分比18.18%26.42%
50岁以上百分比0%0%
按地区7
香港百分比27.16%19.57%
受训雇员百分比
总计8百分比100.00%100.00%
按性别9
男性百分比48.72%50.00%
女性百分比51.28%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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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注:

1 废气排放的计算方法基于联交所发布的《如何准备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附录二:环境关键绩效指标汇报指引》。

2 温室气体排放数据以二氧化碳当量列示。计算方法基于(包括但不限于)联交所发布的《如何准备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附录二:环境关键绩效指标汇

报指引》及港灯电力投资有限公司发布的《2022年可持续发展报告》。

3 于财政年度,本集团总建筑面积约为5,474平方呎(2024年:6,668平方呎)。该数据亦将用于计算其他密度数据。

4 数字仅包括由认证回收商收集的机密文件纸张。

5 能源消耗数据的单位换算方法乃根据国际能源署所发布的《能源数据手册》所制订。

6 整体雇员流失率按财政年度的离职雇员总数除以财政年度开始及结束时的平均雇员人数计算得出。

7 各类别的雇员流失率按财政年度内特定类别的离职雇员人数除以财政年度开始及结束时特定类别的平均雇员人数计算得出。

8 该百分比按财政年度内参加培训的雇员总数除以财政年度结束时的雇员总数计算得出。

9 按类别划分的受训雇员按财政年度内参加培训的特定类别雇员人数除以财政年度内参加培训的雇员总数计算得出。

10 每名雇员完成的平均培训时数按财政年度内培训总时数除以财政年度结束时的雇员总数计算得出。

11 按类别划分的每名雇员完成的平均培训时数按财政年度内特定类别的雇员培训时数除以财政年度结束时特定类别的雇员人数计算得出。

类别6单位2025年2024年
按雇员类别9
高级管理层百分比28.21%21.43%
中层管理层百分比17.95%19.05%
一般雇员百分比53.85%59.52%
平均培训时数
总计10小时12.3110.22
按性别11
男性小时17.5814.61
女性小时7.35.83
按雇员类别11
高级管理层小时14.0915.27
中层管理层小时23.4310.87
一般雇员小时7.67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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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交所《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指引》内容索引

强制披露规定章节╱声明
管治架构环境、社会及管治的管治架构
报告原则关于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报告框架
报告边界关于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报告范围
主题范畴、层面、一般 披露及关键绩效指标描述章节╱声明
层面A1:排放物
一般披露有关废气及温室气体排放、向水及土地的排污、有害及无害废弃 物的产生等的: • 政策;及 • 遵守对发行人有重大影响的相关法律及规例的资料。排放物
关键绩效指标A1.1排放物种类及相关排放资料。绩效概要
关键绩效指标A1.2 (直接(范围1)及能源间接(范围2)温室气体排放量(以吨计算)及 如适用)密度(如以每产量单位、每项设施计算)。绩效概要
关键绩效指标A1.3所产生有害废弃物总量(以吨计算)及(如适用)密度(如以每产量 单位、每项设施计算)。不适用-已解释
关键绩效指标A1.4所产生无害废弃物总量(以吨计算)及(如适用)密度(如以每产量 单位、每项设施计算)。绩效概要
关键绩效指标A1.5描述所订立的排放量目标及为达成目标所采取的步骤。排放物-废气排放、 温室气体排放
关键绩效指标A1.6描述处理有害及无害废弃物的方法,及描述所订立的减废目标及 为达成目标所采取的步骤。排放物-废弃物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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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范畴、层面、一般 披露及关键绩效指标描述章节╱声明
层面A2:资源使用
一般披露有效使用资源(包括能源、水及其他原材料)的政策。资源使用
关键绩效指标A2.1按类型划分的直接及╱或间接能源(如电、气或油)总耗量(以千 个千瓦时计算)及密度(如以每产量单位、每项设施计算)。绩效概要
关键绩效指标A2.2总耗水量及密度(如以每产量单位、每项设施计算)。不适用-已解释
关键绩效指标A2.3描述所订立的能源使用效益目标及为达成目标所采取的步骤。资源使用-能源管理
关键绩效指标A2.4描述求取适用水源上可有任何问题,以及所订立的用水效益目标 及为达成目标所采取的步骤。资源使用-水源管理
关键绩效指标A2.5制成品所用包装材料的总量(以吨计算)及(如适用)每生产单位占 量。不适用-已解释
层面A3:环境及自然资源
一般披露尽量减低发行人对环境及自然资源造成重大影响的政策。环境及自然资源
关键绩效指标A3.1描述业务活动对环境及自然资源的重大影响及已采取管理有关影 响的行动。环境及自然资源-提高 环保意识
层面A4:气候变化
一般披露识别及缓解已经及可能会对发行人产生影响的重大气候相关事宜 的政策。气候变化
关键绩效指标A4.1描述已经及可能会对发行人产生影响的重大气候相关事宜,及已 采取管理有关影响的行动。气候变化-实体风险、 转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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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范畴、层面、一般 披露及关键绩效指标描述章节╱声明
层面B1:雇佣
一般披露有关薪酬及解雇、招聘及晋升、工作时数、假期、平等机会、 多元化、反歧视以及其他待遇及福利的: • 政策;及 • 遵守对发行人有重大影响的相关法律及规例的资料。雇佣
关键绩效指标B1.1按性别、雇佣类型(如全职或兼职)、年龄组别及地区划分的雇员 总数。绩效概要
关键绩效指标B1.2按性别、年龄组别及地区划分的雇员流失率。绩效概要
层面B2:健康与安全
一般披露有关提供安全工作环境及保障雇员避免职业性危害的: • 政策;及 • 遵守对发行人有重大影响的相关法律及规例的资料。健康与安全
关键绩效指标B2.1过去三年(包括汇报年度)每年因工亡故的人数及比率。健康与安全
关键绩效指标B2.2因工伤损失工作日数。健康与安全
关键绩效指标B2.3描述所采纳的职业健康与安全措施,以及相关执行及监察方法。健康与安全-职业健康 与安全、应对COVID-19 疫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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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范畴、层面、一般 披露及关键绩效指标描述章节╱声明
层面B3:发展及培训
一般披露有关提升雇员履行工作职责的知识及技能的政策。描述培训活 动。发展及培训
关键绩效指标B3.1按性别及雇员类别(如高级管理层、中级管理层)划分的受训雇员 百分比。绩效概要
关键绩效指标B3.2按性别及雇员类别划分,每名雇员完成的平均培训时数。绩效概要
层面B4:劳工准则
一般披露有关防止童工及强制劳工的: • 政策;及 • 遵守对发行人有重大影响的相关法律及规例的资料。劳工准则
关键绩效指标B4.1描述检讨招聘惯例的措施以避免童工及强制劳工。劳工准则-防止童工及 强迫劳工
关键绩效指标B4.2描述在发现违规情况时消除有关情况所采取的步骤。劳工准则-防止童工及 强迫劳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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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范畴、层面、一般 披露及关键绩效指标描述章节╱声明
层面B5:供应链管理
一般披露管理供应链的环境及社会风险政策。供应链管理
关键绩效指标B5.1按地区划分的供应商数目。供应链管理
关键绩效指标B5.2描述有关聘用供应商的惯例,向其执行有关惯例的供应商数目, 以及相关执行及监察方法。供应链管理-采购 机制
关键绩效指标B5.3描述有关识别供应链每个环节的环境及社会风险的惯例,以及相 关执行及监察方法。供应链管理-供应链 环境及社会风险管理
关键绩效指标B5.4描述在拣选供应商时促使多用环保产品及服务的惯例,以及相关 执行及监察方法。供应链管理-采购 机制
层面B6:产品责任
一般披露有关所提供产品及服务的健康与安全、广告、标签及私隐事宜以 及补救方法的: • 政策;及 • 遵守对发行人有重大影响的相关法律及规例的资料。产品责任
关键绩效指标B6.1已售或已运送产品总数中因安全与健康理由而须回收的百分比。不适用-已解释
关键绩效指标B6.2接获关于产品及服务的投诉数目以及应对方法。产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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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续)

主题范畴、层面、一般 披露及关键绩效指标描述章节╱声明
关键绩效指标B6.3描述与遵守及保障知识产权有关的惯例。产品责任-知识产权
关键绩效指标B6.4描述质量检定过程及回收程序。产品责任-服务质素
关键绩效指标B6.5描述消费者资料保障及私隐政策,以及相关执行及监察方法。产品责任-保障客户 私隐
层面B7:反贪污
一般披露有关贿赂、勒索、欺诈及洗黑钱的: • 政策;及 • 遵守对发行人有重大影响的相关法律及规例的资料。反贪污
关键绩效指标B7.1于报告期内对发行人或其雇员提出并已审结的贪污诉讼案件的数 目及诉讼结果。反贪污
关键绩效指标B7.2描述防范措施及举报程序,以及相关执行及监察方法。反贪污-举报机制
关键绩效指标B7.3描述向董事及员工提供的反贪污培训。反贪污-反腐倡廉
层面B8:社区投资
一般披露有关以社区参与来了解发行人营运所在社区需要和确保其业务活 动会考虑社区利益的政策。社区投资
关键绩效指标B8.1专注贡献范畴(如教育、环境事宜、劳工需求、健康、文化、体 育)。社区投资-企业社会 责任
关键绩效指标B8.2在专注范畴所动用资源(如金钱或时间)。社区投资-企业社会 责任

独立核数师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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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核数师报告

致:LFG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列位股东

(于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意见

本核数师(以下简称「我们」)已审计列载于第86至168页的LFG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贵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统称「贵集团」)的

综合财务报表,当中包括于2025年3月31日的综合财务状况表,截至该日止年度的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综合权益

变动表及综合现金流量表,以及综合财务报表的附注,包括重大会计政策资料概要。

我们认为,该等综合财务报表已根据香港会计师公会(「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的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会计准则真实而公平地

反映 贵集团于2025年3月31日的综合财务状况及其截至该日止年度的综合财务表现及综合现金流量,并已遵照香港公司

条例的披露规定妥为编制。

意见的基础

我们已根据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的《香港审计准则》(「香港审计准则」)进行审计。我们在该等准则下承担的责任已在本报告

「核数师就审核综合财务报表须承担的责任」部分中作进一步阐述。根据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的「专业会计师道德守则」(以下

简称「守则」),我们独立于 贵集团,并已履行守则中的其他道德责任。我们相信,我们所获得的审计凭证能充足及适当地

为我们的意见提供基础。

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根据我们的专业判断,认为对本期综合财务报表的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该等事项是在我们审计整体综合

财务报表及出具意见时进行处理,而我们不会对该等事项提供单独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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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核数师报告(续)

关键审计事项(续)

企业咨询及其他服务应收账款的减值评估

诚如综合财务报表附注17所披露,于2025年3月31日, 贵集团企业咨询及其他服务的应收账款约为2,260,000港元(扣除减

值)。

鉴于评估企业咨询及其他服务产生的应收账款减值要求应用重大判断及运用估计,故其乃主观范畴。管理层根据不同客户

的信贷状况、历史结算记录、预期时间表及未偿还结余变现金额等资料对应收账款的可收回性及减值充足性进行定期评

估。管理层亦考虑可能影响客户偿还未偿还结余能力的前瞻性资料,以估计减值评估的预期信贷亏损(「预期信贷亏损」)。

由于评估各项应收账款的可收回性须作出重大判断方可完成,包括服务记录、信贷记录及估计未来现金流量,故我们将该

等应收账款减值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

我们的回应:

处理该等应收账款减值的审计程序包括以下各项:

  • 、评估并核证对企业咨询及其他服务产生之应收账款减值评估的控制,其与管理层识别可能触发违约率上升的事

件有关;

  • ,透过检查管理层达致有关判断时所用资料,评估管理层对应收账款的亏损拨备估计是否合理,包

括测试历史违约数据之准确性,根据当前状况及前瞻性资料评估历史亏损率是否已适当调整及检查当前期间内录得的

实际亏损,并在确认亏损拨备时评估是否存在管理偏差的迹象;

  • ,透过参考期内的付款模式及其他现有资料了解管理层拨备决定之理据;
  • ,其将所有风险特征相近的应收款项组合一起并根据违

约可能性、违约风险及违约亏损率进行;及

  • ,以考虑任何所需额外拨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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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核数师报告(续)

关键审计事项(续)

证券保证金融资服务应收账款的减值评估

诚如综合财务报表附注17所披露,于2025年3月31日, 贵集团证券保证金融资服务的应收账款约为35,660,000港元(扣除

减值)。

鉴于评估来自证券保证金融资服务之应收账款的减值要求应用重大判断及运用估计,故其乃主观范畴。于各报告日期, 贵

集团会评估报告日期至初步确认日期之间个别应收款项预计年期内发生之违约的信贷风险有否显著增加(「信贷风险显著增

加」)。 贵集团就此会考虑相关及毋须花费不必要成本或精力即可获得之合理及可靠资料,当中包括定量及定性资料,以

及前瞻性分析。评估可能违约的客户及识别减值证据(包括评估客户信誉、还款历史及应用抵押品比率,即证券抵押品与未

偿还应收结余的比例)时须应用判断。评估证券抵押品可收回金额时须运用估计。

由于评估各项应收账款的可收回性须作出重大判断方可完成,包括融资记录、信贷记录、相关证券之价值及估计未来现金

流量,故我们将该等应收账款减值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

我们的回应:

处理该等应收账款减值的审计程序包括以下各项:

  • 、评估并核证对来自证券保证金融资服务之应收账款减值评估的控制,其与管理层识别可能触发应收账款信贷风

险显著增加的事项及违约事件有关;

  • 、抵押品比率及 贵集团用以确定阶段分类之其他因素,测试 贵集团确定信贷风险显

著增加的适当性及将风险分为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金融工具」所述三个阶段的依据;

  • 、可得数据、资料及最近与客户之间的往来函件,抽样评估未偿还应收款

项的可收回性,并核对其后结算;

  • ,评估 贵集团评估是否出现信贷风险显著增加及金融资产的拨备是否应按可使用年期内之预期信

贷亏损基准计量的标准及定性评估的合理性;

  • ,其将所有风险特征相近的应收款项组合一起并根据违

约可能性、违约风险及违约亏损率进行;及

  • ,以考虑任何所需额外拨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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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报2024/2025

独立核数师报告(续)

年报内的其他资料

董事须对其他资料负责。其他资料包括 贵公司年报内所载的资料,但不包括综合财务报表及我们载于其中的核数师报告。

我们对综合财务报表的意见并不涵盖其他资料,我们亦不对该等其他资料发表任何形式的核证结论。

就我们对综合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乃细阅其他资料,并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资料与综合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

程中所知悉的情况是否存在重大抵触或看似存在重大错误陈述。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倘我们认为其他资料存在重大错

误陈述,我们须报告该事实。我们就此并无任何事项须报告。

董事就综合财务报表须承担的责任

董事须负责根据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的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会计准则及香港公司条例的披露规定编制真实而公平的综合财务

报表,并负责采取董事认为编制综合财务报表所必须的有关内部控制,以确保有关综合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欺诈或错误而

