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515 中华银科技 公告及通告:进一步延迟寄发有关根据特别授权认购新股份的通函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之内容概不负责,

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

部份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之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CHINA SILVER TECHNOLOGY HOLDINGS LIMITED

中华银科技控股有限公司

(于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

(前称

TC Orient Lighting Holdings Limited

达进东方照明控股有限公司)

进一步延迟寄发

有关根据特别授权认购新股份的通函

兹提述:

(1)

中华银科技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五年三月七日、二零

二五年三月二十四日及二零二五年五月十三日的公告,内容有关根据特别授权认购

新股份(「该等公告」);及

(2)

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五年四月十一日、二零二五年四月

三十日、二零二五年五月二十三日及二零二五年六月十三日的公告,内容有关延迟

寄发通函。除非文义另有所指,否则本公告所用词汇与该等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

涵义。


诚如先前所披露,载有(其中包括)有关认购事项(包括特别授权)的详情,以及股东

特别大会通告的通函(「通函」)原本预计将于二零二五年七月十一日或之前寄发予股

东。由于本公司需要额外时间最终确定通函,如有关认购事项的理由、所得款项用

途及本集团其他近期业务发展的资料,本公司现预计将通函的寄发日期进一步延后

至二零二五年八月八日或之前。

承董事会命

中华银科技控股有限公司

主席

金洁

香港,二零二五年七月十一日

截至本公告日期,董事会成员包括执行董事金洁先生(主席)、郭俊豪先生及梁嘉欣

女士;非执行董事魏晓民先生;以及独立非执行董事王国安先生、丘雨美女士及朱

沛祺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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