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516 广骏集团控股 公告及通告:建议修订组织章程大纲及细则及采纳新组织章程大纲及细则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的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
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
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广骏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于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8516)
Grand Talents Group Holdings Limited
建议修订组织章程大纲及细则
及
采纳新组织章程大纲及细则
本公告由广骏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GEM证券上市规则(「GEM上市规则」)第17.50(1)条作出。
本公司董事(「董事」)会(「董事会」)建议对本公司现行组织章程大纲及细则(「组
织章程大纲及细则」)作出若干修订(「建议修订」),以(其中包括)(i)使组织章程
大纲及细则与扩大无纸化上市机制相关最新监管规定以及GEM上市规则所作
相关修订保持一致;(i)允许以现场会议、混合会议或完全以电子方式召开及
举行股东大会,从而为本公司举行股东大会的方式提供更多灵活度;(i)允许
本公司以库存方式持有购回的股份;及(iv)作出其他与上述修订、适用法律及
GEM上市规则一致的整理修订;以及采纳归并及整合所有建议修订的经修订
及重列组织章程大纲及细则(「新组织章程大纲及细则」)。
建议修订以及采纳新组织章程大纲及细则须经本公司股东(「股东」)于本公司
将于2025年9月30日举行的股东周年大会(「股东周年大会」)或任何续会上以特
别决议案批准,并将于股东于股东周年大会上批准后生效。载有(其中包括)建
议修订及建议采纳新组织章程大纲及细则之详情的本公司通函,连同股东周
年大会通告及代表委任表格,将于适当时候刊载于本公司网站及香港联合交
易所有限公司网站。
承董事会命
广骏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主席兼执行董事
楚金哲
香港,2025年8月22日
于本公告日期,执行董事为楚金哲先生、夏泽虹先生、叶柱成先生及焦悦女士;非执行董事
为花艳松先生及陈建军先生;以及独立非执行董事为霍惠新博士、邓瑞文女士、刘玉超女士
及苏定江先生。
本公告乃遵照GEM上市规则而刊载,旨在提供有关本公司的资料。董事愿就本公告共同及个
别承担全部责任。董事在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后确认,就彼等所深知及确信,本公告所载资料
于所有重大方面均属准确完整,并无误导或欺诈成分,且并无遗漏任何其他事宜致使本公告
内任何陈述或本公告产生误导。
本公告将由刊发日期起最少七日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 w.hkexnews.hk 「最新上市
公司公告」页内刊载,并将于本公司网站 w.grandtalentsgroup.com.hk 刊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