导致的重大错误陈述。

在编制综合财务报表时,董事负责评估 贵集团持续经营的能力,并在适用情况下披露与持续经营有关的事项,以及使用

持续经营为会计基准,除非董事有意将 贵集团清盘或停止经营,或别无其他实际的替代方案。

董事亦负责监督 贵集团之财务报告过程。审核委员会协助董事就此履行其职责。

核数师就审核综合财务报表须承担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综合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欺诈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误陈述取得合理保证,并出具包括我们意

见的核数师报告。本报告乃根据我们的委聘条款,仅向全体股东提供,别无其他目的。我们不会就本报告内容向任何其他

人士负责或承担任何责任。

合理保证乃高水平的保证,但不能保证按照香港审计准则进行的审计总能发现重大错误陈述。错误陈述可能由欺诈或错误

引起,倘合理预期其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使用者基于该等综合财务报表所作出的经济决定,则有关的错误陈述可被视

作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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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报2024/2025

独立核数师报告(续)

核数师就审核综合财务报表须承担的责任(续)

作为根据香港审计准则进行审计其中一环,我们于整个审计过程中运用专业判断,保持专业怀疑态度。我们亦:

  • ,设计及执行审计程序以应对该等风险,以

及获取充足及适当的审计凭证,作为我们意见的基础。由于欺诈可能涉及串谋、伪造、蓄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

于内部控制之上,因此未能发现因欺诈而导致出现重大错误陈述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因错误而导致出现重大错误陈述

的风险。

  • ,以设计在有关情况下属适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 贵集团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

意见。

  • ,并根据所获取的审计凭证,确定是否存在与事件或情况有关的重大

不确定性,从而可能导致对 贵集团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倘我们确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则有必要在核数

师报告中提请使用者注意综合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假若该等披露不足,则修订我们的意见。我们的结论乃基于直

至本核数师报告日期所获取的审计凭证。然而,未来事件或情况可能导致 贵集团不能持续经营业务。

  • 、结构及内容(包括披露)以及综合财务报表是否公平反映相关交易及事件。
  • ,作为对集团财务报表发表意见

的基础。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覆核就集团审计目的而执行的工作。我们为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审核委员会沟通(其中包括)审计的计划范围及时间以及重大审计发现等,包括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内部控制的任何

重大不足之处。

我们亦向审核委员会提交声明,表明我们已符合有关独立性的相关专业道德要求,并与彼等沟通可能合理被认为会影响我

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及其他事项以及在适用的情况下为消除威胁所采取的行动或所应用的防范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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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报2024/2025

独立核数师报告(续)

核数师就审核综合财务报表须承担的责任(续)

从与管治层沟通的事项中,我们确定该等对本期间综合财务报表的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

核数师报告中阐释该等事项,除非法律或法规不允许公开披露该事项,或在极端罕见的情况下,合理预期倘于我们之报告

中注明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产生的公众利益,则我们决定不应在报告中注明该事项。

香港立信德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执业会计师

刘健达

执业证书编号P07676

香港,2025年6月25日


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

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

LFG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年报2024/2025

2025年2024年
附注千港元千港元
收益6
企业融资顾问服务21,47860,275
证券及包销服务4,0418,531
保证金融资服务利息收入7,11711,127
资产管理服务2884,932
按公平值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的(亏损)╱收益净额(7,753)9,308
收益总额25,17194,173
其他收入及收益或亏损净额75,185(2,204)
员工成本8(35,217)(54,494)
其他开支(21,126)(27,476)
坏账开支(24)(18)
应收账款的预期信贷亏损17(7,225)(11,167)
其他应收款项的预期信贷亏损18438(1,188)
融资成本10(2,316)(1,949)
除所得税前亏损8(35,114)(4,323)
所得税(开支)╱抵免11(26)94
年内亏损(35,140)(4,229)
年内其他全面开支
年内全面开支总额(35,140)(4,229)

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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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报2024/2025

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续)

2025年2024年
附注千港元千港元
应占年内亏损:
本公司拥有人(34,997)(3,987)
非控股权益(143)(242)
(35,140)(4,229)
应占年内全面开支总额:
本公司拥有人(34,997)(3,987)
非控股权益(143)(242)
(35,140)(4,229)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年内亏损的每股亏损:13
每股基本及摊薄亏损(8.6港仙)(1.0港仙)

综合财务状况表

于2025年3月31日

LFG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年报2024/2025

2025年2024年
附注千港元千港元
非流动资产
物业、厂房及设备142,3262,240
无形资产15500500
按金及预付款项181,5111,570
使用权资产2515,338880
人寿保单投资353,7203,609
递延税项资产30147147
按公平值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1636
23,5788,946
流动资产
按公平值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1626,99139,863
应收账款1739,711100,280
其他应收款项、按金及预付款项181,7723,334
可收回当期税项2,0261,733
已抵押银行存款1910,00010,000
代客户所持现金及银行结余20103,91025,940
现金及银行结余2146,06141,273
230,471222,423
流动负债
应付账款22110,32243,929
应计费用及其他应付款项236,7959,128
其他金融负债249,89017,808
租赁负债252,966246
可换股债券26698
递延收益6920970
银行借款275,49024,639
按公平值计入损益的金融负债165,919
142,30297,418
流动资产净值88,169125,005
资产总额减流动负债111,747133,951

于2025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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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报2024/2025

综合财务状况表(续)

代表董事

梅浩彰吴肇轩

董事董事

2025年2024年
附注千港元千港元
非流动负债
应计费用及其他应付款项23192197
租赁负债2513,134
13,326197
资产净值98,421133,754
权益
股本284,0604,060
股份溢价110,371110,371
储备29(16,010)18,509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权益98,421132,940
非控股权益814
权益总额98,421133,754

综合权益变动表

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

LFG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年报2024/2025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
股本股份溢价购股权储备其他储备保留盈利╱ (累计亏损)总计非控股权益权益总额
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
(附注29)(附注29)(附注29)
于2024年4月1日4,060110,3713,27136,311(21,073)132,940814133,754
年内亏损(34,997)(34,997)(143)(35,140)
年内全面开支总额(34,997)(34,997)(143)(35,140)
确认权益结算以股份为基础之酬金 (附注31)478478478
出售附属公司(附注36)(671)(671)
于2025年3月31日4,060110,3713,74936,311(56,070)98,42198,421

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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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报2024/2025

综合权益变动表(续)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
股本股份溢价购股权储备其他储备保留盈利╱ (累计亏损)总计非控股权益权益总额
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
(附注29)(附注29)(附注29)
于2023年4月1日
年内亏损
年内全面开支总额
购股权失效
股息(附注12)
于2024年3月31日

综合现金流量表

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

LFG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年报2024/2025

2025年2024年
附注千港元千港元
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
除所得税前亏损(35,114)(4,323)
就以下各项作出调整:
按公平值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的亏损╱(收益)净额67,753(9,308)
利息收入7(757)(326)
分占其他可赎回参与股东应占综合投资基金业绩7(3,930)3,544
人寿保单投资的公平值变动收益7(111)(142)
出售附属公司收益36(314)
可换股债券的公平值变动亏损7(116)(472)
物业、厂房及设备折旧81,085998
使用权资产折旧83,4756,526
应收账款的预期信贷亏损7,22511,167
其他应收款项的预期信贷亏损(438)1,188
坏账开支2418
权益结算以股份为基础之付款支出8478
融资成本102,3161,949
营运资金变动前的经营(亏损)╱溢利(18,424)10,819
按公平值计入损益之金融资产减少6,6589,046
应收账款减少51,67629,572
其他应收款项、按金及预付款项减少╱(增加)2,216(1,108)
已抵押银行存款减少8
代客户所持现金及银行结余(增加)╱减少(77,970)10,696
应付账款增加╱(减少)66,393(13,172)
应计费用及其他应付款项(减少)╱增加(1,886)2,673
递延收益减少(50)(1,051)
按公平值计入损益的金融负债增加4,162
经营所得现金32,77547,483
已收利息758403
已收股息53223
已付所得税(319)(2,179)
已付保证金融资利息(129)(170)
经营活动所得现金净值33,13845,760

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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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报2024/2025

综合现金流量表(续)

2025年2024年
附注千港元千港元
投资活动的现金流量
购买物业、厂房及设备14(1,171)(1,350)
出售附属公司的现金流出净额36(1,415)
投资活动所用现金净值(2,586)(1,350)
融资活动的现金流量
已付股息12(10,149)
银行借款的已付利息32(722)(1,736)
租赁负债的已付利息32(1,465)(43)
租赁负债的本金部分的付款32(2,084)(5,409)
发行可赎回参与股份的所得款项32390
赎回可赎回参与股份付款32(4,378)(3,259)
偿还银行借款32(19,149)(149)
融资活动所用现金净值(27,408)(20,745)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增加净额3,14423,665
年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44,70821,043
年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47,85244,708
年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之分析:
-现金及银行结余46,06141,273
-应收经纪账款171,7913,435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总额47,85244,708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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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报2024/2025

1. 一般资料

LFG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在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为获豁免有限公司。其已发行股份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

司(「联交所」)主板上市。本公司的注册办事处地址为Cricket Square, Hutchins Drive, P.O. Box 2681, Grand Cayman,

KY1-1111, Cayman Islands,及其于香港的主要营业地址为香港中环毕打街20号会德丰大厦15楼1505室,自2024年4

月2日起生效。

本公司为投资控股公司,与其附属公司(统称为「本集团」)主要从事企业融资顾问服务、证券及包销服务、保证金融资

服务以及资产管理服务。

董事认为,本公司的最终母公司为力高金融集团有限公司(一间于英属维尔京群岛注册成立的公司)。

2. 会计政策变动

(a) 新订准则、诠释及修订-于2024年4月1日或之后生效

本集团已于2024年4月1日开始的年度报告期首次应用下列准则及修订:

香港会计准则第1号(修订本)负债分类为流动或非流动及附带契诺的非流动负债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修订本)售后租回之租赁负债

香港会计准则第7号及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7号(修订本)

供应商融资安排

香港诠释第5号(经修订)(修订本)呈列财务报表-借款人对包含按要求偿还条款的定期贷款的分类

该等修订均未对本集团本期间或上一期间的业绩及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本集团并无提前应用于本会计期间

尚未生效的任何新订准则或修订。


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

LFG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年报2024/2025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续)

  1. (续)

(b) 已颁布但尚未生效之新订准则、诠释及修订

以下新订准则、诠释及修订已颁布但尚未生效,亦未由本集团提前采纳。本集团目前有意于变动生效时应用有

关变动。

香港会计准则第21号及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号(修订本)

缺乏可交换性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及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7号(修订本)

金融工具分类和计量的修订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号、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7号、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0

号及香港会计准则第7号(修订本)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会计准则的年度改进-第11卷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8号财务报表的呈列及披露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9号无公众问责性的附属公司:披露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0号及

香港会计准则第28号(修订本)

投资者与其联营公司或合营企业之间的资产出售或注资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及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7号(修订本)

涉及依赖自然能源生产电力的合约

于2025年1月1日或之后开始之年度期间生效

于2026年1月1日或之后开始之年度期间生效

于2027年1月1日或之后开始之年度期间生效

于待定日期或之后开始之年度期间生效

本集团目前正在评估该等新订会计准则及修订之影响。除下文所述新订准则外,本集团预期香港会计师公会所

颁布但尚未生效之任何新订或经修订准则及诠释不会对本集团产生重大影响。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8号财务报表的呈列及披露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8号财务报表的呈列及披露载列财务报表的呈列及披露规定,其将取代香港会计准则第1

号财务报表的呈列。此项新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会计准则于延续香港会计准则第1号多项规定的同时,引入于

损益表中呈列指定类别及界定小计的新规定,于财务报表附注中就管理层界定的表现指标提供披露,以及改善

财务报表所披露资料的总计及分类。此外,香港会计准则第1号部分段落已移至香港会计准则第8号会计政策、

会计估计变动及错误以及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7号金融工具:披露。香港会计准则第7号现金流量表及香港会计

准则第33号每股盈利亦作出轻微修订。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8号及其他准则之修订本将于2027年1月1日或之后开始之年度期间生效,并可提早应用。

预期应用新订准则将影响日后财务报表中损益表的呈列及披露。本集团现正评估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8号对本

集团综合财务报表之详细影响。


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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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报2024/2025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续)

3. 编制基准

(a) 合规声明

综合财务报表乃按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之香港财务报告准则、香港会计准则(「香港会计准则」)及诠释(以下统称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会计准则」)及香港公司条例的披露规定编制。此外,综合财务报表包括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

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规定的适用披露资料。

(b) 计量基准

综合财务报表已根据历史成本基准编制,惟按下文会计政策所述公平值计量的若干金融及非金融工具除外。

(c) 功能及呈列货币

综合财务报表乃以港元(「港元」)呈列,港元亦为本公司的功能货币,且除另有说明外,所有数值已约整至最接

近千位数(「千港元」)。

4. 重大会计政策资料概述

(a) 综合基准

综合财务报表包括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的财务报表。公司间交易、集团内公司间结余及未变现溢利于编制综合

财务报表时悉数对销。未变现亏损亦予以对销,除非交易有证据显示所转让资产出现减值,并在损益中确认亏

损,则另当别论。

于年内收购或出售附属公司的业绩乃自收购生效日期起至出售生效日期止(视适用情况而定)于综合损益及其他

全面收益表入账。

于附属公司的非控股权益初步按其应占被收购方可识别资产净值于收购日的公平值比例份额计量。


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

LFG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年报2024/2025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续)

  1. (续)

(a) 综合基准(续)

收购后,非控股权益账面值为该等权益于初步确认时之款项加以非控股权益应占权益其后变动之部分。非控股

权益于综合财务状况表的权益内与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权益分开呈列。即使会导致非控股权益出现亏绌结余,损

益及其他全面收益各组成部分归属于本公司拥有人及非控股权益。

倘本集团失去附属公司之控制权,出售之收益或亏损乃按下列两者之差额计算:(i)已收代价公平值与任何保留

权益之公平值之总额,与(ii)该附属公司之资产(包括商誉)及负债与任何非控股权益之过往账面值。先前就该附

属公司于其他全面收益确认之款额按出售相关资产或负债时所规定之相同基准列账。

(b) 附属公司

附属公司为本公司可对其行使控制权的投资对象。倘本集团:(i)拥有对投资对象的权力;(ii)承担或享有来自投

资对象的可变回报的风险或权利;及(iii)可利用其权力影响该等可变回报,则本公司控制该投资对象。当有事实

及情况显示任何该等控制权因素可能出现变动时,控制权需予以重新评估。

倘本公司在不持有大多数投票权的情况下,拥有实际能力引导投资对象相关活动,则存在实际控制权。厘定实

际控制权是否存在时,本公司考虑所有相关事实及情况,包括:

  • ,本公司投票权的数量多少;
  • ;及

于本公司财务状况表中,于附属公司的投资乃按成本减减值亏损(如有)列账。本公司将附属公司的业绩按已收

及应收股息的基准入账。


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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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报2024/2025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续)

  1. (续)

