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080 奥克斯国际 公告及通告:于二零二五年八月二十二日举行的股东周年大会的投票表决结果
普通决议案 | 股份实际投票数目 (概约百分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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赞成 | 反对 | ||
1. | 省览、考虑及采纳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 三十一日止年度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的经审 核综合财务报表及本公司董事(「董事」)会报 告与本公司核数师报告。 | 338,260,580 (100.00%) | 0 (0.00%) |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之内容概不负责,
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公告全部或任
何部份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之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于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2080)
于二零二五年八月二十二日举行的
股东周年大会的投票表决结果
奥克斯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于二零二五年八月二十二日举行的股东周年
大会(「股东周年大会」)上,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证券上市规
则(「上市规则」)第13.39(4)条,日期为二零二五年七月三十一日的股东周年大会
通告(「通告」)所载的所有建议决议案均以本公司股东(「股东」)按股数投票方式表
决正式通过。
股东周年大会之建议决议案投票表决结果载列如下:
普通决议案 | 股份实际投票数目 (概约百分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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赞成 | 反对 | ||
2. | 各项均为独立的决议案: | ||
(a) 重选沈国英女士为执行董事; | 338,261,180 (100.00%) | 0 (0.00%) | |
(b) 重选陈凌晓女士为执行董事; | 338,261,180 (100.00%) | 0 (0.00%) | |
(c) 重选潘昭国先生为独立非执行董事; | 338,261,180 (100.00%) | 0 (0.00%) | |
(d) 授权董事会(「董事会」)厘定彼等酬金。 | 338,261,180 (100.00%) | 0 (0.00%) | |
3. | 续聘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的核数师 并授权董事会厘定其酬金。 | 338,261,180 (100.00%) | 0 (0.00%) |
4. | (A) 授予董事一般及无条件授权,以配发、 发行及处理(包括自库存出售或转让任 何库存股份)不超过于通过相关决议 案#当日本公司已发行股份(不包括库 存股份(如有))数目20%的额外股份。 | 338,260,580 (99.99%) | 600 (0.01%) |
(B) 授予董事一般及无条件授权,以购回 不超过于通过相关决议案当日本公司 已发行股份(不包括库存股份(如有)) 数目10%的股份,并决定该等回购股 份是否以库存股份持有或予以注销#。 | 338,261,180 (100.00%) | 0 (0.00%) |
普通决议案 | 股份实际投票数目 (概约百分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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赞成 | 反对 | ||
(C) 待第4(A)项及4(B)项决议案获得通过 后,藉增加相当于本公司根据第4(B) 项决议案#所获授权购回的本公司股份 总数,扩大根据第4(A)项决议案授予 董事配发、发行及处理(包括自库存出 售或转让任何库存股份)本公司额外股 份的一般及无条件授权。 | 338,261,180 (100.00%) | 0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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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决议案全文载列于通告上。
附注:
(a) 由于第1至4项决议案每项均获多于50%票数赞成,故该等决议案获正式通过为本
公司的普通决议案。
(b) 于股东周年大会日期,本公司已发行股份(「股份」)总数为492,984,000股。因此,赋
予股东权利出席股东周年大会并于会上就建议决议案表决的股份数目为492,984,000
股。
(c) 概无股份赋予股东权利出席股东周年大会但须根据上市规则第13.40条所载于会上
放弃表决赞成建议决议案。
(d) 概无股东须根据上市规则规定于股东周年大会就建议决议案放弃表决。
(e) 概无任何人士在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五年七月三十一日的通函(「通函」)中表明其有
意于股东周年大会上投票反对建议决议案或就建议决议案放弃投票。
(f) 本公司的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分处卓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于股东周年大会担任监票人,
负责点票工作。
(g) 董事出席股东周年大会之记录载列如下:
- 执行董事陈汉淇先生,独立非执行董事鲍小丰先生及邹兆麟先生亲身出席股
东周年大会;
- 执行董事郑江先生、沈国英女士及陈凌晓女士,非执行董事郑坚江先生以及
独立非执行董事潘昭国先生以电话方式出席股东周年大会。
承董事会命
奥克斯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主席
郑江
香港,二零二五年八月二十二日
于本公告日期,董事会包括四名执行董事,即郑江先生、陈汉淇先生、沈国英女
士及陈凌晓女士;一名非执行董事,即郑坚江先生;及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即
潘昭国先生、鲍小丰先生及邹兆麟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