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017 新世界发展 债券及结构性产品:有关由NWD FINANCE (BVI) LIMITED发行并由新世界发展有限公司担保的相关永续证券的递延分派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的内容概不负责,
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公告全部或任
何部份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NWD FINANCE (BVI) LIMITED
(于英属维京群岛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发行人」)
1,300,000,000美元有担保优先永续资本证券
(股份代号: 5856)
(「相关永续证券」)
并由
(于香港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 0017)
(「本公司」)
担保
相关永续证券的递延分派
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提述相关永续证券。本公告中所用
但未定义的词汇应具有相关永续证券的条款和条件中所赋予的相关涵义。
根据相关永续证券的条款和条件第4(d)条件,发行人已通知所有相关永续证券
持有人,其已选择将原定于2025年9月7日分派支付日期支付的相关永续证券的分
派递延。
根据相关永续证券的条款及条件第4(d)(i)条件,担保人已另行签署一份证明书,
确认可选择递延事件已发生且仍在持续。
本公司将根据相关永续证券的条款及条件、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
则、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法例第571章)及╱或其他适用法律及法规,适时另行
刊发进一步公告。相关永续证券持有人及潜在投资者于买卖相关永续证券时务请
审慎行事。
兹建议股东、其他证券持有人及潜在投资者不要依赖有关本集团的市场传言。有关
本集团的任何资讯仅应以本公司的官方公告为准。股东、其他证券持有人及潜在投
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证券时务请审慎行事。
承董事会命
New World Development Company Limited
(新世界发展有限公司)
联席公司秘书
刘富强 许嘉慧
香港,2025 年 8月 22 日
于本公告日期,发行人的董事为薛南海先生、王文海先生、刘富强先生、许智辉先
生及任远东先生。
于本公告日期,本公司董事会成员包括 (a)七位执行董事,分别为郑家纯博士、黄少
媚女士、郑志雯女士、薛南海先生、赵慧娴女士、何智恒先生及刘富强先生;(b)四
位非执行董事,分别为杜惠恺先生、郑家成先生、郑志恒先生及郑志明先生;及(c)
六位独立非执行董事,分别为李联伟先生、叶毓强先生、陈赞臣先生、罗范椒芬女
士、罗咏诗女士及黄仰芳女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