(c) 物业、厂房及设备

物业、厂房及设备按成本减累计折旧及累计减值亏损列账。物业、厂房及设备的成本包括其购入价及收购项目

直接应占的成本。

只有当项目相关的未来经济利益有可能流入本集团,以及该项目的成本能可靠计量时,其后成本方计入资产的

账面值或确认为独立资产(如适用)。被替换部份的账面值会被终止确认。所有其他成本(例如维修及保养)在其

产生期间于损益内确认为开支。

物业、厂房及设备采用直线法按其估计可使用年期计提折旧以撇销其成本(经扣除预期剩余价值)。估计可使用

年期、估计剩余价值及折旧方法于各报告期间末检讨并于适当情况下作出调整。估计可使用年期如下:

租赁物业装修 有关租赁年期或33%

(以较短期间为准)

电脑及设备 20%–33%

办公室家具及设备 20%

汽车 20%

出售物业、厂房及设备项目的收益或亏损为出售所得款项净额与其账面值的差额,并于出售时于损益内确认。

(d) 租赁

本集团作为承租人

所有租赁于财务状况表资本化为使用权资产及租赁负债,惟(i)属短期租赁的租赁及╱或(ii)相关资产为低价值的

租赁除外。与该等租赁相关的租赁付款已于租赁期内按直线法支销。

使用权资产

使用权资产初步按成本确认及将包括:(i)租赁负债之初始计量金额(见下文将租赁负债入账之会计政策);(ii)于

开始日期或之前作出之任何租赁付款,减已收取之任何租赁奖励;(iii)承租人产生之任何初始直接成本及(iv)承租

人于拆除及移除相关资产至租赁条款及条件所规定之状况时将予产生之估计成本。

于初步确认后,本集团按成本减任何累计折旧及任何减值亏损计量使用权资产,并就租赁负债的任何重新计量

作出调整。


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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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报2024/2025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续)

  1. (续)

(d) 租赁(续)

租赁负债

租赁负债按于租赁开始日期尚未支付之租赁付款之现值确认。倘能够厘定租赁隐含之利率,则租赁付款乃使用

该利率贴现。倘未能厘定该利率,本集团乃使用承租人之增量借款利率。

于开始日期后,本集团透过以下各项计量租赁负债:(i)增加账面值以反映租赁负债之利息;(ii)减少账面值以反

映所作出之租赁付款;及(iii)重新计量账面值以反映任何重新评估或租赁修订或反映经修订实质定额租赁付款。

(e) 无形资产

于联交所持有的交易权分类为无形资产。交易权具有无限使用年限,并按成本减累计减值亏损列账。交易权对

本集团可用于产生净现金流入的年度并无可预见的限制。因此,本集团管理层认为交易权具有无限使用年限,

因为预期该交易权将无限期地为净现金流入作出贡献。交易权将在其可使用年限被厘定为有限之前不会摊销。

(f) 金融工具

(i) 金融资产

并非按公平值计入损益(「按公平值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除非为不含重大融资部分的贸易应收款项)初

步按公平值加上其收购或发行直接应占的交易成本计量。并无重大融资部分的贸易应收款项初步按交易

价格计量。

贸易应收账款于产生时作初步确认。所有常规买卖之金融资产于交易日(即本集团承诺购买或出售该资产

之日期)确认。所有其他金融资产于本集团成为工具合约条文之订约方时作初步确认。

倘为收回合约现金流量而持有之债务工具的现金流量仅为支付本金及利息,则该等资产按摊销成本计

量。按摊销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其后采用实际利率法计量。利息收入、外汇盈亏及减值于损益确认。终

止确认的任何收益或亏损于损益确认。

所有其他债务及股本工具分类为按公平值计入损益计量,倘公平值出现变动,则股息及利息收入于损益

内确认。


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

LFG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年报2024/2025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续)

  1. (续)

(f) 金融工具(续)

(ii) 金融资产减值亏损

本集团就按摊销成本计量之金融资产之预期信贷亏损(「预期信贷亏损」)确认亏损拨备。

预期信贷亏损乃以概率加权估计的信贷亏损。信贷亏损乃根据合约应付予本集团的所有合约现金流量与

本集团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计量。该差额其后按与资产原有实际利率相近的差额贴现。

本集团使用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简化法计量应收账款的亏损拨备(自证券保证金融资服务产生的应收

账款除外),并已根据全期预期信贷亏损计量预期信贷亏损。本集团已设立根据本集团过往信贷亏损经验

计算的拨备矩阵,并按债务人特定之前瞻性因素及经济环境调整。

就按摊销成本计量之其他债务金融资产而言,预期信贷亏损乃按12个月预期信贷亏损计算。然而,倘自

产生起信贷风险显著上升,则拨备将根据全期预期信贷亏损计算。

当厘定金融资产之信贷风险自初步确认以来有否大幅增加及于估计预期信贷亏损时,本集团会考虑合理

可靠的定量及定性资料,包括过往经验及毋需付出不当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前瞻性资料。

具体而言,于评估自初步确认以来信贷风险是否显著增加时,本集团考虑以下资料:

  • (如有)实际上或预期显著恶化;
  • ,预期将降低借款人作出预定合约

付款的经济诱因或以其他方式影响发生违约的可能性;

  • ;及
  • 、市场、经济或法律环境现有或预测变动对债务人履行其对本集团责任之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

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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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财务报表附注(续)

  1. (续)

(f) 金融工具(续)

(ii) 金融资产减值亏损(续)

视乎该等金融工具之性质,信贷风险显著增加之评估按个别或集体基准进行。当评估按集体基准进行,

金融工具按照共同信贷风险特征(如逾期状况及信贷风险评级)归类(倘适用)。

本集团认为,倘(i)于本集团未有采取追索行动,如变现抵押品(倘持有任何抵押品)的情况下,借款人全数

履行其对本集团的信贷责任的可能性不大;或(ii)金融资产逾期90日,则构成违约事件。

于各报告日期,本集团评估金融资产是否出现信贷减值。当发生一项或多项对金融资产预期未来现金流

量有不利影响的事件时,金融资产则出现信贷减值。

金融资产出现信贷减值的证据包括以下可观察事件:

  • ,例如拖欠或延迟支付利息或本金;
  • 、市场、经济或法律环境出现对债务人造成不利影响的重大变化;或

预期信贷亏损于各报告日期进行重新计量以反映金融工具自初步确认以来的信贷风险变动。预期信贷亏

损金额的任何变动均于损益确认为减值收益或亏损。本集团就所有金融工具确认减值收益或亏损,并通

过亏损拨备账对彼等的账面值作出相应调整。

信贷减值金融资产的利息收入按金融资产的摊销成本(即总账面值减亏损拨备)计算。就无信贷减值的金

融资产而言,利息收入按账面总值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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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财务报表附注(续)

  1. (续)

(f) 金融工具(续)

(iii) 金融负债

本集团根据产生负债之原因将其金融负债进行分类。按公平值计入损益计量之金融负债初步按公平值计

量及按摊销成本计量之金融负债初步按公平值(扣除直接应占已产生之成本)计量。

按公平值计入损益的金融负债

按公平值计入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持作买卖的金融负债及于初步确认后指定为按公平值计入损益的金融

负债。

倘收购金融负债的目的为于近期出售或购回,则该金融负债分类为持作买卖。衍生工具(包括独立嵌入式

衍生工具)亦分类为持作买卖,除非其被指定为有效的对冲工具则另作别论。持作买卖用途的负债收益或

亏损于损益确认。

倘合约包含一项或多项嵌入式衍生工具,则整项混合式合约可指定为按公平值计入损益之金融负债,惟

嵌入式衍生工具对现金流量并无重大修订或明确禁止将嵌入式衍生工具单独入账除外。

倘符合(i)有关指定消除或大幅减低按照不同基准计量负债或确认损益所产生的不一致处理情况;(ii)负债构

成一组金融负债的一部份,其管理及表现评估均根据既定风险管理策略按公平值基准进行时;或(iii)金融

负债包含须单独入账的嵌入式衍生工具,金融负债于初步确认时可能指定为按公平值计入损益。

初步确认后,按公平值计入损益的金融负债按公平值计量,公平值变动于其产生的期间计入损益,惟本

集团自身信贷风险产生的收益或亏损除外,此情况下则于其他全面收益呈列,且其后不会重新分类至损

益表。于损益表确认的公平值收益或亏损净额不计入就该等金融负债收取的任何利息。

按摊销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按摊销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其后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销成本计量。相关利息开支于损益中确认。

当负债终止确认时,以及在摊销过程中,收益或亏损于损益中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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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财务报表附注(续)

  1. (续)

(f) 金融工具(续)

(iv) 可换股贷款票据

倘换股权将透过以固定金额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换取固定数目之本集团股本工具以外之方式结算,则为

换股权衍生工具部分。

于发行日期,债务部分及衍生工具部分均按公平值确认,而可换股贷款票据则指定为按公平值计入损益

列账。于其后期间,除因信贷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平值变动(不包括衍生工具部分的公平值变动)于其他全

面收益确认外,公平值变动于损益内确认为公平值收益或亏损,除非在其他全面收益中确认信贷风险变

动的影响会于损益中造成或扩大会计错配。于其他全面收益中确认的因信贷风险引起的公平值变动其后

不会重新分类至损益,及会于终止确认时转拨至保留溢利。

与发行指定为按公平值计入损益的可换股贷款票据有关的交易成本即时于损益扣除。

(v) 股本工具

本公司发行之股本工具按所收取所得款项扣除直接发行成本记账。

(vi) 终止确认

本集团一般于就金融资产收取未来现金流量之合约权利届满时终止确认有关金融资产。

当相关合约内所订明责任获履行、取消或届满时,金融负债将被终止确认。

(vii) 抵销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

当及仅当本集团拥有法定强制执行权以抵销已确认金额,并有意按净额基准结算或同时变现资产及结清

负债时,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互相抵销并于综合财务状况表内以净额列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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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财务报表附注(续)

  1. (续)

(g) 收益确认

倘收入于本集团日常业务过程中提供服务时产生,则由本集团分类为收入。

金融服务产生之收益按以下基准确认:

  • 、财务顾问及其他服务收入根据实体完全达成履约责任的进度及合约交易价格随时间确认。倘本集

团于整个合约期间任何时间强制执行其权利支付迄今已完成履约款项,则收益将随时间予以确认,且履

约款项不会创造具有替代用途的资产。付款乃根据授权所列明之完成的时间表分期收取;

  • 、销售或其他交易或服务时确认。佣金收入应于交易

日后两日支付;

  • 、分包销、配售及分配售佣金乃于相关服务根据相关协议条款或交易授权完成时确认。付款于提交

发票时到期;及

  • ,原因为本集团于于合约期内持续提供相关服务,而客户于获取服务时消耗

有关利益。该等服务收入的发票乃根据合约订明的条款定期开具。

就上述随时间确认的各项收益而言,本集团根据输入法计量完全达成履约责任的进度,而此方法乃基于本集团

为达成履约责任所付出之努力或投入相对于达成该履约责任之预期投入总额的比例(「完成百分比」),亦最能反

映本集团于转让货品或服务控制权方面的履约情况。

合约负债(即递延收益)指本集团转让服务予客户的责任,而本集团已就此向客户收取代价。

(h) 外币

集团实体以功能货币以外之货币订立之交易,乃以进行交易时之通用汇率入账。外币货币资产及负债按报告期

末之通用汇率换算。按历史成本以外币计量之非货币项目不作重新换算。

因结算及换算货币项目而产生之汇兑差额在其产生期间于损益内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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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财务报表附注(续)

  1. (续)

(i) 所得税

于年内的所得税包括即期税项及递延税项。所得税于损益内确认,惟倘所得税与于其他全面收益内确认的项目

相关(在此情况下,所得税亦在其他全面收益中确认)或倘所得税与直接于权益内确认的项目相关(在此情况下,

所得税亦直接于权益内确认)除外。

即期税项乃根据日常业务的溢利或亏损,对就所得税而言毋须课税或不可扣减的项目作出调整,并按报告期末

已颁布或实质上已颁布的税率计算。即期应付或应收税项金额为预期将支付或收取之税项金额之最佳估计,反

映与所得税有关之任何不确定性。

递延税项乃按暂时差额确认。除不可扣税商誉及初步确认并非业务合并一部分(不会影响会计或应课税溢利且不

会产生相等的应课税及可抵扣暂时差额)之资产及负债、于附属公司之投资产生之应课税暂时差额(本集团可控

制暂时差额之拨回,且暂时差额于可见将来可能不会拨回)外,则就所有应课税暂时差额确认递延税项负债。在

可能出现可运用可扣税之暂时差额抵销应课税溢利时,递延税项资产方会确认,惟可抵扣暂时差额并非因初步

确认交易(业务合并除外)之资产及负债而产生,且不会影响应课税溢利或会计溢利及不会产生相等的应课税及

可抵扣暂时差额。递延税项乃按适用于资产或负债之账面值获变现或结算之预期方式,根据于报告期末已颁布

或大致上颁布之税率计量,并反映与所得税有关之任何不确定性。

(j) 雇员福利

(i) 短期雇员福利

短期雇员福利指预计在雇员提供相关服务的年度报告期末后十二个月之前将全数结付的雇员福利(离职福

利除外)。短期雇员福利于雇员提供相关服务的年内确认。

(ii) 定额供款退休计划

向定额供款退休计划的供款于雇员提供服务时于损益确认为开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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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财务报表附注(续)

  1. (续)

(k) 以股份为基础的付款

当股权工具授予雇员及其他提供类似服务的人士时,已取得的服务的公平值乃参照股权工具于授出日期的公平

值进行计量。授予雇员的权益结算以股份为基础之付款安排的授出日期公平值一般在奖励的归属期内确认为开

支,而相应增幅计入权益。确认为开支的金额会作出调整,以反映预期将达成的相关服务及非市场表现条件的

奖励数目,使最终确认金额基于在归属日期达成相关服务及非市场表现条件的奖励数目。

于购股权获行使后,过往于购股权储备确认的款额及所收取的所得款项扣除直接应占交易成本(但不超过已发行

股份的面值)将获重新分配至股本,任何超出部分将列作股份溢价。倘购股权于到期日被没收或仍未行使,过往

于购股权储备确认的款额将转拨至保留盈利╱累计亏损。

(l) 非金融资产减值

于各报告期末,本集团检讨下列资产的账面值,以厘定是否有迹象显示该等资产已出现减值亏损,或先前确认

的减值亏损不复存在或可能已减少:

  • 、厂房及设备

• 无形资产

• 使用权资产

具有无限使用年期的无形资产与尚未可供使用的无形资产不论是否出现任何减值迹象,均会每年进行减值测试。

倘无法估计个别资产的可收回金额,则会对其所属可独立识别现金流量的最小资产组别(即现金产生单位)进行

减值测试。

于测试现金产生单位的减值时,公司资产按合理一致的分配基准分配至相关现金产生单位。可收回金额按公司

资产所属的现金产生单位厘定,并与相关现金产生单位的账面值进行比较。

倘资产的可收回金额(即公平值减出售成本与使用价值两者的较高者)估计少于其账面值,则该项资产的账面值

将降至其可收回金额。减值亏损乃即时确认为开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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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财务报表附注(续)

