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963 阳光保险 公告及通告: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六个月之未经审计中期业绩公告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的内容概不负责,对其

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内容

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Sunshine Insurance Group Company Limited

阳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6963)

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六个月之

未经审计中期业绩公告

阳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会谨此宣布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截至2025年6

月30日止六个月之未经审计中期业绩。本业绩公告刊载本公司2025年中期报告全文,并

符合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香港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中有关中期业绩初步公告附

载的资料之要求。

本业绩公告的中英文版本可在本公司网站(w.sinosig.com)和香港联交所网站

(w.hkexnews.hk)查阅。本公司2025年中期报告亦将于2025年9月刊发于上述本公司网

站及香港联交所网站,并寄发予已表示希望收取本公司公司通讯之印刷版的H股东。

承董事会命

阳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公司秘书

舒高勇

香港,2025年8月22日

于本公告日期,本公司董事会由执行董事张维功先生、李科先生及彭吉海先生;非执行

董事蔡其武先生、王京伟先生、陈勇先生、钱毅群女士及侯惠胜先生;及独立非执行董

事刘湛清先生、贾宁女士、吴晓球先生、洪崎先生及徐莹先生组成。


01阳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2025 年中期报告

释义2

关于我们

公司资料7

业绩摘要9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业务概览11

业绩分析21

专项分析44

重要事项47

未来展望48

内含价值50

其他资料57

财务报表及其他

独立审阅报告71

合并财务报表及附注72


02 释义

释义

「公司章程」或「章程」指《阳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董事会」指本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指本公司监事会

「中国银保监会」指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银监会与中国保监会按国务

院于2018年3月24日发布的《国务院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国发

[2018]6号)合并成为的监管机构,以及若文义有所指则包括其前身

(即中国银监会及中国保监会)

「中国银监会」指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根据国务院于2018年3月24日发布的

《国务院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国发[2018]6号)已与中国保监会合

并成为中国银保监会

「中国」指就本报告及地区参考而言,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除非文意

另有指明外,本报告对于「中国」的提述不包括香港、澳门和台湾

「中国保监会」指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根据国务院于2018年3月24日发布的

《国务院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国发[2018]6号)已与中国银监会合

并成为中国银保监会

「《公司条例》」指香港法例第622章《公司条例》(经不时修订、补充或以其他方式修

改)

「公司」或「本公司」指阳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一家于2007年6月27日根据中国法律

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及若文义有所指则包括其于本公司注

册成立前的前身

「《企业管治守则》」指上市规则附录C1所载的企业管治守则


释义03阳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2025 年中期报告

「董事」指本公司董事

「境内未上市股份」指本公司股本中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的普通股,由中国自然人或根

据中国法律成立的实体以人民币认购及缴足

「全球发售」指香港公开发售及国际发售

「本集团」、「集团」或「我们」指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

「H股」指本公司股本中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的境外上市外资股,已于

2022年12月9日起于香港联交所上市并买卖

「港元」指香港的法定货币港元

「香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

「香港发售股份」指本公司根据香港公开发售提呈发售以供认购的14,501,000股H股

「香港公开发售」指根据招股章程所载条款及条件按发售价提呈香港发售股份供香港公

众人士认购,详述于招股章程「全球发售的架构」一节

「香港联交所」或「联交所」指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为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的全资附

属公司

「国际发售股份」指本公司根据国际发售发售的1,135,651,500股H股

「国际发售」指国际承销商根据S规例在美国境外以离岸交易方式向非美籍人士按

发售价提呈发售国际发售股份,详述于招股章程「全球发售的架构」

一节


04 释义

释义

「最后实际可行日期」指2025年8月22日,即本报告刊发前确定当中所载若干资料的最后实

际可行日期

「上市」指H股于主板上市

「上市日期」指H股在联交所首次买卖的日期,为2022年12月9日

「上市规则」或「香港上市规则」指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经不时修订)

「澳门」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

「主板」指联交所营运的股票市场(不包括期权市场),独立于联交所创业板并

与其并行运作

「《标准守则》」指上市规则附录C3所载《上市发行人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指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根据国务院于2023年3月20日发布的《国

务院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国发[2023]5号),在原中国银保监会基

础上组建的监管机构,以及若文义有所指则包括其前身(即中国银

保监会)

「招股章程」指本公司就全球发售及上市所刊发日期为2022年11月30日的招股章

「S规例」指美国证券法S规例

「报告期」指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六个月

「人民币」指中国法定货币人民币。本报告所载金额若无特别说明,货币种为

人民币


释义05阳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2025 年中期报告

「《证券及期货条例》」指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经不时修订、补充或以其他方

式修改)

「股份」指本公司股本中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的普通股

「股东」指股份持有人

「国务院」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务院

「附属公司」指《公司条例》第15条所界定者

「阳光资管」指阳光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一家于2012年12月4日根据中国法律

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截至最后实际可行日期,本公司于其中直接

及间接持有约80%股权

「阳光资管(香港)」指阳光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一家于2021年1月22日在香港完成

公司注册的有限公司,截至最后实际可行日期,阳光资管及阳光人

寿分别于其中持有75%及25%股权

「阳光人寿」指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一家于2007年12月17日根据中国法

律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截至最后实际可行日期,本公司于其中持

有99.9999%股权

「阳光财险」指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一家于2005年7月28日根据中国法律

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截至最后实际可行日期,本公司于其中持有

约100%股权

「阳光信保」指阳光信用保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前称阳光渝融信用保证保险股份

有限公司),一家于2016年1月11日根据中国法律成立的股份有限

公司,截至最后实际可行日期,本公司于其中持有约87.33%股权


06 释义

释义

「监事」指本公司监事会成员

「美国」指美利坚合众国、其国土、属地及受其司法管辖的所有地区

「美元」指美国法定货币美元


关于我们07阳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2025 年中期报告

公司资料

注册名称

法定中文名称:

阳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文简称:

阳光保险

法定英文名称:

Sunshine Insurance Group Company Limited

英文简称:

SUNSHINE INS

注册办事处

中国深圳市

南山区粤海街道海珠社区

兰芷二路66号

阳光保险大厦3001-3008

(邮编:518054)

香港主要营业地点

香港湾仔

皇后大道东248号

大新金融中心40楼

股份上市地点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股份类别

H股

股份名称

阳光保险

股份代号

H股证券登记处

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

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183号

合和中心17楼1712-1716号舖


08 关于我们

公司资料

网址

w.sinosig.com

投资者关系部门

证券事务部

电话:(8610) 5828 9818

电邮:ir@sinosig.com

法定代表人

张维功先生

董事会秘书

聂锐先生

授权代表

彭吉海先生

舒高勇先生

联席公司秘书

舒高勇先生

刘国贤先生

核数师

安永会计师事务所

(执业会计师以及注册公众利益实体核数师)

香港法律顾问

高伟绅律师行

中国法律顾问

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664161245Y


2025年 6月30日╱ 2025年1-6月2024年 12月31日╱ 2024年1-6月增减变动
625,563
563,360
62,203
4.85
32,441
80,814
3,481
3,389
0.29
5.7%

关于我们09阳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2025 年中期报告

业绩摘要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注1: 以归属于公司股东数据填列。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增减百分比按照四舍五入前数据计算得出。

注2: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指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期内净利润除以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总额。


管理层讨论

与分析

业务概览11

业绩分析21

专项分析44

重要事项47

未来展望48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11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阳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2025 年中期报告

资产配置能力方面,以长期稳健、穿越周期为原则,

发挥保险资金作为「长期资金」的特点和优势,不断优

化资产配置,持续提升资产与负债两端科学、动态匹

配的能力。

客户经营能力方面,提高基础服务品质与效率的硬实

力,提升客户需求感知与洞察的软实力,针对个人客

户专注全生命周期保险产品特别是银发产品的设计开

发,打造阳光特色的产品与服务。针对团体客户,持

续扎实推进伙伴行动,著力增强非车业务的风险减量

服务能力。

科技创新能力方面,全方位深化数智化转型,持续

提升大模型应用能力,推动主要业务领域的AI场景重

构、流程再造及应用突破,促进数据资产的积累和应

用,通过数据智能为保险主业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

能。

一、业务概览

2025年上半年,公司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取向,

秉承创业初心,坚守战略定力,科学审慎预判长期利

率下行趋势的潜在影响,在「好中求进」发展理念的引

领下,扎实推进「新阳光战略」,实现整体稳健经营、

平衡增长,价值创造、客户经营、科技创新等各项核

心能力有效提升,进一步夯实公司高质量发展、高价

值成长的基础。

价值创造能力方面,阳光人寿以夯实利源基础和资产

负债匹配为核心任务,持续强化「三差」管理,深化实

施「一身两翼」战略,坚定推进产品结构和销售队伍转

型。阳光财险以「生命表工程」为核心抓手,不断提升

风险定价、资源配置、成本管理能力。


12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062.0亿元,较上年末增长

13.8%;合同服务边际余额560.8亿元,较上年

末增长10.3%;

  • ,夯实利源基础,推动价值与

利润双增长。有序推进业务结构调整,有效降低

负债成本,利率风险管理能力显著提升。持续实

施精细化运营管理,实现经营成本持续下降与运

营效率不断提升;

  • ,个险营销员的专业素质与综

合销售能力进一步强化,传统队伍学历结构改

善,精英队伍活动人力稳步增长、产能保持高水

平。

(一)经营业绩

2025年上半年,公司业务保持稳健增长,价值创

造能力持续提升。总保费收入808.1亿元,同比增

长5.7%。实现保险服务收入324.4亿元,同比增长

3.0%。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3.9亿元,同比增

长7.8%。集团内含价值1,284.9亿元,较上年末增长

11.0%。2025年6月末,有效客户数

(1)

3,011.6万。

寿险

(2)

经营稳中有进,价值增长与结构优化并

进,价值发展能力与韧性不断增强。

  • ,同比增长7.1%;新业务

价值40.1亿元,可比口径

(3)

同比增长47.3%;

注1: 有效客户指统计时点至少持有一张有效保单的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不含赠险,投保人与被保险人为同一人时视为一个客户。因对购

买多个产品的客户进行除重处理,子公司客户数相加不等于集团客户总数。

注2: 寿险业务指阳光人寿的业务。

注3:可比口径增速,当期及去年同期的新业务价值基于2024年末的投资回报率假设4.0%和风险贴现率假设8.5%计算。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13

阳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2025 年中期报告

坚持长期投资战略,实现稳健收益。

  • 、期限长、稳定性高的

独特优势,多维度优化资产配置,深化资产负债

联动管理,强化战略底仓配置理念和定力,追求

长期稳健、穿越周期的投资收益。集团总投资

产规模为5,918.6亿元,上半年实现总投资收益

107.0亿元,年化总投资收益率4.0%,年化综合

投资收益率5.1%。

  • ,以产品和服务为抓手,以

新策略、新模式、新产品积极参与市场竞争,精

细化客户服务,加强综合资产管理能力输出,推

动第三方业务平稳发展。资管公司受托管理第三

方资产规模为2,224.1亿元。

财险

(1)

业务结构持续优化,盈利能力稳步增强。

  • ,同比增长2.5%;
  • %,同比提升4.5个百分点;

家用车保费在车险中占比65.3%,同比提升3个

百分点;

• 承保综合成本率

(2)

98.8%,同比下降0.3个百分

点;实现承保利润2.9亿元,同比增加0.9亿元。

注1: 财险业务指阳光财险的业务。

注2: 基于新保险合同准则计算的承保综合成本率=(保险服务费用+(分出保费的分摊-摊回保险服务费用)+(承保财务损益-分出再保险财

务损益)+提取保费准备金)╱保险服务收入。


14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深化智能客服机器人建设,逐步拓展

智能服务领域,以智能化驱动客户服务升级,远

程服务全流程无人办理率达65%,智能服务满意

度达82%。研发理赔服务机器人,通过「智能应

用+流程重塑」,创新打造理赔服务场景的企微机

器人,大幅提升服务效率,降低服务成本。

  • :在三差管理、财务管理、投资管理、

招采物控、客户管理、智能定价、理赔管理、

机构管理、稽核审计、AI编码等多个场景,全面

布局智能体建设。

AI应用创新攻坚向深,数智化升级全面提速。

紧跟AI发展趋势,大模型应用能力持续提升。深入推

进「机器人工程」与「数据工程」,在销售、服务、管

理等核心领域深挖场景价值,通过解构流程、优化模

式,以AI应用能力实现提质、降本、增效。

  • :依托销售辅助机器人、AI客户经营助

手的建设及数据赋能项目落地,为销售人员提供

更精准的客户画像、更匹配的产品方案与更优质

的服务话术,显著提升展业效能。AI客户经营助

手用户满意度达到95%。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15

阳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2025 年中期报告

祉。持续增进民生普惠,不断丰富保险供给,精

准覆盖新市民、残疾人、老年人等重点群体,提

供大病保险、惠民保、长护险、防贫保等各类普

惠性保障16万亿元,向近60万人次支付赔款约

20亿元。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为336个「一带

一路」项目提供风险保障739亿元,覆盖沿线63个

国家和地区。强化科技金融支撑,持续加大保障

力度,提供各类科技保险保障约370亿元,切实

覆盖科技研发、成果转化与推广应用全链条。

服务国计民生,践行责任担当,推动绿色转型。

  • ,服务国家战略。2025年上半

年,公司为实体经济提供风险保障35万亿元,

投资余额逾4,800亿元。聚焦小微纾困解难,为

中小微企业提供风险保障近1.2万亿元。全力护

航乡村振兴,提供农业保险、涉农保险、乡村人

口人身保险等风险保障共计830亿元,筑牢粮食

安全屏障,助力乡村产业兴旺,守护农民健康福


16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践行低碳运营。保险、投资双

轮驱动把握绿色发展机遇,绿色保险持续扩容,

2025年上半年,为305万次企业及个人提供绿色

保险保障近7.5万亿元,提供赔款支持约27亿元;

加大投资力度支持绿色产业发展及绿色转型领

域,可持续投资余额超640亿元,其中绿色投资

超220亿元。以实际行动推动运营低碳转型,助

力可持续发展,持续强化职场节能减排管理,广

泛开展绿色办公宣教,引导全员践行环保理念;

