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126 G﹒A﹒控股 公告及通告:延迟刊发截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之中期业绩及寄发二零二五年中期报告并继续暂停买卖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之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 完整性亦不
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 内容而引致之任何损失
承担任何责任。
(于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并以German Automobiles International Limited之名称于香港经营业务)
(股份代号 : 8126)
延迟刊发截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止
六个月之中期业绩及
寄发二零二五年中期报告
并
继续暂停买卖
本公告乃 G.A. Holdings Limited(「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根据香港联合交易
所有限公司 GEM 证券上市规则(「GEM 上市规则」)第 17.10 条及香港法例第 571 章《证券及期货
条例》(「证券及期货条例」)第 XIVA 部作出。
兹提述本公司日期为 2025 年 3 月 5 日及 2025 年 3 月 31 日之公告(统称「有关公告」),内容有关
(其中包括)延迟刊发二零二四年度业绩及寄发二零二四年报。除非另有界定,本公告所用之
词汇与有关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延迟刊发截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之中期业绩及寄发二零二五年中期报告
由于二零二四年度业绩之编制及刊发仍待定,本公司未能按照 GEM 上市规则第 18.53 条及第 18.78
条之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刊发截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之中期业绩公告及向股东寄发同
期间之中期报告。
倘若有进一步事项,本公司将适时刊发有关公告。
继续暂停买卖
应本公司要求,本公司股份于联交所的买卖已自 2025 年 4 月 1 日上午 9 时起暂停买卖,并将维持停
牌状态,直至本公司达成于2025年6月30日及2025年7月3日公告所载之复牌指引。公司将于适当
时候另行发布进一步公告。
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务请谨慎行事。
承董事会命
G.A.控股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兼公司秘书
马恒干
香港,二零二五年八月二十二日
于本公告日期,董事会成员包括执行董事马恒干先生;及独立非执行董事林居正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