  1. (续)

(m)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包括银行及手头现金、存放在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的活期存款以及可随时兑换为已知现金数

额、价值变动风险不重大且一般于收购之时起计三个月内到期的短期高流通性投资。

(n) 拨备及或然负债

当本集团因过去事项而须承担法定或推定责任,而该责任将很有可能导致能够可靠估计的具有经济利益的资源

流出时,就未确定时间或金额的负债确认拨备。

倘具有经济利益的资源需要外流的可能性不大,或不能对数额作出可靠估计,除非具有经济利益的资源外流的

可能性极低,否则该责任会作为或然负债披露。如有可能产生的责任,其存在仅能以一个或以上的未来事项的

发生与否来确认,除非具有经济利益的资源外流的可能性极低,否则亦披露为或然负债。

(o) 人寿保单投资

人寿保单投资按公平值计量,而公平值变动于损益确认。

5. 重大会计判断及估计不确定性的主要来源

于应用本集团的会计政策时,董事须对无法从其他来源清楚得知的资产及负债的账面值作出判断、估计及假设。估计

及相关假设乃基于过往经验及其他被认为相关的因素厘定。实际结果可能与该等估计有异。

各项估计及相关假设乃按持续基准进行审阅。倘会计估计的修订只影响修订估计的期间,有关修订便会在该期间内确

认;或倘修订对当前及未来期间均有影响,则在作出修订的期间及未来期间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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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财务报表附注(续)

  1. (续)

(a) 应用会计政策的关键判断

若干投资综合入账范围的厘定

本集团投资于投资基金(于本附注及附注24称「投资」),由于投资已组成,故投票权或类似权利不一定是决定投

资控制人的主要因素(例如当任何投票权仅涉及行政事务时),而相关活动的指示均透过合约安排的方式作出。

评估本集团作为投资者是否控制投资时须考虑所有事实及情况。控制原则载列以下三项控制权要素:

(a) 拥有对投资的权力;

(b) 参与投资所得可变回报的风险或权利;及

(c) 利用对投资的权力影响投资者回报金额的能力。

投资者控制权之初步评估或其作为主事人或代理人之身份不会仅仅因为市况的改变(例如市况带动投资对象回报

的改变)而出现变动,除非市况变动使上文列示的三项控制权要素中的一项或多项要素发生变化,或使主事人与

代理人的整体关系发生变化。

在进行评估确定综合入账范围时,董事考虑本集团是否有权基于事实及情况移除或控制有能力指示投资相关活

动的一方,以及本集团是否对投资的可变回报承担重大风险。

就本集团所持有并由本集团作为投资经理直接或间接参与的投资,本集团定期评估及确定:

(a) 本集团是否作为投资的代理人或主事人;

(b) 其他各方是否持有可免除本集团作为投资经理职务之实质罢免权;及

(c) 所持投资权益连同服务及管理投资的酬金造成回报变化的重大风险,其重要性表明本集团为主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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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财务报表附注(续)

  1. (续)

(b) 估计不确定性的主要来源

除在该等综合财务报表中其他地方披露的资料外,具有对下一财政年度的资产及负债账面值进行重大调整的重

大风险的估计不确定性之其他主要来源如下:

(i) 物业、厂房及设备的可使用年期

根据香港会计准则第16号,本集团估计物业、厂房及设备的可使用年限,从而厘定于各期间所须列账的

折旧开支。本集团于购入资产之时,根据以往经验、资产的预期使用量、损耗程度,以及技术会否因资

产产能有变而变成过时,从而估计其可使用年期。本集团亦会于每年作出检讨,以判断就可使用年期所

作出的假设是否仍然合理。于2025年3月31日,物业、厂房及设备之账面值约为2,326,000港元(2024年:

2,240,000港元)。

(ii) 按摊销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减值

管理层根据相关金融资产的信贷风险,估计按摊销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的预期信贷亏损的亏损拨备金

额。亏损拨备金额是经计及相关金融资产的预期未来信贷亏损后,按资产账面值与估计未来现金流量现

值之间的差额计算得出。相关金融资产的信贷风险评估涉及很大程度的估算及不明朗因素。倘实际未来

现金流量与预期有别,可能会因此而出现重大减值亏损或重大减值亏损拨回。于2025年3月31日,按摊销

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的账面总值约为202,034,000港元(2024年:181,932,000港元),扣除应收账款及其

他应收款项的累计减值亏损约为27,548,000港元(2024年:22,190,000港元)。


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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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财务报表附注(续)

  1. (续)

(b) 估计不确定性的主要来源(续)

(iii) 当期税项及递延税项

本集团须在香港缴纳税项。厘定税项拨备的金额及支付相关税项的时间须作出重大判断。一般业务过程

中存在多项最终税额厘定并不确定的交易及计算。该等事项的最终税项结果不同于最初列账的金额时,

其差额将对作出该等厘定期间的当期税项及╱或递延税项拨备产生影响。

(iv) 非金融资产减值

倘发生触发事件显示资产之账面值可能无法收回,则将对资产之账面值进行评估。无限使用年期的无形

资产及尚未可供使用的无形资产每年进行减值测试,不论是否有任何迹象表明其可能已减值。触发事件

包括资产市值出现重大不利变动、业务或规管环境有变或若干法律事件。对该等事件之诠释需要管理层

判断是否发生有关事件。

于厘定将予确认的亏损金额时,非金融资产的账面值会与其可收回金额进行比较。可收回金额(乃基于使

用价值计算)为本集团预期日后使用资产而产生之估计未来现金流量净额现值,另加于其可使用年期结束

时出售资产将予收取或支付的任何净现金流量。倘非金融资产之可收回金额少于其账面值,则会确认减

值亏损,以将资产撇减至其可收回金额。

估计可收回金额时涉及未来表现及长期增长率预测以及选取合适贴现率等多项因素。倘该等预测及假设

获证实为不确或情况有变,则可能须对非金融资产之账面值作出进一步撇减或撇减拨回。

于2025年3月31日,物业、厂房及设备、无形资产及使用权资产账面值分别约为2,326,000港元、500,000

港元及15,338,000港元(2024年:分别2,240,000港元、500,000港元及880,000港元)。截至2025年3月31

日止年度并无确认任何减值(2024年:无)。


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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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收益及分部资料

收益指本集团就所提供服务预期有权收取的代价。

报告至执行董事(即主要营运决策者(「主要营运决策者」))以进行资源分配及评估分部表现的资料专注于所提供各类服

务的收益。主要营运决策者从服务角度考虑业务,根据本集团经常性日常业务过程中产生的收益评估分部表现。

主要营运决策者认为,本集团的整体业务为金融服务。因此,本集团管理层认为本集团仅有一个单一经营分部。

由于并无可用于识别不同服务经营分部的独立财务资料,并无呈列分部资料的进一步分析。

地区资料

概无呈列地区分部资料,原因是本集团的收益按交付服务的地点全部均源自香港,且本集团非流动资产(不包括金融

资产)全部均位于香港。

关于主要客户的资料

截至2025年及2024年3月31日止年度,贡献本集团总收益10%以上的主要客户的收益如下:

  • %以上

客户A贡献的收益来自企业融资顾问服务及╱或证券及包销服务。

2025年2024年
千港元千港元
客户A不适用*17,248

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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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财务报表附注(续)

  1. (续)

(a) 服务性质

服务性质、达成履约义务的时间及重大付款条款
(i) 企业融资顾问服务担任寻求其股份于联交所上市公司的保荐人,在整个上市过程中 为彼等及其董事提供建议及指导。保荐费收入在首次公开发售 (「首次公开发售」)过程中随时间予以确认;
担任香港上市公司以及其股东兼投资者的财务顾问,就涉及上市 规则、GEM上市规则或收购守则的交易向彼等提供意见。财务顾 问费收入在服务期间随时间予以确认;
担任香港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委员会及独立股东的独立财务顾问, 提供推荐建议及意见。独立顾问费收入在服务期间随时间予以确 认;及
担任香港上市公司的合规顾问,就上市后事宜向彼等提供建议。 合规顾问费收入在合规服务期间随时间予以确认。
(ii) 证券及包销服务
(1) 配售及包销服务就首次公开发售上市申请人而言担任全球协调人、账簿管理人、 牵头经办人或包销商,并就二级市场交易而言担任包销商或配售 代理。收入于某个时间点确认并在服务责任完成时(如获得上市 批准及股份于联交所上市时)开具账单。

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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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财务报表附注(续)

  1. (续)

(a) 服务性质(续)

服务性质、达成履约义务的时间及重大付款条款
(2) 证券交易及经纪服务提供证券交易及经纪服务,以协助买卖联交所证券(包括股本、 交易所买卖产品、衍生权证、牛熊证、房地产投资信托及债务证 券)及美国主要交易所的证券。佣金收入在提供服务时按交易日 基准确认为收入。服务费于服务责任完成时(如证券交易执行时) 开具账单。
(iii) 资产管理服务提供投资顾问及资产管理服务。 资产管理收入按本集团管理基金的资产价值的固定比率按年收 取。当达到有关表现期间的预设表现目标时,本集团亦有权就若 干账户收取表现费。每年就各账户评估表现目标。倘已确认累计 收益出现重大拨回的可能性为低,则确认表现费。

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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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财务报表附注(续)

  1. (续)

(a) 服务性质(续)

年内本集团确认收益如下:

2025年2024年
千港元千港元
企业融资顾问服务
保荐费收入3,1997,901
顾问费收入
-财务及独立财务顾问17,91951,515
-合规顾问360859
21,47860,275
证券及包销服务4,0418,531
保证金融资服务利息收入7,11711,127
资产管理服务2884,932
按公平值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的(亏损)╱收益净额(7,753)9,308
总计25,17194,173
2025年2024年
千港元千港元
来自客户合约的收益:
企业融资顾问服务21,47860,275
证券及包销服务4,0418,531
资产管理服务2884,932
25,80773,738
来自其他来源的收益:
保证金融资服务利息收入7,11711,127
按公平值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的利息收入75
按公平值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的股息收入232483
按公平值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的公平值变动净值(7,985)8,750
(636)20,435
25,17194,173

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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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财务报表附注(续)

  1. (续)

(b) 客户合约收益确认时间

(c) 合约结余

下表提供于年末客户合约的应收账款及合约负债的资料。

递延收益变动

保荐费收入通常于各项目开始前提前收取,且初始于综合财务状况表内列为递延收益。自客户收取但尚未确认

为收益的代价部分于综合财务状况表中列为递延收益,倘该款项为本集团预期自各报告日期起一年内或于一般

营运周期内确认的收益,则计入流动负债。

2025年2024年
千港元千港元
于某一时间点转移的服务4,04125,779
于一段时间转移的服务21,76647,959
总计25,80773,738
2025年2024年
千港元千港元
应收账款(附注17)39,711100,280
递延收益920970
2025年2024年
千港元千港元
年初结余9702,021
由于年内确认年初计入递延收益的收益导致递延收益减少(863)(1,931)
由于企业融资顾问服务预收款项导致递延收益增加813880
年末结余920970

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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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财务报表附注(续)

  1. (续)

(d) 分配至余下履约责任的交易价格

于2025年及2024年3月31日,本集团现有合约下剩余履约责任获分配的交易价格总额分别为约18,635,000港元

及23,991,000港元。该金额指预期将于日后确认来自部分完成的长期服务合约的收益。本集团将于日后提供承

诺服务时(预计为未来1至11个月(2024年:1至13个月)内)确认预期收益。

7. 其他收入及收益或亏损净额

2025年2024年
千港元千港元
利息收入757326
汇兑(亏损)╱收益净额(43)400
人寿保单投资之公平值变动的收益111142
出售附属公司收益(附注36)314
可换股债券的公平值变动亏损116472
分占其他可赎回参与股东应占综合投资基金业绩3,930(3,544)
5,185(2,204)

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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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财务报表附注(续)

8. 除所得税前亏损

本集团的除所得税前亏损乃在扣除以下各项后得出:

2025年2024年
千港元千港元
核数师薪酬770770
物业、厂房及设备折旧(附注14)1,085998
使用权资产折旧(附注25)
-租赁物业3,3606,526
-办公设备115
3,4756,526
低价值资产租赁开支(附注25)108
员工成本(包括董事酬金):
-薪金、津贴及其他福利34,14353,804
-权益结算以股份为基础之付款支出(附注31)478
-退休福利计划供款596690
员工成本总额35,21754,494

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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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财务报表附注(续)

9. 董事薪酬及五名最高薪酬人士

(a) 董事薪酬

年内各董事的酬金载列如下:

袍金薪金、津贴 及其他福利花红权益结算 以股份为基础 之付款支出退休福利 计划供款总计
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
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
执行董事:
梅浩彰先生(「梅先生」)7425,000282186,042
廖子慧先生(「廖先生」)1,67659528182,317
吴肇轩先生(「吴先生」)1,4686228181,576
何思敏女士(「何女士」)1,67672028182,442
邓振辉先生(「邓先生」)1,44028181,486
7,0026,3773949013,863
独立非执行董事:
林延芯女士18028208
潘礼贤先生18028208
黄浩麒博士18028208
54084624
总计5407,0026,3774789014,487

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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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财务报表附注(续)

  1. (续)

(a) 董事薪酬(续)

截至2025年及2024年3月31日止年度,概无董事放弃或同意放弃任何酬金的安排。

花红由管理层根据(其中包括)相关雇员的表现及本集团的财务表现全权厘定。

袍金薪金、津贴 及其他福利花红权益结算 以股份为基础 之付款支出退休福利 计划供款总计
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
截至2024年3月31日止年度
执行董事:
梅浩彰先生(「梅先生」)
廖子慧先生(「廖先生」)
吴肇轩先生(「吴先生」)
何思敏女士(「何女士」)
邓振辉先生(「邓先生」)
独立非执行董事:
林延芯女士
潘礼贤先生
黄浩麒博士
总计

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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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财务报表附注(续)

  1. (续)

(a) 董事薪酬(续)

于2025年及2024年3月31日,除综合财务报表附注17(i)披露者外,概无订立以董事、受董事所控制的法团及与

董事有关联实体为受益人的其他贷款、准贷款及其他交易安排(2024年:无)。

除综合财务报表附注17、31及37所披露者外,截至2025年及2024年3月31日止年度末或年内任何时间概无存续

与本集团业务有关及本集团为订约方而本集团董事于当中直接或间接拥有重大权益的任何重大交易、安排或合

约。

(b) 五名最高薪酬人士

年内本集团薪酬最高的五名人士包括五名本公司董事(2024年:五名董事),彼等之酬金载于上文呈列的披露资

料。

10. 融资成本

本集团已确认的融资成本如下:

2025年2024年
千港元千港元
银行借款利息7221,736
保证金融资利息129170
租赁负债利息(附注25)1,46543
2,3161,949

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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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财务报表附注(续)

  1. ╱(抵免)

截至2025年及2024年3月31日止年度,香港利得税乃按估计应课税溢利的16.5%作出拨备,惟本集团的一间附属公

司属利得税两级制的合资格法团除外。根据利得税两级制,合资格实体的首2百万港元溢利按8.25%征税,而2百万

港元以上的溢利则按16.5%征税。

从美国的上市股本投资获得的股息收入须缴纳收入来源国家征收之预扣税。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预扣税率为