深化数字化应用,提升线上化服务覆盖,有效降

低运营能耗。

  • ,共建和谐社会。公司充分发挥

保险主业与医疗健康资源优势,广泛组织并参

与助学、助老、济困等公益活动。2025年上半

年,动员志愿者5,029人次,志愿服务时长共计

13,399小时。截至2025年6月末,累计在全国

25个省份援建博爱学校77所;持续推进「万名村

医能力提升计划」,累计培训乡村医生23,291人

次。真诚关爱员工与代理人,父母赡养津贴累计

支付6.4亿元,惠及员工父母超过7万人。


2025年6月30日╱ 2025年1-6月2024年12月31日╱ 2024年1-6月增减变动
625,563
563,360
62,203
55,837
45,119
3,481
3,389
0.29
5.7%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17

阳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2025 年中期报告

(二)主要指标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注1: 以归属于公司股东数据填列。每股收益增减百分比按照四舍五入前数据计算得出。

注2: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指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期内净利润除以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总额。


2025年6月30日╱ 2025年1-6月2024年12月31日╱ 2024年1-6月增减变动
32,441
28,253
591,863
3.8%
4.0%
5.1%
8,627
4,973
56,078
23,753
23,218
98.8%

18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三)其他财务和业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注1: 净投资收益包括固定收益类金融资产的利息收入、权益类金

融资产的股息收入、投资性房地产的经营租赁收入、应占联

营企业和合营企业收益及亏损、买入返售证券及活期存款的

利息收入。

注2: 总投资收益指净投资收益、已实现损益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的总和减去投资产减值损失。

注3: 综合投资收益指总投资收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应占联营企业和合

营企业的其他综合收益的总和,未包含2025年1-6月的阳光人

寿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

的公允价值变动1,021百万元。2024年1-6月根据历史数据进

行相应调整。

注4: 在净、总和综合投资收益率的计算中,作为分母的平均投资

资产参考Modified Dietz方法的原则计算且未考虑阳光人寿的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的公

允价值变动额,并扣除卖出回购证券。2024年1-6月根据历

史数据进行相应调整。

注5: 在年化投资收益率计算中,仅对固定收益类金融资产的利息

收入、权益类金融资产的股息收入、投资性房地产的经营租

赁收入、应占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收益及亏损、买入返售证

券及活期存款的利息收入进行年化处理。

注6:承保综合成本率=(保险服务费用+(分出保费的分摊-摊回保

险服务费用)+(承保财务损益-分出再保险财务损益)+提取保

费准备金)╱保险服务收入。


2025年6月30日╱ 2025年1-6月2024年12月31日╱ 2024年1-6月增减变动
128,486
4,008
233
216
247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19

阳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2025 年中期报告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注1: 当期及去年同期的新业务价值基于2024年末的投资回报率假设4.0%和风险贴现率假设8.5%计算。

注2: 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的最低监管要求为100%。


资产负债表项目2025年 6月30日2024年 12月31日变动幅度主要变动原因
4,732
21,759
20,461
10,797
15,099
6,366
利润表项目2025年 1-6月2024年 1-6月变动幅度主要变动原因
6,349
(7,136)
(474)

20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四)合并报表中变化幅度超过30%的重要项目及原因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2025年1-6月2024年1-6月同比
15,341
3,437
11,904
35,436
12,873
22,563
4,663
55,440
19,008
36,432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21

阳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2025 年中期报告

二、业绩分析

阳光人寿

(一)业务分析

2025年,寿险行业深化转型持续演进,阳光人寿锚定高质量发展主线,扎实落地「新阳光战略」,加快核心能力

突破。稳步推进转型升级,深化资产负债协同,价值发展韧性显著增强,稳健盈利能力显著提升。2025年上

半年,阳光人寿实现总保费收入554.4亿元,同比增长7.1%;上半年新业务价值40.1亿元,可比口径同比增长

47.3%。截至2025年6月30日,有效客户数1,162.5万。

1、 业务经营

2025年上半年,阳光人寿深入贯彻多元化发展战略,通过多业务条线协同推进,全面加速转型升级进程。公司

经营效能持续增强,价值创造能力显著提升,有序推进产品结构转型,有效压降负债成本,为公司长期可持续

发展奠定基础。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注1: 其他业务包括团险、电销、网销、经代等。


22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传统队伍方面,持续夯实发展根基,强化基层机构经

营管理能力,全面提升传统队伍的投产效率;坚持队

伍的优增优育,不断改善基盘队伍素质。深化「三╱

五╱七」产品体系落地,配套智能展业工具,提升队

伍专业能力。2025年上半年,活动人均产能2.4万

元,新人活动人均产能1.8万元。

精英队伍方面,坚持高标准人才选拔机制,深化精细

化客户运营体系建设。通过多元化拓客渠道建设和差

异化服务方案支持,全面提升队伍活动水平,保持队

伍高位产能。2025年上半年,精英团队整体素质保持

优异,本科及以上学历占比近50%,大专及以上学历

占比90%以上;月均活动人力同比提升4.7%,人均

产能为传统队伍的2倍以上。

(1) 个险业务

个险深化高质量发展转型,坚定不移推进「一身两翼」

战略,深化差异化管理模式,加速职域开拓模式创

新,构筑持续价值增长引擎;深入推进营销队伍转型

发展,强化多元产品销售能力,以「浮动收益+风险保

障」双产品策略推动业务结构优化。2025年上半年,

实现个险总保费153.4亿元,同比增长12.1%,新单

保费34.4亿元,其中浮动收益型产品与保障型产品占

比超50%;月均人力5.0万人,同比减少4.3%,活动

人均产能

(1)

2.8万元,保持较高水平。

注1: 个险人均产能指当期月均新单标准保费与月均活动人力的比率。新单标准保费=一年期以上新单期缴保费收入x折算系数+一年期以上

新单趸缴保费收入x0.1+一年期及以内短期险保费收入x1.0;对于一年期以上十年期以下期缴保费的折算系数为「缴费年限╱10」,十

年期以上期缴保费收入折算系数为1.0。个险活动人力的标准为当月新单标准保费大于人民币1,000元。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23

阳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2025 年中期报告

注1: 银保活动人均产能指当期月均新单期缴标准保费与月均活动人力的比率。银保活动人力的标准为当月新单期缴标准保费大于人民币0

元。

优势。2025年上半年,银保整体业务发展稳健,实

现总保费收入354.4亿元,同比增长4.2%,其中新

单保费128.7亿元。新单期缴保费中浮动收益型产品

占比27.1%,提升11.0个百分点;活动网点数同比提

升7.6%,活动人力同比提升2.1%,活动人均产能

(1)

15.3万元。

(3) 其他业务

团险、电销、网销、经代等业务,通过差异化场景

布局与产品策略形成协同效应,培育新的获客通道,

产品结构更加多元,有效增强价值创造和协同发展能

力。上半年,其他业务总保费收入合计46.6亿元,同

比增长14.9%。

职域营销方面,以个人养老保险业务发展为突破口,

通过持续优化项目运营机制和完善客户经营体系,B端

合作规模显著扩大,C端客户转化效率持续提升,两

端双轮驱动有效促进价值贡献能力快速提升。2025年

上半年,实现总保费收入4.3亿元,同比增长58.3%。

(2) 银保业务

银保持续深化价值发展战略,坚定不移推进业务转型

升级,实现产品结构显著优化。深耕多元化渠道布

局,强化银行合作深度,持续锻造专业化销售队伍,

有效提升队伍对业务转型的适应性,增强差异化竞争


24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产品,构建4大类13款产品矩阵,加速拓展浮动收益

型产品版图,满足新经济周期下客户多元财富管理需

求。

阳光人寿坚持以客户为中心,持续优化「知心阳光」服

务体系建设,建立服务产品「四性」的分级评价标准,

全面升级服务设计与品质管控要求,提升为客户提供

美好生活的综合解决方案的能力,持续提升服务产品

满意度。居家养老领域,打造全场景阳光居家养老服

务生态,用适合老年人且使用便捷的「小阳智能屏」为

操作载体,为客户提供即时、全面、安心的健康及

生活类服务,目前已覆盖全国31个省级行政区233个

城市。健康医疗方面,构建「预防-诊疗-康复」全周

期管理闭环,有效解决医疗资源可及性、服务连续性

等核心问题。教育方面,系统整合海内外优质教育资

源,形成「海外留学+国内升学」双轮驱动模式,形成

覆盖全学龄段的教育服务体系。

2、 客户经营

2025年上半年,阳光人寿持续深化「知心阳光」战略内

涵,全面启动「客户需求感知计划」,以客户体验官队

伍为抓手,实施广泛的客户需求调研,基于深度客户

洞察结果,优化客户分类经营体系,加大产品与服务

体系的布局,优化客户服务体验。上半年中高客户经

营稳步提升,有效保单累计首年标准保费15万元及以

上的客户数增长20.5%,有效保单累计首年标准保费

5万元及以上的客户数增长17.5%。

公司紧抓新经济周期与人口老龄化机遇,全面升级产

品战略布局。养老金融领域,以创新产品设计,丰

富个养产品矩阵,拓展高龄投保人群,精准匹配银发

客群的养老保障需求;健康保障方面,重点布局医保

目录外的创新药、特药保障功能,更好地满足医改背

景下客户差异化的保障需求。优化升级财富管理功能


2025年1-6月2024年1-6月同比
49,437
42,652
6,695
90
229
5,774
55,440
排名产品名称险种类型2025年1-6月 总保费收入主要 销售渠道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25

阳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2025 年中期报告

3、 产品经营

(1) 按业务类型分析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2) 前五大产品信息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1阳光人寿臻鑫倍致终身寿险传统型寿险14,865银保

2阳光人寿臻安倍致终身寿险传统型寿险4,441银保

3阳光人寿臻悦倍致终身寿险传统型寿险3,271银保

4阳光人寿阳光升B款终身寿险传统型寿险3,244个险

5阳光人寿金吉利D款两全保险传统型寿险3,175银保


2025年1-6月2024年1-6月同比
96.2
95.6
2025年1-6月2024年1-6月同比
3,852
3,836
3,378
3,141
3,079
2,989
2,667
1,876
1,832
1,831
28,481
26,959
55,440

26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 销售赋能

阳光人寿加速推进销售场景的数智化升级,通过AI、

大数据等技术的深度应用,推动销售队伍从「产品导

向」向「客户需求导向」的专业化转型。公司全面升级

自主研发的「客户家庭保障需求建议系统」,依托动态

6、 科技应用

2025年上半年,阳光人寿深入实施「科技阳光」战略,

将科技创新作为推动高质量发展转型的核心引擎,全

面深化AI、大数据等前沿技术在保险业务全场景的融

合应用,以数字化赋能驱动经营效率跃升与商业模式

的创新突破,持续打造智慧保险新生态。

4、 保费继续率

5、 前十大地区保费收入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27

阳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2025 年中期报告

至2025年6月底,「我家阳光」AP累计注册用户突破

619.2万,较上年末增长7.3%。

公司聚焦银发群体线下业务办理流程繁琐、智能工具

使用存在障碍等保单服务痛点,依托金融科技实施专

项适老化改造和智能化功能升级,创新推出「阳光云柜

面」智能服务平台,构建「零距离、无障碍、有温度」

的远程服务新范式,全面覆盖保全、投诉、调查等

核心业务场景,显著提升了银发客群的金融服务可及

性,切实保障了银发群体的金融消费权益。

(3) 风险管控

阳光人寿通过深化数据智能技术在风控领域的应用,

持续提升业务品质管控能力,有效防范保险欺诈风

险。一方面,不断优化和扩充外部医疗数据资源,强

化核保核赔环节的风险管控,实现对高风险保单的精

准识别;另一方面,依托第三方数据资源,建立了医

疗发票真伪鉴别机制,实时监测发票篡改行为,并对

高风险保单进行及时预警。2025年上半年,风控系

统成功拦截高风险保单2,597件,有效遏制了虚假投

保、带病投保及骗保等欺诈行为的发生。

数据分析能力,实时捕捉客户需求变化,精准识别客

户全生命周期各阶段的个性化保障缺口,增加客户服

务触点,助力销售团队深度洞察客户需求,实现精准

化、定制化服务。

公司深化AI技术在客户经营场景的应用,全面优化「内

容中心」的智能化生产能力,打造更智能、更高效的

数字化营销生态。通过AI辅助文案生成、智能视频剪

辑等技术,高效产出视频、图文、课件及海报等多形

态营销素材,精准匹配不同销售场景需求,显著提升

一线队伍的内容运营效率与客户经营能力。

(2) 客户服务

阳光人寿持续深化数字化服务生态建设,通过线上

化、智能化场景创新全面提升客户体验。2025年上

半年,「我家阳光」AP完成30项核心功能的新增与优

化,实现服务颗粒度与平台运营能力的双重升级。

平台新增「智能核保助手」「AI时光机」「社群AI帮手」等

场景化创新应用,为客户带来更具沉浸感和趣味性的

互动服务体验;持续迭代「保险大富翁」「超级会员日」

等线上互动活动,有效增强了用户粘性与口碑。截


2025年1-6月2024年1-6月同比
3,524
8,627
(4,973)
2,364
8,934
(2,966)
2,922
2025年1-6月2024年1-6月同比
8,627
7,839
788

28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二)利源分析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注1: 总投资收益指净投资收益、已实现损益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的总和减去投资产减值损失。净投资收益包括固定收益类金融资产的

利息收入、权益类金融资产的股息收入、投资性房地产的经营租赁收入、应占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收益及亏损、买入返售证券及活

期存款的利息收入。

注2: 其他包括其他收入、财务费用、其他业务及管理费用、所得税等。

保险服务收入

2025年上半年阳光人寿实现保险服务收入8,627百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7.5%,主要由于业务规模扩大所致。

其中,合同服务边际释放2,304百万元,非金融风险调整变动227百万元。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2025年1-6月2024年1-6月同比
4,973
4,236
737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29

阳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2025 年中期报告

保险服务费用

2025年上半年阳光人寿发生保险服务费用4,973百万元,与去年同期持平。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投资业绩

2025年上半年阳光人寿实现投资业绩2,364百万元,较去年同期减少33.6%。其中,总投资收益为8,934百万

元,较去年同期增长23.6%,主要由于资本市场波动所致。

净利润

主要受上述原因影响,2025年上半年阳光人寿实现净利润2,922百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5.6%。


原保险保费收入2025年1-6月2024年1-6月同比
12,495
12,777
5,213
2,462
1,860
1,157
2,085
25,272

30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阳光财险

(一)业务分析

2025年上半年,阳光财险坚持「稳字当头、好比快好」的发展基调,持续加快金融「五篇大文章」重点领域的

创新布局,规模保持平稳增长,业务结构持续优化,盈利能力稳步增强。实现原保费收入252.7亿元,同比

增长2.5%。其中,非车险保费收入同比增长12.5%,占比50.6%,同比提升4.5个百分点。承保综合成本率

98.8%,同比下降0.3个百分点;实现承保利润

(1)

