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383 雅居乐集团 公告及通告:(1)执行董事调任;及 (2)董事会辖下委员会的组成变更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的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

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内容而产

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雅居乐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于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3383)

(1)执行董事调任;及

(2)董事会辖下委员会的组成变更

雅居乐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董事

(「董事」)会(「董事会」)宣布,自本公告日期起生效,执行董事陈卓雄先生

(「陈先生」)已调任为非执行董事,以及不再担任本公司副总裁及本公司风险管

理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的成员。

执行董事的调任

陈先生已由执行董事调任为非执行董事,自本公告日期起生效。

陈先生的履历详情如下:

陈先生,68岁,于2005年8月获委任为执行董事。陈先生曾任本公司副总裁、风

险管理委员会成员。陈先生拥有逾32年丰富房地产发展及相关业务经验。彼过去

主要负责为本集团的整体营运提供指导。陈先生现为雅生活智慧城市服务股份有限

公司(「雅生活」)(股份代号:3319)之执行董事兼董事会联席主席及风险管理委

员会成员,负责就雅生活及其附属公司的整体发展制定战略及提供指导。陈先生为

陈卓林先生(执行董事、董事会主席兼本公司总裁)、陈卓喜先生(非执行董事)

及陈卓南先生(非执行董事)之兄弟。

陈先生曾获颁殊荣无数,当中包括「佛山市荣誉市民」、2000年由国家建设部主办

的国家小康住宅示范小区评比的「小区建设突出贡献奖」等殊荣。于公职方面,彼

于2004年曾任广东省房地产业协会常务理事。


陈先生已与本公司订立了一份委任函,固定任期为三年,自2025年7月11日起,

除非任何一方向另一方发出不少于一个月的书面通知提前终止。陈先生作为非执行

董事的任期将根据本公司组织章程细则的规定进行重选连任。依据委任函,陈先生

的董事袍金为每年200,000港元,该袍金乃参考市场水平、本集团业绩、个人资历、

对本公司的贡献及承担而厘定,并由本公司薪酬委员会及董事会不时检讨。

于本公告日期及 根据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

部所界定,(i)陈先生被视为拥有由陈氏家族信托(该信托的受益人包括但不限于陈卓林先

生、陈先生、陈卓喜先生及陈卓南先生)的共同受托人富丰投资有限公司、Todd, Richard

Frazer先生、Richardson, Clive Stuart先生及Deakin, Gary Colin先生透过Top Coast

Investment Limited持有的2,453,096,250股股份的权益;及(ii)彼亦被视为拥有于本公司间

接持有的雅生活643,485,064股H股的权益。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于本公告日期,陈先生(i)过去三年并无在其证券于香港或海外任何证

券市场上市的其他公众公司中担任任何董事职务;(ii)并没其他主要任命及专业资格;(iii)

并无拥有证券及期货条例第 XV 部所界定的任何其他本公司股份权益;及(iv) 与本公司任

何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或控股股东并无任何关系。

除本公告所披露者外,并无其他与陈先生的调任有关的资料须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

有限公司(「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第13.51(2)(h)至(v)条的任何规定予以披露,

亦无其他有关陈先生调任之事宜,须提呈联交所及本公司股东垂注。

董事会辖下委员会的组成变更

继陈先生由执行董事调任为非执行董事后,陈先生已不再担任风险管理委员会的成

员。风险管理委员会现时由3名成员组成,分别为岳元女士(作为主席)、黄奉潮

先生、彭说龙博士。

承董事会命

雅居乐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公司秘书

高梓燊

香港,2025年7月11日


于本公告日期,董事会由九名成员组成:即陈卓林先生(主席兼总裁)、黄奉潮先生、岳

元女士、陈卓雄先生、陈卓喜先生、陈卓南先生*、邝志强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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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照中先生

#

彭说龙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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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执行董事

非执行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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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非执行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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