21%至30%(2024年:21%至30%)。

2025年2024年
千港元千港元
当期税项-香港利得税
-本年度支出
股息收入预扣税2653
递延税项—本年度抵免(附注30)(147)
所得税开支╱(抵免)26(94)

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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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财务报表附注(续)

  1. ╱(抵免)(续)

年内的所得税开支╱(抵免)与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的除所得税前亏损对账如下:

于2025年3月31日,本集团拥有为数约36,994,000港元(2024年:12,889,000港元)之估计未动用税项亏损可用于抵

销未来应课税溢利。由于应课税溢利将不大可能用于抵销可动用的税项亏损,故并无就估计税项亏损确认递延税项资

产。估计税项亏损并无到期日。

于2025年3月31日,本集团拥有可扣税暂时差额约37,113,000港元(2024年:32,460,000港元)。由于董事认为,应

课税溢利将不大可能用于抵销可动用的可扣税暂时差额,故并无就该可扣税暂时差额确认递延税项资产。

12. 股息

2025年2024年
千港元千港元
除所得税前亏损(35,114)(4,323)
按适用税率计算的税项(5,794)(713)
毋须课税收入的税务影响(2,070)(1,703)
不可扣税开支的税务影响3,1191,560
未予以确认的可扣税暂时差额的税务影响7681,721
未予以确认的税项亏损的税务影响3,977288
动用未予以确认的税项亏损的税务影响(1,300)
股息收入预扣税2653
所得税开支╱(抵免)26(94)
2025年2024年
千港元千港元
年内派付中期股息每股普通股零港元(2024年:每股普通股0.025港元)10,149

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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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财务报表附注(续)

13. 每股亏损

本公司普通权益持有人应占的每股基本及摊薄亏损乃按以下数据计算:

附注:

(i) 每股基本亏损乃按本公司拥有人应占年内亏损除以年内本公司已发行普通股加权平均数计算。

(ii) 每股摊薄亏损乃根据本公司拥有人应占年内亏损及就年初或授出日期(以较迟者为准)无偿行使首次公开发售前购股权及购股权计划项下之本公

司尚未行使购股权及假设行使已进行之影响作出调整后之普通股加权平均数计算。

本公司于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之尚未行使购股权对每股亏损并无摊薄影响,原因为每份购股权之行使价及尚未提供服务之公平值之和高

于本公司股份于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之平均市价(2024年:相同)。

(iii) 就附属公司发行可换股债券的影响而言,于计算每股摊薄亏损时,其不被考虑在内,此乃由于其令本公司拥有人应占年内亏损减少。

2025年2024年
千港元千港元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年内亏损(34,997)(3,987)
2025年2024年
计算每股基本亏损之普通股加权平均数405,962,965405,962,965
与本公司购股权计划及附属公司发行的可换股债券有关的 潜在摊薄普通股之影响(附注(ii)及(iii))
计算每股摊薄亏损之普通股加权平均数405,962,965405,962,965

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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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厂房及设备
租赁物业装修电脑及设备办公室家具 及设备汽车总计
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
成本:
于2023年4月1日3,9982,0583873,5509,993
添置1,3501,350
于2024年3月31日及2024年4月1日3,9982,0583874,90011,343
添置935521841,171
撇销(3,996)(3,996)
于2025年3月31日9372,1105714,9008,518
累计折旧:
于2023年4月1日3,8852,0103671,8438,105
年内拨备1132515845998
于2024年3月31日及 2024年4月1日3,9982,0353822,6889,103
年内拨备13523408871,085
撇销(3,996)(3,996)
于2025年3月31日1372,0584223,5756,192
账面净值:
于2025年3月31日800521491,3252,326
于2024年3月31日2352,2122,240

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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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财务报表附注(续)

15. 无形资产

于2025年及2024年3月31日,无形资产包括持有的联交所交易权,使本集团可在联交所或通过联交所进行买卖证

券。本集团管理层认为其具有无限使用年期,原因为预期彼等能够无限期地产生现金流入净额;因此,其需要每年进

行减值测试,并在报告日期被视为未减值。

16. 按公平值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

于2025年3月31日按公平值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主要指在香港、阿姆斯特丹、台湾及美国(2024年:香

港、阿姆斯特丹、日本及美国)上市的证券、债券及其他金融衍生工具。上市证券、债券及其他金融衍生工具的公平

值乃参考其于报告日期在活跃市场及不活跃市场所报之买入价而厘定。

17. 应收账款

附注:

(i) 保证金融资中给予保证金客户之垫款须于一年内或按要求偿还,并按港元最优惠利率加息差计息。保证金客户的信贷融资限额乃以本集团接受

的证券抵押品的已贴现市值厘定。该等证券于2025年及2024年3月31日的公平值分别约为42,205,000港元及536,950,000港元。根据与保证金

客户订立的协议条款,本集团获准于保证金客户未有违约的情况下于证券账户出售或再抵押证券。

由于董事认为,基于证券保证金融资服务的业务性质,账龄分析不会提供予该等财务报表读者额外价值,因此并无披露账龄分析。

本集团根据管理层有关各保证金客户的信贷质素变化、抵押品价值及过往收款记录的判断评估贷款的可收回性。于2025年及2024年3月31日,

本集团就保证金客户产生的应收账款存在集中信贷风险。于2025年3月31日,本集团来自保证金客户的五大应收账款占应收保证金客户款项总

额约72.9%(2024年:58.5%)。

总计
千港元
成本及账面净值:
于2023年4月1日、2024年3月31日、2024年4月1日及2025年3月31日500
2025年2024年
附注千港元千港元
由以下各项所得的应收账款:
-证券保证金融资服务(i)35,66085,421
-来自结算所的证券交易及经纪服务(ii)6,788
-企业咨询及其他服务(iii)2,2584,636
-资产管理服务(iii)2
应收经纪人账款(iv)1,7913,435
39,711100,280

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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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财务报表附注(续)

  1. (续)

附注:(续)

(i) (续)

本公司董事梅先生获授的保证金贷款详情如下:

授予梅先生的保证金贷款以证券作抵押,按港元最优惠利率加息差计息及按要求偿还。

(ii) 来自结算所的应收账款乃于交易日后两日进行结算。有关结余于报告日期尚未逾期。

(iii) 就企业咨询及其他服务产生的应收账款而言,基于发票日期(扣除减值亏损)的账龄分析如下:

应收账款减值拨备变动如下:

(iv) 本集团并无就应收经纪人账款订有信贷条款。有关结余于报告日期尚未逾期。

董事姓名年初 未偿还结余年末 未偿还结余年内最高 未偿还结余获批准的 保证金融资额度
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
于2025年3月31日
梅先生1,5371,0021,5372,000
于2024年3月31日
梅先生1,4081,5371,5372,000
2025年2024年
千港元千港元
30日内974648
31至90日312,109
91至365日1,2541,879
365日以上1
2,2604,636
2025年2024年
千港元千港元
年初结余14,61810,605
已确认减值亏损7,22511,167
自应收款项撇销(1,629)(7,154)
年内收回200
年末结余20,41414,618

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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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财务报表附注(续)

  1. 、按金及预付款项

附注:

(i) 其他应收款项的减值拨备变动如下:

(ii) 于2024年,一名员工的薪金补偿500,000港元已计入其他应收款项。结余于年内悉数结算。

19. 已抵押银行存款

于2025年3月31日,已向一家银行抵押10,000,000港元(2024年:10,000,000港元),以取得授予本集团的银行融资。

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该存款乃按年息0.98%(2024年:年息0.98%)计息。

20. 代客户所持现金及银行结余

本集团与认可机构开立独立客户账户,以持有其正常业务过程中产生的客户款项。本集团已将客户的资金分类为综合

财务状况表流动资产部分下的代客户所持现金及银行结余,并确认应向相关客户支付的相应账款(附注22),乃因其

须对客户资金的任何损失或挪用负责。独立客户账户结余受香港证券及期货条例下的香港证券及期货(客户款项)规则

所规限。

2025年2024年
附注千港元千港元
其他应收款项(i)、(ii)9351,515
按金1,4172,924
预付款项931465
3,2834,904
非流动部分
按金(1,321)(1,366)
预付款项(190)(204)
(1,511)(1,570)
流动部分1,7723,334
2025年2024年
千港元千港元
年初结余7,5726,384
(已拨回)╱已确认减值亏损(438)1,188
年末结余7,1347,572

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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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财务报表附注(续)

21. 现金及银行结余

银行现金根据每日银行存款利率按浮动利率赚取利息。

22. 应付账款

附注:

(i) 证券交易及经纪服务应占的应付账款的结算日为交易日后两日。

由于董事认为,基于证券交易及经纪服务的业务性质,账龄分析不会向该等财务报表读者提供额外价值,因此概无披露账龄分析。

于2025年3月31日,证券交易及经纪服务产生的应付账款中有约107,860,000港元(2024年:25,940,000港元)为就开展受规管业务过程中收取

及代客户持有的独立账户结余而应向客户支付的款项。

(ii) 于2025年3月31日,应付经纪人款项乃由本集团持有的证券作抵押,金额约为15,336,000港元(2024年:34,065,000港元),该等证券现时或其

后任何时间应存入、转让予经纪或由经纪持有以便本集团履行其相关协议的责任。

于2025年3月31日,本集团来自保证金融资的未动用信贷限额约9,108,000港元(2024年:19,629,000港元)。

23. 应计费用及其他应付款项

2025年2024年
附注千港元千港元
证券交易及经纪服务产生的应付账款(i)
-现金客户105,28022,790
-保证金客户4,66213,836
-结算所4
应付经纪人账款(ii)3767,303
110,32243,929
2025年2024年
千港元千港元
应计员工成本4,4595,141
其他应计费用1,446742
5,9055,883
已收按金1
其他应付款项1,0813,245
6,9879,128
非流动部分
其他应计费用(192)
流动部分6,7959,128

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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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财务报表附注(续)

24. 综合投资基金的权益及其他金融负债

Lego Funds SPC Limited根据公司法于2019年2月14日在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为一家有限责任独立投资组合公司。Lego

Vision Fund SP(「投资」)是Lego Funds SPC Limited旗下的独立投资组合,初始认购日为2019年3月28日,于2019年4月

1日推出。

于2025年3月31日,本集团及其他各方分别持有约28,807股及23,365股Lego Vision Fund SP的A类股份,占已发行可

赎回参与股份的约55.2%及44.8%,代价分别为约3,000,000美元(相当于约23,400,000港元)及3,637,000美元(相当

于约28,369,000港元)。

于2024年3月31日,本集团及其他各方分别持有约28,807股及30,310股Lego Vision Fund SP的A类股份(占已发行可赎

回参与股份的约48.7%及51.3%),代价分别为约3,000,000美元(相当于约23,400,000港元)及4,148,000美元(相当于

约32,357,000港元)。

本集团投资于以资本增值、投资收益及于短期内出售图利为主要目标的投资。投资由相关投资经理成立及管理,彼拥

有权力及授权管理投资并作出投资决策。于本集团所持有并由本集团作为投资经理及投资者直接或间接参与的投资

中,本集团定期评估及确定:

(i) 本集团是否作为投资的代理人或主事人;

(ii) 其他各方是否持有可免除本集团作为投资经理职务之实质罢免权;及

(iii) 所持投资权益连同服务及管理投资的酬金是否使回报承受重大变化风险,其重要性表明本集团为主事人。

董事认为,本集团于投资的可变回报重大,且本集团主要担当主事人,而不受其他方所持有可免除本集团作为投资经

理职务的实质罢免权所规限。因此,本集团将投资综合入账。

于2025年3月31日,投资的总资产及总负债(不包括下述其他各方权益)分别约为16,422,000港元及4,001,000港元

(2024年3月31日:21,346,000港元及4,420,000港元)。

于2025年3月31日,于投资的其他方权益包括投资中其他可赎回参与股东的权益,由于有关权益可退回本集团以随时

按要求收取现金,故列为负债约9,890,000港元(2024年:17,808,000港元)。不能准确预测归属于其他各方的投资净

资产的变现,原因为变现须受其他各方的行为所影响。

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分占其他可赎回参与股东应占的综合投资基金业绩约3,930,000港元(2024年:

3,544,000港元)计入「其他收入及收益或亏损净额」。


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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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使用权资产及租赁负债

本集团(身为承租人)于香港租赁两项物业及一项办公设备用于运营。租赁合约的定期租金仅包括租期内的固定付款。

本集团于2024年亦租赁若干办公设备,本集团已选择对该等租赁的低价值资产租赁应用确认豁免。办公设备租赁仅

包括租期内的固定付款。

(a) 使用权资产

按相关资产类别划分的使用权资产账面净值分析如下:

(b) 租赁负债

2025年2024年
千港元千港元
租赁物业14,879880
办公设备459
总计15,338880
2025年2024年
千港元千港元
年初结余4435,350
添置17,741502
租赁负债利息(附注10)1,46543
租赁付款(3,549)(5,452)
年末结余16,100443

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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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续)

(b) 租赁负债(续)

未来到期租赁付款如下:

未来租赁付款现值分析如下:

(c) 于损益确认的金额

未来租赁付款利息现值
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
2025年3月31日
不迟于一年4,0181,0522,966
迟于一年但不迟于两年7,6301,4646,166
迟于两年但不迟于五年7,4945266,968
19,1423,04216,100
2024年3月31日
不迟于一年26923246
迟于一年但不迟于两年2036197
迟于两年但不迟于五年
47229443
2025年2024年
千港元千港元
流动负债2,966246
非流动负债13,134197
16,100443
2025年2024年
千港元千港元
低价值资产租赁开支(附注8)108
使用权资产折旧(附注8)3,4756,526
租赁负债之利息(附注10)1,46543
4,9406,677

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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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报2024/2025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续)

  1. (续)

(d) 其他

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租赁现金流出总额约为3,549,000港元(2024年:5,452,000港元)。

26. 可换股债券

于2018年10月12日,本公司一间附属公司Lohas Holdings Limited(「Lohas Holdings」)向WS International Limited(Lohas

Holdings的股东)发行面值250,000美元的可换股债券。WS International Limited为本集团的独立第三方。

可换股债券以美元计值、无抵押、不计息及原到期日为2022年12月31日。可换股债券应于到期日前的任何时间,根

据转换要求,以基于Lohas Holdings的最新综合每股资产净值的换股价转换为Lohas Holdings的股份。到期日前不得赎

回。倘有关可换股债券尚未转换,则所有可换股债券应于紧接到期日前自动转换为Lohas Holdings的股份。

于本集团收购Lohas Holdings之日,尚有本金额为150,000美元(相当于约1,170,000港元)的未转换可换股债券。

于2022年12月31日,Lohas Holdings与WS International Limited订立第一份修订契据,以将余下尚未转换可换股债

券之到期日延长至2024年12月31日,并修订若干条款,包括修订到期日及有关Lohas Holdings向WS International

Limited作出承诺之若干修订。除第一份修订契据所修订及补充者外,于2018年10月12日签署之认购协议之所有其他

条款及条件将维持十足效力及作用。

根据第一份修订契据,订约方同意(其中包括)以下主要修订:

