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176 超人智能 公告及通告:进一步延迟寄发有关上市证券交易之主要交易之通函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之内容概不负责,对其

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

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之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于开曼群岛注册成立并于百慕达存续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8176)

SuperRobotics Holdings Limited

超人智能控股有限公司

进一步延迟寄发有关上市证券交易之主要交易之通函

兹提述超人智能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五年七月十一日之公告(「该公

告」),内容有关(其中包括)该交易及日期为二零二五年八月一日之公告(「延迟寄发公告」,

连同该公告统称为「该等公告」),内容有关延迟寄发通函。除另有界定者外,本公告所用

词汇与该等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诚如延迟寄发公告所披露,一份载有(其中包括)该交易之进一步详情之通函预期将于二

零二五年八月二十二日或之前寄发予股东。由于需要更多时间(其中包括)落实将载入通

函之若干资料,通函的寄发日期将延迟至二零二五年九月十二日或之前。

承董事会命

超人智能控股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兼主席

苏振辉

香港,二零二五年八月二十二日

于本公告日期,董事会包括两名执行董事苏振辉先生(主席)及冯政先生;一名非执行董

事李家齐女士;以及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谭比利先生、徐国俊先生及薛玮先生。

本公告乃遵照GEM上市规则而刊载,旨在提供有关本公司之资料。董事愿就本公告之资

料共同及个别地承担全部责任。董事在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后确认,就其所深知及确信,

本公告所载资料在各重要方面均属准确及完备,没有误导或欺诈成分,且并无遗漏任何

其他事项,足以令致本公告或其所载任何陈述产生误导。

本公告将由刊载日期起计最少一连七日刊载于联交所网站 htp:/w.hkexnews.hk 之「最

新上市公司公告」页内及刊载于本公司网站 htp:/w.superobotics.com.hk 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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