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222 闽信集团 公告及通告:自愿公告 – 控股股东的财务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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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的内容概不负
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公告全部
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自愿公告
控股股东的财务资助
本公告乃由闽信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
集团」)自愿作出。
兹提述本公司日期为2024年8月30日有关控股股东的财务资助的持续
关连交易公告(「该公告」)。除另有说明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该公
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本公司董事会宣布,于2025年7月11日,本公司作为借款人与本公司控
股股东贵信作为贷款人签订股东贷款补充协议书(「补充股东贷款」),
据此贵信同意将年利率由3个月香港银行同业拆息加1.6%调整至1个月
或3个月香港银行同业拆息加1%。所有其他条款维持不变。
由于贵信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其实益持有本公司已发行股本约
59.53%,根据《上市规则》,补充股东贷款构成本公司的一项持续关连
交易。由于补充股东贷款并非以本集团的任何资产作抵押,并按一般
的商业条款或更佳条款进行,因此,根据《上市规则》第14A.90条,补
充股东贷款获全面豁免遵守股东批准、年度审阅及所有披露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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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董事会命
闽信集团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黄文胜
香港,2025年7月11日
于本公告日期,本公司执行董事为王非先生(主席)及黄文胜先生(副主席);
非执行董事为韩孝捷先生、周天行先生及游莉女士;独立非执行董事为叶启
明先生、张文海先生及梁创顺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