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662 亚洲金融 公告及通告:提名委员会职权范围

提名委员会

更新: 2025年8月 第 1页,共 4页

提名委员会职权范围

1. 职能

提名委员会(「提名会」)由亚洲金融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

董事会(「董事会」)委任,负责:

(a) 物色、挑选和提名合适人士,担任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合称「集团」)

之委任董事、总裁及高级行政人员;

(b) 确保集团内所有董事及审核委员会、合规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委员

会和风险委员会(「董事委员会」)的成员之提名、推荐和委任程序公平

和透明;

(c) 审视集团董事会之架构、规模、组成和多元化,并提出修订建议;

(d) 就集团行政级别人士之继任政策提出建议。

2. 成员

(a) 董事会负责委任提名会主席及提名会成员,并按照薪酬委员会之建议厘定

其酬金。提名会主席须为董事会主席或独立非执行董事。

(b) 提名会须由不少于三位及不多于五位成员组成,并包括至少一名不同性别

的成员。成员当中之大多数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

(c) 提名会成员之任期为两年,退任成员有资格获再委任。


提名委员会

更新: 2025年8月 第 2页,共 4页

3. 权力

提名会获董事会授权:

(a) 与潜在候选人进行面谈;

(b) 提名候选人参加由股东推选之董事选举;

(c) 提名候选人填补董事会之临时空缺或增加董事会董事名额;

(d) 提名董事担任本集团内已设立之董事委员会的成员;

(e) 聘用人事顾问或猎头公司,物色合资格候选人担任董事,费用由集团承

担;

(f) 获得足够资源以履行其职能,包括寻求独立专业意见之资源。

4. 职责

提名会之主要职责:

(a) 为集团制定及维持一公平及透明的提名政策,以使执行提名能符合香港上

市规则下企业管治守则的守则条文,再建议董事会采纳,并于本公司的企

业管治报告内披露;

(b) 就董事会的执行董事和非执行董事之任命,制定一清晰与透明的提名和遴

选程序;

(c) 审议将于股东周年大会上应轮值退任及可重选连任之董事,并就此向董事

会提出建议;

(d) 至少每年一次审视和监察董事会之架构、规模、组成和多元化,协助董事

会编制董事会技能表,并就任何提议修订提出建议;


提名委员会

更新: 2025年8月 第 3页,共 4页

(e) 定期检讨及评估各董事对董事会所投放之时间与贡献以及董事能否履行其

职责;

(f) 评核独立非执行董事之独立性,并就其独立性作出年度确认;

(g) 受董事会之委托,物色和提名合资格候选人担任高级行政人员;

(h) 在适当时检讨董事会成员多元化政策,以确保其有效性;并在需要时向董

事会提交任何修订建议,供其审议和批准;

(i) 制定可计量目标的董事会成员多元化政策,并建议董事会通过采纳;及后

审视其可计量目标之进展和成效,并在本公司的企业管治报告中适当披露

其审视结果;

(j) 支援本公司定期评估董事会表现;

(k) 执行任何事项以履行董事会授予提名会之职责。

5. 会议

(a) 提名会须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提名会成员亦可在其认为必要之时提请

召开会议。

(b) 会议法定人数为至少两位独立非执行董事。

(c) 本公司秘书将担任会议秘书。

(d) 提名会议记錄须向提名会全体成员发送,并应请求向董事会其他成员发

送。


提名委员会

更新: 2025年8月 第 4页,共 4页

(e) 提名会在每次会议结束后,须向董事会发送有关已决议事项、意见或建议

(如有)之摘要报告,另须向亚洲保险董事会发送其相关事项之报告。

(f) 主席可邀请其认为合适之执行董事、任何员工或在提名会权限内邀请的任

何人士出席会议。

6. 股东周年大会

提名会主席须出席股东周年大会,并预备回应股东就提名会事务提出之问题。

7. 检讨

董事会须最少每年审视此职权范围是否足够,并在需要时作出适当的修订。如

提名会成员另有要求,可以安排额外之审视和修订,以解决紧急事项。

*

留下评论

您的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