于可换股债券之第一份修订契据后,可换股债券之到期日将由原到期日起计满24个月当日更改。兑换期将相应延长

24个月至2024年12月31日。

可换股债券获分类为按公平值计入损益的金融负债。期内,可换股债券的公平值亏损为15,000美元(相当于116,000

港元)。可换股债券由WS International Limited转让予独立第三方Moreplus Limited。于2024年12月17日,全部可换股

债券均获转换及375股股份配发予Moreplus Limited(2024年: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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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银行借款

银行贷款以本集团金额为10,000,000港元(2024年:10,000,000港元)的银行存款作抵押(附注19),而人寿保单投资

3,720,000港元(2024年:3,609,000港元)(附注35)由本公司以无限金额担保并由本公司一名董事授予承诺书。银行

贷款按香港银行同业拆息(「香港银行同业拆息」)加介乎1.25厘至2.5厘息差的浮动利率计息。

28. 股本

2025年2024年
千港元千港元
即期-有抵押
一年内到期偿还或按要求偿还的银行贷款5,49024,639
面值股数金额
千港元
法定:
于2023年4月1日及2024年3月31日、 2024年4月1日及2025年3月31日0.01港元10,000,000,000100,000
已发行及缴足:
于2023年4月1日及2024年3月31日、 2024年4月1日及2025年3月31日0.01港元405,962,9654,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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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储备

有关本集团储备变动详情载于综合权益变动表。

本公司储备:

以下阐述拥有人权益账下各储备之性质及用途。

购股权储备累计亏损总计
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
于2023年4月1日3,317(7,071)(3,754)
年内溢利及全面收益总额17,07717,077
购股权失效(46)46
中期股息(10,149)(10,149)
于2024年3月31日及2024年4月1日3,271(97)3,174
年内亏损及全面开支总额(25,717)(25,717)
确认权益结算以股份为基础之酬金478478
于2025年3月31日3,749(25,814)(22,065)
储备概况及用途
购股权储备(附注31)于归属期向承授人授出购股权时确认的累计开支。
其他储备于本公司股份上市前,根据集团重组构成本集团旗下各附属公司的股本 总额。
累计亏损于损益表内确认的累计纯利及亏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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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递延税项资产

年内本集团确认的递延税项结余及其变动如下:

31. 以股份为基础付款交易

(a) 首次公开发售前购股权计划

本集团设有首次公开发售前购股权计划(「首次公开发售前购股权计划」),以激励及挽留本集团主要员工,以营

运及发展本集团。首次公开发售前购股权计划的合资格参与者包括本集团的董事及雇员。首次公开发售前购股

权计划于2019年3月6日有条件采纳,除非另行注销或修订,否则将于2027年3月6日(即首次公开发售前购股权

计划采纳日期第八周年)前一直有效。

于2019年3月6日,本集团根据首次公开发售前购股权计划有条件向44名承授人授出33,041,054份购股权,可认

购合共33,041,054股股份,代价为每份购股权1港元。

购股权应归属于承授人,并且可以由承授人在购股权期间(「购股权期间」)按每股0.6港元全部或部分行使,即于

上市日期(即2019年9月30日)开始并于2027年3月6日(即采纳首次公开发售前购股权计划日期的第八个周年日)

结束的期间,并根据本公司向承授人发行的购股权授权函件中提供的方式进行,惟根据首次公开发售前购股权

计划进行任何调整。购股权仅可按下列方式获行使:

(a) 于自上市日期开始至紧接上市日期第一个周年日前一日止期间(「首个归属期」),于首次公开发售前购股

权计划项下所有购股权所包含的股份中,归属承授人及可行使者不得多于10,200,000股(相当于不超过根

据首次公开发售前购股权计划所有购股权获行使而将予配发及发行的股份总数的30%);

(b) 于上市日期第一个周年日的日期开始至紧接上市日期第二个周年日前一日止期间(「第二个归属期」),

于首次公开发售前购股权计划项下所有购股权所包括的股份中,归属于承授人及可行使者不得多于

10,200,000股(相当于不超过根据首次公开发售前购股权计划所有购股权获行使而将予配发及发行的股份

总数的30%);及

税项亏损总计
千港元千港元
于2023年4月1日
年内计入损益147147
于2024年3月31日、2024年4月1日及2025年3月31日147147

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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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财务报表附注(续)

  1. (续)

(a) 首次公开发售前购股权计划(续)

(c) 首次公开发售前购股权计划项下购股权包含的余下股份(不超过13,600,000股,相当于不超过根据首次公

开发售前购股权计划所有购股权获行使而将予配发及发行的股份总数的40%)将于自上市日期第二个周年

日的日期开始至紧接上市日期第三个周年日前一日止期间(「第三个归属期」)归属于承授人并成为可予行

使。为免生疑问,于首个归属期结束时任何未授出及未获行使的购股权将转入第二个归属期并将可于第

二个归属期行使。于第二个归属期结束时任何未授出及未获行使的购股权将转至第三个归属期,并将于

第三个归属期及直至购股权期间结束可行使。

于授出日期授出的购股权的估计公平值约为9,037,000港元。

公平值使用二项式期权定价模式计量。该模式所用的输入值如下:

于2019年3月6日授出的购股权:

无风险利率(持续利率)1.69%

于评估日期的股份价值每股0.46港元

初步行使价0.60港元

预计年期8年

预计波动性60.84%

预计股息收益率0.00%

二项式期权定价模式已用于估计购股权的公平值。计算购股权公平值时所使用的变数及假设乃以董事的最佳估

计为依据。购股权价值随若干主观假设的变数不同而变化。

以预期股价收益的标准偏差计量的波动率乃基于对同行业可比较上市公司的统计分析得出。

估值由独立于本集团的香港评值国际有限公司进行。

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本集团就根据首次公开发售前购股权计划已授出的购股权确认总开支约零港元

(2024年:零港元)。


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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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财务报表附注(续)

  1. (续)

(a) 首次公开发售前购股权计划(续)

购股权数目的变动详情如下:

于2024年 4月1日 尚未行使年内已行使年内已失效于2025年 3月31日 尚未行使
(附注(i))(附注(ii))
董事
梅先生2,858,0702,858,070
廖先生1,039,2981,039,298
吴先生1,039,2981,039,298
何女士1,039,2981,039,298
邓先生389,737389,737
6,365,7016,365,701
雇员1,714,8391,714,839
8,080,5408,080,540
于2023年 4月1日 尚未行使年内已行使年内已失效于2024年 3月31日 尚未行使
(附注(i))(附注(ii))
董事
梅先生2,858,0702,858,070
廖先生1,039,2981,039,298
吴先生1,039,2981,039,298
何女士1,039,2981,039,298
邓先生389,737389,737
6,365,7016,365,701
雇员1,883,724(168,885)1,714,839
8,249,425(168,885)8,080,540

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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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财务报表附注(续)

  1. (续)

(a) 首次公开发售前购股权计划(续)

附注:

(i) 于截至2025年及2024年3月31日止年度概无购股权获行使。

(ii) 可行使购股权及加权平均行使价如下:

(b) 购股权计划

于2019年9月10日,根据本公司股东通过的书面决议案,本公司已采纳一项购股权计划(「计划」),自上市日期

(即2019年9月30日)起生效。

计划目的是令董事会向合资格人士(包括雇员或其他合资格人士)授出购股权作为彼等对本集团所作贡献或潜在

贡献的激励或奖励及╱或招聘及挽留高质素合资格人士及吸引对本集团而言属宝贵的人力资源。

根据计划的条文,本公司董事可按其绝对酌情权并受其认为合适的条款、条件、限定或限制所规限,于采纳计

划日期起计10年期内任何时间及不时提呈以每份购股权1港元的代价,向计划界定的任何合资格人士(「合资格

人士」)授出购股权。

不论是否与本年报所述内容相抵触,因根据计划及本公司任何其他购股权计划已授出而有待行使的全部尚未行

使购股权获行使而可予发行的最高股份数目,合共不得超过不时已发行股份总数的30%。根据计划及本公司任

何其他购股权计划可能授出的购股权所涉及的股份总数合共不得超过40,000,000股股份,即于上市日期已发行

股份总数的10%(「计划限额」)(假设超额配股权并无获行使及根据首次公开发售前购股权计划授出的任何购股

权并无获行使),除非获得股东批准。根据计划或本公司任何其他购股权计划的条款而失效的购股权将不予计算

在计划限额内。

2025年2024年
可行使购股权数目加权平均行使价可行使购股权数目加权平均行使价
于4月1日的结余8,080,5400.6港元8,249,4250.6港元
年内行使不适用不适用
年内失效不适用(168,885)0.6港元
于3月31日的结余8,080,5400.6港元8,080,5400.6港元

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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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财务报表附注(续)

  1. (续)

(b) 购股权计划(续)

本公司可另行召开股东大会寻求股东批准更新计划限额,惟经更新限额不得超过于股东批准更新计划限额当日

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根据计划或本公司任何其他购股权计划于先前授出的购股权(包括根据计划或本公司

任何其他购股权计划的条款尚未行使、已注销、已失效或已行使的购股权)将不予计算在经更新限额内。

倘向任何合资格人士进一步授出购股权将导致于直至授出日期(包括该日)止12个月期间因已授予及将授予该合

资格人士的全部购股权(包括已行使、已注销及尚未行使的购股权)获行使而发行及将予发行的股份超逾不时已

发行股份总数的1%(「参与者限额」),则不会向该合资格人士授出购股权,除非符合有关豁免条件。

授出购股权的要约可由合资格人士于不迟于作出要约日期起计21日(包括该日)的日期内全部或部分接纳,到时

合资格人士必须接纳要约或被视为已拒绝接纳,惟该日期不得超过采纳计划日期后或计划终止后10年。作出要

约后,倘某人士不再为合资格人士,则其不得接受该要约。当合资格人士接受要约之妥为签署的副本,连同承

授人按每份购股权1港元的名义代价付款,则要约须视为于当日获接受。

承授人可于董事会将厘定及知会承授人的期间届满前随时全部或部分行使购股权,惟该期间无论如何不得迟于

要约函件日期起计10年,并将于该10年期最后一日届满。

根据计划所授出的任何购股权所涉及的股份认购价为董事会厘定的有关价格,最低价格须为下列三者中的最高

者:(i)股份于董事通过决议案,批准向一名合资格人士作出授予购股权要约的日期(「要约日期」,该日须为交易

日)于联交所每日报价表所报的收市价;(ii)股份于紧接要约日期前五个交易日于联交所每日报价表所报的平均收

市价;及(iii)于要约日期一股股份的面值。

于2021年4月1日,本公司一名董事获授认购4,000,000股普通股的购股权。购股权即时归属,原因是承授人于

无条件有权享有该等股本工具前,毋须完成指定服务期间。本公司于授出日期悉额确认已提供服务。


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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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报2024/2025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续)

  1. (续)

(b) 购股权计划(续)

于授出日期授出的购股权的估计公平值约为670,000港元,此乃使用二项式期权定价模式计量,模式所用之主

要输入数据披露如下。

于2021年4月1日授出的购股权:

无风险利率(持续利率)1.46%

于估值日期的股份价值每股0.285港元

初步行使价0.285港元

归属期无

预计年期10年

预计波动性110.38%

预计股息收益率0.00%

提早行使乘数2.47

二项式期权定价模式已用于估计购股权的公平值。计算购股权公平值时所使用的变数及假设乃以董事的最佳估

计为依据。购股权价值随若干主观假设的变数不同而变化。

以预期股价收益的标准偏差计量的波动率乃基于对同行业可比较上市公司的统计分析得出。

估值由独立于本集团的香港评值国际有限公司进行。

于2022年7月14日,本公司一名董事获授认购4,000,000股普通股的购股权。购股权即时归属,原因为承授人于

无条件享有该等股本工具前,毋须完成指定服务期间。本公司于授出日期悉额确认已提供服务。

于授出日期授出的购股权的估计公平值约为404,000港元。

公平值乃使用二项式期权定价模式计量。模式所用之输入数据如下:

于2022年7月14日授出的购股权:

无风险利率(持续利率)3.02%

于估值日期的股份价值每股0.168港元

初步行使价0.17港元

归属期无

预计年期10年

预计波动性90.29%

预计股息收益率0.00%

提早行使乘数2.47


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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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报2024/2025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续)

  1. (续)

(b) 购股权计划(续)

二项式期权定价模式已用于估计购股权的公平值。计算购股权公平值时所使用的变数及假设乃以董事的最佳估

计为依据。购股权价值随若干主观假设的变数不同而变化。

以预期股价回报的标准偏差计量的波动率乃基于对同行业可比较上市公司的统计分析得出。

估值由独立于本集团的泓亮咨询及评估有限公司进行。

于2024年4月23日,可认购6,800,000股普通股的购股权乃授予本公司董事。购股权不会于授出日期起计首12个

月内归属,原因是承授人须在无条件享有该等股本工具之前完成指定的服务期。本公司于归属期确认获提供的

服务。

于授出日期授出的购股权的估计公平值约为508,000港元。

公平值使用二项式点阵法定价模式计算。该模式的输入值如下:

于2024年4月23日授出的购股权:

2.47

二项式点阵法定价模式已用于估计购股权的公平值。计算购股权公平值时所使用的变数及假设乃以董事的最佳

估计为依据。购股权价值随若干主观假设的变数不同而变化。以预期股价回报的标准偏差计量的波动率乃基于

对同行业可比较上市公司的统计分析得出。

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本集团于综合损益表中就购股权计划项下的购股权确认权益结算以股份为基础之

付款支出478,000港元(2024年:零港元)。

无风险利率(持续利率)3.86%
于估值日期的股份价值每股0.075港元
初步行使价0.136港元
归属期1年
预计年期10年
预计波动性86.92%
预计股息收益率4.75%
提早行使乘数2.47

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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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报2024/2025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续)

  1. (续)

(b) 购股权计划(续)

于2024年8月13日,购股权计划已被终止及其项下将不再作出任何授出(「终止计划」),而根据购股权计划已授

出的未行使购股权将继续根据购股权计划的条款归属、有效及可行使。由于终止计划,除上文所披露者外,于

2025年3月31日,已不再根据购股权计划授出任何购股权。

购股权数目的变动详情如下:

附注:

(i) 于截至2025年及2024年3月31日止年度,概无购股权获行使。

于2024年 4月1日 尚未行使年内已行使年内已授出于2025年 3月31日 尚未行使
(附注(i))(附注(ii))
董事
梅先生8,000,0004,000,00012,000,000
廖先生400,000400,000
吴先生400,000400,000
何女士400,000400,000
邓先生400,000400,000
林女士400,000400,000
潘先生400,000400,000
黄博士400,000400,000
8,000,0006,800,00014,800,000
于2023年 4月1日 尚未行使年内已行使年内已授出于2024年 3月31日 尚未行使
(附注(i))(附注(ii))
董事
梅先生8,000,0008,000,000

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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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财务报表附注(续)

  1. (续)

(b) 购股权计划(续)

