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03 脑洞科技 公告及通告:有关出售上市证券之须予披露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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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的内容概不负责,对其

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

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BRAINHOLE TECHNOLOGY LIMITED

(于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2203)

有关出售上市证券之须予披露交易

董事会宣布,本公司就出售上市证券已订立以下交易。

出售贝壳股份

于二零二五年七月十一日,本公司于公开市场以总代价约7.4百万港元(不包括交易成本)

出售合共147,000股贝壳股份。

上市规则之涵义

出售贝壳股份

根据上市规则第14.22条及第14.23条就交易分类而言,由于出售贝壳美国存托股份及出

售贝壳股份涉及于十二个月期间内出售贝壳证券,故其项下分别拟进行的所有交易均

被考虑并合并为一项交易,总代价约37.1百万港元。

根据上市规则第14章,出售贝壳股份(单独计算)不构成本公司之须予披露交易。

由于有关出售贝壳股份及出售贝壳美国存托股份(合并计算)之一项或多项适用百分比

率(定义见上市规则)高于5%但均低于25%,故根据上市规则第14章,出售贝壳股份(与

出售贝壳美国存托股份整体合并计算时)构成本公司之须予披露交易并须遵守公告及申

报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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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宣布,本公司就出售上市证券已订立以下交易。

出售贝壳股份

于二零二五年七月十一日,本公司于公开市场以总代价约7.4百万港元(不包括交易成本)

出售合共147,000股贝壳股份,有关应收款项以现金结算。出售每股贝壳股份的平均价格(不

包括交易成本)约为50.59港元。

由于出售贝壳股份乃于公开市场进行,故无法确定所出售贝壳股份的对手方身份。就董

事于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后所深知、尽悉及确信,所出售贝壳股份的对手方及对手方的最

终实益拥有人均为独立第三方。

继出售贝壳股份后,本公司不再持有贝壳股份及贝壳美国存托股份。

有关贝壳之资料

贝壳

贝壳为一间于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获豁免公司及设有不同投票权架构。贝壳集团主要从

事房屋交易及相关服务。该公司率先在中国打造了平台基础设施和标准,致力于重塑服

务者作业模式,更高效地为消费者提供存量房和新房交易、房屋租赁、家装家居等其他

房产交易和居住服务。该公司拥有并经著中国服务品质领先的房产经纪品牌链家。

以下财务资料摘录自贝壳集团之已刊发文件:

截至二零二三年截至二零二四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经审核)

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经审核)

人民币千元千港元人民币千元千港元

净收入总额77,776,93285,554,62593,457,498102,803,248

除所得税开支前收入7,883,9958,672,3956,870,0697,557,076

净收入5,889,6046,478,5644,078,1804,485,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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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贝壳之已刊发文件,贝壳集团于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二零二四年十二月

三十一日的经审核综合资产净值分别约为人民币72,201百万元(相当于约81,587百万港元)

及人民币71,448百万元(相当于约78,593百万港元)。

根据贝壳之已刊发文件,贝壳集团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的未经审核综合资产净值

约为人民币68,951百万元(相当于约75,846百万港元)。

出售贝壳股份之理由及裨益

由于出售贝壳股份,本集团预计确认亏损约2.5百万港元,此将影响本集团截至二零二五

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损益,并按根据出售贝壳股份收取之代价与出售贝壳股份的

购入成本之间的差额计算。

本集团认为出售贝壳股份乃本集团重新分配资源及投资组合之机会。本集团已将出售贝

壳股份的全部所得款项合共约7.4百万港元用作本集团一般营运资金或其他适当投资机会

之代价。

由于出售贝壳股份乃于公开市场按现行市价进行,董事认为出售贝壳股份的条款属公平

合理,且符合本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

上市规则之涵义

出售贝壳股份

根据上市规则第14.22条及第14.23条就交易分类而言,由于出售贝壳美国存托股份及出售

贝壳股份涉及于十二个月期间内出售贝壳证券,故其项下分别拟进行的所有交易均被考

虑并合并为一项交易,总代价约37.1百万港元。

根据上市规则第14章,出售贝壳股份(单独计算)不构成本公司之须予披露交易。

由于有关出售贝壳股份及出售贝壳美国存托股份(合并计算)之一项或多项适用百分比率(定

义见上市规则)高于5%但均低于25%,故根据上市规则第14章,出售贝壳股份(与出售贝

壳美国存托股份整体合并计算时)构成本公司之须予披露交易并须遵守公告及申报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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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义

于本公告中,除文义另有所指外,下列词汇具有以下涵义:

「贝壳」指贝壳控股有限公司,一间于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之获豁免有

限公司,其股份于联交所上市(股份代号:2423)及其美国

存托股份于纽约证券交易所买卖(股票代码:BEKE)

「贝壳美国存托股份」指贝壳的美国存托股份,每股贝壳美国存托股份相当于三股

贝壳股份

「贝壳集团」指贝壳及其附属公司

「贝壳股份」指贝壳股本中之的A类普通股

「董事会」指本公司董事会

「本公司」指脑洞科技有限公司,一间于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其已发行股份于联交所主板上市(股份代号:2203)

「关联人士」指具上市规则所赋予的涵义

「董事」指本公司董事

「出售贝壳股份」指诚如本公告所披露,本公司出售147,000股贝壳股份

「出售贝壳美国存托

股份」

指诚如先前公告所披露,本公司于分别自二零二四年十一月

十一日(为免生疑问,根据上市规则,有关该出售并不构成

本公司的须予披露交易)起至二零二五年二月二十五日(包

括该日)期间进行的一系列出售合共184,800股贝壳美国存

托股份

「本集团」指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

「港元」指港元,香港法定货币

「香港」指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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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第三方」指独立于本公司及其关连人士且与彼等概无关连及并非与本

公司任何关连人士或任何彼等各自之联系人(定义见上市

规则)一致行动(定义见公司收购、合并及股份购回守则)

之第三方

「上市规则」指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

「中国」指中华人民共和国

「先前公告」指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五年二月十四日、二零二五年二月

十九日及二零二五年二月二十五日的公告有关出售贝壳美

国存托股份

「人民币」指人民币,中国法定货币

「股东」指股份之持有人

「股份」指本公司已发行股本中之普通股

「联交所」指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美国」指美利坚合众国

「%」指百分比。

承董事会命

脑洞科技有限公司

张量

主席兼执行董事

香港,二零二五年七月十一日

就本公告而言,以人民币计值的所有金额已按人民币1.00元兑1.10港元的汇率换算为港元(仅

供参考)。有关换算概不表示人民币金额已经或可能已获兑换。

本公告所载若干数字已作出四舍五入调整。因此,货币换算或百分比等值所示的数字未

必为该等数字的算术总和。

于本公告日期,董事会包括执行董事张量先生以及独立非执行董事许亮先生、陈晰先生

及张一波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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