2.9亿元,同比增加0.9亿元。

注1: 基于新保险合同准则计算,承保利润=保险服务收入-保险服务费用-分出保费的分摊+摊回保险服务费用-承保财务损失+分出再保

险财务损益-提取保费准备金。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注1: 其他主要包括企业财产险、农险、工程险、特殊风险保险、船舶保险、家庭财产保险及信用险等。


2025年1-6月2024年1-6月同比
289
29.9%
68.9%
98.8%
2025年1-6月原保险 保费收入保险 金额保险 服务收入保险 服务费用承保 利润承保 综合成本率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31

阳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2025 年中期报告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注1: 承保综合费用率=(获取费用摊销+维持费用)╱保险服务收入。

注2: 承保综合赔付率=(已决赔付+未决赔付+亏损合同损益+(分出保费的分摊-摊回保险服务费用)+(承保财务损益-分出再保险财务损

益)+提取保费准备金)╱保险服务收入。

1. 分险种业务情况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机动车辆险12,49512,821,98113,15112,73125698.1%

非机动车辆险12,77765,600,84610,60210,4873399.7%

意外伤害和短期健康险5,21350,907,9783,3593,2567997.7%

保证险2,462168,1842,6562,5981899.3%

责任险1,8607,429,9421,7831,884(91)105.1%

货物运输险1,1572,100,3071,1531,151(11)101.0%

其他2,0854,994,4351,6511,5983897.7%

(1) 机动车辆险

阳光财险持续优化升级车险智能生命表,不断提升风险定价和资源科学配置能力,搭建新能源车险专属生命

表,落地「主机厂、经销商、平台、散单」四大场景发展策略,深化渠道转型升级,强化理赔管理与风险定价的

有效融合,车险业务结构进一步优化,品质管控能力与承保盈利能力明显增强。2025年上半年,车险原保险保

费收入125.0亿元,同比下降6.0%,其中,家用车保费占比同比提升3.0个百分点,新能源车险保费占比同比

提升2.1个百分点;承保综合成本率98.1%,同比下降1.6个百分点,实现承保利润2.6亿元,同比增加2.1亿元。


32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保证险

阳光财险积极响应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导向,聚

焦平台商家、旅行社、售电公司、施工企业等各类

经营主体的实际风险需求,通过保证金保险替代履约

交易担保,有效为企业减负降本,助力持续稳定健康

发展。同时,继续保持融资性保证保险审慎发展策

略,持续收紧风险敞口,提升风险定价和风险管理能

力,优化业务结构,降低期末贷款余额。2025年上半

年,保证险业务原保险保费收入24.6亿元,同比增长

34.9%;承保综合成本率99.3%。

责任险

阳光财险持续推动安全生产、绿色低碳、社会治理等

领域业务布局拓展,加大对低空经济、新能源、装备

制造、人工智能等科创领域的产业研究和产品服务创

新,不断强化非车数据生命表模型定价和应用覆盖,

持续深化「保险+科技+服务」模式落地,专项治理高风

险业务板块,持续提升行业化风险管理服务能力,进

一步优化责任险业务品质。2025年上半年,责任险原

保险保费收入18.6亿元,同比下降13.1%,受部分高

(2) 非机动车辆险

阳光财险聚焦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持续深化非车

数据生命表建设应用和「伙伴行动」体系化建设,加强

产品和服务模式创新,加强高风险业务专项治理,

强化非车有组织销售体系搭建和非车人才培养平台

建设,不断增强公司服务实体经济与服务民生保障

能力,进一步夯实非车险高质量发展基础。2025上

半年,非车险原保险保费收入127.8亿元,同比增长

12.5%;承保综合成本率99.7%,实现承保利润0.33

亿元。

意外伤害和短期健康险

阳光财险积极融入国家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持

续推动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的融合发展,进一步扩大

政策性健康险业务覆盖区域和领域,坚持产品创新驱

动,创新升级多款短期健康险Pro版产品,精准支持中

高端客群按自身需求灵活配置各类保障,不断增强高

质量发展动能。2025年上半年,意外伤害和短期健康

险原保险保费收入52.1亿元,同比增长20.0%,承保

综合成本率97.7%,实现承保利润0.79亿元。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33

阳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2025 年中期报告

升级优化「千人千面」的个性化服务方案。以电话回

访、线上评价、客户体验官等方式进行多维评估和迭

代升级,高频服务客户满意度均在9分以上(满分10

分)。同时,针对客群需求偏好创新推出多款短期健康

险Pro版产品,加速单一车险客户向综合保险保障客户

转化。2025年上半年,个人车险客户非车险产品购买

比例达到60.9%,同比提升5.4个百分点。

团体客户方面,持续深化「伙伴行动」风险管理服务落

地,建立针对整体服务能力评价的ABCD分级体系和针

对专业技术能力评价的L1-L4分级标准,进一步促进公

司风险管理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的提升。2025年上半

年,为1.8万家企业客户提供覆盖L1-L4级的各类风险

管理服务。其中,酒店领域、通用仓储领域实现L4级

场景化和综合化的风险管理服务能力突破,并累计交

付L2-L3级定制化专业风险管理服务302件,同时创新

推出通用仓储领域「专业咨询+科技监测+保险兜底」的

风险减量服务模式,实现「工程师+巡防」与「工程师+

物联网检测」相结合,通过安全技术咨询与物联网监测

服务,助力客户降低风险隐患。

风险业务长尾影响,承保综合成本率105.1%,同比

上升2.4个百分点。

货物运输险

阳光财险持续加强对国车国运、跨境电商等领域的保

障支持力度,积极助力中国企业走出去,继续深化电

商平台合作,迭代升级退货运费险产品,精准适配不

同消费者在退换货场景中的差异化需求。同时著力加

大对高风险业务板块的管控,不断改善业务品质。

2025年上半年,货物运输险原保险保费收入11.6亿

元,同比下降9.3%;承保综合成本率101.0%,同比

下降4.6个百分点。

2. 客户经营

2025年上半年,阳光财险持续深入洞察客户需求,便

捷客户服务体系,积极践行「让我们的服务成为客户选

择阳光的理由」的使命担当。

个人客户方面,持续升级客群差异化经营体系。搭

建「六维」客户画像体系,构建「四性」服务综合评价模

型,打造「咨询-投保-理赔-触达-服务」的全流程

智能化闭环服务体系,精准识别核心客群需求特征,


2025年1-6月2024年1-6月同比
2,732
2,701
2,110
1,803
1,716
1,183
1,013
878
838
695
15,669
9,603
25,272

34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3. 前十大地区保费收入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4. 科技应用

2025年上半年,阳光财险坚持以人工智能与数据驱动为核心,推动销售、服务与管理的全方位智能化升级。

(1) 销售支持

持续升级迭代移动销售管理平台「全能保」AP,上线车险AI智能报价功能,实现投保信息自动采集、自动补

全,报价方案智能生成、灵活调整,支持个人客户快速出单和团车批量报价,批量出单业务报价效率提升3倍

以上。创新构建个人非车险保障方案智能推荐模型,引用多模态大模型架构,聚焦车险客户家庭的「保门诊、

保住院、保意外、保家财、保账户」等需求,提供更精准的综合产品保障方案。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35

阳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2025 年中期报告

(3) 管理赋能

持续升级车险智能生命表,搭建新能源车专属生命表

定价体系,从个人客户、主机厂、经销商、平台四类

销售场景出发,通过因果推断模型、自动建模,差异

化制定生命表策略,支持多场景业务模式快速落地。

持续升级理赔智能化体系,聚焦人伤定损场景,通过

医疗知识图谱与小额伤情识别模型,智能定损准确率

达到88.3%;升级理赔智能化风控体系,利用自主研

发的AI算法模型和外部数据合作,强化规则管控和风

险处置,精准识别欺诈、渗漏风险,有效降低理赔渗

漏。

(2) 客户服务

持续深化个人客户线上服务统一入口建设与应用,聚

焦「省时、省力、省心」,迭代升级服务功能和系统流

程;智能识别客户意图,推荐最优服务通道;打造理

赔服务机器人,实现「一次进群、全流程办结」。个人

客户服务线上化率进一步提升,服务效率和服务质量

持续优化。其中,理赔服务机器人以「智能应用+流程

重塑」为抓手,基于企微实现与理赔客户的智能交互

和自动化建群,应用语义和图像识别技术,支持单证

自动搜集与理赔进度实时更新,大幅提升理赔服务时

效,缩短客户平均操作时长。


2025年1-6月2024年1-6月同比
23,753
(23,218)
(5)
(241)
289
98.8%
2025年1-6月2024年1-6月同比
23,753
13,151
10,602

36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二)利源分析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注1: 分出再保险合同净损益=分出保费的分摊-摊回保险服务费用。

注2: 承保财务损益及其他=承保财务损益-分出再保险财务损益+提取保费准备金。

注3: 承保利润=保险服务收入-保险服务费用-分出再保险合同净损益-承保财务损益及其他。

保险服务收入

2025年上半年阳光财险实现保险服务收入23,753百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1.3%,主要由于非车险业务保费规

模扩大,保险服务收入上升所致。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2025年1-6月2024年1-6月同比
23,218
12,731
10,487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37

阳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2025 年中期报告

保险服务费用

2025年上半年阳光财险发生保险服务费用23,218百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2.6%,主要受非车险业务规模上升

带来的赔付增加及意健险业务赔付率上升所致。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承保利润

2025年上半年阳光财险实现承保利润289百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42.4%,承保综合成本率为98.8%,较去年

同期下降0.3个百分点,主要由于公司费用率水平较去年同期优化了2.8个百分点。


38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模式等创新,确保组合具有较高稳定收益和抗风险韧

性。此外,公司不断加强宏观研究的深度与时效性,

成立常态化投资条线市场研判小组,在市场回调提供

的机会中,择机加大股票仓位、优化配置结构。

固收投资方面,根据年度资产配置计划,稳健开展超

长期债券配置,稳步优化期限结构和成本收益匹配水

平。针对长期利率中枢下行带来的挑战,公司年初专

门成立国债利率专项课题小组,进一步强化对利率周

期的前瞻预判与压力测试。在今年利率阶段性高点时

期,适时加快了超长期债券的配置进度。此外,公司

还积极挖掘优质非标和信用品种的配置机会,以强化

固收底仓资产收益率水平。

同期,集团获批设立私募基金公司,进一步积极推

动长期资金入市,全方位支持资本市场与实体经济发

展。

截至2025年6月30日,集团总投资产规模为5,918.6

亿元,较上年末增长7.9%;实现总投资收益107.0亿

元,同比增长28.5%;综合投资收益163.3亿元,同

比增长9.2%。

资产管理

公司秉持长期价值投资理念,充分考虑新会计准则实

施的影响,持续深化资产负债的超常联动管理,始终

保持清晰的战略定力,发挥全品种投资质及多元化

投资能力优势,构建与保险负债特性匹配并穿越宏观

经济周期的资产组合。同时不断提升投研能力,有效

提高对市场的趋势性判断,在严格管控投资风险的前

提下,科学灵活地进行战术资产配置,为保险资金创

造长期、稳定、可持续的投资业绩。

(一)集团投资产

2025年上半年,公司持续主动服务国家发展战略,充

分发挥保险资金规模大、期限长、稳定性高的独特优

势,多维度优化资产配置。

权益投资方面,始终坚持长期投资、价值投资理念,

强化底线思维和核心收益导向,构建兼具收益性和抗

风险韧性的投资组合。自2021年起,开始在二级市场

对高分红价值股等稳健财务收益标的前瞻性开展战略

投资,夯实底仓收益;2024年起,在一级市场也开始

重点布局可持续经营能力强的稳健收益型资产作为配

置底仓,并通过深化行业研究,加强产品结构、合作


2025年6月30日较上年末 占比变化较上年末 金额变化
金额占比
410,31869.4%
21,7593.7%
315,37153.3%
50,9458.6%
22,2433.8%
129,44721.8%
83,71714.1%
5,6050.9%
31,9595.4%
8,1661.4%
11,4141.9%
9,4261.6%
31,2585.3%
591,863100.0%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39

阳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2025 年中期报告

1、 投资组合情况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注1: 理财产品投资包括信托公司信托计划、保险资产管理产品、商业银行理财产品及股权投资基金等。

注2: 其他债权投资包括存出资本保证金、债券型基金、货币市场基金等。

注3: 其他股权投资包括未上市股权、优先股、权益型永续债等。

注4: 现金、现金等价物及其他包括货币资金、买入返售证券等。


40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固定收益类理财产品。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所

持有的固定收益类理财产品规模为509.5亿元,占总投

资产的8.6%。所持债权投资计划和信托计划信用评

级95.4%为A。从行业集中度看,目标资产分散于

基础设施、非银金融、不动产、制造业、公用事业等

行业。对于固定收益类理财产品的风险管理,公司坚

持实质风险管控原则,在资产配置、投资领域、产品

选择等层面,对产品全生命周期中的投资信用风险进

行严格管理。

权益类金融资产。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所持有

的权益类金融资产投资规模为1,294.5亿元,占总投资

资产的21.8%,与上年末持平。其中股票和权益型基

金占总投资产的15.0%,较上年末上升1.7个百分

点。公司对权益类资产坚持研究驱动、主动管理的原

则,积极挖掘投资机会,重视对现金分红收益率较高

的价值股和可持续增长的优质成长股的投资。

(1) 按投资对象分类

债券投资。在目前利率低位震荡的环境下,公司根据

资产负债匹配的原则,持续优化债券结构,通过配置

长久期政府债券品种,拉长资产久期。截至2025年6

月30日,债券投资占比总投资产的53.3%,较上年

末下降4.4个百分点;其中政府债券占债券投资比例为

71.2%,较上年末上升3.1个百分点。公司持续加强

信用风险管理及投后管理体系,在严控风险敞口的前

提下挖掘优质投资目标。公司持仓的偿债主体综合实

力普遍较强,信用风险管控情况良好。其中,持有境

内发行债券(不含政府债券和政策性金融债)的外部评

级机构信用级别在A+级及以上的约为98.8%,其中

A级及以上的占比约为95.1%;持有境外发行债券

均为投资级债券。


2025年6月30日2024年12月31日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142,05024.0%
364,90161.7%
84,91214.3%
591,863100%
2025年1-6月2024年1-6月变动
9,787
95
1,565
(749)
10,698
5,631
16,329
3.8
4.0
5.1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41