附注:(续)

(ii) 可行使购股权及加权平均行使价如下:

(c) 2024年股份计划

本集团已于2024年8月13日(「采纳日期」)采纳2024年股份计划,旨在为本集团提供吸引合资格参与者、向其

提供报酬、激励、挽留、奖励、补偿合资格参与者及╱或向其提供利益的灵活方法,通过向其提供获得本公司

股本权益的机会,使合资格参与者的利益与本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一致,及鼓励合资格参与者为本公司的长期增

长、表现及溢利作出贡献以及提升本公司及股份的价值使本集团及股东整体受益。

因根据2024年股份计划项下计划授权限额将授出的所有购股权及奖励获行使而可能发行的股份数目不得超过

40,596,296股(「计划授权限额」),相当于采纳日期已发行股份(不包括库存股份)总数的10%。因根据2024年股

份计划项下服务提供者分项限额将授出的所有购股权及奖励获行使而可能发行的股份数目不得超过4,059,629股

(「服务提供者分项限额」),相当于采纳日期已发行股份(不包括库存股份)总数的1%。自采纳日期起并无根据

2024年股份计划授出购股权及奖励。

于采纳日期及2025年3月31日,根据计划授权限额及服务提供者分项限额可供授出的购股权及奖励数目分别为

40,596,296份及4,059,629份。

2025年
可行使购股权数目加权平均行使价
年初结余8,000,0000.228港元
年内授出6,800,0000.136港元
年内行使不适用
年内失效不适用
年末结余14,800,0000.185港元
2024年
可行使购股权数目加权平均行使价
年初结余8,000,0000.228港元
年内授出不适用
年内行使不适用
年内失效不适用
年末结余8,000,0000.228港元

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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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报2024/2025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续)

32. 融资活动产生的负债对账

下表详述本集团自融资活动产生的负债变动。融资活动所产生负债乃现金流量已(或日后现金流量会)于本集团综合现

金流量表分类为融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其他金融负债租赁负债可换股债券银行借款
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
于2024年4月1日17,80844369824,639
融资现金流量变动:
银行借款的已付利息(722)
租赁负债的已付利息(1,465)
租赁负债的本金部分的付款(2,084)
发行可赎回参与股份的所得款项390
赎回可赎回参与股份付款(4,378)
偿还银行借款(19,149)
出售附属公司的变动(582)
其他变动:
分占其他可赎回参与股东应占综合 投资基金业绩(3,930)
银行借款利息722
租赁增加17,741
租赁负债利息1,465
可换股债券的公平值变动亏损(116)
于2025年3月31日9,89016,1005,490

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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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报2024/2025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续)

  1. (续)
其他 金融负债租赁负债可换股债券银行借款
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
于2023年4月1日17,5235,3501,17024,788
融资现金流量变动:
银行借款的已付利息(1,736)
租赁负债的已付利息(43)
租赁负债的本金部分的付款(5,409)
赎回可赎回参与股份付款(3,259)
偿还其他借款(149)
其他变动:
分占其他可赎回参与股东应占综合 投资基金业绩3,544
银行借款利息1,736
租赁增加502
租赁负债利息43
可换股债券的公平值变动亏损(472)
于2024年3月31日17,80844369824,639

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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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雇员退休福利

本公司于香港的附属公司雇员参与根据强制性公积金计划条例成立的强制性公积金计划(「强积金计划」)。计划的资产

与本集团于由受托人控制的基金中所持有的资产分开。所有加入本集团的雇员均须参加强积金计划。

根据强积金计划现有规则,雇主及其雇员各自须按雇员相关收入的5%向强积金计划供款,供款上限为每月1,500港

元。于损益内扣除的退休福利成本指本集团按强积金计划规则指定的比率支付的供款。

于2025年及2024年3月31日,概无被没收供款可供抵销未来雇主向强积金计划作出的供款。


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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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金融风险管理

(a) 金融工具分类

2025年2024年
千港元千港元
金融资产:
按摊销成本列账的金融资产
应收账款39,711100,280
其他应收款项及按金2,3524,439
已抵押银行存款10,00010,000
代客户所持现金及银行结余103,91025,940
现金及银行结余46,06141,273
202,034181,932
按公平值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
上市证券15,33634,150
上市债券7,7895,081
非上市证券36
其他金融衍生工具3,866632
27,02739,863
229,061221,795
金融负债:
按摊销成本列账的金融负债
应付账款110,32243,929
应计费用及其他应付款项(不包括应计员工成本)2,5283,987
其他金融负债9,89017,808
银行借款5,49024,639
128,23090,363
按公平值计入损益的金融负债
可换股债券698
其他金融衍生工具5,919
5,919698
其他
租赁负债16,100443
150,24991,504

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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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财务报表附注(续)

  1. (续)

(b) 金融风险管理的目标及政策

本集团风险管理的目标是在风险与收益之间获得适当平衡,并降低对本集团经营业绩的负面影响,实现股东价

值最大化。本集团的风险管理策略是识别及分析本集团面临的各种风险,建立适当的风险承受能力,及时有效

地可靠衡量及监控风险以确保风险控制在容忍水平之内。

本集团金融工具产生的主要风险包括利率风险、信贷风险、流动资金风险以及股本及其他价格风险。除下文披

露者外,本集团并无面临其他重大金融风险。本公司董事审阅并同意管理各项该等风险的政策,概述如下:

(i) 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源于现行市场利率水平的波动对金融资产及负债的公平值以及未来现金流量的影响。

公平值利率风险

本集团的公平值利率风险主要与具有固定利率按公平值计入损益计量的金融资产内债务证券投资有关。

本集团的利率情况及公平值利率风险概述如下:

倘利率于年初上升╱下降50个基点而所有其他可变因素维持不变,本集团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的

除所得税后亏损将减少╱增加及累计亏损将减少╱增加约39,000港元(2024年:约25,000港元)。假设变

动对其他权益组成部分并无影响。

2025年2024年
实际利率千港元实际利率千港元
具有固定利率的金融资产
按公平值计入损益计量的上市债券0.00%–15.00%7,7890.00%–15.00%5,081

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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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财务报表附注(续)

  1. (续)

(b) 金融风险管理的目标及政策(续)

(i) 利率风险(续)

现金流利率风险

本集团现金流利率风险主要涉及来自证券保证金融资服务产生的应收账款、银行现金以及保证金融资垫

款,按浮动利率呈列。本集团因收息类资产而面对的利率风险可由本集团的有息负债抵销。管理层透过

就利率重订与持续期缺口之错配水平设定限制,积极监控本集团的利率净额风险,目标乃维持息差,使

本集团可经常处于收息类资产净值状况并产生利息收入净额。董事认为利率风险并无重大集中的情况。

本集团的利率情况及因下列账面值的持仓而产生现金流利率风险:

  • ,多年来其利率变动有限。董事认为,本集团于该等金融资产

的现金流利率风险甚微。因此,并无就该等银行现金呈列敏感度分析。

2025年2024年
实际利率千港元实际利率千港元
浮动利率资产
来自证券保证金融资服务的 应收账款最优惠利率 +息差35,660最优惠利率 +息差85,421
浮动利率负债
应付经纪人账款最优惠利率 +息差(376)最优惠利率 +息差(7,303)
银行借款最优惠利率 +息差(5,490)最优惠利率 +息差(24,639)
净风险敞口*29,79453,479

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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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报2024/2025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续)

  1. (续)

(b) 金融风险管理的目标及政策(续)

(i) 利率风险(续)

现金流利率风险(续)

倘利率于年初上升╱下降50个基点而所有其他可变因素维持不变,本集团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的

年内亏损将减少╱增加及累计亏损将减少╱增加约141,000港元(2024年:约197,000港元)。假设变动对

其他权益组成部分并无影响。

根据对目前市况的观察,利率的假设变动被视为有合理可能性,并代表管理层对未来12个月期间利率的

合理可能变动的评估。

载于截至2024年3月31日止年度的综合财务报表的敏感度分析乃按相同基准编制。

(ii) 信贷风险

本集团最大信贷风险为分类为按公平值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的债务证券投资、银行现金、应收账款、其

他应收款项及按金的账面值。于报告期末时,本集团存在若干集中信贷风险,原因为应收账款总额的

17%及68%(2024年:12%及50%)分别来自本集团的最大债务人及五大债务人。

对于本集团的上市债券投资,本集团的投资团队会评估发行人的财务表现,以确保发行人可偿还到期的

本金及利息。本集团已设定投资组合规模及单一发行人限额,以控制本集团的信贷风险。本集团亦监察

各债券发行人的信贷评级及市场消息。

上市证券的所有交易均于交付时透过认可经纪结算╱支付。违约风险被视为微不足道,因为仅在经纪收

到款项后方会交付已售证券。一旦经纪收到证券,则会支付购买款项。倘任何一方未能履行其责任,则

交易将会失败。

于2025年及2024年3月31日,本集团的绝大部分银行现金均存放于香港的主要金融机构,而管理层认为

该等金融机构具有高信贷质素且无重大信贷风险。


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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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财务报表附注(续)

  1. (续)

(b) 金融风险管理的目标及政策(续)

(ii) 信贷风险(续)

信贷风险主要来自应收账款。为尽量减低保证金融资及首次公开发售融资信贷风险,信贷委员会负责厘

定信贷限额、信贷批核及其他监控程序来确保采取后续行动以收回欠款保证金客户的逾期债务及应收款

项。此外,本集团于各报告期末检讨各项单独应收款项的可收回金额,以确保就不可收回金额做出足够

的减值亏损。

本集团在初始确认资产时考虑违约的可能性,并于报告期间一贯持续评估信贷风险有否显著增加。为评

估信贷风险有否显著增加,本集团将报告日期的资产违约风险与初始确认当日的违约风险进行比较,同

时亦考虑可得的合理且可靠的前瞻性资料。

应收账款

本集团按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的规定应用简化方法对预期信贷亏损作出拨备,该准则规定对企业咨询

及其他服务以及资产管理服务应收账款使用简化方法;及使用一般方法计量证券保证金融资服务应收账

款的预期信贷亏损。根据简化方法,本集团按相等于全期预期信贷亏损的金额计量亏损拨备。按照一般

方法,金融资产乃基于初步确认后的信贷风险变动,透过下列三个阶段予以转拨:第1阶段:十二个月的

预期信贷亏损、第2阶段:全期的预期信贷亏损-并无信贷减值及第3阶段:全期的预期信贷亏损-信贷

减值。

由于证券交易及经纪服务产生的应收经纪人款项及应收账款来自结算所(交易对手具有高信用等级,受包

括香港金融管理局及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在内的监管机构监管),而现金客户拥有本集团持有

的足够现金,董事认为该等债务人还款违约风险甚微,且并无就该等债务人作出预期信贷亏损拨备。

企业咨询及其他服务的应收账款的预期信贷亏损乃参考债务人的过往违约经验及与每名债务人的风险相

关的当前市场状况估计。预期信贷亏损亦加入前瞻性资料,有关资料参考可能影响债务人清偿尚欠结余

能力的整体宏观经济状况。为计量预期信贷亏损,应收账款已根据综合财务报表附注17所披露的账龄分

析按类似风险特征及逾期日数分组。


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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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财务报表附注(续)

  1. (续)

(b) 金融风险管理的目标及政策(续)

(ii) 信贷风险(续)

应收账款(续)

由于逾期超过一年期的结余减少以及客户信贷风险减少,企业咨询及其他服务的应收账款预期亏损率估

计为9.13%至99.79%(2024年:9.62%至100%)。拨备厘定如下:

本集团就证券交易向客户提供证券保证金融资服务,以客户的证券或持作抵押品的现金作担保。基于该

客户持有抵押品的质量及财务背景,各客户有最高信贷上限。管理层已委派团队负责厘定信贷上限、信

贷审批及其他监控程序以确保采取后续行动收回逾期债务。本集团每日均会对保证金客户的逾期未偿还

结余进行审查,并可能按个别情况就逾期未偿还结余对客户采取强制出售行动。

少于30日31至90日91至365日逾365日总计
于2025年3月31日
预期亏损率9.13%11.43%17.55%99.79%
总账面值(千港元)1,072351,5214713,099
亏损准备拨备(千港元)984267470839
于2024年3月31日
预期亏损率9.62%13.67%18.76%100%
总账面值(千港元)7172,4432,3136866,159
亏损准备拨备(千港元)693344346861,523

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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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财务报表附注(续)

  1. (续)

(b) 金融风险管理的目标及政策(续)

(ii) 信贷风险(续)

应收账款(续)

证券保证金融资服务的应收账款总账面值分析如下:

12个月预期 信贷亏损全期预期 信贷亏损 (无信贷减值)全期预期 信贷亏损 (信贷减值)总计
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
于2023年4月1日120,83414,1473134,984
已取消确认的金融资产(46,236)(3,555)(49,791)
转至全期预期信贷亏损(无信贷减值)(18,072)18,072
转至全期预期信贷亏损(信贷减值)(7,152)7,152
转自全期预期信贷亏损(无信贷减值)
产生的新金融资产11,1582,00016513,323
于2024年3月31日及2024年4月1日67,68423,5127,32098,516
已取消确认的金融资产(44,193)(376)(44,569)
转至全期预期信贷亏损(无信贷减值)(16,767)16,767
转至全期预期信贷亏损(信贷减值)(720)720
转自全期预期信贷亏损(无信贷减值)
产生的新金融资产381,1221281,288
于2025年3月31日6,76240,3058,16855,235

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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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续)

(b) 金融风险管理的目标及政策(续)

(ii) 信贷风险(续)

应收账款(续)

就证券保证金融资服务已确认的减值拨备变动如下:

于2025年及2024年3月31日,应收账款的公平值与其账面值相若。于报告日期信贷风险最大敞口为上述

各类应收款项的账面值。

其他应收款项及按金

于2025年3月31日,本集团管理层考虑过往违约记录及前瞻性资料(如适用),例如,本集团考虑对方持

续较低的过往违约率,并得出结论,本集团尚未结清的按金的固有信贷风险并不重大。本集团管理层评

估,按金的信贷风险自初步确认以来并无显著增加及违约风险并不重大,因此,根据12个月预期信贷亏

损法该等金融资产的预期信贷亏损并不重大及于报告期间内并无确认亏损准备拨备(2024年:无)。

就其他应收款项而言,本集团采用基于具有类似信贷评级的对手方的预期亏损率,并通过使用金融市场

分析及Moody’s Analytics(如适用)进行调整以反映目前状况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于报告期内,本

集团在第三阶段全期预期信贷亏损(信贷减值)项下确认亏损拨备拨回438,000港元(2024年:亏损拨备

1,188,000港元)。

12个月 预期信贷亏损全期预期 信贷亏损 (无信贷减值)全期预期 信贷亏损 (信贷减值)总计
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
于2023年4月1日767,19337,272
取消确认(26)(705)(731)
转至全期预期信贷亏损(无信贷减值)(21)21
转至全期预期信贷亏损(信贷减值)(5,431)5,431
计入损益的减值亏损24,6661,8866,554
于2024年3月31日及2024年4月1日315,7447,32013,095
取消确认(21)(61)(82)
转至全期预期信贷亏损(无信贷减值)(10)10
转至全期预期信贷亏损(信贷减值)(70)70
计入损益的减值亏损35,8227376,562
于2025年3月31日311,4458,12719,575

