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185 正商实业 公告及通告:盈利预警 – 亏损减少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之内容概不
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会就因本公告
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之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
任。
ZENSUN ENTERPRISES LIMITED
正商实业有限公司
(于香港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
)
盈利预警-亏损减少
本公告由正商实业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根据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09(2)(a)条及香港法例
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项下内幕消息条文(定义见上市规则)作出。
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谨此知会本公司股东及有意投资者,根据董事会目前
可得资料,以及对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报告期间」)的未经审核之本集
团综合管理账目作出的初步审阅,本集团预期录得净亏损介乎约人民币4.6亿
元至人民币6.2亿元,而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则录得净亏损约人民币16.0
亿元。根据董事会当前可获得的资料,董事会认为报告期间的净亏损减少主要
由于以下因素所致:(i)报告期内项目竣工交付节奏加快,可出售╱租赁建筑面
积的交付同比显著增加并确认为收入;(i)本集团物业项目计提的减值准备减
少。
本公告所载资料仅以董事会对本集团于报告期间的最新未经审核综合管理帐
目之初步评估为基础,其并未经本公司核数师或审核委员会确认或审核,并可
能作出最终确定及调整。截至本公告日期,本公司正在敲定本集团于报告期间
的综合中期业绩。本集团于报告期间的实际财务业绩或会与本公告所披露的
资料有所不同。本公司预期本集团于报告期间的中期业绩公告将根据上市规
则于2025年8月底之前刊发。
本公司股东及有意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务须审慎行事,并于刊发本集
团于报告期间的中期业绩公告时细阅该公告。
承董事会命
正商实业有限公司
主席、行政总裁兼执行董事
张敬国
香港,2025年8月22日
于本公告日期,执行董事为张敬国先生及张国强先生;非执行董事为Huang
Yanping女士;及独立非执行董事为刘达先生、马运弢先生及李惠群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