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343 太平洋航运 债券及结构性产品:根据赎回权利之赎回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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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B ISSUER (NO.5) LIMITED (「发行人」)
(于英属处女群岛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于2025年到期可转换为
(「担保人」)
之普通股并由担保人无条件及不可撤回地担保之
175,000,000美元年票息3%有担保可换股债券(「债券」)
(股份代号:40097)
根据赎回权利之赎回通知
兹提述担保人于2019年10月31日及2019年12月10日有关发行债券的公告,及随后于2020年4月17日、
2021年8月11日、2022年4月21日、2022年8月10日、2023年4月25日、2023年8月11日、2024年4月25日、
2024年8月21日及2025年5月2日有关调整转换价刊发的公告。除非另有所指,本公告所用的词汇与担保
人于2019年10月31日刊发的公告所使用的词汇具有相同涵义。
继最近期的一次债券持有人行使本金金额13,210,000美元的股份转换后,截止本公告日期,余下未被赎
回的债券之本金总额已减少至11,400,000美元(「余下债券」),占原本发行之债券本金总额的6.51%。
根据债券之条款及条件第8.2.1条,由于余下债券本金总额低于原本发行之债券本金总额的10%。发行人
已行使赎回权利,以100%的本金金额赎回所有余下债券,并支付截至2025年8月14日(即赎回日期)应
计但未支付的利息(「赎回权利」)。
余下债券的结算将于2025年8月14日进行,并在结算后注销余下债券。在完成余下债券的赎回后,发行
人将已赎回债券的全部本金总额,债券亦将相应地被完全注销。债券持有人如欲行使其转换权,应于
2025年8月5日香港时间下午3时前提交转换通知,转换价格为每股1.35港元。截至本公告日期,股份之
收市价为每股2.16港元。
本公告旨在通知债券持有人,发行人已根据债券之条款及条件行使赎回权利。
债券持有人应参阅债券的条款及条件,并在对本公告的任何方面或因发行人行使赎回权利而采取的行
动有任何疑问,应咨询其股票经纪人或其他注册证券交易商、银行经理、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
业顾问。
承董事会命
太平洋航运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秘书
莫洁婷
香港,2025年7月11日
于本公告日期,发行人之董事为Martin Fruergaard及 莫洁婷
于本公告日期,担保人之董事为:
执行董事 : Martin Fruergaard
独立非执行董事 :Irene Waage Basili、Stanley Hutter Ryan、Kirsi Kyllikki Tikka、庄伟林、Kalpana Desai 及王晓军
非执行董事 :张日奇 及 Mats Henrik Berglund
* 仅供识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