阳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2025 年中期报告

(2) 按投资目的分类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注1: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及其他主要包括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货币资金、定期存款、买入返售证券、存出资本保证金、

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投资、投资性房地产等。

2、 投资收益情况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42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25年上半年,公司实现净投资收益97.9亿元,

同比增长9.4%;总投资收益107.0亿元,同比增长

28.5%;综合投资收益163.3亿元,同比增长9.2%。

公司年化净投资收益率3.8%,年化总投资收益率

4.0%,年化综合投资收益率5.1%。

(二)第三方管理资产

阳光资管负责受托管理本集团内保险资金的投资

产,同时通过设立保险资产管理产品或定制化专户,

为三方客户提供专业化的资产管理、投资顾问及服

务,帮助客户实现资产稳健增值。截至2025年6月30

日,阳光资管受托管理资产规模7,376.8亿元,较上年

末减少0.9%,其中受托管理第三方资产规模2,224.1

亿元。

注1: 净投资收益包括固定收益类金融资产的利息收入、权益类金

融资产的股息收入、投资性房地产的经营租赁收入、应占联

营企业和合营企业收益及亏损、买入返售证券及活期存款的

利息收入。

注2: 总投资收益指净投资收益、已实现损益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的总和减去投资产减值损失。

注3: 综合投资收益指总投资收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应占联营企业和合

营企业的其他综合收益的总和,未包含2025年1-6月的阳光人

寿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

的公允价值变动1,021百万元。2024年1-6月根据历史数据进

行相应调整。

注4: 在净、总和综合投资收益率的计算中,作为分母的平均投资

资产参考Modified Dietz方法的原则计算且未考虑阳光人寿的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的公

允价值变动额,并扣除卖出回购证券。2024年1-6月根据历

史数据进行相应调整。

注5: 在年化投资收益率计算中,仅对固定收益类金融资产的利息

收入、权益类金融资产的股息收入、投资性房地产的经营租

赁收入、应占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收益及亏损、买入返售证

券及活期存款的利息收入等净投资收益进行年化处理。


2025年6月30日2024年12月31日变动
737,680
515,273
222,407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43

阳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2025 年中期报告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2025年上半年,面对复杂多变的市场环境,阳光资管坚持在资产配置、投资研究、风险管理、科技赋能等领

域深化资产管理能力建设,同时立足市场需求,依托产品和服务双轮驱动,通过新策略、新模式、新产品持续

强化核心竞争力,有力支撑了第三方业务的稳健发展。公司债权类业务充分发挥长期资金优势,精准服务国家

战略,在供给侧改革、京津冀协同发展、百姓安居及「一带一路」等关键领域加大投资力度。凭借卓越的综合实

力,公司荣获「金貔貅奖-年度金牌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称号,并连续三年入选IPE全球资管机构500强,2025年

位列全球第228位,中国第42位。


2025年6月30日2024年12月31日
90.1%
2025年1-6月2024年1-6月增减
30,227
(7,276)
(3,479)

44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三、专项分析

(一)流动性分析

1、 资产负债率

注1: 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

2、 现金流量表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3、 流动性分析

本集团对集团公司和子公司的流动性进行统一管理。集团公司为控股公司,其现金流主要来自于子公司股息及

其他投资收益。

本集团的主要资金来源包括保费收入、利息及红利收入、投资产出售或到期所产生的现金流入等。对流动资

金的需求主要包括保险合同的赔付或给付,保单持有人退保、减保或其他方式提前终止保单,向股东派发的股

息,以及各项日常支出所需支付的现金。

本集团的现金及银行存款为本集团提供了流动性资源,以满足现金支出需求。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现金及现

金等价物为314.6亿元,定期存款为217.6亿元。在承担利息损失的情况下,本集团几乎所有的定期银行存款均

可动用。此外,本集团的投资组合也为本集团提供了流动性资源,以满足无法预期的现金支出需求。截至报告

期末,本集团固定收益类金融资产投资的账面价值为4,103.2亿元,权益类金融资产投资的账面价值为1,294.5

亿元。

本集团认为有充足的流动资金来满足可预见的流动资金需求。


2025年6月30日2024年12月31日增减变动
100,480
136,835
58,780
171
233
77,008
107,384
49,781
155
216
15,146
21,124
8,554
177
247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45

阳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2025 年中期报告

(二)偿付能力状况

本集团及各保险子公司按照中国银保监会发布的《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规则(I)》及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

的《关于优化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标准的通知》编制并报送偿付能力数据。

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集团及各保险子公司的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和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均显著高于监管要

求,资本状况充足稳健。

下表载列于所示日期本集团及主要保险子公司的偿付能力数据: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注1: 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核心资本╱最低资本;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实际资本╱最低资本。

注2: 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和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的最低监管要求分别为50%和100%。


46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方式控制汇率波动的不利影响。本集团评估外汇风险

敏感性时,假设所有以外币计价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

债的价值兑换人民币时同时一致贬值10%,所估计的

汇率波动风险净额将较2025年上半年的税前权益减少

16.7亿元,税前利润减少9.0亿元。若上述币种以相

同幅度升值,则将对税前权益和税前利润产生金额相

同、方向相反的影响。

(六)或有负债

鉴于保险的业务性质,本集团在开展正常业务时,会

涉及各种估计、或有事项及法律诉讼,包括在诉讼中

作为原告与被告及在仲裁中作为申请人与被申请人。

上述纠纷所产生的不利影响主要包括保单及其他的索

赔。本集团已对可能发生的损失计提准备,包括当管

理层参考律师意见(如有)并能对上述诉讼结果做出合

理估计后,对保单等索赔计提的准备。对于无法合理

预计结果及管理层认为败诉可能性较小的稽查、或有

事项及法律诉讼,不计提相关准备。截至报告期末,

对于上述未决诉讼,管理层认为最终裁定结果产生的

义务将不会对本集团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重大

负面影响。

(三)资产押记

本集团部分子公司由于流动性管理需要,在市场进行

卖出回购交易。在交易过程中,本集团内子公司以持

有的证券作为交易抵押物。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在

银行间市场进行债券正回购交易所形成的质押债券账

面价值为人民币187.5亿元,本集团在交易所市场进行

债券正回购交易所形成的质押债券账面价值为人民币

86.9亿元。

(四)银行借款及应付债券

除集团部分子公司发行的债券以及投资业务中涉及的

卖出回购业务外,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的银行借款

总余额为人民币1.4亿元。本集团的应付债券总余额为

人民币196.7亿元。本集团应付债券情况载于本报告合

并财务报表附注19。

(五)汇率波动风险

本集团的绝大部分资产和负债以人民币计价,但部分

资产与负债以港元、美元及其他外币计价,人民币相

对于该等货币的价值波动会带来外汇风险。我们通过

加强不同币种的资产负债匹配管理、控制外汇头寸等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47

阳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2025 年中期报告

2. 认购私募基金份额

2025年6月17日,经本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同意

本公司的附属公司阳光人寿投资试点私募证券投资基

金(以下简称「试点基金」)事宜。试点基金总规模人

民币200亿元,由阳光人寿全额投资认购。基金形式

为契约型,名称最终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

名称为准。试点基金期限为10+N年,初始存续期限

为10年,根据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延长。基金管理人

将由阳光资管设立并全资拥有,根据香港上市规则第

14A.16(1)条规定,阳光资管及基金管理人为本公司的

关连附属公司,并构成本公司的关连人士,因此,阳

光人寿认购试点基金份额构成香港上市规则第十四A章

下的关连交易。

本集团的关联方交易详情载于合并财务报表及附注

24。除于本报告披露的关连交易及持续关连交易外,

概无关联方交易构成香港上市规则第十四A章项下需予

公告或由独立股东批准的关连交易或持续关连交易。

本公司已就本公司的关连交易和持续关连交易遵守了

香港上市规则第十四A章项下的披露规定。

四、重要事项

(一)关连交易

1. 持续关连交易

阳光资管向本集团提供投资管理服务

2024年12月12日,本公司与阳光资管订立委托投资

管理服务框架协议(《委托投资管理服务框架协议》),

协议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

据此,本集团将部分投资产委托阳光资管及其附属

公司阳光资管(香港)管理。阳光资管及其附属公司阳

光资管(香港)根据《委托投资管理服务框架协议》、具

体委托投资管理合同、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

以及本集团制定的投资指引对委托资产进行管理。此

外,阳光资管及其附属公司阳光资管(香港)对本集团

直接股权投资及不动产投资等投资事宜提供投资咨询

服务。本集团应向阳光资管及其附属公司阳光资管(香

港)支付投资管理费、咨询服务费及其他服务费。阳

光资管为本公司的非全资附属公司,根据香港上市规

则第14A.16(1)条规定,阳光资管及其附属公司阳光资

管(香港)为本公司的关连附属公司,因此其构成本公

司的关连人士,进而《委托投资管理服务框架协议》项

下的交易构成香港上市规则第十四A章下的持续关连交

易。


48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五、未来展望

(一)市场环境

今年以来,我国经济延续稳中向好、稳中回升的态

势,国内需求持续回暖,经济增长韧性进一步增强。

监管积极引导行业高质量发展,动态利率调整机制正

式实施、报行合一政策不断深化,推动行业防风险、

调结构、提升经营管理和服务水平,加快高质量发展

进程。下半年,随著新质生产力加速发展、银发经济

潜力有效释放、居民保险保障意识不断提升,保险业

的发展空间将进一步打开。长期来看,在经济稳健运

行、居民财富积累、人口老龄化深化、科技快速迭代

升级等因素的共同推动下,我国保险市场仍蕴藏著巨

大的增长潜力。

(二)发展望

公司将坚守「让人们拥有更多的阳光」的使命,始终「以

客户为中心」,积极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围绕「高质

量发展、高价值成长」的战略目标不断提升阳光的核心

竞争力,以「爱与责任」的「知心阳光」温暖陪伴客户,

以扎实有效的「价值阳光」构筑发展实力,以数据智能

的「科技阳光」实现跨越发展。

(二)重大合同及履行情况

投资是本公司主业之一,本公司主要采用委托投资管

理模式,阳光保险系统内管理人阳光资管及其附属公

司阳光资管(香港)受托管理大部分投资产,基金公

司等专业投资管理机构为外部管理人,作为多元化委

托投资管理格局的补充。本公司通过不同账户负债属

性和大类资产风险收益特征,设置不同的投资策略和

业绩基准,提升收益稳定性的同时,合理分散投资风

险。本公司与阳光资管签订委托投资管理合同,通过

投资指引、动态跟踪、绩效评估等措施,引导和监督

投资管理人的投资行为,并根据不同的投资产特性

采取有针对性的风险管理措施。

除本报告另有披露外,报告期内本公司无其他须披露

的重大合同事项。

(三)重大诉讼及仲裁

报告期内,本公司无重大诉讼及仲裁事项。

(四)重大收购及投资

报告期内,本公司无重大收购及投资事项。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49

阳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2025 年中期报告

阳光财险将继续坚持「稳字当头、好比快好」的发展基

调,坚守价值,精益经营,以「三张生命表」和「伙伴

行动」为根本抓手,持续提升产品精准定价和资源科学

配置能力,聚力深化新能源车险专属经营体系构建、

「伙伴行动」服务模式能力提升、非车有组织销售体系

建设、理赔省级集中管理模式升级和全场景数智化深

度应用,不断增强车险稳定盈利能力和夯实非车高质

量发展基础,持续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质效与服务民生

保障水平。

投资板块将坚持长期投资、价值投资理念,深度融入

国家发展战略,依托耐心资本的优势,打造高度契合

保险负债特性、具备穿越周期韧性的资产配置体系,

驱动资产长期稳健增值,有效赋能保险主业、支持公

司战略发展;资产管理业务板块始终锚定「价值发展」

主线,通过策略创新、模式升级、产品迭代持续锻造

核心竞争力,深耕客户服务,强化科技赋能,致力于

为客户创造持续稳定的投资回报。

阳光人寿将以高质量发展为指引,继续推进转型升

级,加快核心能力打造,面对市场变化,著力提升经

营稳健性和价值发展的持续性。个险深化「一身两翼」

发展战略,全面推进差异化经营,突出不同发展模式

特色优势,稳固队伍基盘,夯实专业能力,稳步推

进产品结构转型。银保聚焦优势稳固和业务转型,持

续提升客户经营能力和多元销售能力,加快多元渠道

突破和潜力市场突破,培育新的增长点,稳固市场竞

争优势。继续强化资负联动管理和利源管理,持续优

化经营成本提升经营效率,优化平衡利源结构。深化

「三╱五╱七」产品体系落地,加强对银发等重点客群

产品服务突破,打造差异化的客户经营竞争优势。


50 内含价值

内含价值报告

一、背景

根据中国精算师协会2016年11月发布的《精算实践标准:人身保险内含价值评估标准》(中精协发[2016]36号)

(以下简称「内含价值评估标准」),并考虑一般性精算原理及相关法律法规,我们准备了内含价值和新业务价值

结果,以便向投资者提供辅助工具来了解本公司的经济价值和业务成果。本公司聘请了毕马威企业咨询(中国)

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对截至2025年6月30日的内含价值和新业务价值的评估方法、假设及结果合理性进行审

阅。

内含价值是基于一系列关于未来经验的假设,运用精算方法评估得出的保险公司的经济价值,它不包含未来新

业务所贡献的价值。本公司内含价值由以下两部分组成:

