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410 安领国际 公告及通告:于二零二五年八月二十二日举行之股东周年大会之投票表决结果
普通决议案 | 票数(%) | ||
---|---|---|---|
赞成 | 反对 | ||
1. | 省览及采纳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截至二零二五 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经审核综合财务报表 及本公司董事(「董事」)会报告及本公司独立核数 师(「核数师」)报告。 | 614,570,000 (100.00%) | 0 (0.00%) |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的内容概不负责,
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
部份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于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1410)
于二零二五年八月二十二日举行之
股东周年大会之投票表决结果
谨此提述安领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五年七月十八日之通函
(「通函」),以及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五年七月十八日的股东周年大会(「股东周年大
会」)通告(「股东周年大会通告」)。除文义另有规定者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通函所
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投票表决结果
董事会欣然宣布,股东周年大会已于二零二五年八月二十二日上午十一时正假座
香港九龙观塘巧明街98号The Milenity 1座25楼举行,而股东周年大会通告所载之所
有决议案已于股东周年大会上获股东以投票表决方式正式通过。
就于股东周年大会上所提呈决议案之投票表决结果详情如下:
普通决议案 | 票数(%) | ||
---|---|---|---|
赞成 | 反对 | ||
2. | (a) 重选廖锐霆先生为本公司执行董事。 | 614,570,000 (100.00%) | 0 (0.00%) |
(b) 重选吴子丰先生为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 614,570,000 (100.00%) | 0 (0.00%) | |
(c) 重选黄洪琬贻女士为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 事。 | 614,570,000 (100.00%) | 0 (0.00%) | |
(d) 授权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厘定各董事之 薪酬。 | 614,570,000 (100.00%) | 0 (0.00%) | |
3. | 续聘德勤 • 关黄陈方会计师行为核数师,并授权 董事会厘定其薪酬。 | 614,570,000 (100.00%) | 0 (0.00%) |
4. | 授予董事一般授权以配发、发行及处置不多于股 东周年大会通告第4项决议案的条款项下已发行 股份总数(不包括库存股份(如有))之20%之股份 (包括出售或转让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 市的库存股份(如有))*。 | 614,570,000 (100.00%) | 0 (0.00%) |
5. | 授予董事一般授权以购回不多于股东周年大会 通告第5项决议案的条款项下已发行股份总数(不 包括库存股份(如有))之10%之股份*。 | 614,570,000 (100.00%) | 0 (0.00%) |
6. | 藉加入根据上述第5项决议案(倘通过)所购回的 本公司股本总数,扩大根据第4项决议案授予董 事发行本公司股本中股份之一般授权*。 | 614,570,000 (100.00%) | 0 (0.00%) |
- ,请参阅股东周年大会通告。
由于超过50%之票数投票赞成第1项至第6项决议案,故所有该等决议案已获正式通
过为本公司之普通决议案。
于股东周年大会日期,合共1,004,217,000股份已发行,其赋予股份持有人(「股东」)
权利可出席股东周年大会并投票赞成或反对于会上提呈之决议案。概无对任何股
东于股东周年大会上就任何决议案实行投票限制。概无股东已于通函内表明其有
意于股东周年大会上投票反对任何决议案或放弃投票。
本公司之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分处联合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已获委任为股东周年大会
之监票人,负责点票事宜。
本公司全体董事均有亲身或以电子通讯方式参加股东周年大会。
承董事会命
安领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主席、行政总裁兼执行董事
廖锐霆
香港,二零二五年八月二十二日
于本公告日期,执行董事为廖锐霆先生、李崇基先生及林德龄先生,非执行董事为
罗伟浩先生,而独立非执行董事为吴子丰先生、陈兆铭先生及黄洪琬贻女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