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357 美图公司 公告及通告:特别股东大会通告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的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
明,并明确表示概不会就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依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于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并以「美图之家」名称于香港经营业务)
(股份代号:
)
Meitu, Inc.
美图公司
特别股东大会通告
兹通告美图公司(「本公司」)谨订于
年
月
日(星期三)上午
时正(香港日期及时间)
假座香港九龙柯士甸道西
号环球贸易广场香港丽思卡尔顿酒店
楼碧玉厅举行特别股东大会
(「特别股东大会」),借以处理下列事项:
普通事项
1.
审议及(如认为适当)通过下列决议案(无论是否经修订)为本公司普通决议案:
「动议:
(a)
批准自本公司股份溢价账以现金方式向本公司股东宣派及派付中期股息每股普通股
(本公司股本中每股面值
0.00001
美元)
0.045
港元(「中期股息」);及
(b)
授权本公司任何董事(「董事」)在其绝对酌情认为就落实派付中期股息之目的或与
此有关而属必要或合宜的情况下,采取有关行动、进行有关事宜以及签立有关进一
步的文件。」
特别事项
2.
考虑及(如认为适当)通过下列决议案(无论是否经修订)为本公司一项特别决议案:
「动议,作为特别决议案,按本公司日期为
年
月
日之通函(「通函」)所载方式修订
本公司现时生效的现有第三份经修订及重述组织章程细则(「组织章程细则」),批准及采
纳注有「
A
」字样以文件形式提交特别股东大会并经特别股东大会主席简签以资识别的本
公司第四份经修订及重述组织章程细则(「新组织章程细则」)(载有通函所述对组织章程
细则作出的全部建议修订)作为本公司组织章程细则,以取代并摒除组织章程细则,于特
别股东大会结束后即时生效,并谨此授权董事及本公司公司秘书及╱或本公司注册办事
处供应商办理一切所需的事项,以落实采纳新组织章程细则,包括但不限于处理向香港
及开曼群岛公司注册处长的必要备案。」
承董事会命
美图公司
董事长
吴泽源
香港,
年
月
日
香港主要营业地点:
香港九龙
柯士甸道西
号
环球贸易广场
层
7702A
室
注册办事处:
Cricket Square, Hutchins Drive
PO Box 2681
Grand Cayman, KY1-1111
Cayman Islands
附注:
(1)
特别股东大会将以实体会议形式举行。所有于特别股东大会上提呈的决议案均将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
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及组织章程细则以投票方式表决,惟倘大会主席秉诚根据上市规则及组织章程细则决定
允许有关纯属程序或行政事项的决议案以举手方式进行表决则除外。表决结果将根据上市规则刊载于香港交易及
结算所有限公司网站
(w.hkexnews.hk)
及本公司网站
(w.meitu.com)
。
(2)
任何持有两股或以上股份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特别股东大会并于会上投票,且均可委任一名或多名受委代表
出席大会并代其投票。受委代表毋须为本公司股东。委任超过一名受委代表的股东须于委任表格内指明每名受委代
表获委任的股份数目及类别。
(3)
代表委任表格连同签署人的授权书或其他授权文件(如有)或该授权书或授权文件的经核证副本,无论如何必须于
特别股东大会或其任何续会(视情况而定)指定举行时间
小时前交回本公司的香港证券登记分处香港中央证券登
记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
号合和中心
17M
楼,方为有效。填妥及交回代表委任表格后,本公司股
东仍可依愿亲身出席特别股东大会(或其任何续会),并于会上投票,而在此情况下,代表委任文据将被视为已撤销。
(4)
倘为任何股份联名持有人,则任何一名联名持有人均可亲身或委派代表就有关股份投票(犹如彼为唯一有权投票
者),但如若超过一名联名持有人出席大会,则排名首位之联名持有人亲身或委任代表投票后,其他联名持有人之投
票将属无效,就此而言,排名先后乃依照本公司股东名册内联名持有人之排名次序而定。
(5)
于
年
月
日(星期三)名列本公司股东名册之股东有权出席特别股东大会(或其任何续会)并于会上发言及投
票。为厘定有权出席特别股东大会(或其任何续会)并于会上发言及投票之股东之身份,本公司将于
年
月
日
(星期五)至
年
月
日(星期三)(包括首尾两日)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期间将不会办理任何股份过户
手续。为符合资格出席特别股东大会(或其任何续会),本公司所有股份过户文件连同相关股票及过户表格最迟须于
年
月
日(星期四)下午
时
分前送达本公司香港证券登记分处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湾仔
皇后大道东
号合和中心
楼
1712-1716
室)。
(6)
倘本公司股东于特别股东大会上批准中期股息,为厘定获派中期股息之资格,本公司将于
年
月
日(星期二)
至
年
月
日(星期四)(包括首尾两日)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期间将不会进行股份过户登记。为合资格
享有中期股息,本公司所有股份过户文件连同相关股票及过户表格须不迟于
年
月
日(星期一)下午
时
分
填妥及送达本公司之香港证券登记分处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
号合和中心
楼
1712-1716
室)。
(7)
倘于特别股东大会当日上午
时正至上午
时正之任何时间(香港时间)八号或以上热带气旋警告信号、超强台风引
致的「极端情况」或黑色暴雨警告信号生效,特别股东大会将押后或延期举行。本公司将于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
司网站
(w.hkexnews.hk)
及本公司网站
(w.meitu.com)
刊发公告,通知本公司股东续会或延会的日期、时间及地
点。
(8)
一份载有关本通告所载建议决议案之更多详情的通函将连同本通告寄发予本公司全体股东。
于本通告日期,执行董事为吴泽源先生(亦称为:吴欣鸿先生);非执行董事为陈家
荣
先生及洪育鹏先生;独立非执行董事
为周浩先生、赖晓凌先生及潘慧妍女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