  • ;以及

阳光保险集团经调整的净资产价值,定义为阳光保险集团基于中国会计准则计量的净资产价值,并考虑以下因

素进行调整:资产市场价值和账面价值之间的税后差异,以及按中国会计准则计量的准备金与内含价值评估标

准下相应负债之间的税后差异。

阳光人寿有效业务价值和半年新业务价值,分别为截至评估日期的有效业务和评估日期前六个月新业务的未来

税后可供分配利益的贴现值。可供分配利益基于内含价值评估标准下的相应负债、要求资本确定。

阳光人寿采用传统的确定性现金流贴现方法计算有效业务价值和新业务价值。该方法使用风险调整后的贴现

率,隐含反映投资保证和保单持有人选择权的成本、资产负债不匹配的风险、信用风险、运营经验波动风险和

资本的经济成本。

内含价值和新业务价值评估基于当前的假设条件,这些假设具有不确定性。评估结果可能会随著关键假设的变

化而发生重大变化。鉴于未来实际情况可能与本报告中的假设存在差异,投资者进行投资决策时应谨慎使用评

估结果。

由于四舍五入,本报告中一些表格的数字合计可能和汇总数有细微差异。


内含价值51

阳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2025 年中期报告

二、主要假设

本节总结了本公司在计算截至2025年6月30日的内含价值和新业务价值所采用的主要评估假设。这些假设的设

定,以公司在中国现行经济及法制环境下的持续经营为前提,并综合考虑了公司的以往经验、对当前和未来的

预期以及对中国保险市场的整体了解。

1. 风险贴现率

计算阳光人寿有效业务价值和新业务价值的风险贴现率假设为8.5%。

2. 投资回报率

投资回报率假设为4.0%,且以后年度保持在4.0%水平不变。

3. 死亡率

死亡率假设是以行业标准生命表《中国人身保险业经验生命表(2010-2013)》作为基准,并考虑阳光人寿以往的

死亡率经验、对当前和未来的预期以及对中国保险市场的整体了解而设定的。

4. 发病率

发病率假设是以行业经验发生率表《中国人身保险业重大疾病经验发生率表(2020)》或阳光人寿本身的定价表作

为基准,并考虑阳光人寿以往的发病率经验、对当前和未来的预期以及对中国保险市场的整体了解而设定的。

发病率假设考虑了长期恶化的趋势。

5. 保单失效和退保率

保单失效和退保率假设是基于阳光人寿以往的失效和退保经验,对当前和未来的预期以及对中国保险市场的整

体了解而设定的。保单失效和退保率假设根据产品类别、缴费方式和销售渠道的不同而分别设定。

6. 费用

费用假设分为获取费用和维持费用假设两类。两者均基於单位成本而设定,主要根据本公司的费用分析结果和

对未来费用水平的展望,并假设未来每年3%的费用通胀率。

7. 佣金与手续费

直接和间接佣金率假设以及手续费假设基于目前实际发放水平而设定。


评估日2025年6月30日2024年12月31日
83,357
61,068
54,518
(9,389)
45,130
128,486
106,197
评估日2025年6月30日2024年6月30日
4,769
(761)
4,008
评估日2025年6月30日2024年6月30日
4,008
1,226
2,452

52 内含价值

内含价值报告

8. 保单持有人红利

保单持有人红利假设综合考虑分红账户历史的经营情况、未来的预期收益情况以及保单持有人的合理预期,并

确保分红业务所产生的可分配盈余按不低于70%的比例分配至保单持有人。

9. 所得税率

所得税率假设为25%。投资收益中豁免所得税比例基于当前和预期的免税资产配寘比例确定。

三、内含价值及新业务价值的评估结果

截至2025年6月30日,阳光保险集团的内含价值、阳光人寿的内含价值及新业务价值如下表所示(人民币百万

元):

1. 内含价值

2. 半年新业务价值

注: 当期及去年同期的新业务价值基于2024年末的投资回报率假设4.0%和风险贴现率假设8.5%计算。

3. 主要渠道半年新业务价值

注: 当期及去年同期的新业务价值基于2024年末的投资回报率假设4.0%和风险贴现率假设8.5%计算。


项目金额

内含价值53

阳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2025 年中期报告

四、内含价值变动分析

阳光保险集团从2024年12月31日至2025年6月30日的内含价值变动分析如下表所示(人民币百万元):

1.阳光人寿期初内含价值93,319

2.新业务贡献4,008

3.预期回报2,732

4.投资回报差异2,557

5.其他经验差异1,035

6.方法、模型与假设变动1,588

7.分散化效应983

8.注资╱股东红利分配0

9.其他(24)

10.阳光人寿期末内含价值106,197

11.阳光保险集团其他业务期末经调整的净资产价值23,621

12.少数股东权益调整(1,332)

13.阳光保险集团期末内含价值128,486

注: 上述变动项目的说明如下

项目2. 反映分析期间内的新业务价值贡献。

项目3. 经调整的净资产价值、有效业务价值、当期新业务价值在分析期间内的期望回报。

项目4. 反映分析期间内实际投资回报与预期投资回报之间的差异。

项目5. 反映分析期间内实际运营经验与期初假设之间的差异。

项目6. 反映期初与期末评估日期间的评估方法、模型和假设的变化。

项目7. 主要为偿二代内含价值框架下资本成本在不同层面核算的差异,即新业务资本成本在保单层面核算而有效业务资本成本在公司层

面核算。

项目8. 阳光人寿获得的注资及向股东分配的红利。

项目9. 其他项目。

项目12. 阳光保险集团少数股东权益的相关调整。


情景阳光人寿扣除要求 资本成本后的 有效业务价值阳光人寿扣除要求 资本成本后的 半年新业务价值

54 内含价值

内含价值报告

五、敏感性测试

我们在不同假设情景下进行了敏感性测试。在每项假设的敏感性测试中,我们只对相关假设进行调整,其余假

设保持不变。敏感性测试结果如下表所示(人民币百万元):

基础情景45,1304,008

风险贴现率提高50个基点42,7203,799

风险贴现率降低50个基点47,7924,239

投资回报率提高50个基点63,6325,185

投资回报率降低50个基点26,2642,827

死亡率提高10%(基础情景的110%)44,6193,965

死亡率降低10%(基础情景的90%)45,6424,045

发病率提高10%(基础情景的110%)43,9803,993

发病率降低10%(基础情景的90%)46,2924,016

保单失效和退保率提高10%(基础情景的110%)45,1053,931

保单失效和退保率降低10%(基础情景的90%)45,1494,084

费用假设提高10%(基础情景的110%)44,6613,780


内含价值55

阳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2025 年中期报告

关于内含价值信息的独立精算师审阅意见

致阳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诸位董事

毕马威企业咨询(中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下称「我们」)已经审阅了截至2025年6月30日阳光保险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下称「贵公司」或「阳光保险集团」)内含价值及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阳光人寿」)的内含价

值,该等信息在贵公司2025年半年报予以披露(统称「内含价值信息」)。

贵公司的管理层有责任确保在准备和披露贵公司内含价值信息时符合中国精算师协会颁布的《精算实践标准:人

身保险内含价值评估标准》(下称「内含价值评估标准」)的要求,并与香港上市公司的现行业做法一致。这一责

任不仅包括设计、实施并维护内部控制流程,确保有效业务的相关资料、信息,以及内含价值信息的准备工作

不存在由于欺诈或错误而造成的重大错报;还包括选择并应用适当的方法,根据市场信息确定合理的假设,以

及计算内含价值结果。

作为独立的精算师,我们的责任是依据我们的业务约定书中确认的审阅流程进行审阅工作。根据我们的审阅工

作,判断内含价值的方法和假设是否与内含价值评估标准要求和市场信息一致,及是否与香港上市公司的现行

行业做法一致。

我们审阅了贵公司准备内含价值信息时采用的方法和假设,包括:

  • ;及

56 内含价值

内含价值报告

我们的审阅工作包括但不仅限于:审阅内含价值的评估方法与假设,检查相关的文档,以及评估内含价值计算

方法与假设是否与内含价值评估标准要求一致、是否与可获得的市场信息一致,以及是否与香港上市公司的现

行业做法一致。

准备内含价值信息时,需要预测很多阳光保险集团无法控制的不确定事件,并就此作出假设。因此,阳光保险

集团经验的结果很有可能跟预测的假设存在差异,而这种差异将对有效业务和新业务的价值的结果产生影响。

我们的审阅意见依赖由阳光保险集团提供的各种经审计和未经审计的数据和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我们的工作范围并不包括重新计算内含价值,也没有检验内含价值信息所用到的数据和相关信息。

根据我们的审阅工作,我们认为阳光保险集团在准备内含价值信息时所用的方法和假设与内含价值评估标准要

求一致、与可获得的市场信息一致,并与香港上市公司的现行业做法一致。

我们的审阅报告仅限于贵公司董事会使用,使用目的仅限于业务约定书中的约定,不得用于其他目的。除经我

们事先书面同意之外,对于业务约定书中约定以外的任何第三方使用本报告或作为其他目的使用本报告,我们

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代表毕马威企业咨询(中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陆振华 精算师

2025年8月22日


员工、薪酬及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集团雇佣了45,523名员工。

本集团于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6个月产生的薪酬成本

总额约为人民币44.9亿元。报告期内,本集团的薪酬

政策、培训计划以及员工持股计划未有重大变化,相

关信息参见本公司2024年度报告「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及员工情况」及「董事会报告」。

企业管治守则

报告期内,本公司已遵守《企业管治守则》载列的除

C.2.1条外的其他所有适用守则条文,并在适用的情况

下采用了绝大多数的建议最佳常规。

报告期内,张维功先生担任本公司董事长兼首席执行

官。张维功先生为本公司的创始人,拥有丰富的保险

行业经验,负责本公司业务策略及营运的整体管理。

尽管这将构成偏离香港上市规则附录C1守则条文第

C.2.1条,董事会认为该架构将不会影响董事会及本

公司管理层之间的权责平衡。董事会认为,由张维功

先生一人兼任董事长与首席执行官两职有利于本公司

业务前景及营运效率。由经验丰富及才能出众的人士

组成的董事会与高级管理层可确保权力与权限之间有

所制衡。董事会现时由三名执行董事(包括张维功先

生)、五名非执行董事及五名独立非执行董事组成,因

此具有较高的独立性;本集团的整体战略及其他主要

业务政策由董事会经过充分讨论后共同制定,保障决

策的全面性和合理性。董事会将持续检讨本集团企业

管治架构的成效,以评估是否有必要将董事长和首席

执行官的职务分离。

为了适应本公司在香港联交所上市及新形势下战略转

型发展的需要,强化本公司发展稳定和机制优化,

促进本公司的健康可持续发展,同时借鉴全球公司治

理有效实践,董事会批准设立联席首席执行官(联席

CEO)机制,有效强化执行委员会的集体决策与不断提

升本公司的管理执行能力,同时聘任李科先生与彭吉

海先生为联席首席执行官。联席首席执行官在本公司

董事长╱首席执行官的领导或授权下,分别对相关业

务板块实施管理领导。

证券交易

报告期内,本公司已采纳香港上市规则附录C3《标准

守则》作为董事和监事进行证券交易的行为准则。本公

司已向所有董事和监事作出特定查询,所有董事和监

事已确认报告期内一直遵守《标准守则》所订的标准。

其他资料57

其他资料

阳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2025 年中期报告


权益持有人姓名╱名称权益性质股份类别股份数目权益性质占已发行股份 类别总额概约 百分比(13) (%)占已发行股本 总额概约 百分比(13) (%)

购买、出售或赎回上市证券

报告期内,本公司或其附属公司概无购买、出售或赎回任何其上市证券(包括出售库存股份(定义见香港上市规

则)。

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并无持有库存股份。

主要股东及其他人士于本公司股份或相关股份拥有的权益或淡仓

于报告期末,就董事所知,以下人士(除董事、监事或本公司最高行政人员外)于本公司股份或相关股份中拥有

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第2及第3分部条文须向本公司及香港联交所披露并已登记于本公司根据《证券及

期货条例》第336条须予备存之登记册内的权益或淡仓,或直接或间接拥有任何类别股本面值5%或以上的权益。

北京诚通金控投资有限公司(「北京诚通」)

(1)

实益拥有人境内未上市股份700,000,000好仓8.736.09

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诚通」)

(1)

受控法团权益境内未上市股份700,000,000好仓8.736.09

北京锐藤宜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锐藤宜鸿」)

(2)

实益拥有人境内未上市股份660,000,000好仓8.235.74

七匹狼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七匹狼控股」)

(2)

受控法团权益境内未上市股份660,000,000好仓8.235.74

实益拥有人境内未上市股份100,000,000好仓1.250.87

福建七匹狼集团有限公司

(2)

受控法团权益境内未上市股份660,000,000好仓8.235.74

受控法团权益境内未上市股份100,000,000好仓1.250.87

58 其他资料

其他资料


权益持有人姓名╱名称权益性质股份类别股份数目权益性质占已发行股份 类别总额概约 百分比(13) (%)占已发行股本 总额概约 百分比(13) (%)

周永伟

(2)

受控法团权益境内未上市股份660,000,000好仓8.235.74

受控法团权益境内未上市股份100,000,000好仓1.250.87

周少雄

(2)

受控法团权益境内未上市股份660,000,000好仓8.235.74

受控法团权益境内未上市股份100,000,000好仓1.250.87

周少明

(2)

受控法团权益境内未上市股份660,000,000好仓8.235.74

受控法团权益境内未上市股份100,000,000好仓1.250.87

拉萨丰铭工程机械销售有限公司(「拉萨丰铭」)

(3)

实益拥有人境内未上市股份550,000,000好仓6.864.78

深圳前海瑞誉泰和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深圳前海瑞誉」)

(3)

受控法团权益境内未上市股份550,000,000好仓6.864.78

西藏瑞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西藏瑞誉」)

(3)

受控法团权益境内未上市股份550,000,000好仓6.864.78

袁涛

(3)

受控法团权益境内未上市股份550,000,000好仓6.864.78

安信干盛财富管理(深圳)有限公司

(3)

受控法团权益境内未上市股份550,000,000好仓6.864.78

其他资料59阳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2025 年中期报告


权益持有人姓名╱名称权益性质股份类别股份数目权益性质占已发行股份 类别总额概约 百分比(13) (%)占已发行股本 总额概约 百分比(13) (%)

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3)

受控法团权益境内未上市股份550,000,000好仓6.864.78

五矿资本控股有限公司

(3)

受控法团权益境内未上市股份550,000,000好仓6.864.78

五矿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3)

受控法团权益境内未上市股份550,000,000好仓6.864.78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

受控法团权益境内未上市股份550,000,000好仓6.864.78

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3)

受控法团权益境内未上市股份550,000,000好仓6.864.78

江苏永钢集团有限公司(「江苏永钢」)

(4)

实益拥有人境内未上市股份523,700,000好仓6.534.55

永卓控股有限公司

(4)

受控法团权益境内未上市股份523,700,000好仓6.534.55

苏州永源控股有限公司

(4)

受控法团权益境内未上市股份523,700,000好仓6.534.55

北京泰合方园投资有限公司

(5)

实益拥有人境内未上市股份500,000,000好仓6.234.35

北京万泉易德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5)