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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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财务报表附注(续)

  1. (续)

(b) 金融风险管理的目标及政策(续)

(iii) 流动资金风险

本集团的政策为定期监察其现有及预期流动资金需求,以确保其维持足够的现金储备以应付短期及长期

的流动资金要求。

下表列示本集团非衍生及衍生金融负债于报告期末的余下合约到期日,乃基于未贴现现金流量(包括利用

合约利率或基于报告日期的利率(倘浮动)计算的利息付款)以及本集团可能须结算债务的最早日期呈列。

* 不包括应计员工成本

账面值合约未贴现 现金流量 总额一年内 或按要求一年以上 但少于两年两年以上 但少于五年
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
2025年3月31日
应付账款110,322110,322110,322
应计费用及其他应付款项*2,5282,5282,336192
租赁负债16,10019,1424,0187,6307,494
其他金融负债9,8909,8909,890
银行借款5,4905,5235,523
其他金融衍生工具5,9195,9195,919
150,249153,324138,0087,6307,686
2024年3月31日
应付账款43,92943,92943,929
应计费用及其他应付款项*3,9873,9873,987
租赁负债443472269203
其他金融负债17,80817,80817,808
银行借款24,63924,71724,717
可换股债券698
91,50490,91390,710203

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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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续)

(b) 金融风险管理的目标及政策(续)

(iv) 股本及其他价格风险

本集团须承担自按公平值计入损益之上市证券及债券产生之股本及其他价格变动。

本集团的上市投资在多个证券交易所上市。持作买卖用途证券的买或卖决定乃根据每日监察个别证券与

该行业指标比较之表现而作出。投资组合乃根据本集团设定的限额分散不同的行业。

股本及其他价格风险之敏感度分析包括本集团之金融工具,其公平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将会因其相应或

相关资产之市价变动而波动。倘各股本及债务工具之价格下跌╱上升5%,本年度亏损(及累计亏损)将

减少╱增加768,000港元(2024年:1,707,000港元)。

(v) 公平值及公平值等级

(a) 并非按公平值计量之金融工具

于2025年及2024年3月31日,本集团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的公平值与其各自账面值相若。

金融资产及负债的公平值乃金融工具在由自愿双方进行当前交易(强迫或清算销售除外)中可交换的

金额。

现金及银行结余、已抵押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项及按金、应付账款、应计费用及其他

应付款项、其他金融负债、租赁负债及银行借款的公平值与其各自账面值相若,主要由于该等工具

于短期内到期所致。


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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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续)

(b) 金融风险管理的目标及政策(续)

(v) 公平值及公平值等级(续)

(b) 按公平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3号就公平值计量及有关公平值计量之披露引入三个公平值层级。

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根据用于计量该等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之公平值之重大输入数值之相对可靠性

分为三个层级。公平值层级有以下层级:

-第一级:相同资产或负债之未经调整活跃市场报价;

-第二级:直接及间接可观察之输入数值(不包括第一级报价);及

-第三级:并无可用市场数值之非观察所得输入数值。

于综合财务状况表以公平值计量之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分为以下公平值层级:

第一级第二级第三级总计
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
于2025年3月31日
按公平值计入损益之金融资产
-上市证券15,33615,336
-上市债券7,7897,789
-其他金融衍生工具3,8663,866
-非上市证券3636
19,2027,7893627,027
按公平值计入损益之金融负债
-可换股债券
-其他金融衍生工具5,9195,919
5,9195,919
于2024年3月31日
按公平值计入损益之金融资产
-上市证券34,15034,150
-上市债券5,0815,081
-其他金融衍生工具632632
34,7825,08139,863
按公平值计入损益之金融负债
-可换股债券698698

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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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续)

(b) 金融风险管理的目标及政策(续)

(v) 公平值及公平值等级(续)

(b) 按公平值计量的金融工具(续)

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整体应归入的公平值层级,乃基于对公平值计量具重要意义的最低层级输入数

据厘定。年内,第一级与第二级之间并无公平值计量转拨,而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亦无转入或转出

第三级(2024年:无)。

计量公平值所用方法及评估方式与上一报告期间相比并无改变。

有关第一级公平值计量的资料

金融工具的价值根据活跃市场的市场报价计算,因此分类为第一级,于2025年及2024年3月31日包括以

港元、欧元、新台币及美元(2024年:港元、欧元、日圆及美元)计值的上市股份及其他金融衍生工具,

分类为按公平值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

倘资产或负债交易以足够之频密度及数量进行以持续地提供定价资料,则该市场被视为活跃市场。

有关第二级公平值计量的资料

并非于活跃市场买卖但根据市场报价、交易商报价或来自以可观察输入数据支持的经纪商其他定价来源

进行估值的金融工具分类为第二级。于2025年及2024年3月31日,第二级工具包括以美元计值的上市债

务证券,分类为按公平值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由于证券于被视为不活跃的市场交易,估值可能予以调

整以反映流动性不足及╱或不可转让性(一般根据可获得的市场资料)。


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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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财务报表附注(续)

  1. (续)

(b) 金融风险管理的目标及政策(续)

(v) 公平值及公平值等级(续)

有关第三级公平值计量的资料

(a) 可换股债券

可换股债券的公平值乃根据Lohas Holdings的未经审核综合财务报表,采用经调整资产净值法厘定。

估值已计及可换股债券的条款及条件以及尚未转换的可换股债券的金额。

以下为年初与年末公平值结余对账。

(b) 非上市证券

非上市工具的公平值乃根据发行人的未经审核综合财务报表,采用经调整资产净值法厘定。估值已

计及非上市工具的缺乏控制因素折让及被投资方的全部股本权益。

以下为年初与年末公平值结余对账。

千港元
于2023年4月1日1,170
于损益确认的公平值亏损(472)
于2024年3月31日及2024年4月1日698
于损益确认的公平值亏损(116)
出售附属公司(582)
于2025年3月31日
千港元
于2023年4月1日、2024年3月31日及2024年4月1日
于前附属公司的保留权益50
于损益确认的公平值亏损(14)
于2025年3月31日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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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财务报表附注(续)

  1. (续)

(b) 金融风险管理的目标及政策(续)

(vi) 抵销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

下表呈列可予抵销的金融工具、可强制执行的总净额结算安排及类似协议的详情。

可予抵销的金融资产
概无于综合财务状况表 抵销的相关金额
已确认 金融资产 总额于综合财务 状况表抵销 已确认金融 负债总额于综合财务 状况表呈列 的金融资产 净额金融工具 (现金抵押品 除外)已收 现金抵押品净额
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
于2025年3月31日
金融资产类别
证券保证金融资服务及 来自结算所的证券交易及 经纪服务产生的应收账款39,817(4,157)35,660(35,660)
于2024年3月31日
金融资产类别
证券保证金融资服务及 来自结算所的证券交易及 经纪服务产生的应收账款106,800(14,591)92,209(92,209)

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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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财务报表附注(续)

  1. (续)

(b) 金融风险管理的目标及政策(续)

(vi) 抵销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续)

可予抵销的金融负债
概无于综合财务状况表 抵销的相关金额
已确认 金融负债 总额于综合财务 状况表抵销 已确认金融 资产总额于综合财务 状况表呈列 的金融负债 净额金融工具 (现金抵押品 除外)已收 现金抵押品净额
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
于2025年3月31日
金融负债类别
证券保证金融资服务及 来自结算所的证券交易及 经纪服务产生的应付账款114,103(4,157)109,946109,946
于2024年3月31日
金融负债类别
证券保证金融资服务及 来自结算所的证券交易及 经纪服务产生的应付账款51,217(14,591)36,62636,626

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

LFG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年报2024/2025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续)

  1. (续)

(b) 金融风险管理的目标及政策(续)

(vi) 抵销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续)

下表为于综合财务状况表所呈列应收账款与应付账款的对账:

(c) 资本风险管理

本集团管理资本的目标为:

  • ,使其能够继续为股东提供回报,并为其他利益相关者带来利益,及

本集团按风险比例厘定资本金额。本集团管理资本结构,并根据经济状况变化及相关资产的风险特征作出调

整。为维持或调整资本结构,本集团可能调整支付股东的股息、向股东返还资本、发行新股份或出售资产以减

少债务。

2025年2024年
千港元千港元
应收账款
证券保证金融资服务及来自结算所的证券交易及 经纪服务产生的应收账款净额35,66092,209
不在抵销披露范围的应收账款4,0518,071
综合财务状况表所披露的应收账款39,711100,280
应付账款
证券保证金融资服务及来自结算所的证券交易及 经纪服务产生的应付账款净额109,94636,626
不在抵销披露范围的应付账款3767,303
综合财务状况表所披露的应付账款110,32243,929

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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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报2024/2025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续)

  1. (续)

(c) 资本风险管理(续)

于2025年3月31日,本集团分别拥有银行借款、应付经纪人账款、可换股债券及租赁负债约5,490,000港元、

376,000港元、零港元及16,100,000港元(2024年3月31日:分别为24,639,000港元、7,303,000港元、698,000

港元及443,000港元)。于2025年3月31日,本集团所产生债务总额(包括银行借款、应付经纪人款项及租赁负

债)为约21,966,000港元(2024年3月31日:33,083,000港元),相当于资产负债比率为约22.3%(2024年3月31

日:24.7%)。于报告日期的资产负债比率乃按所产生债务总额除以总股权计算。

本集团的若干附属公司受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所规管,并须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遵守若干最低流动资金

规定。管理层每日根据证券及期货(财政资源)规则监察其流动资金以确保其符合最低流动资金需求。

于该两个年度,并无违反规管机构所实施之资本规定之情况。

35. 人寿保单投资

于上一年度,本集团与一间保险公司订立人寿保单,以为一名本公司董事投保。本集团于投保时已支付保费总额合共

503,007美元(相当于约3,923,000港元)。本集团可于投保日期起计一年后随时终止保单,并根据退保日期的合约退

保价值收回款项,有关金额按保单保费另加所赚取累计利息并减去保险费用(「退保价值」)厘定。此外,倘于首个及第

十八个保单年度之间退保,保险公司将收取特别金额的退保费用。保险公司将宣派每年4.25%的保证固定利息另加保

险公司就首年合约未偿还退保价值厘定的保费。自第二年起,保证利息将减至每年2%。

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人寿保单投资公平值变动收益约111,000港元(2024年:142,000港元)确认为「其他收入

及收益或亏损净额」一部分。

于2025年3月31日,人寿保单投资账面值约为3,720,000港元(2024年:3,609,000港元),已抵押予一家银行,以取得

授予本集团的银行融资。

人寿保单投资公平值属于第二级公平值层级,乃经参考于报告期末人寿保单退保价值厘定。


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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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财务报表附注(续)

36. 出售附属公司

于2024年12月17日,本集团向独立第三方Moreplus Limited配发375股Lohas Holdings Limited股份及向Moreplus

Limited转让200股Lohas Holdings Limited股份,代价为59,593美元(相当于约465,000港元)。此后,本集团于Lohas

Holdings Limited的股权已摊薄至8%,本集团不再控制Lohas Holdings Limited及其附属公司且对Lohas Holdings

Limited及其附属公司无重大影响力。于失去控制权之日于Lohas Holdings Limited及其附属公司的余下股权确认为指定

按公平值计入损益的股本投资。

Lohas Holdings Limited及其附属公司的净资产如下:

千港元
年内失去控制权的资产及负债分析:
预付款项22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1,880
应计费用及其他应付款项(448)
可换股债券(582)
已出售净资产872
年内失去控制权的资产及负债分析:
出售收益:
现金代价465
保留权益的公平值50
减:非控股权益671
已出售净资产(872)
314
出售附属公司的现金流出净额:
现金代价465
已出售现金及现金等价物(1,880)
(1,415)

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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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财务报表附注(续)

37. 关联方交易

除该等综合财务报表其他部分所披露者外,本集团于报告期间亦有以下重大关联方交易:

(a) 主要管理人员的酬金

本集团主要管理人员的酬金(包括综合财务报表附注9(a)所披露的董事薪酬)如下:

(b) 关联方交易

提供证券经纪及╱或融资服务的关联方交易符合上市规则第14A章所界定之「关连交易」或「持续关连交易」,惟

全面获豁免遵守上市规则第14A章有关股东批准、年度审阅及所有披露的规定。

截至2025年及2024年3月31日止年度,本公司已遵守上市规则第14A章的规定。

2025年2024年
千港元千港元
董事袍金540540
薪金、津贴、花红及其他福利13,37922,810
权益结算以股份为基础之付款支出478
退休福利计划供款9090
14,48723,440
2025年2024年
关联方姓名交易性质千港元千港元
梅先生经纪及证券融资收入49129

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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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财务报表附注(续)

38. 本公司财务状况表

代表董事会

梅浩彰吴肇轩

董事董事

2025年2024年
附注千港元千港元
非流动资产
于附属公司投资394065,026
应收附属公司款项94,238113,518
流动资产
现金及银行结余9592,285
95,603120,829
流动负债
应计费用及其他应付款项1,1231,110
流动(负债)╱资产净值(164)1,175
资产净值94,480119,719
权益
股本284,0604,060
股份溢价112,485112,485
储备29(22,065)3,174
权益总额94,480119,719

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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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财务报表附注(续)

39. 附属公司详情

以下清单仅包括主要影响本集团于2025年3月31日的资产或负债以及截至该日止年度的业绩的附属公司详情。除另有

指明外,所持有的股份类别为普通股。

公司名称注册成立地点及日期主要活动及经营地点已发行股本本公司 应占股权百分比
直接间接
力高金融集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英属处女群岛 2018年3月15日投资控股1,024美元100%
力高企业融资有限公司香港 2015年7月30日于香港提供企业融资顾问服务18,300,000港元100%
力高证券有限公司香港 2016年6月27日于香港提供经纪、包销及证券保证金 融资服务104,500,000港元100%
力高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香港 2017年4月6日于香港提供资产管理服务11,500,000港元100%
Lego Asset Management (Cayman) Limited开曼群岛 2019年2月12日投资控股1美元100%
Lego Funds SPC Limited开曼群岛 2019年2月14日提供互惠基金业务100美元*100%
Bountiful Sky Limited英属处女群岛 2018年6月13日投资控股2美元100%

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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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报2024/2025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续)

  1. (续)

此外,就上市规则附录十六而言以下独立投资组合亦为综合投资。该综合投资基金并非法团,因而并无任何缴足注册

资本。

40. 或然负债

于2025年3月31日,本集团并无拥有重大或然负债(2024年:无)。

41. 期后事项

于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后概无重大期后事项。

42. 批准财务报表

该等综合财务报表于2025年6月25日经董事批准及授权刊发。

投资基金名称注册及经营地点 以及初步认购日期主要活动可赎回参与 股份持有人 应占资产净值本公司 应占股权百分比
直接间接
Lego Vision Fund SP( Lego Funds SPC Limited独立投资组合)开曼群岛 2019年3月28日投资控股2,833,905美元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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