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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anghai Chicmax Cosmetic Co., Ltd.
上海上美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
(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2145)
修订公司章程
本公告乃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第13.51(1)条作
出。兹提述上海上美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为2023年11月24日的
通函(「该通函」)及本公司日期为2025年6月30日的公告,内容有关(其中包括)根
据限制性股票单位激励计划授出限制性股票单位。除文义另有所指外,本公告所
用词汇与该通函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根据限制性股票单位激励计划发行及配发46,939股H股完成(「完成发行」)后,本
公司的注册资本及股份总数分别为人民币398,071,879元及398,071,879股股份。为
反映本公司的注册资本及股本结构的相关变动,根据本公司于2023年12月14日举
行的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案的授权,董事会授权人士于完成发行后对本公司
章程中有关本公司注册资本及股份总数的条文作出了相应修订。
经修订公司章程全文可于联交所网站( www.hkexnews.hk )及本公司网站
( www.chicmaxgroup.com )查阅。
承董事会命
上海上美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
吕义雄先生
董事长、执行董事兼首席执行官
中国,上海
2025年7月11日
于本公告日期,董事会包括执行董事吕义雄先生、罗燕女士、冯一峰先生及宋洋
女士;非执行董事李寒穷女士及孙昊先生;独立非执行董事梁浩新先生、罗妍女
士及李洋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