受控法团权益境内未上市股份500,000,000好仓6.234.35

上海财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5)

受控法团权益境内未上市股份500,000,000好仓6.234.35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5)

受控法团权益境内未上市股份500,000,000好仓6.234.35

60 其他资料

其他资料


权益持有人姓名╱名称权益性质股份类别股份数目权益性质占已发行股份 类别总额概约 百分比(13) (%)占已发行股本 总额概约 百分比(13) (%)

北京邦宸正泰投资有限公司(「邦宸正泰」)

(6)

实益拥有人境内未上市股份470,900,000好仓5.874.09

北京恒谊盛泰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北京恒谊」)

(6)

受控法团权益境内未上市股份470,900,000好仓5.874.09

上海盛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盛乐」)

(6)

受控法团权益境内未上市股份470,900,000好仓5.874.09

上海宝鳞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6)

受控法团权益境内未上市股份470,900,000好仓5.874.09

上海宝荷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6)

受控法团权益境内未上市股份470,900,000好仓5.874.09

上海保忻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6)

受控法团权益境内未上市股份470,900,000好仓5.874.09

上海宝钥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6)

受控法团权益境内未上市股份470,900,000好仓5.874.09

骏宝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6)

受控法团权益境内未上市股份470,900,000好仓5.874.09

展裕控股有限公司

(6)

受控法团权益境内未上市股份470,900,000好仓5.874.09

上海旭昶科技有限公司(「上海旭昶」)

(7)

实益拥有人境内未上市股份470,900,000好仓5.874.09

北京迈晟信息咨询中心(有限合伙)(「北京迈晟」)

(7)

受控法团权益境内未上市股份470,900,000好仓5.874.09

其他资料61阳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2025 年中期报告


权益持有人姓名╱名称权益性质股份类别股份数目权益性质占已发行股份 类别总额概约 百分比(13) (%)占已发行股本 总额概约 百分比(13) (%)

北京齐谊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北京齐谊」)

(7)

受控法团权益境内未上市股份470,900,000好仓5.874.09

刘红

(7)

受控法团权益境内未上市股份470,900,000好仓5.874.09

大连锦翔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大连锦翔」)

(7)

受控法团权益境内未上市股份470,900,000好仓5.874.09

大连锦欣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大连锦欣」)

(7)

受控法团权益境内未上市股份470,900,000好仓5.874.09

戴成书

(7)

受控法团权益境内未上市股份470,900,000好仓5.874.09

山南泓泉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山南泓泉」)

(8)

实益拥有人境内未上市股份373,200,000好仓4.653.24

宁波鼎智金通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宁波鼎智金通」)

(8)

受控法团权益境内未上市股份373,200,000好仓4.653.24

西藏恒谊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西藏恒谊」)

(6)(7)(8)

受控法团权益境内未上市股份1,315,000,000好仓16.3911.43

上海正心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正心谷」)

(6)(8)

受控法团权益境内未上市股份844,100,000好仓10.527.34

林利军

(6)(8)

受控法团权益境内未上市股份844,100,000好仓10.527.34

62 其他资料

其他资料


权益持有人姓名╱名称权益性质股份类别股份数目权益性质占已发行股份 类别总额概约 百分比(13) (%)占已发行股本 总额概约 百分比(13) (%)

汇添富资本-阳光保险员工持股计划实益拥有人境内未上市股份440,780,000好仓5.493.83

江苏天诚物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江苏天诚」)

(9)

实益拥有人H股270,293,500好仓7.772.35

深圳前海瑞联七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9)

受控法团权益H股270,293,500好仓7.772.35

华杉瑞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华杉瑞联」)

(9)

受控法团权益H股270,293,500好仓7.772.35

西藏竑煜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9)

受控法团权益H股270,293,500好仓7.772.35

北京麟琪昊瑞咨询有限公司

(9)

受控法团权益H股270,293,500好仓7.772.35

北京竑煜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9)

受控法团权益H股270,293,500好仓7.772.35

陈志杰

(9)

受控法团权益H股270,293,500好仓7.772.35

章童

(9)

受控法团权益H股270,293,500好仓7.772.35

华泰紫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华泰紫金」)

(9)

受控法团权益H股270,293,500好仓7.772.35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9)

受控法团权益H股270,293,500好仓7.772.35

其他资料63阳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2025 年中期报告


权益持有人姓名╱名称权益性质股份类别股份数目权益性质占已发行股份 类别总额概约 百分比(13) (%)占已发行股本 总额概约 百分比(13) (%)

江苏华泰瑞联并购基金(有限合伙)

(9)

受控法团权益H股270,293,500好仓7.772.35

南京瑞联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9)

受控法团权益H股270,293,500好仓7.772.35

南京华泰瑞联并购基金一号(有限合伙)

(9)

受控法团权益H股270,293,500好仓7.772.35

中国诚通实益拥有人H股350,000,000好仓10.063.04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实益拥有人H股350,000,000好仓10.063.04

CHINA GUANGFA BANK-LION FUND-QDI NO 35实益拥有人H股271,985,500好仓7.822.36

上海健特生命科技有限公司

(10)

实益拥有人H股208,083,500好仓5.981.81

巨人投资有限公司

(10)

受控法团权益H股208,083,500好仓5.981.81

史玉柱

(10)

受控法团权益H股208,083,500好仓5.981.81

HAITONG ASET MANAGEMENT ANYING HAI WAI

NO.20 DIRECTIONAL INVESTMENT SCHEME

实益拥有人H股184,249,000好仓5.301.60

64 其他资料

其他资料


注:

  • ,000,000股境内未上市股份。北

京诚通由中国诚通全资拥有,中国诚通由国务院国有资产监

督管理委员会控制。

  • ,000,000股境内未上市股份。锐藤宜

鸿由七匹狼控股持有62.83%权益。七匹狼控股由福建七匹狼

集团有限公司持有82.86%权益,福建七匹狼集团有限公司由

有兄弟关系的周永伟、周少雄及周少明最终控制。同时,七

匹狼控股直接持有本公司100,000,000股境内未上市股份。

根据七匹狼控股于2024年2月21日提交的权益披露表格,七

匹狼控股有100,000,000股被质押。

  • ,000,000股境内未上市股份。深圳前

海瑞誉为一家根据中国法律注册成立作为投资载体的有限合

伙企业,其持有拉萨丰铭66.67%的权益。西藏瑞誉为深圳前

海瑞誉的普通合伙人。西藏瑞誉由袁涛持有99.00%权益。深

圳前海瑞誉的唯一有限合伙人安信干盛财富管理(深圳)有限

公司持有其99.95%的合伙份额。安信干盛财富管理(深圳)有

限公司由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全资持有,安信基金管

理有限责任公司分别由五矿资本控股有限公司和国投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持有39.84%及33.95%权益。五矿资本控股有限

公司由五矿资本股份有限公司(一家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代码:600390)上市的公司)全资持有。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由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一家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代

码:600061)上市的公司)持有99.99%权益。

  • ,700,000股境内未上市股份。江

苏永钢由永卓控股有限公司持有33.68%权益。永卓控股有限

公司由苏州永源控股有限公司持有75.00%权益。

  • ,000,000股境

内未上市股份。北京泰合方园投资有限公司由北京万泉易德

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全资持有。北京万泉易德投资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由上海财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全资持有。上海财

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由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持有80.00%权

益。

  • ,900,000股境内未上市股份。北

京恒谊为一家根据中国法律注册成立作为投资载体的有限合

伙企业,其直接持有邦宸正泰99.99%的权益。西藏恒谊与上

海正心谷为北京恒谊的普通合伙人,其中西藏恒谊为北京恒

谊的执行事务合伙人。西藏恒谊由张维功直接持有99.00%的

权益,上海正心谷的股权全部由林利军持有。

根据张维功先生于2025年2月6日提交的权益披露表格,邦宸

正泰有215,000,000股被质押。

北京恒谊由其有限合伙人上海盛乐持有91.75%的合伙份额。

上海盛乐是一家根据中国法律注册成立作为投资载体的有限

合伙企业,其普通合伙人为上海正心谷,并由其有限合伙人

上海宝鳞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及上海宝荷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分

别持有44.05%的合伙份额。上海宝鳞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由上

海保忻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全资持有,上海保忻企业管理有限

公司由骏宝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全资持有;上海宝荷企业管理

有限公司由上海宝钥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全资持有,上海宝钥

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由展裕控股有限公司全资持有。

  • ,900,000股境内未上市股份。北

京迈晟为一家根据中国法律注册成立作为投资载体的有限合

伙企业,其直接持有上海旭昶42.60%的权益。西藏恒谊与北

京齐谊为北京迈晟的普通合伙人,其中西藏恒谊为北京迈晟

的执行事务合伙人,西藏恒谊及刘红分别直接持有北京齐谊

33.33%及66.67%的权益。

大连锦翔为北京迈晟的有限合伙人,持有99.86%的合伙份

额,大连锦翔由大连锦欣全资持有;大连锦欣由戴书成持有

99.99%的权益。

其他资料65阳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2025 年中期报告


  • ,200,000股境内未上市股份。宁

波鼎智金通为一家根据中国法律注册成立作为投资载体的有

限合伙企业,并直接持有山南泓泉95.98%的权益。西藏恒谊

与上海正心谷为宁波鼎智金通的普通合伙人,其中上海正心

谷为宁波鼎智金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

根据山南泓泉向邦宸正泰出具的确认函,就本公司公司治理

及生产经营中的所有重大事项行使提案权、提名权、投票权

及决策权时,山南泓泉应与邦宸正泰继续保持一致。

  • ,293,500股H股。深圳前海瑞联

七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为一家根据中国法律注册成立的作

为投资载体的有限合伙企业,其持有江苏天诚99.9967%的

权益。华杉瑞联与华泰紫金为深圳前海瑞联七号投资中心(有

限合伙)的普通合伙人。华杉瑞联由西藏竑煜企业管理有限公

司持有70.52%权益,西藏竑煜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由北京竑煜

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直接及间接通过海南弘煜实业投资有限公

司持有49.36%权益。北京竑煜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由陈志杰持

有90.00%权益。西藏竑煜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由北京麟琪昊

瑞咨询有限公司直接及间接通过海南弘煜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持有47.24%权益。北京麟琪昊瑞咨询有限公司由章童持有

99.00%的权益。华泰紫金由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一家于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代码:601688)、香港联交所(股份代

号:06886)及伦敦证券交易所(证券代码:HTSC)上市的公司)

全资持有。

深圳前海瑞联七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的有限合伙人江苏华

泰瑞联并购基金(有限合伙)持有其41.65%的合伙份额。江苏

华泰瑞联并购基金(有限合伙)的普通合伙人为南京瑞联管理

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南京瑞联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由华杉瑞联实益拥有。江苏华泰瑞联并购基金(有限合

伙)的有限合伙人南京华泰瑞联并购基金一号(有限合伙)持有

60.47%的合伙份额,南京华泰瑞联并购基金一号(有限合伙)

由华杉瑞联及华泰紫金实益拥有。

  • ,083,500股

H股。上海健特生命科技有限公司由巨人投资有限公司持有

90.49%权益。巨人投资有限公司由史玉柱持有97.88%权益。

(11) 以上所披露数据为香港联交所网站(w.hkexnews.hk)所显示

的数据。

  • 《证券及期货条例》第336条,倘若干条件达成,则本公

司股东须呈交披露权益表格。倘股东于本公司的持股量变

更,除非若干条件已达成,否则股东毋须知会本公司及香港

联交所,故股东于本公司之最新持股量可能与呈交予香港联

交所的持股量不同。

  • ,本公司已发行股份共计11,501,522,500股,包

含8,022,753,987股境内未上市股份及3,478,768,513股H股。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于报告期末,就董事所知,概无

其他人士(除董事、监事或本公司最高行政人员外)于

本公司股份或相关股份中拥有须予披露或记录于根据

《证券及期货条例》第336条规定存置之本公司登记册之

任何权益或淡仓。

66 其他资料

其他资料


姓名职务持股身份股份类别股份数权益性质占已发行 股份类别 总额概约 百分比(6) (%)占已发行 股本 总额概约 百分比(6) (%)

董事、监事及最高行政人员于股份之权益

于报告期末,下列董事、监事及最高行政人员在本公司或其任何相联法团(定义见《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的

股份、相关股份或债权证中拥有须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第7及第8分部通知本公司及香港联交所的任何

权益及╱或淡仓(包括其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的该等规定被认为或视为拥有的权益及╱或淡仓),又或根据《标

准守则》须通知本公司及香港联交所的权益及╱或淡仓,又或须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352条载入有关条例所

述登记册内的权益及╱或淡仓如下:

张维功

(1)(2)

执行董事、董事长

兼首席执行官

受控法团权益境内未上市股份1,315,000,000好仓16.3911.43

其他境内未上市股份10,799,373好仓0.130.09

其他H股395,275好仓0.010.00

李科

(3)

执行董事其他境内未上市股份12,263,949好仓0.150.11

其他H股395,275好仓0.010.00

彭吉海

(4)

执行董事其他境内未上市股份6,832,297好仓0.090.06

其他H股395,275好仓0.010.00

侯惠胜

(5)

非执行董事其他境内未上市股份186,637好仓0.000.00

其他H股237,511好仓0.010.00

其他资料67阳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2025 年中期报告


注:

  • ,900,000股境内未上市股份。

北京恒谊为一家根据中国法律注册成立作为投资载体的有限

合伙企业,其直接持有邦宸正泰99.99%的权益。西藏恒谊

为北京恒谊的普通合伙人。西藏恒谊由张维功先生直接持有

99.00%的权益。

上海旭昶直接持有本公司470,900,000股境内未上市股份。北

京迈晟为一家根据中国法律注册成立作为投资载体的有限合

伙企业,其直接持有上海旭昶42.60%的权益。西藏恒谊为北

京迈晟的普通合伙人。北京齐谊为北京迈晟的普通合伙人。

西藏恒谊直接持有北京齐谊33.33%的权益。

山南泓泉直接持有本公司373,200,000股境内未上市股份。宁

波鼎智金通为一家根据中国法律注册成立作为投资载体的有

限合伙企业,并直接持有山南泓泉95.98%的权益。西藏恒谊

为宁波鼎智金通的普通合伙人。

根据张维功先生于2025年2月6日提交的权益披露表格,邦宸

正泰有215,000,000股被质押。

(2) 张维功先生通过参加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本公司

10,799,373股境内未上市股份,及通过参加本公司绩效奖金

递延计划等间接持有本公司395,275股H股。

  • ,263,949

股境内未上市股份,及通过参加本公司绩效奖金递延计划等

间接持有本公司395,275股H股。

  • ,832,297

股境内未上市股份,及通过参加本公司绩效奖金递延计划等

间接持有本公司395,275股H股。

  • ,637股

境内未上市股份,及通过参加本公司绩效奖金递延计划等间

接持有本公司237,511股H股。

  • ,本公司已发行股份共计11,501,522,500股,包

含8,022,753,987股境内未上市股份及3,478,768,513股H股。

除上文所披露外,于报告期末,本公司概无任何董

事、监事及最高行政人员在本公司或其任何联营公司

(定义见《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的股份或债权证中

拥有须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第7及第8分部通

知本公司及香港联交所的任何权益及╱或淡仓(包括其

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的该等规定被认为或视为拥有

的权益及╱或淡仓),又或根据《标准守则》须通知本公

司及香港联交所的权益及╱或淡仓,又或须根据《证券

及期货条例》第352条载入有关条例所述登记册内的权

益及╱或淡仓。

68 其他资料

其他资料


本公司日期为2024年12月12日之相关公告。截

至最后实际可行日期,该等资料概无变动。

2. 本公司于2025年3月26日收到执行董事赵宗仁先

生及王永文先生的辞呈。由于年龄原因,赵宗仁

先生向董事会提出辞任本公司执行董事、副董事

长职务,王永文先生向董事会提出辞任本公司执

行董事、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

职务。2025年3月26日,本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提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执行董事候选人

的议案》,提名王霄鹏先生为本公司第六届董事

会执行董事候选人。2025年6月17日,经股东于

年度股东会上批准,王霄鹏先生获委任为第六届

董事会执行董事,任期自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履

行完毕且中国保险监管机构核准其董事任职资格

之日起计算,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任

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王霄鹏先生的简历及其他

信息请参阅本公司日期为2025年3月26日之相关

公告。截至最后实际可行日期,该等资料概无变

动。

董事、监事及行政总裁之资料变动情

截至最后实际可行日期,本公司董事、监事及行政总

裁之资料变动情况如下:

1. 本公司于2024年12月10日收到独立非执行董事

刘湛清先生的辞呈。由于刘湛清先生已连任本公

司独立非执行董事满六年,根据中国相关监管规

定,刘湛清先生向董事会提出辞任本公司独立非

执行董事、董事会提名薪酬委员会主任委员及董

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委员职务。2024年12

月12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提名董

斌先生为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候

选人。2025年6月17日,经股东于年度股东会上

批准,董斌先生获委任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非执

行董事,任期自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履行完毕且

中国保险监管机构核准其董事任职资格之日起计

算,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任期届满可

以连选连任。董斌先生的简历及其他信息请参阅

其他资料69阳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2025 年中期报告


除上文所述者外,于最后实际可行日期,董事、监

事及行政总裁的资料概无其他变更须根据上市规则第

13.51B(1)条予以披露。

中期股息

本公司不宣派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六个月之中期股

息。

期后事项

董事会已于2025年8月1日审议并批准申请H股全流通

方案的议案,以将合计不超过351,962.5501万股(占

本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约为30.60%)本公司境内未上

市股份转为本公司H股(「本次H股全流通」)。于获得所

有相关批准(包括中国大陆金融监管机构及香港联交所

的批准等)并符合所有适用法律、规则及法规后,拟

参与本次H股全流通的股东所持有的部分或全部本公司

境内未上市股份将转换为本公司H股,本公司将向香

港联交所申请该等H股于主板上市及买卖(「转换及上

市」)。根据公司章程,本次H股全流通以及转换及上

市无须经本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有关H股全流通之

详情请参阅本公司日期为2025年8月1日之相关公告。

除本报告披露外,于报告期后本公司概无其他重大期

后事项发生。

审阅中期报告

本集团按照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2025年中期财务

资料已经由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审阅。本集团2025年中

期报告已经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阅。

70 其他资料

其他资料


财务报表及其他71

独立审阅报告

阳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2025 年中期报告

致阳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引言

我们审阅了列载于第72至96页中的阳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及其子公司中期简明合并财

务报表,包括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的中期合并财务状况表、截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期间的中期

合并损益表、综合收益表、权益变动表及现金流量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

市规则》要求根据其相关规定及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发布的《国际会计准则第34号-中期财务报告》(以下简称「国

际会计准则第34号」)编制中期财务报表。按《国际会计准则第34号》编制和呈报中期简明合并财务报表是董事的

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阅工作的基础上,对该等中期简明合并财务报表发表审阅意见。我们按照双方所

协定的业务约定书条款,只对董事会整体报告。除此之外,我们的报告不可用作其他用途。我们概不就本报告

的内容对其他任何人士负责或承担责任。

审阅范围

我们是按照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的《香港审阅准则第2410号-由实体独立核数师审阅中期财务资料》进行审阅。

中期财务报表审阅工作主要包括向贵公司负责财务会计的人员作出询问、执行分析及其他审阅工作程序。由于

审阅工作的范围远较根据香港审计准则执行审计的范围小,我们无法就注意到所有可能在审计过程中识别的重

大事项获得保证。因此,我们并不发表审计意见。

结论

根据我们的审阅工作,我们并未察觉任何事项使我们认为上述中期简明合并财务报表未能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

《国际会计准则第34号》的要求而编制。

安永会计师事务所

执业会计师

香港

2025年8月22日


截至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
附注20252024
(未经审计)(未经审计)
保险服务收入532,44131,488
利息收入64,8084,748
投资收益76,3494,463
应占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收益及亏损261233
其他收入1,2601,517
收入合计45,11942,449
保险服务费用(28,253)(27,620)
分出保费的分摊(868)(905)
减:摊回保险服务费用741620
承保财务损益(7,136)(4,258)
减:分出再保险财务损益5176
预期信用损失8(474)(814)
财务费用(556)(679)
其他业务及管理费用9(3,528)(3,159)
费用合计(40,023)(36,739)
税前利润5,0965,710
所得税10(1,615)(2,498)
净利润3,4813,212
归属于:
母公司股东3,3893,143
非控制性权益9269
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持有人的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11人民币0.29元人民币0.27元
稀释每股收益11人民币0.29元人民币0.27元

截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期间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72 财务报表及其他

中期合并损益表


截至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
20252024
(未经审计)(未经审计)
净利润3,4813,212
其他综合收益
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公允价值变动4708,117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信用减值准备244319
可转损益的保险合同金融变动(11,570)(13,815)
可转损益的分出再保险合同金融变动313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42(28)
应占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其他综合收益(17)7
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公允价值变动4,8675,116
不能转损益的保险合同金融变动(1,480)(989)
应占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其他综合收益(32)
其他综合收益税后合计(7,473)(1,260)
综合收益税后合计(3,992)1,952
归属于:
母公司股东(4,084)1,880
非控制性权益9272

截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期间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财务报表及其他73

中期合并综合收益表

阳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2025 年中期报告


附注2025年 6月30日2024年 12月31日
(未经审计)(经审计)
资产
物业及设备18,70018,980
使用权资产2,4212,372
投资性房地产9,4269,710
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投资11,41410,445
金融投资: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13142,050137,579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144,7322,411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15304,622311,971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1660,27948,034
定期存款1721,7599,917
存出资本保证金6,3236,506
买入返售证券20,4615,300
保险合同资产18730815
分出再保险合同资产5,2745,259
递延所得税资产201,064776
其他资产5,5115,009
银行存款及现金10,7976,706
资产总计625,563581,790
负债及权益
负债
保险合同负债18508,521457,316
分出再保险合同负债2923
租赁负债603594
应付债券1919,66519,507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2,0862,076
卖出回购证券15,09922,939
应交税金1,070982
预收保费640663
递延所得税负债207731,492
其他负债14,87412,785
负债合计563,360518,377

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74 财务报表及其他

中期合并财务状况表


附注2025年 6月30日2024年 12月31日
(未经审计)(经审计)
权益
股本2111,50211,502
储备16,01623,855
未分配利润28,31926,725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55,83762,082
非控制性权益6,3661,331
权益合计62,20363,413
负债及权益总计625,563581,790

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财务报表及其他75

阳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2025 年中期报告

中期合并财务状况表(续)

第72至第96页的本中期简明合并财务报告已于2025年8月22日经董事会批准并授权公布并由以下人士代表签署:

张维功彭吉海

董事董事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储备
(未经审计)股本资本 公积盈余 公积一般 风险准备农业巨灾 损失储备核巨灾 风险准备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 变动计入其他 综合收益的金融 资产的重估储备保险合同 金融变动外币报表 折算差额其他 储备未分配 利润小计非控制性 权益股东 权益合计
2025年1月1日11,50225,8791,8197,469572930,550(41,809)14(153)26,72562,0821,33163,413
净利润3,3893,389923,481
其他综合收益5,581(13,047)42(49)(7,473)(7,473)
综合收益合计5,581(13,047)42(49)3,389(4,084)92(3,992)
对股东的分配(2,185)(2,185)(2,185)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12(12)
其他综合收益结转未分配利润(626)224402
支付给非控制性权益的股利(60)(60)
子公司发行其他权益工具5,0005,000
其他2424327
2025年6月30日11,50225,9031,8197,481572935,505(54,632)56(202)28,31955,8376,36662,203

截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期间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76 财务报表及其他

中期合并权益变动表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储备
(未经审计)股本资本 公积盈余 公积一般 风险准备农业巨灾 损失储备核巨灾 风险准备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 变动计入其他 综合收益的金融 资产的重估储备保险合同 金融变动外币报表 折算差额其他 储备未分配 利润小计非控制性 权益股东 权益合计
2024年1月1日11,50225,8971,5576,40457206,178(15,024)143(164)23,87660,4461,34361,789
净利润3,1433,143693,212
其他综合收益13,549(14,791)(28)7(1,263)3(1,260)
综合收益合计13,549(14,791)(28)73,1431,880721,952
对股东的分配(2,070)(2,070)(2,070)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17(17)
其他综合收益结转未分配利润(75)(111)186
支付给非控制性权益的股利(60)(60)
其他(23)(23)(49)(72)
2024年6月30日11,50225,8741,5576,421572019,652(29,926)115(157)25,11860,2331,30661,539

截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期间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财务报表及其他77

阳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2025 年中期报告

中期合并权益变动表(续)


截至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
20252024
(未经审计)(未经审计)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净额30,22720,34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购买物业及设备、无形资产及其他资产支付的现金(314)(260)
处置物业及设备、无形资产及其他资产收回的现金1222
投资支付的现金(132,805)(147,923)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116,432115,111
收到的利息9,2068,479
收到的股息16848
其他(85)(338)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净额(7,276)(24,881)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卖出回购证券净增加额(7,838)(7,231)
发行资产支持证券收到的现金2,7502,749
偿还资产支持证券支付的现金(2,750)(2,430)
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5,000
支付的利息(376)(496)
支付的股息(60)(60)
偿还租赁负债支付的现金(184)(188)
其他(21)(48)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净额(3,479)(7,704)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12)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增加╱(减少)净额19,460(12,235)
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12,00526,695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31,46514,460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分析
银行存款及现金10,7979,463
原期限不超过三个月的投资20,6684,997

截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期间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78 财务报表及其他

中期合并现金流量表


准则╱修订内容
《国际会计准则第21号》(修订)缺乏可兑换性

截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期间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财务报表及其他79

中期简明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阳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2025 年中期报告

1 公司资料

根据原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批准,阳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以阳光保险控股份

有限公司为名,于2007年6月27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深圳市注册成立。2008年1月23日,本公司正式更名为阳

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业务范围包括投资设立保险企业;监督管理控股投资企业的各种国内、国际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

投资业务;经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保险及其他业务。

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以下统称「本集团」)主要的经营业务为: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营财产保险、人身保险

及资产管理业务等。

2 编制基准

截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期间的中期简明合并财务报表根据《国际会计准则第34号-中期财务报告》

编制。

本中期简明合并财务报表不包括在年度财务报表中的所有信息和披露内容,编制中期简明合并财务报表时采用

的重要的会计政策与在编制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合并财务报表时采用的会计政策一致。故此,本中期简

明合并财务报表应与本集团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已审合并财务报表及在中期报告期间的所有公告一并阅

读。

3 已生效及已发布但尚未生效的准则、修订和解释

3.1 已生效的准则、修订和解释

本集团首次在本中期简明合并财务报表中应用以下新修订国际财务报告会计准则。

上述修订对本集团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的中期简明合并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准则╱修订内容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8号》财务报表的列报与披露1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9号》非公共受托责任子公司的披露1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修订)和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7号》(修订)金融工具分类和计量的修订2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0号》(修订)和 《国际会计准则第28号》(修订)投资者与其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之间的资产转让或投入3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年度改进-第11卷) 《 《对《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号》、《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7号》、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0号》及 国际会计准则第7号》的修订2

中期简明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期间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80 财务报表及其他

3 已生效及已发布但尚未生效的准则、修订和解释(续)

3.2 已发布但尚未生效的准则、修订和解释

本集团尚未在本中期简明合并财务报表中应用以下已发布但尚未生效的新修订国际财务报告会计准则。

1. 于2027年1月1日或之后的财务年度生效

2. 于2026年1月1日或之后的财务年度生效

3. 未确定强制生效日期但已允许采用

4 分部信息

分部信息按照本集团的主要经营分部列报。

本集团的经营分部如下:

(i) 人身保险分部主要包括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阳光人寿」)承保的各种人身保险产品;

(i) 财产保险分部主要包括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阳光财险」)及阳光信用保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阳光

信保」)承保的各种财产保险产品;及

(i) 其他业务分部主要包括企业管理及资产管理服务。

管理层监督各个分部的经营成果,以此作为资源分配和业绩考核的评定根据。各分部以净利润等指标作为业绩

考核的标准。

经营分部间的转让价格乃基于双方协定的合同内所载的金额。


人身保险财产保险其他业务 及抵销合计
阳光财险阳光信保小计
保险服务收入8,62723,7536623,819(5)32,441
利息收入4,39836012372384,808
投资收益5,29767916803726,349
应占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收益及亏损3888484(211)261
其他收入139643671,0541,260
收入合计18,84924,9408225,0221,24845,119
保险服务费用(4,973)(23,218)(62)(23,280)(28,253)
分出保费的分摊(306)(570)(570)8(868)
减:摊回保险服务费用1765651566(1)741
承保财务损益(6,601)(237)(1)(238)(297)(7,136)
减:分出再保险财务损益30212151
预期信用损失(353)(103)(103)(18)(474)
财务费用(415)(132)(132)(9)(556)
其他业务及管理费用(1,930)(762)(2)(764)(834)(3,528)
费用合计(14,372)(24,436)(64)(24,500)(1,151)(40,023)
税前利润4,47750418522975,096
所得税(1,555)14(6)8(68)(1,615)
净利润2,92251812530293,481

财务报表及其他81

阳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2025 年中期报告

4 分部信息(续)

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的分部分析如下:


人身保险财产保险其他业务 及抵销合计
阳光财险阳光信保小计
保险服务收入8,02423,457723,46431,488
利息收入4,277353123651064,748
投资收益3,67333023324584,463
应占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收益及亏损3638585(215)233
其他收入24411031131,1601,517
收入合计16,58124,3352424,3591,50942,449
保险服务费用(4,962)(22,630)(28)(22,658)(27,620)
分出保费的分摊(374)(531)(531)(905)
减:摊回保险服务费用360260260620
承保财务损益(3,698)(384)(1)(385)(175)(4,258)
减:分出再保险财务损益31454576
预期信用损失(608)(208)(208)2(814)
财务费用(522)(145)(145)(12)(679)
其他业务及管理费用(1,537)(313)(1)(314)(1,308)(3,159)
费用合计(11,310)(23,906)(30)(23,936)(1,493)(36,739)
税前利润5,271429(6)423165,710
所得税(2,505)7676(69)(2,498)
净利润2,766505(6)499(53)3,212

中期简明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期间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82 财务报表及其他

4 分部信息(续)

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的分部分析如下:


截至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
20252024
未采用保费分配法的保险合同
与未到期责任负债变动相关的保险服务收入
合同服务边际的摊销2,3051,981
非金融风险调整的变动337357
预计当期发生的保险服务费用3,3783,178
保险获取现金流量的摊销3,9523,991
小计9,9729,507
采用保费分配法的保险合同22,46921,981
合计32,44131,488
截至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
20252024
债券3,4773,479
信托计划669653
债权投资计划227234
定期存款271190
存出资本保证金8797
买入返售证券7795
合计4,8084,748
截至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
20252024
利息和股息收入(a)4,5353,675
已实现损益(b)95(946)
未实现损益(c)1,5651,551
投资性房地产经营租赁收入154183
合计6,3494,463

财务报表及其他83

阳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2025 年中期报告

5 保险服务收入

6 利息收入

7 投资收益


截至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
20252024
债券648534
债权投资计划228307
基金6071,121
股票2,5581,309
股权投资计划173175
其他321229
合计4,5353,675
截至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
20252024
债券4402,222
基金(979)(1,885)
股票666(1,165)
其他(32)(118)
合计95(946)
截至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
20252024
债券(331)904
债权投资计划(98)45
基金848684
股票1,9531,478
其他(664)(1,431)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1,7081,680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143)(129)
合计1,5651,551

中期简明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期间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84 财务报表及其他

7 投资收益(续)

(a) 利息和股息收入

(b) 已实现损益

(c) 未实现损益


截至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
20252024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310551
其他164263
合计474814
截至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
20252024
雇员成本4,4944,139
推广及咨询费1,2111,090
保险保障基金356365
物业及设备折旧298264
使用权资产折旧160175
投资性房地产折旧173152
租赁费11284
税金9897
无形资产摊销7871
其他资产减值损失432677
其他2,1962,443
小计9,6089,557
减:与保险合同履约直接相关的支出
计入未到期责任负债的保险获取现金流量4,6334,796
计入保险服务费用的金额1,4471,602
小计6,0806,398
净额3,5283,159

财务报表及其他85

阳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2025 年中期报告

8 预期信用损失

9 其他业务及管理费用


截至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
20252024
当期所得税515187
递延所得税1,1002,311
合计1,6152,498
截至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
20252024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当期净利润3,3893,143
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11,50211,502
基本每股收益人民币0.29元人民币0.27元
稀释每股收益人民币0.29元人民币0.27元
截至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
2025年2024年
期内确认为分派的股息:
2024年末期股利-每股人民币0.19元2,185
2023年末期股利-每股人民币0.18元2,070

中期简明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期间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86 财务报表及其他

10 所得税

11 每股收益

每股收益按以下各项计算:

12 股息


2025年 6月30日2024年 12月31日
上市
债券
政府债27
金融债229230
企业债1,0711,775
基金670869
股票24,79320,962
其他投资334214
小计27,09724,077
非上市
债券
政府债458408
金融债38,79234,376
企业债1,0761,006
银行同业存款1,6592,821
基金20,85516,490
债权投资计划8,9929,091
信托计划4,6854,244
其他投资38,43645,066
小计114,953113,502
合计142,050137,579
2025年 6月30日2024年 12月31日
非上市
债权投资计划1,372501
信托计划3,3631,912
小计4,7352,413
减:减值准备(3)(2)
合计4,7322,411

财务报表及其他87

阳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2025 年中期报告

13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14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2025年 6月30日2024年 12月31日
上市
债券
政府债31,51931,259
企业债1,0401,826
抵押支持证券739876
小计33,29833,961
非上市
债券
政府债192,591183,868
金融债31,80732,869
企业债5,1594,611
银行同业存款9,23020,758
债权投资计划8,6239,545
信托计划23,91426,359
小计271,324278,010
合计304,622311,971
2025年 6月30日2024年 12月31日
上市
股票58,92446,625
未上市
其他股权投资1,3551,409
合计60,27948,034

中期简明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期间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88 财务报表及其他

15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

16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


2025年 6月30日2024年 12月31日
到期期限
3个月以内(含3个月)36323
3个月至1年(含1年)2,108418
1至2年(含2年)1501,595
2至3年(含3年)1,620450
3至4年(含4年)4,5004,600
4至5年(含5年)12,7001,000
5至6年(含6年)1,700
应计利息325134
减:减值准备(7)(3)
合计21,7599,917
2025年 6月30日2024年 12月31日
保险合同负债
未到期责任负债487,973438,207
已发生赔款负债19,81818,294
保险合同负债净额507,791456,501
来自:
保险合同资产(730)(815)
保险合同负债508,521457,316
2025年 6月30日2024年 12月31日
保险合同负债
未来现金流量现值413,471368,827
非金融风险调整6,8416,291
合同服务边际56,07850,854
合计476,390425,972

财务报表及其他89

阳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2025 年中期报告

17 定期存款

18 保险合同资产╱负债

未到期责任负债和已发生赔款负债的分析如下:

对于未采用保费分配法的保险合同,与保险合同账面价值有关的信息如下:


发行人发行日期到期期限提早赎回权利率2025年 6月30日2024年 12月31日
阳光财险2021/12/710年第五个计息年度末4.5%-5.5%4,9994,999
阳光人寿2016/4/2010年4.5%2,1562,163
阳光人寿2021/3/3010年第五个计息年度末4.4%-5.4%5,1015,088
阳光人寿2023/12/1210年第五个计息年度末3.88%-4.88%7,0497,032
小计19,30519,282
加:应计利息360225
合计19,66519,507
2025年 6月30日2024年 12月31日
期╱年初递延所得税(负债)╱资产净额(716)1,159
计入损益(1,100)(2,430)
计入权益2,107555
期╱年末递延所得税资产╱(负债)净额291(716)
来自:
递延所得税资产1,064776
递延所得税负债(773)(1,492)

中期简明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期间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90 财务报表及其他

19 应付债券

本集团主要应付债券的信息如下:

20 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

当拥有法定行使权将当期税项资产与当期税项负债抵销,而且有关所得税(如有)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由同

一税务机关和同一应税实体征收,则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可予以抵销。


2025年 6月30日2024年 12月31日
已发行及缴足股份数量(百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11,50211,502

财务报表及其他91

阳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2025 年中期报告

21 股本

22 公允价值计量

公允价值及其层次的确定

所有在合并财务报表中以公允价值计量或披露公允价值的资产和负债均按公允价值层次归类。此公允价值层次

将用于计量公允价值的估值技术的参数分为三个层次。计量公允价值归属于何层次取决于计量公允价值所用重

要参数的最低层次。

公允价值层次如下所述:

(a) 根据同类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确定公允价值(以下简称「第一层次」);

(b) 根据第一层次内直接(比如取自价格)或间接(比如根据价格推算的)可观察到的、除市场报价以外的有关资

产或负债的输入值确定公允价值(以下简称「第二层次」);及

(c) 根据可观察到的市场数据以外的变量为基础确定的资产或负债的输入值(不可观察输入值)确定公允价值(以

下简称「第三层次」)。

公允价值计量中的层次取决于对计量整体具有重大影响的最低层次的输入值,基于此考虑,输入值的重要程度

应从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角度考虑。

对于第二层次,其估值普遍根据第三方估值服务提供商对相同或同类资产的报价,或通过估值技术利用可观察

的市场参数或近期交易价格来确定公允价值。估值服务提供者通过收集、分析和解释多重来源的相关市场交易

信息和其他关键估值模型的参数,并采用广泛应用的内部估值技术,提供各种证券的理论报价。银行间市场

进行交易的债权型证券,若以银行间债券市场近期交易价格或估值服务商提供的价格进行估值的,属于第二层

次。划分为第二层次的金融工具主要包括人民币债券投资,人民币债券的公允价值按照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的估值结果确定,所有重大估值参数均采用可观察市场信息的估值技术。


2025年6月30日
第一层次第二层次第三层次合计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股票24,790324,793
基金21,52521,525
债券13641,49041,626
其他110,33243,77354,106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
债券262,116262,116
其他9,96932,53742,506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
股票58,92458,924
其他1,3551,355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2,0862,086

中期简明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期间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92 财务报表及其他

22 公允价值计量(续)

公允价值及其层次的确定(续)

对于第三层次,其公允价值根据如贴现金流模型和其他类似方法等估值技术确定。判断公允价值归属第三层

次主要根据计量资产公允价值所依据的某些无法直接观察的参数的重要性,以及估值方法如贴现金流模型和

其他类似估值技术。

对于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本集团在报告期末通过重新评价分类(基于对整体公允价值计量有重

大影响的最低层次输入值),判断各层次之间是否存在转换。

下表列示本集团相关资产和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层次:


2024年12月31日
第一层次第二层次第三层次合计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股票20,8976520,962
基金17,35917,359
债券13537,68737,822
其他17,77343,66361,436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
债券254,433254,433
其他21,63335,90557,538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
股票46,62546,625
其他1,4091,409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2,0762,076

财务报表及其他93

阳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2025 年中期报告

22 公允价值计量(续)

公允价值及其层次的确定(续)

下表列示本集团相关资产和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层次:(续)

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及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没有重大第一层次和第二层次之间金融工具

的转移。


名称与本公司的关系持股比例
北京诚通金控投资有限公司(1()「北京诚通」)本公司股东6.09%
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1()「中国诚通」)本公司股东3.04%
北京锐藤宜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锐藤宜鸿」)本公司股东6.09%
七匹狼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七匹狼控股」)本公司股东0.87%
拉萨丰铭工程机械销售有限公司(「拉萨丰铭」)本公司股东5.22%
北京邦宸正泰投资有限公司(3()「邦宸正泰」)本公司股东4.09%
上海旭昶科技有限公司(3()「上海旭昶」)本公司股东4.09%
山南泓泉股权投资有限公司(3()「山南泓泉」)本公司股东3.24%

中期简明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期间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94 财务报表及其他

23 风险管理

本集团的经营活动面临各种保险风险和金融风险。本集团承保的合同转移保险风险或金融风险或者两者兼有。

本集团主要的金融风险是出售金融资产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本集团的保险合同和投资合同产品形成的负债。

金融风险中最重要的组成因素是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和市场风险。

本中期简明合并财务报表并未包括本集团所有的风险管理信息及年度合并财务报表中要求披露的所有信息,应

与本集团2024年度已审合并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集团的风险管理流程和风险管理政策较2024年12月31日未发生重大变化。

24 重大关联方关系及交易

(a) 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 ,合计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
  • ,合计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
  • 、上海旭昶与山南泓泉存在关联方关系,合计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

名称与本公司的关系
江苏永钢集团有限公司(「江苏永钢」)本公司的股东
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徽商银行」)本集团联营企业
成都双流阳光融和互联网医院有限公司(「成都双流」)本集团联营企业
阳光融汇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阳光融汇」)本集团联营企业
泓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泓德基金」)本集团联营企业
诚泰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诚泰租赁」)本集团联营企业
北京易才人力资源顾问有限公司(1()「北京易才」)本集团合营企业之子公司
截至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
20252024
总保费收入:
徽商银行2725
北京易才217
利息收入:
中国诚通157
诚泰租赁47
江苏永钢38
管理及其他费用:
成都双流19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徽商银行210
2025年 6月30日2024年 12月31日
委托关联方管理的资产:
阳光融汇8,0899,325
泓德基金4,0954,252
持有关联方发行的债券及其他债务投资工具:
中国诚通1,1831,157
诚泰租赁191254

财务报表及其他95

阳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2025 年中期报告

24 重大关联方关系及交易(续)

(b) 其他关联方:

(c) 与关联方的重大交易

本集团与关联方进行的重大交易如下:

(d) 应收╱应付重大关联方余额


2025年 6月30日2024年 12月31日
已签约但未拨备10,75313,308

中期简明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期间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96 财务报表及其他

25 承诺

本集团资本承诺如下:

26 或有负债

基于保险业务的业务性质,本集团在开展日常业务过程中会涉及或有事项及法律诉讼的各种估计,包括在诉讼

中作为原告与被告及在仲裁中作为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上述法律诉讼大多涉及保单索赔。本集团已对可能出现

的损失计提准备,包括当管理层参考相关法律意见(如有)并能对上述诉讼结果做出合理估计后,对保单等索赔

计提的准备。对于无法合理估计结果或管理层认为败诉可能性极小的或有事项及法律诉讼,不计提相关准备。

除上述性质的诉讼以外,于2025年6月30日,本集团尚有作为被起诉方的若干未决诉讼与纠纷。本集团根据

预计损失的金额,对上述未决诉讼计提了预计负债,而本集团将仅会就任何超过已计提准备的索赔承担或有责

任。对于无法合理预计结果或管理层认为败诉可能性极小的或有事项及法律诉讼,不计提相关准备。

27 期后事项

截至本中期简明合并财务报表批准日,本集团无需要说明的重大财务状况表日后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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